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簡述中央關於加快發展文化產業的原則和要求
堅持以人為本,通過文化產業的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文化權益;堅持以發展為主題,把發展文化產業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繁榮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途徑,壯大產業規模,提高產業質量,提升產業效益;堅持以改革創新為動力,為文化產業發展創造良好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創新文化生產、傳播、流通、消費方式,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堅持社會效益優先,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
⑵ 對於發展我國文化產業,你有何好的建議
一、適應宏觀經濟形勢發展的要求,發揮文化產業對於轉變增長方式,調整經濟結構,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和諧社會發展的戰略樞紐作用「十五」期間,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受到宏觀經濟形勢的影響,發展速度並沒有提高,這種情況在「十一五」期間有望扭轉。根據國家統計局最新預測,我國經濟發展速度可能大大提前,2015年提前實現小康,到2020年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準。我國人均消費到2020年將可能實現年均10.8%的增長,新的消費高峰就要來臨,文化消費將真正成為拉動消費結構升級的主力軍。這兩年來已經出現了以住房和汽車消費為代表的消費升級,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已由投資拉動轉變為消費拉動,下一輪消費升級的帶動性項目將是教育、醫療、旅遊、電信、信息和家庭娛樂商品等。此外,「十一五」期間,國家將加強對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制約居民消費支出的因素將進一步得到解除,消費升級的速度將會更快。宏觀經濟形勢的發展動向充分說明,以文化產業的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提高的精神文化消費需求,對於促進增長方式的轉變、調整經濟結構、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和諧社會發展,將起到越來越重要的樞紐性作用。我們應該加快改革步伐,以體制創新、機制創新、政策創新的重大舉措盡早地啟動新一輪文化產業發展的高增長周期。建議抓住這一歷史機遇,制訂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中長期發展戰略,為未來五到十年的發展描繪出藍圖。二、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形成新的產業格局和市場格局2006年是文化體制改革在全國推開的第一年,體制改革的效應將開始全面釋放,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新的動力。2003年以來,試點地區積極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黨委領導、政府管理、行業自律、企事業單位依法運營」的文化體制改革目標模式已經基本清晰。可以預見,存量領域國有文化資產之間兼並、重組、整合的速度將加快,迅速產生一批跨行業、跨媒體、具有品牌競爭力和戰略投資力的產業集團,大大提高我國文化市場的集中度,使「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浮出水面。新型的文化產業格局將有利於政府對文化產業實施基於市場的內容監管,推動「民族文化為主體、吸收外來有益文化的文化市場格局」的形成。我國文化管理體制將融入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統一框架,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將全面融入國民經濟的統一市場。文化體制改革是解放文化生產力,推動我國經濟、社會、政治、文化和諧發展,走向現代國家的一場革命。建議吸取經濟體制改革和文化體制改革試點的成功經驗,組成多部門參與的文化體制改革指導機構,開展全面調研,制定文化體制改革的總體方案,積極穩妥地加以推進。三、統一和規范市場,推動文化產業全面發展經過「十五」期間文化產業的發展,目前文化產品和服務比較豐富,人民群眾自主消費文化產品的權利基本得到落實,但是自主生產文化產品的權利還沒有得到充分落實。具體表現為:產品市場已經形成,要素市場還沒有統一(投融資體制改革還在破題階段);不同所有制之間,增量領域和存量領域之間還存在壁壘。隨著「十一五」規劃對於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的明確,國有文化資產監管體系正在積極推進,國有文化企業中現代企業制度正在逐漸建立,股份化過程將逐步實現,投融資市場將形成,統一規范的文化產業要素市場將真正建立起來。國有和民營文化資本在統一市場體系中並軌是不可避免的趨勢,這有利於我國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可能成為下一階段的重要特點。在國有文化機構不能迅速松綁的情況下,民間資本挾技術與資金雙重優勢異軍突起是不可避免的。從經濟體制改革的經驗看,「增量改革」在體制轉型的特定階段必不可免。就目前而言,開放市場、鼓勵非公經濟發展已經成為在文化領域建立「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產業格局的重點,具有明顯的促進改革的積極作用。活躍民間投資將提高體制內閑置資源要素的價值,並提高延遲改革的「機會成本」,使得國有文化單位改革產生「內生動力」,並使加快改革以「盤活存量資源」更為容易。「十五」以來我們一直實行以文化產業發展推動文化市場開放的戰略,「十一五」期間應該轉變為以全面開放和構建文化市場推動產業發展的新階段。四、關注技術進步,在文化產業結構重組中實現體制和機制創新2006年文化產業的結構變化將可能由技術和資本唱主角。由於技術進步,寬頻和移動通訊技術的歷史性結合已經實現,廣電和電信統一的技術平台和商業平台正在出現,商業模式趨於成熟,資本市場再度活躍,新興文化產業將出現爆發式增長局面,打破廣電和電信分業經營的格局,推動文化產業的產業結構和鏈條發生歷史性的重組,對文化體制改革產生巨大壓力。在這個意義上說,十六屆五中全會在「十一五」規劃建議中提出的「加強寬頻通信網、數字電視網和下一代互聯網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三網融合』」的建議具有重大意義。新興文化產業領域歷史包袱較少,將成為新型的傳媒監管體制的試驗場所,從而與體制內文化體制改革遙相呼應。我們應該抓住文化體制改革全面展開的歷史性契機,最大限度地放開市場准入,統一體制性環境和政策性環境,將發展壓力轉化為發展動力。建議有關部門抓住數字電視、網路電視、以及下一代互聯網的發展的歷史機遇,革除束縛國有文化資本發展壯大的體制性障礙,主導終端消費市場的整合,抓住這一契機,走向新的發展階段。五、加強區域協調,尋求產業發展新機遇為了適應新的發展形勢,國家將區域協調發展列為「十一五」規劃的重點。2005年以來,各地都在積極制訂「十一五」文化產業發展規劃,發展文化產業已經成為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因素。我國的經濟、社會現代化呈現一種從東到西、從城市到農村逐步展開的分梯度非均衡發展態勢。處在經濟、文化發展歷史邏輯的不同階段上的各個地區,應該在差別競爭的基礎上,加強整合與合作。沿海發達地區,特別是珠三角、長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發展程度較高,已經處在與全球化最前沿領域「接軌」狀態,可以制定「外向型發展戰略」,著眼於盡快成為全球性文化產業競爭的「一極」,並帶動中西部文化產業走向國際市場;如果進一步對近年來兩岸四地文化產業的發展與互動的新態勢在戰略和政策層面予以關注和鼓勵,將有效推動中華文化在東亞以至於全球文化產業競爭中佔領先機。中西部地區發展程度較低,應該在政府主導下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文化市場建設,整理文化資源,找造文化品牌,開發特色文化產業。從全局著眼,我國文化產業東部實力強大而西部資源豐富,因此,產業發展的龍頭在東部,但是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在西部。無論在東部還是中西部,文化產業都將成為下一階段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重心。東部發達地區已經到了積極發展文化產業以替代傳統產業的階段,中西部地區也應該將文化產業發展納入經濟結構調整的整體戰略,作為「新興工業化道路」的一種重要選擇。中西部地區是我國文化資源的富集地區,文化產業符合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特點,如果成功替代傳統產業,將改寫中西部地區現代化的發展邏輯和路徑。六、加強農村文化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發展新局面「十一五」期間將成為我國農村文化建設的轉折時期。2005年11月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的意見》,對加強農村文化建設進行了全面闡述。我們應該認識到,現階段我國廣大農民群眾的文化消費極不平衡,既有所發展又極為不足;廣大農村文化市場的發育極不平衡,既有多層次多方面的文化消費需求不能滿足的問題,又有基本文化權益不能保障的問題。對此,我們既需要加大政府投入,加強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以克服市場失靈,實現和保障農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又需要積極培育市場機制,發展文化產業,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農村文化建設,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從根本上說,就是要改革體制,轉換機制,將文化建設轉移到新的體制基礎上來。
⑶ 中共東莞市委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東莞市認真貫徹落實省部委的加快文化產業發展會議精神,對今年工作進行了認真研究和部署,結合實際提出了目標任務、具體措施和建議。東莞市繼續以SQ產業和製造業為主導,多種產業並行共存的發展模式。其中文化產業是今年發展的重點,以加快相關企業轉型和其他產業的橫向拓展為先機,著重攻克東莞SQ服務行業轉型為文化輸出產業的屏障,製造良好氛圍,鞏固原有服務產業,加速轉型發展SQ文化產業,讓勞動力、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和資金來東莞安家落戶,所以我們要抓住機遇求發展;高舉發展經濟大旗和第服務為民大旗,努力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以早日實現東莞文化輸出大市,解決中國這發面多靠進口、走私、偷拍等的空白,真正實現東莞SQ專業化、產業化大市。
⑷ 求對當前文化事業以及文化產業發展的看法
提綱
1 對於國外來說,文化產業的發展,也就意味著又為國家安全增加了一層強筋的保護層。本國文化產業的崛起,可以抵擋外國文化對本國傳統以及新興文化的侵襲。
2 對國內來說,文化產業的發展,可以直接或間接提高國民素養,增加就業人數,加強國民的文化保護意識和專業技能。
留下郵箱,我把全文發給你。
⑸ 推進文化產業發展
隨著10月18日十七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對於任何行業實現大發展所需要的三個必要條件——政策導向、資本驅動和消費需求,文化產業目前均已基本具備。
與近期二級市場文化傳媒板塊逆勢上漲相應,在一級市場,先知先覺的PE/VC也明確看好文化傳媒產業。在10月20日清科舉行的第二屆高成長企業CEO峰會上,多家創投均表示開始重點關注文化產業的投資機會。同時,多家PE/VC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怎樣更好實現兩者真正的親密接觸實現雙贏,在目前的國情體制下,仍是需要思考和解決的問題。
體制改革醞釀投資大機會
10月18日在京閉幕的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加快發展文化產業、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文化部部長蔡武在京就該文件向媒體進行政策解讀時表示,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總體速度較快,文化產業增加值佔GDP比重穩步提高。2004年至2010年,全國文化產業增加值年平均增長速度超過23%,2010年全國文化產業的增加值突破了1.1萬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為2.78%,一些省市文化產業增加值佔地區生產總值超過5%,已經成為當地的支柱性產業。按照平均增速估算,2016年我國文化產業的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將達到5%,在全國范圍內可以實現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目標。
回看中國三十餘年改革開放的歷史,每一次體制改革總會給資本帶來巨大的機會。紀源資本管理合夥人卓福民認為,VC/PE更應該關注大的投資機會,而大的投資機會往往源自製度改革「紅利」。比如,過去十多年來,房地產的火爆得利於取消福利分房這一制度改革。「體制一動,基本上地動山搖,各種機會隨之出現。」
毫無疑問,十七屆六中全會全面部署文化體制改革、力推文化產業激勵,將促進國內文化大行業的發展;同時,也給VC/PE帶來新的投資風向標和契機。
⑹ 如何推進文化產業發展
主要是看個人,沒有好不好,只有適合不適合。花木蘭去當兵當然好啦,林黛玉內去就杯具了,雖然這兩容個人都很優秀,但不是同一類型,結果也剛好相反。說實在的,對於普通女孩來說,當兵不好。再者,問這個問題前,應該掂量下自己,能當上女兵嗎?平民家庭的女孩是當不上女兵的,當女兵需要有很強的關系背景和金錢。
⑺ 從政治生活角度,提出政府解決文化產業存在的問題的建議
新時期文化產業發展的三個階段
文化產業在我國的興起與發展,主要是新時期以後的事情。回顧改革開放30年的偉大歷史進程,可以看到我國新時期的文化產業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1978-1988年。文化市場出現並逐步得到認可,文化產業在艱難困苦中萌生並緩慢發展;第二階段,1989-1998年,文化產業浮出水面,在艱難前行中得到社會認可。總體上來說,在文化與經濟的關繫上,是「文化搭台、經貿唱戲」,文化只是經濟發展的配角;第三階段,1999-2007年,文化產業取得重大發展。
2000年,在十五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建議》中,第一次在中央正式文件中正式使用了「文化產業」這一概念,要求完善文化產業政策,加強文化市場建設和管理,推動有關文化產業發展,提出了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的任務和要求,標志著我國對於文化產業的承認和對其地位的認可,具有重要的意義。
2001年,發展文化產業被列入國家「十五」規劃,文化產業從此成為我國經濟與社會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2002年,黨的十六大報告用專章論述了文化建設,指出要積極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完善文化政策,支持文化產業發展。
2004年,在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中,提出了中國文化建設和文化產業發展的時代要求。
在2005年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關於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及2006年通過的國家十一五時期發展規劃綱要中,都有發展文化產業的內容。2007年,十七大報告又多次提到要大力發展文化產業,使其為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做出貢獻。
在文化產業發展的這第三個10年當中,文化產業觀念深入人心。文化的產業功能、經濟屬性得到普遍認可,文化不再是經濟發展的樓梯和舞台,而成了經濟發展的主角之一,「文化搭台,文化唱戲」,文化經濟、文化產業本身就是目的。
當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現狀與問題
第一,統一、規范、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尚未建立,制約了文化產業的正常發展。
成熟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包括文化產品市場、文化服務市場、文化要素市場。建立並完善我國的文化市場體系對文化產業的發展具有深遠的意義。文化市場是文化產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健全的文化市場能夠促進各類文化產品和市場要素的自由流動,實現文化資源的優化配置,拓展文化產業的發展空間。
當前我國文化市場的發育還不夠完善,文化產品市場、文化服務市場不夠發達,文化要素市場的發展就更為滯後,例如,資金市場、設施市場、人才勞務市場、中介市場、產權交易市場等急需建設和發展。這種狀況無疑阻礙了文化產品和服務的生產和流通,限制了我國文化市場、文化產業的深入發展。
第二,豐富的文化資源未得到有效利用。
我國有極為豐富的文化資源,歷史文化資源方面,重要歷史人物、重大歷史事件不勝枚舉;民族文化資源方面,56個民族的民族文化資源多姿多彩,極為豐富;現代文化資源方面,在20世紀,中國在政治上經歷了帝制、總統制、共和制,在經濟上發生了從小農經濟、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巨大轉型,在文化上則是各種社會思潮、思想流派異彩紛呈。但是這些豐富的文化資源很少得到有效的開發和利用。流傳久遠的《花木蘭》故事,讓許多人熟視無睹,但在被好萊塢加工成動畫片後,在世界范圍內取得了票房豐收。中華民族五千年來形成的深厚文化積累、多樣文化形態,是怎麼估計也不過分的寶貴文化資源。如何通過發展文化產業等途徑,把我國令人稱羨的文化資源優勢轉變為文化產業優勢,是一個亟待解決的現實課題。
第三,文化產業法規建設滯後。
早在1993年,就有全國人大代表聯名提出議案,建議制定文化市場管理法,以解決當時存在的文化管理跟不上,文化市場立法滯後的問題。但由於部門利益紛爭、職能嚴重交叉等原因,文化市場管理法至今尚未形成。當前,根據以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以及大力發展文化產業的政策,要盡早推出促進文化產業大發展的法律法規,使文化產業在發展在法律層面得到保障。例如,可以出台「文化產業促進法」、「文化產業振興與發展條例」等法律法規。
第四,文化產業發展中存在著體制不順、管理不暢等問題。
只有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高度,從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思路,以及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大部制改革嘗試中,考慮組建統籌管理我國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的機構或部門,集中力量推進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和壯大。既可以考慮對現行的宣傳文化部門設置體制進行有利於文化產業發展的組合,形成一個整合現有各部門與文化產業發展有關的職權和職能的新的綜合性部門。如果組成一個負責文化產業大發展大繁榮的「大部」的條件還有待進一步成熟的話,現階段至少也要建立一種部際聯系會議制度,盡可能有效整合各部門的力量來推動文化產業的發展。
⑻ 對文化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其他意見和建議怎麼寫
一、高度重視小微文化企業發展
(一)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是全面深化改革戰略部署的一項具體任務,是實現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戰略目標的重要舉措和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戰略任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意見支持的小微文化企業,是指演藝業、娛樂業、動漫業、游戲業、文化旅遊業、藝術品業、工藝美術業、文化會展業、創意設計業、網路文化業、數字文化服務業等行業及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的企業中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型和微型企業。要充分認識發展小微文化企業的重要意義,積極營造有利於提高小微文化企業創新能力、擴大發展規模、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的良好環境,進一步解放文化生產力,激發全社會文化創造活力。
二、增強創新發展能力
(二)培育企業發展優勢。指導小微文化企業以滿足人民多層次多樣化文化需求為導向,以創意創新為驅動,走「專、精、特、新」和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的道路,在開展特色經營、創新產品特色和服務、提升原創水平和科技含量等方面形成競爭優勢。制定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政策的配套措施,支持小微文化企業拓展與裝備製造業、消費品工業、建築業、信息業、旅遊業、體育和特色農業等產業的融合發展空間。
(三)激發企業創新意識。鼓勵小微文化企業把握傳統文化與現代元素結合、文化與科技融合的發展趨勢,催生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服務。加快培育產權、版權、技術、信息等要素市場,為企業提升文化創意成果轉化和市場化運用水平創造條件。加強文化品牌建設,促進小微文化企業向專業化、品牌化方向發展。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典型案例的宣傳和培訓,增強小微文化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水平。
(四)提升經營管理水平。通過業務培訓、樹立典型、總結模式、推廣經驗等形式,幫助和引導小微文化企業建立與發展階段和發展目標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創新管理手段,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企業發展活力。鼓勵小微文化企業運用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拓展經營領域,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提高資源使用效率。推動文化行業標准化建設,制定並推廣一批文化產品、服務、管理等標准,支持小微文化企業提高管理水平。支持創業服務機構、管理咨詢機構面向小微文化企業提供管理咨詢服務。
三、打造良好發展環境
(五)優化文化市場環境。貫徹落實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文化領域的政策,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興辦小微文化企業。簡化和減少文化市場行政審批事項,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落實工作。進一步完善文化市場行政審批信息公開制度,不斷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和查詢、辦理文化市場行政審批事項的便利程度。建立健全文化市場信用體系,完善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機制,引導小微文化企業誠實、自律、守信、互信經營。健全12318文化市場舉報體系,暢通維權投訴渠道,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小微文化企業合法權益。
(六)推進創業載體建設。引導現有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創新運營管理模式,提升服務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水平,將服務效果作為認定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試驗園區的一項重要條件。支持合理利用閑置廠房、場地和廢棄工業設施等,將其改造建設成為具有較強創業輔導服務功能,運作規范、業績突出的小微文化企業創業基地。對小微文化企業自發集聚形成的特色文化產業集群加強規范和引導,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提供相應配套服務,改善企業集聚發展環境。鼓勵互聯網創業平台、交易平台等新興創業載體的發展,拓寬小微文化企業的互聯網創業發展渠道。實施「成長型小微文化企業扶持計劃」,培育一批具有發展潛力的小微文化企業和孵化效果顯著的小微文化企業創業發展載體。
(七)加快人才培育步伐。將小微文化企業培訓工作納入「國家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扶持范圍,加強對小微文化企業經營管理能力的培養。鼓勵高等院校、職業院校、行業協會、小微文化企業創業載體和社會教育服務機構對小微文化企業經營者和創業者開展有針對性的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推進網路課堂建設,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不斷擴大小微文化企業培訓工作覆蓋范圍。打破文化人才職稱評定的體制壁壘,逐步建立面向社會文化藝術人才開放的職稱評定製度。實施「文化產業創業創意人才扶持計劃」,適應創業創意人才成果轉化、市場推廣的需要,運用市場化辦法,體現普惠性原則,通過合適的平台,加大資金投入、提供展示機會、擴大品牌影響,促進創意成果轉化和創業團隊孵化。
(八)拓展企業營銷途徑。鼓勵各類文化產業展會、中小企業展會、電子商務平台等面向小微文化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政府部門組織企業參加境內外文化展覽展銷活動,在名額、費用等方面可向小微文化企業適當傾斜。培育一批服務小微文化企業的文化產品和服務經紀、代理機構。充分發揮駐外使領館文化處(組)、海外中國文化中心等的作用,幫助小微文化企業了解和分析海外文化市場動態、建立和拓展海外營銷網路。研究制定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的扶持措施,支持小微文化企業開拓國際文化市場。
(九)鼓勵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鼓勵小微文化企業根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相關規定參與公共文化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制定項目補貼、定向資助等具體措施。在政府采購過程中,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對小微文化企業及小微文化企業份額達到30%的聯合體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投標產品和服務,可在價格扣除優惠政策規定范圍內按較高標准執行。
四、健全金融服務體系
(十)創新金融服務方式。鞏固和深化文化行政部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與金融機構的合作,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文化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開展小微文化企業財務咨詢、項目對接、貸前輔導等服務,支持保險機構開發適合小微文化企業特點的保險險種,探索開展保證保險、信用保險等業務。引導金融機構不斷提升小微文化企業金融服務的便捷化、規模化、個性化水平。鼓勵各級政府搭建的中小融資擔保平台為小微文化企業提供擔保。實施「文化金融扶持計劃」,提升面向小微文化企業的金融服務規模與水平。
(十一)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大力推廣小微文化企業集合債券、集合信託、短期融資券和行業集優債券等。支持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為小微文化企業融資提供相關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小微文化企業通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進行股權融資。積極引導各類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企業投資小微文化企業。在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基礎上,鼓勵文化產權交易場所為小微文化企業發展提供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依託文化金融服務中心為小微文化企業提供中介服務。
五、完善財稅支持政策
(十二)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引導示範作用,著力改善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環境,促進小微文化企業創業發展。加大中央財政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力度,完善和落實項目補助、貸款貼息、保費補貼等措施,實現財政政策、產業政策與企業需求的有機銜接。支持小微文化企業在項目實施中更多運用金融資本、社會資本,符合條件的可通過「文化金融扶持計劃」給予支持。各級財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切實加強對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促進引導,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制定和實施小微文化企業孵化培育專項計劃,並探索建立小微文化企業融資風險補償機制。
(十三)落實稅費優惠政策。落實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暫免徵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徵收,以及免徵部分小微文化企業文化事業建設費、部分藝術品進口關稅減免等各項已出台的稅費優惠政策。按照有關規定有序推進動漫企業認定工作,落實支持動漫企業發展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研究完善有利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結合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逐步將文化服務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
六、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四)構建公共服務網路。進一步完善文化產業投融資公共服務平台功能,不斷豐富信息發布、政策查詢、融資指導、人才培訓等服務內容。加快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台建設,提供政策指導、信息交流、項目與產品查詢等公共服務。繼續推動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網路建設,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開發面向小微文化企業的特色專業服務產品,發揮平台網路輻射作用,逐步提高服務水平,擴大服務范圍。支持建立小微文化企業服務台,符合條件的可作為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予以重點培育。積極開展小微文化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並對信用好的小微文化企業給予重點支持。
(十五)發揮社會組織作用。鼓勵文化行業協會、商會吸收小微文化企業入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在規范市場秩序、開展行業自律、制定行業標准、調解貿易糾紛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切實維護小微文化企業權益。支持行業協會、商會與各類小微文化企業載體在發展規劃、信息交流、市場推介、創意轉化、投資融資、人才培訓等方面開展合作,加強對小微文化企業創業發展的指導和服務
(十六)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協調合作,發揮新聞媒體優勢,廣泛報道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形勢和扶持政策,深入挖掘和宣傳成功企業的典型經驗,激發全社會的創新創業精神,形成有利於小微文化企業創業和發展的輿論環境,進一步堅定小微文化企業的發展信心
(十七)強化指導協調機制。各級文化行政部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將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工作作為一項長期任務來落實,並納入本地區、本部門落實全面深化改革和文化建設的整體工作部署中。充分發揮本地區促進中小企業、小微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將文化行政部門納入領導小組,做好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指導協調工作,形成政策疊加優勢。加強對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調查研究,逐步建立對小微文化企業發展情況定期抽樣調查和常態化監測分析機制
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區發展實際,會同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抓緊研究制訂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具體辦法,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任務,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