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信息產業發展的政策是什麼
一、我國信息產業的發展現狀
以1998年信息產業部成立為標志,信息產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五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面對全球信息產業劇烈動盪、持續低迷的情況下,始終保持了快速健康發展。過去的五年,是信息產業發展最快、綜合實力實現歷史性跨越的五年。
信息產業一直保持2-3倍於GDP的速度發展。2002年,全國信息產業增加值達到5726億元,佔GDP的比重由1997年的2.3%提高到5.7%,通信業增加值達到2746億元,佔GDP比重為2.7%,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增加值達到2980億元,佔GDP比重為3% 。
電信業在發展中改革,在改革中發展,實現了向世界第一大電話網的跨越。電話用戶總數躍居世界第一位,普及程度大幅度提高,電話用戶總數達到4.2億戶,是1997年的5.3倍,固定電話用戶2.18億戶, 行動電話用戶達2.12億戶。電話普及率由1997年的8.11%提高到33.74%。
覆蓋全國、連通世界的現代通信網基本形成。局用交換機容量達到2.84億門,行動電話交換機容量達到2.71億戶,長途電話交換機容量達到776萬路端,光纜總長度達225萬公里,其中長途光纜47.3萬公里。與我國開通電信業務的國家和地區達到200多個,實現行動電話漫遊的達到120個。
電信業在發展中加大改革力度。經過改革重組,電信領域實現由壟斷經營向競爭開放轉變。基礎電信領域已經有6家骨幹企業,增值電信領域已經有4400多家經營者。
適應經濟全球化趨勢,電信業穩步實施對外開放。
電信管理體制實現由政企合一向政企分開、依法管理的轉變。
產業規模取得新的突破。2002年銷售收入 1.4萬億元,比2001年增長20%,五年平均增長25.2%。產業規模居世界第三,國內各工業部門首位。
外向型經濟發展取得新的突破。改革開放以來,全行業吸收外資超過700億美元。2002年出口925億美元,居我國外貿出口第一位,對外貿增長的貢獻率達46%。彩電出口1800萬台,為1997年的5倍。通信類產品進入40多個國家和地區。
結構調整取得新的突破。投資類、消費類、基礎類三大類產品結構的比重進一步趨於合理。產業集中度進一步提高,大公司戰略成效顯著。產業集群化趨勢日益明顯,初步形成珠三角、長三角和環渤海灣地區等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聚集帶。
技術創新取得新的突破。軟體產業年均增長30%以上,2002年營業收入1100億元,經認定的軟體企業有6000多家,軟體產業基地11家,中文操作系統和應用軟體達到世界先進水平。集成電路產量由97年的13億塊提高到85億塊,技術上已具備0.18微米晶元設計開發、規模生產能力。
二、下一步發展思路
黨的十六大確立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綱領,並明確提出國內生產總值2020年力爭比2000年翻兩番的目標。信息產業作為基礎性、先導性、支柱性產業,是拉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應爭取在國民經濟全局中有更大作為。
(一)2003年宏觀發展目標
信息產業增加值達到6320億元,佔GDP的比重達到5.9%,其中在電信業中,電信業務收入4510億元,發展固定電話用戶3300萬戶、行動電話用戶5200萬戶,固定電話普及率達到19.4%、行動電話普及率達到20.1%。在電子信息產品製造領域,銷售收入1.64萬億元,增長19%,出口總額1000億美元,增長8%。
(二)發展機遇
十六大確立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綱領,提出要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以工業化促進信息化,走出一條新型工業化路子,並強調要優先發展信息產業,在經濟和社會領域廣泛應用信息技術,這將促進信息產業跨入新的發展階段。
存在的主要問題。電信領域:電信網間互聯不暢問題突出,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尚未建立,電信立法滯後。電子信息產品製造領域:結構性矛盾突出,核心技術與國外的差距明顯 ,國際競爭壓力日益增大。
(三)政府將在以下方面加強工作。
1. 加強宏觀調控和政策引導,加大監管力度,實現通信業有效益的快速增長。
加強對行業發展的規劃指導。處理好當前發展與長遠需要的關系,注重投資建設的綜合效益,防止過度投資;處理好發展新技術與業務更替的關系,使新業務漸進發展,平滑過渡;積極調控和引導市場,防範投資風險;加強規劃指導、整頓建設市場、引導企業聯合建設,防止不必要的重復建設。
加強對業務發展的政策引導。引導企業調整發展思路,將發展著力點轉變到提高效益與核心競爭力;引導企業積極培育新的業務增長點,實現規模與效益、速度與質量統一;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積極引導企業進行商業模式的創新,形成運營、製造、信息服務等多方合作、利益共享的新型產業鏈;引導和推動運營企業開發國際市場。
發揮技術標准對通信發展的指導和支撐作用。加強通信技術標准工作,保證通信網的完整性、統一性、先進性;積極開展與下一代電信網密切相關的關鍵技術標準的研究工作;按照"積極跟進、先行試驗、培育市場、支持發展"的原則,繼續做好第三代移動通信相關技術試驗的組織工作。
加大政府監管力度,確保網間通信安全暢通。要從8個方面採取措施:技術方面,建設網間通信質量監控系統;管理方面,建立網間通信質量聯席會議;經濟方面,調整網間結算標准,理順結算關系;標准方面,建立網間通信質量標准考核體系;輿論方面,建立網間通信質量通報制度;教育方面,進行基本行規教育;政策方面,出台"硬措施";法律方面,對惡性互聯互通事件追究刑事責任。
建立電信普遍服務機制。一是要保證目前的普遍服務水平不下降。另一方面 是要不斷提高農村邊遠地區的通信服務水平。
加快制定《電信法》。信息產業部對《電信法》的起草工作給予了高度重視,已經把這項工作作為了今年工作的重點。成立了起草領導小組、起草工作小組和專家咨詢委員會。在《電信法》的立法工作上,要立足國情,借鑒國外。目前我們也在對國外的電信法進行研究,但是也要考慮到中國的實際情況。
2.積極開拓國內國外兩個市場,加大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調整和發展力度
加大市場開拓力度,努力擴大內需和出口。在保證大宗出口產品擴大的同時,抓好軟體與集成電路的出口;在保持傳統出口市場份額的同時,繼續大力開拓新興市場;在努力擴大產品出口的同時,鼓勵有比較優勢的企業"走出去",開展對外投資,擴大境外加工貿易,帶動國內產品出口。
加快建設國家電子信息產業基地。立足國內產業比較優勢,改善投資環境,加大引資力度。
加快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全面落實18號文件規定的投融資、稅收、政府采購等政策。繼續加強軟體產業基地和軟體工程中心建設。加大對國內軟體的支持力度,形成一批有國際競爭力的軟體產品和龍頭企業。提高集成電路加工製造能力、市場佔有率和設計水平。
加大電子信息產品市場監管和行業調控力度。加強價格協調、知識產權保護和質量監督,打擊假冒偽劣、制止惡性競爭。加強指導和協調,支持企業主動應訴反傾銷調查,妥善解決專利糾紛。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建立產業損害預警系統。
以推廣應用為重點,積極務實地推進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電子政務發展,積極推動政府上網擴大范圍,建立高效的政府部門業務系統,提高工作效率。著力推進企業信息化,推動企業應用信息化建設進行生產管理流程再造,降低成本,提高管理水平。積極推進社會信息化,加強信息資源開放和利用,豐富網上應用,開放公用資料庫,推進社區信息化。(完)
㈡ 產業政策的發展序列
產業發展序列,是各部門、各地區執行產業政策的基本依據,是各項經濟政策的導向目標。由於同一產業在社會再生產各個領域中的狀況往往不同,需要採取不同的政策。因此,產業發展序列要按社會再生產的不同領域分別排列。當前各主要產業的發展序列是: (一)重點支持生產的產業、產品是:
1、農業和農用工業,主要是糧、棉、油料、糖料、肉、蔬菜,森林撫育、速生豐產林,化肥、農葯、農膜、適用的農業機具及零配件。
2、輕工、紡織業,主要是糖、鹽、紙、紗、布、化纖。
3、基礎設施和基礎工業,主要是交通運輸業中的煤炭、農用物資及外貿重點產品的運輸和旅客運輸;郵電通信業中的市話、長話及用戶電報;能源工業中的煤、電、石油;原材料工業中的鋼鐵、有色金屬、基本化工原料。
4、機械、電子工業,主要是大型機電成套裝備、機電儀一體化產品、高附加價值出口創匯機電產品。
5、高技術產業,主要是航空航天、新型材料、生物工程技術。
6、經濟效益好的出口創匯產品,特別是加工製成品。
(二)嚴格限制生產的產品(出口產品除外)是:
1、國家定點外的汽車、摩托車;性能低下的普通機電產品,主要是普通機床和鍛壓設備。
2、超前消費的高電耗產品,主要是空調器、冷熱風機、電炊具、吸塵器。
3、用國內緊缺原料生產的高消費產品,主要是鋁門窗、鋁銅建築裝修品、易拉罐、化纖地毯。
4、生產方式落後、嚴重浪費資源和污染環境的產品,主要是土法煉焦、汽油和柴油發電、土法煉有色金屬、土法硫磺。
5、低質白酒、普通人造革、普通人造毛皮等。
(三)停止生產的產品是:
無證開採的有色金屬礦、化學礦、煤礦等;原機械部(委)公布的十批437項淘汰產品;紡織部公布淘汰的紡織機械;建設部等六個部門公布的建築機械第一批淘汰產品等。 (一)重點支持基本建設的產業、產品是:
1、基礎產業,主要是:(1)農業中的商品糧、棉、油基地建設、宜農荒地開發;林業中的速生豐產林;水利業中的大江大河治理;農用工業中的化肥、農葯。(2)交通運輸業中以煤炭為主的重要物資運輸通道、重要客運樞紐設施;郵電通信業中繁忙的長途通信、郵政、電信樞紐。(3)能源工業中的煤炭、電力、石油和天然氣。(4)原材料工業中的鋼鐵、有色金屬、化工、石化。
2、裝備產業:主要是大型發電設備和相應的輸變電設備、集成電路、通信設備。
3、輕工業:主要是紙、糖、鹽。
4、出口創匯效益好的產品,特別是加工製成品。
5、社會公共設施中的大中城市生產和群眾生活必需的供排水、治理污染、公共交通。
(二)停止或嚴格限制基本建設的產業、產品是:
1、凡限制和停止生產的產品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建設。
2、原材料供應不足,加工能力又有富餘的產品,主要是:(1)輕工、紡織業中的毛紡、棉紡、絛綸長絲、丙綸、化纖地毯、繅絲、絲綢、一般塑料加工、電風扇、機械表、電冰箱、洗衣機。(2)化學工業中的斜交輪胎、通用化學試劑。(3)有色金屬工業中的銅、鋁加工(列入國家計劃的除外)和鎢、錫、銻冶煉。(4)建材工業中的大理石、花崗岩板材,塑料門窗、鋁合金門窗。(5)機械電子工業中國家定點以外的汽車、摩托車、彩色電視機。
3、不符合經濟規模要求,經濟效益差,污染嚴重的小鋼鐵、小有色金屬、小鐵合金、小化工、小煉油(邊遠地區原油運不出的除外)、小建材、小造紙廠等。 (一)重點支持技術改造的產業、產品是:
1、農業、林業中的適用科學技術和有利於良種培育、新技術推廣的項目。
2、輕紡工業中有利於開發新產品、提高產品質量和檔次、適應國內外市場需求的項目。
3、機械、電子工業中有利於提高基礎機械、基礎工藝、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重大成套設備的技術水平、擴大出口以及消化吸收引進技術並實現國產化的項目。
4、交通運輸、郵電通信、能源、原材料項目。
5、節約能源和綜合利用能源、原材料的項目。
6、經濟效益好的出口創匯項目。 出口方面:要採取積極方針發展對外貿易,以保證國家外匯收入,從而支持國民經濟生產建設。要進一步調整出口商品結構,根據國際市場需求情況,逐步提高製成品特別是深加工產品、機電儀產品出口的比重;努力改進出口商品質量,在提高出口商品檔次、創匯率上下功夫。對內、外銷要統籌安排,有些資源豐富,又不是國內十分必需的商品,要盡量多出口;有些國內外市場都需要的商品,要擠一部分出口;有關國計民生的大宗資源性商品,要嚴格按計劃出口;國內緊缺的產品,要限制或禁止出口。同時,根據我國資源短缺和勞動力豐富的特點,利用國際市場積極開展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組裝、補償貿易以及以進養出等業務。
進口方面:要確保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物資的進口;合理安排引進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及進口國內短缺的重要原材料和市場緊缺物資,以保證人民生活,支持生產和提高技術水平。同時,也要根據國內產業結構的狀況和消費政策,恰當安排進口的產品,以調整國內的產需結構,促進民族工業的發展。
完善中國產業政策需要明確的問題
制訂產業政策的目的,是為了解決資源配置的均衡與效率問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過程中發揮著基礎性作用,即市場供求關系與價格杠桿調節投資方向和投資規模,競爭機制決定企業的進退和存亡。產業政策作為政府行為,其作用主要是糾正市場失靈、彌補市場缺陷。在發展中國家以及政府主導型市場經濟條件下,產業政策還具有實施趕超戰略、增強產業競爭力、推進工業化和現代化進程的作用。從產業政策的性質和作用范圍看,可以將其分為兩類。一類屬於政府的規制,具有共性,所有的經濟主體都必須遵循,例如市場准入標准、競爭規則、關稅政策、國際貿易規則等。另一類是帶有特殊性的、針對個別產業制訂的發展規劃、投融資和稅收等政策。前者屬於廣義的產業政策,後者屬於狹義的產業政策。
當前,我國制訂產業政策和選擇戰略性產業,需要明確一些認識和方法問題。
第一,把廣義產業政策同狹義產業政策區別開來。廣義的產業政策,是政府管理經濟的普遍行為,雖然表現形式不同,但都是規范經濟主體行為和市場競爭秩序,維護國家利益所必須的。美國和歐盟都標榜沒有產業政策,但事實上美國實行的「301條款」以及經常性的貿易報復措施和歐盟實行的產品安全與環保技術標准等非關稅壁壘,都屬於廣義的產業保護政策。而我們通常所講的產業政策主要是指狹義的產業政策。
第二,堅持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階段的特殊性,制訂產業政策不應遷就工業發達國家提出的過高要求。在世界經濟分工體系和國際貿易關系中,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由於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存在著事實上的不平等競爭。發展中國家為了縮小與發達國家產業發展上的差距,實行局部的趕超戰略,並對某些弱勢產業進行扶持和保護是必要的。
第三,把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同產業政策的引導作用結合起來。大多數競爭性產業的發展,主要應由市場需求和競爭機制去引導,政府的責任在於制定市場准入規則和規范市場競爭秩序。因此,產業政策的重點應當是對關系國民經濟全局和國家戰略利益而市場作用有限的少數產業實行扶持和產業保護。但這種扶持和保護也必須遵循市場經濟的規律,與市場調節的方向一致。
第四,制訂產業政策必須有相應的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相配套。我國在20世紀90年代發布的一些產業政策,多是一些鼓勵或限制發展的產品目錄,而沒有相應的保障措施。其結果往往是被鼓勵的產品一哄而起,被限制發展的企業「限而不死」;同時也出現了被扶持的產業扶不起來的問題。而比較成功的例子是2000年6月24日國務院發布的《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在軟體企業認證制度、投融資、稅收、收入分配、人才吸引和培養、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都提出了鼓勵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這一政策的出台,有力地促進了我國軟體產業的發展。其啟示是,產業政策的目標要細化和有明確的針對性,政策措施要具體和有可操作性。
第五,對於哪些產業可以放開,哪些產業需要政府扶持和保護,應當由官、產、學共同研究並形成共識。從以往經驗教訓看,應當早一點放開的汽車工業,放開的步伐過慢,在長期高關稅的保護下,既不利於提高汽車工業的競爭力,也助長了散、亂、差的低水平重復建設,保護了跨國公司在華的超額利益。另一方面,農業是我國競爭力最弱的產業,農民是社會各階層中的最弱勢群體,而且在短期內很難改變這種狀況,因此尤其需要政府的扶持和有效的保護政策。
第六,把利用外資同改造傳統產業、推進產業升級結合起來。國內銀行存大於貸的情況表明,找不到回報效益好的投資項目是資本相對過剩的主要原因。從總體上考察,我國利用外資彌補國內資金缺口和市場供給缺口已不是主要目的,彌補高新技術缺口應作為利用外資的主要目標。因此,利用外資的戰略與策略也有必要進行調整,即引進外資的重點應當是促進傳統產業的技術改造和發展技術密集型產業。
第七,防止產業技術源泉的「空心化」。產業「空心化」有兩層含義:一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的製造業轉移到其他國家和地區,導致本土就業機會減少,市場需求下降,經濟增長放慢,如日本和我國的台灣、香港地區出現的情況。二是技術密集型產業沒有核心技術,形成對跨國公司的技術依賴。上述第一種類型的「空心化」主要發生在發達國家和地區,但其國民收入仍然是凈流入的。第二種類型的「空心化」主要出現在發展中國家,其後果是國際貿易條件惡化,技術上受制於人。現階段我國所要防止的主要是第二種類型的核心技術「空心化」。因此,應由合資合作生產為主轉向引進技術為主;引進的外資必須帶來先進技術,並盡可能堅持中方控股;引進技術的方式由購買設備為主轉向購買製造技術為主,努力增強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能力;科學技術研究與開發必須以產業化為目標,從體制安排、運行機制、研發與生產的組織方式上,為科技成果產業化奠定基礎。
第八,戰略性產業的涵義及其選擇目標。加快我國戰略性產業的發展,首先必須界定清楚什麼是戰略性產業。所謂戰略性產業,是在國民經濟體系中佔有重要地位,對國計民生、國家經濟和軍事安全有重大影響的產業。在社會化大生產和專業化分工的條件下,每一個產業都有它的重要性。在一系列產業群中,如何選擇特定發展階段的戰略性產業或重點發展的產業,需要根據國民經濟、國防安全和參與國際競爭的客觀要求和要解決的突出矛盾來確定。
具體地說,現階段我國戰略性產業的選擇需要實現以下幾個目標:一是中國作為一個大國,要爭取在20年內實現和平崛起,既要發揮勞動力資源豐富的比較優勢,繼續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同時也要不失時機地推進產業升級,增強資本密集和技術密集型產業的競爭優勢。在國際分工體系中,戰略性產業的選擇要有利於改變為跨國公司做代工的狀況,有利於改善國際貿易條件,促進出口產品的結構升級。二是我國人口眾多但資源有限,在這種條件下實現工業化、城鎮化和現代化,面臨著資源短缺,特別是優質能源短缺的矛盾和困難。戰略產業的選擇要著眼於解決這些矛盾和困難。三是在國際政治軍事關系中,某些國家針對我國的冷戰是否真正結束還有待研究。因此,建立以現代高技術為基礎的、寓軍於民的國防科技工業,發展高新技術武器裝備,實現國防現代化,是一項不可懈怠的戰略性任務。能源、技術密集型的機械裝備製造業、以信息技術為先導的高新技術產業和高技術武器裝備研發與製造業,應當作為我國現階段的戰略性產業。
㈢ 產業政策的制定因素
由於各國經濟發展的階段、文化與歷史條件、國際環境及政治經濟表勢的不同,因而產業政策在各個國家相差很大。就是在一個國家,由於經濟發展的階段不同,產業政策也不相同。產業政策的制定必須充分考慮產業政策所處的歷史現實。
1.產業政策的完善性
產業政策是一個多方面多層次的政策體系,其制定和實施要依據整體觀念和思維,要求政策的各個方面相互配套和相互協調。
2.產業政策要與其他宏觀經濟政策相協調
產業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必須保證技術的發展和更新
3.產業政策的作用目標
是鼓勵和促進需要發展的產業盡快建立和擴張,限制不需要發展的產業促使其縮小或向其他產業轉產,以保證供給和需求總量的平衡。
制定原則
第一,貫徹治理經濟環境、整頓經濟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針,以產業政策為導向,加強宏觀控制,指導市場發育,協調各方面行動,逐步緩解總需求與總供給、消費結構與產業結構的矛盾。
第二,壓縮和控制長線產品的生產和建設,增加和擴大短線產品的生產和建設。集中力量,首先把糧食、棉花、煤炭、電力、交通特別是鐵路運輸以及市場緊俏的輕紡產品的生產建設搞上去。
第三,按照市場需求、產業關聯、技術進步、創匯作用、經濟效益等因素,安排好產業發展序列並制定相關的各項政策,明確支持什麼,限制什麼。同時,要妥善處理好重點產業與一般產業協調發展的關系,處理好生產要素存量調整與增量配置的關系,處理好產業總體配置與發揮地區優勢的關系。
第四,產業政策要點是根據長遠與當前結合、以當前為主的原則制定的。在治理整頓過程中,將視經濟發展情況,對產業政策作相應調整。
第五,產業政策的制定權在國務院。為了保證國家產業政策的實施,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省轄市人民政府,應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結合本部門、本地區的特點,擬定實施辦法,並報國務院備案。如果需要對國家產業政策作某些補充規定,須報國務院審批。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不再層層擬定實施辦法。要處理好實行經濟承包責任制和實施產業政策的關系。全國是一個統一的市場,各地必須執行國家的產業政策,不能因局部和短期利益而破壞國家的整體和長期利益。
第六,產業政策的實施,要運用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和紀律的手段,同時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計劃、財政、金融、稅務、物價、外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必須目標一致,協同動作,各項調節手段和措施要相互配套,服從治理、整頓的方針在實施產業政策的要求。
㈣ 產業布局政策的產業布局政策的內容
(1)制定國家產業布局戰略,完善產業投資環境,加速產業集中,優化區域產業結構
制定國家產業布局戰略,規定戰略期內國家重點支持發展的地區,同時設計重點發展地區的經濟發展模式和基本思路;以國家直接投資方式,支持重點發展地區的交通、能源和通信等基礎設施,及至直接投資介入當地有關產業的發展;利用各種經濟杠桿形式,對重點地區的發展進行刺激,以加強該地區經濟自我積累的能力;通過差別性的地區經濟政策,使重點發展地區的投資環境顯示出一定的優越性,進而引導更多的資金和勞動力等生產要素投入該地區的發展。
在產業集中發展戰略方面,可供採用的產業布局政策大致包括:通過政府規劃的形式,確立有關具體產業的集中布局區域,以推動產業的地區分工,並在一定意義上發揮由產業集中所導致的集聚規模經濟效益;建立有關產業開發區,將產業結構政策重點發展的產業集中於開發區內,即使其取得規模集聚效益,也方便政府產業結構升級政策的執行。
(2)地區發展重點產業的選擇政策
在經濟不發達階段,政府通常更強調產業布局的非均衡性。即強調優先發展某些地區,通過這些地區經濟的超常規增長,帶動其他地區以及整個國家經濟的增長。並且,政府也往往傾向於以建立開發區或在某些地區實行特殊政策的方式,將某些在政府經濟發展戰略中負有重要功能的產業(如出口加工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相對集中,以令其有較快的增長,進而提高其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度。
而當經濟較為發達之後,政府則從維護經濟公平和社會穩定等目標出發,偏重於強調地區經濟的均衡性。因此,除了個別特殊產業(如對環境保護有較大妨礙的產業)之外,政府已不傾向於通過重點扶持某一地區的經濟發展來帶動國民經濟增長,而往往對不發達地區經濟給予較多的支持,甚至在某些經濟發達地區或產業高度集中地區實行一定程度的限制進人政策。
㈤ 政府對那些產業有優惠政策
歡迎前來西部:
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加快中西部地區發展,是我國現代化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中央高瞻遠矚、總攬全局、面向新世紀作出的重大決策,具有十分重大的經濟和政治意義。為體現國家對西部地區的重點支持,國務院制定了實施西部大開發的若干政策措施。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制定政策的原則和支持的重點
(一)制定政策的原則。實施西部大開發是一項宏大的系統工程和艱巨的歷史任務,既要有緊迫感,又要充分做好長期艱苦奮斗的思想准備。要堅持從實際出發,按客觀規律辦事,積極進取、量力而行,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籌規劃、科學論證,突出重點、分步實施,防止一哄而起,反對鋪張浪費,不搞「大呼隆」。要加快轉變觀念,加大改革開放力度,貫徹科教興國和可持續發展戰略,把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同搞好宏觀調控結合起來,把西部地區廣大幹部群眾發揚自力更生精神同各方面支持結合起來。
(二)重點任務和戰略目標。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實施西部大開發的重點任務是: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鞏固農業基礎地位,調整工業結構,發展特色旅遊業;發展科技教育和文化衛生事業。力爭用5到10年時間,使西部地區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西部開發有一個良好的開局。到21世紀中葉,要將西部地區建成一個經濟繁榮、社會進步、生活安定、民族團結、山川秀美的新西部。
(三)重點區域。西部開發的政策適用范圍,包括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西部大開發,要依託亞歐大陸橋、長江水道、西南出海通道等交通干線,發揮中心城市作用,以線串點,以點帶面,逐步形成我國西部有特色的西隴海蘭新線、長江上游、南(寧)貴(陽)昆(明)等跨行政區域的經濟帶,帶動其他地區發展,有步驟、有重點地推進西部大開發。
二、增加資金投入的政策
(一)加大建設資金投入力度。提高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用於西部地區的比例。國家政策性銀行貸款、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優惠貸款,在按貸款原則投放的條件下,盡可能多安排西部地區的項目。對國家新安排的西部地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其投資主要由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其他專項建設資金、銀行貸款和利用外資解決,不留資金缺口。中央將採取多種方式,籌集西部開發的專項資金。中央有關部門在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安排專項資金時,要充分體現對西部地區的支持。鼓勵企業資金投入西部地區重大建設項目。
(二)優先安排建設項目。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優勢資源開發與利用,有特色的高新技術及軍轉民技術產業化項目,優先在西部地區布局。加強西部地區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項目資本金制、工程招投標制、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項目環境監督管理制等制度的建設和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
(三)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隨著中央財力的增加,逐步加大中央對西部地區一般性轉移支付的規模。在農業、社會保障、教育、科技、衛生、計劃生育、文化、環保等專項補助資金的分配方面,向西部地區傾斜。中央財政扶貧資金的安排,重點用於西部貧困地區。對國家批准實施的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保護、防沙治沙工程所需的糧食、種苗補助資金及現金補助,主要由中央財政支付。對因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保護等工程而受影響的地方財政收入,由中央財政適當給予補助。
(四)加大金融信貸支持。銀行根據商業信貸的自主原則,加大對西部地區基礎產業建設的信貸投入,重點支持鐵路、主幹線公路、電力、石油、天然氣等大中型能源項目建設。加快國債配套貸款項目的評估審貸,根據建設進度保證貸款及早到位。對投資大、建設期長的基礎設施項目,根據項目建設周期和還貸能力,適當延長貸款期限。國家開發銀行新增貸款逐年提高用於西部地區的比重。擴大以基礎設施項目收費權或收益權為質押發放貸款的范圍。增加對西部地區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優勢產業、小城鎮建設、企業技術改造、高新技術企業和中小企業發展的信貸支持。在西部地區積極發放助學貸款及學生公寓貸款。農業電網改造貸款和優勢產業貸款中金額較大的重點項目,由農業銀行總行專項安排和各商業銀行總行直貸解決。有步驟地引入股份制銀行到西部設立分支機構。
三、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
(一)大力改善投資的軟環境。深化西部地區國有企業改革,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搞好國有經濟的戰略性調整和國有企業的資產重組。加大對西部地區國有企業減負脫困、改組改造的支持力度。加強西部地區商品和要素市場的培育和建設。積極引導西部地區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加快發展,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凡對外商開放的投資領域,原則上允許國內各種所有制企業進入。加快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和中小企業服務機構。除國家重大項目和有特殊規定的項目以外,凡是企業用自有資金或利用銀行貸款投資於國家鼓勵和允許類產業的項目,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合並一道按規定程序報批,初步設計、開工報告不再報政府審批,相應簡化外商投資項目審批程序。要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實行政企分開,減少審批事項,簡化辦事程序,強化服務意識,消除行政壟斷、地區封鎖和保護,加強依法行政,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加強環境保護,防止盲目重復建設,依法關閉產品質量低劣、浪費資源、污染嚴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廠礦企業。
(二)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對設在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內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在一定期限內,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定期減征或免徵企業所得稅。對在西部地區新辦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電視等企業,企業所得稅實行兩年免徵、三年減半徵收。對為保護生態環境,退耕還生態林、草產出的農業特產品收入,在10年內免徵農業特產稅。對西部地區公路國道、省道建設用地比照鐵路、民航用地免徵耕地佔用稅,其他公路建設用地是否免徵耕地佔用稅,由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對西部地區內資鼓勵類產業、外商投資鼓勵類產業及優勢產業的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先進技術設備,除國家規定不予免稅的商品外,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三)實行土地和礦產資源優惠政策。對西部地區荒山、荒地造林種草及坡耕地退耕還林還草,實行誰退耕、誰造林種草、誰經營、誰擁有土地使用權和林草所有權的政策。各種經濟組織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使用國有荒山荒地,進行恢復林草植被等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在建設投資和綠化工作到位的條件下,可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減免出讓金,實行土地使用權50年不變,期滿後可申請續期,可以繼承和有償轉讓,國家建設需要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依法給予補償。對於享受國家糧食補貼的退耕地種植的生態林不能砍伐。對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實行耕地佔補平衡。進一步完善建設用地審批制度,簡化程序,及時提供並保障建設用地。現有城鎮建設用地的有償使用收益,主要用於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西部地區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勘查、開發、保護與合理利用的政策支持力度。制定促進探礦權、采礦權依法出讓和轉讓的政策辦法,培育礦業權市場。
(四)運用價格和收費機制進行調節。深化價格改革,進一步提高市場調節價格的比重。合理制定「西氣東輸」、「西電東送」價格,建立天然氣、電力、石油、煤炭產銷環節的價格形成機制。加快水價改革步伐,根據節水的要求,逐步將水價提高到合理水平,完善水資源費的徵收和管理。加強流域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嚴格執行計劃用水和水量分配製度,促進水資源的合理利用和開發。普遍實行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收費專項用於污水和垃圾處理。加強江河上游和源頭地區水資源的污染防治和保護工作。西部省際間及省、區內航空支線票價實行經營者自主定價。對西部地區新建鐵路可實行特殊運價。加強西部地區郵政電信的普遍服務。
四、擴大對外對內開放的政策
(一)進一步擴大外商投資領域。鼓勵外商投資於西部地區的農業、水利、生態、交通、能源、市政、環保、礦產、旅遊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資源開發,以及建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擴大西部地區服務貿易領域對外開放,將外商對銀行、商業零售企業、外貿企業投資的試點擴大到直轄市、省會和自治區首府城市,允許西部地區外資銀行逐步經營人民幣業務,允許外商在西部地區依照有關規定投資電信、保險、旅遊業,興辦中外合資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工程設計公司、鐵路和公路貨運企業、市政公用企業和其他已承諾開放領域的企業。一些領域的對外開放,允許在西部地區先行試點。
(二)進一步拓寬利用外資渠道。在西部地區進行以BOT方式利用外資的試點,開展以TOT方式利用外資的試點。允許外商投資項目開展包括人民幣在內的項目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西部地區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內外股票市場上市。支持西部地區屬於國家鼓勵和允許類產業的企業通過轉讓經營權、出讓股權、兼並重組等方式吸引外商投資。積極探索以中外合資產業基金、風險投資基金方式引入外資。鼓勵在華外商合資企業到西部地區再投資,其再投資項目外資比例超過25%的,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對外商投資西部地區基礎設施和優勢產業項目,適當放寬外商投資的股比限制,適當放寬國內銀行提供固定資產投資人民幣貸款的比例。允許西部地區的某些項目適當提高總投資中國外優惠貸款的比例。對西部地區優勢產業及出口創匯項目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設備,國家在國外商業貸款指標安排上給予支持。積極爭取多邊、雙邊贈款優先安排西部地區項目。
(三)大力發展對外經濟貿易。進一步擴大西部地區生產企業對外貿易經營自主權,鼓勵發展優勢產品出口、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到境外特別是周邊國家投資辦廠,放寬人員出入境限制。對西部地區經濟發展急需的技術設備,在進口管理上給予適當照顧。對從西部地區重要旅遊城市入境的海外旅遊者,根據條件實行落地簽證和其他便利入境簽證政策。實行更加優惠的邊境貿易政策,在出口退稅、進出口商品經營范圍、進出口商品配額、許可證管理、人員往來等方面,放寬限制,推動我國西部地區同毗鄰國家地區相互開放市場,促進與周邊國家區域經濟技術合作健康發展。
(四)推進地區協作與對口支援。在防止重復建設和禁止轉移落後技術與導致環境污染的前提下,在投資、財政、稅收、信貸、經貿、工商、勞動、統計等方面積極採取有力措施,支持東部、中部地區企業到西部地區以投資設廠、參股入股、收購兼並、技術轉讓等多種方式進行合作。在中央和地方政府指導下,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加強東西對口支援,進一步加大對西部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的支援力度,繼續推進「興邊富民」行動。圍繞西部開發的重點區域,發展多種形式的區域經濟合作。
五、吸引人才和發展科技教育的政策
(一)吸引和用好人才。制定有利於西部地區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勵人才創業的政策。隨著工資改革,建立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提高西部地區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水平,逐步使其達到或高於全國平均水平。依託西部開發的重點任務、重大建設項目及重要研究課題,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吸引國內外專門人才投身於西部開發。改革戶籍管理制度,允許到西部地區投資經營和參加開發的其他地區居民保留原籍戶口,凡在西部地區地級以下城市(含地級市)和小城鎮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的人員,可根據本人意願辦理城鎮常住戶口,鼓勵農業富餘勞動力合理轉移和跨地區人口合理流動。擴大東部和西部地區之間的幹部交流。中央有關部門、東部地區大專院校和科研機構,要加強對西部地區提供智力服務和人才支持。加強西部地區引進國外智力工作。依託中央有關部門和沿海經濟較發達地區,加強對西部地區領導幹部、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
(二)發揮科技主導作用。加大各類科技計劃經費向西部地區的傾斜支持力度,逐步提高科技資金用於西部地區的數額。圍繞西部開發的重點任務,加強科技能力建設,級織對關鍵共性技術的攻關,加快重大技術成果的推廣應用和產業化步伐。支持軍轉民技術產業化的發展。支持西部地區科研機構、高校加強有特色的應用研究和基礎研究。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從事應用研究的科研機構向企業轉化,加強產學研聯合,推動科技與經濟的緊密結合。允許並提高西部地區企業在銷售額中提取開發經費的比例。加大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對西部地區具備條件項目的支持力度。對科技人員在西部地區興辦科技型企業,簡化工商登記,提高股權、期權和知識產權入股比例的上限。
(三)增加教育投入。繼續實施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加大國家對西部地區義務教育的支持力度,增加資金投入,努力加快實現九年義務教育。對西部地區高等學校建設予以支持,擴大東、中部地區高校在西部地區的招生規模。加大實施東部地區學校對口支援西部貧困地區學校工程以及西部地區大中城市學校對口支援農村貧困地區學校工程的力度。建設西部地區遠程教育體系。加強對農村基層幹部和農民的科學文化知識教育培訓。
(四)加強文化衛生建設。國家安排的補助地方文化設施建設、廣播電視建設投資和文物經費,向西部地區傾斜。進一步落實國家文化宣傳單位經濟政策,繁榮文藝創作。推進自然村「村村通」廣播電視建設,進一步擴大廣播電視有效覆蓋面。促進邊疆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文化事業發展。支持西部地區文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強對西部地區衛生、計劃生育建設的支持力度,重點建立健全農村初級衛生保健體系。
1)對設在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產業的企業在2001-2010年間減按15%徵收企業所得稅;
(2)對在西部地區新辦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電視等企業,企業所得稅實行兩年免徵、三年減半徵收;
(3)對為保護生態環境,退耕嚴寒生態林、草產出的農業特產品收入,在10年內免徵農業特產稅。
㈥ 什麼是產業政策
產業政策:政府為了實現一定的經濟和社會目標而對產業的形成和發展進行干預的各種政策的總和。
產業政策的特點:
①調控經濟結構。即調控產業結構、產業組織結構、產業區域布局結構,使社會資源在各產業、行業、企業、地區之間得到合理配置,逐步實現產業結構的優化。
②影響經濟的長期發展。即改造產業結構,實現產業結構的優化,促進經濟的增長,必須經過長期的努力。
③產業結構政策、產業組織政策、產業區域布局政策表現為「集合」政策。每一種具體政策都以市場機制的調節為依據,對市場起著直接調控、對企業起著間接調控的宏觀作用。
④調節供給。即通過促進或限制某些產業的發展,改造產業結構,調整各產業之間的相互關系,使供給總量和結構都能滿足需求,實現供給和需求的總量、結構的平衡。
政策的作用:
導向作用
在市場經濟運行中,產業政策具有導向作用。這種導向作用主要是:可以調整商品供求結構,有助於實現市場上商品供求的平衡;可以通過差別利率等信貸傾斜政策對資金市場進行調節,有助於資金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可以打破地區封鎖和市場分割,促進區域市場和國內統一市場的發育和形成。
學術作用
學術上,產業政策有如下作用:
1. 以「看得見的手」在出現「市場失靈」時彌補市場的不足。
2. 戰時經濟需要強有力的產業政策規制。
3. 病態經濟需要強有力的產業政策規制。
4. 助發展中國家或經濟後發國家實行超越戰略。
5. 提高一國企業和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㈦ 什麼是國家產業政策扶持發展的行業
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結構,擴大內需,改革分配,區域振興,產業升級,回是「十二五規劃答」的主線。它將成為中國經濟走出國際金融危機後復甦的起點。在「十二五規劃」中,政府重點支持航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術、生物和制葯、節能技術和環保技術、海洋勘探和開發技術、高級製造業和高科技服務業的發展。
㈧ 產業布局政策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一、 產業政策的概念、構成與作用 (一)概念 產業政策是政府為了實現一定的經濟和社會目標而對產業的形成和發展進行干預的各種政策的總和。 干預包括規劃、引導、促進、調整、保護、扶持、限制等方面的含義。 產業政策的功能主要是彌補市場缺陷,有效配置資源;保護幼小民族產業的成長;熨平經濟震盪;發揮後發優勢,增強適應能力。 (二)基本構成 產業政策包括產業組織政策、產業結構政策、產業技術政策和產業布局政策,以及其他對產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政策和法規。 各類產業政策之間相互聯系、相互交叉,形成一個有機的政策體系。 (三)作用 ☆是國家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 ☆抑制固定資產投資過快增長 ☆制止部分行業盲目擴張 ☆有效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 ☆提升產業素質,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 二、近年來國家重大產業政策 (一) 目錄類 ☆ 《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 ☆ 《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國家計委令第6號,1997年12月31日) (已廢止) ☆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令第7號,1997年12月31日) (已廢止) ☆《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國家經貿委、國家發展計劃委、外經貿部令第18號,2000年6月16日)(已廢止) ☆ 《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2000年修訂)》(國家發展計劃委、國家經貿委令第7號,2000年8月31日) (已廢止) ☆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4年修訂)》(國家發改委、商務部令第24號,2004年11月30日) (二)限制淘汰類 ☆ 《工商投資領域制止重復建設目錄》(第一批)(國家經貿委令第14號,1999年8月9日) (已廢止) ☆ 《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第一批)(國家經貿委令第6號,1999年1月22日) (已廢止) ☆ 《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第二批) (國家經貿委令第16號,1999年12月30日) (已廢止) ☆ 《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第三批)(國家經貿委令第32號,2002年6月2日) (已廢止) 第一部分:產業政策 (三)行業類 ☆ 《摩托車生產准入管理辦法》(2002年11月30日,原國家經貿委令第43號) ☆ 《汽車產業發展政策》(2004年5月21日,國家發改委令第8號) ☆ 《鋼鐵產業發展政策》(2005年7月8日,國家發改委令第35號) ☆ 出台了水泥、電解鋁、焦炭、電石、鐵合金、煤炭、銅冶煉、鎢錫銻等行業產業政策 ☆ 出台了電石、鐵合金、焦化、電解金屬錳、銅冶煉等行業的准入條件。 (四)當前國家政策關注的熱點 1、西部大開發 ☆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西部大開發的若干意見》(國發[2004]6號,2004年3月11日) ☆ 《重慶市實施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措施》(渝委發[2001]26號,2001年9月) 第一條:就是對設立在我市的屬於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各種經濟成份的內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從2001年至2010年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非公經濟發展 《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號,2005年2月19日) ☆放寬非公有制經濟市場准入 ☆加大對非公有制經濟的財稅金融支持 ☆完善對非公有制經濟的社會服務 ☆維護非公有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利益 ☆引導非公有制企業提高自身素質 ☆改進政府對非公有制企業的監管 ☆加強對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指導和政策協調 3、循環經濟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22號,2005年7月2日) ☆發展循環經濟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 要目標 ☆發展循環經濟的重點工作和重點環節 ☆加強對循環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 ☆加快循環經濟技術開發和標准體系建設 ☆建立和完善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政策機制 ☆堅持依法推進循環經濟發展 ☆加強對發展循環經濟工作的組織和領導 國家發改委出台了《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指導目錄》(發改能源[2005]2517號,2005年11月29日) 提出了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和水能等六個領域的88項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和系統設備/裝備製造項目 對於《目錄》中具備規模化推廣利用的項目,國務院相關部門將制定和完善技術研發、項目示範、財政稅收、產品價格、市場銷售和進出口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4、產業結構調整 《國務院關於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號文,2005年12月2日) 國家發改委配套出台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發改委令第40號) 成為我國「十一五」時期產業結構調整一個綱領性文件。 。 《暫行規定》和《指導目錄》的出台實施,原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發布的《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2000年修訂)》、原國家經貿委的《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工商投資領域制止重復建設目錄(第一批)》同時廢止。 對依據《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2000年修訂)》執行的有關優惠政策,調整為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目錄執行。 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稅收政策等執行國家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即仍然依據《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4年修訂)》。
㈨ 產業發展政策與機制設計中限制性政策至少可以從哪些方面來考慮
首先需要根據地方特色制定適合地方特色的法律法規政策支持、鼓勵、引導地方經濟發展;其次在堅持市場在配置資源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前提下,找到推動經濟發展的著力點。通過激發市場活力,用好市場要素,擴大市場需求來推動經濟發展。同時找准適合地方經濟發展的產業,科學規劃,加強引導,鼓勵產業發展,推動地方經濟發展,帶動老百姓發展致富。(鏈接比較全面)
㈩ 如何完善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扶持體系
第一,完善文化產業發展的金融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業支持文化產業的力度,推動文化產業與金融業的對接,是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的需要。完善文化產業發展的金融支持政策,就要以風險分擔為原則,制定差異扶持金融政策,對不同類企業、不同類業務實行差異扶持。要鼓勵建立文化產業投資風險基金,制定無形資產評估質押貸款等辦法,為文化企業上市融資提供便利。根據文化產業發展的特點,制定文化產業類企業不良貸款呆賬自主核銷的辦法與措施。
第二,加強文化產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稅收政策是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策略,因此,要繼續完善稅收政策。不斷完善文化產業科技稅收政策,要根據形勢的發展不斷加以調整和完善國家在促進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方面已經相繼實施的一系列稅收政策。進一步完善非營利性文化組織的稅收政策,減輕其稅收負擔,促進公益性文化產業發展。
第三,創新文化產業發展的財政支持政策。財政政策與文化改革發展具有內在統一性,支持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發展是財政的重要職能之一。必須堅持財政政策與文化產業發展相協調的政策目的,按照全面協調可持續的要求,立足我國文化的歷史與現實,支持和推動文化產業跨越式發展,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強化財政專項資金和基金政策的靈活性,拓寬文化產業資金投入來源,設立覆蓋多領域、多層次的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和基金,建立公眾申請、專家評審、公開透明的管理模式,形成多樣化和靈活化的財政專項資金和基金政策機制。
第四,深化文化產業發展的人才支持政策。鼓勵和支持文化產業人才的培養,制定文化產業人才長期發展規劃,整合人才培養的「源流」,構建文化產業人才培養體系,從宏觀上調控文化產業人才的培養,使之達到產業發展的需求。完善文化人才引進政策,建立文化人才引進基金機制,解決引進人才工作中遇到的困難,為加大文化產業領域人才的引進力度,尤其是高層人才的引進,為文化產業的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五,構建文化產業發展的法制支持政策。要在現有關於文化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基礎上,構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法制支持體系。應當制定《文化產業促進法》,以法律形式確定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框架、原則、體制等基本制度,作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基本法統領文化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梳理完善現行文化產業法律法規制度,對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涉及的框架性、原則性內容進行細化立法,系統構建與文化產業相關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