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的關系
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的關系:
1、生產目的
文化事業部門是生產公共產品,以國家需要為轉移。文化產業部門是為市場生產商品,以市場需要為轉移。
2、資本來源
生產文化產品也必須有資本。文化事業的生產資本由國家或社會提供。而生產文化商品的資本來源則因社會制度而異。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下,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生產資本需從不同經濟成分中獲取。廣泛吸收民營經濟進入文化產業經營領域,是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戰略。
3、機構性質
文化事業機構是政府部門的附屬單位,以行政方式管理。文化產業機構是企業單位,以企業法人進行經營活動。
(1)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的區別擴展閱讀:
根據以上定義,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的范圍包括:
1、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
2、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必需的輔助生產活動;
3、作為文化產品實物載體或製作(使用、傳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4、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需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文化事業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文化產業
㈡ 高二政治表格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異同
文化產業的定義:
2003年9月,中國文化部制定下發的《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界定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文化產業是與文化事業相對應的概念,兩者都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產業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必然產物,是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和現代生產方式的不斷進步而發展起來的新興產業。」
2004年,國家統計局對「文化及相關產業」的界定是: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所以,中國對文化產業的界定是文化娛樂的集合,區別與國傢具有意識形態性的文化事業。
文化事業定義:
文化事業是我國特有術語,是我國政治經濟體制當中存在的文化事業單位的集合名詞。
文化事業單位,是指在文化領域從事研究創作、精神產品生產和文化公共服務的組織機構
區別:文化事業的本質在於非營利性,與考慮營利性活動的文化產業相對應。在這個意義上來說,非國有性質的公益性文化服務組織(如私人博物館),以及其他社會文化服務組織(如社會上各類文化團體)也屬於文化事業的范疇。
㈢ 試述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區別與聯系
文化產業的定義:
2003年9月,中國文化部制定下發的《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界定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文化產業是與文化事業相對應的概念,兩者都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產業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必然產物,是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和現代生產方式的不斷進步而發展起來的新興產業。」
2004年,國家統計局對「文化及相關產業」的界定是: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所以,中國對文化產業的界定是文化娛樂的集合,區別與國傢具有意識形態性的文化事業。
文化事業定義:
文化事業是我國特有術語,是我國政治經濟體制當中存在的文化事業單位的集合名詞。
文化事業單位,是指在文化領域從事研究創作、精神產品生產和文化公共服務的組織
區別:文化事業的本質在於非營利性,與考慮營利性活動的文化產業相對應。在這個意義上來說,非國有性質的公益性文化服務組織(如私人博物館),以及其他社會文化服務組織(如社會上各類文化團體)也屬於文化事業的范疇。
㈣ 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區別
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文化事業是我國政治經濟體制當中存在的文化事業單位的集合名詞。
㈤ 什麼是文化產業,什麼是文化事業,怎麼區分
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都以文化為載體,區別在產業是把文化做成商品,如電影電視,圖書等等,側重商業經濟性。事業是以促進人的生活,促進社會發展為根本目的的。不一定有商業性。比如政府的公共圖書館,對文藝創造的支持資助等等。但二者不是截然分開的。文化事業必須藉助文化產業才能實現,文化產業只有服務與文化事業才有出路。
僅供參考。
㈥ 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的區別
文化抄部文化產業司司長王永章在此間舉行的2003中國卡通產業論壇上說,不同國家對文化產業的界定不一樣,國內有些媒體對國際間的文化產業數字進行簡單對比是不科學的。
王永章說,文化產業是指從事文化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文化產業是和文化事業相對應的概念,都是社會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產業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必然要求,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和現代生產方式的不斷進步而發展起來的新興產業。這是今年9月文化部對文化產業的最新界定。文化產業分為影視業、音像業、文化娛樂業、文化旅遊業、網路文化業、圖書報刊業、文物和藝術品業、藝術培訓業等9大門類。
而實際上文化產業的范圍遠遠不止以上門類,眼下媒體經常發布我國跟國外文化產業的數字差距,實際上這些數字沒有多大可比性。比如,日本文化產業產值近100萬億日元,占日本國內GDP的18.3%,僅次於製造業居第二位。但日本的文化產業包括體育、旅遊,范圍非常廣泛。韓國、美國、歐洲各國對文化產業的界定都不一樣,所以不同國家間進行簡單的數字對比非常不科學。我國文化產業的范圍最起碼還應該包括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文學藝術、信息產業的一部分。
㈦ 文化產業、文化事業、文化力量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十六大報告第一次把「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作為兩個概念提出來,這在文化建設的理論認識上是一個重大的突破。文化首先是一種事業,是一種公益性、非盈利性、主要由政府部門提供、面向廣大百姓、豐富人們日常生活內容的公共產品;同是,文化又是一種產業,或者說具有產業屬性,在外部環境條件具備時會發展成為一種產業,對於參與其中的市場主體——企業來說,能夠在自身投入產出的核算和循環中變化發展。我國計劃經濟時期,文化與政治意識形態密切相關,基本上被作為一種行政事業來認識和對待。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文化的產業特徵逐步明顯,開始得到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關注。2004年我國首次公布《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將文化產業定義為:為社會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這些有關活動的集合,並將文化產業界定為核心層、外圍層、相關服務層三個層次,以及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網路、文化用品等十幾個行業。總起來看,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是相互關聯的兩個范疇,都以文化為內容,但性質、目標、方式、策略都各不相同。文化事業是指以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吸收和同化優秀域外文化,豐富和提高人們的審美水平、思想覺悟、道德素養和才智能力,純化和優化社會風氣、生產秩序、行為規范與價值取向,並能給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提供精神動力與智力支持為目的的文化建設;而文化產業則主要是指按照經濟法則和價值規律,採取規模化生產和市場化運作的方式,以賺取利潤和發展經濟為目的的文化生產與文化消費活動。這些要素決定了文化事業的公益性質和精神特徵、文化產業的經濟性質與物質特徵。發展文化事業,主要是一種社會公益性的投入,追求精神效益和社會效益;發展文化產業,則主要是一種旨在贏利的經濟活動,追求價值與利潤。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分化是文化建設發展的必然趨勢和結果,而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密切配合、共同存在和發展,也是兩者之間關系的基本特徵。因為,第一,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不能截然分開,在許多情況下互相交叉與滲透;第二,文化的精神內容與物質內容互為載體,其物質內容只有具有了精神內容時才有價值,而其精神內容則又只有借重於物質內容才能得以存續和傳播;第三,經濟價值永遠都只能是文化價值的一個組成部分,不論任何內容與形式的文化,都應當和必須具有升華人的思想、凈化人的靈魂、提高人的覺悟、豐富人的智慧的性質和功能,而文化事業的這一主要目的,需要文化產業予以積極的協助與配合。另一方面,任何文化產品與文化服務都只有在具有了思想光彩與智慧內涵之後,才會獲得受眾的青睞,產生經濟效益。因此,發展文化產業的前提條件是它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必須符合先進文化的要求。文化產業在本質上要與文化事業相協調,在追求經濟效益的過程中兼顧社會效益。文化的力量:文化提升魅力,文化產生凝聚力。新時代人深深地意識到文化是一筆寶貴的財富,在日常的經營中利用文化這雙無形的大手,緊緊地抓住市場發展機遇,走出一條文化興企之路。首屆國珍松竹文化節在全國陸續開展,形式多樣,各國珍專營店因條件而異,因人而異,開展書畫作品、旅遊分享、文藝匯演、知識競賽、國珍杯太極拳大賽、攝影、才藝展示等等活動如火如荼的進行,數以萬計的消費者參與其中,大批文化認同者紛紛加入其中,為市場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動力。 文化已成為新時代人的自覺,市場發展就有了巨大的慣性。
㈧ 文化產業管理與文化事業管理的區別
區別有來5點
1.生產目的不同。文化自事業部門是生產公共產品,以國家需要為轉移的。文化產業部門則是為市場生產商品,以市場為轉移的。
2.機構性質不同,文化事業機構是政府部門的附屬單位,以行政方式管理。文化產業機構是以企業為單位,以企業法人進行經營活動。
3.資本來源不同。生產文化產品也必須有資本。文化事業的生產資本由國家或社會提供。而生產文化商品的資本來源則因社會制度而異。
4.運營機制不同。事業機構是由國家財政提供經費維持其生產與活動。以尋求最高社會效益為原則的。企業的本質是以少投入
多產出
追求最高經濟效益為原則。
5.調控方式不同。對事業單位,國家可以採取行政命令的方式直接調控,要求他生產什麼樣的產品,怎樣為大眾提供服務。對產業單位,一般的說,是一間接調控為主。一是法律
二是稅收
三是價格杠桿。
總的來說
二者並無具體的好壞之分
只看你自己喜歡什麼樣的工作方式
或者說你適合於哪個。
㈨ 文化事業管理的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區別
文化事業是政府為提高國民素質而興辦的公益性文化內容。一類如圖書館、博物版館、文化權館等等,大家記住,這些都不是文化產業。另一類如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明確傳播意識形態的電台、電影、電視、出版物、藝術團體等等,它在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時候,是文化事業。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是同一體系當中,兩個互有區別又有聯系的關聯體,我們不要生生地把它掰開來看。文化事業強調社會效應、文化產業強調經濟效益。
㈩ 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的概念和區別是
簡單來抄說 就是文化產襲業是市場化運作,更多的是企業行為,追求的是經濟效益,以獲利為目的
文化事業更多的是政府、福營利組織的行為,更多的關注的是社會效益,主要依靠社會捐款,或者政府補貼等資金流入方式進行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