㈠ 文化產業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
1.文化產業的概念
關於文化產業,截至目前世界各國並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概念。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定義,只包括可以由工業化生產並符合四個特徵(即系列化、標准化、生產過程分工精細化和消費的大眾化)的產品(如書籍報刊等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有聲製品、視聽製品等)及其相關服務,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藝術的生產與服務。日本政府則規定,凡是與文化相關聯的產業都屬於文化產業,包括傳統的演出業、展覽業、新聞出版業,以及他們稱之為內容產業的休閑娛樂業、廣播影視業、體育業、旅遊業等。美國則根本沒有文化產業的提法,他們一般只說版權產業,主要是從文化產品具有知識產權的角度進行界定的。
2003年9月,我國文化部制定下發《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定義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
2004年,國家統計局在與中宣部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將文化及相關產業的概念表述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產業分類仍分為提供文化服務的活動和從事文化產品生產銷售的活動兩個大類。
2.文化產業的范疇及分類
國家統計局在《文化及相關產業分畢春類》編制說明中特別指出,為反映黨中央關於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可將文化產業分為文化產業核心層、文化產業外圍層和相關文化產業層三個握正層次。
文化產業核心層: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
文化產業外圍層:網路文化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
相關文化產業層: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顯然,上述分類方法並不是從文化產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而是按照「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從文化事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的。
基於產業鏈構建原理,我們可將文化產業分為內容產業(上游產業,即內容的創意、設計與製作)、通道產業(中游產業,即文化傳播與銷售服務)、製造產業(下游產業,即文化產品及設備的生產製造)三大類。這一分類方法基本體現了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律和價值取向,即內容產業(上游產業)附加值最高、競爭力最強,而製造產業(下游產業)附加值段數悔最低、競爭力最弱。
㈡ 文化產業的功能有哪些
功能是指事物所發揮的有利的作用或效能
㈢ 農村文化產業是什麼,具體包括什麼
在特色文化資源和自然資源豐富的農村地區,以農民為創作和生產主體,發展傳統手工藝生產、鄉村旅遊等產業,有助於促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實現文化富民,對傳承優秀傳統文化和加強農村文化建設也具有積極作用。
我國農村擁有豐富的傳統手工藝遺存,作為產業資源應受到高度重視,建議立足文化生態的高度加強傳統手工藝保護,保護由手藝人、手工技藝、手工藝品、手工藝價值理念等組成的文化生態系統,這是發展當代手工藝產業的基本前提與保證。
㈣ 農村文化產業可持續發展途徑有哪些
一方面表現為過度利用和浪費資源,使文化資源的開發和保護的矛盾日益凸顯。文化資源需要開發,如果不開發利用,就只能像深埋在地下得不到開採的自然資源一樣無法實現其價值。但一哄而起、盲目殺雞取卵式的開發,過度利用資源、不計代價和不顧未來的短視發展,將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和破壞。許多文化資源特別是歷史文化資源、民族文化資源、自然景觀資源等都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和脆弱性,它們往往是不可再生或很難再生的,這些文化資源應該永續利用、代代共享,決不能走「吃祖宗飯,斷子孫路」的路子。但在我國文化產業發展過程中,存在保護不足、利用過度的傾向,這是影響文化產業可持續發展的硬傷。另一方面是,無論文化產品的生產和市場的開拓,都存在「一錘子買賣」的問題,搞短期行為。為了追求一時的經濟效益而不顧社會效益,搞一些庸俗乃至非法的東西;或是一味追求低成本高速度,粗製濫造,「假、冒、偽、劣」的文化產品泛濫。其結果必然是失去市場。為有效開發和利用文化資源,抗拒「眼球經濟」的短視和浮躁,迫切需要我們立足現實,著眼未來,從長計議,防止短視發展及其危害。
㈤ 什麼是農村文化產業
在特色文化資源和自然資源豐富的農村地區,以農民為創作和生產主體,發展傳統手工藝生產、鄉村旅遊等產業,有助於促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實現文化富民,對傳承優秀傳統文化和加強農村文化建設也具有積極作用。
㈥ 文化產業的屬性和功能是什麼
文化產業像其他一般產業部門一樣具有經濟屬性,必然是以追求利潤、產品的價值補償和增值為目標的。這一特點,也使文化產業與以社會效益而不是經濟效益為最高目標的公益性文化(如學術、學術性書刊、圖書館、博物館等),形成了鮮明的對照;其1,文化產業是生產和經營文化產品的行業,因而與生產和經營物質產品的1般產業不同,具有特殊的精神或文化的屬性。
文化產業的功能是文化在自身屬性基礎上對社會環境的作用能力,它是文化對社會發生作用的基礎和前提。文化產業的基本社會功能包括經濟功能、政治功能和社會功能。
(1)經濟功能。經濟功能是文化產業首要的功能。文化產業是新的經濟增長點。以文化娛樂、影視及音像製品、新聞出版、文化旅遊等為本體的文化產業,被國際經濟學界公認為「朝陽產業」。同時,文化產業還是當今社會以及未來社會財富積累的重要源泉。隨著社會的發展,社會財富的形態也發生了變化,從過去重視物質形態、精神形態轉變,知識經濟、知識產權、信息產業的文化財富含金量,大大超過了以金、銀等為基礎的物質財富含金量。特別是文化產業的發展,會促進人們更新觀念,帶動經濟更快發展,使得社會財富更快增長。
(2)政治功能。文化產業的政治功能表現在多方面。首先,文化產業具有教化功能。文化產業雖然不如文化事業那樣,具有強烈的使命意識和責任意識,但同樣具有教化功能,大眾在接受、享用文化產品時,總是會受到他們所共同認可的價值以及相應的行為准則、規范等等的教育。其次,文化產業具有維護國家安全的功能。文化產業不僅具有重要的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戰略價值,關繫到國家政權的鞏固和穩定。第三,文化產業具有維護社會安定的功能。文化產業為大眾提供各種文化娛樂和文化服務,使大眾可以更好地享用業余時間,可以獲得身心放鬆。可見,文化產業對社會穩定具有促進功能。
(3)社會功能。文化產業的社會功能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首先,文化產業具有娛樂功能。所謂娛樂功能,指的是文化產業能夠滿足大眾放鬆身心、活動肌體、交流情感的作用。娛樂功能是文化產業重要的功能,也是最基本的功能。其次,文化產業具有審美功能。雖然文化產品是一種「文化工業產品」,是一種商品,但它不是普通商品,人們消費的不是它的物質外殼,而是裡面的精神內涵,人們消費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精神需求以及娛樂、休閑和豐富自己的知識與心靈的需要。人們在享受文化產品精神內涵的同時,也得到了精神的愉悅、心靈的陶冶。因此,文化產業具有審美功能。
㈦ 文化產業都包括哪些內容
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的內容包括:
1、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
2、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必需的輔助生產活動;
3、作為文化產品實物載體或製作(使用、傳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4、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需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它的英語名稱為Culture In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
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
(7)簡述農村文化產業的功能有哪些擴展閱讀:
趨勢:
一是我國文化資源進入到大調整、大整合的時期。文化資源的行政化配置體制已經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嚴重不適應,這種不適應不僅造成了地區的封鎖,還造成了行業的壟斷,最終對文化企業非常不利,表現為現文化企業非常弱小、同構化非常嚴重。
二是行業界限越來越模糊,出現了行業融合的趨勢。
三是文化與旅遊以及製造業的結合越來越明顯。
四是文化產業發展已經從自發轉向自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文化產業
㈧ 農村文化產業的發展遵循哪些規律
農村文化產業的發展具有以下功能:
1、 可以規模化生產。即可以按照一定版的工業化標准對農村文化產品權進行批量生產,如民間 飲食、農村手工藝等。
2、 可以市場化經營。農村文化產品具有商業性,大批的農村文化產品要以市場為依託,通 過市場送達消費者手中。
3、 可以復制。農村文化產品必須進行標准化生產,確保公眾享受到符合國家或地方標准和 公眾要求的高質量服務。
4、 具有創造性。就農村文化產業及產品所承載的內容而言,它必須凝結當地人們的創造性 勞動並不斷深化與提升。
5、 具有層次性。農村文化產業具有基礎層(地方文化資源)、核心產業層(地方文化產品)、 和延伸產業層(如民族服飾設計中蘊涵的時尚文化)三個基本層次。
農村文化產業作為 一種新型產業,涉及文化和經濟兩個領域,這種邊緣性和交叉性的特點,決定了研究農 村文化產業時既要以經濟的眼光看待文化,又要用文化的眼光看待經濟。
㈨ 文化產業具體包括什麼
國家統計局統計8日作為「文化產業」:(1)新聞服務;(2)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3)廣播,電視,電影服務;(4)文化藝術服務的范圍;(5 )網路文化服務;(6)文化娛樂服務;(7)其他文化服務(8)的文化產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
文化產業格式,包括:
書籍,報刊,出版,印刷及分銷業; 2。文化和藝術3。業被保護,4。廣播電影電視,文化和娛樂;體育攝影及擴印業8。花園業(包括公園,動植物園和自然保護區); 9。廣告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