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理解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互動發展
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互動發展,既要把文化作為一項事業來做,又要將文化事業積極融入文化產業的發展中。
1、文化事業要積極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和追求,鼓勵文化單位多創作反映本土特色的原創文化作品。
2、引導文化單位大膽嘗試、實踐和創新,使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全域化發展。
3、要進一步加強文化隊伍建設,政府要加大對文化事業的財政投入力度,幫助文化單位用事業、感情和待遇留住各種專業文化人才。
B. 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相比,有何異同
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區別在於以下幾點:
首先,生產目的不同。文化事業部門是生產公共產品,以國家需要為轉移。文化產業部門是為市場生產商品,以市場需要為轉移。
其次,資本來源不同。生產文化產品也必須有資本。文化事業的生產資本由國家或社會提供,而生產文化商品的資本來源則因社會制度而異。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下,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生產資本需從不同經濟成分中獲取。廣泛吸收民營經濟進入文化產業經營領域,是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戰略。
第三,機構性質不同。文化事業機構是政府部門的附屬單位,以行政方式管理。文化產業機構是企業單位,以企業法人進行經營活動。
第四,運營機制不同。事業機構是由國家財政提供經費維持其生產與服務活動,以尋求最高社會效益為原則。企業的本質是以少投入、多產出、追求最高經濟效益為原則。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有時是一致的,有時則是矛盾的。在有矛盾的時候,事業機構必須也必然把社會效益放在第一位。企業必然要考慮自己的利潤目標和承受能力。
第五,調控方式不同。對事業單位,國家可以採取行政命令的方式直接調控,要求它生產什麼樣的文化產品,怎樣為大眾提供服務。對企業單位,一般地說,是以間接調控為主。一是法律。國家通過立法程序把生產和經營文化服務商品的基本准則寫進法律,要求企業依法經營,違法必究。二是稅收政策引導。對企業經營國家和社會最需要的商品實行低稅,而加以限制的文化商品則實行高稅。三是價格杠桿。工資、利率、商品與服務的價格等等,都可以對企業按社會效益的原則進行引導。
C. 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是什麼關系
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的關系(區別和聯系):
一、在主體及行業劃分上,文化產業的主體更多的是企業或者法人,它更多的傾向於將文化資源的文化價值轉化為商業價值;而文化事業的主體更多的是政府部門,它們在行業劃分上更偏向於公益性、無償性、非營利性的服務,走的是非產業化道路。
二、從目標取向上來看,文化產業更多的是通過企業或市場個體的投資來追求經濟效益的最大化;文化事業則側重於國民的教育感化和公益性文化服務。
三、在資金來源上,文化產業多是從社會募集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文化事業單位的資金來源多依靠政府財政撥款。
四、在運作方式上,文化產業偏向於市場化運作、公司化管理,由市場來優化配置資源;文化事業則偏向於行政化運作、政府規劃管理。
五、組織形式上:文化產業組織形式比較靈活,多以企業組織形式為主,以國有、集體及私營等經濟實體為單位;文化事業則多為事業部門或單位團體組織形式。
它們的聯系:它們作為文化兩種不同的存在方式,是中國文化建設過程中既相互交叉滲透,又相互獨立的不同形態。
僅供參考~
D. 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的區別
文化抄部文化產業司司長王永章在此間舉行的2003中國卡通產業論壇上說,不同國家對文化產業的界定不一樣,國內有些媒體對國際間的文化產業數字進行簡單對比是不科學的。
王永章說,文化產業是指從事文化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文化產業是和文化事業相對應的概念,都是社會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產業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必然要求,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和現代生產方式的不斷進步而發展起來的新興產業。這是今年9月文化部對文化產業的最新界定。文化產業分為影視業、音像業、文化娛樂業、文化旅遊業、網路文化業、圖書報刊業、文物和藝術品業、藝術培訓業等9大門類。
而實際上文化產業的范圍遠遠不止以上門類,眼下媒體經常發布我國跟國外文化產業的數字差距,實際上這些數字沒有多大可比性。比如,日本文化產業產值近100萬億日元,占日本國內GDP的18.3%,僅次於製造業居第二位。但日本的文化產業包括體育、旅遊,范圍非常廣泛。韓國、美國、歐洲各國對文化產業的界定都不一樣,所以不同國家間進行簡單的數字對比非常不科學。我國文化產業的范圍最起碼還應該包括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文學藝術、信息產業的一部分。
E. 試述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區別與聯系
文化產業的定義:
2003年9月,中國文化部制定下發的《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界定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文化產業是與文化事業相對應的概念,兩者都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產業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必然產物,是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和現代生產方式的不斷進步而發展起來的新興產業。」
2004年,國家統計局對「文化及相關產業」的界定是: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所以,中國對文化產業的界定是文化娛樂的集合,區別與國傢具有意識形態性的文化事業。
文化事業定義:
文化事業是我國特有術語,是我國政治經濟體制當中存在的文化事業單位的集合名詞。
文化事業單位,是指在文化領域從事研究創作、精神產品生產和文化公共服務的組織
區別:文化事業的本質在於非營利性,與考慮營利性活動的文化產業相對應。在這個意義上來說,非國有性質的公益性文化服務組織(如私人博物館),以及其他社會文化服務組織(如社會上各類文化團體)也屬於文化事業的范疇。
F. 如何處理好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關系
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關系包含以下三個方面:
1、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不同
我國文化建設發展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區分了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各自的屬性,使其各歸其位,各負其責。
首先,從性質上講,文化事業具有公益性、公共性,而文化產業則具有經營性、市場性。所謂公益性就是說,公共文化需要來提供,提供的這種文化基本上是的,或者是收費很少帶有性質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具有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特點。基本性就像百姓生活中油鹽醬醋茶一樣須臾不可分離的文化需要;均等性,就是不分區域、城鄉、貧富、男女、老幼、戶籍都能夠享受到的服務;便利性,就是文化場所的設置、空間的規劃以群眾最方便為目的。
所謂經營性就是說,主體按照市場的要求,發揮市場配置文化資源的積極作用,向社會提供帶有盈利性質的文化產品。經營性文化產業具有分眾性、市場性、盈利性的特點。分眾性,就是經營性文化產品主要滿足一部分公眾的文化需要;市場性,就是文化主要依靠市場來融資、來發展,生產面向市場的文化產品;盈利性,就是經營性文化產品要有一定的盈利空間,以保證自身的持續發展。
其次,從滿足的對象及內容上看,文化事業是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需求,文化產業是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多樣性文化需求。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益的主要途徑。基本文化需求是不斷變化的,當前,人民群眾基本文化需求與權益就是看電視、聽廣播、讀書看報、進行公共文化鑒賞、參與公共文化活動等內容,在農村還包括每月一場電影。發展文化產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滿足人民多樣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徑,多樣化文化需求就是產業分工、階層分化、文化教育不同、職業差別帶來的文化需要上的多元性。
2、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相互聯系
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之間的區分是相對的,不是截然對立的,兩者之間有緊密的聯系。
首先,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都必須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文化事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這是其性質與任務決定的。同樣,文化產業也必須堅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機統一,始終把社會效益置於優先位置。在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這一原則上,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是一致的,擔負著共同的責任。
其次,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都應當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文化事業應當在馬克思主義大眾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群眾化、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生活化、社會主義榮辱觀全民化等方面多做工作,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之中。文化產業應當以充沛的激情、生動的筆觸、優美的旋律、感人的形象,創作生產出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人民喜聞樂見的優秀文藝作品,不斷唱響主旋律。
第三,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是可以相互促進的。文化事業的繁榮發展會為文化產業的發展培育出良好的文化土壤、消費人群,通過不斷參與文化活動,廣大群眾就會感受到物質生活以外的精神愉悅,會自覺地去消費更多的文化產品;健康的文化產業也會帶動文化事業的蓬勃發展,很多文化產業方面的產品不斷成為文化事業的內容,其宣傳的價值觀會轉變成為文化事業的價值追求。
3、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協調發展
樹立文化科學發展的意識,在推動文化事業全面繁榮的同時,不斷推動文化產業發展。要把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發展放在同樣的地位來看待,把覆蓋全社會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與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放到一起,整體規劃、協同發展。要統籌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發展,要統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與產業服務體系的建設,要統籌基本文化需求與多樣化文化需求的滿足,要統籌公益性與市場性的要求,努力做到相互促進。
推進文化體制改革,構建起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共同發展的機制。在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過程中,可以更多地採用市場機制的方式,採取采購、項目補貼、定向資助、貸款貼息、稅收減免等政策措施鼓勵各類文化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這樣一來,就會使越來越多的文化在獲得收入的同時推動了文化事業的發展。
建立面向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共同的文化產品的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堅持把遵循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人民群眾滿意作為評價作品的最高標准,把群眾評價、專家評價和市場檢驗統一起來,形成科學的評價標准。建立以文化事業發展培育消費能力的機制,帶動文化產業發展。增加文化消費總量,提高文化消費水平,是文化產業發展的內生動力。除了要創新商業模式,拓展大眾文化消費市場,開發特色文化消費,擴大文化服務消費,提供個性化、分眾化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培育新的文化消費增長點,還應當發揮文化事業發展的資源優勢,實施諸如普及高雅藝術工程,通過補貼或單位贊助,低價向群眾售票,培育群眾的消費意識和習慣。
G. 文化產業管理與文化事業管理的區別
區別有來5點
1.生產目的不同。文化自事業部門是生產公共產品,以國家需要為轉移的。文化產業部門則是為市場生產商品,以市場為轉移的。
2.機構性質不同,文化事業機構是政府部門的附屬單位,以行政方式管理。文化產業機構是以企業為單位,以企業法人進行經營活動。
3.資本來源不同。生產文化產品也必須有資本。文化事業的生產資本由國家或社會提供。而生產文化商品的資本來源則因社會制度而異。
4.運營機制不同。事業機構是由國家財政提供經費維持其生產與活動。以尋求最高社會效益為原則的。企業的本質是以少投入
多產出
追求最高經濟效益為原則。
5.調控方式不同。對事業單位,國家可以採取行政命令的方式直接調控,要求他生產什麼樣的產品,怎樣為大眾提供服務。對產業單位,一般的說,是一間接調控為主。一是法律
二是稅收
三是價格杠桿。
總的來說
二者並無具體的好壞之分
只看你自己喜歡什麼樣的工作方式
或者說你適合於哪個。
H. 什麼是文化產業,什麼是文化事業,怎麼區分
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都以文化為載體,區別在產業是把文化做成商品,如電影電視,圖書等等,側重商業經濟性。事業是以促進人的生活,促進社會發展為根本目的的。不一定有商業性。比如政府的公共圖書館,對文藝創造的支持資助等等。但二者不是截然分開的。文化事業必須藉助文化產業才能實現,文化產業只有服務與文化事業才有出路。
僅供參考。
I. 文化產業、文化事業、文化力量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十六大報告第一次把「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作為兩個概念提出來,這在文化建設的理論認識上是一個重大的突破。文化首先是一種事業,是一種公益性、非盈利性、主要由政府部門提供、面向廣大百姓、豐富人們日常生活內容的公共產品;同是,文化又是一種產業,或者說具有產業屬性,在外部環境條件具備時會發展成為一種產業,對於參與其中的市場主體——企業來說,能夠在自身投入產出的核算和循環中變化發展。我國計劃經濟時期,文化與政治意識形態密切相關,基本上被作為一種行政事業來認識和對待。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文化的產業特徵逐步明顯,開始得到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關注。2004年我國首次公布《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將文化產業定義為:為社會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這些有關活動的集合,並將文化產業界定為核心層、外圍層、相關服務層三個層次,以及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網路、文化用品等十幾個行業。總起來看,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是相互關聯的兩個范疇,都以文化為內容,但性質、目標、方式、策略都各不相同。文化事業是指以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吸收和同化優秀域外文化,豐富和提高人們的審美水平、思想覺悟、道德素養和才智能力,純化和優化社會風氣、生產秩序、行為規范與價值取向,並能給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提供精神動力與智力支持為目的的文化建設;而文化產業則主要是指按照經濟法則和價值規律,採取規模化生產和市場化運作的方式,以賺取利潤和發展經濟為目的的文化生產與文化消費活動。這些要素決定了文化事業的公益性質和精神特徵、文化產業的經濟性質與物質特徵。發展文化事業,主要是一種社會公益性的投入,追求精神效益和社會效益;發展文化產業,則主要是一種旨在贏利的經濟活動,追求價值與利潤。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分化是文化建設發展的必然趨勢和結果,而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密切配合、共同存在和發展,也是兩者之間關系的基本特徵。因為,第一,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不能截然分開,在許多情況下互相交叉與滲透;第二,文化的精神內容與物質內容互為載體,其物質內容只有具有了精神內容時才有價值,而其精神內容則又只有借重於物質內容才能得以存續和傳播;第三,經濟價值永遠都只能是文化價值的一個組成部分,不論任何內容與形式的文化,都應當和必須具有升華人的思想、凈化人的靈魂、提高人的覺悟、豐富人的智慧的性質和功能,而文化事業的這一主要目的,需要文化產業予以積極的協助與配合。另一方面,任何文化產品與文化服務都只有在具有了思想光彩與智慧內涵之後,才會獲得受眾的青睞,產生經濟效益。因此,發展文化產業的前提條件是它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必須符合先進文化的要求。文化產業在本質上要與文化事業相協調,在追求經濟效益的過程中兼顧社會效益。文化的力量:文化提升魅力,文化產生凝聚力。新時代人深深地意識到文化是一筆寶貴的財富,在日常的經營中利用文化這雙無形的大手,緊緊地抓住市場發展機遇,走出一條文化興企之路。首屆國珍松竹文化節在全國陸續開展,形式多樣,各國珍專營店因條件而異,因人而異,開展書畫作品、旅遊分享、文藝匯演、知識競賽、國珍杯太極拳大賽、攝影、才藝展示等等活動如火如荼的進行,數以萬計的消費者參與其中,大批文化認同者紛紛加入其中,為市場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動力。 文化已成為新時代人的自覺,市場發展就有了巨大的慣性。
J. 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區別
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文化事業是我國政治經濟體制當中存在的文化事業單位的集合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