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文化產業內涵
(1)文化內涵「文化」一詞在英文中被寫為culture
⑵ 文化創意產業是什麼
什麼是文化創意產業?
1.文化創意產業的內涵
什麼是文化創意產業?創意產業的概念最早出現在1998年出台的《英國創意產業路徑文件》中,該文件明確提出,「所謂創意產業,就是指那些從個人的創造力、技能和天分中獲取發展動力的企業,以及那些通過對知識產權的開發可創造潛在財富和就業機會的活動。」依據David Thirsby 1997年的說法,創意產業具有三大特色:第一,文化創意產業活動會在生產過程中運用某種形式的「創意」;第二,文化創意產業活動被視為與象徵意義的產生與溝通有關;第三,文化創意產業的產品至少有可能是某種形式的「智能財產權」。
據此可以知道,所謂文化創意產業,就是要將抽象的文化直接轉化為具有高度經濟價值的「精緻產業」。換言之,這就是要將知識的原創性與變化性融入具有豐富內涵的文化之中,使它與經濟結合起來,發揮出產業的功能。顯然,這是一種使知識與智能創造產值的過程。
2.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
2004年,國家統計局為規範文化及相關產業統計工作,出台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標准,文化產業包括:提供實物型文化產品和娛樂產品的活動,如書報出版、製作、發行等;文化服務和休閑娛樂服務,如廣播電視、電影、文藝表演等;文化管理和研究,如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圖書館、文化社會團體活動等;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所必須的設備、材料的生產經營,如文具、印刷設備、廣播電視設備、電影設備的生產經營等;與文化、娛樂相關的其他活動,如工藝美術、設計等。根據《文化及相關產業指標體系框架》的界定,以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藝術為主的行業為文化產業核心層,以網路、旅遊、休閑娛樂、經紀代理、廣告會展等為主的新興文化服務業為文化產業外圍層,以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生產和銷售為主的行業為文化產業相關層。
3.創意產業的定義
根據英國等西方發達國家以及日韓和港台通常所採用的定義,創意產業是「那些依個人創意、技能和天才,通過挖掘和開發智力財產以創造財富和就業機會的活動」。根據這個定義,創意產業包括廣告、建築、美術和古董交易、手工藝、設計、時尚、電影、互動休閑軟體、音樂、表演藝術、出版、軟體,以及電視、廣播等諸多部門。
發達國家的創意產業
發達國家創意產業可以定義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意性內容密集型產業,它有以下三方面含義。
(1)創意產業來自創造力和智力財產,因此又稱作智力財產產業。
(2)創意產業來自技術、經濟和文化的交融,因此創意產業又稱為內容密集型產業。
(3)創意產業為創意人群發展創造力提供了根本的文化環境,因此又往往與文化產業概念交互使用。
在發達國家,隨工業化的發展和後工業化社會的進步,包括在教育和研發、文化、金融等眾多領域的創意人群在人口中所佔的比重正在增加。這些人喜歡到什麼地方去工作就成為城市和區域發展所要考慮的首要問題。過去,人們在一個地方工作,花大量時間在上下班路上,頻繁更換工作只為了上班地點離家近一些,只有在度假時到另一個地方旅遊和休閑。現在工作節奏快,工作之餘需要就近休閑,甚至「上班是一種享受,工作就是度假。」發達國家的上班族很多人認為,在什麼地方工作(工作地點)比為哪個公司工作(公司老闆)更能顯示人的高貴。從這個意義上說,城市和區域的行為主體就不僅是企業,而且是企業中的人。經濟活動的區位就是人所喜愛的區位,企業的戰略和城市、區域的戰略也就是人的戰略。
美國卡耐基梅隆大學教授佛羅里達教授2002年用美國有創造力的人在區位選擇方面的證據,說明過去是公司區位吸引了人,現在是有創造力的人吸引公司。公司將會搬到有創造力的人樂意居住的地方。他的研究表明,在美國有創造力的人喜歡住在對技術(technology)、人的才能(tal-ent)和寬松愉悅的環境(toler-ance)三因素(即所謂「3T」)排名很高的城市。
為此,城市要從高效率城市向具有創造力的城市提升,而宜人的快樂的環境,即時尚的文化生活環境就是創意城市的必需。如此看來,文化產業就自然地和創意產業交融在一起。也就是說在3T因素的第三個T(寬松愉悅的環境)就離不開創意的文化產業。在這種情況下,文化產業作為創意人群發展創造力的需求就往往成為創意產業的代名詞。但是需要說明的是,不能把創意產業等同於文化產業,只是創意產業的內涵和文化產業的內涵有交織的部分。
4.創意產業范疇、產品和服務 (椐英國情況)
1、廣告 消費者研究,客戶市場營銷計劃管理,消費者品味與反應識別,廣告創作,促銷,公關策劃,媒體規劃,購買與評估,廣告資料生產。
2、建築 建築設計,計劃審批,信息製作。
3、藝術與古玩 藝術品古玩交易,包括:繪畫、雕塑、紙製作品、其它藝術(如編織)、傢具、其它大量生產品(如大量生產的陶制、玻璃製品、玩偶、玩具屋、廣告、包裝材料等)、女裝設計(含珠寶)、紡織原料、古玩、武器及防彈車、金屬製品、書籍、裝訂、簽名、地圖等零售,包括通過拍賣會、畫廊、專家現場會、專門店、倉儲店、百貨商店、網際網路的零售。
4、工藝 紡織品、陶器、珠寶/銀器、金屬、玻璃等的創作、生產及展示。
5、設計 設計咨詢(服務包括:品牌識別、企業形象、信息設計、新產品開發等),工業零部件設計,室內設計與環境設計。
⑶ 文化產業有哪些分類和概述,什麼是文化產業
【摘要】作為一種新型的文化發展形態和文化現象,文化產業在世界上引起人們普遍關注並對其展開研究已有半個多世紀的歷史。世界文化發展浪潮中,文化產業的概念不斷嬗變,內涵日漸豐富,專家學者對文化產業的概念進行了系統研究,但至今尚未形成一個權威、標準的定義,沒有形成統一的稱謂。准確把握文化產業的概念和分類,對於中西方文化產業理論發展的嬗變研究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進而能夠促進國內文化產業理論研究,推動新時期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
【關鍵詞】文化產業;概念;分類
「文化產業」概念源起法蘭克福學派的阿多諾(Theodor Adono)和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在1947年對「大眾文化」的爭議和批判。自從他們把「文化產業」納入研究范疇以來,文化產業的理論和實踐研究便得到了學術界和各國政府的高度關注,文化產業的變遷和發展促進了各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目前,在我國學術界,文化產業同樣是內涵豐富、具有多重含義的概念。
一、文化產業概念區分
目前給「文化產業」這一概念界定一個准確的定義還是比較困難的。如果從最為廣泛的人類學意義上來說,「文化」是一個「獨特人群或社會團體的『生活全貌』」,由此可以引申出所有的產業都是文化產業,因為所有的產業都與文化的生產和消費有關。然而事實上,倘若我們將文化定義為「社會秩序得以傳播、再造、體驗及探索的一個必要(雖然並非唯一)的表意系統(signifing system)」的話,「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的表述和使用就會更加精準和嚴謹。簡言之,文化產業通常指的是與社會意義的生產(proction of social meaning)最直接相關的機構(主要指營利性的文化企業機構,但有時也包含公益文化事業單位和國家組織及非營利組織)[1]。因此,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大都應該包括廣播電視、書報刊出版、廣告以及表演藝術等。而所有這些文化活動的首要目標都是與受眾溝通並創作文本,最終多以文化產品的實體形式呈現在受眾面前。從廣義上講,所有的文化製品都是文本,但由於它們可以任人解讀,必然會造成認識上的偏差,有些概念甚至還時常混雜在一起。
(一)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
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是相對應的概念,長期以來,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在很多場合和領域混合使用,人們沒能准確認識到二者在很多方面存在顯著差異。隨著社會生產力的進一步解放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伴隨著快速發展的高新科技和不斷進步的現代生產方式,文化產業日益融入大眾日常生活視野並風生水起逐漸成為一種新興產業。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一體兩翼。
一般來說,文化事業是由政府主導,具有公益性質,通過提供無差別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而滿足人們的文化需求;文化產業則由市場主導,是經營性的,主要利用市場來配置資源,推動文化企業發展壯大,調動更多非公益性資源和民營資本激活文化市場,以豐富的文化產品和服務滿足人們多元化的精神需求。[2]從資本來源上看,文化事業的生產資本由國家或社會統一集中提供;而企業商品生產的資本來源則不同程度地呈現出多元化,廣泛吸收民營經濟進入文化產業經營領域。從管理體制看,文化事業通常實行公益性管理體制,文化產業實行經營性企業管理體制。從調控方式上看,對企業單位,國家主要通過稅收政策、法律制度和價格杠桿進行間接調控並進行合理引導;而對文化事業,則偏重以國家直接調控為主。
文化事業的特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社會公益性。絕大部分公益性文化事業如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和美術館等都是國家投資興建和撥付日常經費進行管理的,理所應當歸社會全體公民所有。二是社會共享性。公益性文化事業為社會公有並且共享。三是社會公用性。主要是為最大限度地滿足不同層次的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方面的多方面需求,更好地服務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大力發展群眾文化事業。
在國家政治、經濟和文化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方面,文化事業起著重要的文化服務引導作用,文化事業導向和滋養著文化產業的發展。文化產業是文化產品的市場化,可以增強文化發展的生機和活力,激發社會開辦公益事業的積極性,加快文化消費步伐,滿足人們對文化消費的需求。文化產業的發展對文化事業的建設具有基礎性的補充作用,兩者相互區別又緊密聯系,都是社會主義特色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和實現形式。[3]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推行十多年來的文化體制改革很重要的一項任務就是明確了新的文化建設理念,明確區分了文化事業由政府主導,文化產業由市場主導。文化產業既有商品消費的經濟屬性,又有精神享受的意識形態屬性。文化產業既可以成為一個國家實實在在的強大經濟實體,又能體現國家軟實力,是一個具有無限生機的經濟增長點,能夠為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奠定堅實的體制基礎。[4]在全面推進文化強國戰略的時代背景下,推動文化事業繁榮和文化產業快速發展,要「兩手抓、兩加強」,要尊重兩大規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規律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處理好兩對關系——文化發展之「魂」與文化傳播之「體」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加快文化產業發展,並不意味著只注重市場規律而不遵循文化發展規律,不能隨意誇大或簡單理解發展文化產業就是文化產業化或文化市場化。在加快文化產業發展進程中始終要引導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自覺擔當社會責任,絕不能以犧牲社會效益、影響和諧穩定及國家安全來獲取經濟效益。[5]
(二)文化產業與創意產業
在國家層面,我國對文化產業和創意產業這兩個概念的使用有著明確的區分,並沒有不加區別地對待。在《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以及黨的十七大、十八大報告中涉及有關文化產業內容時,普遍使用「文化產業」這一概念。兩者主要區別在於「創意」二字,文化產業並不是創意產業,創意只是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途徑和手段,而所有的文化產業都只是圍繞著創意來展開活動的。
英國最早提出「創意產業」這個概念。20世紀末,英國政府提出把文化創意產業作為英國振興經濟的聚焦點,專門成立了「創意產業特別工作小組」,將文化創意產業提升到國家戰略發展高度,首次明確提出了「創意工業」(creative instries)的概念,主要指那些充分運用個人的天分、技藝、智慧,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前提下通過循環開發進而創造就業機會和潛在財富的藝術思維活動[6]。「創意經濟之父」約翰·霍金斯①根據「有想法的人,特別是有自己想法的人,在很多情況下比操縱機器的人更有力量」的基本判斷,對創意產業做出較為寬泛的定義,他認為構成創意產業和創意經濟的主要內容具體包括藝術設計、專利申請、商標營銷和版權保護。任何一種文化創意活動,都是在一定的知識背景下,依靠人的靈感和創新,藉助現代科技提升傳統文化要素的內涵和品質的,不是對傳統文化的簡單復制、加工和移植,創意活動融注了最大的個性特質。
創意產業區別於文化產業的最大特徵主要在於它高度集納了創意元素、文化因子和科技力量,三者相互作用並深度融合,形成了高智慧、高文化的新型產業集群。[7]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定義中,知識產權、文化產品及服務被認為是創意產業的核心內容。在國內,北京最早認定了文化創意產業的分類標准,側重從文化產業價值鏈的角度重新定義創意產業——以創新為根本要素和途徑,突顯文化內核和創意價值,主要體現了以知識產權實現或消費為交易特徵的行業集群特徵。[8]而相對於文化產業,具有信息密集性和高知識性特徵的創意產業是高智慧和創意的結晶,始終處於價值鏈的高端。任何一種創意活動都必須在一定的知識背景下,利用人文積淀,通過重塑傳統產業結構來完成創意點燃和價值實現。如當今的3D電影、3D列印和高清數字電視等高科技文化產品都是通過數字新技術完成的。沒有創新也就沒有創意,創意是一種新科技理念。由於創意產業處於文化產業價值鏈條的高端環節,因此它的創新思維凝結在文化產品及服務當中,通過價值傳導進而實現它的附加值增加,完成跨行業、跨領域的重組與合作,進而推動文化產業實現深度發展。
創意產業與文化產業關聯極為密切。文化中有創意,創意中有文化。無論是在學術研究領域還是在政府制定實施決策方面,對「創意產業」一直存有較大分歧,特別是一談到文化必然提及文化產業,這一對平行的概念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但也有顯著差異。有時創意產業與文化產業之間有明確的區分,有時二者之間又可以互換使用。[9]在我國提出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形勢下,雖然強調創意產業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在知識創新、產業升級和效益倍增等方面有巨大的增量空間,但由於當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條件所限,且與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目標、側重點等方面有所不同,與我國倡導的自主創新也不完全一致。因此,目前看來,盲目照搬英國等國的創意產業發展模式既不符合我國國情,也不利於政府的統一管理。在理論和實踐上加強兩者研究,有助於明晰各自歸屬的產業邊界,廓清文化產業與創意之間認識上的誤區。
二、文化產業的分類
文化產業包含的內容和門類非常豐富,是一個多系統多組織構成的有機整體,長期以來沒有一個規范科學的分類標准,現在的分類標準是在各種產業分類標準的基礎上演化而來的。因為對文化產業進行分類有一定的難度和復雜性,加之文化產業概念的模糊性、不確定性和多義性,世界各國地域、經濟、文化背景、產業政策等各不相同,所以與文化產業的內涵和外延相對應的文化產業分類標准和體系也不盡相同。隨著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各國政府紛紛採取措施,根據各自的國情和發展目標制定本國的文化產業分類體系,以應對文化產業發展帶來的各種挑戰和機遇。
目前在國際上各種產業分類標准中,以英國著名經濟學家費希爾在其1935年出版的《安全與進步的沖突》一書中提出的三大產業分類法最廣為人知。根據社會生產活動的歷史發展順序將全部經濟活動劃分為第一產業、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第一產業為農業,第二產業為工業和建築業,第三產業主要指「服務業」,即為生產和消費服務的部門,包括除第一、二產業之外的其他相關產業。除此之外,一些國際組織根據組織內部的產業劃分原則也制定了自己的產業分類標准。從世界范圍看,文化產業從組織結構上基本可以劃分為三類:一是生產與銷售以相對獨立的物態形式呈現的文化產品的行業(如生產與銷售圖書、報刊、影視、音像製品等行業);二是以勞務形式出現的文化服務行業(如戲劇舞蹈演出、體育、娛樂、策劃、經紀業等);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業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業(如裝潢、裝飾、形象設計、信息咨詢、文化旅遊等)。
當文化產業的內涵較為明確時,其外延描述就會更清晰。新修訂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標准基本上全面反映了近年來我國文化改革發展的客觀進程和可喜成就,特別是新的四層次劃分較為合理,對文化產業鏈條進行了新的提煉和梳理,更符合文化生產規律[13],更好地適應了我國文化產業快速發展的趨勢。這既回應了社會各界對文化產業的熱切關注,同時也澄清了以往在文化產業認識上的不確定認識,為我國政府和相關部門進行文化產業統計提供了重要的參考標准和行業導向,在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隨著我國文化產業在實踐中不斷發展壯大、人們對文化的認識逐步深入、文化與其他領域的加速融合,文化產業的涵蓋范圍也在不斷發展變化,逐步完善文化產業的科學劃分體系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對文化產業內涵進行科學界定和系統劃分,能夠正確把握文化產業發展的態勢,恰如其分地定位其在國民經濟中的坐標,以便採取不同的營銷策略,制定相應的法規政策進行有效的區別管理,推進我國文化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既要發展壯大出版發行、影視製作、印刷、廣告、演藝、娛樂、會展等傳統文化產業,同時也要加快發展文化創意、數字出版、移動多媒體、動漫遊戲等新興文化產業門類。
⑷ 文化產業都是做些什麼呢
文化產業是指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產品和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活動的集合。包括新聞出版發行、廣播電視電影、文化藝術、文化信息傳輸、文化創意、休閑娛樂、工藝美術品生產、文化產品生產、文化用品生產、文化專用設備生產等10個大類,50個中類,120個小類以及部分文化生產活動小類的延伸
文化產業是一個獨立的經濟門類,指從事文化產品與文化服務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為其提供相關服務,以滿足人們精神文化需求為目的的產業群。文化產業不僅具有其他產業所具有的技術性和商業性的所有特點,而且還具有文化特性。文化產業的業態包括:書刊出版、印刷和發行業;文化藝術業;文物保護業;廣播電影,電視業;文化娛樂業;體育;攝影及擴印業;園林業(包括公園,動植物園和自然保護區);廣告業等等。
⑸ 什麼是文化產業它的特徵是什麼舉例說明。
為提升人類生活尤其是精神生活品質而提供的一切可以進行商品交易的生產與服務,都可以稱之為文化產業
不用的地區或者說部門有著不同的分類 下邊是其中的一種:
1.書報刊出版、印刷和發行業;
2.文化藝術業;
3.文物保護業;
4.廣播電影、電視業;
5.文化娛樂業;
6.體育;
7.攝影及擴印業;
8.園林業(包括公園、動植物園和自然保護區);
9.廣告業。
特徵:
1.它應該具有提升人類生存尤其是生活品質的內涵,更應該注重於提升人類精神生活品質的內涵。
2.它應該具有可以進行商品性生產、流通以提供人們消費的特性。
3.它應該與雖然可以提供人們消費但同時又具有商品性特徵的某些純社會公益性文化事業(如公共圖書館)相區別。
舉例來說:
通信文化產業
現代傳播媒介的高速發展,寬頻技術、多媒體傳播、數字化與互聯網的興起,對傳統的經濟與文化運行方式產生了巨大的沖擊,這種飛速發展的電子、數字通信、信息技術給當代社會產業結構帶來了革命性的影響。由此誕生了通信文化產業。
⑹ 文化產業具體包括什麼
國家統計局統計8日作為「文化產業」:(1)新聞服務;(2)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3)廣播,電視,電影服務;(4)文化藝術服務的范圍;(5 )網路文化服務;(6)文化娛樂服務;(7)其他文化服務(8)的文化產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
文化產業格式,包括:
書籍,報刊,出版,印刷及分銷業; 2。文化和藝術3。業被保護,4。廣播電影電視,文化和娛樂;體育攝影及擴印業8。花園業(包括公園,動植物園和自然保護區); 9。廣告業。
⑺ 文化創意產業都包括什麼
文化創意產業主要包括廣播影視、動漫、音像、傳媒、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工藝與設計、雕塑、環境藝術、廣告裝潢、服裝設計、軟體和計算機服務等方面的創意群體。
中國近幾年在文化藝術市場蓬勃、公共展演場地加大建設(如國家大劇院、798藝術區)等,除在既有製造業的優勢下尋找出路外,也開始重視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7)什麼是產業文化產業擴展閱讀:
發展層次:
我國的文化產業其實也分成幾個不同層次,鑒於這些層次在產值、經濟總量、發展步伐方面不一樣,我們把它分成三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以旅遊為龍頭的文化產業發展方式,這是較為初級或低級的發展方式。這種方式簡單、門檻低、入門方便,依託於本地資源,容易掌控,所需的初步資金不多。在整體的管理和操作形式上也處於較低層面,所以中國各地,尤其是西部、中部城市,總是先採取旅遊,或者叫人文旅遊的方式來發展文化產業。
第二個層次,目前我國在各地佔據主導地位的文化產業發展模式,就是國有的廣電集團、電影集團、廣播電視集團、新聞出版集團、演出集團等等,在國家層面上有中演集團、中國電影公司、中國廣電集團等等,還有其他的電視台、廣播電台等等
第三個層次,在東部一些地區,包括西部和中部的省份,已經開始意識到文化產業發展的高端形態是創意產業。創意產業的最大特點是以高科技為支撐,以全球化為背景。它們要上市就是去納斯達克、紐交所、倫敦交易所上市,是有全球背景的。
⑻ 文化產業有哪些分類和概述,什麼是文化產業
文化產業基本上可以劃分為三類:
一是生產與銷售以相對獨立的物態形式呈現的文化產品的行業(如生產與銷售圖書、報刊、影視、音像製品等行業)。
二是以勞務形式出現的文化服務行業(如戲劇舞蹈的演出、體育、娛樂、策劃、經紀業等)。
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業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業(如裝潢、裝飾、形象設計、文化旅遊等)。
⑼ 文化產業指的是什麼
我畢業於文化產業管理專業,談談我的看法吧。
首先什麼是文化產業: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如下: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准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這一定義只包括可以由工業化生產並符合四個特徵(即系列化、標准化、生產過程分工精細化和消費的大眾化)的產品(如書籍報刊等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有聲製品、視聽製品等)及其相關服務,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藝術的生產與服務。
事實上,世界各國對文化產業並沒有一個統一的說法。美國沒有文化產業的提法,他們一般只說版權產業,主要是從文化產品具有知識產權的角度進行界定的。日本政府則認為,凡是與文化相關聯的產業都屬於文化產業。除傳統的演出、展覽、新聞出版外,還包括休閑娛樂、廣播影視、體育、旅遊等,他們稱之為內容產業,更強調內容的精神屬性。
2003年9月,中國文化部制定下發的《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界定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文化產業是與文化事業相對應的概念,兩者都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產業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必然產物,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和現代生產方式的不斷進步而發展起來的新興產業。」2004年,國家統計局對「文化及相關產業」的界定是: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所以,我國對文化產業的界定是文化娛樂的集合,區別與國傢具有意識形態性的文化事業。
2004年,國家統計局在與中宣部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從國家有關政策方針和課題組的研究宗旨出發,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將文化及相關產業概念界定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
根據這一概念,文化產業的范圍為:
1、 為社會公眾提供的實物形態文化產品的娛樂產品的活動,如書籍、報紙的出版、製作、發行等。
2、 為社會公眾提供可參與和選擇的文化服務和娛樂服務,如廣播電視服務、電影服務、文藝表演服務等。
3、 提供文化管理和研究等服務,如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圖書館服務、文化社會團體活動等。
4、 提供文化、娛樂產品所必須的設備、材料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如印刷設備、文具等生產經營活動。
5、 提供文化、娛樂服務所必須的設備、用品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如廣播電視設備、電影設備等生產經營活動。
6、 與文化、娛樂相關的其他活動,如工藝美術、設計等活動。
文化產業是否是我國必由之路:
那是肯定的。因為發達國家都在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比如美國的好萊塢(電影產業)、日本的動畫出口(動漫產業)等等。文化產業由於涉足比較廣,很多第三產業都在文化產業的范疇里。可以說,發展文化產業一定會對我國的經濟建設有重大貢獻。
如何走好文化之路:
這個只能從我本人的角度談談看法。
首先,要提高國民素質,提高國民的文化消費。
其次,要讓文化產業有規模成系統的發展。
第三,逐步將文化事業產業化,可以增加資本投入。
另外是體制上的問題了,這個要看國家的政策,基本上文化產業從業者能做的就是學習國外的優秀案例,發展自己的產業。
希望對你有幫助。
⑽ 文化產業,定義是什麼
通俗講:就是以創意為核心,科技為載體,工業化生產標准,滿足人類精神需要的產業,就是文化產業。
具體來說: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它的英語名稱為Culture In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如下: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准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