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文化旅遊作為經濟轉型的定位戰略
一要堅持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把文化產業作為推動經濟社會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二要科學定位、整合資源,形成地方優勢特色文化產業;三要突出重點、項目帶動,提升文化產業發展層次;四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夯實產業轉型升級基礎。
從根本上講,文化建設是人的建設,通過文化的塑造力量,塑造出具有較高文明素質和高尚人格以文化培育城市轉型發展,以文化旅遊促進環境再造,以文化構建和諧幸福社會。總之,通過文化這個切入點,通過挖掘提煉一種獨具南海特質的文化精神,使文化在與產業、城市、環境乃至社會轉型的融合中,起到引領作用。
的人,這顯然是單純的文化部門所承載不了的。
❷ 簡述文化產業市場的定位策略
市場細分的目的是為制定市場策略服務,市場細分是對文化產品和服務進行准確市場定位的依據。文化企業策劃者在進行文化市場細分的基礎上,應充分了解市場資源、正確評估市場容量、辨明市場方向、從而確立市場定位。也就是選擇有足夠利潤吸引力或市場潛力的特定消費群,將其聚合為企業的目標市場,針對目標市場進行營銷策劃。具體而言其市場定位策略包括:
1、確立目標市場
2、確立市場切入點
3、整合優勢資源
4、把握發展勢頭
❸ 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促進中心的中心定位
1、把握全局,科學分析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結構和布局,深入了解掌握北京市乃至全國一流的創意人才,及較大較強文化創意企業的發展情況,為市委市政府把握創意產業發展方向、做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參與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規劃及產業定位的制定和具體相關落實工作。
2、參與制定和落實促進北京市創意產業的相關政策和地方性法規,配合作好文化創意產業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並以此為支點引導、帶動更多社會資本進入本市文化創意產業。
3、以人為本,強化對從事文化創意產業一流人才的發現、引進、破格使用和專門培訓服務,構建人力資源開發及人才培訓教育機制;努力營造創意人才聚集中心。
4、促進社會資源的整合,創建一批具有全國領軍地位及國際影響力的創意產業品牌和經典之作的產生。
5、推進創意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建立公共技術服務、文化創意產權交易平台,建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中介服務平台。
6、指導創建行業自律組織、學術研究機構、信息傳播體系,發布有關文化創意產業信息;協調建立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的統計監測體系。
7、協調區(縣)政府、相關部門推進本地區、本行業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跟蹤國內外文化創意產業的最新動態,組織開展創意產業展覽和國際交流活動,協助創意個人及企業加強與國外政府和組織的聯系,推進文化交流和文化產品出口。
8、承擔政府和文化創意產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委託的其它工作,不斷完善中心的管理服務職能。
❹ 中國文化產業的介紹
《中國文化產業》前身為《文化創意產業參考雜志》(月刊)創辦於2006年7月,以政策解讀、資訊服務、決策參考和輿論導向為定位,為從事文化創意產業的投資者、中高層管理者和決策者提供參考。作為國內文化創意產業領域的高端雜志和第一本公開發行的文化產業理論刊物,《文化創意產業參考》的受眾面從中宣部、國務院有關部門的主要領導,到全國20多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宣傳部長以及主管領導,從中央直屬機構、各級機關單位,到全國上百所大學、近千家圖書館以及文化產業相關企業,涵蓋官、產、學、研各個領域,在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界產生了重要影響。
❺ 文化產業有哪些分類和概述,什麼是文化產業
【摘要】作為一種新型的文化發展形態和文化現象,文化產業在世界上引起人們普遍關注並對其展開研究已有半個多世紀的歷史。世界文化發展浪潮中,文化產業的概念不斷嬗變,內涵日漸豐富,專家學者對文化產業的概念進行了系統研究,但至今尚未形成一個權威、標準的定義,沒有形成統一的稱謂。准確把握文化產業的概念和分類,對於中西方文化產業理論發展的嬗變研究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進而能夠促進國內文化產業理論研究,推動新時期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
【關鍵詞】文化產業;概念;分類
「文化產業」概念源起法蘭克福學派的阿多諾(Theodor Adono)和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在1947年對「大眾文化」的爭議和批判。自從他們把「文化產業」納入研究范疇以來,文化產業的理論和實踐研究便得到了學術界和各國政府的高度關注,文化產業的變遷和發展促進了各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目前,在我國學術界,文化產業同樣是內涵豐富、具有多重含義的概念。
一、文化產業概念區分
目前給「文化產業」這一概念界定一個准確的定義還是比較困難的。如果從最為廣泛的人類學意義上來說,「文化」是一個「獨特人群或社會團體的『生活全貌』」,由此可以引申出所有的產業都是文化產業,因為所有的產業都與文化的生產和消費有關。然而事實上,倘若我們將文化定義為「社會秩序得以傳播、再造、體驗及探索的一個必要(雖然並非唯一)的表意系統(signifing system)」的話,「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的表述和使用就會更加精準和嚴謹。簡言之,文化產業通常指的是與社會意義的生產(proction of social meaning)最直接相關的機構(主要指營利性的文化企業機構,但有時也包含公益文化事業單位和國家組織及非營利組織)[1]。因此,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大都應該包括廣播電視、書報刊出版、廣告以及表演藝術等。而所有這些文化活動的首要目標都是與受眾溝通並創作文本,最終多以文化產品的實體形式呈現在受眾面前。從廣義上講,所有的文化製品都是文本,但由於它們可以任人解讀,必然會造成認識上的偏差,有些概念甚至還時常混雜在一起。
(一)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
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是相對應的概念,長期以來,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在很多場合和領域混合使用,人們沒能准確認識到二者在很多方面存在顯著差異。隨著社會生產力的進一步解放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伴隨著快速發展的高新科技和不斷進步的現代生產方式,文化產業日益融入大眾日常生活視野並風生水起逐漸成為一種新興產業。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一體兩翼。
一般來說,文化事業是由政府主導,具有公益性質,通過提供無差別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而滿足人們的文化需求;文化產業則由市場主導,是經營性的,主要利用市場來配置資源,推動文化企業發展壯大,調動更多非公益性資源和民營資本激活文化市場,以豐富的文化產品和服務滿足人們多元化的精神需求。[2]從資本來源上看,文化事業的生產資本由國家或社會統一集中提供;而企業商品生產的資本來源則不同程度地呈現出多元化,廣泛吸收民營經濟進入文化產業經營領域。從管理體制看,文化事業通常實行公益性管理體制,文化產業實行經營性企業管理體制。從調控方式上看,對企業單位,國家主要通過稅收政策、法律制度和價格杠桿進行間接調控並進行合理引導;而對文化事業,則偏重以國家直接調控為主。
文化事業的特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社會公益性。絕大部分公益性文化事業如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和美術館等都是國家投資興建和撥付日常經費進行管理的,理所應當歸社會全體公民所有。二是社會共享性。公益性文化事業為社會公有並且共享。三是社會公用性。主要是為最大限度地滿足不同層次的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方面的多方面需求,更好地服務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大力發展群眾文化事業。
在國家政治、經濟和文化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方面,文化事業起著重要的文化服務引導作用,文化事業導向和滋養著文化產業的發展。文化產業是文化產品的市場化,可以增強文化發展的生機和活力,激發社會開辦公益事業的積極性,加快文化消費步伐,滿足人們對文化消費的需求。文化產業的發展對文化事業的建設具有基礎性的補充作用,兩者相互區別又緊密聯系,都是社會主義特色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和實現形式。[3]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推行十多年來的文化體制改革很重要的一項任務就是明確了新的文化建設理念,明確區分了文化事業由政府主導,文化產業由市場主導。文化產業既有商品消費的經濟屬性,又有精神享受的意識形態屬性。文化產業既可以成為一個國家實實在在的強大經濟實體,又能體現國家軟實力,是一個具有無限生機的經濟增長點,能夠為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奠定堅實的體制基礎。[4]在全面推進文化強國戰略的時代背景下,推動文化事業繁榮和文化產業快速發展,要「兩手抓、兩加強」,要尊重兩大規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規律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處理好兩對關系——文化發展之「魂」與文化傳播之「體」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加快文化產業發展,並不意味著只注重市場規律而不遵循文化發展規律,不能隨意誇大或簡單理解發展文化產業就是文化產業化或文化市場化。在加快文化產業發展進程中始終要引導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自覺擔當社會責任,絕不能以犧牲社會效益、影響和諧穩定及國家安全來獲取經濟效益。[5]
(二)文化產業與創意產業
在國家層面,我國對文化產業和創意產業這兩個概念的使用有著明確的區分,並沒有不加區別地對待。在《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以及黨的十七大、十八大報告中涉及有關文化產業內容時,普遍使用「文化產業」這一概念。兩者主要區別在於「創意」二字,文化產業並不是創意產業,創意只是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途徑和手段,而所有的文化產業都只是圍繞著創意來展開活動的。
英國最早提出「創意產業」這個概念。20世紀末,英國政府提出把文化創意產業作為英國振興經濟的聚焦點,專門成立了「創意產業特別工作小組」,將文化創意產業提升到國家戰略發展高度,首次明確提出了「創意工業」(creative instries)的概念,主要指那些充分運用個人的天分、技藝、智慧,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前提下通過循環開發進而創造就業機會和潛在財富的藝術思維活動[6]。「創意經濟之父」約翰·霍金斯①根據「有想法的人,特別是有自己想法的人,在很多情況下比操縱機器的人更有力量」的基本判斷,對創意產業做出較為寬泛的定義,他認為構成創意產業和創意經濟的主要內容具體包括藝術設計、專利申請、商標營銷和版權保護。任何一種文化創意活動,都是在一定的知識背景下,依靠人的靈感和創新,藉助現代科技提升傳統文化要素的內涵和品質的,不是對傳統文化的簡單復制、加工和移植,創意活動融注了最大的個性特質。
創意產業區別於文化產業的最大特徵主要在於它高度集納了創意元素、文化因子和科技力量,三者相互作用並深度融合,形成了高智慧、高文化的新型產業集群。[7]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定義中,知識產權、文化產品及服務被認為是創意產業的核心內容。在國內,北京最早認定了文化創意產業的分類標准,側重從文化產業價值鏈的角度重新定義創意產業——以創新為根本要素和途徑,突顯文化內核和創意價值,主要體現了以知識產權實現或消費為交易特徵的行業集群特徵。[8]而相對於文化產業,具有信息密集性和高知識性特徵的創意產業是高智慧和創意的結晶,始終處於價值鏈的高端。任何一種創意活動都必須在一定的知識背景下,利用人文積淀,通過重塑傳統產業結構來完成創意點燃和價值實現。如當今的3D電影、3D列印和高清數字電視等高科技文化產品都是通過數字新技術完成的。沒有創新也就沒有創意,創意是一種新科技理念。由於創意產業處於文化產業價值鏈條的高端環節,因此它的創新思維凝結在文化產品及服務當中,通過價值傳導進而實現它的附加值增加,完成跨行業、跨領域的重組與合作,進而推動文化產業實現深度發展。
創意產業與文化產業關聯極為密切。文化中有創意,創意中有文化。無論是在學術研究領域還是在政府制定實施決策方面,對「創意產業」一直存有較大分歧,特別是一談到文化必然提及文化產業,這一對平行的概念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但也有顯著差異。有時創意產業與文化產業之間有明確的區分,有時二者之間又可以互換使用。[9]在我國提出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形勢下,雖然強調創意產業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在知識創新、產業升級和效益倍增等方面有巨大的增量空間,但由於當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條件所限,且與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目標、側重點等方面有所不同,與我國倡導的自主創新也不完全一致。因此,目前看來,盲目照搬英國等國的創意產業發展模式既不符合我國國情,也不利於政府的統一管理。在理論和實踐上加強兩者研究,有助於明晰各自歸屬的產業邊界,廓清文化產業與創意之間認識上的誤區。
二、文化產業的分類
文化產業包含的內容和門類非常豐富,是一個多系統多組織構成的有機整體,長期以來沒有一個規范科學的分類標准,現在的分類標準是在各種產業分類標準的基礎上演化而來的。因為對文化產業進行分類有一定的難度和復雜性,加之文化產業概念的模糊性、不確定性和多義性,世界各國地域、經濟、文化背景、產業政策等各不相同,所以與文化產業的內涵和外延相對應的文化產業分類標准和體系也不盡相同。隨著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各國政府紛紛採取措施,根據各自的國情和發展目標制定本國的文化產業分類體系,以應對文化產業發展帶來的各種挑戰和機遇。
目前在國際上各種產業分類標准中,以英國著名經濟學家費希爾在其1935年出版的《安全與進步的沖突》一書中提出的三大產業分類法最廣為人知。根據社會生產活動的歷史發展順序將全部經濟活動劃分為第一產業、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第一產業為農業,第二產業為工業和建築業,第三產業主要指「服務業」,即為生產和消費服務的部門,包括除第一、二產業之外的其他相關產業。除此之外,一些國際組織根據組織內部的產業劃分原則也制定了自己的產業分類標准。從世界范圍看,文化產業從組織結構上基本可以劃分為三類:一是生產與銷售以相對獨立的物態形式呈現的文化產品的行業(如生產與銷售圖書、報刊、影視、音像製品等行業);二是以勞務形式出現的文化服務行業(如戲劇舞蹈演出、體育、娛樂、策劃、經紀業等);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業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業(如裝潢、裝飾、形象設計、信息咨詢、文化旅遊等)。
當文化產業的內涵較為明確時,其外延描述就會更清晰。新修訂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標准基本上全面反映了近年來我國文化改革發展的客觀進程和可喜成就,特別是新的四層次劃分較為合理,對文化產業鏈條進行了新的提煉和梳理,更符合文化生產規律[13],更好地適應了我國文化產業快速發展的趨勢。這既回應了社會各界對文化產業的熱切關注,同時也澄清了以往在文化產業認識上的不確定認識,為我國政府和相關部門進行文化產業統計提供了重要的參考標准和行業導向,在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隨著我國文化產業在實踐中不斷發展壯大、人們對文化的認識逐步深入、文化與其他領域的加速融合,文化產業的涵蓋范圍也在不斷發展變化,逐步完善文化產業的科學劃分體系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對文化產業內涵進行科學界定和系統劃分,能夠正確把握文化產業發展的態勢,恰如其分地定位其在國民經濟中的坐標,以便採取不同的營銷策略,制定相應的法規政策進行有效的區別管理,推進我國文化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既要發展壯大出版發行、影視製作、印刷、廣告、演藝、娛樂、會展等傳統文化產業,同時也要加快發展文化創意、數字出版、移動多媒體、動漫遊戲等新興文化產業門類。
❻ 用經濟生活知識說明政府在推動文化產業發展中的角色定位
文化產業屬現代服務業的范疇,具有無污染、低能耗、高產出、高附加值等特版點,吸權納就業能力也比較高,政府在進行城市改造、產業戰略轉移的過程中,往往要選擇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其角色定位是:
1、搭建文化產業發展的投融資、公共服務、信息服務等平台,為文化產業業提供良好的生存和發展環境。
2、保護知識產權,維護產權人利益。
3、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以少量的有效的投入撬動更大的社會投入。
4、凈化文化市場,保障文化產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5、擴大文化產品和服務的進出口貿易,推動文化產業的國際化。
❼ 品牌文化定位的如何進行品牌文化定位,
品牌策略家賴利·萊特(Larry Light)說:「品牌的信息主要的焦點應該集中在與眾不同之處,而非強調品牌有多便宜……」 俗話說:如果你想討取所有人的歡心,那麼你最後只能是眾叛親離,過寬過抽象的平庸的品牌文化就是沒有文化。只有獨具特色、匠心獨運的品牌文化才能深入人心。如「七匹狼」已成為了追求成就、勇往直前、勇於挑戰,年齡以30―40歲男士為主要目標消費群體的男士精品形象,這種個性鮮明地突現男性精神的品牌文化,從而使七匹狼品牌以其深刻的文化品質,取得了中國男性群體時尚消費生活的代言人地位。通過對男性精神的准確的把握,七匹狼公司將服裝、酒類、茶品等產業統合在「男性文化」下,並圍繞這一品牌文化,對各類產品進行了開發和定位;服裝――自信、端重;酒類――瀟灑、豪放;茶品――安靜、遐想。這種將男性的主要性格特徵全部融入到企業涉及的各行業中的現象,在我國工業企業中是十分罕見的,因而形成巨大的競爭力。
成功的品牌文化定位都是彰顯其個性的。通過品牌文化個性的塑造確定品牌的獨特形象,才能達到吸引消費者的目的。 消費者的認同和共鳴是產品銷售的關鍵。定位需要掌握消費者的購買心理和購買動機,激發消費者的情感。成功的定位:
一是必須簡明扼要,抓住要點,不求說出產品全部優點但求說出異點。
二是應能引起消費者共鳴。定位要有針對性,針對目標消費者關心的問題和他們的欣賞水平。
三是定位必須是能讓消費者切身感受到的,如不能讓消費者作為評定品質的標准,定位便失去了意義。
任何產品的品牌文化都必須以消費者為導向,定位要以消費者接受信息的思維方式和心理為准繩,突破信息傳播溝通的障礙,將定位信息進駐於消費者心靈。俗話說:「金杯銀杯,不如社會的口碑,金獎銀獎,不如老百姓的誇獎」,品牌管理的文化定位是否成功,取決於社會公眾或目標消費者的評判。只有準確地表達出消費者的心聲的文化,才能讓消費者動心。品牌文化必須來自消費者內心的呼喚,又回歸消費者的心靈,必須考慮目標消費群的特徵,與目標消費群的需求相吻合。如 「悄悄豆」品牌正是抓住兒童與成年人完全不一樣的獨特心理特徵,憑一句簡單的廣告訴求「悄悄豆,不要悄悄吃」而一舉名揚全國。因此,企業要想創造名牌,就必須研究目標消費者的需求心理、文化背景、消費觀念、審美觀、文化價值觀及其特定需求,適應其文化價值取向和審美取向,對其目標消費者科學定位才能成功。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如中國「景泰蘭」和法國「人頭馬」,承載了民族文化特色;無錫的「紅豆」服裝品牌和紹興的「咸亨」酒店,分別藉助人們早已熟悉和熱愛的曹植和魯迅的名篇挖掘出中華歷史文化的沉澱。如「金六福――中國人的福酒」,這種定位已將金六福的品牌文化提升到一種民族的「福」。
經過定位之後,一個品牌的文化內涵就基本建立起來,至於一個品牌文化最終成功的道路,不同品牌有不同的詮釋,但無論怎樣,品牌文化的定位是每個企業必須努力完成的必要步驟。
❽ 我國當前對文化產業的發展定位和目標是什麼
發展定位: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柱性產業
主要目標是:文化產品和服務更加豐富多彩,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得到進一步弘揚,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得到進一步滿足;文化產業發展速度明顯高於同期國內生產總值增長速度,在國民經濟中所佔比重逐步提高;文化市場主體活力顯著增強,文化創新能力顯著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實力的文化企業和企業集團,文化產業結構更加優化、布局更加合理;文化產品市場和要素市場更加健全,文化市場秩序更加規范,文化產業發展保障體系更加完備;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額明顯提高,中國文化產品的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明顯增強。
❾ 相對於其他產業,文化產業的特殊性主要表現在哪幾個方面
一、我們都知道,文化產業不同於其它產業,那您覺得文化產業的特殊性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張賢亮:人類文化創造活動古已有之,但要形成為「文化產業」必須具備以下三個社會條件:一、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二、恩格爾系數降低到一定水平以下,人們用來支付食物的開支比例很少;三、主流意識形態壟斷地位較弱,較少宗教或政治上的控制,也就是說文化環境較為自由寬松。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還不具備這三個條件,所以人類的生產活動基本上分為三個部類,即,第一部類農業,第二部類工業,第三部類商業-服務業,那時的文化產業是附屬在第三產業當中的。從19世紀末開始,這三個條件逐漸形成,文化產業才得以發展,迄今,它居然從產業活動中獨立出來,單獨成了一個生產部類。這本身就說明了文化產業的特殊性:一、文化產業是個人心智的產業,而又與科學技術不同,它在很大程度上不像科學技術那樣要依賴集體的力量和較完善、較現代化的設備;它的生產過程是個人的創作過程,也不像科技研發那樣必需遵循一條循序漸進的科學規律。優秀的文化產品幾乎全靠個人天賦、才智以至靈感的發揮,所以我們可以看到許多文化產品(作品)帶有先驗性和超前性;二、文化產品基本上是非物質性的,它並不是為了滿足人們使用上的需要,而是為了滿足人們心理和精神上的需要;三、很多文化產品具有不能批量生產的唯一性和獨特性;四、因此很多文化產品有其不可替代性,不像科技產品那樣必須經常更新換代,不論後來同類的文化產品如何豐富、多樣甚至優越,早先的「這一個」永遠是「這一個」;五、很多文化產品的價值不僅有超越時空的廣泛認同和保值性,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會越來越增值;六、文化產品之所以冠以「文化」,就是因為它能集中反映那個國家、那個社會歷史發展階段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時代要求、集體意識和科技發展水平,這些構成一種人的生存狀態。這種生存狀態又只能通過有創新能力的人將其表現出來,所以優秀的文化產品都具有獨創性;七、因而文化產品就有著非常深刻的個人印記,幾乎每一件文化產品都與創作或策劃它的人有密不可分的關系。創作或策劃它的人的個人素養、氣質、風格、格調、屬於他個人的創作方式等等,會形成一種創作者、策劃者的個人魅力,最後成為他被社會所承認的品牌。僅僅他的名字就產生價值,其價值進入市場就會形成高低不等的價格,所以,文化產業中最主要的生產要素是生產者、策劃者個人。這是一種完全個人化、人性化的產業,是一種「資金投入少,腦筋投入多」的產業。
二、資料顯示,1998年我國文化產業的增加值僅占國內生產總值的0.75%,占第三產業增加值的2.33%,文化產業從業人員只佔就業人數的0.4%。而在許多發達國家,文化產業已經成為經濟增長和吸納勞動力的支柱產業之一。文化產業的從業人員澳大利亞高達10%,加拿大佔6%,芬蘭佔5%。近兩年文化產業迅猛發展,但與我國巨大的文化消費需求相比,文化產業發展還比較緩慢,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精神需求差距還相當大,要加快文化產業發展,就要准確確定文化產業的市場定位。那麼您認為我國發展文化產業的市場定位是什麼?
張賢亮:您引用的還是老資料,只要告訴您2002年英國最大的出口產品是「辣妹」而不是鋼鐵製品,好萊塢的影視出口額早超過了波音飛機加汽車,就可想今天西方國家文化產業更進一步的發展程度。我國需要的是文化市場的寬松和有序化,且不忙於去給我們的文化產業「定位」。只要有寬松而有序的市場環境,從業者自然會給自己尋找恰當的「定位」。中國文化資源的豐富及多樣,中國人民群眾的多層次、多需求,中國人的聰明才智,決定了每一個文化產業的從業人員都能在文化市場上找到自己的「生意」,其「位」上萬,比人民大會堂的座位還多。先「定位」再行動,實際上還是「計劃經濟」的思維模式。目前,中國最大、最有影響的文化出口產品是姚明,請問是誰給他「定位」的?
三、中國加入WTO以後,經濟會受到很大的影響,文化和文化產業同樣也會受到影響,那您覺得入世後,我國的文化產業面臨著什麼樣的挑戰呢?我們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文化策略呢?
張賢亮:還是那句老話:既是「挑戰」也是「機遇」。不過也許我國文化產業碰到的「挑戰」會更大一些,因為我們的文化產業起步較晚,比起其它產業基礎較為薄弱。為何起步晚而薄弱呢?一、我國的「文化專業團體」(包括影視廣播出版等等)的體制改革比其它行業的國企改革滯後,長期以來它們擔負著宣傳的職能,屬於黨政宣傳部門管理,一般是不計經濟效益,不計投入產出比的;二、前面說過「文化產業其實是個人心智的產業」,而恰恰在個人「心智」活動方面,我們一直缺乏一個較為寬松、適於探索和創新的良好文化環境;我們一直在一個怪圈中打轉:一邊是「黃賭毒貪腐」屢禁不止,此伏彼起,這方面好象「寬松」的很,而另一邊留給個人心智活動的空間卻又嫌不足。我設想不出什麼對策,「文化策略」的制訂非我所能。但從近期對待一些暢銷書作家與張藝謀的《英雄》和《十面埋伏》來看,我們開始向一個較對的路子走。暢銷書作家的寫作已享有充分自由,張藝謀的兩部影片雖然評論界和媒體大加撻伐,而政府仍然力薦將其推向世界。政府開始表現出較寬容和愛護並支持文化藝術人才的態度。我相信,我們要大力發展我國的文化產業(因為這是關乎到一個民族精神存亡的大事),最終在「文化策略」上還是會與「國際接軌」。
四、我們都知道,您是文化產業中的領軍人物,您經營的「西部影視城」現在不僅是一個影視拍攝基地,而且還是一個著名的旅遊景點,那麼您覺得您能成功最主要的原因是什麼?
張賢亮:首先申明我決非什麼「文化產業上的領軍人物」。上世紀80年代我在文學創作方面不斷突破「禁區」,也許曾「領」過「軍」,在文化產業上,我作為一名作家只是比其他「下海」的作家成就大些而已。我個人認為,我之所以取得成功是因為:一、我比其他「下海」的作家有經濟理論上的准備,這點可以從我出版於1997年的長篇文學性政論隨筆《小說中國》中看出來,從1997年到今天的中國社會發展基本上沒有脫離我的預見;二、我勞改了22年,鍛煉出有較強的承受力、較強的挑戰性和不怕風險的冒險性;三、其實「西部影視城」不過是我另一類的文學作品,它本身是一個文化產業。如果當初我像其他作家一樣去開餐館、炒股票、搞房地產等等跨出文化行當的產業,恐怕也不會成功。
五、有人說您在「出賣荒涼」,對此,您怎樣看?
張賢亮:中國國土面積有80%是荒涼的,那些荒涼怎麼賣不出去?「出賣荒涼」是當初日本記者在日本報刊上發表報道的標題,當時確實是荒涼。然而要使荒涼「可持續性」地賣出去,僅憑荒涼顯然是不行的。遊客來看、來游的是荒涼中的文化和藝術,決非荒涼本身。我為我的「西部影視城」題寫的楹聯是:「兩座廢墟有藝術加工變瑰寶,一片荒涼經文化妝點成奇觀」。我就是按這個思路去做的,所以它不僅可以「持續性」地賣出去而且能「可持續性」地發展。
六、文化產業發展不僅具有不平衡性,還有不規則特點。即在通常意義上企業乃至產業發展條件並不充分的情況下,卻出現了卓爾不群的企業,甚至帶動整個產業出現旺盛的生機。美國的拉斯維加斯在加利福尼亞荒漠就是一個廣泛引用的例證。在我國也同樣如此,《讀者》不是創辦於經濟發達、文化條件和讀者條件最為充分的北京、上海等中心城市,而是出現在較為偏僻的西部蘭州,而且您也是在西部發展文化產業。那您認為西部發展文化產業的空間有多大?
張賢亮:您這個問題和舉的例證很好。但不妨將眼光再放大一些。說實話,我不太關心什麼「西部發展的空間」,我關心的是整個中國的文化產業在世界范圍的發展。前面說了,因為我認為這是關乎中華民族精神及文化傳統的興旺與延續的大事。您說的對:「文化產業發展不僅具有不平衡性,還有不規則特點」,那麼,經濟相對落後,讀者(觀眾聽眾)條件也不充分具備的中國,為何不能在世界上有「卓爾不群」的文化產業呢?在機械、電子、航空、汽車等等製造業方面,中國要想趕上西方發達國家,還需要一個相當長的時間(我們雖會製造但無核心技術,造一台DVD,我們要給外國人付十幾美元的知識產權費),但恰恰在文化資源上,我國有其他任何國家都少有的優勢。中華民族的「核心文化」只掌握在我們手中。舉例來說,沒有哪一屆政府扶植,中國的「食文化」已風行天下;中國民俗的春節,也沒有哪一屆政府去推動,卻在世界各地盛行,每年,紐約巴黎倫敦的市長都要到華人聚居區「拜年」(而我們這里卻過起了聖誕節)。可見,只要我們稍稍扶植一下,放寬一點,容忍一點,調整一下思路,開闊一點視野,我國的文化資源就會很快轉化為文化產品,成為世界文化產品出口份額中一枝獨秀的產品。別忘了,中國人在世界上是僅次於猶太人的生意人。說句玩笑話,我把荒涼妝點加工一下都能賣好價錢,還有什麼東西賣不出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