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談談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現狀
文化是屬於精神、觀念范疇。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的消費品不僅僅再局限於物專質層面屬,而開始追求更高層面的,讓人在精神、觀念上感到滿足的文化產品。由於生活逐漸富足,人們對文化產品的需求也越來越大,因此,文化產業應運而生。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定義是: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早在20世紀,當現代科學技術和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文化產業也隨之成熟。在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文化產業已經成為國民經濟中的重要產業,其產值在GDP中所佔比重相當龐大。改革開放後,市場經濟在中國社會逐漸成熟,
中國的文化產業正勢不可擋地發展起來。
我國的文化產業發展較晚,但發展迅速,為經濟發展作出的貢獻越來越大,而在發展過程中,往往還存在很多有待解決的問題。在新世紀第二個十年,我們該如何審時度勢,緊抓歷史機遇,做強文化產業,使文化成為引領我國新一輪發展和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已是我國當前的緊迫任務和重要課題。
『貳』 中國文化產業發展現狀分析
(一)我國文化產業低水平供求關系與非對稱結構性矛盾
我國的文化市場已有"長足的發展"。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一方面,經濟社會生活各方面條件迅速改善,人民群眾的文化娛樂需求正在被迅速釋放;另一方面,各種新型文化產業門類不斷產生,文化產業結構性變化頻繁。但是現有統計數字顯示,我國文化產業還處在一種低水平供求平衡和非對稱結構性矛盾的狀況之中。
從絕對值來看,我國居民的文化消費需要與文化產業部門的供給之間並沒有很大的出入。
從需求方面說,2000年,我國的人均GDP已經達到了849美元,反映城鄉居民生活水準的恩格爾系數也降至50%以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6280元,人均消費性支出是4998元,其中被列入統計的,與文化相關的旅遊、娛樂和耐用消費品、教育、文化服務、通訊等項消費總計949元,佔到可支配收入約19%。按照我國目前大約有4億城鎮人口計算,我國目前城鎮居民文化消費需求大約有3796億元。農村居民人均收入達到2253元,人均消費支出中通訊和文教娛樂類支出280元,總計達到2520億元。這樣算下來,我國與文化相關的消費需求應該在6000至6500億之間(6314億元)。
從供給方面看,根據有關統計數據匯總,我們的文化產業各行業近年來(1998或1999年)進入統計的產值大約是6000多億(1998年6240億),其中教育、文化藝術及廣播電影電視業1812.9億元(1998年),國內旅遊收入2831.92億,圖書報刊355億元,郵電通訊是1235.1億元(1998年),音像製品12.7億。(廣告業等尚未計入。
以上兩個大致相符的數字不過是分別從供需兩個方面描繪了我國文化市場的規模,卻還無法得出我國的文化產業發展狀況可以令人滿意的結論。略做分析就可以看出,文化市場的現狀只是一種低水平的供需平衡,更何況,由於還存在著各種體制性問題,所以它還只是一個存在結構性矛盾的、非對稱性的平衡。
根據國際上的研究,在人均GDP跨越1000美元時,消費支出中吃穿用類比重大大下降,住房類基本不變,而文化精神消費類支出開始大大上升;第三產業應該佔到GDP總量的40%左右,其中文化類產品的產值所佔比例也大大增加。我國目前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但是第三產業的比例(33.2%)低於這個標准達6個百分點,其總量大約是5000億人民幣。盡管我們可以去除由於消費習慣和體制因素而出現的誤差,並去除可能用於非文化類消費的支出(如醫療等),餘量也應該有3000至4000億人民幣。
對於這3000至4000億人民幣的市場空缺應該做如何理解?
一種解釋是,我國居民文化消費能力被大大壓抑了,因此制約了文化產業的成長。有許多事實可以證明這一點。比如說,根據我國文化產業部門各種散見的數字,我國的電影業、電視業存在大量的經營不善和虧損,許多作品出版後無人問津,庫存積壓嚴重;而一些作品卻不明原因地驟然獲利。有統計表明,電影的生產近年來在走下坡路。1992年我國共生產了170部故事片,為近10年來之最,此後1995年是146部,1996年是110部,1997年是88部,1998年只剩下82部。我們本應不斷增加的觀眾都上哪裡去了呢?近年來,火爆一時的傳統文化娛樂業如歌廳舞廳等經濟效益迅速下滑,成為虧損行業。這些現象說明,我國文化產業部門所提供的產品,有相當一部分不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和不斷變化著的文化消費需要。
還可以做另一種解釋,即我國居民事實上已經實現的文化消費有相當一個部分沒有被列入統計。目前音像界有一個被公認的市場容量計算方法,即根據居民的消費類視聽技術設備的擁有量估算音像製品的市場容量。根據這種方法,我國居民目前大概擁有:電視3.5億台、CD機1000多萬台、VCD機3000多萬台、LD影碟機500多萬台、多媒體電腦1500多萬台,等等。如果按照每個硬體每年均需要10件(套)新的音像製品統計,據信每年音像產品的總銷售額應有超過1000億元的規模,但根據有關部門1996年的統計,我國的音像製品只有不足20億元的正版收入,占總量的2-3%;根據1999年的統計,正版收入約有50億元 ,即使由於政府加大"掃黃打非"的力度,正版率有所提高,據信實際市場規模也應該在1500億至2000億左右。這方面的事實說明,有相當大部分居民的文化消費需求正在流失。我們的文化市場供需之間存在巨大的結構性缺口應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文化市場巨大的供求差別已經成為國家文化和經濟安全問題的隱憂。目前我國居民個人金融資產已經達到9萬億元左右,銀行存款約7萬億元,隨著我國在住房、養老、醫療和教育等方面各項改革措施的逐步推出,人們對文化、教育和娛樂的消費需求將得到進一步釋放。這是一個巨大的市場空間,甚至已經形成了一個目前我國文化產業無法填補的真空。加入WTO後,國外文化產業集團將可能以技術與內容的多重優勢大舉進入,迅速佔領我國的文化市場,文化市場"有限開放"的政策在市場規律的作用下可能會在不長的時間里遭遇嚴峻挑戰。
近年來,人們頻繁地看到這樣的數字:英國文化產業的年產值將近600億英鎊,從業人員約佔全國總就業人數的5%;日本娛樂業的年產值早在1993年就超過汽車工業的年產值;美國的文化產業更加發達,其視聽產品出口額已經成為第一大出口產品,並在國際市場上占據了40%以上的份額。根據媒體的報道,我國政府已經開始考慮允許一些國際知名傳媒集團進入我國媒體市場。這是一個重大的信號,說明文化產業國際化的進程可能出人意料地加速,我國文化市場已經暴露在國際文化資本的強大壓力之下,我國改革開放20多年積累的經濟和文化之果已經成為國際文化資本垂涎的目標。
(二)我國文化產業經營單位眾多但產業組織集約化程度不高
面對巨量的市場需求,以及國際傳媒文化集團大兵壓境,我國的文化產業在總體上缺乏競爭力,難以滿足人們群眾不斷增長的文化需要,這一點足令我們憂慮。我國的傳統文化產業誕生於計劃體制之下,長期以來既被行政體制分割又被各種政策保護。在這種情況下形成的總體格局,表現出經營單位眾多,產業集約化程度不高,資源極度分散和不講經濟效益的突出特點。在文化市場迅速成型的今天,這些特點全部轉化為弱點。
從人員規模看,僅以文化部所屬文化產業機構為例。截至1999年,我國文化部下屬的企事業機構共33.07萬個,這里包括了藝術演出團體、影劇院、圖書館、群藝館和文物保護單位,從業人員共166.15萬人;當年國內演出場次是42.3萬場;國內觀眾達4.69億人次。文化娛樂業有機構17.47萬個,90.3萬人;文化市場其他經營機構9.7萬個,23萬人 。這些單位的特點是大多機構較小,如文化部下屬每單位平均才有5人左右。
從經營規模看,音像業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我國音像製品的生產、復制單位近600家,每年生產正版音像製品(盒帶、VCD、CD和DVD)兩萬種約2億件(盤),平均每家企業年生產34萬件,月生產不足3萬;而銷售單位約有7萬個,每年全部正版音像製品銷售2億件,平均每個銷售點一年不過賣3000來件,日平均竟不足10件。圖書批發零售業是另一個例子。1999年文化部所屬圖書批發零售機構有13056個,2.3萬人,營業收入只有5.45億元,人均2萬3千元左右,每天營業額為60來元。
資源分散和集約化程度低的問題在新聞出版和廣播影視業中表現得極充分。我國新聞出版體制與傳統工業經濟管理體制有共同特點:新聞出版單位必須是以一定級別的行政機構為"上級單位",並且建立在其財政撥款的基礎上。這些新聞出版單位一旦形成就被固化,既不能淘汰也不能重組;新的需求一般產生於新的行政機構,通過新的撥款來建立,同樣先天不足。長此以往,新聞出版機構就隨著行政機構的膨脹而膨脹起來。這些新聞出版機構大都規模狹小、重復建設、效益低下,既不能滿足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要,又造成了資源的閑置和浪費。近20年來,特別是近10年來,各有關方面一直在嘗試對文化管理體制進行多方面的改革實驗,但是基本狀況並沒有根本性改變。
據1999年的統計,我國報紙有2038種、期刊8178種、出版社500餘家,電台電視台3000餘座。這是一筆經數十年積累形成的巨大而寶貴的文化資源。在全方位對外開放格局基本形成的今天,如果我們自己不迅速對其加以整合、優化,轉變其經營模式,增強其競爭實力,必然成為國際性傳媒巨頭的獵取對象。
(三)我國文化產業的傳統的資源配置機制與市場化要求之間正在形成尖銳矛盾。
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的體制改革開始進入"快車道"。 1998年,我國政府職能部門不再直接辦刊辦報,退出出版經營領域,切斷了新聞出版單位與各個政府機構的傳統依附關系;2000餘家報紙和8000餘家刊物被"逼"上產業化運行的軌道。1999年,開始了傳媒集團和多傳媒文化產業集團的組建;2000年,"傳媒概念"走紅股市,開始嘗試傳媒集團與資本市場的結合。文化產業的體制改革後浪推前浪,從分行業的、局部的改革,逐步進入整體性改革的階段。
但是,資源配置機制混亂,條塊分割和行業壁壘與市場化要求之間的矛盾仍然困擾著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
文化產業的基礎是市場,現代市場經濟要求公開、公正和公平的競爭,反對各種形式的地方保護和壟斷;我國傳統的文化事業單位是按"條塊"(地方和行業一縱一橫)分割的方式設立的,目前盡管已經在不同程度上開始與行政主管部門脫鉤,實行"專業歸口管理",但是,離真正的市場競爭還有相當的距離。甚至還有一些企業利用與行政機構的傳統聯系,利用企業特殊的社會公益性質和意識形態功能,壟斷資源,操縱市場,謀取暴利;而另一些文化企業在做大以後,要做跨行業跨地區的資產重組甚至兼並,卻往往遇到阻力。在加入WTO的形勢下,在國際性"傳媒匯流"趨勢的影響下,一些廣電、報刊、出版企業在地方政府的協調下成立了集團公司,實現了"強強聯合"和"資產重組"甚至在當地從事了一些跨行業、跨媒體經營。這當然是一種進步。但我們也注意到,"媒體匯流"在西方是一種市場趨勢,在中國則主要依靠政府行政手段,如何將結構調整與體制轉型結合起來,仍然是個問題。
這樣,文化產業的發展就與深層次改革問題相遇了:文化產業是一個特殊的產業,既具有一般的行業屬性,又具有社會公益性質。其中的核心產業門類如傳媒產業,既具有大眾傳媒的特點,又是黨和國家的宣傳渠道。如何基於這些特點做出制度性的安排,既按照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健康發展,又保證先進文化的主導作用,這是一個全新的問題,需要我們以創新的精神大膽開拓。
但是,保證廣大人民群眾的文化權利是一個更為根本性的問題,也是我黨和國家確保對社會主義文化事業領導權的基礎。應該看到,在加入WTO和深化改革的形勢下,在數字化信息技術的沖擊下,傳統傳媒制度的經濟基礎和技術基礎已經發生了變化,人民群眾的文化權利的實現方式也已經發生了變化:越來越從以國家行政機制為中介的非自主方式,轉向以市場為中介的自主選擇方式。這就要求我們積極探索在市場競爭條件下發揮傳統政治優勢的新辦法。因此,我們應特別注意研究調控文化市場發展的新體制、引導精神產品流通的新機制,以及活躍文化生產的新組織形式。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促進文化的發展。
當然,我們也看到,在出現了全球性的"傳媒匯流"和"放鬆管制"之後,由於文化內容產業發展的不平衡,甚至是西方發達國家也在重新考慮如何以新的產業政策、新的制度性安排對待文化內容產業的問題。保護民族文化遺產,弘揚民族文化傳統,確保民族文化安全,已經成為世界各國面對全球化的共同戰略主題,將會出現許多值得我們借鑒的經驗。我們的政策制訂人員需要做的是向前看,而不是向後看。
(四)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先進性要求與文化原創能力不足之間形成戰略矛盾,資源潛力不能轉化為產業實力
發展我國的文化產業還是有一些得天獨厚的條件。首先是中國文化有著巨大的影響力,世界上使用華語的人口為世界之最,中國悠久的歷史文化除在中國境內,還在東南亞、北美及歐洲的華人區具有廣泛的影響。這應該說是中國的文化企業進行市場開拓的最有利條件,因為語言和文化的差異一直被認為是經濟全球化和國際交往中的最大消極因素。在經濟學的壟斷競爭理論中,保持產品差異被認為是維持產品在市場上的壟斷力量的關鍵。文化產品的差異首先是來自價值觀及表達手段的獨特性的;文化差異也是我們在國際競爭中和在趕超發達國家時可以依賴的比較優勢。
從生產要素的角度看,中國的文化資源異常豐富,舉世公認。幾千年乃至更長時間的文明發展,幅員遼闊的國土上還留存著許許多多的歷史文化遺址、遺跡,還有各種類型的自然地理、人文地理景觀;圖書館、博物館里保藏著數以百萬計的藝術珍品、典籍和文物;中國人的言談舉止、風情習俗、節日慶典中保留著大量有形無形的文化符號;中國的人文社會科學學者對傳統文化進行了不間斷的研究和播傳。凡此種種,都為中國文化產品乃至其他可以負載文化符號的耐用消費品的設計、生產、創新提供了不竭的靈感源泉。
但是僅僅滿足於此顯然落後於時代。當今世界,文化已經具有原生形態、經濟形態和技術形態,新興文化產業得益於資本市場和信息技術兩駕馬車拉動,才有了前所未見的高速度,才將大批文化資源轉化為產業和財富。我國正是在上述兩個方面都顯得被動和遲鈍。
比如,文化旅遊是將民族文化資源潛力化為產業實力的重要方式,旅遊業在我國文化產業各門類中還是產業化程度最高的部門,但是,在該領域將文化遺產轉化為產業的成功案例至今還極為鮮見。從多年前全國各地災難性的"人造景觀熱",到近年來有關部門關於文化遺產所有權和管理權能否分離,市場機制如何引入問題上的多次爭論,許多問題還沒有進行徹底討論,並轉化為合理的政策法規。事實已經證明,憑空建造的主題公園永遠不會有信譽,而文物的粗放利用則無異於破壞,正確的道路顯然應該在這二者之間。但是,在如何將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有機結合,做到既保護了文化遺產,又推動了文化旅遊,我們還未能有一個較為明確的方針,因此而貽誤了諸多發展的機遇。
文化遺產數字化是將民族文化資源轉化為新興產業基礎的一個關鍵環節。目前,"文化內容革命"正在世界范圍內展開。世界各國為迎接信息時代的到來,正大規模地將文化遺產轉換成數字化形態。199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始推動"世界的記憶"項目,該項目的目的是在世界范圍內推動文化遺產數字化,以便永久性地保存,以及最大限度地使公眾公平地享有。1999年,在芬蘭倡議下,歐盟國家開始啟動一項多國框架性合作項目,名為"內容創作啟動計劃",文化遺產數字化被確定為基礎性內容。我國的文化資源數字化進程因國家數字圖書館工程的啟動(1996年)可以說動手並不晚,但直至目前,還沒有形成國家發展戰略,還沒有將其上升為國家文化產業建設的基礎性工程,這不能不說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一個深層危機。
向數字媒體轉移是將傳統文化資源開發為經濟資源的必要步驟,實質上是為空前規模的產業整合準備條件,具有巨大的經濟意義。國際性信息技術集團和文化傳媒集團早已開始著手整合世界各國的數字文化資源,為開發新的世界市場做好准備;中國文化資源關繫到對中國文化產品市場的佔有,這塊市場也為他們覷覦已久。1999年,美國大片《木蘭》已經向我們敲響了警鍾:中國的文化資源已經經國際傳媒資本之手轉化為文化產品,成為中國文化產業界的強大競爭對手;2000年五一節,我國經歷了第一個"假日經濟"高峰,敦煌洞窟壁畫在大量遊人參觀的壓力下"不堪重負",美國的基金會開始與我商談"數字化虛擬洞窟"計劃;同年,日本信息技術企業加速了與我國故宮博物院關於建立數字化多媒體網上故宮博物院的談判進程。這兩件事說明,發達國家已經藉助經濟與技術雙重優勢,開始謀求對我國文化資源的新一輪開發,這一動向值得我們關注。
(五)WTO規制與現行中國文化產業政策支持系統之間的矛盾
WTO是一種法律體系和政策系統。WTO所形成的諸多協定、協議廣泛涉及到文化產業的各個領域,有關文化產業的規章條例主要包括在WTO服務貿易和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規則,即《服務貿易總協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之中。因此其基本原則也就自然地成為各成員政府制定和執行國內文化貿易政策的文本基礎,這就必然地要給這個國家的文化管理制度和文化產業政策支持系統帶來制度、法律和政策性影響。
我國自80年代以來開始進行文化體制改革,90年代開始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至今已經初步建立起了由一系列行政法規和規章構築起來的文化產業政策系統,以及由這個系統建立起來的文化管理機制,包括:《文化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演出市場管理條例》、《電影管理條例》、《出版管理條例》、《廣播電視管理條例》、《音像製品管理條例》等,基本上涵蓋了現行文化產業領域。
然而問題是,現有的文化產業政策文本系統,基本上都是在兩種體制轉型過程中制定和形成的,並不是為加入WTO、或根據WTO原則而制定的游戲規則,因此,很大程度上帶有計劃體制的痕跡,這就出現了現存政策的目的性與WTO對中國文化產業政策的要求之間的矛盾。同時,由於我國不同領域里的現行文化管理與文化產業政策主要是由政府的不同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以政府的名義發布的,因此,行業和部門的利益保護色彩比較濃重。這樣一來,在整個政策的價值規定、功能及政府對社會文化資源的權威性分配中,應有的公共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就比較差。而所有這些都是與WTO貿易自由化原則、透明度原則、市場准入原則等存在著明顯的不一致和內在的規則沖突。
我國政府正在逐步加大文化管理體制改革的力度,《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修訂頒布已經在國內法與國際法的規制對接方面做了不少工作。然而,由於這些措施並未從根本上解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在體制和制度上一些帶根本性的問題,如行政壟斷、市場准入、投資主體多元化、文化企業產權關系改革等,因此,舊有的矛盾不僅沒有消除,還進一步激起了新的沖突。同時,由於原有的文化政策系統並未因機構的改革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門的合並而失去政策效能,還出現了新機構執行舊政策,"新瓶裝陳酒"的現象。在有的地方和領域,文化行政權力在資源重組和優化配置的名義下,出現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集中,這種權力的高度集中,使得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制定的文化產業政策不僅沒有失去原有的制度基礎,反而獲得了新的支持。
我國文化產業管理部門已經提出"大文化管理"的思路,但是由於缺乏政策系統的創新支持,預期的改革效果並未出現,於是政府也就難以實現從"辦文化"向"管文化"的戰略轉變。對中國來說,順利進入WTO的關鍵是實現制度創新和政策系統創新的有機聯動,倘若在制度和政策的層面上不能實現整體性創新,我國文化產業在21世紀的發展前景也就可能並不是那麼樂觀的。
文化產業是一個特殊的產業,而且目前還處在發展和轉型過程中,因此,存在的根本性問題還是體制性的。任何國家的產業政策的基點都是兩個,即以市場為基礎,以政策為導向,更何況我國的文化產業是生存和成長於一個更為特殊的環境中的。在一定意義上,我們今天對文化市場和文化產業的認識,以及依此制定的文化產業政策的合理性,將影響著今後相當長一個時期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並還會進一步影響我國整個經濟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發展文化產業已經成為共識,但是一個真正合理的產業政策的制定過程才開始,目前我
『叄』 我國文化產業政策的缺失體現在哪
1、政策構建缺乏系統性。我國既有文化產業政策的出台不乏應急而生者,往往是在實踐中遇到問題後,未能通過深入的理論論證、只是進行簡單的經驗總結而制定出相應的對策,以至於不能形成較為完整、協調的文化產業政策體系。
盡管《文化產業振興規劃》和《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是兩部系統闡釋我國文化產業政策的綱領性的政策法規,但仍然有不少地方並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基本理論,在嚴謹性和系統性方面有所欠缺。這種弊端在很多文化產業政策文本中都較為常見。
2、產業政策不完備,政策缺失現象依然存在。具體表現為:一是缺少一部全國性的文化產業政策法規。當前,我國文化產業迫切需要一部權威的《文化產業促進法》來引領文化產業的發展。
但迄今為止,我國還沒有出台這樣的法律。而反觀其他高度重視文化產業發展的國家,如韓國出台了《文化產業促進法》和《文化產業振興基本法》,日本則發布了《振興文化藝術基本法》等。
二是文化產業法律文本嚴重缺失。我國的大部分文化產業政策文本還停留在規范性文件的層面上,上升到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層面的政策都比較少,除《著作權法》、《專利法》、《廣告法》等少數幾部法律外,其它上升到法律層面的行業政策幾乎沒有。
三是在具體的文化產業行業管理中存在著政策缺失的現象,這一點在新興業態中表現的比較突出,尤其在電影分級制、電影後續產品的開發和保護、數字出版行業等領域表現得更為明顯。
3、對文化產業的扶持、保護力度較弱。毋庸置疑,文化產業極具發展潛力,其在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等方面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與此同時,當前我國的文化產業只佔到GDP的3.5%左右,尚屬於「幼稚產業」,仍處在產業發展的初期階段,需要加大扶持和保護力度。
但是,目前黨和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文化產業政策,對文化產業的扶持和保護力度還比較弱,主要表現在:
一是對文化產業的扶持力度偏弱。世界上如法國、英國、澳大利亞、日本、韓國等很多國家大都通過政府直接撥款資助,設立專項資金、組建發展基金等方式,來扶持與鼓勵文化產業的發展。目前,我國政府對一些文化產業也實行了各種扶持補貼政策。但補貼金額、補貼方式和補貼結構等方面,與法國、英國、澳大利亞、日本、韓國等國家還很大差距;此外,我國政府的信貸、稅收等政策對文化產業發展扶持力度不夠。
二是產業政策對國內文化產業的保護力度不夠。一般來講,一國產業政策對相關產業的保護可分為對進口的限制和對外資投資的限制兩個方面。目前,我國的文化產業政策無論是對國外文化產品的限制方面,還是對外資投資的限制方面,都存在明顯不足。近年來,我國政府出台了一些政策,對外資進入我國文化產業的各種事項都作了具體明文規定,但有些內容仍值得商榷,這對維護我國文化安全是很不利的。可以說,目前我國的文化產業政策還不能築起有效保護民族文化產業的屏障。
4、政策主體政出多頭,產業政策缺乏協調性。我國文化產業的主管部門有中宣部、文化部、工信部、廣電總局、旅遊局、體育總局、新聞出版總署等諸多部門組成,容易導致有利互爭、互相推諉、政出多頭等不良現象,嚴重製約相關產業發展。
這一點在網路游戲產業體現的尤為明顯,網路游戲的主管部門涉及中宣部、文化部、工信部、體育總局、廣電新聞出版總署等單位。工信部主管著網路游戲行業的技術開發,文化部擁有網路游戲的文化經營的審批權,廣電新聞出版總署負責網路游戲的出版,國家體育總局又主管著網路游戲中的電子競技部分。廣電新聞出版總署認為他們才是網路游戲審批的主管部門,而文化部則強調,網路游戲不經文化部審查,就不能正式進入市場,而工信部也不甘大權旁落,將網路游戲列入電子信息產業進行管理。這種惡劣的政策環境往往會導致文化產業政策難以統一,甚至互相沖突,使得文化產業未得其利,反遭其累。
5、政策變動太過頻繁,產業政策缺乏穩定性。所有產業政策都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歷史條件發生了變化,相關政策就必須也隨之而變,文化產業政策也不能例外。但是,如若文化產業政策變動頻繁,甚至朝令夕改的話,就會讓文化產業管理者和從業者無所適從。因此,文化產業政策必須在一定的時間范圍內保持相對的穩定性,只有這樣才能促進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制定的文化產業政策已有上千個之多。其中,有一些政策保持了比較好的穩定性。但也有很多政策變化過於頻繁,讓文化產業管理者和從業者無所適從,這一弊端在網路、動漫等新興文化業態中表現的尤為明顯。
同時,很多文化產業政策目前還停留在口號上,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這些問題嚴重製約了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
『肆』 為什麼要發展我國文化產業
從基本國策來說,目前我國採取的是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四位一體的發展戰略。文化發版展分為公益性文化事權業和經營性文化產業,它是國家軟實力的重要體現,也是國家綜合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文化產業具有低資源消耗、高附加值的特點,在調整結構、擴大內需、增加就業、推動發展中的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成為我國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提高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抓手。
國際上通常認為,當一國或地區的人均GDP達到3000美元時,文化產業開始發展;人均GDP達到1萬美元以上時,該國或地區的文化產業開始進入快速增長期 。目前長三角、珠三角地區一些城市人均GDP已超過1萬美元。在北京和上海,文化產業已被列為支柱性產業。在美國,文化產業占國民經濟總值的20%以上,支柱性更加明顯。
從實證上看,文化產業的發展,對於優化人類生存環境、提升人的整體素質,對於建設節約型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因而,它成為了國家發展戰略之一部分,也成為一些地區產業轉型的重要發展方向。
這方面,你可以看看國家《文化產業振興規劃》。
『伍』 文化產業概念在我國成為正式的概念,范疇有幾年左右的時間
定義:文化產業是在全球化的消費社會背景中發展起來的一門新興產業 , 是全球化的消費社會背景中發展起來的一門新興產業。被公認為 「21 世紀全球經濟一體化時代的 「 朝陽產業 」 或 「 黃金產業」。
上世紀90年代初,美國前總統柯林頓提出了文化產業(Culture Instry)的概念。
幾年後,英國首相布萊爾又提出Creative Instry的新概念。直譯為創造型產業,新加坡開始譯成創意產業,甚為確切。
英國的創意產業特別工作組給「創意產業」(Creative Instry)做出了如下定義:
「創意產業」就是源於個人創意、技巧和才華,通過知識產權的開發和運用,而形成具有創造財富和就業潛力的行業。
按照英國和專家的意見,「創意經濟」的范疇包括13個行業,即:廣告、建築、藝術和文物交易、工藝品、設計、時裝設計、電影、互動休閑、音樂、表演藝術、出版、、電視廣播等等。
文化產業更為廣泛;文化創意產業又高於傳統文化產業。通俗講:就是以創意為核心,科技為載體,工業化生產標准,滿足人類精神需要的產業,就是文化產業。
特點:文化產業正在以全新的方式改變著中國文化建設與文化發展的形態,影響著中國社會的發展和國家戰略的創新與實現,在創造性的改革計劃經濟爺件下形成的文化形態和文化結構的同時.正在創造性的建構中國的新文化、新經濟和新政治格局。創造性的構建中國文化的新體制;構建和諧社會的偉大目標,將成為校正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戰略走向的指南;文化產業在為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同時,也將面臨自身增長方式的戰略性轉移。以版權產業為核心的文化產業創新體系建設,將成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主流和文化產業綜合競爭力強弱的戰略性標志;能否把文化產業的積極成果轉化成可供公共文化消費的公共文化產品和公共文化服務,經濟效益轉化成社會效益,為社會公平和公民精神健康提供價值體系和價值觀支持,將成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戰略新的價值取向和衡量標准。
『陸』 我國文化產業結構問題產生的原因有哪些
(1)、社會急劇轉型造成價值觀危機
改革開放30年中,我國一直處於變化最快、發展也最快的社會轉型時期,加上各種外來的文化和觀念雜亂紛呈,紛紛進入人們的生活和頭腦,人們自覺或不自覺地受到影響,以致廣泛出現道德困惑、信仰危機等問題。所有這些問題集中體現為社會核心價值觀的缺位。
在傳統社會,儒家思想是我國的統治思想,起著維護專制統治的意識形態的作用。儒家思想為我國人民設定了明確的價值取向。然而,自從19世紀在與西方國家的碰撞中連連失利以來,專制制度的積弊一再凸顯,儒家思想也一再被歸為罪魁禍首,並被我國人民棄之如敝屣。新中國成立之後,馬克思主義成為我國的官方意識形態。在建國初期,社會主義價值觀、集體主義精神深入人心。然而,文化大革命和改革開放又迅速摧毀了社會主義價值觀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時至今日,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共十七大上提出,要「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實際上也是委婉地承認中國核心價值觀方面的問題。
目前我國處於社會轉型期,生產技術在進步,社會分工在變遷和細化,社會在運動演化,社會關系也仍然在不斷演化之中。價值觀是人們關於社會關系的是非判斷,價值觀的主要源泉就是社會關系。社會關系的不斷變化造成了目前我國的社會價值觀的不確定,導致了價社會失范狀態的存在。
(2)、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低下制約文化自信
嚴重的官員腐敗,巨大的貧富差距,落後的科學技術與教育水平,相對不足的公民自由,一再被踐踏的社會正義……我國社會存在的種種嚴重問題,無不在侵蝕我國人民的文化自信,助長崇洋媚外的心理。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聯合新浪網在近年對2563名青年進行了網上調查。調查顯示,59.2%的青年認為自己周邊大多數國人普遍有點崇洋媚外,35.1%的青年認為「崇洋媚外的風氣存在,但不普遍」;55.6%的青年認為美國人是世界上最自信的人;76.5%的青年認為一個民族的自信心與其所屬國家的經濟實力有很大關系;在面對西方發達國家的公民時,作為中國人,48.7%的青年感覺不自信。
作為一種缺乏文化自信的表現,我國相當一部分青年人中存在這樣的現象:只看外國電影和電視劇,絕不看或者很少看國產影視節目;在遇到同胞時,一旦發現對方能說英語,立刻就會肅然起敬。同樣,在學術領域,我國文化工作者也傾向於閱讀外國書籍和期刊,而很少閱讀本國學者的作品。甚至有時候,是否訂閱了一份外國權威期刊或者是否閱讀過外國著名學者的作品,被視為劃分層次的基本標准。
不難想像,很多人都鄙視他人崇洋媚外的心理。但是,真要對這種心理進行嚴肅的批判,這些人就顯得底氣不足,「英雄氣短」。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崇洋媚外的心理雖然存在某些問題,但是也具有實實在在的基礎,而這個基礎是任何客觀的考量都不能抹殺的。馬克思主義評論網上的一篇評論認為,崇洋媚外是中國人一種精神不自信的表現,這種不自信來自於自身生活的艱難處境,以及對未來的較低預期。所以,要改變中國人的這種羸弱的精神面貌,就必須保障民眾對國民財富的所有和支配、保障人民的各項民生權利,作者也說:「只要發展的成果最大限度讓民眾公平共享,國人的精神自信便會悄然回歸。」
(3)、文化管理體制改革不到位造成文化創造活力不足
2000年,我國接納了「文化產業」觀念。這一接納凸顯了現行文化體制和發展文化產業要求的不適應,《2004年中國文化產業藍皮書》總報告將這一落差概括為中國文化產業的「戰略性短缺」。為此,2003年6月,我國啟動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工作;2006年,試點正式結束,我國文化體制改革全面推開。
不可否認,我國文化管理體制改革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這是我國文化產業在這些年取得巨大發展的重要前提。但是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從文化體制改革的實踐看,文化行政管理體制上的交疊、缺位現象仍然存在,創作機制、經營機制、用人機制、分配機制等亟待改進,行業壟斷和地域壟斷也有待遏制。凡此種種,無不在繼續制約著我國人民文化創造力的提高與發揮,從而制約著我國文化產業競爭力的提高。
『柒』 我國文化產業發達嗎
中國文化產業仍處於初始階段
供需矛盾仍很突出,發展空間還很廣闊,發展環境亟須改善,做大做強文化產業需要做出不懈努力
一組調查數據顯示,全球100個最有價值的品牌,美國有68個,歐盟有25個,日本有6個,中國沒有。盡管我們國家有46個產品佔世界同類產品銷售的首位,但是還沒有一個產品具有世界影響力,像美國的好萊塢、迪斯尼、百老匯、時代華納,德國的貝泰斯邁,日本的索尼等世界一流的文化產品,我們仍然難以望其項背。「這是我們必須正視的現實。沒有品牌,就難以在市場上居於高位,也就得不到應有的經濟回報。」歐陽堅說。
中宣部文化體制改革辦公室副主任高書生認為,作為新興產業,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剛剛起步,屬於典型意義上的弱質產業,特別是同製造業、信息產業等成熟產業相比,呈現出成長性好與體量較小並存、盈利空間較大與先天發育不良同在等方面的顯著特徵。
我國文化產業與西方發達國家還存在差距。這些差距表現在:
我國文化產業總量水平不高,對國民經濟增長的貢獻率有待進一步提升。我國文化產業在國民經濟中所作的貢獻,遠遠低於美國等發達國家,美國的文化產業佔到整個GDP的25%,日本達到20%,而我國只佔到2.6%。
缺乏骨幹文化企業和知名文化品牌,文化產業的整體競爭力有待於進一步增強。由於文化產業起步晚,文化領域條塊分割和市場壁壘嚴重,我國文化企業規模普遍偏小,產業規模化和集約化程度低,缺少文化領域的戰略投資者,缺乏骨幹文化企業。據調查,在400家最富有的美國公司中,有72家是文化企業;在400家最富有的日本公司中,有81家是文化企業。但遺憾的是,中國企業500強中,至今尚無一家是文化企業。
文化產業人才短缺,與文化產業發展的需求矛盾日益突出。要推動我國文化產業實現跨越發展,迫切需要大量的創意文化人才、經營管理人才、技術開發人才、市場營銷人才,尤其是既懂文化又懂經營的復合型高級人才。事實上,從事文化產業的相關人員的素質遠遠不夠,專業人才數量嚴重不足,結構嚴重失衡。
文化產業融資問題依然非常突出,保障文化產業發展的資金渠道有待進一步拓寬。目前,我國文化企業發展最大的困難是資金缺乏。企業發展主要依賴自身的積累,通過金融市場融資困難重重。特別是中小文化企業沒有多少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貸款,限制了文化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文化產業配套政策不夠完善,外部環境有待進一步優化。文化產業配套政策不夠健全,需要重點扶持的文化產業門類還有待於進一步劃分,還需要在土地使用、稅收優惠、財政支持、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給予不同程度的鼓勵和扶持。
是否可以解決您的問題?
『捌』 我國現階段振興文化產業,在政策方面有以下哪些措施。
選D
四、政策措施
(一)降低准入門檻。落實國家關於非公有資本、外資進入文化產業的有關規定,根據文化產業不同類別,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途徑,積極吸收社會資本和外資進入政策允許的文化產業領域,參與國有文化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
(二)加大政府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文化產業的投入,通過貸款貼息、項目補貼、補充資本金等方式,支持國家級文化產業基地建設,支持文化產業重點項目及跨區域整合,支持國有控股文化企業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領域新產品、新技術的研發。支持大宗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出口。大幅增加中央財政「扶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和文化體制改革專項資金規模,不斷加大對文化產業發展和文化體制改革的支持力度。
(三)落實稅收政策。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和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兩個規定的通知》中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研究確定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的具體范圍,加大稅收扶持力度,支持文化產業發展。
(四)加大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文化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積極倡導鼓勵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大力開發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文化企業「走出去」的貸款擔保業務品種。支持有條件的文化企業進入主板、創業板上市融資,鼓勵已上市文化企業通過公開增發、定向增發等再融資方式進行並購和重組,迅速做大做強。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發行企業債券。
(五)設立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按照有關管理辦法,由中央財政注資引導,吸收國有骨幹文化企業、大型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認購。基金由專門機構進行管理,實行市場化運作,通過股權投資等方式,推動資源重組和結構調整,促進國家文化發展戰略目標的實現。
『玖』 我國文化產業政策的不足表現在哪些地方
前天回答你回答了一半停電了,還沒人回答啊!
我的愚見吧!
咱去年有個《文化產業振興規劃》,看了沒?實際上政策還是很好的,但是執行監察力度不夠!
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不夠,造成產業鏈難以發展!最簡單的,大街上喜羊羊灰太狼的東西就是人家公司的?不是的!一個幾塊啊,滿大街都是!可是人家米奇,阿童木,阿凡達卻是有專賣店,貴的要命,這樣人家就能回籠資金!咱就不行了!
產業集約化程度不夠啊,除了有影視基地什麼的,文化產業集中發展園區很少啊!不過東莞那兒這個還行,像騰訊就在那園區里!集約化程度低就造成沒競爭優勢,資源不能共享,交流也少,發展的很片面!
還有整體發展混亂什麼的...你越研究發現問題越多!
哎,沒時間,我高三的學生,但研究文化產業管理有一年了!在這兒不能一一給你說,等高考完吧,我可以好好給你交流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