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文化產業是什麼
文化產業」是阿多諾和霍克海默在《啟蒙辯證法》( 1947 年)一書中率先使用的概念。他們特別強調:「文化產業必須和大眾文化嚴格區分開來。文化產業把舊的面熟悉的東西熔鑄成一種新的特質。在其各個分支中,那些適合大眾消費的產品,那些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消費特性的產品,或多或少地是按計劃生產的。某些分支具有相同的結構,或者至少說是彼此互通,它們被置於一個幾乎沒有差別的系統之中。正是通過技術手段以及經濟的和管理的集中化,這一切才有可能實現」。應該說,文化產業的大規模發展使審美的商品屬性昭然若揭,並使審美生產與消費呈現出規模化的效應。[1]
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它的英語名稱為Culture In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如下: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准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再次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
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作為目標,是指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築設計。
㈡ 文化產業的現狀
中國文化產業特點中國本身文化底蘊豐厚,且文化沒有排他性,其他國家的文化產品進入中國後都能取得不錯的市場效益。
中國的文化產業大多有政府介入,文化產業重點項目由政府提出,重點文化企業由政府扶植或是經營。
文化產業總體起步晚,市場發育度低,沒有健全的文化產業人才培養、流動和獎勵機制。
現行教育制度制約了文化產業的發展,懂文化的不懂技術,學技術的輕視人文,文化產業實力偏弱,規模小,管理方式滯後。
中國文化產業分類新聞服務
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
廣播、電視、電影服務
文化藝術服務
網路文化服務
文化休閑娛樂服務
其他文化服務
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
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銷售 演藝業:建設10家左右覆蓋全國主要城市的全國性或跨區域的文藝演出院線,形成1至2個國際知名的演藝產業集聚區,為實現從演藝大國到演藝強國的跨越奠定基礎。
娛樂業:打造5至10傢具有較大產業規模和較強競爭實力的娛樂業品牌,使國產娛樂設備、國產原創娛樂內容占據國內市場60%以上份額。
動漫業:力爭到2015年,動漫業增加值超300億元,著力打造5至10個在國際上具有較強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國產動漫品牌和骨幹動漫企業。
游戲業:到2015年,游戲業市場收入規模達到2000億元。
文化旅遊產業:使文化旅遊成為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新的經濟增長點和重要支撐。
藝術品業:到2015年,藝術品市場交易總額達2000億元。
工藝美術業:到2015年,全國工藝美術業增加值超過6000億元,出口額超過200億美元。
文化會展業:形成3至5個覆蓋全國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文化會展。
創意設計業:舉辦1至2個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意設計展會和賽事活動,支持打造3至5個世界知名的「設計之都」。
網路文化業:提高網路文化產品的原創能力和文化品位,進一步增強網路文化核心競爭力。
數字文化服務業:形成一批採用數字技術提供製作、傳播、營銷、推廣等服務的文化服務企業,為文化產業和高新技術融合發展提供支撐。 隨著文化產業競爭的不斷加劇,各大文化產業企業間並購整合與資本運作日趨頻繁,國內優秀的文化企業愈來愈重視對行業市場的研究,特別是對企業發展環境和客戶需求趨勢變化的深入研究。
中宣部改革辦副主任高書生從近幾年在政策協調和在基層調研中掌握的情況出發,認為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呈現出以下幾個引人注目的趨勢:
一是我國文化資源進入到大調整、大整合的時期。文化資源的行政化配置體制已經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嚴重不適應,這種不適應不僅造成了地區的封鎖,還造成了行業的壟斷,最終對文化企業非常不利,表現為現文化企業非常弱小、同構化非常嚴重。中國和德國的出版業相比,我們全國有579家出版社,每年的產值都在600億左右徘徊,而德國貝塔斯曼2008年一年的銷售額就達139億歐元。我們產業集中度低,低到什麼程度?全國所有的圖書出版社加在一起不如國外的一家公司,包括我們的演藝也是如此。
因此,改革方向應該是打破這種舊體制,讓市場機制更多地在文化資源配置上起基礎性的作用。在這種情況下,文化資源的調整和整合就不是以誰的意志為轉移的,而是市場和資本的力量在推動它整合。
二是行業界限越來越模糊,出現了行業融合的趨勢。以前把文化細分成「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這三個領域,由於傳播技術和手段的日益多樣化,今後將逐漸出現融合的趨勢,行業界限將不再明顯。比如,廣電的兩張網,即有線電視網路和無線移動網,隨著技術改造和規模化發展,將成為整合文化資源的重要平台,出現電視圖書館、電視互聯網、電視報刊、電視劇場以及手機電視、手機電影、手機報刊、手機圖書等新業態,到時就很難說這些是屬於上述哪個領域中的了。
三是文化與旅遊以及製造業的結合越來越明顯。今後隨著文化資源的進一步開發,文化和旅遊的結合——也就是深度旅遊必將會在中國出現。同時,把文化的內涵或元素植入到建築裝修材料當中——這種文化和製造業的結合,既提高了產品的文化含量,又提高了產品的附加值。
四是文化產業發展已經從自發轉向自覺。文化體制改革將向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的方向發展,但是市場機制也有弊端。為了充分發揮文化產業基地的孵化和集聚功能,加強規劃及調控引導是非常必要的。因此,當務之急是研究和制訂全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布局規劃。 在2012年12月15日舉行的「2012年中國文化金融創新峰會」上,文化部文化產業司司長劉玉珠表示,文化和金融合作的共識已經開始形成,這對產業的發展是極為重要的。他還透露,正和財政部門一起研究財政資金來支持文化金融的新模式。
截止到2012年12月,文化部與各銀行機構部行合作的機制下,實現重點信貸融資項目97項,累計余額210.96億元,部行合作帶動了文化產業信貸余額的新高。
截至2012年第一季度已有77家文化企業登陸資本市場。已有64家文化企業注冊發行了1449.5億元各類債券,為保證文化產業投融資工作的順利開展。此外,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共有參與文化產業投資的基金是135個,資金總規模超過1795億元,多渠道、多種形式的融資方向極大的拓展了文化產業的投融資體系,為文化企業選擇多樣化的融資提供了可靠的條件。
劉玉珠表示,將進一步的探索文化與金融結合的新規律、新渠道,擴大與各類金融機構的合作,打造文化產業金融服務的全鏈條,鼓勵各類機構積極參與文化企業在建融資試點,文化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文化類無形資產的評估、流通工作。打造銀行、保險、證券等多方面參加的文化產業投融資全鏈條建設,在拓展延伸文化產業鏈的同時來順暢文化金融服務的鏈條。同時,注重於扶持小微企業,鼓勵民間投資、金融改革等政策的配合,依託文化金融工作的實施來推動文化企業的財務管理、資產評估、公司治理等相關工作的開展。投融資高潮
2012年文化產業發展方興未艾——各地繼續加大投資興建文化產業園;文化與資本領域對接推陳出新,文化基金仍層出不窮。展望2013年,國家對文化產業大力支持的宏觀政策環境不會改變,文化產業投融資高潮或將再現;文化與科技結合成為文化產業的發展主題,各地有望出台相關落地政策,促進新興文化業態強勢發展。金融資本和文化產業的對接進展迅速。4月27日,人民網[微博]在上交所上市,這是第一家在A股上市的新聞網站。此外,新華網、華聲在線、央視網等50家中央、地方新聞網站也加入了改制上市大潮。同時,2012年下半年以來,文化產業基金再度大規模集中設立,其中,中誠騰龍旅遊文化產業投資基金、西部文化旅遊產業基金和西安曲江影視投資基金在9月設立的基金目標總規模高達202億元。資本之所以青睞文化產業與國家宏觀層面的支持是分不開的。2012年年初,文化部發布《「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提出「十二五」期間文化部門管理的文化產業增加值年平均現價增長速度高於20%,2015年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十八大報告又再次強調「要將文化產業發展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預計2013年這樣的宏觀政策面將得到延續,文化產業投融資高潮或將再現。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11年,中國文化及相關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為13479億元,比2010年增長21.96%,高於同期現價GDP年均增長速度4個百分點。我們預計,得益於宏觀層面的支持和資本的介入,2012年、2013年文化產業可望繼續保持20%以上的增長。文化和科技融合文化產業舞台成為「主角」。多部門聯合出台《國家文化科技創新工程綱要》,提出「促進傳統文化產業的優化和升級,重點圍繞演藝、工藝美術及新聞出版全產業鏈等產業發展開展技術創新和應用服務示範,同時促進廣播電視網升級換代及新技術推廣」等促進文化、科技融合的政策方向;十八大報告更是強調「促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新型文化業態,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在文化消費領域,出現「冰火兩重天」的局面:以電影產業為代表的大眾文化消費持續強勁,毫不理會經濟的「寒意」;而以藝術品拍賣為代表的高端文化產品消費則打了個「寒顫」,未來的發展還有賴於實體經濟增長的回暖。2011年,中國電影票房突破131億元。《「十二五」期間中國電影產業黃金五年發展研究報告》預測,「十二五」期間中國電影票房將突破300億元,沖擊400億元,到「十二五」末期,中國將成為全球第二大電影市場。已經徵求意見一年多的《中國電影產業促進法》預計在2013年初即可出台。廣東省廣電局電影管理處處長黃昌寧說,在廣播電視這個大領域裡面,電影將是國家從法律層面進行扶助的首個產業。在《促進法》的推動下,2013年的電影產業必將有突破性的發展。與大眾文化消費的「旺」勢相比,高端文化消費明顯遇「冷」。業內人士觀察,藝術拍品市場減少3至5成,拍賣成交破億元人民幣的藏品近35件,但2012年卻屈指可數。展望2013年,因為經濟增長不可能快速「回暖」,高端文化產品的消費或將繼續「走冷」。湖北省博物院研究員蔡路武認為,中國文物藝術品拍賣市場正處在深度調整期,體現為激情回歸理性,投資與收藏統一,發展策略調整以及誠信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
㈢ 文化產業具體包括什麼
國家統計局統計8日作為「文化產業」:(1)新聞服務;(2)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3)廣播,電視,電影服務;(4)文化藝術服務的范圍;(5 )網路文化服務;(6)文化娛樂服務;(7)其他文化服務(8)的文化產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
文化產業格式,包括:
書籍,報刊,出版,印刷及分銷業; 2。文化和藝術3。業被保護,4。廣播電影電視,文化和娛樂;體育攝影及擴印業8。花園業(包括公園,動植物園和自然保護區); 9。廣告業。
㈣ 文化產業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
1.文化產業的概念
關於文化產業,截至目前世界各國並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概念。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定義,只包括可以由工業化生產並符合四個特徵(即系列化、標准化、生產過程分工精細化和消費的大眾化)的產品(如書籍報刊等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有聲製品、視聽製品等)及其相關服務,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藝術的生產與服務。日本政府則規定,凡是與文化相關聯的產業都屬於文化產業,包括傳統的演出業、展覽業、新聞出版業,以及他們稱之為內容產業的休閑娛樂業、廣播影視業、體育業、旅遊業等。美國則根本沒有文化產業的提法,他們一般只說版權產業,主要是從文化產品具有知識產權的角度進行界定的。
2003年9月,我國文化部制定下發《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定義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
2004年,國家統計局在與中宣部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將文化及相關產業的概念表述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產業分類仍分為提供文化服務的活動和從事文化產品生產銷售的活動兩個大類。
2.文化產業的范疇及分類
國家統計局在《文化及相關產業分畢春類》編制說明中特別指出,為反映黨中央關於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可將文化產業分為文化產業核心層、文化產業外圍層和相關文化產業層三個握正層次。
文化產業核心層: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
文化產業外圍層:網路文化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
相關文化產業層: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顯然,上述分類方法並不是從文化產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而是按照「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從文化事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的。
基於產業鏈構建原理,我們可將文化產業分為內容產業(上游產業,即內容的創意、設計與製作)、通道產業(中游產業,即文化傳播與銷售服務)、製造產業(下游產業,即文化產品及設備的生產製造)三大類。這一分類方法基本體現了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律和價值取向,即內容產業(上游產業)附加值最高、競爭力最強,而製造產業(下游產業)附加值段數悔最低、競爭力最弱。
㈤ 文化產業包括哪些
1.文化產業的概念
關於文化產業,截至目前世界各國並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概念。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定義,只包括可以由工業化生產並符合四個特徵(即系列化、標准化、生產過程分工精細化和消費的大眾化)的產品(如書籍報刊等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有聲製品、視聽製品等)及其相關服務,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藝術的生產與服務。日本政府則規定,凡是與文化相關聯的產業都屬於文化產業,包括傳統的演出業、展覽業、新聞出版業,以及他們稱之為內容產業的休閑娛樂業、廣播影視業、體育業、旅遊業等。美國則根本沒有文化產業的提法,他們一般只說版權產業,主要是從文化產品具有知識產權的角度進行界定的。
2003年9月,我國文化部制定下發《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定義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
2004年,國家統計局在與中宣部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將文化及相關產業的概念表述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產業分類仍分為提供文化服務的活動和從事文化產品生產銷售的活動兩個大類。
2.文化產業的范疇及分類
國家統計局在《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編制說明中特別指出,為反映黨中央關於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可將文化產業分為文化產業核心層、文化產業外圍層和相關文化產業層三個層次。
文化產業核心層: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
文化產業外圍層:網路文化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
相關文化產業層: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顯然,上述分類方法並不是從文化產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而是按照「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從文化事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的。
基於產業鏈構建原理,我們可將文化產業分為內容產業(上游產業,即內容的創意、設計與製作)、通道產業(中游產業,即文化傳播與銷售服務)、製造產業(下游產業,即文化產品及設備的生產製造)三大類。這一分類方法基本體現了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律和價值取向,即內容產業(上游產業)附加值最高、競爭力最強,而製造產業(下游產業)附加值最低、競爭力最弱。
㈥ 文化產業都包括哪些內容
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的內容包括:
1、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
2、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必需的輔助生產活動;
3、作為文化產品實物載體或製作(使用、傳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4、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需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它的英語名稱為Culture In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
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
(6)文化產業業擴展閱讀:
趨勢:
一是我國文化資源進入到大調整、大整合的時期。文化資源的行政化配置體制已經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嚴重不適應,這種不適應不僅造成了地區的封鎖,還造成了行業的壟斷,最終對文化企業非常不利,表現為現文化企業非常弱小、同構化非常嚴重。
二是行業界限越來越模糊,出現了行業融合的趨勢。
三是文化與旅遊以及製造業的結合越來越明顯。
四是文化產業發展已經從自發轉向自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文化產業
㈦ 文化產業中的文化娛樂業指什麼
文化娛樂業,包括下列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和活動:
(一)歌舞娛樂場所腔橡塌及其他單項、綜合性娛樂場所;
(二)營業性演出活動及利用文化娛樂設施進行的娛樂經營活動;
(三)有贊助或有收入的文化娛樂比賽和文化藝術性展覽活動;
(四)國家和本市確定的其他文化娛樂場所及活動。
如: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音樂茶座、檯球、高爾夫球、保齡球場、游藝場伍圓所、網吧、游藝游樂如握(如射擊、狩獵、跑馬、玩游戲機、笨豬跳、卡丁車、熱汽球、動力傘、飛鏢等)活動場所。
㈧ 文化產業的規模
為進一步向國內外全面客觀展示我國文化改革發展成就,充分發揮統計數據客觀性、簡潔性、權威性特點,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的預期目標為2.4萬億元左右,約占同年國內生產總值的4%。為達到此目標,「十二五」期間文化產業的年均增長速度要達到19%,高於GDP年均增長率(10%)9個百分點,因此各省市均在大力上馬文化產業項目。
《公報》顯示,截至2014年底,全國文化系統所屬及管理的文化單位共有28.74萬個,比上年末減少0.55萬個;從業人員204.02萬人,比上年減少11.47萬人。公共圖書館3117個,比上年末增加5個;人均藏書量0.58冊,比上年增加0.03冊;全年總流通人次53036萬,比上年增長7.7%。群眾文化機構44423個,比上年末增加163個;全年組織各類活動147.20萬場次,比上年增長13.8%;服務人次50668萬,增長14.7%。藝術表演團體8769個,比上年末增加589個;全年演出173.91萬場,比上年增長5.3%;國內觀眾91020萬人次,增長1.1%;赴農村演出114.04萬場,增長8.5%,赴農村演出場次占總演出場次的65.6%,比重比上年增加2個百分點。文物機構8418個,比上年末增加681個;年末全國文物機構擁有文物藏品4063.58萬件,比上年末增加222.77萬件,增長5.8%;全年接待觀眾84256萬人次,比上年增長12.8%。截至2014年末,國務院共公布了1372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文化部共認定了1986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2014年全國文化事業費583.44億元,比上年增加52.95億元,增長10.0%,占國家財政總支出比重為0.38%,與上年基本持平;全國人均文化事業費42.65元,比上年增加3.66元,增長9.4%。
北京一直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領頭羊。早在2014年,北京文化創意產業就實現增加值2826.3億元,佔地區經濟比重達到13.2%,是首都經濟中僅次於金融業的第二大支柱產業,在全國具有標桿效應。2015年上半年,新三板市場掛牌的文創企業中,北京轄區達到16家,佔全國同行業掛牌企業總數的43%,位列全國第一。
從文化創意產業的一些細分領域來看,北京在全國也占據十分重要的位置。2013年,北京圖書出版種類達到19.2萬種,佔全國的52%;2014年,北京期刊出版種類為3053種,佔全國的30.6%;2015年,北京電影票房收入31.5億,名列全國各大城市之首;按常住人口計算,北京人均年觀影次數達到3.3人次,為全國最高;平均2.1萬人擁有一塊銀幕,人均銀幕居全國第一;北京生產影片291部,佔全國總數的42%;在票房前20名的國產影片中,北京出品13部,佔65%;票房超過10億的5部國產影片中,北京出品4部。此外,北京的文藝演出、藝術品交易、設計服務、廣告會展等細分領域也均處於全國前列。
㈨ 文化產業指的是什麼
我畢業於文化產業管理專業,談談我的看法吧。
首先什麼是文化產業: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如下: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准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這一定義只包括可以由工業化生產並符合四個特徵(即系列化、標准化、生產過程分工精細化和消費的大眾化)的產品(如書籍報刊等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有聲製品、視聽製品等)及其相關服務,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藝術的生產與服務。
事實上,世界各國對文化產業並沒有一個統一的說法。美國沒有文化產業的提法,他們一般只說版權產業,主要是從文化產品具有知識產權的角度進行界定的。日本政府則認為,凡是與文化相關聯的產業都屬於文化產業。除傳統的演出、展覽、新聞出版外,還包括休閑娛樂、廣播影視、體育、旅遊等,他們稱之為內容產業,更強調內容的精神屬性。
2003年9月,中國文化部制定下發的《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界定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文化產業是與文化事業相對應的概念,兩者都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產業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必然產物,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和現代生產方式的不斷進步而發展起來的新興產業。」2004年,國家統計局對「文化及相關產業」的界定是: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所以,我國對文化產業的界定是文化娛樂的集合,區別與國傢具有意識形態性的文化事業。
2004年,國家統計局在與中宣部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從國家有關政策方針和課題組的研究宗旨出發,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將文化及相關產業概念界定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
根據這一概念,文化產業的范圍為:
1、 為社會公眾提供的實物形態文化產品的娛樂產品的活動,如書籍、報紙的出版、製作、發行等。
2、 為社會公眾提供可參與和選擇的文化服務和娛樂服務,如廣播電視服務、電影服務、文藝表演服務等。
3、 提供文化管理和研究等服務,如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圖書館服務、文化社會團體活動等。
4、 提供文化、娛樂產品所必須的設備、材料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如印刷設備、文具等生產經營活動。
5、 提供文化、娛樂服務所必須的設備、用品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如廣播電視設備、電影設備等生產經營活動。
6、 與文化、娛樂相關的其他活動,如工藝美術、設計等活動。
文化產業是否是我國必由之路:
那是肯定的。因為發達國家都在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比如美國的好萊塢(電影產業)、日本的動畫出口(動漫產業)等等。文化產業由於涉足比較廣,很多第三產業都在文化產業的范疇里。可以說,發展文化產業一定會對我國的經濟建設有重大貢獻。
如何走好文化之路:
這個只能從我本人的角度談談看法。
首先,要提高國民素質,提高國民的文化消費。
其次,要讓文化產業有規模成系統的發展。
第三,逐步將文化事業產業化,可以增加資本投入。
另外是體制上的問題了,這個要看國家的政策,基本上文化產業從業者能做的就是學習國外的優秀案例,發展自己的產業。
希望對你有幫助。
㈩ 廣告業是不是文化產業
屬於文化產業:注意第七條第3個
中國現在的文化產業標準是國家統計局發的《文化及其相關產業分類》,在具體實踐中,各省、各市都結合各自實際,有所出入。但這是唯一的官方標准: 第一部分 文化服務 一、新聞服務
1. 新聞服務 新聞業
二、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 1. 書、報、刊出版發行 ⑴ 書、報、刊出版 圖書出版 報紙出版 期刊出版 其他出版 ⑵ 書、報、刊製作 書、報、刊印刷 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 * ⑶ 書、報、刊發行 圖書批發 圖書零售 報刊批發 報刊零售 2. 音像及電子出版物出版發行 ⑴ 音像製品出版和製作 音像製品出版 音像製作 ⑵ 電子出版物出版和製作 電子出版物出版 —電子出版物出版 —電子出版物製作 ⑶ 音像及電子出版物復制 記錄媒介的復制 * —音像製品復制 —電子出版物復制 ⑷ 音像及電子出版物發行 音像製品及電子出版物批發 音像製品及電子出版物零售 3.版權服務 知識產權服務* —版權服務
三、廣播、電視、電影服務 1. 廣播、電視服務 廣播 —廣播電台 —其他廣播服務 電視 —電視台 —其他電視服務 2. 廣播、電視傳輸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服務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網路服務 —有線廣播、電視接收 無線廣播電視傳輸服務 —無線廣播、電視發射台、轉播台 —無線廣播、電視接收 衛星傳輸服務 * 3. 電影服務 電影製作與發行 —電影製片廠服務 —電影製作 —電影院線發行 —其他電影發行 電影放映 —電影院、影劇院 —其他電影放映 四、文化藝術服務 1. 文藝創作、表演及演出場所 文藝創作與表演 —文藝創作服務 —文藝表演服務 —其他文藝服務 藝術表演場館 2. 文化保護和文化設施服務 文物及文化保護 —文物保護服務 —文化遺產保護服務 博物館 烈士陵園、紀念館 圖書館 檔案館 3. 群眾文化服務 群眾文化活動 —群眾文化館 —其他群眾文化活動 4. 文化研究與文化社團服務 社會人文科學研究 專業性社會團體 * —文化社會團體 5. 其他文化藝術服務 其他文化藝術 五、網路文化服務 1. 互聯網信息服務 互聯網信息服務 —互聯網新聞服務 —互聯網出版服務 —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 —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
六、文化休閑娛樂服務 1. 旅遊文化服務 旅行社 風景名勝區管理 公園管理 野生動植物保護 * —動物觀賞服務 —植物觀賞服務 其他游覽景區管理 2. 娛樂文化服務 室內娛樂活動 游樂園 休閑健身娛樂活動 其他計算機服務 * —網吧服務 其他娛樂活動
七、其他文化服務 1. 文化藝術商務代理服務 文化藝術經紀代理 其他未列明的商務服務 * —模特服務 —演員、藝術家經紀代理服務 —文化活動組織、策劃服務 2. 文化產品出租與拍賣服務 圖書及音像製品出租 貿易經紀與代理 * —藝術品、收藏品拍賣服務 3. 廣告和會展文化服務 廣告業 會議及展覽服務 第二部分 相關文化服務 八、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 1. 文化用品生產 文化用品製造 樂器製造 玩具製造 游藝器材及娛樂用品製造 機制紙及紙板製造 * 手工紙製造 * 信息化學品製造* 照相機及器材製造 2. 文化設備生產 印刷專用設備製造 廣播電視設備製造 電影機械製造 家用視聽設備製造 復印和膠印設備製造 其他文化、辦公用機械製造 * 3. 相關文化產品生產 工藝美術品製造 攝影擴印服務 其他專業技術服務 * 九、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銷售 1. 文化用品銷售 文具用品批發 文具用品零售 其他文化用品批發 其他文化用品零售 2. 文化設備銷售 通訊及廣播電視設備批發 * 照相器材零售 家用電器批發 * 家用電器零售 * 3. 相關文化產品銷售 首飾、工藝品及收藏品批發 工藝美術品及收藏品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