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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是

發布時間:2020-11-28 02:52:18

Ⅰ 什麼是文化產業

文化產業與文化研究聯姻是個全新的命題,新是新在文化產品作為一門新興的產業進入研究領域,促使書齋式的文化研究面向市場,這對傳統的研究格局是一大沖擊。
什麼是文化產業? 簡而言之,是以文化產品作為商品進行資產增殖。應該說,從有商品以來,就有經營文化產品的商人,但是君子恥言利的傳統使得文化研究者與商業行為自古就有一道鴻溝。現代經濟的發展驅使文化人紛紛下海,但多是科技人員,人文社會科學工作者不能改行的,仍然埋首書齋,日復一日的筆耕如故,對文化產業很少關注。
90年代以來,新的醞釀就在萌動,在展望21世紀的時候,有兩種看似相互背反的觀念在知識界中引起反響: 一種是要高揚「文化中國」的理想,這是中國文化建設最崇高的追求,對新世紀又寄予這樣的厚望;另一種是強調「知識致富」,認為21世紀最能盈利的是文化行業,人文社會科學也不例外。毫無疑問,從傳統觀念看來前者重視義,後者看重利,這兩者難得兼容。然而這最能賺錢的與最崇高的理念都以文化為支柱,是不爭的事實。隨著開放型經濟的迅速發展,全方位開放勢態的形成,文化產業洶涌而來並與文化研究聯袂,已經勢不可擋。曾兒何時,精神產品能不能商品化的爭論,言猶在耳,那文化產業已經作為社會主義建設的重要內容,載入新一代的史冊,這預示在文化觀念、研究課題和研究體制上都面臨必要的調整。正是如此,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化研究中心一成立,就以文化研究與文化產業為課題,拉開序幕。
這是對策,是權宜之計,還是文化發展的根本大計? 從文化學科的發展來說,有沒有與文化產業聯手的內在趨勢? 是這一問題能不能作為文化發展的戰略納入學科建設的重要問題。
不論是八十年代「科技是第一生產力」在中國的傳播,還是九十年代「知識經濟」席捲全球的旋風,科學技術是推動經濟發展的動力,已是人所共知的常理。那在知識系統中與科學技術並立的另一大類,人文社會科學呢? 能不能成為經濟發展的動力卻未必得到人們的認同,雖然介於科技與人文之間的經營管理一向受到重視,但是哲學、文學、史學等創造制度和文明而與生產沒有直接關系的學科卻受到冷落,以至在「智力資本」的概念中幾乎沒有人文知識的地位,充其量也就是作為科技人員文化修養的一部分。伴隨人文價值觀的失落,人文知識分子走向邊緣化,因此在科學技術成果中要求突出人文精神的呼聲日益見高,其中尤以人文知識分子的反響最為強烈。對此,憤世嫉俗的,孤芳自賞的,無可奈何的都不乏其人,然而任何情緒化的感嘆都無助於理性的思考,重要的是人文社會科學工作者要更新觀念,尤其是科學工作的領導者和組織者亟需從現代科學發展的趨勢來把握文化研究的潮流,及時調整規劃和人才機制,才是人文社會科學改革之道。
從現代科學的走向來看,自然科學的發展愈來愈離開人們的生活經驗,17世紀牛頓從蘋果掉在地上發現萬有引力,18世紀瓦特從水壺蓋被蒸汽掀起發明蒸汽機,這都是從生活經驗的啟示中引發的科學創造。現代自然科學的發展,愈來愈加遠離日常生活,原子能、基因與太空探測,靠人的肉體是看不見、摸不著的。但是人文社會科學的發展,卻愈來愈貼近人們的生活經驗,這在中國表現最為明顯。哲學工作者中出現詩人哲學家、散文哲學家,讀者給哲學研究者冠以這樣的稱號,反映了哲學平民化的要求。
突破政治經濟學的范疇,向消費、流通領域深入,愈來愈重視對策性和操作性的研究。歷史學也失去代聖人立言的神聖光環,從治國理政的高閣,下移到平民百姓的書桌。各類社會生活叢書的出版,將芸芸眾生的穿衣吃飯,婚喪嫁娶,休閑娛樂,推上大雅之堂,這對專事研究社會發展規律,王朝興亡盛衰,那種大事變、大業績的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是前所未有的挑戰,
不論自然科學的遠離生活經驗和社會科學向生活經驗的靠攏,這兩極背反的發展趨勢,都同樣表現了人類對大自然和對人類自身認識的深化,分別從不同的方位體現對人類力量的進一步開發。因此一切有助於表現人類思維、情緒和情感的藝術形式也必將獲得充分的發展,包括目前尚不能為中國人普遍接受的某些前衛性的文學藝術,在21世紀的中國也必將擁有一席之地。
隨著民眾生活的提高,精神需求日益豐富,文化產品成為人人可以享受的消費,潛移默化地影響國民素質,因此人人可感知的生活經驗應該成為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重要內容,這是21世紀文化產業崛起的社會文化基礎,也是人文社會科學在當代發展的一個重要領域。
然而遺憾的是,人文社會科學的研究現狀,卻遠遠不能適應已經發展的形勢。以史學讀物來說,已出版的有關社會生活著作,大都停留在淺層次的描述,在時間上多局限在古代,與現實生活關系最為密切的近代中國社會風尚和生活方式的研究,甚為稀缺,理論研究更為滯後,許多缺門無人問津,最近出版的一套休閑專著,全部譯自外文,有的如《人類思想史中的休閑》等選題,在國內聞所未聞。
經典作家對社會生活的論述, 有許多精闢的見解。馬克思視「生活」為人類的「第一個歷史活動」,並進而指出:「現代歷史著述方面的一切真正進步,都是當歷史學家從政治形式的外表深入到社會生活深處時才取得的。」馬克思對論述社會生活的歷史著作給予這樣高的評價,是因為他一貫強調生產方式、生產關系的變化,歸根結底表現為生活方式的改變。人是生活方式的主體,人的解放離不開生活方式的變革,這是生產力發展的最終目的,所以對社會生活的研究是史學著作走向深化的表現。
對這一問題的認識在中國學術界卻姍姍來遲,首先是領導者和組織者,沒有及時跟上這日益變化的學術趨勢。試看當今的社會科學規劃中又有多少與生活方式、社會風尚有關的課題? 社科基金又有多少資助這類項目? 課題的選擇又有多少與民眾的需求接軌? 就如社會風尚史的研究自古以來佳作迭出,建國後史學界卻沒有一部專著問世,研究這類問題的往往被視為旁門左道。缺少研究的積累,而又急功近利的出版,又怎能不使此類成果淪為粗糙膚淺、簡單重復。
為什麼學科需要的、民眾熱衷的在這邊受到冷落? 按照既往的習慣,規劃的制定和資金的投入都以政治和經濟為重點,為政治服務是社會主義學術倡導的方向,但不能因此眼睛只向上看而不向下看! 這種只為上層參考服務而不為讀者服務幾乎成為學術組織者的思維定勢。文化產業浪潮的到來,預示文化研究成果必定要走出「資治通鑒」的老路,回歸百姓的案頭,這是文化研究發展的戰略,而不是策略,怎樣化被動為主動,是到了需要調整的時候了。

Ⅱ 文化產業指的是什麼

我畢業於文化產業管理專業,談談我的看法吧。
首先什麼是文化產業: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如下: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准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這一定義只包括可以由工業化生產並符合四個特徵(即系列化、標准化、生產過程分工精細化和消費的大眾化)的產品(如書籍報刊等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有聲製品、視聽製品等)及其相關服務,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藝術的生產與服務。
事實上,世界各國對文化產業並沒有一個統一的說法。美國沒有文化產業的提法,他們一般只說版權產業,主要是從文化產品具有知識產權的角度進行界定的。日本政府則認為,凡是與文化相關聯的產業都屬於文化產業。除傳統的演出、展覽、新聞出版外,還包括休閑娛樂、廣播影視、體育、旅遊等,他們稱之為內容產業,更強調內容的精神屬性。
2003年9月,中國文化部制定下發的《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界定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文化產業是與文化事業相對應的概念,兩者都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產業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必然產物,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和現代生產方式的不斷進步而發展起來的新興產業。」2004年,國家統計局對「文化及相關產業」的界定是: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所以,我國對文化產業的界定是文化娛樂的集合,區別與國傢具有意識形態性的文化事業。
2004年,國家統計局在與中宣部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從國家有關政策方針和課題組的研究宗旨出發,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將文化及相關產業概念界定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
根據這一概念,文化產業的范圍為:
1、 為社會公眾提供的實物形態文化產品的娛樂產品的活動,如書籍、報紙的出版、製作、發行等。
2、 為社會公眾提供可參與和選擇的文化服務和娛樂服務,如廣播電視服務、電影服務、文藝表演服務等。
3、 提供文化管理和研究等服務,如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圖書館服務、文化社會團體活動等。
4、 提供文化、娛樂產品所必須的設備、材料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如印刷設備、文具等生產經營活動。
5、 提供文化、娛樂服務所必須的設備、用品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如廣播電視設備、電影設備等生產經營活動。
6、 與文化、娛樂相關的其他活動,如工藝美術、設計等活動。
文化產業是否是我國必由之路:
那是肯定的。因為發達國家都在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比如美國的好萊塢(電影產業)、日本的動畫出口(動漫產業)等等。文化產業由於涉足比較廣,很多第三產業都在文化產業的范疇里。可以說,發展文化產業一定會對我國的經濟建設有重大貢獻。
如何走好文化之路:
這個只能從我本人的角度談談看法。
首先,要提高國民素質,提高國民的文化消費。
其次,要讓文化產業有規模成系統的發展。
第三,逐步將文化事業產業化,可以增加資本投入。
另外是體制上的問題了,這個要看國家的政策,基本上文化產業從業者能做的就是學習國外的優秀案例,發展自己的產業。
希望對你有幫助。

Ⅲ 文化產業的了內涵是什麼

文化產業的內涵: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作為目標,指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築設計。
2003年9月,中國文化部制定下發的《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界定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文化產業是與文化事業相對應的概念,兩者都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產業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必然產物,是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和現代生產方式的不斷進步而發展起來的新興產業。」2004年,國家統計局對「文化及相關產業」的界定是: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所以,中國對文化產業的界定是文化娛樂的集合,區別與國傢具有意識形態性的文化事業。
根據以上定義,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的范圍包括:
1.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
2.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必需的輔助生產活動;
3.作為文化產品實物載體或製作(使用、傳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4.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需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Ⅳ 文化產業有哪些分類和概述,什麼是文化產業

文化產業基本上可以劃分為三類:

一是生產與銷售以相對獨立的物態形式呈現的文化產品的行業(如生產與銷售圖書、報刊、影視、音像製品等行業)。

二是以勞務形式出現的文化服務行業(如戲劇舞蹈的演出、體育、娛樂、策劃、經紀業等)。

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業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業(如裝潢、裝飾、形象設計、文化旅遊等)。

Ⅳ 文化產業都是做些什麼呢

文化產業是指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產品和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活動的集合。包括新聞出版發行、廣播電視電影、文化藝術、文化信息傳輸、文化創意、休閑娛樂、工藝美術品生產、文化產品生產、文化用品生產、文化專用設備生產等10個大類,50個中類,120個小類以及部分文化生產活動小類的延伸
文化產業是一個獨立的經濟門類,指從事文化產品與文化服務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為其提供相關服務,以滿足人們精神文化需求為目的的產業群。文化產業不僅具有其他產業所具有的技術性和商業性的所有特點,而且還具有文化特性。文化產業的業態包括:書刊出版、印刷和發行業;文化藝術業;文物保護業;廣播電影,電視業;文化娛樂業;體育;攝影及擴印業;園林業(包括公園,動植物園和自然保護區);廣告業等等。

Ⅵ 文化產業有哪些分類和概述,什麼是文化產業

【摘要】作為一種新型的文化發展形態和文化現象,文化產業在世界上引起人們普遍關注並對其展開研究已有半個多世紀的歷史。世界文化發展浪潮中,文化產業的概念不斷嬗變,內涵日漸豐富,專家學者對文化產業的概念進行了系統研究,但至今尚未形成一個權威、標準的定義,沒有形成統一的稱謂。准確把握文化產業的概念和分類,對於中西方文化產業理論發展的嬗變研究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進而能夠促進國內文化產業理論研究,推動新時期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

【關鍵詞】文化產業;概念;分類

「文化產業」概念源起法蘭克福學派的阿多諾(Theodor Adono)和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在1947年對「大眾文化」的爭議和批判。自從他們把「文化產業」納入研究范疇以來,文化產業的理論和實踐研究便得到了學術界和各國政府的高度關注,文化產業的變遷和發展促進了各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目前,在我國學術界,文化產業同樣是內涵豐富、具有多重含義的概念。

一、文化產業概念區分

目前給「文化產業」這一概念界定一個准確的定義還是比較困難的。如果從最為廣泛的人類學意義上來說,「文化」是一個「獨特人群或社會團體的『生活全貌』」,由此可以引申出所有的產業都是文化產業,因為所有的產業都與文化的生產和消費有關。然而事實上,倘若我們將文化定義為「社會秩序得以傳播、再造、體驗及探索的一個必要(雖然並非唯一)的表意系統(signifing system)」的話,「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的表述和使用就會更加精準和嚴謹。簡言之,文化產業通常指的是與社會意義的生產(proction of social meaning)最直接相關的機構(主要指營利性的文化企業機構,但有時也包含公益文化事業單位和國家組織及非營利組織)[1]。因此,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大都應該包括廣播電視、書報刊出版、廣告以及表演藝術等。而所有這些文化活動的首要目標都是與受眾溝通並創作文本,最終多以文化產品的實體形式呈現在受眾面前。從廣義上講,所有的文化製品都是文本,但由於它們可以任人解讀,必然會造成認識上的偏差,有些概念甚至還時常混雜在一起。

(一)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

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是相對應的概念,長期以來,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在很多場合和領域混合使用,人們沒能准確認識到二者在很多方面存在顯著差異。隨著社會生產力的進一步解放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伴隨著快速發展的高新科技和不斷進步的現代生產方式,文化產業日益融入大眾日常生活視野並風生水起逐漸成為一種新興產業。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一體兩翼。

一般來說,文化事業是由政府主導,具有公益性質,通過提供無差別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而滿足人們的文化需求;文化產業則由市場主導,是經營性的,主要利用市場來配置資源,推動文化企業發展壯大,調動更多非公益性資源和民營資本激活文化市場,以豐富的文化產品和服務滿足人們多元化的精神需求。[2]從資本來源上看,文化事業的生產資本由國家或社會統一集中提供;而企業商品生產的資本來源則不同程度地呈現出多元化,廣泛吸收民營經濟進入文化產業經營領域。從管理體制看,文化事業通常實行公益性管理體制,文化產業實行經營性企業管理體制。從調控方式上看,對企業單位,國家主要通過稅收政策、法律制度和價格杠桿進行間接調控並進行合理引導;而對文化事業,則偏重以國家直接調控為主。

文化事業的特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社會公益性。絕大部分公益性文化事業如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和美術館等都是國家投資興建和撥付日常經費進行管理的,理所應當歸社會全體公民所有。二是社會共享性。公益性文化事業為社會公有並且共享。三是社會公用性。主要是為最大限度地滿足不同層次的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方面的多方面需求,更好地服務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大力發展群眾文化事業。

在國家政治、經濟和文化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方面,文化事業起著重要的文化服務引導作用,文化事業導向和滋養著文化產業的發展。文化產業是文化產品的市場化,可以增強文化發展的生機和活力,激發社會開辦公益事業的積極性,加快文化消費步伐,滿足人們對文化消費的需求。文化產業的發展對文化事業的建設具有基礎性的補充作用,兩者相互區別又緊密聯系,都是社會主義特色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和實現形式。[3]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推行十多年來的文化體制改革很重要的一項任務就是明確了新的文化建設理念,明確區分了文化事業由政府主導,文化產業由市場主導。文化產業既有商品消費的經濟屬性,又有精神享受的意識形態屬性。文化產業既可以成為一個國家實實在在的強大經濟實體,又能體現國家軟實力,是一個具有無限生機的經濟增長點,能夠為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奠定堅實的體制基礎。[4]在全面推進文化強國戰略的時代背景下,推動文化事業繁榮和文化產業快速發展,要「兩手抓、兩加強」,要尊重兩大規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規律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處理好兩對關系——文化發展之「魂」與文化傳播之「體」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加快文化產業發展,並不意味著只注重市場規律而不遵循文化發展規律,不能隨意誇大或簡單理解發展文化產業就是文化產業化或文化市場化。在加快文化產業發展進程中始終要引導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自覺擔當社會責任,絕不能以犧牲社會效益、影響和諧穩定及國家安全來獲取經濟效益。[5]

(二)文化產業與創意產業

在國家層面,我國對文化產業和創意產業這兩個概念的使用有著明確的區分,並沒有不加區別地對待。在《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以及黨的十七大、十八大報告中涉及有關文化產業內容時,普遍使用「文化產業」這一概念。兩者主要區別在於「創意」二字,文化產業並不是創意產業,創意只是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途徑和手段,而所有的文化產業都只是圍繞著創意來展開活動的。

英國最早提出「創意產業」這個概念。20世紀末,英國政府提出把文化創意產業作為英國振興經濟的聚焦點,專門成立了「創意產業特別工作小組」,將文化創意產業提升到國家戰略發展高度,首次明確提出了「創意工業」(creative instries)的概念,主要指那些充分運用個人的天分、技藝、智慧,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前提下通過循環開發進而創造就業機會和潛在財富的藝術思維活動[6]。「創意經濟之父」約翰·霍金斯①根據「有想法的人,特別是有自己想法的人,在很多情況下比操縱機器的人更有力量」的基本判斷,對創意產業做出較為寬泛的定義,他認為構成創意產業和創意經濟的主要內容具體包括藝術設計、專利申請、商標營銷和版權保護。任何一種文化創意活動,都是在一定的知識背景下,依靠人的靈感和創新,藉助現代科技提升傳統文化要素的內涵和品質的,不是對傳統文化的簡單復制、加工和移植,創意活動融注了最大的個性特質。

創意產業區別於文化產業的最大特徵主要在於它高度集納了創意元素、文化因子和科技力量,三者相互作用並深度融合,形成了高智慧、高文化的新型產業集群。[7]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定義中,知識產權、文化產品及服務被認為是創意產業的核心內容。在國內,北京最早認定了文化創意產業的分類標准,側重從文化產業價值鏈的角度重新定義創意產業——以創新為根本要素和途徑,突顯文化內核和創意價值,主要體現了以知識產權實現或消費為交易特徵的行業集群特徵。[8]而相對於文化產業,具有信息密集性和高知識性特徵的創意產業是高智慧和創意的結晶,始終處於價值鏈的高端。任何一種創意活動都必須在一定的知識背景下,利用人文積淀,通過重塑傳統產業結構來完成創意點燃和價值實現。如當今的3D電影、3D列印和高清數字電視等高科技文化產品都是通過數字新技術完成的。沒有創新也就沒有創意,創意是一種新科技理念。由於創意產業處於文化產業價值鏈條的高端環節,因此它的創新思維凝結在文化產品及服務當中,通過價值傳導進而實現它的附加值增加,完成跨行業、跨領域的重組與合作,進而推動文化產業實現深度發展。

創意產業與文化產業關聯極為密切。文化中有創意,創意中有文化。無論是在學術研究領域還是在政府制定實施決策方面,對「創意產業」一直存有較大分歧,特別是一談到文化必然提及文化產業,這一對平行的概念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但也有顯著差異。有時創意產業與文化產業之間有明確的區分,有時二者之間又可以互換使用。[9]在我國提出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形勢下,雖然強調創意產業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在知識創新、產業升級和效益倍增等方面有巨大的增量空間,但由於當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條件所限,且與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目標、側重點等方面有所不同,與我國倡導的自主創新也不完全一致。因此,目前看來,盲目照搬英國等國的創意產業發展模式既不符合我國國情,也不利於政府的統一管理。在理論和實踐上加強兩者研究,有助於明晰各自歸屬的產業邊界,廓清文化產業與創意之間認識上的誤區。

二、文化產業的分類

文化產業包含的內容和門類非常豐富,是一個多系統多組織構成的有機整體,長期以來沒有一個規范科學的分類標准,現在的分類標準是在各種產業分類標準的基礎上演化而來的。因為對文化產業進行分類有一定的難度和復雜性,加之文化產業概念的模糊性、不確定性和多義性,世界各國地域、經濟、文化背景、產業政策等各不相同,所以與文化產業的內涵和外延相對應的文化產業分類標准和體系也不盡相同。隨著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各國政府紛紛採取措施,根據各自的國情和發展目標制定本國的文化產業分類體系,以應對文化產業發展帶來的各種挑戰和機遇。

目前在國際上各種產業分類標准中,以英國著名經濟學家費希爾在其1935年出版的《安全與進步的沖突》一書中提出的三大產業分類法最廣為人知。根據社會生產活動的歷史發展順序將全部經濟活動劃分為第一產業、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第一產業為農業,第二產業為工業和建築業,第三產業主要指「服務業」,即為生產和消費服務的部門,包括除第一、二產業之外的其他相關產業。除此之外,一些國際組織根據組織內部的產業劃分原則也制定了自己的產業分類標准。從世界范圍看,文化產業從組織結構上基本可以劃分為三類:一是生產與銷售以相對獨立的物態形式呈現的文化產品的行業(如生產與銷售圖書、報刊、影視、音像製品等行業);二是以勞務形式出現的文化服務行業(如戲劇舞蹈演出、體育、娛樂、策劃、經紀業等);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業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業(如裝潢、裝飾、形象設計、信息咨詢、文化旅遊等)。

當文化產業的內涵較為明確時,其外延描述就會更清晰。新修訂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標准基本上全面反映了近年來我國文化改革發展的客觀進程和可喜成就,特別是新的四層次劃分較為合理,對文化產業鏈條進行了新的提煉和梳理,更符合文化生產規律[13],更好地適應了我國文化產業快速發展的趨勢。這既回應了社會各界對文化產業的熱切關注,同時也澄清了以往在文化產業認識上的不確定認識,為我國政府和相關部門進行文化產業統計提供了重要的參考標准和行業導向,在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隨著我國文化產業在實踐中不斷發展壯大、人們對文化的認識逐步深入、文化與其他領域的加速融合,文化產業的涵蓋范圍也在不斷發展變化,逐步完善文化產業的科學劃分體系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對文化產業內涵進行科學界定和系統劃分,能夠正確把握文化產業發展的態勢,恰如其分地定位其在國民經濟中的坐標,以便採取不同的營銷策略,制定相應的法規政策進行有效的區別管理,推進我國文化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既要發展壯大出版發行、影視製作、印刷、廣告、演藝、娛樂、會展等傳統文化產業,同時也要加快發展文化創意、數字出版、移動多媒體、動漫遊戲等新興文化產業門類。

Ⅶ 文化產業,定義是什麼

通俗講:就是以創意為核心,科技為載體,工業化生產標准,滿足人類精神需要的產業,就是文化產業。
具體來說: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它的英語名稱為Culture In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如下: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准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

Ⅷ 文化產業是什麼

文化產業」是阿多諾和霍克海默在《啟蒙辯證法》( 1947 年)一書中率先使用的概念。他們特別強調:「文化產業必須和大眾文化嚴格區分開來。文化產業把舊的面熟悉的東西熔鑄成一種新的特質。在其各個分支中,那些適合大眾消費的產品,那些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消費特性的產品,或多或少地是按計劃生產的。某些分支具有相同的結構,或者至少說是彼此互通,它們被置於一個幾乎沒有差別的系統之中。正是通過技術手段以及經濟的和管理的集中化,這一切才有可能實現」。應該說,文化產業的大規模發展使審美的商品屬性昭然若揭,並使審美生產與消費呈現出規模化的效應。[1]

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它的英語名稱為Culture In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如下: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准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再次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

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作為目標,是指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築設計。

Ⅸ 文化產業專業是做什麼的啊

文化產業專業的培養目標、主要課程及就業方向

文化產業是在全球化的消費社會背景中發展起來的一門新興產業 , 是全球化的消費社會背景中發展起來的一門新興產業。被公認為 "21 世紀全球經濟一體化時代的 「 朝陽產業 」 或 「 黃金產業 」 ,文化產業的發展需要千百萬創造型人才,高等院校應成為中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強大推進器和人才培養的最佳孵化器。 我校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開設文化產業管理專業,這將為學生開辟就業廣闊前景。

本專業的培養目標:使學生掌握電子網路、文化出版、影視演藝和文化旅遊等產業的經營特點和運作規律,培養學生整合文化資源和文化產業的能力,尤其是策劃、經營和管理文化產業的能力,培養學生成為政府部門、各文化傳播媒體中文化藝術管理和經營的高層次專業性人才。

主要課程有:文化產業管理、中國古代史、西方文化專題、經濟法學、文化產業概論、文化經紀概論、商務談判、廣告實務、法律實務、財務管理、項目管理、投資學、市場營銷學、管理學、文化藝術管理、文化政策與法規、形象設計與推廣等。

學生的基本就業方向:政府的文化管理部門,音像出版、影視製作、文藝廣告的文化宣傳與管理等;高階就業方向:政府文化資源開發,文化產業投資、大型文化公司運營,對外文化交流等;其他就業方向:政府文化資源與產業管理的理論研究,藝術院校、廣告公司、旅遊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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