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文化產業
最近有很多有關文化產業的疑問,我再次解答一遍,所謂「文化產業」他是廣泛的,只是概回念的定義答,而不是最終內容,你可以將其區分理解,1、文化:當然文化就包含很多定義,我們的國學、當今社會中中小企業都在做文化發展公司,包含了演藝文化、音樂文化、歷史文化、動漫影視文化、書畫藝術文化、建築文化等等;那麼何為產業?2、產業定義:所謂產業則是將一個單一的項目組建成一個鏈條式發展規律,從而產生鏈條式生產、加工、製造、宣傳等系列綜合體,就像是食物鏈,產業是一個聚集體,例如一個服裝文化公司如何產業化發展,首先他的定義項目是服裝文化,服裝文化包含了許多(包括古代人物服裝、皇室家族服裝、民族服裝以及各個時代服裝文化)那如何產業化發展,則需將與服裝文化有關的企業形成鏈條式的鏈接,進行服裝公司、面料、生產廠家、加工、以及宣傳附加產值業統一聚集結合形成產業化應有規模。當一個單一項目體形成產業化發展,而此項目又為文化項目,那則稱為文化產業,若項目中包含了創新概念以及創新思路運作,則項目為:文化創意產業;這是當今市政規劃中著力打造推廣的熱門行業,也是各省市政府以及企業都在做的規劃工作。
㈡ 關於文化產業
我是11屆悲劇的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畢業的倒霉孩子。。。
話說國家是建立了很多的文化產業規劃院,各地區的文化產業也是如火如荼的展開著。但是,自我感覺和我們在校學習的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的學生的就業情況來看,絲毫沒有多少聯系。
文化產業公司裡面,要不就是資深經驗的老者,要不就是高居學歷之巔的博士啥的,藝術類的人才,管理類的相關人員。真的沒有文化產業畢業的學生適合的工作。我們去實習就是打雜。話說畢業之後打雜,誰人願意啊?
不要也要擺正好心態的,其實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的就業面是很寬泛的,但是就是沒有針對點,讓人捉摸不透。。我們可以從會展公司,廣告公司,傳媒公司,類似的企業做起,最好從跑業務做起,了解一個行業從生成到生產到產值的過程。
祝願我們能成功吧。加油。
㈢ 文化產業的范圍
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不僅僅是一個統計工具,某種意義上也反映了文化產業政策,它帶有很強的導向性。而我國文化產業統計使用的是2004年文化產業統計分類指標體系。時至今天,我國的文化產業發展已經進入一個新的時期,有了很多新的變化,因此,國家統計局日前發布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對文化產業指標統計分類體系進一步的完善和健全。本分類規定的文化及相關產業是指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產品和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活動的集合。
范圍
根據以上定義,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的范圍包括:
1.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
2.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必需的輔助生產活動;
3.作為文化產品實物載體或製作(使用、傳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4.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需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㈣ 文化產業都包括哪些內容
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的內容包括:
1、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
2、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必需的輔助生產活動;
3、作為文化產品實物載體或製作(使用、傳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4、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需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它的英語名稱為Culture In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
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
(4)文化產業帶擴展閱讀:
趨勢:
一是我國文化資源進入到大調整、大整合的時期。文化資源的行政化配置體制已經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嚴重不適應,這種不適應不僅造成了地區的封鎖,還造成了行業的壟斷,最終對文化企業非常不利,表現為現文化企業非常弱小、同構化非常嚴重。
二是行業界限越來越模糊,出現了行業融合的趨勢。
三是文化與旅遊以及製造業的結合越來越明顯。
四是文化產業發展已經從自發轉向自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文化產業
㈤ 文化產業包括哪些
文化產業囊括了很來多子行業,文化自產業的觸角延伸至我們生活中的各個角落。就我國來說
隨著十七屆六中全會支持文化產業大力發展的相關政策出台,我國的文化產業將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文化產業相關人才也將獲得廣闊的發揮平台。我國的文化產業最主要的包括有圖書出版業,新聞傳媒產業,廣播影視業,動漫產業,網路文化產業,表演藝術業,廣告產業,休閑產業(體育賽事,休閑娛樂業,文化旅遊業等)以及會展產業等。
僅供參考
㈥ 文化產業包括哪幾部分
文化產業基本上可以劃分為三類:一是生產與銷售以相對獨立的物態形式呈現的文化產品的行業(如生產與銷售圖書、報刊、影視、音像製品等行業);二是以勞務形式出現的文化服務行業(如戲劇舞蹈的演出、體育、娛樂、策劃、經紀業等);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業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業(如裝潢、裝飾、形象設計、文化旅遊等)。
㈦ 文化產業具體包括哪些行業呢
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准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
文化產業基本上可以劃分為三類:一是生產與銷售以相對獨立的物態形式呈現的文化產品的行業(如生產與銷售圖書、報刊、影視、音像製品等行業);二是以勞務形式出現的文化服務行業(如戲劇舞蹈的演出、體育、娛樂、策劃、經紀業等);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業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業(如裝潢、裝飾、形象設計、文化旅遊等)。
文化產業的范圍為:
1. 為社會公眾提供的實物形態文化產品的娛樂產品的活動,如書籍、報紙的出版、製作、發行等。
2. 為社會公眾提供可參與和選擇的文化服務和娛樂服務,如廣播電視服務、電影服務、文藝表演服務等。
3. 提供文化管理和研究等服務,如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圖書館服務、文化社會團體活動等。
4. 提供文化、娛樂產品所必須的設備、材料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如印刷設備、文具等生產經營活動。
5. 提供文化、娛樂服務所必須的設備、用品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如廣播電視設備、電影設備等生產經營活動。
6. 與文化、娛樂相關的其他活動,如工藝美術、設計等活動。
㈧ 文化產業包括哪些
1.文化產業的概念
關於文化產業,截至目前世界各國並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概念。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定義,只包括可以由工業化生產並符合四個特徵(即系列化、標准化、生產過程分工精細化和消費的大眾化)的產品(如書籍報刊等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有聲製品、視聽製品等)及其相關服務,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藝術的生產與服務。日本政府則規定,凡是與文化相關聯的產業都屬於文化產業,包括傳統的演出業、展覽業、新聞出版業,以及他們稱之為內容產業的休閑娛樂業、廣播影視業、體育業、旅遊業等。美國則根本沒有文化產業的提法,他們一般只說版權產業,主要是從文化產品具有知識產權的角度進行界定的。
2003年9月,我國文化部制定下發《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定義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
2004年,國家統計局在與中宣部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將文化及相關產業的概念表述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產業分類仍分為提供文化服務的活動和從事文化產品生產銷售的活動兩個大類。
2.文化產業的范疇及分類
國家統計局在《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編制說明中特別指出,為反映黨中央關於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可將文化產業分為文化產業核心層、文化產業外圍層和相關文化產業層三個層次。
文化產業核心層: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
文化產業外圍層:網路文化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
相關文化產業層: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顯然,上述分類方法並不是從文化產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而是按照「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從文化事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的。
基於產業鏈構建原理,我們可將文化產業分為內容產業(上游產業,即內容的創意、設計與製作)、通道產業(中游產業,即文化傳播與銷售服務)、製造產業(下游產業,即文化產品及設備的生產製造)三大類。這一分類方法基本體現了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律和價值取向,即內容產業(上游產業)附加值最高、競爭力最強,而製造產業(下游產業)附加值最低、競爭力最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