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孝感市第一高級中學的發展規劃
孝感一中「十一五」發展規劃
孝感一中歷史可追溯至1900年,是在清代「考棚」基礎上不斷版發展壯大起來的,1978年成權為湖北省首批重點高中。一百多年來,學校秉承「立德、敬業」校訓,走「求實、進取」之路,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堅持「以德治校、依法治校、教科研強校」的治校方略,勇於改革,不斷創新,成為一所「有文化底蘊、有個性特色、有品牌優勢」的優質高中。1998年被確定為湖北省第一批「教改試驗學校」,2002年被授予「湖北省教改名校」,2002年被授予「湖北省安全文明校園」,2004年通過孝感市「教學管理規范化學校」驗收,1997年至2004年多次被評為孝感市教科研先進學校。如今,學校進入又一個五年發展時期,這一時期必將是學校豐富內涵、提升層次的發展時期。為此,特製定學校2006—2010年(第十一個五年)發展規劃,以促進學校各項工作的全面協調持續發展。
❷ 湖北省農業廳的主要職責
(一)擬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農村能源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貫徹執行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業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組織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准化、規模化生產。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後指導實施。擬訂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配合省財政廳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四)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研究制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制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標准和技術規范。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准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六)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農葯、獸葯(漁葯)、飼料、飼料添加劑的許可及監督管理;依法負責漁船、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准和省標准。開展獸醫醫療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權。
(七)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起草動植物防疫和檢疫的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動植物防疫檢疫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省內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境外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審批工作。組織獸醫醫政、獸葯葯政葯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
(八)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九)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的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制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省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專項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國內外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二)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原、宜農灘塗、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三)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四)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參與農業對外援助政策和規劃制定,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❸ 湖北英山縣未來幾年發展在哪邊
縣委、縣政府在英山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中,明確提出了英山城市未內來發展容的方向:
即以現已建成的城區為中心,逐步形成西拓東進組團式發展的格局。
我縣在工業選址上把「武英高速公路以南,武英高速連接線以西,西河以東,318國道以北」圍合而成的約11平方公里區域確定為項目范圍,涉及兩鎮五村,分別為溫泉鎮和紅山鎮,五村為邵河村、葉坊村、屏峰村、板橋村、南沖畈村。我縣城鄉規劃局規劃設計人員經過現場踏勘、在專業分析的基礎上,已經完成了《英山縣工業新城選址論證可行性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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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省政府委託向省人民代表大會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經濟社會發展態勢,研究全省經濟運行;綜合協調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參與組織重要經濟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貫徹實施。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全省財政、金融、物價等方面的情況;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並提出建議;負責全省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論證全省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方案;負責有關專項改革開放方案實施中的銜接工作;組織對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以及開放開發城市和地區建設發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上市和上市公司有關問題。
(五)負責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全省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省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組織提出全省重點項目計劃草案;安排省級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會同相關部門安排省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擬訂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負責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組織擬訂全省區域協調發展總體戰略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落實西部地區開發、振興老工業基地、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武漢城市圈、鄂西生態文化旅遊圈、長江經濟帶建設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省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節的責任,提出促進消費需求增長的政策建議;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監督計劃執行情況;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提出全省對外貿易發展戰略。
(九)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人口與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省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牽頭承擔省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相關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二)參與擬訂和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省招投標工作。
(十三)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國防交通保障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交通戰備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系,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交通戰備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❺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職責調整
(一)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
1、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更好地發揮地方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在投資管理方面的作用。
依據國家關於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修訂意見,及時修訂調減省級投資核准目錄,提高核准項目的規模(限額)標准,縮小投資審核范圍,下放投資審核許可權。
國家和省規劃內、年度計劃規模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除少數需報省政府審批、核准、備案外,區分不同情況由地方政府審批、核准、備案,或由企業自主決策。
2、將工業行業管理的有關職責劃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訂。
3、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的職責。
(三)進一步加強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指導和綜合協調,重點是擬訂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劃,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加強投資宏觀管理,調控全省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加強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經濟協調發展的能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統籌武漢城市圈綜合配套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四)加強對能源問題的前瞻性、綜合性、戰略性研究,擬訂能源發展規劃、重大政策和標准並組織落實。
(五)加強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❻ 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范圍包括哪些
長江經濟帶覆蓋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慶、四川、雲南、貴州等11省市,面積約205萬平方公里,人口和生產總值均超過全國的40%。長江經濟帶橫跨我國東中西三大區域,具有獨特優勢和巨大發展潛力。
(1)長江經濟帶
東起上海、西至雲南,涉及上海、重慶、江蘇、湖北、浙江、四川、雲南、貴州、湖南、江西、安徽9個省2個直轄市。
長江經濟帶的戰略定位:
一是依託長三角城市群、長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
二是做大上海、重慶、湖北武漢三大航運中心;
三是推進長江中上游腹地開發;
四是促進「兩頭」開發開放,即上海及中巴(巴基斯坦)、中印緬經濟走廊。
長江經濟帶中上海為龍頭,武漢為龍腰,重慶為龍尾,這三大城市也分別是上海協調會(上海市.江蘇省.安徽省),武漢協調會(湖北省.湖南省),重慶協調會(重慶市.四川省)的中心城市。
(2)城市分布
上海:(1個)
江蘇:南京、鎮江、揚州、蘇州、無錫、常州、南通、泰州(8個)
浙江:杭州、嘉興、湖州、寧波、紹興、舟山、(6個)
安徽:合肥、蕪湖、銅陵、安慶、池州、馬鞍山(7個)
江西:九江(1個)
湖北:黃石、鄂州、武漢、荊州、宜昌、黃岡、咸寧、恩施(8個)
湖南:岳陽(1個)
重慶:重慶、萬州、涪陵(3個)
四川:瀘州、攀枝花、成都、宜賓(4個)
雲南:水富
其中,一級中心城市 上海
二級中心城市 南京 、武漢、重慶、蘇州、杭州 、 南昌、成都、無錫 、寧波 、長沙、合肥
地區中心城市九江 、岳陽 、黃石、常州、 舟山、 南通 、蕪湖、 宜昌、 揚州 、池州、 鎮江、 安慶、 銅陵
一般城市 萬州 、涪陵 、荊州、攀枝花 、嘉興 、黃岡、 巢湖、 湖州 、馬鞍山 、宜賓 、瀘州、 紹興、 鄂州、 咸寧、水富
❼ 展望未來湖北鍾祥市的整體規劃,市政工程建設,招商引資項目,以後的路該如何發展下去,做為一個
向東發展!
❽ 湖北新冶鋼有限公司的發展規劃
湖北新冶鋼有限公司是中國資深的特種鋼公司,在管材、鍛材和特殊品種鋼材的生產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有穩定的市場份額和穩定的客戶群,產品曾用於中國神州5號、神州6號和神州7號航天設備上,新中國成立60年來為中國的特種鋼事業做出了重大貢獻。在09年鋼鐵業飽受金融危機的影響,不少企業虧損和極少盈利的情況下,新冶鋼堅持以特色為主,依舊取得了非常好的經濟效益。
2010年根據市場環境、國家產業政策和自身情況,為取得最佳的經濟效益,針對在建項目投產後,新冶鋼公司現實生產和物流順行問題,公司決定實施二期工程。
已經建設完成的鋼管項目和在建特冶鍛造項目都有好的國內外市場前景和經濟效益。鋼管機組主要生產結構管、工程用管、液壓支柱支架管和鍋爐用管,大部分不在美國徵收反傾銷稅品種之內;管徑大於406.4mm的無縫鋼管也不在歐盟徵收反傾銷稅規格之內。隨著全球經濟復甦,將會有更好的出口市場。
為了確保以上項目建成投產後有穩定可靠的鋼坯(錠)的供應渠道和燃氣供應資源,降低生產成本,開發新特鋼品種,實現預期的經濟效益,提高企業的市場信譽度和競爭力,並有序的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落後工藝設備,二期工程項目建設已勢在必行。 1、解決鋼管和鍛材坯料不足,釋放軋鋼能力 正在建設的鋼管項目將在2009年下半年相繼投產,特冶鍛造項目也將分別在2010年建成投產,項目可為其提供各種合格的坯料,同時煉鐵和煉鋼生產過程產生大量的高爐煤氣、轉爐煤氣,可解決後續生產燃氣不足的問題,如果用天然氣代替,則需付多上億資金,導致生產成本上升;蒸汽、余熱水、余壓發電等,項目建設可為後步軋鋼工序提供廉價、可靠的能源。
2、落實國家產業政策,盡快淘汰落後鋼鐵產能設備按國家鋼鐵產業政策規定,小高爐、小燒結設備都屬淘汰的范圍,落後設備必須盡快淘汰。
❾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3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事務、會議組織、文電檔案管理、政務信息、提案建議承辦、電子政務、政務公開、信訪、目標責任制管理、督辦等機關日常政務;承擔機關財務、部門預算、資產管理、保密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行政事務。
(二)政策法規處。
起草重要政策文件;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承擔新聞發布和信息引導工作;參與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起草和實施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全省發展改革系統行政執法和法制宣傳教育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復議及行政應訴工作;按規定指導協調招投標工作。
(三)發展規劃處。
提出全省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
(四)國民經濟綜合處。
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進行全省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分析研究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及時提出措施建議;提出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研究改革和完善年度發展計劃的編制工作,指導全省發展改革委系統經濟形勢監測分析和年度計劃編制工作;擬訂並協調安排重要物資儲備計劃。承擔省經濟形勢分析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省武漢城市圈綜改辦改革試驗綜合處)。
研究全省經濟社會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跟蹤調查研究改革開放重大方針、政策的實施情況,及時提出對策建議;對關系重大的深層次和全局性問題進行超前研究;組織協調指導全省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協調解決上市公司有關問題。承擔省推進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武漢城市圈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總體策劃;負責綜合配套改革有關政策、法規的研究論證;負責綜合配套改革各類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
(六)固定資產投資處。
研究省內有關投資的調控政策,提出計劃期內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狀況;提出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安排省預算內投資計劃;負責全省財政性資金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
(七)服務業發展處。
研究提出全省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並指導實施服務業發展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服務業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負責全省服務業重點建設項目的立項並檢查、監督項目實施情況;承擔省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對外經濟處(省利用國外貸款項目辦公室)。
提出全省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外貿發展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負責組織安排利用外資、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核和申報;組織安排和監督省利用國外貸款項目實施和資金的使用;商有關部門擬訂地方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編制全省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劃,並負責指導和監督計劃的實施。承擔省利用國外貸款項目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地區經濟處。
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參與協調與周邊省市的區域合作;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擬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災害防治和地震預防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老、少、邊、窮地區經濟開發計劃、以工代賑計劃;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組織或參與編制重點流域、湖泊綜合治理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和環境整治規劃,組織實施重點流域綜合整治規劃項目。承擔省「數字湖北」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省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工作辦公室。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推進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提出我省促進中部地區崛起、長江經濟帶開發開放、鄂西地區大開發的戰略、規劃、重大問題、重大項目布局和有關政策、法規的建議並協調實施;爭取國家相應的政策、項目、資金支持;負責我省與中部地區省份的聯絡工作。
(十一)農村經濟處。
研究提出全省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重大戰略和政策建議;組織編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計劃;編制農業(水產、畜牧)、林業、水利等行業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檢查監督計劃的執行情況;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測和分析,提出調控措施和政策建議;參與研究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統籌城鄉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優化農業生產力布局等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十二)能源一處。
研究提出全省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擬訂能源行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的建議;擬訂電力及新能源有關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業管理;提出火電、水電、核電、新能源和電網發展布局及項目審核意見,負責相關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參與協調有關電價的測算報批和監管工作;指導能源科技進步和能源裝備工作;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
(十三)能源二處。
擬訂全省煤炭、石油、天然氣(含管道)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全省煤炭、石油、天然氣(含管道)發展布局及項目審核意見,負責相關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負責全省石油、天然氣(含管道)的行業管理;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淘汰煤炭落後產能和煤礦安全改造工作;負責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履行政府能源對外合作和管理職能;協調能源儲備工作。
(十四)綜合交通處(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研究提出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規劃;負責各種運輸方式之間的綜合平衡及發展中重大問題的協調;銜接項目布局,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有關交通建設項目;銜接平衡全省交通項目的年度投資計劃及專項資金計劃;參與研究、審核交通戰備發展規劃和計劃。承擔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武漢城市圈城際鐵路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省交通戰備辦公室。
擬訂全省有關國防交通規定;規劃全省國防交通網路布局;擬訂全省國防交通保障計劃和物資儲備計劃;負責全省國防運力動員和徵用;組織全省國防交通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推廣應用;指導、檢查、監督全省國防交通工作,協調處理國防交通建設的有關問題。
(十六)工業處。
提出全省推進工業結構戰略性調整、促進工業協調發展的重大思路、政策措施和重大項目,組織擬訂跨部門的工業發展政策;綜合分析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落實情況;統籌工業發展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按規定許可權做好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合資項目)審核、審批、核准、備案;組織協調全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體系建設;擬訂全省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資源型城市轉型及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承擔省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省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系,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的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
(十八)高技術產業處(省技術創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綜合分析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統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承擔省技術創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生物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省顯示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省人民政府節能辦公室)。
綜合分析全省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承擔省人民政府節能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應對氣候變化處。
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牽頭承擔省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相關工作;協調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承擔省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具體工作。
(二十一)社會發展處(省鄂西圈辦綜合處)。
綜合提出全省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編制高校和中專招生年度計劃並監督計劃實施情況;組織擬訂和審核各類學校總規模、高等學校校園總體建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高等學校的審核報批、布局和結構調整以及各類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管理;編制社會發展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安排社會發展省財政性建設投資。承擔省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鄂西生態文化旅遊圈建設的總體規劃、有關政策法規研究、對外宣傳、信息收集發布和綜合性會務准備等工作。
(二十二)財金貿易處。
研究分析財政貨幣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研究提出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的建議,參與重要價格制定;牽頭推進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研究提出全省物流業發展戰略及規劃,負責物流業重大項目的規劃布局與審核;負責全省重要商品總量平衡的監控和協調,研究和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二十三)重點項目管理處(省重點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按照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許可權,負責省級重點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概算調整審核,參與省級重點項目竣工驗收及可行性研究的審查工作;承擔全省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協調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管理與固定資產投資有關的標準定額工作。承擔省重點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四)就業和收入分配處。
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二十五)開發區管理處(省開發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研究擬訂和督促落實全省開發區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指導擬訂和審核各級各類開發區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開發區設立的審核和申報工作;負責各級各類開發區發展建設的調查研究和協調工作;承擔省開發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六)人事處。
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委機關及委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工作。
(二十七)省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
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各地和相關行業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省預算內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按國家有關規定對違規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二十八)省武漢城市圈綜改辦改革試驗協調處。
負責武漢城市圈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總體方案、專項規劃、重點建設項目及改革實施方案等的銜接工作;負責綜合配套改革試驗重大事項的綜合協調;負責「五個一體化」的推進協調工作。
(二十九)省武漢城市圈綜改辦改革試驗督辦處。
負責省委、省政府和領導小組關於試驗區建設決定事項、領導同志有關指示執行情況的督辦工作;負責試驗區重大政策、部省合作機制、一體化推進工作的銜接落實;負責改革試驗項目資金組織安排及改革項目、重大建設項目的督辦落實;負責組織綜合性和重大改革試點的綜合評估工作。
(三十)省鄂西圈辦協調處。
負責鄂西生態文化旅遊圈建設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市(州、林區)及其縣(市)級規劃、重點建設項目組織方案等銜接落實工作;負責「三庫五場」等相關資源整合的推進協調工作。
(三十一)省鄂西圈辦督辦處。
負責省委、省政府和領導小組關於鄂西生態文化旅遊圈建設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重點建設項目督辦落實;負責綜合性政策和重大改革試點的綜合評估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設立機關黨委辦公室,承擔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委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