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南京主題文化產業格局是什麼
文化創意產業是一種新興的產業形態,已被公認為是引領新經濟發展、提升一個城市綜合競爭力的新興支柱產業。南京在「三個發展」戰略思想的指引下,正處於新一輪的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中,謀求由「投資驅動」向「創新驅動」的轉變,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是實現這一轉型的重要支點。 一、文化創意產業的內涵及特徵 不同國家和地區對文化創意產業內涵的理解各有不同,英國最早提出文化創意產業概念,將其定義為「起源於個體創意、技巧及才能的產業,通過知識產權的生成與利用,來創造財富和就業機會」。在我國,最先使用文化創意產業概念的是台灣,其定義描述為「源於創意和文化積累,通過智慧財產的形式與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並促進整體生活提升之行業」。2006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綱要》(中辦發〔2006〕24號),「文化創意產業」這一概念首次出現在黨和政府的重要文件之中。近年來,以北京、上海、深圳為代表的眾多國內城市均致力於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將其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點,但對文化創意產業的概念及分類標准尚無統一界定。在南京市委、市政府2006年出台的《關於加快發展南京文化產業的意見》和《南京市文化產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中,對文化產業和文化創意產業初次進行了分類(見表一、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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