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化產業的范圍包括哪些
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作為目標,是指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築設計。
根據以上定義,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的范圍包括:
1、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
2、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必需的輔助生產活動;
3、作為文化產品實物載體或製作(使用、傳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4、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需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2. 互動媒體專業屬於傳媒類范疇還是文化創意產業的范疇
互動媒體專業,按照專業技術分類屬於傳媒類范疇;按照大的產業分類,它還同時屬於文化創意產業的范疇。
3. 文化創意產業統計范疇包含哪些大類
(一)明確文化產業的基本內涵。
從廣義上講,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一切物質產品和文化產品的總和;從狹義上講,它是指語言、文學、藝術以及一切意識形態在內的精神產品。為滿足政府規劃文化產業發展藍圖,制定文化產業發展政策的迫切需要,必須建立科學的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以統一文化產業的界定范圍、統計口徑,規范數據來源渠道,提高文化及相關產業統計信息收集和分析的科學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正確反映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狀況,為國家文化產業發展決策提供依據。
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應包括行業構成、指標體系、數據來源和指標解釋等內容,其中指標體系應由核算指標、分析指標和基礎指標構成。
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將文化產業概念定義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各項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的活動集合。根據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活動的屬性特點,劃分為公益性文化活動和經營性文化活動兩大類。
根據上述概論,文化及相關產業的范圍包括提供文化產品(如圖書、音像製品等)、文化傳播服務(如廣播電視、文藝表演、博物館等)、創意文化和文化休閑娛樂(如旅遊景區服務、室內娛樂活動、休閑健身娛樂活動等)的活動,它構成文化產業的主體;同時,還包括與文化產品、文化傳播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活動有直接關聯的用品、設備的生產和銷售活動,以及相關文化產品(如工藝品等)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它們是文化產業的有益補充。
(二)設計統一規范的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
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的設計,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多層次的系統。這個系統應該是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之集合。主要包括:文化產品製作和銷售活動;文化傳播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文化用品生產和銷售活動;文化設備生產和銷售活動;相關文化產品製作和銷售活動。
其分類與界定的標准為:一是按照文化活動的重要性,分為文化服務和相關文化服務兩大部分;二是照按層次的級別,分為文化產業核心層、文化產業外圍層和相關文化產業層;三是根據部門管理需要和文化活動的特點分為9個大類;四是具體細分80個小類。
文化服務。主要有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網路文化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
相關文化服務。主要有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銷售。
(三)確立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則。
文化產業統計的建立,無論是指標體系設計還是統計數據的收集,以及信息的發布與利用等,要體現出這樣的基本原則:
科學規范原則。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的設計,既要符合科學化、規范化的要求,又要科學合理,系統完善,標准規范,便於操作。
與時俱進原則。文化事業的發展與進步,既要注重歷史的傳承,更要把握時代發展的最新動態,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由於新技術、新科技日新月異,當今世界科技文化的發展突飛猛進,因此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的設計,也必須本著與時俱進的原則。
統一設計原則。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的設計,必須要有大文化觀念,有系統工程思想。因為文化產業涉及各個地區、諸多部門和行業,而且這些部門和行業的統計業務關聯度很高。因此,對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要統一設計,互相兼容,避免重復矛盾。
分工協作原則。文化產業是由政府的諸多相關部門共同管理的,包括宣傳部門、統計部門、文化部門、廣電部門、體育部門、信息部門、旅遊部門等。因此,文化產業統計必須堅持分工協作原則,業務上由統計部門統一協調,各相關部門各司其責,互相配合,分工協作。
信息共享原則。統計數據收集完成後,不能束之高閣,要為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服務。應建立一套規章制度,規定各相關部門將統計數據按時報送統計部門,集中統一管理,建立文化產業統計信息資料庫。為社會公眾提供綜合信息服務,做好資源整合,實現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發揮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四)建立文化產業統計應著力解決的幾個問題。
1.以增加值為核心,重點反映文化產業的經營規模、經濟效益。增加值是國內生產總值(GDP)的同度量指標,將增加值作為文化產業統計核心指標,有助於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接軌,以反映文化產業總體規模、發展水平以及對整個國民經濟的貢獻力;也有助於文化產業與其他產業進行同度量的對比分析。
2.指標體系的設置要適應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需要與可能。建立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要突出科學性、實用性和目的性。要根據中國的國情,充分考慮目前文化產業的特殊性––公益性和事業性與一般產業存在較大差異的現實,所建立的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要有利於我國文化事業的發展,促進文化產業單位走向國際市場,參與世界競爭,加快文化產業化進程。
3.緊密結合現行統計、業務和財務制度,有利於統計數據的收集和調查實施。文化產業統計指標要力求科學、簡約、規范,具有可操作性,盡量利用現行的統計、業務和財務資料。
4.非生產經營所得的收入不能計入增加值。GDP核算的生產經營原則規定,國內生產總值必須是常住單位的生產經營成果,凡是非生產經營所得的收入不能計入國內生產總值。因此,一些與經營和業務無關的收入均不包括在內,如外單位轉來的利潤、銀行貸款、下級單位上交收入等,這些收入實際上是其他單位的利潤和收益,已計入其他單位的增加值,否則就重復了。
5.文化主管部門辦的獨立核算的非文化產業單位,不能納入文化產業增加值核算范圍。因為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把基本單位或機構單位作為基本核算單位。由於經濟的發展,跨行業經營的現象非常普遍,許多機構單位、機構部門從事多種經營活動,這些機構單位和機構部門就必須劃分若干個不同產業的基層單位。因此,各文化主管部門開展多種經營活動,開辦的獨立核算的非文化產業單位應該按其各自經濟活動的特點,歸入相應的行業核算增加值,不能納入文化產業增加值核算范圍。
6.正確處理政府綜合統計部門與有關文化主管部門的關系。多年來,政府綜合統計部門與有關文化主管部門在文化統計工作中,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為文化事業的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但是,仍存在一些不盡人意的問題,比如,部門間信息不能共享,互求信息仍存在一些障礙,彼此溝通渠道不夠順暢等。因此,應該從法規制度上明確各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切實解決各方面的彼此關切
(五)創意產業的崛起,要求為傳統文化產業的發展提供廣闊的思維空間。
我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傳統文化資源和文化元素豐富多彩,為中華民族繁衍和發展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隨著新技術革命的興起,創意產業的催生,為傳統製造業發展與改造提供新的支持系統和持續發展因素的同時,也帶動了中國文化的發展與創造,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新的思維空間。創意產業的崛起與發展,在改變傳統製造業和傳統經濟的同時,也在改變著人們對歷史文化遺產的重新認識。歷史文化價值觀的更新,將對文化產業發展和人們關於發展文化產業的思維方式提供巨大的推動力。各種經濟形態將在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過程中產生新的生產力形態。
(六)統計工作要適應文化產業新業態變化
有專家提醒,在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的修訂中,需特別關注「科技對文化產業的影響怎樣體現」「文化創意的概念和范疇到底是什麼」「統計指標如何兼顧公平和地方特色」等問題。比如動漫遊戲,有的動漫遊戲企業屬於文化系統,有的動漫遊戲企業則屬於其他行業,如盛大游戲的計算機代碼就屬於高科技企業。文化旅遊也面臨同樣的尷尬。哪些屬於文化系統?哪些屬於旅遊系統?手機電視、手機音樂、手機出版、手機動漫等,圍繞手機的娛樂文化形態豐富多彩,且產值巨大。那麼由流行音樂本身及其派生出的產業鏈和新業態也應當界入文化產業統計范疇中。
「不能讓產業適應統計,只能讓統計去適應新的產業變化。」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不僅僅是一個統計工具,某種意義上也反映了文化產業政策,它帶有很強的導向性。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的完善要在保持穩定的前提上重點關注文化產業新發展、新變化和新形勢,特別是文化產業發展新業態。
個別企業出於避稅考慮,上報數據可能低於實際情況。還有個別企業為爭取政府政策和資金的扶持,上報數據可能誇大。由於對文化產業分類和界定的誤解導致數據誤差的情況也會時有發生。另外,在政績考核的壓力下,一些似是而非的東西被裝到文化產業的框框里,導致數量與質量失衡、規模與效益失衡。這就需要建立對統計數據審核與糾正的專門機制。
(七)面對發達國家文化產業捷足先登的嚴峻態勢,要求我國的文化產業必須迎頭趕上。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進一步加速,文化與政治經濟相互交融,像文化這種軟實力在綜合國力競爭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近年來,歐、美、日、韓等國家和地區的文化產業得到了長足發展,他們的文化產品大舉挺進中國市場,尤其是韓國的影視作品更是捷足先登,嚴重地沖擊著我們的視覺器官,對我們的民族文化產生了很大影響。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急起直追,迎頭趕上,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構築中華民族的精神家園,鑄造自己的民族文化的堅強盾牌。
4. 藝術類包括哪些專業
藝術類高考大致分為幾類:
一、服裝表演、模特專業
二、美術專業
三、表演專業
四、音樂專業
五、播音主持、編導專業
1.服裝表演、模特專業
設計師根據自己對自然,生活的感悟從而設計出各種各樣的款式的服裝,選擇適合的布料和款式進行裁減和定做,讓模特在T形台伴隨音樂有節奏的進行表演,從而展示其創造的主題和設計師所傳達的理念。
模特,最早源於英語「Model」的音譯,主要是指擔任展示時尚產品、輔助宣傳媒體廣告、服務大眾審美需求、表現攝影藝術理念等等相關工作的職業人士。
2.美術專業
美術專業為美術史論、美術教育領域培養教學和科研,美術評論和編輯、藝術管理和博物館等方面的高級專門人才,學生畢業後能從事美術教育、美術研究、文博藝術管理、新聞出版等方面的工作。
3.表演專業
表演專業屬於一級藝術學科,表演專業旨在培養具有一定的基本理論素養,並具備和掌握表演藝術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技巧,能夠在戲劇、戲曲、電影、電視和舞蹈等表演中獨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創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該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戲劇、戲曲、影視、舞蹈、音樂等方面表演藝術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接受有關理論、發展歷史、研究現狀等系統教育和從事專業工作所需業務能力的基本訓練。
4.音樂專業
音樂可以分為聲樂和器樂兩大類型,又可以粗略的分為古典音樂、民間音樂、原生態音樂、現代音樂(包括流行音樂)等。
在藝術類型中,音樂具有抽象性,音樂從歷史發展上可分為東方音樂和西方音樂。東方以中國漢族音樂為首的中國古代理論基礎是五聲音階,即宮、商、角、徵、羽,西方是以七聲音階為主。
音樂讓人賞心悅目,並為大家帶來聽覺的享受。音樂能提高人的審美能力,凈化人們的心靈,樹立崇高的理想。我們通過音樂來抒發我們的情感,使我們的很多情緒得到釋放。
5.播音主持、編導專業
播音專業目標是培養具備廣播電視新聞傳播、語言文學等能力,能擔任廣播電視播音與節目主持工作的復合型應用語言學高級專門人才。
廣播電視編導是為適應廣播電視媒體的發展而設立的一個比較新的專業。編導涵蓋的范圍很廣,既不同於普通紙媒體的編輯,又不同於電影電視劇的導演工作。
5. 文化產業是屬於經濟學范疇嗎
文化作為其人文價值,是需要傳承來實現的。
文化若成為消費品,例如:電影、游戲等,就屬於經濟學范疇。
6. 文化產業概念在我國成為正式的概念,范疇有幾年左右的時間
定義:文化產業是在全球化的消費社會背景中發展起來的一門新興產業 , 是全球化的消費社會背景中發展起來的一門新興產業。被公認為 「21 世紀全球經濟一體化時代的 「 朝陽產業 」 或 「 黃金產業」。
上世紀90年代初,美國前總統柯林頓提出了文化產業(Culture Instry)的概念。
幾年後,英國首相布萊爾又提出Creative Instry的新概念。直譯為創造型產業,新加坡開始譯成創意產業,甚為確切。
英國的創意產業特別工作組給「創意產業」(Creative Instry)做出了如下定義:
「創意產業」就是源於個人創意、技巧和才華,通過知識產權的開發和運用,而形成具有創造財富和就業潛力的行業。
按照英國和專家的意見,「創意經濟」的范疇包括13個行業,即:廣告、建築、藝術和文物交易、工藝品、設計、時裝設計、電影、互動休閑、音樂、表演藝術、出版、、電視廣播等等。
文化產業更為廣泛;文化創意產業又高於傳統文化產業。通俗講:就是以創意為核心,科技為載體,工業化生產標准,滿足人類精神需要的產業,就是文化產業。
特點:文化產業正在以全新的方式改變著中國文化建設與文化發展的形態,影響著中國社會的發展和國家戰略的創新與實現,在創造性的改革計劃經濟爺件下形成的文化形態和文化結構的同時.正在創造性的建構中國的新文化、新經濟和新政治格局。創造性的構建中國文化的新體制;構建和諧社會的偉大目標,將成為校正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戰略走向的指南;文化產業在為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同時,也將面臨自身增長方式的戰略性轉移。以版權產業為核心的文化產業創新體系建設,將成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主流和文化產業綜合競爭力強弱的戰略性標志;能否把文化產業的積極成果轉化成可供公共文化消費的公共文化產品和公共文化服務,經濟效益轉化成社會效益,為社會公平和公民精神健康提供價值體系和價值觀支持,將成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戰略新的價值取向和衡量標准。
7. 文化產業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
1.文化產業的概念
關於文化產業,截至目前世界各國並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概念。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定義,只包括可以由工業化生產並符合四個特徵(即系列化、標准化、生產過程分工精細化和消費的大眾化)的產品(如書籍報刊等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有聲製品、視聽製品等)及其相關服務,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藝術的生產與服務。日本政府則規定,凡是與文化相關聯的產業都屬於文化產業,包括傳統的演出業、展覽業、新聞出版業,以及他們稱之為內容產業的休閑娛樂業、廣播影視業、體育業、旅遊業等。美國則根本沒有文化產業的提法,他們一般只說版權產業,主要是從文化產品具有知識產權的角度進行界定的。
2003年9月,我國文化部制定下發《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定義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
2004年,國家統計局在與中宣部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將文化及相關產業的概念表述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產業分類仍分為提供文化服務的活動和從事文化產品生產銷售的活動兩個大類。
2.文化產業的范疇及分類
國家統計局在《文化及相關產業分畢春類》編制說明中特別指出,為反映黨中央關於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可將文化產業分為文化產業核心層、文化產業外圍層和相關文化產業層三個握正層次。
文化產業核心層: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
文化產業外圍層:網路文化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
相關文化產業層: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顯然,上述分類方法並不是從文化產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而是按照「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從文化事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的。
基於產業鏈構建原理,我們可將文化產業分為內容產業(上游產業,即內容的創意、設計與製作)、通道產業(中游產業,即文化傳播與銷售服務)、製造產業(下游產業,即文化產品及設備的生產製造)三大類。這一分類方法基本體現了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律和價值取向,即內容產業(上游產業)附加值最高、競爭力最強,而製造產業(下游產業)附加值段數悔最低、競爭力最弱。
8. 旅遊或者休閑旅遊業在一些地區為什麼被納入文化創意產業范圍內
1、我覺得完全沒有問題抄。
2、文化創意產業是指依靠創意人的智慧、技能和天賦,藉助於高科技對文化資源進行創造與提升,通過知識產權的開發和運用,產生出高附加值產品,具有創造財富和就業潛力的產業
3、旅遊經濟,它立足的是本地的自然景觀資源和人文資源,都可以納入文化資源的范疇,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旅遊經濟顯然是文化創業產業的一部分。
9. 經濟學專業都需要掌握哪些知識和技能
看題主最後一句問到了學經濟學對我的生活有什麼影響,我覺得這個問題挺有意思的,現在學了經濟學兩年吧,講一講我的觀點。
經濟學在本科階段的課程,基本上都是一些經濟方面的理論基礎,比如西方經濟學的宏觀和微觀部分,馬克思的政治經濟學等等。有同學看到我的志願以後跟我說,經濟學不好,學的東西太寬泛了,這種學科一般在就業的時候都不吃香。
但是我在學習以後覺得這句話是錯的,雖然經濟學本科確實學得很廣泛,但是研究生就開始可以選擇自己感興趣的方向研究,並且比起那些從大一就開始專攻某個方向的學科,學得多就意味著以後就業時其實可以提供更多的方向(雖然說你不一定擅長,但最起碼學過)。也會教一些比較實用的課程,比如初級會計學、博弈論、統計學等等。
你能把這些功課都學好,找工作的時候是有加分的,在工作過程中,也會獲得知識的必要的幫助。對你提高工作能力,獲得升職和加薪都是有益的。
希望我的答案能給你幫助。
10. 公司企業文化怎麼寫
公司企業文化一般以:願景、理念、准則為內容。
1、願景:和諧共生,發展創新。
願景是組織在未來所能達到的一種狀態的藍圖,闡述的是企業存在的最終目的。回答的是「去哪裡」的問題。
2、理念:追求卓越,成就未來。
使命指的是在這樣一種最終目的下,組織將以何種形態或身份來實現目標。回答的是「我們為什麼去」的問題。
3、准則:誠實守信,敬業奉獻。
價值觀指的是基於組織的共同願景、宗旨和使命等,對所預期的未來狀況所持的標准觀念。回答的是「怎麼去」的問題。
(10)文化產業范疇擴展閱讀
寫作注意事項:
企業文化對品牌而言目的是為增強品牌內涵、核心價值的定位、提升品牌形象而構建,體現品牌自身個性特徵,廣泛傳播得到消費者認可。
卓越理念對品牌而言,僅僅停留於書面是沒有任何意義的,樹立品牌的一大誤區就是認為在確定品牌理念之後工作就告一段落或者結束了。需要牢記的是這才是開始。
價值觀不是貼在牆上的話語,有贊有條價值觀叫做「說人話」,白鴉老師當時帶我們參觀的時候,有解釋這條價值觀的由來。說以前有個DM(傳單)效果非常差,後來復盤,發現是沒有站在用戶的角度,設計的太花哨(高端),反而讓用戶覺得是賣手機的,與想達成的目標嚴重背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