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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處

發布時間:2020-11-27 00:19:45

文化產業有哪些

文化產復業:為社會公眾提制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 根據這一概念,文化產業的范圍為: 1、 為社會公眾提供的實物形態文化產品的娛樂產品的活動,如書籍、報紙的出版、製作、發行等。 2、 為社會公眾提供可參與和選擇的文化服務和娛樂服務,如廣播電視服務、電影服務、文藝表演服務等。 3、 提供文化管理和研究等服務,如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圖書館服務、文化社會團體活動等。 4、 提供文化、娛樂產品所必須的設備、材料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如印刷設備、文具等生產經營活動。 5、 提供文化、娛樂服務所必須的設備、用品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如廣播電視設備、電影設備等生產經營活動。 6、 與文化、娛樂相關的其他活動,如工藝美術、設計等活動。

② 宣傳部有沒有下設文化產業處

有 文化產業司 是獨立的吧

③ 文化產業現象!!!

改革開放以來,北京作為全國文化中心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提升。2002年,北京文化產業實現增加值163.5億元,佔全市GDP的5.1%。從1997年到2003年,居民文化消費支出年均遞增15.2%,文化產業已經成為北京最具發展前景的產業之一。

一、北京文化產業的發展概況

(一)文化產業的內涵
按照國家統計局2004年4月公布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文化產業是指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北京市從1999年開始進行文化產業統計,統計的內容主要由來自服務業、行政事業單位、商業和工業4部分的15個行業類別組成。與國家最新標准相比,主要不同之處在於:一是對文化產業劃分的依據不同。
1. 文博資源
據第叄次文物普查統計,北京文物資源總量為3550處,文物建築200萬平方米,居全國首位。其中,世界文化遺產5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60處。
北京地區有注冊博物館121座,約佔全國博物館總數的5.7%,館藏文物226多萬件,其中大多具有很高的文化品位與歷史價值,有些屬世界級、國寶級藏品。2002年全市博物館固定展覽200多項,臨時展覽400多項,年接待觀眾3000多萬人次,在規模和數量上居全國首位。目前,北京市民平均每10萬人擁有一座博物館,已經達到世界中等發達國家的水平。
2. 文化產業資源
(1)文化設施資源。北京文化設施總體上處於全國領先地位。「九五」以來,相繼興建了首都圖書館新館、中華世紀壇等一批現代文化設施。按照《奧運行動規劃》,未來幾年,北京文化設施投資將達到650億元以上,超過前50年的投資總和。
(2)文化企業和品牌資源。
點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
由於目前《文化產業分類》是依據文化活動的同質性原則劃分的,既包括了公益性的文化單位,又包括了經營性的文化單位,因此,無法用其劃分文化事業單位(公益性文化單位)和文化產業單位(經營性文化單位)。因此,在《文化產業分類》不敷出的基礎上,結合北京實際,我們將北京市現有文化單位按性質分為3類:第一類是事業單位,如圖書館、博物館等。第二類是事業性質企業化管理,可以被看作國有文化企業,如各類劇院、演出團體,報社、電視台、圖書音像出版社。第叄類是民營文化企業,如文化娛樂企業、私營圖書發行公司等。按照這一分類方法,並考慮到目前的文化管理還主要是傳統的行業管理,因此,對現有文化管理的主要政府機構,包括市文化局、市廣播影視集團、文物局、市新聞出版局等所屬的文化單位進行統計可知,這4家單位共直屬文化單位92家,其中文化事業單位19家,文化事業性質企業化管理43家,其它部門點30家。
一是文化企業品牌。北京歌華集團、北京日報報業集團、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團、北京廣播影視集團初具規模,已成為北京文化產業的龍頭企業。民營企業有了一定的發展,如廣播影視行業的中國保利華億傳媒。但總體上國有壟斷的特徵較為明顯。
二是演出季品牌。北京國際戲劇演出季暨相約北京文化活動、北京國際音樂演出季暨北京國際音樂節、北京國際舞蹈演出季等叄大標志性品牌已經形成。北京新年音樂會、北京電視藝術周等正在成為首都的文化品牌活動。
叄是文化區域品牌。主要有北京古玩城、潘家園舊貨市場、琉璃廠文化區。北京古玩城是全國首家文物監管舊貨市場,是亞洲最大的古玩藝術品交易中心,總建築面積2.34萬平方米。潘家園舊貨市場是全國最大的舊貨市場,吸引著大批中外遊客。琉璃廠是北京一條著名的文化街,主要經營古玩字畫、古籍碑帖及文房四寶。
(四)北京文化產業發展情況
1. 文化產業整體概況
從2000年到2002年,北京文化產業規模不斷壯大,資產和經營收入平均增速分別達到19.7%和18.6%,文化產業勞動生產率高於全市平均水平,平均增速達到14.5%。但文化產業增加值在全市國內生產總值中所佔比重仍然較低,近3年一直在5%左右,與成為首都經濟新的支柱產業點的目標還有一定差距。

2. 文化產業結構分析
(1)行業結構。
一是文化服務業佔主導地位。2002年,文化服務業資產總額、經營收入、增加值叄項指標佔全市文化產業的比重分別為78.8%、62.5%和60.8%。
二是呈現四大主導行業。文化產業中的廣播電影電視業、出版業、印刷業、廣告業具有明顯的優勢和較好的發展前景。2002年,以上4個行業的資產、經營收入和增加值分別佔全市文化產業的75.7%、68.5%、66.9%(見表3)。
(2)所有制結構。
2002年,全市文化產業單位中,按登記注冊類型分,國有經濟、私營經濟、港澳台及外商投資經濟所佔比重分別達到33.6%、20.3%和5.5%。
(3)布局結構。
北京文化產業地域分布與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基本一致。具體表現在:一是歷史文化和社會經濟狀況決定各區主導文化產業類型。如「宣南」文化造就了宣武區古玩業和京劇表演業,朝陽區的國際化和發達的經濟水平促進了會展業、高雅藝術演出業的發展。二是文化產業布局的消費區指向特徵明顯。如海淀區蓬勃發展的圖書銷售業依賴於該區龐大的高校消費人群。叄是地域產業聚集初具雛形,如宣武傳媒大道、朝陽大環影視製作中心等,但並未形成真正的文化產業園區,規模效益不明顯。

二、北京文化產業發展的重點行業

概括起來講,北京文化產業中的重點行業主要包括四大現有強勢行業、叄大特有優勢行業、兩大新興增勢行業。
(一)現有強勢行業
包括出版發行業點、廣播電影電視業(含新聞)、廣告業,以及新統計口徑下納入的旅遊業點四大行業。
1. 出版發行業
按照國家統計局《文化產業分類》,出版發行業大體包括北京現行統計中的出版業、印刷業、圖書報刊批發及零售叄大行業。
書刊出版業是目前北京文化產業中綜合發展狀況最好的一個行業,經營收入、增加值位居首位,資產總量、文化產業勞動生產率居於第二位。如果再將印刷業、圖書報刊批發及零售業記入,叄者資產總量、經營收入、增加值3項指標,將分別占現行文化產業的42.7%、42.3%和48.2%,成為北京文化產業中的第一大行業。
2. 廣播影視業
(1)硬體設施居全國前列。
2003年,北京共有2座電視台、電視節目33套;3座廣播電台,廣播節目25套。現有北京新影聯影業有限責任公司和北京中影星美影院建設有限公司兩條電院線,共計64家影院。2003年兩條院線共放映120329場,觀眾698萬人次,票房收入13619.2萬元。
(2)擁有全國最大的影視節目平台。
一是擁有數量最多的影視製作公司。北京是全國影視製作的龍頭基地,有200多家影視製作機構,占國內影視製作公司的40%以上點。
二是電視劇產量最高。2002年,全國共生產電視劇698部,其中北京地區生產230多部,占總數的1/3以上,與分列第二、第叄位的廣東(37部)、上海(30部)相比,佔有明顯優勢。
(3)以數字電視為代表的新業務在國內處於領先地位。
從2003年底開始,我國全面啟動有線電視從模擬向數字轉換(見表5)。據亞洲有線與寬頻協會(CASBAA)預測,2010年中國的付費電視及上下游產業的市場規模將達到7000億元,到2015年將增長到1.5萬億元。北京歌華有線是國內最大的平台運營商,以北京為首的華北地區,擁有最多的付費頻道資源,並對東北地區的網路運營商有較強的吸引力,發展數字電視前景十分廣闊。
3. 廣告業
廣告業是與廣播、電視、報紙、書刊等媒體相伴隨產生的,具有跨媒體的性質,它是文化產業中人均勞動生產率最高的行業之一。2002年,北京廣告業人均增加值達到121063元,是全市文化產業平均勞動生產率的1.7倍。
4. 旅遊業
雖然北京旅遊資源、旅遊景點的規模和數量、質量均居全國首位,但北京旅遊業發展的整體水平卻不是最高的,國際旅遊外匯收入和入境旅遊者人數兩項指標,在全國均排廣東之後,位居第二位,提升的空間很大(見表6)。
(二)特有優勢行業
北京文藝演出業、古玩藝術品交易、會展業這叄個發展門檻相對較高的行業,雄踞全國首位。這些行業雖然總體規模並不很大,但具有窗口行業性質,與北京作為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的功能定位最相符合,積極發展這類行業,對提升城市品牌和整體形象有著重要作用。
1. 演出業
演出業是首都文化產業中最有特色的產業之一,在體現北京文化中心地位上發揮著重要作用。2002年,北京市藝術業點的總資產為25.11億元,占整個文化產業的2.58%;經營收入4.01億元,佔0.79%;實現增加值3.77億元,佔2.3%。盡管在整個文化產業中所佔的比重較小,但與全國其它省市相比,北京演出業發展的優勢非常突出。
2. 古玩藝術品交易點
文物經營、舊貨市場、文物拍賣已成為北京文化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2002年全市共舉辦132場文物拍賣會,總成交額為9.53億元,總成交率為61%,各項指標均居全國首位。
北京文物拍賣中年經營額超過億元的企業,排在前叄位的分別是中國嘉德(2.63億元)、北京瀚海(2.57億元)、中貿聖佳(1.78億元),它們同時也分別位居全國前叄位。
北京文物監管物品市場,2002年總經營額超過5億元,其中北京古玩城和潘家園舊貨市場,在規模、年經營額上均居全國同類首位。
3. 會展業
北京是全國主要的會展城市之一,會展業在全國起步最早。北京會展業的發展水平以及所辦展會的數量、規模和影響力均處於全國領先地位。年北京市會展業創造增加值將達到72億元,約佔全市生產總值的2.3%。
目前,北京會展業發展已經進入到了成熟階段,與高新技術產業和開放型市場體系互為依託,呈現出以經濟貿易和科技展覽為主,國際會展增幅較大的特徵。在2002年北京市接待的916個展覽中,排在前叄位的經濟貿易展覽、科學技術展覽、文教衛生展覽,分別占接待總數的33.2%、24.9%和21.1%。特別是科學技術展覽增幅較大,比2001年提高了12.6個百分點。按照《北京會展業發展規劃》,到2008年北京會展總收入將超過70億元,實現邁向亞洲會展中心城市的目標。
1. 互聯網信息服務業點
從網路資源看,北京發展互聯網信息服務業潛力巨大。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統計,截至2003年,北京上網用戶共398萬,佔全國上網用戶總人數的5%,佔北京市人口的28%,上網普及率居全國首位。北京市上網計算機數為198萬台,佔全國上網計算機總數的比例為6.4%。北京地區共有WWW(包括.CN、.C0M、.NET、.0RG下的網站)站點12.3萬個,佔全國的21%,其中CN域名8.4萬個,佔全國的25%。
2. 以動漫遊戲為代表的內容產業
北京在發展動漫遊戲產業方面具有潛在優勢:一是動漫遊戲產業融合了叄維動畫製作技術、數碼錄音等高新技術,是文化產業中與現代科技融合程度最高的行業之一,北京在高新技術方面優勢明顯。二是動漫遊戲產業的核心競爭力來自於絕佳的創意和一流的製作水平,因此它對從業人員素質要求比較高,而這恰恰是北京的優勢。叄是動漫遊戲產業是一個帶動能力非常強的產業,如玩具、食品、音像製品等,這些產業的發展符合首都經濟的發展方向。

(一)北京市文化產業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北京市文化產業發展中還存在不少問題,這些問題既有技術層面的,如文化產業統計變動較亂;也有體制層面的,如文化管理體制不順、文化企事業還未真正分離;還有操作層面的,如缺乏有針對性的文化產業支持手段等。除此而外,還有一些認識層面的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直接制約了北京市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
1. 技術層面:文化產業統計變動較亂,數據可比性差

由於北京市文化產業統計年度較短,到目前為止,只有1998年到2003年共6年的數據。加之如上所述統計口徑的變化,造成部分主要指標,尤其是增加值年度之間不可比,而且無法進一步准確分析首都文化產業與北京文化產業的結構和關系。其結果是,如果採用《統計年鑒》的數據,即15個行業的分類,那麼完整的數據只能從1998年到2001年;如果採用市統計局《統計報告》的數據,即12個行業的分類,那麼完整的數據是從2000年到2002年。而對各行業中央與北京隸屬關系的分析,則只能取到2001年的數據。目前,考慮到時效性,廣泛採用的是後一種分類所得出的數據。也就是說,現在使用的「2002年全市文化產業實現增加值163.5億元」,是12個行業的口徑。由此可見,統計數據的變動,給宏觀決策和研究工作都帶來了困難。
2. 體制層面:文化管理體制不順,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尚未真正分離
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分離、文化管理體制的理順是兩個互相關聯的問題。在目前文化單位大多是部門歸口管理的格局下,文化企事業的分離依賴於文化管理體制的理順。而文化管理體制不順,深層次的原因正是由於沒有把政府的行政管理職能與文化事業、文化產業職能真正分離。

市區兩級文化管理體制銜接不暢。在市一級,現行文化管理部門分得過細。比如,音像出版物的製作權管理在廣電局,發行權管理歸新聞出版局,文化市場管理在文化局,3家都有音像市場執法權力。在區縣一級,建立了文化委員會,開始試行文化綜合執法。區縣文委在組成上,大部分是「四合一」,即由文化局、文物局、新聞出版局、廣播電視局合並而來。在崇文區和宣武區甚至是「五合一」,即已將旅遊局並入文委或合署辦公。由於上下工作機構不能對接,區縣文委往往要接受上面4個甚至5個局、1個辦(「掃黃打非辦」)的指揮,精力不足,影響了工作效率。
叄是社會文化市場主體還沒有完全納入政府文化管理的視野。目前的文化管理,實際上只局限於北京市屬文化部門,特別是市屬的國有文化單位,與中央部委及部隊所屬文化企業資源缺乏整合,對民營文化企業更是底數不清。

3. 操作層面:缺乏有針對性的產業支持手段
文化產業發展問題是一個產業問題,是市場問題,不是傳統的事業問題。從1996年底北京市提出要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把文化產業作為一個產業來看待和發展,雖然僅僅8年左右的時問,但隨著文化企事業單位改制,卻也暴露出了一系列問題。比如,人員的分流安置、資產的處置、財政稅收、土地政策的優惠、人力資本和無形資產的認定,等等。
4. 認識層面:處理好首都文化產業和北京文化產業的關系
從某種程度上講,北京的優勢不在於自身,不在於北京的地域和地緣特點,而在於承擔了首都的功能。北京文化資源密集,很大程度上得益於首都的優勢。以出版業為例,2003年,全國共有書刊出版社570家,237家在北京,占總數的41.6%。其中,中央所屬220家,北京市屬僅17家。而這17家中,8家在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團,構成了北京市屬出版行業的主體。這種分布狀況至少可以說明兩方面問題:一方面,北京文化產業資源豐富,是針對於首都而言的,北京市屬可掌控的資源相對少得多。
(二)促進北京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1. 理順文化管理體制,使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真正分離
文化具有意識形態和文化產業雙重屬性。原有的文化管理體制更多地是把文化作為意識形態來管理,已經不能適應日益壯大的文化產業發展要求。因此,盡快理順北京市文化管理體制,對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採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是促進北京市文化產業快速發展的當務之急。為此,我們建議採取以下措施:一是盡快分離現有各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的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職能,實行全行業統一管理,探索建立「黨委領導、政府管理」的新型架構。
2. 制定、整合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
北京市有關部門應在兩個《實施辦法》的基礎上,繼續研究解決以下幾個問題:第一,加強北京市現已出台的各項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的整合力度,盡快制定統一的《北京市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鼓勵和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第二,借鑒中關村科技園區的管理模式和做法,成立文化產業園區或文化產業功能區。具體做法有3種:一是在原有科技園區內將文化產業納入,擴大產業優惠的范圍。
3. 加強文化產業統計,夯實基礎工作
把文化產業作為首都經濟的支柱產業來培育,必須要有真實、可靠的相關統計數據和翔實的發展情況作支撐。只有情況明、數字准,才能為政府科學決策和宏觀管理提供依據。
針對目前北京市文化產業統計相對滯後的情況,建議:一是抓住全國經濟普查的有利時機,參照國家統計局《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結合北京實際,盡快明確北京市新的文化產業統計的范圍(行業)、統計對象(所有制)和統計內容(指標)。二是列出開展文化產業統計工作的時間安排,並對以前年度數據做適當調整,盡可能保持年度數據可比、相對穩定。叄是做好文化產業統計的組織實施工作。首都大文化的發展觀念
一是要將首都功能和文化產業發展統一起來,通過促進文化產業發展,進一步拓展首都文化中心的內涵,提升其功能和地位,建設國際性文化之都。二是打破行業、部門等所屬界限,整合首都文化資源,將民營文化企業、中央及部隊所屬文化企業資源納入文化服務和管理體系,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培育有競爭力的品牌企業和企業集團。叄是要加快推進市屬文化行業的改革,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打破行業壟斷,吸引民間資本投入。

④ 文化產業八大產業是

一、基礎性產業──教育產業
二、動力性產業──智力產業
三、主導性產業──高新技術產業
四、設計性產業──創意產業
五、導向性產業──媒體產業
六、感染性產業──藝術產業
七、標志性產業——城市景觀產業
八、持續性產業——海洋文化產業

⑤ 文化局文化產業處

(一)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關於文化、新聞出版、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文物、文化市場的管理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研究擬定全縣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文物發展事業的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劃並指導實施;指導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文物發展事業的科研工作,推動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文物工作科技進步。

(三)貫徹文化產業和新聞出版的經濟政策及宏觀調控措施,擬定全縣文化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統籌安排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文物事業經費,規劃、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四)管理全縣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的創作生產,扶植示範性、地方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縣性的重大文化活動;

(五)管理全縣圖書館事業。研究、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開發、建設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現代化、網路化和標准化建設;

(六)管理全縣文化市場。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的發展態勢;辦理文化市場經營許可證;負責文化市場的稽查工作,查處文化市場的違規經營活動;培育、規范全縣文化市場的健康合理發展;

(七)管理全縣電影發行、放映工作,按照相關政策、法規,規范和管理電影市場,使電影事業的發展與精神文明同步進行。

(八)監督管理全縣印刷業(含打字、復印)。負責對新建書刊、印刷廠、打字復印店的審核、轉報;負責新辦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物的零售(含租賃)單位及非書刊印刷廠的審核、批准及年檢換證工作。組織查處印刷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九)監督管理全縣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物市場和包裝裝潢業市場。負責對出版物市場的進行監測、監控,查處非法出版物;負責對包裝裝潢業進行清理整頓,查處假冒包裝產品擬定全縣「掃黃打非」工作年度計劃和集中行動方案,承辦或協調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專項斗爭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組織或指導對出版物的審查鑒定工作;

(十)管理許可權著作權工作。查處侵犯著作權侵權案件,調解著作權糾紛案;提供著作權法律咨詢。

(十一)主管全縣文物工作。負責文物法的宣傳、貫徹和落實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我縣實際的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規章;指導、協調全縣文物保護、管理、搶救、研究、宣傳、配合發掘等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文物失竊、破壞、盜掘走私等大案要案;開展文物鑽探工作,確保地下文物不遭受人為破壞;加強對縣內文物市場的調控和管理,負責文物經營許可證的審批工作;負責申報全縣范圍內文物(遺址)的升級、維修、發掘等項目;監督檢查各級對文物保護工作投放資金的使用情況。

(十二)負責全縣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及文物執法的監督檢查;負責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及文物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及文物執法工作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及其他法律、法規事項。承辦依法治文的日常工作。

(十三)制定全縣文化(新聞出版)系統職工繼續教育及人才培養規劃並指導實施;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社會保障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⑥ 什麼叫文化產業增加值

  1. 文化產業增加值是指一定時期內單位文化產值的增加值。

  2. 其核算是根據2005、2006年全省文化產業財務統計資料,使用弊鉛姿國民經濟核算中的收入法進行核算。收入法也稱分配法,是從生產過程創造收入的角度,根據生產要素在生產過程中激臘應得的收入份額以及因從事生產活動向政府支付的份額的角度來反映最終成果的一種計算方法。

  3. 按照這種計算方法,文化產業增租絕加值由全省各文化行業匯總的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生產稅-生產補貼)、固定資產折舊和營業盈餘四部分組成。

  4. 計算公式為:

文化產業增加值=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固定資產折舊+營業盈餘

在實際測算過程中,根據普查資料財務狀況表的類型不同,文化產業行業增加值分別按以下情況進行測算,然後匯總而成。

⑦ 文化產業有哪些分類和概述,什麼是文化產業

【摘要】作為一種新型的文化發展形態和文化現象,文化產業在世界上引起人們普遍關注並對其展開研究已有半個多世紀的歷史。世界文化發展浪潮中,文化產業的概念不斷嬗變,內涵日漸豐富,專家學者對文化產業的概念進行了系統研究,但至今尚未形成一個權威、標準的定義,沒有形成統一的稱謂。准確把握文化產業的概念和分類,對於中西方文化產業理論發展的嬗變研究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進而能夠促進國內文化產業理論研究,推動新時期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

【關鍵詞】文化產業;概念;分類

「文化產業」概念源起法蘭克福學派的阿多諾(Theodor Adono)和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在1947年對「大眾文化」的爭議和批判。自從他們把「文化產業」納入研究范疇以來,文化產業的理論和實踐研究便得到了學術界和各國政府的高度關注,文化產業的變遷和發展促進了各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目前,在我國學術界,文化產業同樣是內涵豐富、具有多重含義的概念。

一、文化產業概念區分

目前給「文化產業」這一概念界定一個准確的定義還是比較困難的。如果從最為廣泛的人類學意義上來說,「文化」是一個「獨特人群或社會團體的『生活全貌』」,由此可以引申出所有的產業都是文化產業,因為所有的產業都與文化的生產和消費有關。然而事實上,倘若我們將文化定義為「社會秩序得以傳播、再造、體驗及探索的一個必要(雖然並非唯一)的表意系統(signifing system)」的話,「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的表述和使用就會更加精準和嚴謹。簡言之,文化產業通常指的是與社會意義的生產(proction of social meaning)最直接相關的機構(主要指營利性的文化企業機構,但有時也包含公益文化事業單位和國家組織及非營利組織)[1]。因此,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大都應該包括廣播電視、書報刊出版、廣告以及表演藝術等。而所有這些文化活動的首要目標都是與受眾溝通並創作文本,最終多以文化產品的實體形式呈現在受眾面前。從廣義上講,所有的文化製品都是文本,但由於它們可以任人解讀,必然會造成認識上的偏差,有些概念甚至還時常混雜在一起。

(一)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

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是相對應的概念,長期以來,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在很多場合和領域混合使用,人們沒能准確認識到二者在很多方面存在顯著差異。隨著社會生產力的進一步解放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伴隨著快速發展的高新科技和不斷進步的現代生產方式,文化產業日益融入大眾日常生活視野並風生水起逐漸成為一種新興產業。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一體兩翼。

一般來說,文化事業是由政府主導,具有公益性質,通過提供無差別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而滿足人們的文化需求;文化產業則由市場主導,是經營性的,主要利用市場來配置資源,推動文化企業發展壯大,調動更多非公益性資源和民營資本激活文化市場,以豐富的文化產品和服務滿足人們多元化的精神需求。[2]從資本來源上看,文化事業的生產資本由國家或社會統一集中提供;而企業商品生產的資本來源則不同程度地呈現出多元化,廣泛吸收民營經濟進入文化產業經營領域。從管理體制看,文化事業通常實行公益性管理體制,文化產業實行經營性企業管理體制。從調控方式上看,對企業單位,國家主要通過稅收政策、法律制度和價格杠桿進行間接調控並進行合理引導;而對文化事業,則偏重以國家直接調控為主。

文化事業的特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社會公益性。絕大部分公益性文化事業如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和美術館等都是國家投資興建和撥付日常經費進行管理的,理所應當歸社會全體公民所有。二是社會共享性。公益性文化事業為社會公有並且共享。三是社會公用性。主要是為最大限度地滿足不同層次的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方面的多方面需求,更好地服務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大力發展群眾文化事業。

在國家政治、經濟和文化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方面,文化事業起著重要的文化服務引導作用,文化事業導向和滋養著文化產業的發展。文化產業是文化產品的市場化,可以增強文化發展的生機和活力,激發社會開辦公益事業的積極性,加快文化消費步伐,滿足人們對文化消費的需求。文化產業的發展對文化事業的建設具有基礎性的補充作用,兩者相互區別又緊密聯系,都是社會主義特色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和實現形式。[3]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推行十多年來的文化體制改革很重要的一項任務就是明確了新的文化建設理念,明確區分了文化事業由政府主導,文化產業由市場主導。文化產業既有商品消費的經濟屬性,又有精神享受的意識形態屬性。文化產業既可以成為一個國家實實在在的強大經濟實體,又能體現國家軟實力,是一個具有無限生機的經濟增長點,能夠為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奠定堅實的體制基礎。[4]在全面推進文化強國戰略的時代背景下,推動文化事業繁榮和文化產業快速發展,要「兩手抓、兩加強」,要尊重兩大規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規律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處理好兩對關系——文化發展之「魂」與文化傳播之「體」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加快文化產業發展,並不意味著只注重市場規律而不遵循文化發展規律,不能隨意誇大或簡單理解發展文化產業就是文化產業化或文化市場化。在加快文化產業發展進程中始終要引導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自覺擔當社會責任,絕不能以犧牲社會效益、影響和諧穩定及國家安全來獲取經濟效益。[5]

(二)文化產業與創意產業

在國家層面,我國對文化產業和創意產業這兩個概念的使用有著明確的區分,並沒有不加區別地對待。在《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以及黨的十七大、十八大報告中涉及有關文化產業內容時,普遍使用「文化產業」這一概念。兩者主要區別在於「創意」二字,文化產業並不是創意產業,創意只是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途徑和手段,而所有的文化產業都只是圍繞著創意來展開活動的。

英國最早提出「創意產業」這個概念。20世紀末,英國政府提出把文化創意產業作為英國振興經濟的聚焦點,專門成立了「創意產業特別工作小組」,將文化創意產業提升到國家戰略發展高度,首次明確提出了「創意工業」(creative instries)的概念,主要指那些充分運用個人的天分、技藝、智慧,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前提下通過循環開發進而創造就業機會和潛在財富的藝術思維活動[6]。「創意經濟之父」約翰·霍金斯①根據「有想法的人,特別是有自己想法的人,在很多情況下比操縱機器的人更有力量」的基本判斷,對創意產業做出較為寬泛的定義,他認為構成創意產業和創意經濟的主要內容具體包括藝術設計、專利申請、商標營銷和版權保護。任何一種文化創意活動,都是在一定的知識背景下,依靠人的靈感和創新,藉助現代科技提升傳統文化要素的內涵和品質的,不是對傳統文化的簡單復制、加工和移植,創意活動融注了最大的個性特質。

創意產業區別於文化產業的最大特徵主要在於它高度集納了創意元素、文化因子和科技力量,三者相互作用並深度融合,形成了高智慧、高文化的新型產業集群。[7]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定義中,知識產權、文化產品及服務被認為是創意產業的核心內容。在國內,北京最早認定了文化創意產業的分類標准,側重從文化產業價值鏈的角度重新定義創意產業——以創新為根本要素和途徑,突顯文化內核和創意價值,主要體現了以知識產權實現或消費為交易特徵的行業集群特徵。[8]而相對於文化產業,具有信息密集性和高知識性特徵的創意產業是高智慧和創意的結晶,始終處於價值鏈的高端。任何一種創意活動都必須在一定的知識背景下,利用人文積淀,通過重塑傳統產業結構來完成創意點燃和價值實現。如當今的3D電影、3D列印和高清數字電視等高科技文化產品都是通過數字新技術完成的。沒有創新也就沒有創意,創意是一種新科技理念。由於創意產業處於文化產業價值鏈條的高端環節,因此它的創新思維凝結在文化產品及服務當中,通過價值傳導進而實現它的附加值增加,完成跨行業、跨領域的重組與合作,進而推動文化產業實現深度發展。

創意產業與文化產業關聯極為密切。文化中有創意,創意中有文化。無論是在學術研究領域還是在政府制定實施決策方面,對「創意產業」一直存有較大分歧,特別是一談到文化必然提及文化產業,這一對平行的概念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但也有顯著差異。有時創意產業與文化產業之間有明確的區分,有時二者之間又可以互換使用。[9]在我國提出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形勢下,雖然強調創意產業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在知識創新、產業升級和效益倍增等方面有巨大的增量空間,但由於當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條件所限,且與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目標、側重點等方面有所不同,與我國倡導的自主創新也不完全一致。因此,目前看來,盲目照搬英國等國的創意產業發展模式既不符合我國國情,也不利於政府的統一管理。在理論和實踐上加強兩者研究,有助於明晰各自歸屬的產業邊界,廓清文化產業與創意之間認識上的誤區。

二、文化產業的分類

文化產業包含的內容和門類非常豐富,是一個多系統多組織構成的有機整體,長期以來沒有一個規范科學的分類標准,現在的分類標準是在各種產業分類標準的基礎上演化而來的。因為對文化產業進行分類有一定的難度和復雜性,加之文化產業概念的模糊性、不確定性和多義性,世界各國地域、經濟、文化背景、產業政策等各不相同,所以與文化產業的內涵和外延相對應的文化產業分類標准和體系也不盡相同。隨著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各國政府紛紛採取措施,根據各自的國情和發展目標制定本國的文化產業分類體系,以應對文化產業發展帶來的各種挑戰和機遇。

目前在國際上各種產業分類標准中,以英國著名經濟學家費希爾在其1935年出版的《安全與進步的沖突》一書中提出的三大產業分類法最廣為人知。根據社會生產活動的歷史發展順序將全部經濟活動劃分為第一產業、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第一產業為農業,第二產業為工業和建築業,第三產業主要指「服務業」,即為生產和消費服務的部門,包括除第一、二產業之外的其他相關產業。除此之外,一些國際組織根據組織內部的產業劃分原則也制定了自己的產業分類標准。從世界范圍看,文化產業從組織結構上基本可以劃分為三類:一是生產與銷售以相對獨立的物態形式呈現的文化產品的行業(如生產與銷售圖書、報刊、影視、音像製品等行業);二是以勞務形式出現的文化服務行業(如戲劇舞蹈演出、體育、娛樂、策劃、經紀業等);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業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業(如裝潢、裝飾、形象設計、信息咨詢、文化旅遊等)。

當文化產業的內涵較為明確時,其外延描述就會更清晰。新修訂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標准基本上全面反映了近年來我國文化改革發展的客觀進程和可喜成就,特別是新的四層次劃分較為合理,對文化產業鏈條進行了新的提煉和梳理,更符合文化生產規律[13],更好地適應了我國文化產業快速發展的趨勢。這既回應了社會各界對文化產業的熱切關注,同時也澄清了以往在文化產業認識上的不確定認識,為我國政府和相關部門進行文化產業統計提供了重要的參考標准和行業導向,在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隨著我國文化產業在實踐中不斷發展壯大、人們對文化的認識逐步深入、文化與其他領域的加速融合,文化產業的涵蓋范圍也在不斷發展變化,逐步完善文化產業的科學劃分體系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對文化產業內涵進行科學界定和系統劃分,能夠正確把握文化產業發展的態勢,恰如其分地定位其在國民經濟中的坐標,以便採取不同的營銷策略,制定相應的法規政策進行有效的區別管理,推進我國文化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既要發展壯大出版發行、影視製作、印刷、廣告、演藝、娛樂、會展等傳統文化產業,同時也要加快發展文化創意、數字出版、移動多媒體、動漫遊戲等新興文化產業門類。

⑧ 文化產業幾大優勢

首先,文化產業將為一大批產業生產附加價值。

盡管我國經濟發展水平仍然不高,產業的發展還處在從第一產業向第二產業發展的階段,從第二產業向第三產業發展的趨勢只是剛剛出現,但是,很多人已經看到了,我國的文化產業正在與一大批傳統產業迅速融合,這種融合對傳統產業產生了巨大的提升作用,使其價值迅速增加。例如:我國的服裝設計業正在崛起,將提高傳統服裝業的產品檔次和知名度,為傳統服裝業產生巨大的附加價值。還有廣告業,旅遊業等等,文化更是其生命力所在。最近,傳統產業與「新經濟」網路業的迅速結合,為文化產業與傳統產業的結合開辟了更為廣闊的領域。

近年來,我國耐用家用電子消費品的價格競爭愈演愈列,「做減法」似乎成了獲得生存優勢的唯一法寶。實際上,如何我們真正仔細地考慮一下消費者的需求,考慮一下現代人對於生活的追求與感受,我們是完全可以以人文設計與技術創新來獲得競爭優勢的,在這方面實際上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代表東方文化的文化符號對於我國這樣的「後發現代化」國家的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的作用,正在日益地顯現。

其次,文化產業將轉換一些產業的價值主體。

根據我們的研究,知識經濟的發展使「高科技」產業越來越無法獨立發展,而是成為「高科技」和「高文化」聯姻的產業。文化產業在越來越成為高科技產業的「內容」,而高科技產業則成為這些文化產業的「載體」。顯然,在這個發展趨勢中,文化產業日益成為價值主體。比如,美國的行業劃分標准已將信息產業的定義從「信息載體」(硬體生產)改為「信息內容」,如新聞出版、廣播電視、信息娛樂產品,這一改就將信息業變為文化產業了。

近年來,我國通訊產業的發展出現了許多爭論,關於「初裝費」,「話費」等等話題引起了大量討論。電訊業收費過高顯然已經成為我國網路經濟發展的瓶頸。實際上,這里涉及到對通訊業價值主體的認識問題。從國際發展趨勢看,通訊產業的利潤區域隨著帶寬的迅速增加將日益轉向「增殖服務」,也就是信息文化內容服務。歐洲人已經提出了「信息社會第二發展階段」的觀點,認為在這個發展階段上,將出現「內容革命」,信息文化內容的提供將決定經營傳媒手段的公司的生死。我國的通訊業如果不注意這個發展趨勢,將在加入WTO,面臨國際競爭局面時,失去最佳發展機遇。

沒有人會認為建造一個百貨商場應該通過收門票來回收資金,那麼為什麼有人卻理所當然地認為應該通過收取「話費」和「網費」來回收通訊產業投資呢?

最後,創造新型的文化產業的「業態」,在對傳統產業重組後將形成一些新型文化產業門類和就業機會。

我國的文化產業還很弱小,產業的整體「轉型」還進行之中,但是,實際上,各種新興的文化產業門類已經產生

,為我們這個處在轉型中的社會提供了大量新的就業機會。具體表現為在實現了高技術和高文化聯姻之後,自身向「文化服務業」轉化,並以文化服務業的形式向所有其它行業滲透。如信息娛樂業,提供個性化娛樂服務;如網路服務業,提供個人資訊服務、如教育服務業,提供教育及培訓服務;如咨詢服務業,為企業和個人提供商務的個性化的解決方案,等等;

根據上述分析,當代文化產業對於國民經濟的影響將是逐步深入,直至起到全面支配的作用。文化產業對國民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完全應該重新認識。

現代國際文化產業組織的特徵

文化產業的巨大影響集中表現在國際文化產業組織的發展上。根據我們的研究,國際文化產業組織的發展已經表現出了一些全新的特徵,值得我們研究與借鑒:

1.現代國際文化產業組織已經建立在「數字化」技術的基礎之上,可以實現無成本復制和傳播、個性化與互動式服務、多媒體界面、虛擬現實、生活性的滲入,等等;

2.現代國際文化產業組織具有「規模經濟」特徵。大型國際化跨國文化傳媒巨頭,在文化產品的製作上實行大投入,並且通過國際化銷售網路,實現高產出和高利潤;

3.現代國際文化產業組織具有「范圍經
濟」特徵。大型國際化文化傳媒巨頭實行跨行業多方面經營,跨行業和超競爭的組合,以便實現范圍經濟利潤,等等;

4.現代國際文化產業組織具有「網路經濟」特徵。大型國際化文化傳媒巨頭藉助於網路經濟和現代資本市場的金融杠桿,實現低成本的擴張與快速度的整合,對傳統文化產業的全面改造。(比如,時代華納與美國在線的合並)

現代國際文化產業組織的網路經濟特徵特別值得我們注意。有人將網路經濟發展概括為三個階段:注意力經濟階段,內容經濟階段,電子商務階段。這大致可以看作:吸引投資、整合資源、形成市場三個階段。經過這三個階段,整個經濟轉型的過程就完成了,網路經濟(新經濟)藉助風險資本市場這個現代金融杠桿,跨越了以往需要數十年時間才能完成的經濟轉型。在這個過程里,文化產業迅速浮出水面,走在了最前列。

在從前市場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時期,資本原始積累曾經利用國家行政權力的杠桿作用,來完成對整個經濟的轉型。這表現在國家信用膨脹,對外發動戰爭,利用戰爭物資的大宗定貨,滋養大型資本主義企業,徹底消滅手工業行會。「新經濟」的轉型利用的是資本市場以及形成的金融工具,在短暫的時間里迅速地完成轉變,其基本特徵是一樣的。

⑨ 開展文化產業對老百姓有什麼好處

一、文化與經濟相互交融,文化在現代經濟格局中地位越來越突出。文化產業屬於無煙工業,同樣也可以吸納就業、提供稅源,隨著人們收入不斷增長、物質生活需求日益得到滿足,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需求會越來越豐富,越來越強烈,文化產業所蘊含的商機,也越來越巨大。
二是可以更廣泛更充分地保障人民群眾的文化權益。更大范圍的群眾更充分地享受到了文化權益,精神得到陶冶,素質得到提升,人們的整體生活質量越來越高。
三是可以更好地弘揚文化。

⑩ 文化產業包括哪些

1.文化產業的概念
關於文化產業,截至目前世界各國並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概念。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定義,只包括可以由工業化生產並符合四個特徵(即系列化、標准化、生產過程分工精細化和消費的大眾化)的產品(如書籍報刊等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有聲製品、視聽製品等)及其相關服務,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藝術的生產與服務。日本政府則規定,凡是與文化相關聯的產業都屬於文化產業,包括傳統的演出業、展覽業、新聞出版業,以及他們稱之為內容產業的休閑娛樂業、廣播影視業、體育業、旅遊業等。美國則根本沒有文化產業的提法,他們一般只說版權產業,主要是從文化產品具有知識產權的角度進行界定的。
2003年9月,我國文化部制定下發《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定義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
2004年,國家統計局在與中宣部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將文化及相關產業的概念表述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產業分類仍分為提供文化服務的活動和從事文化產品生產銷售的活動兩個大類。
2.文化產業的范疇及分類
國家統計局在《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編制說明中特別指出,為反映黨中央關於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可將文化產業分為文化產業核心層、文化產業外圍層和相關文化產業層三個層次。
文化產業核心層: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
文化產業外圍層:網路文化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
相關文化產業層: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顯然,上述分類方法並不是從文化產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而是按照「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從文化事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的。
基於產業鏈構建原理,我們可將文化產業分為內容產業(上游產業,即內容的創意、設計與製作)、通道產業(中游產業,即文化傳播與銷售服務)、製造產業(下游產業,即文化產品及設備的生產製造)三大類。這一分類方法基本體現了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律和價值取向,即內容產業(上游產業)附加值最高、競爭力最強,而製造產業(下游產業)附加值最低、競爭力最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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