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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申出的文化產業

發布時間:2021-02-28 03:20:44

『壹』 文化產業具體包括什麼

國家統計局統計8日作為「文化產業」:(1)新聞服務;(2)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3)廣播,電視,電影服務;(4)文化藝術服務的范圍;(5 )網路文化服務;(6)文化娛樂服務;(7)其他文化服務(8)的文化產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

文化產業格式,包括:
書籍,報刊,出版,印刷及分銷業; 2。文化和藝術3。業被保護,4。廣播電影電視,文化和娛樂;體育攝影及擴印業8。花園業(包括公園,動植物園和自然保護區); 9。廣告業。

『貳』 中國文化產業興起的原因及發展進程中的特點有哪些

目前我國對於區域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影響因素的全局性分析相當缺乏,為數不多的研究都基於某個特定城市的個案(如北京、上海、深圳),採取定性的案例研究、問卷調查的方法探討影響文化創意產業的原因。

中國國土面積廣大,與國外城市社會文化和經濟環境差異明顯。國外已有理論提出的人才、技術、寬容程度、政策和基礎設施,這5因素是否都是影響中國省域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主要因素? 如果是,它們的重要程度如何排序? 如果不是,現階段究竟是哪些因素起最主要的作用? 本文試圖在充分考慮31個省份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空間相互作用下,通過空間自相關指數Moran』s I判斷空間集聚和空間溢出效應的影響程度,並對我國省域尺度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影響因素進行基於空間計量的實證研究,從而進一步回答以上問題。

國外文化產業發展影響因素有哪些

進入21世紀,作為朝陽行業的文化創意產業在世界范圍內得到迅速發展。在全球金融危機蔓延的背景下,文化創意產業仍然以年均8.7%的增幅高速成長,成為保持世界經濟平穩增長的重要力量。

一些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較早的國家增長的速度更快。2010年,美國的文化創意產業年增長速度達14% ,英國則為12%。而日本每年出口到美國的動漫產品收入已經超過過50億美元,相當於日本對美國鋼鐵出口收入的4倍。

在中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同樣迅猛。2013年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為21351億元,與GDP的比值為3.63%。作為新時期戰略性新興產業,文化創意產業受到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據統計,國家已命名的各類文化創意產業基地、園區廣泛分布於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

伴隨文化創意產業在全球范圍內引人注目的崛起,它吸引了學術界高度的關注。究竟什麼因素影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在這一問題上,國內外學者掀起一股研究熱潮。2002年,美國區域經濟學家Florida(佛羅里達)吸取前人研究基礎,通過對美國人口過百萬的124個城市的統計數據分析,提出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受三個關鍵因素的影響:人才( Talent) 、技術( Technology)和寬容的社會文化環境(Tolerance),而人才因素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中最為重要。該研究結論被命名為「3T」理論 ,並被國內外學術界廣泛接受和運用於後續研究中。

而另外一些學者在對歐洲、南美洲、亞洲多個城市開展深入的案例研究基礎後,指出政府的政策、城市便利的基礎和配套設施,這2個因素亦是影響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關鍵因素。一部分的學者認為政策支持或者政府功能在各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中的作用力度越來越強,他指出,尤其是發展中國家需要通過政府政策指導創意經濟發展,由政府予以政策性引導和調整,為文化創意產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而另一部分的學者研究則強調,文化創意產業需要配套設施和輔助機構的支持,如密集的交通和通訊網路、教育和培訓、金融機構、專門商業服務、零售業、觀眾、研究機構等,其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有積極推動。

中國省域文化創意產業空間分布特徵描述

我國省域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遵循一定的空間分布模式。全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水平大體呈現從東、中、西依次梯度下降的趨勢。東部和部分中部省份發展水平較高,西部、西北部地區相對落後,整體上趨於集聚化發展。2009年,以廣州市、深圳市為核心的珠三角、以上海為核心的長三角、以北京為核心的京津冀地區已經成為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水平最高的區域。

同時,中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在空間上已初步形成六大特色鮮明的區域:

第一,以文藝演出、廣播、影視、古玩藝術品交易等為優勢行業的首都北京文化創意產業區;

第二,以工業設計、室內裝飾設計、廣告策劃等為優勢行業,以上海為龍頭城市,帶動杭州、蘇州、南京的長三角文化創意產業區;

第三,以廣告、影視、印刷、動漫等行業為特色產業,以廣州、深圳為核心的珠三角文化創意產業區;

第四,以影視、旅遊、服裝等行業為特色,以昆明、麗江和三亞為代表的滇海文化創意產業區;

第五,以網路動漫遊戲等產業為優勢,以重慶、成都、西安為代表的川陝文化創意產業區;

第六,以電視廣播、新聞出版為優勢產業,以湖南長沙為代表的中部文化創意產業區。文化產業發展影響因素的空間計量分析。

通過相關分析人才、技術、寬容、政策以及基礎設施5個因素產出系數分別約為0.198、0.262、0.218、0.009、0.148,這首先表明這5個因素對省域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都有正向影響。而技術、寬容、人才是影響我國省域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前3位的關鍵性原因。

影響因素之技術

技術的產出系數為0.262,排名第一,素成為影響中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最關鍵因。

這表明當前中國省域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很大程度上依賴技術的推動。進入21世紀以來,中國技術創新能力逐步提升、科學技術發展日新月異。與此同時,隨著全球化進程加快,中國吸引大量的FDI、並快速融入全球生產網路,歐美發達國家的技術對中國的轉移快捷而頻繁。技術的進步,正極大程度改變傳統的產業組織模式、經濟運行模式和人們思維模式,對創意產業發展起到非常大的推動作用。縱觀時下我國文化創意產業中發展最為迅速的影視傳媒、動漫、網路游戲、工業設計等產業,它們無不與技術進步、尤其是信息技術發展息息相關。

技術對文化產業發展的影響具體表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技術促使文化創意產業組織模式的變革。數字化技術正以令人觀止的速度滲透到創意產業的各個子行業,使傳統的動漫、電影、廣播、工業設計、繪圖等產業紛紛邁向數字化新階段。同時,數字化技術又在不斷創造新的創意產業,如網路游戲、MP3 數字音樂產業等以創意為內容的數字產品層出不窮。

第二,技術加大了創意產品的個性化。文化創意產業保持競爭優勢的關鍵在於差異化和個性化,而信息技術的推進能為創意產品的差異性提供更好的發展平台。尤其是那些涉及三維造型、圖像和影像等多媒體文件的創意產業都需要藉助計算機和網路進行個性化製作、設計和復制傳播,從而能更高效地服務於差異化群體。

第三,技術進步大大降低了創意產品的生產成本。網上製作、出版、傳播的影視劇、電子圖書產品正成為傳統的音像製品、紙質圖書報刊的替代。技術不僅革新了出版、音像等創意產品的製作工藝,提高了產品的傳播效率,還將製作和銷售融為一體,而且直接降低了生產和流通領域的經營成本。由此可見,技術對文化創意產業的推動是顯而易見的。

影響因素之寬容

寬容的社會文化環境產出系數0.218,在現階段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推動排名第二。

創意產業易於集聚在開放度高、容忍度高、進入障礙低、文化多樣化、非穩定大、人口集中、公共服務完善的區域。

首先,區域中文化越多元,對各類新事物、新信息、新想法的接納程度越高,創意涌現的速度越快。其次,區域越開放,外來人才進入的門檻越低,越能促進人才流動和競爭;最後,區域越包容,人們之間的關系越鬆散、自由、靈活、無拘無束,從而強化創意階層的自我身份認同,使其超越種族、性別、年齡、性導向和階級地位,發掘和激發創意力。

今天,改革開放的推進,加強了我國區域之間、各區域與國外地區的交流,使我國很多地區,尤其是東部沿海省份形成了更加寬松的社會文化氛圍。思想開放、兼容並蓄、容忍異見、機會平等的寬容環境能吸引、留住並培養大量的創意人才,鼓勵他們自由思想、自由試驗、自由創業,從而對促進我國省域文化創意產業的高速發展起到了強大的推動作用。

影響因素之人才

人才產出系數為0.198,人才作為創意承載的主體,是除技術、寬容以外,影響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主要影響因素。其對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影響排名不是第一,而是第三。這一結論與國外相關研究有所差別。如美國區域經濟學家Florida認為,人才是影響美國創意產業發展第一位的因素。造成此研究結果的原因可能是文化創意產業在中國真正規模化發展的時間並不是很長,在很多區域,創意人才短缺的情況普遍存在,創意階層正處於培育和積累過程之中,因此創意人才效應還沒有充分體現出來。

例如,文化創意產業已成為北京僅次於金融業的第二大支柱型產業。可是,即使在創意人才供給相對豐沛的北京,也並沒有真正形成規模化的創意階層。北京的創意人才在很多領域呈現短缺狀態,數量、質量遠遠不及紐約、倫敦、東京等國際都市。從發達國家實踐和理論研究來看,創意階層的真正崛起才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不可或缺的原動力。因為,人腦才是創意產生的真正源泉,如果沒有文化創意產業的專門人才,機器、設備、網路等都只能是一堆冰冷的軀殼,只有人腦才能把它們合理地利用起來,並把文化、社會、經濟以及科技有機而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並且創造出適合市場需求的內容產品和服務。

影響因素之基礎設施

基礎設施的產出系數將近0.148,在5個影響因素中,該產出系數排在技術、寬容、人才三個影響因素之後,但影響並不是很顯著,這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創意人才的缺乏影響了基礎設施作用的發揮。因為,缺乏創意的核心——創意人才,再好的基礎設施也只是缺乏靈魂的冰冷的空間外殼。這也進一步表明,在當前的中國,即使各級政府都在全方位投入巨資進行基礎設施的建設,但是如果缺乏創意人才,沒有區域軟環境大幅度改善,並不能有效推動區域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影響因素之政策

政策的產出系數為0.009,對我國省域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影響力微乎其微。這說明,區域單一依靠政府行政力量投資興建創意園區、提供創意產業優惠政策,無法有效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這也一定程度解釋了,中國有29個省域政府明確提出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創意產業園四處開花,但大部分區域的文化創意產業依然發展乏力的現象。

『叄』 文化產業包括哪些

1.文化產業的概念
關於文化產業,截至目前世界各國並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概念。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定義,只包括可以由工業化生產並符合四個特徵(即系列化、標准化、生產過程分工精細化和消費的大眾化)的產品(如書籍報刊等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有聲製品、視聽製品等)及其相關服務,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藝術的生產與服務。日本政府則規定,凡是與文化相關聯的產業都屬於文化產業,包括傳統的演出業、展覽業、新聞出版業,以及他們稱之為內容產業的休閑娛樂業、廣播影視業、體育業、旅遊業等。美國則根本沒有文化產業的提法,他們一般只說版權產業,主要是從文化產品具有知識產權的角度進行界定的。
2003年9月,我國文化部制定下發《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定義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
2004年,國家統計局在與中宣部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將文化及相關產業的概念表述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產業分類仍分為提供文化服務的活動和從事文化產品生產銷售的活動兩個大類。
2.文化產業的范疇及分類
國家統計局在《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編制說明中特別指出,為反映黨中央關於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可將文化產業分為文化產業核心層、文化產業外圍層和相關文化產業層三個層次。
文化產業核心層: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
文化產業外圍層:網路文化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
相關文化產業層: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顯然,上述分類方法並不是從文化產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而是按照「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從文化事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的。
基於產業鏈構建原理,我們可將文化產業分為內容產業(上游產業,即內容的創意、設計與製作)、通道產業(中游產業,即文化傳播與銷售服務)、製造產業(下游產業,即文化產品及設備的生產製造)三大類。這一分類方法基本體現了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律和價值取向,即內容產業(上游產業)附加值最高、競爭力最強,而製造產業(下游產業)附加值最低、競爭力最弱。

『肆』 文化產業都包括哪些內容

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的內容包括:

1、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

2、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必需的輔助生產活動;

3、作為文化產品實物載體或製作(使用、傳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4、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需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它的英語名稱為Culture In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

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

(4)引申出的文化產業擴展閱讀:

趨勢:

一是我國文化資源進入到大調整、大整合的時期。文化資源的行政化配置體制已經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嚴重不適應,這種不適應不僅造成了地區的封鎖,還造成了行業的壟斷,最終對文化企業非常不利,表現為現文化企業非常弱小、同構化非常嚴重。

二是行業界限越來越模糊,出現了行業融合的趨勢。

三是文化與旅遊以及製造業的結合越來越明顯。

四是文化產業發展已經從自發轉向自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文化產業

『伍』 什麼是文化產業內涵

(1)文化內涵「文化」一詞在英文中被寫為culture

『陸』 文化產業有哪些分類和概述,什麼是文化產業

【摘要】作為一種新型的文化發展形態和文化現象,文化產業在世界上引起人們普遍關注並對其展開研究已有半個多世紀的歷史。世界文化發展浪潮中,文化產業的概念不斷嬗變,內涵日漸豐富,專家學者對文化產業的概念進行了系統研究,但至今尚未形成一個權威、標準的定義,沒有形成統一的稱謂。准確把握文化產業的概念和分類,對於中西方文化產業理論發展的嬗變研究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進而能夠促進國內文化產業理論研究,推動新時期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

【關鍵詞】文化產業;概念;分類

「文化產業」概念源起法蘭克福學派的阿多諾(Theodor Adono)和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在1947年對「大眾文化」的爭議和批判。自從他們把「文化產業」納入研究范疇以來,文化產業的理論和實踐研究便得到了學術界和各國政府的高度關注,文化產業的變遷和發展促進了各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目前,在我國學術界,文化產業同樣是內涵豐富、具有多重含義的概念。

一、文化產業概念區分

目前給「文化產業」這一概念界定一個准確的定義還是比較困難的。如果從最為廣泛的人類學意義上來說,「文化」是一個「獨特人群或社會團體的『生活全貌』」,由此可以引申出所有的產業都是文化產業,因為所有的產業都與文化的生產和消費有關。然而事實上,倘若我們將文化定義為「社會秩序得以傳播、再造、體驗及探索的一個必要(雖然並非唯一)的表意系統(signifing system)」的話,「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的表述和使用就會更加精準和嚴謹。簡言之,文化產業通常指的是與社會意義的生產(proction of social meaning)最直接相關的機構(主要指營利性的文化企業機構,但有時也包含公益文化事業單位和國家組織及非營利組織)[1]。因此,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大都應該包括廣播電視、書報刊出版、廣告以及表演藝術等。而所有這些文化活動的首要目標都是與受眾溝通並創作文本,最終多以文化產品的實體形式呈現在受眾面前。從廣義上講,所有的文化製品都是文本,但由於它們可以任人解讀,必然會造成認識上的偏差,有些概念甚至還時常混雜在一起。

(一)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

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是相對應的概念,長期以來,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在很多場合和領域混合使用,人們沒能准確認識到二者在很多方面存在顯著差異。隨著社會生產力的進一步解放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伴隨著快速發展的高新科技和不斷進步的現代生產方式,文化產業日益融入大眾日常生活視野並風生水起逐漸成為一種新興產業。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一體兩翼。

一般來說,文化事業是由政府主導,具有公益性質,通過提供無差別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而滿足人們的文化需求;文化產業則由市場主導,是經營性的,主要利用市場來配置資源,推動文化企業發展壯大,調動更多非公益性資源和民營資本激活文化市場,以豐富的文化產品和服務滿足人們多元化的精神需求。[2]從資本來源上看,文化事業的生產資本由國家或社會統一集中提供;而企業商品生產的資本來源則不同程度地呈現出多元化,廣泛吸收民營經濟進入文化產業經營領域。從管理體制看,文化事業通常實行公益性管理體制,文化產業實行經營性企業管理體制。從調控方式上看,對企業單位,國家主要通過稅收政策、法律制度和價格杠桿進行間接調控並進行合理引導;而對文化事業,則偏重以國家直接調控為主。

文化事業的特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社會公益性。絕大部分公益性文化事業如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和美術館等都是國家投資興建和撥付日常經費進行管理的,理所應當歸社會全體公民所有。二是社會共享性。公益性文化事業為社會公有並且共享。三是社會公用性。主要是為最大限度地滿足不同層次的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方面的多方面需求,更好地服務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大力發展群眾文化事業。

在國家政治、經濟和文化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方面,文化事業起著重要的文化服務引導作用,文化事業導向和滋養著文化產業的發展。文化產業是文化產品的市場化,可以增強文化發展的生機和活力,激發社會開辦公益事業的積極性,加快文化消費步伐,滿足人們對文化消費的需求。文化產業的發展對文化事業的建設具有基礎性的補充作用,兩者相互區別又緊密聯系,都是社會主義特色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和實現形式。[3]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推行十多年來的文化體制改革很重要的一項任務就是明確了新的文化建設理念,明確區分了文化事業由政府主導,文化產業由市場主導。文化產業既有商品消費的經濟屬性,又有精神享受的意識形態屬性。文化產業既可以成為一個國家實實在在的強大經濟實體,又能體現國家軟實力,是一個具有無限生機的經濟增長點,能夠為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奠定堅實的體制基礎。[4]在全面推進文化強國戰略的時代背景下,推動文化事業繁榮和文化產業快速發展,要「兩手抓、兩加強」,要尊重兩大規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規律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處理好兩對關系——文化發展之「魂」與文化傳播之「體」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加快文化產業發展,並不意味著只注重市場規律而不遵循文化發展規律,不能隨意誇大或簡單理解發展文化產業就是文化產業化或文化市場化。在加快文化產業發展進程中始終要引導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自覺擔當社會責任,絕不能以犧牲社會效益、影響和諧穩定及國家安全來獲取經濟效益。[5]

(二)文化產業與創意產業

在國家層面,我國對文化產業和創意產業這兩個概念的使用有著明確的區分,並沒有不加區別地對待。在《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以及黨的十七大、十八大報告中涉及有關文化產業內容時,普遍使用「文化產業」這一概念。兩者主要區別在於「創意」二字,文化產業並不是創意產業,創意只是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途徑和手段,而所有的文化產業都只是圍繞著創意來展開活動的。

英國最早提出「創意產業」這個概念。20世紀末,英國政府提出把文化創意產業作為英國振興經濟的聚焦點,專門成立了「創意產業特別工作小組」,將文化創意產業提升到國家戰略發展高度,首次明確提出了「創意工業」(creative instries)的概念,主要指那些充分運用個人的天分、技藝、智慧,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前提下通過循環開發進而創造就業機會和潛在財富的藝術思維活動[6]。「創意經濟之父」約翰·霍金斯①根據「有想法的人,特別是有自己想法的人,在很多情況下比操縱機器的人更有力量」的基本判斷,對創意產業做出較為寬泛的定義,他認為構成創意產業和創意經濟的主要內容具體包括藝術設計、專利申請、商標營銷和版權保護。任何一種文化創意活動,都是在一定的知識背景下,依靠人的靈感和創新,藉助現代科技提升傳統文化要素的內涵和品質的,不是對傳統文化的簡單復制、加工和移植,創意活動融注了最大的個性特質。

創意產業區別於文化產業的最大特徵主要在於它高度集納了創意元素、文化因子和科技力量,三者相互作用並深度融合,形成了高智慧、高文化的新型產業集群。[7]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定義中,知識產權、文化產品及服務被認為是創意產業的核心內容。在國內,北京最早認定了文化創意產業的分類標准,側重從文化產業價值鏈的角度重新定義創意產業——以創新為根本要素和途徑,突顯文化內核和創意價值,主要體現了以知識產權實現或消費為交易特徵的行業集群特徵。[8]而相對於文化產業,具有信息密集性和高知識性特徵的創意產業是高智慧和創意的結晶,始終處於價值鏈的高端。任何一種創意活動都必須在一定的知識背景下,利用人文積淀,通過重塑傳統產業結構來完成創意點燃和價值實現。如當今的3D電影、3D列印和高清數字電視等高科技文化產品都是通過數字新技術完成的。沒有創新也就沒有創意,創意是一種新科技理念。由於創意產業處於文化產業價值鏈條的高端環節,因此它的創新思維凝結在文化產品及服務當中,通過價值傳導進而實現它的附加值增加,完成跨行業、跨領域的重組與合作,進而推動文化產業實現深度發展。

創意產業與文化產業關聯極為密切。文化中有創意,創意中有文化。無論是在學術研究領域還是在政府制定實施決策方面,對「創意產業」一直存有較大分歧,特別是一談到文化必然提及文化產業,這一對平行的概念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但也有顯著差異。有時創意產業與文化產業之間有明確的區分,有時二者之間又可以互換使用。[9]在我國提出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形勢下,雖然強調創意產業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在知識創新、產業升級和效益倍增等方面有巨大的增量空間,但由於當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條件所限,且與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目標、側重點等方面有所不同,與我國倡導的自主創新也不完全一致。因此,目前看來,盲目照搬英國等國的創意產業發展模式既不符合我國國情,也不利於政府的統一管理。在理論和實踐上加強兩者研究,有助於明晰各自歸屬的產業邊界,廓清文化產業與創意之間認識上的誤區。

二、文化產業的分類

文化產業包含的內容和門類非常豐富,是一個多系統多組織構成的有機整體,長期以來沒有一個規范科學的分類標准,現在的分類標準是在各種產業分類標準的基礎上演化而來的。因為對文化產業進行分類有一定的難度和復雜性,加之文化產業概念的模糊性、不確定性和多義性,世界各國地域、經濟、文化背景、產業政策等各不相同,所以與文化產業的內涵和外延相對應的文化產業分類標准和體系也不盡相同。隨著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各國政府紛紛採取措施,根據各自的國情和發展目標制定本國的文化產業分類體系,以應對文化產業發展帶來的各種挑戰和機遇。

目前在國際上各種產業分類標准中,以英國著名經濟學家費希爾在其1935年出版的《安全與進步的沖突》一書中提出的三大產業分類法最廣為人知。根據社會生產活動的歷史發展順序將全部經濟活動劃分為第一產業、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第一產業為農業,第二產業為工業和建築業,第三產業主要指「服務業」,即為生產和消費服務的部門,包括除第一、二產業之外的其他相關產業。除此之外,一些國際組織根據組織內部的產業劃分原則也制定了自己的產業分類標准。從世界范圍看,文化產業從組織結構上基本可以劃分為三類:一是生產與銷售以相對獨立的物態形式呈現的文化產品的行業(如生產與銷售圖書、報刊、影視、音像製品等行業);二是以勞務形式出現的文化服務行業(如戲劇舞蹈演出、體育、娛樂、策劃、經紀業等);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業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業(如裝潢、裝飾、形象設計、信息咨詢、文化旅遊等)。

當文化產業的內涵較為明確時,其外延描述就會更清晰。新修訂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標准基本上全面反映了近年來我國文化改革發展的客觀進程和可喜成就,特別是新的四層次劃分較為合理,對文化產業鏈條進行了新的提煉和梳理,更符合文化生產規律[13],更好地適應了我國文化產業快速發展的趨勢。這既回應了社會各界對文化產業的熱切關注,同時也澄清了以往在文化產業認識上的不確定認識,為我國政府和相關部門進行文化產業統計提供了重要的參考標准和行業導向,在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隨著我國文化產業在實踐中不斷發展壯大、人們對文化的認識逐步深入、文化與其他領域的加速融合,文化產業的涵蓋范圍也在不斷發展變化,逐步完善文化產業的科學劃分體系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對文化產業內涵進行科學界定和系統劃分,能夠正確把握文化產業發展的態勢,恰如其分地定位其在國民經濟中的坐標,以便採取不同的營銷策略,制定相應的法規政策進行有效的區別管理,推進我國文化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既要發展壯大出版發行、影視製作、印刷、廣告、演藝、娛樂、會展等傳統文化產業,同時也要加快發展文化創意、數字出版、移動多媒體、動漫遊戲等新興文化產業門類。

『柒』 文化產業包括哪些

文化產業囊括了很多子行業,文化產業的觸角延伸至我們生活中的各個角落。就我國專來說
隨著十七屬屆六中全會支持文化產業大力發展的相關政策出台,我國的文化產業將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文化產業相關人才也將獲得廣闊的發揮平台。我國的文化產業最主要的包括有圖書出版業,新聞傳媒產業,廣播影視業,動漫產業,網路文化產業,表演藝術業,廣告產業,休閑產業(體育賽事,休閑娛樂業,文化旅遊業等)以及會展產業等。
僅供參考

『捌』 文化產業化最早由誰提出

在歷史上,「文化產業」概念的提出起源於對「大眾文化」的爭議。法蘭克福學派的阿多諾(THeodor Adono )和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在他們於1947年出版的《啟蒙的辯證法》一書中首次提出了「文化工業」的概念。從藝術和哲學價值評判的雙重角度對文化工業進行了否定性的批判。阿多諾和霍克海默認為,文化產品在工廠中憑借現代科學技術手段,以標准化,規格化的方式被大量生產出來。並通過電影、電視、廣播、報紙、雜志等大眾傳播媒介傳遞給消費者,最終是文化不再扮演激發否定意思的角色,反而成為統治者營造滿足現狀的社會的控制工具。
與阿多諾和霍克海默對文化工業的批判立場不同,同屬法蘭克福派的本雅明(Walter Benjamin)就對文化工業和大眾文化持樂觀態度,他承認大眾文化的積極價值和歷史意義。
阿多諾和霍克海默提出的「文化工業」,實際上是對「文化產業」的否定批判。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文化工業」一詞最初產生的語境被新的語境所置換,它漸漸發展成為一種中性概念,也就是今天所普遍使用的「文化產業」。
1980年初。歐洲議會所屬的文化合作委員會首次組織專門會議,召集學者、企業家、政府官員共同探討「文化產業」的涵義、政治與經濟背景及其對社會與公眾的影響等問題,文化產業作為專用名詞從此正式與其母體脫離,成為一種廣泛意義上的「文化—經濟」類型

『玖』 文化產業發展什麼時候提出的

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上提出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是:牢牢把握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堅持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切實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大力發展教育和科學事業;積極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繼續深化文化體制改革。這里我國第一次在文件上明確把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區分開來,提出發展文化產業。 但是早在2000年就已經提出過要發展文化產業了,有很多當時的期刊雜志上就出現過發展文化產業的相關表述,如 加速發展文化產業/李源朝//今日浙江2000-21 加快文化產業發展 促進兩個文明建設/曹智//遼寧日報2000-09-22 國家文化安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中國文化產業發展策論/胡惠林//學術月刊2000-02 等等

『拾』 什麼是文化產業

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內作為目標,是指容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築設計

文化產業基本上可以劃分為三類:

一是生產與銷售以相對獨立的物態形式呈現的文化產品的行業(如生產與銷售圖書、報刊、影視、音像製品等行業);

二是以勞務形式出現的文化服務行業(如戲劇舞蹈的演出、體育、娛樂、策劃、經紀業等);

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業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業(如裝潢、裝飾、形象設計、文化旅遊等)。

(10)引申出的文化產業擴展閱讀:

范圍

根據以上定義,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的范圍包括:

1.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

2.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必需的輔助生產活動;

3.作為文化產品實物載體或製作(使用、傳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4.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需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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