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簡述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歷史
1、1978—1999年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預熱期。
這一階段,我國政界、學界和企業界對文化產業展開了熱烈討論,討論的焦點是文化可不可以產業化、文化能不能夠產業化、文化與經濟的關系、文化是否構成生產力等問題。
2、2000—2005年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初創期。
在2000年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提出「推動有關文化產業發展」的基礎上,黨的十六大將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作為相互關聯的兩個重要概念提了出來,強調:「積極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文化產業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繁榮社會主義文化、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徑。
3、2006—2011年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體制改革攻堅期。
這一階段,我國基本完成了出版、影視製作、發行、廣電傳輸、一般國有文藝院團、首批非時政類報刊出版單位等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的轉企改制,政企、政事分開和管辦分離逐步推進。
(1)我國文化產業擴展閱讀:
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的未來趨勢: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已進入新時代。對於我國文化產業來說,新時代意味著我國文化產業將從粗放的鋪攤子式的發展模式向高質量、高層次、精細化發展模式轉變。
這就要求文化產業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規劃好未來發展藍圖;突出創新、創意、創造性發明和原創知識產權掌控,堅持內容為王;推動互聯網、數字技術、人工智慧等與文化、審美、藝術的高度融合,大力培育文化創意產業新業態;
推動文化創意產業進一步跨界運行,創造出一批適應市場化運行的新形式;注重以文化產業新業態、新形式催生文化消費新模式。
B. 文化產業包括哪些
1.文化產業的概念
關於文化產業,截至目前世界各國並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概念。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定義,只包括可以由工業化生產並符合四個特徵(即系列化、標准化、生產過程分工精細化和消費的大眾化)的產品(如書籍報刊等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有聲製品、視聽製品等)及其相關服務,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藝術的生產與服務。日本政府則規定,凡是與文化相關聯的產業都屬於文化產業,包括傳統的演出業、展覽業、新聞出版業,以及他們稱之為內容產業的休閑娛樂業、廣播影視業、體育業、旅遊業等。美國則根本沒有文化產業的提法,他們一般只說版權產業,主要是從文化產品具有知識產權的角度進行界定的。
2003年9月,我國文化部制定下發《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定義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
2004年,國家統計局在與中宣部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將文化及相關產業的概念表述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產業分類仍分為提供文化服務的活動和從事文化產品生產銷售的活動兩個大類。
2.文化產業的范疇及分類
國家統計局在《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編制說明中特別指出,為反映黨中央關於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可將文化產業分為文化產業核心層、文化產業外圍層和相關文化產業層三個層次。
文化產業核心層: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
文化產業外圍層:網路文化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
相關文化產業層: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顯然,上述分類方法並不是從文化產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而是按照「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從文化事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的。
基於產業鏈構建原理,我們可將文化產業分為內容產業(上游產業,即內容的創意、設計與製作)、通道產業(中游產業,即文化傳播與銷售服務)、製造產業(下游產業,即文化產品及設備的生產製造)三大類。這一分類方法基本體現了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律和價值取向,即內容產業(上游產業)附加值最高、競爭力最強,而製造產業(下游產業)附加值最低、競爭力最弱。
C. 文化產業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
1.文化產業的概念
關於文化產業,截至目前世界各國並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概念。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定義,只包括可以由工業化生產並符合四個特徵(即系列化、標准化、生產過程分工精細化和消費的大眾化)的產品(如書籍報刊等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有聲製品、視聽製品等)及其相關服務,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藝術的生產與服務。日本政府則規定,凡是與文化相關聯的產業都屬於文化產業,包括傳統的演出業、展覽業、新聞出版業,以及他們稱之為內容產業的休閑娛樂業、廣播影視業、體育業、旅遊業等。美國則根本沒有文化產業的提法,他們一般只說版權產業,主要是從文化產品具有知識產權的角度進行界定的。
2003年9月,我國文化部制定下發《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定義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
2004年,國家統計局在與中宣部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將文化及相關產業的概念表述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產業分類仍分為提供文化服務的活動和從事文化產品生產銷售的活動兩個大類。
2.文化產業的范疇及分類
國家統計局在《文化及相關產業分畢春類》編制說明中特別指出,為反映黨中央關於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可將文化產業分為文化產業核心層、文化產業外圍層和相關文化產業層三個握正層次。
文化產業核心層: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
文化產業外圍層:網路文化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
相關文化產業層: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顯然,上述分類方法並不是從文化產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而是按照「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從文化事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的。
基於產業鏈構建原理,我們可將文化產業分為內容產業(上游產業,即內容的創意、設計與製作)、通道產業(中游產業,即文化傳播與銷售服務)、製造產業(下游產業,即文化產品及設備的生產製造)三大類。這一分類方法基本體現了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律和價值取向,即內容產業(上游產業)附加值最高、競爭力最強,而製造產業(下游產業)附加值段數悔最低、競爭力最弱。
D. 什麼叫文化產業增加值
文化產業增加值是指一定時期內單位文化產值的增加值。
其核算是根據2005、2006年全省文化產業財務統計資料,使用弊鉛姿國民經濟核算中的收入法進行核算。收入法也稱分配法,是從生產過程創造收入的角度,根據生產要素在生產過程中激臘應得的收入份額以及因從事生產活動向政府支付的份額的角度來反映最終成果的一種計算方法。
按照這種計算方法,文化產業增租絕加值由全省各文化行業匯總的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生產稅-生產補貼)、固定資產折舊和營業盈餘四部分組成。
計算公式為:
文化產業增加值=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固定資產折舊+營業盈餘
在實際測算過程中,根據普查資料財務狀況表的類型不同,文化產業行業增加值分別按以下情況進行測算,然後匯總而成。
E. 文化產業指的是什麼
我畢業於文化產業管理專業,談談我的看法吧。
首先什麼是文化產業: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如下: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准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這一定義只包括可以由工業化生產並符合四個特徵(即系列化、標准化、生產過程分工精細化和消費的大眾化)的產品(如書籍報刊等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有聲製品、視聽製品等)及其相關服務,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藝術的生產與服務。
事實上,世界各國對文化產業並沒有一個統一的說法。美國沒有文化產業的提法,他們一般只說版權產業,主要是從文化產品具有知識產權的角度進行界定的。日本政府則認為,凡是與文化相關聯的產業都屬於文化產業。除傳統的演出、展覽、新聞出版外,還包括休閑娛樂、廣播影視、體育、旅遊等,他們稱之為內容產業,更強調內容的精神屬性。
2003年9月,中國文化部制定下發的《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界定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文化產業是與文化事業相對應的概念,兩者都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產業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必然產物,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和現代生產方式的不斷進步而發展起來的新興產業。」2004年,國家統計局對「文化及相關產業」的界定是: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所以,我國對文化產業的界定是文化娛樂的集合,區別與國傢具有意識形態性的文化事業。
2004年,國家統計局在與中宣部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從國家有關政策方針和課題組的研究宗旨出發,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將文化及相關產業概念界定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
根據這一概念,文化產業的范圍為:
1、 為社會公眾提供的實物形態文化產品的娛樂產品的活動,如書籍、報紙的出版、製作、發行等。
2、 為社會公眾提供可參與和選擇的文化服務和娛樂服務,如廣播電視服務、電影服務、文藝表演服務等。
3、 提供文化管理和研究等服務,如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圖書館服務、文化社會團體活動等。
4、 提供文化、娛樂產品所必須的設備、材料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如印刷設備、文具等生產經營活動。
5、 提供文化、娛樂服務所必須的設備、用品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如廣播電視設備、電影設備等生產經營活動。
6、 與文化、娛樂相關的其他活動,如工藝美術、設計等活動。
文化產業是否是我國必由之路:
那是肯定的。因為發達國家都在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比如美國的好萊塢(電影產業)、日本的動畫出口(動漫產業)等等。文化產業由於涉足比較廣,很多第三產業都在文化產業的范疇里。可以說,發展文化產業一定會對我國的經濟建設有重大貢獻。
如何走好文化之路:
這個只能從我本人的角度談談看法。
首先,要提高國民素質,提高國民的文化消費。
其次,要讓文化產業有規模成系統的發展。
第三,逐步將文化事業產業化,可以增加資本投入。
另外是體制上的問題了,這個要看國家的政策,基本上文化產業從業者能做的就是學習國外的優秀案例,發展自己的產業。
希望對你有幫助。
F. 中國文化產業發展現狀分析
(一)我國文化產業低水平供求關系與非對稱結構性矛盾
我國的文化市場已有"長足的發展"。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一方面,經濟社會生活各方面條件迅速改善,人民群眾的文化娛樂需求正在被迅速釋放;另一方面,各種新型文化產業門類不斷產生,文化產業結構性變化頻繁。但是現有統計數字顯示,我國文化產業還處在一種低水平供求平衡和非對稱結構性矛盾的狀況之中。
從絕對值來看,我國居民的文化消費需要與文化產業部門的供給之間並沒有很大的出入。
從需求方面說,2000年,我國的人均GDP已經達到了849美元,反映城鄉居民生活水準的恩格爾系數也降至50%以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6280元,人均消費性支出是4998元,其中被列入統計的,與文化相關的旅遊、娛樂和耐用消費品、教育、文化服務、通訊等項消費總計949元,佔到可支配收入約19%。按照我國目前大約有4億城鎮人口計算,我國目前城鎮居民文化消費需求大約有3796億元。農村居民人均收入達到2253元,人均消費支出中通訊和文教娛樂類支出280元,總計達到2520億元。這樣算下來,我國與文化相關的消費需求應該在6000至6500億之間(6314億元)。
從供給方面看,根據有關統計數據匯總,我們的文化產業各行業近年來(1998或1999年)進入統計的產值大約是6000多億(1998年6240億),其中教育、文化藝術及廣播電影電視業1812.9億元(1998年),國內旅遊收入2831.92億,圖書報刊355億元,郵電通訊是1235.1億元(1998年),音像製品12.7億。(廣告業等尚未計入。
以上兩個大致相符的數字不過是分別從供需兩個方面描繪了我國文化市場的規模,卻還無法得出我國的文化產業發展狀況可以令人滿意的結論。略做分析就可以看出,文化市場的現狀只是一種低水平的供需平衡,更何況,由於還存在著各種體制性問題,所以它還只是一個存在結構性矛盾的、非對稱性的平衡。
根據國際上的研究,在人均GDP跨越1000美元時,消費支出中吃穿用類比重大大下降,住房類基本不變,而文化精神消費類支出開始大大上升;第三產業應該佔到GDP總量的40%左右,其中文化類產品的產值所佔比例也大大增加。我國目前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但是第三產業的比例(33.2%)低於這個標准達6個百分點,其總量大約是5000億人民幣。盡管我們可以去除由於消費習慣和體制因素而出現的誤差,並去除可能用於非文化類消費的支出(如醫療等),餘量也應該有3000至4000億人民幣。
對於這3000至4000億人民幣的市場空缺應該做如何理解?
一種解釋是,我國居民文化消費能力被大大壓抑了,因此制約了文化產業的成長。有許多事實可以證明這一點。比如說,根據我國文化產業部門各種散見的數字,我國的電影業、電視業存在大量的經營不善和虧損,許多作品出版後無人問津,庫存積壓嚴重;而一些作品卻不明原因地驟然獲利。有統計表明,電影的生產近年來在走下坡路。1992年我國共生產了170部故事片,為近10年來之最,此後1995年是146部,1996年是110部,1997年是88部,1998年只剩下82部。我們本應不斷增加的觀眾都上哪裡去了呢?近年來,火爆一時的傳統文化娛樂業如歌廳舞廳等經濟效益迅速下滑,成為虧損行業。這些現象說明,我國文化產業部門所提供的產品,有相當一部分不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和不斷變化著的文化消費需要。
還可以做另一種解釋,即我國居民事實上已經實現的文化消費有相當一個部分沒有被列入統計。目前音像界有一個被公認的市場容量計算方法,即根據居民的消費類視聽技術設備的擁有量估算音像製品的市場容量。根據這種方法,我國居民目前大概擁有:電視3.5億台、CD機1000多萬台、VCD機3000多萬台、LD影碟機500多萬台、多媒體電腦1500多萬台,等等。如果按照每個硬體每年均需要10件(套)新的音像製品統計,據信每年音像產品的總銷售額應有超過1000億元的規模,但根據有關部門1996年的統計,我國的音像製品只有不足20億元的正版收入,占總量的2-3%;根據1999年的統計,正版收入約有50億元 ,即使由於政府加大"掃黃打非"的力度,正版率有所提高,據信實際市場規模也應該在1500億至2000億左右。這方面的事實說明,有相當大部分居民的文化消費需求正在流失。我們的文化市場供需之間存在巨大的結構性缺口應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文化市場巨大的供求差別已經成為國家文化和經濟安全問題的隱憂。目前我國居民個人金融資產已經達到9萬億元左右,銀行存款約7萬億元,隨著我國在住房、養老、醫療和教育等方面各項改革措施的逐步推出,人們對文化、教育和娛樂的消費需求將得到進一步釋放。這是一個巨大的市場空間,甚至已經形成了一個目前我國文化產業無法填補的真空。加入WTO後,國外文化產業集團將可能以技術與內容的多重優勢大舉進入,迅速佔領我國的文化市場,文化市場"有限開放"的政策在市場規律的作用下可能會在不長的時間里遭遇嚴峻挑戰。
近年來,人們頻繁地看到這樣的數字:英國文化產業的年產值將近600億英鎊,從業人員約佔全國總就業人數的5%;日本娛樂業的年產值早在1993年就超過汽車工業的年產值;美國的文化產業更加發達,其視聽產品出口額已經成為第一大出口產品,並在國際市場上占據了40%以上的份額。根據媒體的報道,我國政府已經開始考慮允許一些國際知名傳媒集團進入我國媒體市場。這是一個重大的信號,說明文化產業國際化的進程可能出人意料地加速,我國文化市場已經暴露在國際文化資本的強大壓力之下,我國改革開放20多年積累的經濟和文化之果已經成為國際文化資本垂涎的目標。
(二)我國文化產業經營單位眾多但產業組織集約化程度不高
面對巨量的市場需求,以及國際傳媒文化集團大兵壓境,我國的文化產業在總體上缺乏競爭力,難以滿足人們群眾不斷增長的文化需要,這一點足令我們憂慮。我國的傳統文化產業誕生於計劃體制之下,長期以來既被行政體制分割又被各種政策保護。在這種情況下形成的總體格局,表現出經營單位眾多,產業集約化程度不高,資源極度分散和不講經濟效益的突出特點。在文化市場迅速成型的今天,這些特點全部轉化為弱點。
從人員規模看,僅以文化部所屬文化產業機構為例。截至1999年,我國文化部下屬的企事業機構共33.07萬個,這里包括了藝術演出團體、影劇院、圖書館、群藝館和文物保護單位,從業人員共166.15萬人;當年國內演出場次是42.3萬場;國內觀眾達4.69億人次。文化娛樂業有機構17.47萬個,90.3萬人;文化市場其他經營機構9.7萬個,23萬人 。這些單位的特點是大多機構較小,如文化部下屬每單位平均才有5人左右。
從經營規模看,音像業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我國音像製品的生產、復制單位近600家,每年生產正版音像製品(盒帶、VCD、CD和DVD)兩萬種約2億件(盤),平均每家企業年生產34萬件,月生產不足3萬;而銷售單位約有7萬個,每年全部正版音像製品銷售2億件,平均每個銷售點一年不過賣3000來件,日平均竟不足10件。圖書批發零售業是另一個例子。1999年文化部所屬圖書批發零售機構有13056個,2.3萬人,營業收入只有5.45億元,人均2萬3千元左右,每天營業額為60來元。
資源分散和集約化程度低的問題在新聞出版和廣播影視業中表現得極充分。我國新聞出版體制與傳統工業經濟管理體制有共同特點:新聞出版單位必須是以一定級別的行政機構為"上級單位",並且建立在其財政撥款的基礎上。這些新聞出版單位一旦形成就被固化,既不能淘汰也不能重組;新的需求一般產生於新的行政機構,通過新的撥款來建立,同樣先天不足。長此以往,新聞出版機構就隨著行政機構的膨脹而膨脹起來。這些新聞出版機構大都規模狹小、重復建設、效益低下,既不能滿足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要,又造成了資源的閑置和浪費。近20年來,特別是近10年來,各有關方面一直在嘗試對文化管理體制進行多方面的改革實驗,但是基本狀況並沒有根本性改變。
據1999年的統計,我國報紙有2038種、期刊8178種、出版社500餘家,電台電視台3000餘座。這是一筆經數十年積累形成的巨大而寶貴的文化資源。在全方位對外開放格局基本形成的今天,如果我們自己不迅速對其加以整合、優化,轉變其經營模式,增強其競爭實力,必然成為國際性傳媒巨頭的獵取對象。
(三)我國文化產業的傳統的資源配置機制與市場化要求之間正在形成尖銳矛盾。
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的體制改革開始進入"快車道"。 1998年,我國政府職能部門不再直接辦刊辦報,退出出版經營領域,切斷了新聞出版單位與各個政府機構的傳統依附關系;2000餘家報紙和8000餘家刊物被"逼"上產業化運行的軌道。1999年,開始了傳媒集團和多傳媒文化產業集團的組建;2000年,"傳媒概念"走紅股市,開始嘗試傳媒集團與資本市場的結合。文化產業的體制改革後浪推前浪,從分行業的、局部的改革,逐步進入整體性改革的階段。
但是,資源配置機制混亂,條塊分割和行業壁壘與市場化要求之間的矛盾仍然困擾著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
文化產業的基礎是市場,現代市場經濟要求公開、公正和公平的競爭,反對各種形式的地方保護和壟斷;我國傳統的文化事業單位是按"條塊"(地方和行業一縱一橫)分割的方式設立的,目前盡管已經在不同程度上開始與行政主管部門脫鉤,實行"專業歸口管理",但是,離真正的市場競爭還有相當的距離。甚至還有一些企業利用與行政機構的傳統聯系,利用企業特殊的社會公益性質和意識形態功能,壟斷資源,操縱市場,謀取暴利;而另一些文化企業在做大以後,要做跨行業跨地區的資產重組甚至兼並,卻往往遇到阻力。在加入WTO的形勢下,在國際性"傳媒匯流"趨勢的影響下,一些廣電、報刊、出版企業在地方政府的協調下成立了集團公司,實現了"強強聯合"和"資產重組"甚至在當地從事了一些跨行業、跨媒體經營。這當然是一種進步。但我們也注意到,"媒體匯流"在西方是一種市場趨勢,在中國則主要依靠政府行政手段,如何將結構調整與體制轉型結合起來,仍然是個問題。
這樣,文化產業的發展就與深層次改革問題相遇了:文化產業是一個特殊的產業,既具有一般的行業屬性,又具有社會公益性質。其中的核心產業門類如傳媒產業,既具有大眾傳媒的特點,又是黨和國家的宣傳渠道。如何基於這些特點做出制度性的安排,既按照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健康發展,又保證先進文化的主導作用,這是一個全新的問題,需要我們以創新的精神大膽開拓。
但是,保證廣大人民群眾的文化權利是一個更為根本性的問題,也是我黨和國家確保對社會主義文化事業領導權的基礎。應該看到,在加入WTO和深化改革的形勢下,在數字化信息技術的沖擊下,傳統傳媒制度的經濟基礎和技術基礎已經發生了變化,人民群眾的文化權利的實現方式也已經發生了變化:越來越從以國家行政機制為中介的非自主方式,轉向以市場為中介的自主選擇方式。這就要求我們積極探索在市場競爭條件下發揮傳統政治優勢的新辦法。因此,我們應特別注意研究調控文化市場發展的新體制、引導精神產品流通的新機制,以及活躍文化生產的新組織形式。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促進文化的發展。
當然,我們也看到,在出現了全球性的"傳媒匯流"和"放鬆管制"之後,由於文化內容產業發展的不平衡,甚至是西方發達國家也在重新考慮如何以新的產業政策、新的制度性安排對待文化內容產業的問題。保護民族文化遺產,弘揚民族文化傳統,確保民族文化安全,已經成為世界各國面對全球化的共同戰略主題,將會出現許多值得我們借鑒的經驗。我們的政策制訂人員需要做的是向前看,而不是向後看。
(四)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先進性要求與文化原創能力不足之間形成戰略矛盾,資源潛力不能轉化為產業實力
發展我國的文化產業還是有一些得天獨厚的條件。首先是中國文化有著巨大的影響力,世界上使用華語的人口為世界之最,中國悠久的歷史文化除在中國境內,還在東南亞、北美及歐洲的華人區具有廣泛的影響。這應該說是中國的文化企業進行市場開拓的最有利條件,因為語言和文化的差異一直被認為是經濟全球化和國際交往中的最大消極因素。在經濟學的壟斷競爭理論中,保持產品差異被認為是維持產品在市場上的壟斷力量的關鍵。文化產品的差異首先是來自價值觀及表達手段的獨特性的;文化差異也是我們在國際競爭中和在趕超發達國家時可以依賴的比較優勢。
從生產要素的角度看,中國的文化資源異常豐富,舉世公認。幾千年乃至更長時間的文明發展,幅員遼闊的國土上還留存著許許多多的歷史文化遺址、遺跡,還有各種類型的自然地理、人文地理景觀;圖書館、博物館里保藏著數以百萬計的藝術珍品、典籍和文物;中國人的言談舉止、風情習俗、節日慶典中保留著大量有形無形的文化符號;中國的人文社會科學學者對傳統文化進行了不間斷的研究和播傳。凡此種種,都為中國文化產品乃至其他可以負載文化符號的耐用消費品的設計、生產、創新提供了不竭的靈感源泉。
但是僅僅滿足於此顯然落後於時代。當今世界,文化已經具有原生形態、經濟形態和技術形態,新興文化產業得益於資本市場和信息技術兩駕馬車拉動,才有了前所未見的高速度,才將大批文化資源轉化為產業和財富。我國正是在上述兩個方面都顯得被動和遲鈍。
比如,文化旅遊是將民族文化資源潛力化為產業實力的重要方式,旅遊業在我國文化產業各門類中還是產業化程度最高的部門,但是,在該領域將文化遺產轉化為產業的成功案例至今還極為鮮見。從多年前全國各地災難性的"人造景觀熱",到近年來有關部門關於文化遺產所有權和管理權能否分離,市場機制如何引入問題上的多次爭論,許多問題還沒有進行徹底討論,並轉化為合理的政策法規。事實已經證明,憑空建造的主題公園永遠不會有信譽,而文物的粗放利用則無異於破壞,正確的道路顯然應該在這二者之間。但是,在如何將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有機結合,做到既保護了文化遺產,又推動了文化旅遊,我們還未能有一個較為明確的方針,因此而貽誤了諸多發展的機遇。
文化遺產數字化是將民族文化資源轉化為新興產業基礎的一個關鍵環節。目前,"文化內容革命"正在世界范圍內展開。世界各國為迎接信息時代的到來,正大規模地將文化遺產轉換成數字化形態。199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始推動"世界的記憶"項目,該項目的目的是在世界范圍內推動文化遺產數字化,以便永久性地保存,以及最大限度地使公眾公平地享有。1999年,在芬蘭倡議下,歐盟國家開始啟動一項多國框架性合作項目,名為"內容創作啟動計劃",文化遺產數字化被確定為基礎性內容。我國的文化資源數字化進程因國家數字圖書館工程的啟動(1996年)可以說動手並不晚,但直至目前,還沒有形成國家發展戰略,還沒有將其上升為國家文化產業建設的基礎性工程,這不能不說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一個深層危機。
向數字媒體轉移是將傳統文化資源開發為經濟資源的必要步驟,實質上是為空前規模的產業整合準備條件,具有巨大的經濟意義。國際性信息技術集團和文化傳媒集團早已開始著手整合世界各國的數字文化資源,為開發新的世界市場做好准備;中國文化資源關繫到對中國文化產品市場的佔有,這塊市場也為他們覷覦已久。1999年,美國大片《木蘭》已經向我們敲響了警鍾:中國的文化資源已經經國際傳媒資本之手轉化為文化產品,成為中國文化產業界的強大競爭對手;2000年五一節,我國經歷了第一個"假日經濟"高峰,敦煌洞窟壁畫在大量遊人參觀的壓力下"不堪重負",美國的基金會開始與我商談"數字化虛擬洞窟"計劃;同年,日本信息技術企業加速了與我國故宮博物院關於建立數字化多媒體網上故宮博物院的談判進程。這兩件事說明,發達國家已經藉助經濟與技術雙重優勢,開始謀求對我國文化資源的新一輪開發,這一動向值得我們關注。
(五)WTO規制與現行中國文化產業政策支持系統之間的矛盾
WTO是一種法律體系和政策系統。WTO所形成的諸多協定、協議廣泛涉及到文化產業的各個領域,有關文化產業的規章條例主要包括在WTO服務貿易和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規則,即《服務貿易總協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之中。因此其基本原則也就自然地成為各成員政府制定和執行國內文化貿易政策的文本基礎,這就必然地要給這個國家的文化管理制度和文化產業政策支持系統帶來制度、法律和政策性影響。
我國自80年代以來開始進行文化體制改革,90年代開始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至今已經初步建立起了由一系列行政法規和規章構築起來的文化產業政策系統,以及由這個系統建立起來的文化管理機制,包括:《文化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演出市場管理條例》、《電影管理條例》、《出版管理條例》、《廣播電視管理條例》、《音像製品管理條例》等,基本上涵蓋了現行文化產業領域。
然而問題是,現有的文化產業政策文本系統,基本上都是在兩種體制轉型過程中制定和形成的,並不是為加入WTO、或根據WTO原則而制定的游戲規則,因此,很大程度上帶有計劃體制的痕跡,這就出現了現存政策的目的性與WTO對中國文化產業政策的要求之間的矛盾。同時,由於我國不同領域里的現行文化管理與文化產業政策主要是由政府的不同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以政府的名義發布的,因此,行業和部門的利益保護色彩比較濃重。這樣一來,在整個政策的價值規定、功能及政府對社會文化資源的權威性分配中,應有的公共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就比較差。而所有這些都是與WTO貿易自由化原則、透明度原則、市場准入原則等存在著明顯的不一致和內在的規則沖突。
我國政府正在逐步加大文化管理體制改革的力度,《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修訂頒布已經在國內法與國際法的規制對接方面做了不少工作。然而,由於這些措施並未從根本上解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在體制和制度上一些帶根本性的問題,如行政壟斷、市場准入、投資主體多元化、文化企業產權關系改革等,因此,舊有的矛盾不僅沒有消除,還進一步激起了新的沖突。同時,由於原有的文化政策系統並未因機構的改革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門的合並而失去政策效能,還出現了新機構執行舊政策,"新瓶裝陳酒"的現象。在有的地方和領域,文化行政權力在資源重組和優化配置的名義下,出現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集中,這種權力的高度集中,使得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制定的文化產業政策不僅沒有失去原有的制度基礎,反而獲得了新的支持。
我國文化產業管理部門已經提出"大文化管理"的思路,但是由於缺乏政策系統的創新支持,預期的改革效果並未出現,於是政府也就難以實現從"辦文化"向"管文化"的戰略轉變。對中國來說,順利進入WTO的關鍵是實現制度創新和政策系統創新的有機聯動,倘若在制度和政策的層面上不能實現整體性創新,我國文化產業在21世紀的發展前景也就可能並不是那麼樂觀的。
文化產業是一個特殊的產業,而且目前還處在發展和轉型過程中,因此,存在的根本性問題還是體制性的。任何國家的產業政策的基點都是兩個,即以市場為基礎,以政策為導向,更何況我國的文化產業是生存和成長於一個更為特殊的環境中的。在一定意義上,我們今天對文化市場和文化產業的認識,以及依此制定的文化產業政策的合理性,將影響著今後相當長一個時期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並還會進一步影響我國整個經濟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發展文化產業已經成為共識,但是一個真正合理的產業政策的制定過程才開始,目前我
G. 文化產業包括哪些
文化產業囊括了很多子行業,文化產業的觸角延伸至我們生活中的各個角落。就我國專來說
隨著十七屬屆六中全會支持文化產業大力發展的相關政策出台,我國的文化產業將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文化產業相關人才也將獲得廣闊的發揮平台。我國的文化產業最主要的包括有圖書出版業,新聞傳媒產業,廣播影視業,動漫產業,網路文化產業,表演藝術業,廣告產業,休閑產業(體育賽事,休閑娛樂業,文化旅遊業等)以及會展產業等。
僅供參考
H. 文化產業何時成為我國經濟支柱產業
文化產業近年有較快增長
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標志,是產業創造的增加值佔GDP比重達到5%以上。從近十年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態勢看,2004年我國全部文化產業增加值為3440億元,佔GDP的2.15%,而2012年僅文化產業法人單位創造的增加值就突破了1.8萬億元,佔GDP的比重達到了3.5%,我國文化產業實現較快增長,所佔比重不斷提高,正向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方向邁進。
1.文化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實現較快增長
據國家統計局測算,2005年至2011年間,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現價的年平均增速為23%,高於同期GDP現價增速6.6個百分點,法人單位增加值佔GDP的比重由2004年的1.9%逐年提高到2011年的2.9%。2012年,我國文化產業法人單位實現增加值18071億元,按同口徑和現價計算,比上年增長16.5%,比同期GDP現價增速高6.8個百分點。
2.在國民經濟中的份額穩步提高
2012年文化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與GDP的比值為3.5%,按同口徑計算,比上年增加0.2個百分點;文化產業對當年經濟總量增長的貢獻為5.5%。
3.產業構成保持相對穩定
2012年文化製造業法人單位實現增加值7253億元,比上年增長17.4%;文化批零業實現增加值1187億元,增長9.4%;文化服務業實現增加值9631億元,增長16.7%。文化製造業、文化批零業和文化服務業增加值占文化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的比重分別為40.1%、6.6%和53.3%,與上年39.8%、7%和53.2%相比無明顯變化。
4.新興產業迅速興起,成為文化產業發展新亮點
隨著網路、數字、信息技術的發展,動漫、網路游戲等新興文化產業迅速興起,成為文化產業發展新亮點。動漫產業產值自2005年以來年均增長率超過40%。隨著移動互聯網的技術革新和功能拓展,互聯網和移動網路游戲類型日趨豐富,市場規模持續擴大,2012年達601.2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28.3%。其中移動網游戲市場規模為65.1億元,同比增長68.2%,顯示出強勁的增長勢頭。
5.文化產業投資和文化資源開發持續升溫,文化產業集群不斷形成
在國家政策引導和宏觀經濟形勢的影響下,文化產業高附加值的特性吸引了投資者的目光,大量資本和人力資源湧入文化領域。例如,一些長期從事金融、礦業、地產等領域的大企業開始將目光投向文化產業。2012年,在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速比2011年回落3.4個百分點的情況下,文化體育娛樂業的投資增速反而上升了16個百分點,達到了36.2%。
通過這些數據可以看出,近十年來我國文化產業發展規模從小到大,發展勢頭良好,整體實現了較快增長,在國民經濟中的份額穩步提高,對整個國民經濟的貢獻逐年加大。
多因素疊加推動文化產業發展
1.經濟增長的多重效果
中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對發展文化產業有多方面的意義。
第一,日益富裕起來的中國人正在重塑自己的生活。2001-2012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9.6%,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7.7%。文化產業既是中國發展後人們開創幸福生活的必需,也是中國人以新面貌自立於世界之林的重要標志。
第二,經濟增長的結果之一是政府和社會可以更多投資於文化領域。政府不但加大投入建設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而且增加公共財政對文化產業的投入力度。與此同時,大量社會資金也湧向文化產業領域。文化產業正被越來越多的人看作是新的投資領域。相對充裕的資金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了強大支撐。
第三,近年來,各地政府致力於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把推動服務業大發展作為結構優化升級的戰略重點,把加速發展生產性服務業作為首要任務。這些戰略舉措最終指向了現代文化產業。
在已經進入工業化中後期的沿海地區和大城市,文化產業已經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人們認識到,文化產業不但可以成為經濟增長的一個重要部門,而且具有其他產業所不具有的低消耗、無污染、效益好的特點,實體經濟需要文化經濟的補充和矯正,虛擬經濟、體驗經濟、知識經濟、符號經濟特別是文化產業,也就成為中國經濟未來的主要發展方向。
2.文化體制改革有力促進了文化產業發展
一是文化體制改革區分了公益性文化事業和經營性文化產業,推動一大批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成為合格的獨立市場主體,極大地激發了內部活力和市場競爭力,成為引領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13年4月,我國共有文化及相關產業法人單位69.8萬家,其中經營性企業法人60.7萬家,公益性事業法人(包括社團、基金會)9.1萬家。
二是文化體制改革大力推動文化企業以資本為紐帶兼並重組、整合資源,支持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政策許可的文化產業領域,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的積極作用日益發揮,文化產業結構不斷優化。
三是文化體制改革帶動了文化與科技、商貿、旅遊、金融等的深度融合,推動了文化業態更新和產業轉型升級,為文化產業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
四是文化體制改革中不斷完善各項政策,持續加大財稅、金融、工商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為文化產業發展營造了良好的市場環境、法制環境和政策環境,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投入力度和服務水平不斷提高,文化產業良性發展的體制機制逐步建立,促進了社會主義文化全面繁榮發展,提升了我國文化軟實力。
文化產業發展亟待解決的問題
我國文化產業起步較晚,發展基礎仍不夠牢固,整體實力還不夠強,產業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問題也比較多。主要表現為文化產業總量偏小,離支柱產業有不小的距離;文化產業在內容、科技、服務等方面創新能力不足的問題較突出,精品力作和知名的文化品牌較少;文化企業規模普遍偏小,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文化產業結構和布局不盡合理,區域、城鄉發展不協調現象仍然突出;文化產業政策體系尚不完善;文化產業人才短缺現象依然突出。
1.文化產業總量仍然較小,結構調整的壓力仍然很大
與發達國家比較,我國文化產業總量小,佔GDP比重低。從一些發達國家的相關數據來看,我國文化產業在「數量」和「質量」方面均有較大的提升空間。以美國、日本和韓國為例,美國的文化產業產值佔到GDP的24%,是出口的第一大產業;日本的文化產業佔GDP的比重超過10%,韓國的文化產業佔GDP的比重也超過7%。我國文化產業仍以中小企業居多,單位的人員規模偏小,文化產業集約化、規模化水平亟待提高。
2.文化投入總量仍顯不足
資金是否充足是文化產業發展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因素。為了促進新興的文化產業發展,政府的資金支持是非常重要的方面。雖然各級財政對文化建設的投入不斷增加,但由於長期以來文化建設經費基數低、底子薄、基礎條件差,財政投入的增長與文化發展的需求之間仍有不小的差距,目前文化投入總量仍顯不足,文化產業發展基礎條件薄弱。
3.文化消費水平較低,動力不足
文化消費市場具有巨大潛力,但從實際情況看,這種潛力並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據國家統計局統計,2012年全國城鎮居民家庭消費支出中,人均文化教育娛樂服務支出比重僅為12.2%。2010年全國農村居民生活消費支出中,人均文教娛樂用品及服務支出比重為7.5%。可見,城鄉居民文化消費的潛力還遠未得到釋放。
相對較低的文化消費制約了文化市場的發育,主要表現在一是居民的收入水平較低。無論是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還是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全國均低於全國的平均水平,這是影響文化消費的主要因素;二是創新產品缺乏,全國的文化產品依然是在傳統之中徘徊,文化消費水平和消費層次較低,新興文化消費品和傳統文化消費品發展不平衡;三是文化產品的供給滯後。文化產品是文化消費鏈條的上游,因此文化產品的豐富度如何,文化產品的質量和數量等都深刻地影響著文化消費的發展。
4.多種因素仍制約文化消費空間的擴大
一是沒有時間消費。年輕居民、高收入居民、高學歷居民擁有豐富的文化消費需求,他們在各種文化休閑娛樂項目上的參與率顯著高於一般居民,然而休閑時間不足成了其文化消費最大障礙。
二是沒有錢消費,文化消費價格過高。一些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價格超出了普通居民的承受能力,使得一般老百姓對文化消費望而卻步。
三是缺少合適的文化設施和活動場所。一些地區文化設施和場所離居民的需求還存在較大的差距,特別是鄉鎮和農村缺乏良好的文化消費環境,公共文化基礎設施薄弱。如圖書館以及圖書館的藏書、文化館及公共文化活動的組織開展、科技館及科技知識普及等不能滿足居民的文化需求。
四是隨著網路的普及,對書、報、刊以及電影市場帶來一定沖擊,而農村文化消費主要群體外出務工,對農村文化消費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
文化產業發展潛力巨大
多種因素表明,文化產業作為新興產業和朝陽產業,市場空間廣闊、發展潛力巨大。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有利於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產業升級、促進現代服務業的發展。文化產業的繁榮發展,不僅切切實實地體現在增長速度上,更體現在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促進傳統產業升級的巨大推動作用上。
從文化產業的角度看,人口多體現為需求多、市場大的優勢。相對富裕的中國人,文化消費需求逐步釋放,是中國文化產業大發展的充分依據。加之中國文化消費還處於較低的水平,遠遠低於西方發達國家,人均消費潛力還沒有釋放出來。
文化產業在解決不同層次群眾的精神需求、解決勞動力就業、帶動相關產業發展等方面將發揮十分重要的作用。據有關專家測算,網路游戲對相關產業會產生1:10的帶動效果,它每賺1元錢,所帶動的產業鏈相關行業就能賺到10元錢,文化產業的吸金能力不容小視。相關研究發現,發達國家的家庭文化支出一般佔到家庭總收入的15%至18%。我國人均GDP目前已經突破6000美元,可以據此推算出文化市場大約有5萬億元左右的潛在需求,足見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空間巨大。
文化產業以創意為動力、以內容為核心,其發展主要依靠精神成果、智力和科技投入,資源消耗少,環境污染低,是典型的綠色產業、低碳產業,具有很好的可持續發展特性。同時,文化產業屬於高附加值、高回報產業,一個故事、一個人物形象可以轉化為出版物、影視作品、動漫遊戲、舞台演出等系列衍生品,只要消費者認可,就能在經濟收益上產生疊加效應,實現一次投入、多次轉化、持續回報。
文化產業涉及近百個行業,跨度很大,這些行業對資金、技術、人力資源的要求各不相同,差異也很大,因而具有很強的適應能力和應變能力,適合各種類型的企業、人群和資本的進入,既可以發展擁有高新技術裝備的現代化大型企業集團,也可以接納個體式的工作室或家庭式的生產作坊,既可以吸納掌握高新科技的高端人才,也能滿足具有一技之長的普通勞動者的就業要求。在經濟結構調整時期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對於吸納勞動力、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將會發揮更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