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加強執業葯師對公眾合理用葯的指導,《葯品安全十二五規劃》做了哪些規定
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問題,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和諧穩定。為進一步提高我國葯品安全水平,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促進醫葯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方針政策,制定本規劃。
一、葯品安全形勢
(一)取得的成績。「十一五」時期,國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了政府投入,形成了較為完備的葯品生產供應體系,基本建立了覆蓋葯品研製、生產、流通和使用全過程的安全監管體系,葯品安全狀況明顯改善,葯品安全保障能力明顯提高。
1.葯品安全狀況明顯改善。全國葯品評價性抽驗總合格率顯著提高,化學葯品、中葯、生物製品的抽驗合格率大幅提高,葯品質量總體上保持較好水平。《葯品注冊管理辦法》2007年修訂施行後,提升了注冊審批標准,嚴格了葯品生產准入,新上市仿製葯質量明顯提高。葯品不良反應監測、特殊葯品濫用監測網路預警作用加強,葯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大幅提升,葯品安全事件逐漸減少。
2.公眾用葯需求基本滿足。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保障公眾基本用葯權益。新葯創制能力進一步提高,葯品現代物流體系建設穩步推進,覆蓋城鄉的葯品供應網路基本建成,公眾日常用葯需求基本得到滿足。建立了國家葯品儲備制度,提高了應對重大疫情災害的葯品保障能力。
3.葯品安全監管能力大幅提高。建立了較為完整的國家、省、市、縣四級行政監管體系,構建了以葯品注冊審評、標准制定、檢驗檢測、不良反應監測為重點的技術支撐體系,健全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為核心的法律法規體系,形成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為核心的國家葯品標准管理體系。進一步健全了葯品質量管理規范,加強了葯品全過程監管。葯品監管信息化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特殊葯品的電子監管順利推進。葯品監管基礎設施明顯改善,隊伍素質顯著提高。
(二)存在的問題。葯品生產企業研發投入不足,創新能力不強,部分仿製葯質量與國際先進水平存在較大差距。現行葯品市場機制不健全,葯品價格與招標機制不完善,一些企業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犧牲質量生產葯品。醫療機構以葯養醫狀況未明顯改善,臨床用葯監督有待進一步加強,零售葯店和醫院葯房執業葯師配備和用葯指導不足,不合理用葯較為嚴重。不法分子制售假葯現象頻出,利用互聯網、郵寄等方式售假日益增多,有些假葯甚至進入葯品正規流通渠道,葯品安全風險仍然較大。同時,葯品安全法制尚不完善,技術支撐體系不健全,執法力量薄弱,葯品監管能力仍相對滯後。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也是促進醫葯產業健康快速發展的重要機遇期。隨著我國經濟社會進一步發展,居民生活質量改善,人民群眾對葯品的安全性、可及性要求不斷提高。人口老齡化、疾病譜改變、新發傳染性疾病頻發等,對葯品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戰。同時,醫葯產業快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高新技術在醫葯產業的廣泛應用,都對葯品安全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須進一步加強葯品安全工作,為人民群眾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結合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全面提高葯品標准,進一步提高葯品質量,完善葯品監管體系,規范葯品研製、生產、流通和使用,落實葯品安全責任,加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提升葯品安全保障能力,降低葯品安全風險,確保人民群眾用葯安全。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科學監管。以確保人民群眾用葯安全為根本目的,以提高葯品標准和葯品質量為工作重心,完善監管體制,創新監管機制,依法科學實施監管。
2.堅持從嚴執法,規范秩序。建立健全科學、公正、公開、高效的葯品安全執法體系,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葯品行為,嚴肅追究葯品安全責任,促進葯品市場秩序和安全形勢持續向好。
3.堅持強化基礎,提升能力。加強葯品安全保障基礎建設,健全葯品監管技術支撐體系,充實監管力量,提升隊伍素質,提高監管效能。
4.堅持統一協調,分工負責。強化各級政府葯品安全責任,落實部門職責分工,建立統一協調的部門聯動機制,聯合執法,齊抓共管,實現葯品安全各領域、各環節的全面有效監管。
(三)發展目標。
1.總體目標。
經過5年努力,葯品標准和葯品質量大幅提高,葯品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葯品研製、生產、流通秩序和使用行為進一步規范,葯品安全保障能力整體接近國際先進水平,葯品安全水平和人民群眾用葯安全滿意度顯著提升。
2.規劃指標。
(1)全部化學葯品、生物製品標准達到或接近國際標准,中葯標准主導國際標准制定。醫療器械採用國際標準的比例達到90%以上。
(2)2007年修訂的《葯品注冊管理辦法》施行前批准生產的仿製葯中,國家基本葯物和臨床常用葯品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3)葯品生產100%符合2010年修訂的《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要求;無菌和植入性醫療器械生產100%符合《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要求。
(4)葯品經營100%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
(5)新開辦零售葯店均配備執業葯師。2015年零售葯店和醫院葯房全部實現營業時有執業葯師指導合理用葯。
三、主要任務與重點項目
(一)全面提高國家葯品標准。
實施國家葯品標准提高行動計劃。參照國際標准,優先提高基本葯物及高風險葯品的質量標准。提高中葯(材)、民族葯(材)質量標准與炮製規范。葯品生產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標准,達不到國家標準的,一律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加強國家葯品標准研究,重點加強安全性指標研究。
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准提高行動計劃。優先提高醫療器械基礎通用標准,提高高風險產品及市場使用量大產品的標准。加強醫療器械檢測技術和方法研究,增強標準的科學性。加快醫療器械標准物質研究和參考測量實驗室建設。
全面提高仿製葯質量。對2007年修訂的《葯品注冊管理辦法》施行前批準的仿製葯,分期分批與被仿製葯進行質量一致性評價,其中納入國家基本葯物目錄、臨床常用的仿製葯在2015年前完成,未通過質量一致性評價的不予再注冊,注銷其葯品批准證明文件。葯品生產企業必須按《葯品注冊管理辦法》要求,將其生產的仿製葯與被仿製葯進行全面對比研究,作為申報再注冊的依據。
健全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為核心的國家葯品標准管理體系。制修訂葯品、醫療器械標准管理辦法,健全葯品、醫療器械標准制定、修訂、發布、實施、廢止程序,建立標准評估、淘汰機制。加強醫療器械標准管理機構建設。建立政府主導,企業、檢驗機構、高校和科研機構共同參與的標准提高機制,引導和鼓勵企業通過技術進步提升質量標准。
B. 醫葯行業近年改革政策對企業有什麼影響
發布的關於醫葯價格的政策又有哪些?下面將為大家列舉出2016年那些帶給行業大影響的醫葯改革政策。
《2016年衛生計生工作要點》
全面實施公立醫院葯品集中采購,鼓勵和引導跨區域聯合採購,切實降低虛高葯價。增加國家葯品價格談判葯品品種,降低專利葯品和獨家生產葯品價格。
大力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在70%左右的地市開展分級診療試點;醫改試點省份與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要全面推開。
加大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實行按病種、按人頭、按服務單元、按疾病診斷相關組等復合型支付方式,控制醫葯費用不合理增長。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准;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參與經辦服務;制訂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舉措。
《「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
進一步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深化公立醫院改革,完善全民基本醫保制度,改革葯品供應保障體系,更加註重醫療、醫保、醫葯的三醫聯動改革。
力爭到2030年人人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務,人均預期壽命達到79歲,主要健康指標進入高收入國家行列。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醫葯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醫葯產業是支撐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和健康服務業的重要基礎,要通過優化應用環境、強化要素支撐、調整產業結構、嚴格產業監管、深化開放合作,激發產業創新活力,降低醫葯產品從研發到上市全環節的成本,加快醫葯產品審批、生產、流通、使用領域體制機制改革,推動產業智能化、服務化、生態化,實現產業中高速發展和向中高端轉型,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需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
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推廣全民健身,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健全醫療保險穩定可持續籌資和報銷比例調整機制,完善醫保繳費參保政策。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救助和疾病應急救助制度。降低大病慢性病醫療費用。改革醫保管理和支付方式,合理控制醫療費用,實現醫保基金可持續平衡。改進個人賬戶,開展門診費用統籌。城鄉醫保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醫改試點省份要在全范圍內推廣兩票制,鼓勵一票制,醫院和葯品生產企業的直接結算貨款,葯企和配送企業計算配送費用。今年新增了四個醫改試點省,加上此前4個,國家醫改試點省達到了8個,即安徽、福建、江蘇、青海、陝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四川省等。這8個省份確定推廣兩票制。
採取多種形式推進醫葯分開,禁止醫院限制處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選擇在醫院門診葯房或憑處方到零售葯店購葯。
國家發改委印發《關於在全國開展葯品價格專項檢查的通知》
從6月1日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葯品價格專項檢查工作,重點檢查價格出現異常波動的原料葯、葯品品種,維護葯品市場價格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檢查范圍遍布葯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血站等七大平台機構,對於此前被投訴多次或反映強烈的問題將集中力量解決。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要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強有力震懾」。
《關於加強兒童醫療衛生服務改革與發展的意見》
要求調整兒科醫療服務價格,對於兒童臨床診斷中有創活檢和探查、臨床手術治療等體現兒科醫務人員技術勞務特點和價值的醫療服務項目,收費標准要高於成人醫療服務收費標准,並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做好兒童用葯供應保障。建立兒童用葯審評審批專門通道,對兒童用葯價格給予政策扶持,建立健全短缺葯品供應保障預警機制,及時掌握短缺兒童用葯生產動態。
《關於印發推進葯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
從6月1日起,取消絕大部分葯品政府定價,完善葯品采購機制,發揮醫保控費作用,葯品實際交易價格主要由市場競爭形成。
葯品價格違法行為列入價格誠信記錄,並根據相關規定把葯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嚴重違法行為列入葯品集中采購不良記錄。在葯品價格改革後,價格主管部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嚴打高價售葯等10種不正當價格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
《關於積極推動醫療、醫保、醫葯聯動改革的指導意見》
把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作為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推動建立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的機制,切實提高群眾的獲得感。
把支付方式改革放在醫改的突出位置。結合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付費總額控制,加快推進按病種、按人頭等付費方式,積極推動按病種分組付費(DRGs)的應用,探索總額控制與點數法的結合應用,建立復合式付費方式。
制定與價格改革相適應的葯品和醫療服務醫保支付標准,探索建立引導葯品價格合理形成的機制,促進醫療機構主動降低采購價格;要探索建立醫保用葯准入和詢價新機制,發揮醫保對醫療資源配置的引導和調節作用;要推動葯品流通體制改革,促醫葯分開,探索醫療服務和葯品分別支付,從體制機制上消除公立醫院以葯養醫的痼疾。
《2016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葯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進一步優化目錄結構,適當擴大目錄范圍,支持鼓勵醫葯創新,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切實保障廣大參保人員用葯需求和醫保基金安全平穩運行。會堅持以臨床需求為導向,堅持中西葯兼顧,西葯和成葯(含民族葯)數量增幅基本平衡。
葯品目錄調整分為葯品調入和葯品調出。調整以國家食品葯品監管總局注冊數據為基礎,不接受企業申報或推薦,不收取評審費和其他各種費用。
《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
C. 國務院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葯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文件內容
一、充分認識扶持和促進中醫葯事業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長期以來,中醫葯和西醫葯互相補充、協調發展,共同擔負著維護和增進人民健康的任務,這是我國醫葯衛生事業的重要特徵和顯著優勢。中醫葯臨床療效確切、預防保健作用獨特、治療方式靈活、費用比較低廉,特別是隨著健康觀念變化和醫學模式轉變,中醫葯越來越顯示出獨特優勢。中醫葯作為中華民族的瑰寶,蘊含著豐富的哲學思想和人文精神,是我國文化軟實力的重要體現。扶持和促進中醫葯事業發展,對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弘揚中華文化、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隨著經濟全球化、科技進步和現代醫學的快速發展,我國中醫葯發展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中醫葯特色優勢逐漸淡化,服務領域趨於萎縮;老中醫葯專家很多學術思想和經驗得不到傳承,一些特色診療技術、方法瀕臨失傳,中醫葯理論和技術方法創新不足;中醫中葯發展不協調,野生中葯資源破壞嚴重;中醫葯發展基礎條件差,人才匱乏。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扶持和促進中醫葯事業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採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強中醫葯工作,開創中醫葯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新局面。
二、發展中醫葯事業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葯服務的需求作為中醫葯工作的出發點。遵循中醫葯發展規律,保持和發揚中醫葯特色優勢,推動繼承與創新,豐富和發展中醫葯理論與實踐,促進中醫中葯協調發展,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務。
(二)基本原則。堅持中西醫並重,把中醫葯與西醫葯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堅持繼承與創新的辯證統一,既要保持特色優勢又要積極利用現代科技;堅持中醫與西醫相互取長補短、發揮各自優勢,促進中西醫結合;堅持統籌兼顧,推進中醫葯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業、文化全面發展;堅持發揮政府扶持作用,動員各方面力量共同促進中醫葯事業發展。
三、發展中醫醫療和預防保健服務
(一)加強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區域衛生規劃中合理規劃和配置中醫醫療機構(包括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療機構)。大力加強綜合醫院、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中醫科室建設,積極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的中醫葯服務。在其他醫療衛生機構中積極推廣使用中醫葯適宜技術。通過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進一步加大公立中醫醫院的改造建設力度,有條件的縣以上綜合醫院和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都要設置中醫科和中葯房,配備中醫葯專業技術人員、基本中醫診療設備和必備中葯,基本實現每個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都能夠提供中醫葯服務。加強中醫醫療機構服務能力建設,研究制訂中醫診療常規、出入院標准、用葯指南、臨床診療路徑、醫療服務質量評價標准等技術標准和規范,促進中醫醫療機構因病施治、規范診療、合理用葯,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培育、培養一批名院、名科、名醫。推動中醫葯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
積極促進非公立中醫醫療機構發展,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的辦醫格局。鼓勵有資質的中醫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名老中醫開辦中醫診所或個體行醫,允許符合條件的葯品零售企業舉辦中醫坐堂醫診所。非公立中醫醫療機構在醫保定點、科研立項、職稱評定和繼續教育等方面,與公立中醫醫療機構享受同等待遇,對其在服務准入、監督管理等方面一視同仁。
(二)積極發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充分發揮中醫預防保健特色優勢,將中醫葯服務納入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在疾病預防與控制中積極運用中醫葯方法和技術。推動中醫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鼓勵社會力量投資興辦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機構。制定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機構、人員准入條件和服務規范,加強引導和管理。
四、推進中醫葯繼承與創新
(一)做好中醫葯繼承工作。開展中醫葯古籍普查登記,建立綜合信息資料庫和珍貴古籍名錄,加強整理、出版、研究和利用。整理歷代醫家醫案,研究其學術思想、技術方法和診療經驗,總結中醫葯學重大學術創新規律。依託現有中醫葯機構設立一批當代名老中醫葯專家學術研究室,系統研究其學術思想、臨證經驗和技術專長。整理研究傳統中葯制葯技術和經驗,形成技術規范。挖掘整理民間醫葯知識和技術,加以總結和利用。
(二)加快中醫葯科技進步與創新。建立符合中醫葯特點的科技創新體系、評價體系和管理體制,改革和創新項目組織管理模式,整合中醫葯科技資源。推進中醫葯科研基地特別是國家和省級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建設。支持中醫葯科技創新,開展中醫葯基礎理論、診療技術、療效評價等系統研究,推動中葯新葯和中醫診療儀器、設備的研製開發,加強重大疾病的聯合攻關和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中醫葯防治研究。推行中醫葯科研課題立項、科技成果評審同行評議制度。
五、加強中醫葯人才隊伍建設
(一)改革中醫葯院校教育。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中醫葯事業需要,規劃發展中醫葯院校教育。調整中醫葯高等教育結構和規模,堅持以中醫葯專業為主體,按照中醫葯人才成長規律施教,強化中醫葯基礎理論教學和基本實踐技能培養。選擇部分高等中醫葯院校進行中醫臨床類本科生招生與培養改革試點。加強中醫葯職業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養。國家支持建設一批中醫葯重點學科、專業和課程,重點建設一批中醫臨床教學基地。
(二)完善中醫葯師承和繼續教育制度。總結中醫葯師承教育經驗,制訂師承教育標准和相關政策措施,探索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師承教育模式,豐富中醫葯人才培養方式和途徑。落實名老中醫葯專家學術經驗繼承人培養與專業學位授予相銜接的政策。妥善解決取得執業資格的師承人員在職稱評定和崗位聘用等方面的相關問題。完善中醫葯繼續教育制度,健全繼續教育網路。
(三)加快中醫葯基層人才和技術骨乾的培養。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積極探索定向為農村培養中醫葯人才的措施。鼓勵基層中醫葯人員參加學歷教育以及符合條件的中醫執業醫師帶徒培訓。探索中醫執業醫師多點執業的辦法和形式。將農村具有中醫葯一技之長的人員納入鄉村醫生管理。制訂實施中醫葯學科帶頭人和技術骨幹培養計劃,造就新一代中醫葯領軍人才和一大批中青年名中醫。鼓勵西醫師學習中醫,培養一批中西醫結合人才。開展面向基層醫生的中醫葯基本知識與適宜技術培訓。
(四)完善中醫葯人才考核評價制度。制訂體現中醫葯特點的中醫葯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能力評價標准,改進和完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的中醫葯專業考試方法和標准。建立國家中醫葯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開展中醫葯行業特有工種技能鑒定工作。建立政府表彰和社會褒獎相結合的中醫葯人才激勵機制。
六、提升中葯產業發展水平
(一)促進中葯資源可持續發展。加強對中葯資源的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開展全國中葯資源普查,加強中葯資源監測和信息網路建設。保護葯用野生動植物資源,加快種質資源庫建設,在葯用野生動植物資源集中分布區建設保護區,建立一批繁育基地,加強珍稀瀕危品種保護、繁育和替代品研究,促進資源恢復與增長。結合農業結構調整,建設道地葯材良種繁育體系和中葯材種植規范化、規模化生產基地,開展技術培訓和示範推廣。合理調控、依法監管中葯原材料出口。
(二)建設現代中葯工業和商業體系。加強中葯產業發展的統籌規劃,制定有利於中葯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組織實施現代中葯高技術產業化項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勵中葯企業優勢資源整合,建設現代中葯產業製造基地、物流基地,打造一批知名中葯生產、流通企業。加大對中葯行業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扶持與保護力度。優化中葯產品出口結構,提高中葯出口產品附加值,扶持中葯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三)加強中葯管理。完善中葯注冊管理,充分體現中葯特點,著力提高中葯新葯的質量和臨床療效。推進實施中葯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加強對中葯飲片生產質量和中葯材、中葯飲片流通監管。加強對醫療機構使用中葯飲片和配製中葯制劑的管理,鼓勵和支持醫療機構研製和應用特色中葯制劑。
七、加快民族醫葯發展
加強民族醫醫療機構服務能力建設,改善就醫條件,滿足民族醫葯服務需求。加強民族醫葯教育,重視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民族醫葯人員素質。完善民族醫葯從業人員准入制度。加強民族醫葯繼承和科研工作,支持重要民族醫葯文獻的校勘、注釋和出版,開展民族醫特色診療技術、單驗方等整理研究,篩選推廣一批民族醫葯適宜技術。建設民族葯研發基地,促進民族醫葯產業發展。
八、繁榮發展中醫葯文化
將中醫葯文化建設納入國家文化發展規劃。加強中醫葯文物、古跡保護,做好中醫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加大對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的保護力度,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中醫葯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創造良好傳習條件。推進中醫葯機構文化建設,弘揚行業傳統職業道德。開展中醫葯科學文化普及教育,加強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加強中醫葯文化資源開發利用,打造中醫葯文化品牌。加強輿論引導,營造全社會尊重、保護中醫葯傳統知識和關心、支持中醫葯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九、推動中醫葯走向世界
積極參與相關國際組織開展的傳統醫葯活動,進一步開展與外國政府間的中醫葯交流合作,扶持有條件的中醫葯企業、醫療機構、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開展對外交流合作。完善相關政策,積極拓展中醫葯服務貿易。在我國對外援助、政府合作項目中增加中醫葯項目。加強中醫葯知識和文化對外宣傳,促進國際傳播。
十、完善中醫葯事業發展保障措施
(一)加強對中醫葯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醫療衛生事業、醫葯產業發展要求,編制實施國家中醫葯中長期發展專項規劃。充分發揮中醫葯工作部際協調機製作用,加強對中醫葯工作的統籌協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中醫葯工作的領導,及時研究解決中醫葯事業發展中的問題,認真落實各項政策措施。
(二)加大對中醫葯事業投入。各級政府要逐步增加投入,重點支持開展中醫葯特色服務、公立中醫醫院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學科和重點專科建設以及中醫葯人才培養。落實政府對公立中醫醫院投入傾斜政策,研究制訂有利於公立中醫醫院發揮中醫葯特色優勢的具體補助辦法。完善相關財政補助政策,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中醫葯適宜技術與服務。制定優惠政策,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捐資支持中醫葯事業。合理確定中醫醫療服務收費項目和價格,充分體現服務成本和技術勞務價值。
(三)醫療保障政策和基本葯物政策要鼓勵中醫葯服務的提供和使用。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定點機構范圍,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診療項目、中葯品種和醫療機構中葯制劑納入報銷范圍。按照中西葯並重原則,合理確定國家基本葯物目錄中的中葯品種,基本葯物的供應保障、價格制定、臨床應用、報銷比例要充分考慮中葯特點,鼓勵使用中葯。
(四)加強中醫葯法制建設和知識產權保護。積極推進中醫葯立法進程,完善法律法規。加強中醫葯知識產權保護和利用,完善中醫葯專利審查標准和中葯品種保護制度,研究制訂中醫葯傳統知識保護名錄,逐步建立中醫葯傳統知識專門保護制度。加強中葯道地葯材原產地保護工作,將道地葯材優勢轉化為知識產權優勢。
(五)加強中醫葯行業管理。加強中醫葯行業統一規劃,按照中醫葯自身特點和規律管理中醫葯。推進中醫葯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綜合統計制度。推進中醫葯標准化建設,建立標准體系,推動我國中醫葯標准向國際標准轉化。嚴格中醫葯執法監督,嚴厲打擊假冒中醫名義非法行醫、發布虛假違法中醫中葯廣告以及制售假冒偽劣中葯行為。加強地方中醫葯管理機構建設,強化管理職能,提高管理水平。
國務院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D. 如何促進我國食品、葯品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政策啊,監管啊,懲罰啊,只有這樣才更加的適合哦
E. 中國衛計委70號文全文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落實完善公立醫院
葯品集中采購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衛葯政發〔2015〕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公立醫院葯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號,以下簡稱《意見》),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構建葯品集中采購新機制
要堅持葯品集中采購方向,實行一個平台、上下聯動、公開透明、分類采購。充分發揮省級葯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作用,結合地方實際,抓緊制訂具體實施辦法,落實部門責任分工,明確時間進度表和技術路線圖,並及時上報國務院醫改辦,確保2015年內啟動新一輪葯品集中采購工作。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主動與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商務、食品葯品監管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努力做好葯品采購中質量安全、價格監測、配送使用、醫保支付等政策措施的有效銜接,增強和擴大葯品集中采購的惠民實效。
二、合理確定葯品采購范圍
醫院要按照不低於上年度葯品實際使用量的80%制定采購計劃,具體到通用名、劑型和規格,每種葯品采購的劑型原則上不超過3種,每種劑型對應的規格原則上不超過2種。葯品采購預算一般不高於醫院業務支出的25%-30%。省級葯品采購機構應及時匯總分析醫院葯品采購計劃和采購預算,合理確定葯品采購范圍,落實帶量采購,優先選擇符合臨床路徑、納入重大疾病保障、重大新葯創制專項、重大公共衛生項目的葯品,兼顧婦女、老年和兒童等特殊人群的用葯需要,並與醫保、新農合報銷政策做好銜接。
充分吸收國家基本葯物遴選中規范劑型、規格等有效方法,依據國家基本葯物目錄、醫療保險葯品報銷目錄、基本葯物臨床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等,遵循臨床常用必需、劑型規格適宜、包裝使用方便的原則,推進葯品劑型、規格、包裝標准化,努力提高葯品采購和使用集中度。
三、細化葯品分類采購措施
要以省(區、市)為單位,結合確定的葯品采購范圍,進一步細化各類采購葯品。醫院使用的所有葯品(不含中葯飲片)都應在網上采購。
(一)招標采購葯品。可根據上一年度葯品采購總金額中各類葯品的品規采購金額百分比排序,將佔比排序累計不低於80%、且有3家及以上企業生產的基本葯物和非專利葯品納入招標采購范圍。
(二)談判采購葯品。要堅持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公開透明、試點起步,實行國家和省級談判聯動。2015年,國家將啟動部分專利葯品、獨家生產葯品談判試點,方案另行制訂。對於一時不能納入談判試點的葯品,繼續探索以省(區、市)為單位的量價掛鉤、價格合理的集中采購實現路徑和方式,並實行零差率銷售。鼓勵省際跨區域聯合談判,結合國家區域經濟發展戰略,探索形成適應醫保支付政策的區域采購價格。
(三)直接掛網采購葯品。包括婦兒專科非專利葯品、急(搶)救葯品、基礎輸液、常用低價葯品以及暫不列入招標采購的葯品。各地可參照國家衛生計生委委託行業協會、學術團體公布的婦兒專科非專利葯品、急(搶)救葯品遴選原則和示範葯品,合理確定本地區相關葯品的范圍和具體劑型、規格,滿足防治需求。
(四)國家定點生產葯品。要按照全國統一采購價格直接網上采購,不再議價。
(五)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仍暫時實行最高出廠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管理。
四、堅持雙信封招標制度
葯品招標采購必須面向生產企業,由葯品生產企業直接投標,同時提交經濟技術標書和商務標書。要強化葯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意識,合理控制通過經濟技術標書評審的企業數量。對於通過經濟技術標書評審的企業不再排序,按照商務標書報價由低到高選擇中標企業和候選中標企業。
要落實招采合一、帶量采購、量價掛鉤。從有利競爭、滿足需求、確保供應出發,區別葯品不同情況,結合公立醫院用葯特點和質量要求,根據仿製葯質量一致性評價技術要求,科學設定競價分組,每組中標企業數量不超過2家。要通過劑型、規格標准化,將適應症和功能療效類似葯品優化組合和歸並,減少議價品規數量,促進公平競爭。
對中標價格明顯偏低的,要加強綜合評估,全程監測葯品質量和實際供應保障情況。對於只有1家或2家企業投標的品規,可組織專門議價。要公開議價規則,同品種議價品規的價格要參照競價品規中標價格,盡量避免和減少人為因素影響,做到公開透明、公平公正。
為維護公平競爭環境,形成全國統一市場,各地招標采購葯品的開標時間統一集中在每年11月中下旬。實現招標采購政策聯動,方便生產企業理性投標、提前組織安排生產,避免葯品價格因開標不同步產生波動。要優化流程,簡化申報程序,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
五、改進醫院葯款結算管理
醫院從葯品交貨驗收合格到付款的時間不得超過30天。加強政策引導,鼓勵醫院公開招標選擇開戶銀行,通過互惠互利、集中開設銀行賬戶,由銀行提供相應葯品周轉金服務,加快醫院付款時間,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和葯品生產流通成本。糾正和防止醫院以承兌匯票等形式變相拖延付款時間的現象和行為。要將葯品支出納入預算管理和年度考核,定期向社會公布。逐步實現葯佔比(不含中葯飲片)總體降到30%以下。
六、完善葯品供應配送管理
公立醫院葯品配送要兼顧基層供應,特別是向廣大農村地區傾斜。鼓勵縣鄉村一體化配送,重點保障偏遠、交通不便地區葯品供應。要落實葯品生產企業是供應配送責任主體的要求,加強考核督導和糾偏整改,建立和完善葯品配送約談、退出、處罰制約機制。對配送率低、拒絕承擔基層葯品配送、屢犯不改的企業取消中標、掛網資格,取消供貨資格。要研究細化醫院被迫使用其他企業替代葯品,超支費用由原中標企業承擔的配套措施。
進一步強化短缺葯品監測和預警,按區域選擇若干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作為短缺葯品監測點,及時掌握分析短缺原因,理順供需銜接,探索多種方式,保障患者基層用葯需求。
七、加快推進采購平台規范化建設
葯品集中采購平台要堅持政府主導,維護非營利性的公益性質。要保障平台規范化建設所需的人力、財力、物力,確保2015年底前與國家葯品供應保障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對接聯通、數據信息安全傳輸。
省級葯品采購機構要增強服務意識,全面推進信息公開,定期公布醫院葯品采購價格、數量、付款時間及葯品生產經營企業配送到位率、不良記錄等情況,並及時做好網上交易數據匯總和監測分析工作,合理運用差比價規則,測算各類葯品市場平均價格,採集不同階段葯品采購價格以及周邊國家和地區葯品價格等信息,為各類葯品采購提供支持。
要藉助互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不斷擴展升級采購平台服務和監管功能,提高平台智能化水平,適應簽訂電子合同、在線支付結算、網上電子交易等新特點、新要求,為推進醫院與葯品生產企業直接結算葯款,生產企業與配送企業結算配送費用創造條件。
八、規范醫院葯品使用管理
各省(區、市)葯政管理部門要落實責任,繼續推動公立醫院優先配備使用基本葯物,並達到一定使用比例。建立處方點評和醫師約談制度,重點跟蹤監控輔助用葯、醫院超常使用的葯品,明確醫師處方許可權,處方涉及貴重葯品時,應主動與患者溝通,規范用量,努力減輕急性、長期用葯患者葯品費用負擔。全面提升葯師的總體數量和業務素質,充分發揮葯師的用葯指導作用,鼓勵零售葯店葯師定期到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培訓,積極探索葯師網上葯事服務。
加快推進以基本葯物為重點的臨床用葯(耗材)綜合評價體系建設。以省為單位選擇部分醫療、教學、科研等綜合實力較強的三級、二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葯品(耗材)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依從性、經濟性等進行成本效益評估,為規范葯品采購和配備使用,推進葯品劑型、規格、包裝標准化提供臨床技術支持。
九、加強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葯品采購指導
要堅持三醫聯動,突出綜合改革,結合地方實際研究制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以市為單位自行采購的具體辦法,與綜合改革相配套,互相促進,並將具體辦法及時上報國務院醫改辦備案。試點城市醫院要在省級葯品集中采購平台采購葯品、在線交易。對於打包批量采購的葯品,要合理消化成本,零差率銷售。試點城市成交價格明顯低於省級中標價格的,省級中標價格應按試點城市成交價格進行調整。大力發展現代醫葯物流,探索由社會零售葯店、醫保定點葯店承擔醫院門診葯事服務的實現形式和路徑。要加強葯物政策研究,將葯品集中采購與其他改革政策協同推進,實現葯品采購效益最大化。
十、加強綜合監管
要加強葯品采購全過程的綜合監管。嚴肅查處葯品生產經營企業弄虛作假、圍標串標、哄抬價格等行為,嚴格執行誠信記錄和市場清退制度。禁止各種形式的地方保護。嚴肅查處醫院違反采購合同、違規網下采購等行為。對通過招標、談判、定點生產等方式形成的采購價格,醫院不得另行組織議價;對醫院直接掛網采購葯品的價格,要加強市場監測和跟蹤,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秩序。規范和凈化葯品在醫院內部的流通渠道,定期向社會公布在醫院設立結算戶頭的葯品經營企業名單,接受社會監督。堅決遏制葯品購銷領域腐敗行為、抵制商業賄賂。加強省級葯品采購機構廉政制度建設,增強廉潔自律意識,防範和杜絕各種廉政風險。
十一、加大宣傳培訓
完善公立醫院葯品集中采購工作,必須有利於破除以葯補醫機制,加快公立醫院特別是縣級公立醫院改革;有利於降低葯品虛高價格,減輕人民群眾用葯負擔;有利於預防和遏制葯品購銷領域腐敗行為,抵制商業賄賂;有利於推動葯品生產流通企業整合重組、公平競爭,促進醫葯產業健康發展。
要充分運用廣播、報刊、電視等傳統媒介和微信、微博等新媒體方式,讓社會各界了解破除以葯補醫,扭轉公立醫院趨利行為的必要性、艱巨性、復雜性,用「四個有利於」來檢驗公立醫院葯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成效。要廣泛宣傳《意見》的方向、意義、措施和成效,進一步統一思想、凝聚共識,並發揮醫務人員醫改主力軍作用,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堅定信心,攻堅破難,構建葯品采購新機制。
完善公立醫院葯品集中采購工作是對現有利益格局的重大調整,專業性和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思想認識統一到《意見》上來,全面領會《意見》精神實質,推進三醫聯動,開創深化醫改新局面。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5年6月11日
F. 葯融圈是怎樣促進我國生物醫葯產業健康發展的
葯融圈圍繞我國生物醫葯產業鏈,針對生物醫葯大數據、技術和資本投資、葯融園(產業園)等開展系列系統性工作,促進我國生物醫葯產業健康發展,完善產業鏈,共同面對全球合作和競爭。
G. 結合材料運用經濟生活的有關知識,分析說明應如何促進我國葯品行業健康發展
充分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決定性作用,葯品行業在市場競爭中不斷發展。
正確處理好市場與政府的關系,綜合運用各種手段為葯品行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貫徹落實發展理念,推進葯品行業創新發展、以人民為中心。
H. 《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提出的「發展健康產業」的措施有哪些
第六篇發展健康產業
第十七章優化多元辦醫格局
進一步優化政策環境,優先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推進和實現非營利性民營醫院與公立醫院同等待遇。鼓勵醫師利用業余時間、退休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或開設工作室。個體診所設置不受規劃布局限制。破除社會力量進入醫療領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逐步擴大外資興辦醫療機構的范圍。加大政府購買服務的力度,支持保險業投資、設立醫療機構,推動非公立醫療機構向高水平、規模化方向發展,鼓勵發展專業性醫院管理集團。加強政府監管、行業自律與社會監督,促進非公立醫療機構規范發展。
第十八章發展健康服務新業態
積極促進健康與養老、旅遊、互聯網、健身休閑、食品融合,催生健康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基於互聯網的健康服務,鼓勵發展健康體檢、咨詢等健康服務,促進個性化健康管理服務發展,培育一批有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務產業,探索推進可穿戴設備、智能健康電子產品和健康醫療移動應用服務等發展。規范發展母嬰照料服務。培育健康文化產業和體育醫療康復產業。制定健康醫療旅遊行業標准、規范,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健康醫療旅遊目的地。大力發展中醫葯健康旅遊。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和良性循環的健康服務產業集群,扶持一大批中小微企業配套發展。
引導發展專業的醫學檢驗中心、醫療影像中心、病理診斷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等。支持發展第三方醫療服務評價、健康管理服務評價,以及健康市場調查和咨詢服務。鼓勵社會力量提供食品葯品檢測服務。完善科技中介體系,大力發展專業化、市場化醫葯科技成果轉化服務。
第十九章積極發展健身休閑運動產業
進一步優化市場環境,培育多元主體,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健身休閑設施建設運營。推動體育項目協會改革和體育場館資源所有權、經營權分離改革,加快開放體育資源,創新健身休閑運動項目推廣普及方式,進一步健全政府購買體育公共服務的體制機制,打造健身休閑綜合服務體。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體育健身俱樂部,豐富業余體育賽事,積極培育冰雪、山地、水上、汽摩、航空、極限、馬術等具有消費引領特徵的時尚休閑運動項目,打造具有區域特色的健身休閑示範區、健身休閑產業帶。
第二十章促進醫葯產業發展
第一節加強醫葯技術創新
完善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體系,推動醫葯創新和轉型升級。加強專利葯、中葯新葯、新型制劑、高端醫療器械等創新能力建設,推動治療重大疾病的專利到期葯物實現仿製上市。大力發展生物葯、化學葯新品種、優質中葯、高性能醫療器械、新型輔料包材和制葯設備,推動重大葯物產業化,加快醫療器械轉型升級,提高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醫學診療設備、醫用材料的國際競爭力。加快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健全質量標准體系,提升質量控制技術,實施綠色和智能改造升級,到2030年,葯品、醫療器械質量標准全面與國際接軌。
第二節提升產業發展水平
發展專業醫葯園區,支持組建產業聯盟或聯合體,構建創新驅動、綠色低碳、智能高效的先進製造體系,提高產業集中度,增強中高端產品供給能力。大力發展醫療健康服務貿易,推動醫葯企業走出去和國際產業合作,提高國際競爭力。到2030年,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新葯和診療裝備國際市場份額大幅提高,高端醫療設備市場國產化率大幅提高,實現醫葯工業中高速發展和向中高端邁進,跨入世界制葯強國行列。推進醫葯流通行業轉型升級,減少流通環節,提高流通市場集中度,形成一批跨國大型葯品流通企業。
I. 促進我國生物醫葯產業發展建議
第一、按照市場換技術的原則,加強國內企業和國際生物醫葯界的合作交流,促進我國醫葯工業在質的基礎上有新的飛躍。
第二、要加快扶植和培育一批上規模的醫葯企業集團,以企業為核心和依託,大力發展我國生物醫葯產業,集中投入人力、物力、財力,以實現高起點、高標準的生物醫葯開發,避免遍地開花、低水平重復建設,實現我國生物醫葯產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並能起到良好的產業示範和帶頭作用。
第三、國家要學習借鑒歐美在生物制葯方面的先進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加快生物醫葯方面的立法,繼續建立和完善包括教育、科技、研發、新品保護、品牌建設等生物醫葯產業上下游產業鏈在內的一套完整的扶持政策和優惠扶持政策。
第四、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在海外設立研發中心,與國際接軌,掌握核心技術;向自主研發新品的企業適度傾斜,保護企業自主研發的積極性。
第五、建議國家對創新的生物制葯產品開發「給市場」的政策扶持。
J. 葯融圈是圍繞什麼開展系統性工作來促進我國生物醫葯產業健康發展完善產業鏈共同面對全球合作和競爭的
圍繞我國生物醫葯產業鏈,針對生物醫葯大數據、技術和資本投資、葯融園(產業園)等開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