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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法治

發布時間:2020-11-25 20:31:31

㈠ 中國媒體的環境,從政治,法制和文化三個方面進行分析,越詳細越好。急需幫忙,謝謝了!

新的學術化導致了學術研究的顯著增長,然而政治經濟學佔有一席之地的院系並不欣賞觀念獨霸,以及大學外的批評者對討論的干預。盡管對文化與經濟關系的再度興趣范圍寬廣,但還是趨向於圍繞於幾個關鍵領域。
首先,多媒體匯合的興起加上一系列公共傳播部門的利益相聯使得一些長期存在的問題再次被提出:所有權模式的可能聯系,公司控制的結構,文化產品的范圍和差異。這也引發了一些對新構架的探索研究。通過象本·巴迪齊安《媒體壟斷》一樣的作品,對新興結構意義的討論在學術圈子外也找到了讀者。
其次,通過研究主要媒體部門內生產過程組織的對照方式,尋求它們對於創造性勞動和文化生產范圍與形式的意義,分析家們嘗試改進「文化產業」的總體觀念。法國學者們的創見在創立這一研究領域格外突出,如帕特里克·弗里奇1980年出版的《想像產業》與伯納德·米亞格與他的同事於1986年出版的《視聽產業化》。
第三,由於哈貝馬斯公共空間觀點的影響,學者回到了政治經濟學對綜合民主構建的中心關注。哈貝馬斯認為的公共空間是指一個公共討論的空間,它位於國家與資本之間,卻對兩者相對獨立。這在英國和歐洲引發了眾多批判性的分析,以回應有些批評家擴大電視市場門類的呼籲,堅定地維護將公共廣播服務作為調節公共空間的基石。對市場驅動廣播的批判在美國早有發展,這一思想最先由前聯邦通訊委員會經濟學家達拉斯·斯邁茲提出。五十年代,其他政治經濟學家起了重要作用,成功地在十年後游說引入公共廣播體系。
第四,學者們超越了由國家媒體變動狀況所引發的問題,開始思考新興跨國傳播體系的重新構成。正當最後一塊前殖民地獲得了政治獨立,成為自治的民族國家,赫伯特·席勒在他1969年出版的《大眾傳播與美帝國》,在他的帶領下批評家主張,新興的民族國家正在被納入新的帝國主義體系,這一體系不是基於相鄰的領土,而是由美國媒體和娛樂企業推行侵略性的消費主義進行的文化殖民。
第五,地下報刊、社區廣播和60年代中期以來的一系列另類和抵抗性媒體的快速增長促使批判研究者開始研究非主流與激進媒體的政治經濟學。這些作品受到了來自不同知識傳統的文化分析者的廣泛批評,他們指責政治經濟學將文化生產簡化為經濟動力。這些批評是誤置的。政治經濟學試圖展示經濟生活的潛在動力如何通過分配行動所需的物質與象徵的資源,從而影響傳播實踐;對資源控制和分配的不對稱如何構成文化產品中創造力的狀況和獲取參與文化消費的狀況。它關注資本主義動力如何幫助組織日常社會行為發生的游戲場,如何制定游戲規則。從認識論上說,它植根於批判現實主義而不是闡釋模式。它並不否認,在某些特例中,行為的趨勢被標上有創意的、即席的偶爾還是對立和抗爭;但它主要關注的不是事件,而是潛在結構的構成以及它們促使和抑制行為的可能。正如前文所述,它興趣特別濃厚的是,核心資源分配與控制的不對稱如何使文化行為侵害民主的活力。

㈡ 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的意義有哪些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強調,建立健全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遵循文化發展規律、有利於激發文化創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益的文化法律制度,並對制定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文化產業促進法、互聯網領域立法等提出明確要求。這一部署明確了我國文化法制建設的性質方向和重點任務,為加強文化立法、完善文化法律制度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

文化法律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在宣傳文化領域依法執政的具體體現。加強文化立法、完善文化法律制度,不僅是推進文化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對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國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略。文化建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法律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沒有完善的文化法律法規,就不可能形成完備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也不可能得到全面貫徹落實。目前,文化領域立法相對滯後,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要求不相適應,與國家不斷推進法治建設的整體進程不相適應。必須進一步加快文化領域立法步伐,推動文化領域的建設和管理走上制度化、規范化軌道。

2.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是提高文化工作科學化水平的重要途徑。提高文化工作科學化水平,需要從多方面努力。其中,加強立法工作,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規范和引領作用,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方面。文化法律法規是對文化建設規律的概括和總結,相對於文化政策而言更具有穩定性、規范性和強制性。通過法定程序把黨在文化領域的政策主張上升為國家法律,就使黨的政策主張獲得了國家強制力的保障;把文化建設實踐中形成的新成果、新經驗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就為文化改革發展提供了更為科學、更為具體的遵循。這不僅有利於保證文化建設沿著正確方向發展,而且有利於推動文化工作不斷從經驗型向科學化轉變。

3.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是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重要保障。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既需要政策指引、改革推動,也需要法治保駕護航。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需要通過立法來確認和保障;國家鼓勵扶持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需要通過立法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各級政府在文化建設中的責任,需要通過立法加以明確和強化;文化體制改革的成功經驗和做法,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加以固定化。加強文化領域立法、完善文化法律制度,不僅有利於加快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發展,而且有利於文化體制改革的深化和文化體制改革成果的鞏固。

4.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是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的有效手段。對我實行「西化」「分化」,是境外敵對勢力的一貫戰略。近年來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利用國際慣例和世貿組織規則,大量輸出文化資本和文化產品。從近年來我國對外文化貿易爭端及世貿組織裁決來看,我們同發達國家在文化領域的競爭經常表現為法律層面的較量,掌握和運用法律武器的能力,已經成為成敗得失的關鍵。面對激烈的國際文化競爭和嚴峻的意識形態挑戰,特別是我國對外開放不斷擴大後文化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如果不盡快做好立法方面的准備,建立健全相關法律制度,就難以有效抵禦境內外敵對勢力的文化滲透,難以在文化軟實力競爭中贏得主動。

(二)

近年來,文化戰線適應改革發展的需要,加快立法步伐,先後出台了一批法律法規,初步形成了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相互銜接、相互配套的文化法律體系框架。與此同時,大力加強文化執法工作,建立綜合執法機構,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積極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有力推動了文化的繁榮發展。

同時,也要清醒看到,文化領域立法工作總體上比較滯後。一是立法數量少。在我國240多部現行法律中,文化類法律只有5部。與政治、經濟、社會等領域相比,文化立法在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所佔比重偏小,低於教育、科技、衛生等方面的立法。不少方面還存在立法空白,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重要領域只有一些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公共文化服務、文化產業發展、新興媒體管理方面的立法也比較欠缺。二是立法層級低。稱得上法律的,只有《文物保護法》《著作權法》《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這「三法兩決定」,其餘均為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由於法律效力低,處罰許可權、處罰力度有限,執行難度非常大,對違法違規者往往起不到約束和震懾作用。三是立法質量有待提高。少數法規規章調研不夠,內容脫離現實,在實際工作中難以貫徹執行;部分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之間存在相互抵觸的問題,在實際工作中經常出現「依法打架」的現象;一些部門規章更像政策性文件,只有原則性要求,沒有具體的行為規范,沒有違反規定應承擔的責任和處罰性條款,在實際工作中往往無所適從。

造成文化領域立法相對滯後,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觀原因,也有主觀原因。從客觀上講,宣傳文化領域立法具有特殊性,不同於經濟、政治、社會領域立法,意識形態屬性強,許多問題十分敏感,不僅要處理好發展與管理的關系,還要考慮國內管理規定與國際通行規則的關系,需要反復調研、反復論證。從主觀上講,長期以來我們強調文化工作的特殊性,重政策、輕法律,習慣於行政手段,對文化領域立法的緊迫感不強,對文化領域立法的總體需求、共同特點和應當把握的共性問題研究不夠,對重要法律法規合力攻關不夠。加之文化領域既懂文化又懂法律的人才非常少,立法力量嚴重不足。雖然各級宣傳文化部門相繼建立或恢復了政策法規部門,但人員很少且忙於日常事務,處於「小馬拉大車」的狀態,難以適應繁重的立法工作需要。

(三)

總結近年來文化領域立法工作,針對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要著重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必須看到,隨著改革的深入和事業的拓展,文化領域自身的管理與過去已經有很大不同。不但要管事業,還要管產業;工作對象不僅有體制內的,還有體制外的;系統內部不僅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還有大量剛剛轉制的企業;而文化企業中既有國有的,也有民營的,還有股份制的。做好面向全社會的文化管理工作,僅靠紅頭文件、行政手段、傳統管理方式已遠遠不夠,必須學會運用包括法律手段在內的多種手段進行綜合管理。

2.健全工作機制,提高文化領域立法的科學化水平。立法是十分嚴肅的事情,必須建立完善科學的工作機制,不斷提高立法質量。一是調研機制。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是立法的第一道工序,任何一部法律法規的起草、修改、出台都應當建立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二是徵求意見機制。這是立法工作必經的民主程序,有的法律法規要在全系統反復討論,有的則需要面向全社會徵求意見。三是溝通協調機制。應當充分發揮文化立法協調機制的作用,加強與全國人大、國務院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加強中央宣傳文化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及時研究有關重大和敏感問題,及時解決法律規范之間的矛盾和沖突問題,確保各項法律法規從精神到原則、從形式到內容、從概念到規范相互銜接、彼此協調。四是專家論證機制。要組建文化立法專家庫,聯系一批法律專家學者,每一項法律法規的制定都要向專家咨詢、請專家論證。

3.加強總體謀劃,形成文化領域立法總體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立法是長線工作,一部法律法規出台往往需要幾年甚至十幾年時間,需要總體把握、超前謀劃。一方面,要組織主管部門、立法機關、執法單位的研究力量和社科研究機構、高校的專家學者,對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文化領域立法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和評估,對國外相關情況和成功經驗進行系統考察和了解,對文化立法工作的原則、思路、總體取向進行研究論證,提出對策建議。另一方面,要結合編制「十三五」規劃,制定新的文化立法中長期規劃,明確今後五到十年文化領域立法的重點項目和時間進度。要加大對文化立法相關研究工作的支持,把文化領域立法總體戰略研究納入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把相關重點課題、重要立法調研納入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加大資助力度,組織力量合力攻關。

4.按照循序漸進原則,積極推進文化領域立法進程。對當前文化改革發展急需的法律法規,如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文化產業促進法、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等,要抓緊提出立法建議,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抓緊研究起草。要加快互聯網領域立法步伐,完善網路信息服務、網路安全保護、網路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依法規范網路行為。對目前討論、制定中的法律法規,要抓緊工作,爭取盡快出台。對列入國務院近期立法規劃的法律法規,要抓緊組織修改完善,爭取按計劃完成任務。對那些難度較大又事關重大的法律法規,要適時啟動調研工作,進行必要的研討和論證。

5.充實機構隊伍,為加強文化領域立法工作提供組織保障。無論是立法滯後,還是立法質量不高,歸根到底是人才隊伍問題。現在文化領域立法任務越來越重,立法機構不健全、工作人員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必須進一步健全各部門法規機構,適當調配編制、充實力量,特別是要吸收一批法律專業的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同時,要抓好後備人才培養,把文化法律人才培養納入「四個一批」人才培養工程,參照新聞傳播能力建設的做法,選擇部分高校培養碩士研究生,不斷壯大文化法律專家隊伍,為推動立法工作提供智力、學理支持。

㈢ 運用文化與社會的相關知識,分析我國為什麼要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

1 文化作為一種精神力量 可以轉化為物質力量 發展文化不僅可以豐富人的精神世界 而且可促進人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 2 經濟政治決定文化 文化反作用於經濟政治 發展文化 提高文化軟實力可促進經濟政治的發展 提高經濟發展水平 促進政治完善 3 文化軟實力越來越成為綜合國力的競爭因素 所以發展文化產業可提高我國綜合國力 提高我國競爭力與國際地位 4 文化可以塑造人 優秀文化可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提高人的素質 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㈣ 法治文化建設的內容有哪些字數越多越好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推動法治文化建設,是實現依法治國總目標的基本要求,是開展全民普法工作的重要支撐。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是法治中國建設實踐的內在反映,表現為以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為內核的法治文化觀念、法治文化氛圍、公民法治素養等多方面,它反映並影響著我國的法治實踐。開展全民普法工作,讓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必須將法治文化建設作為重要著力點。
推動法治文化建設,就是引導人民從觀念上維護憲法法律權威,讓法治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信仰。要想讓人民真正地內心擁護與真誠信仰法律,除了法律科學合理、有效實施等原因,更需要法治文化的保障。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這要求普法工作者積極圍繞黨的工作大局,從更高層次上謀劃好法治文化建設,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貢獻。全面依法治國,其中一個最基本要求就是要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法治文化建設對於更好地發揮法治在全社會的引領和規范作用,養成人們的法治自覺起著重要的、基本的推動和保障作用。只有在全社會打下堅實的法治思想基礎,通過全體人民的共同努力,才能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首先,推進法治文化建設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現代化的重要內容。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斗目標。民主政治的發展離不開文化的發展,只有培育和形成以法治精神為核心的法治文化,才能更加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才能更好地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其次,推進法治文化建設是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必然要求。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一個重要表現是在法治方面的需求更加強烈。正確引導人民群眾依法辦事、依法維權、依法合理表達訴求,需要我們在全社會大力弘揚法治精神,扎實深入地進行法治文化建設,努力增強廣大人民群眾對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思想認同、感情認同,為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全面提升打下和諧穩定的社會基礎。再次,推進法治文化建設是助推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保持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需要良好的法治環境作保障。推進法治文化建設深入發展,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全社會形成共識,才能夠在大力實施創新驅動戰略中贏得主動,充分發揮投資在保增長中的作用,助推地方實現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注重創新推動法治文化建設全面健康發展。法治文化建設是一項新課題、新任務。我國法治文化建設正在積極引領、支撐和推動著我國法治建設實踐,但同時也要清醒認識到,這一建設必定是一個長期而漸進、曲折而艱苦的過程,需要我們以創新的思維不斷推動。一是要充分發揮和結合各項資源優勢。法治文化建設是一項系統的社會工程,涉及社會各個領域、各類人群,在推進過程中,不能閉門造車,要注重工作結合,在深入推進普法工作中充分發揮法治文化的引領作用。二是充分發掘各領域資源,在機關文化、城鄉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等工作中突出法治文化建設的時代性、先導性、協調性和系統性。三是要特別注重鮮明特點和品牌效應。法治文化建設不僅要高端設計,更要注重「接地氣」,按照主題鮮明、因地制宜的原則,突出發揮地方特色文化優勢,以不斷增強識別力、吸引力和影響力為著力點,精心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不斷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豐富的法治文化精神食糧。
注重法治文化理論研究和社會實踐的有效銜接。要深入持久地推進法治文化建設,既不能急於求成,也不能因循守舊,應該樹立自信、保持定力,根據實際情況和發展階段積極穩妥、循序漸進進行。一是通過各類活動引領、項目推進、產業培植等方式的服務,設計好法治文化建設載體,在各類經濟社會活動中植入法治文化表現形態。具體而言,就是要同機關文化相結合,立足法治政府建設,不斷提高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同鄉村文化相結合,立足促進農業現代化和富民工程,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同城市社區文化相結合,立足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提高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同校園文化相結合,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養和道德情操,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同企業文化相結合,立足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企業依法經營和依法防範風險的能力等。二是堅持把理論研究與社會實踐活動有機結合起來,激活法治文化建設的內在活力,把法治文化體系的基本要求細化為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職業規范、學生守則等具體行為准則,使其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基本遵循,全方位、多渠道地傳播法治精神,不斷擴大法治文化建設的覆蓋面。三是積極建設不同類型、不同特色、不同規模的法治文化陣地,營造「出門有法、抬頭見法、說理用法、辦事循法」的濃厚法治文化氛圍。

㈤ 從依法治國和文化強國的角度,談談我國推進法治文化建設的意義

你好
法治文化建設的重要意義

法治文化是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法治文化建
設,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客觀需要,是建設社會主義文
化強國的內在要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有力保障,具有十
分重要的意義。

㈥ 企業法治文化建設工作介紹怎樣寫

隨著企業間的競爭不斷加劇,企業文化已經成為企業競爭的對象之一,建立優秀的企業文化是企業管理的重中之重,下面企業老闆們需要從三個方面加強企業文化的建設:
一、虛擬文化經濟全球化和知識經濟時代的典型產物就是虛擬,就是與信息緊密掛鉤的高智能性知識密集型產品和產業。
企業經營的虛擬化表現在兩個方面:
其一,利用高信息技術手段,在全球范圍內通過軟性操作系統整合優勢資源,既增加企業運行的效率和活力,又避免工業經濟時代常規運行中的硬設施投入,從而降低了企業運行成本;
其二,只需要保持對市場變化的高度敏感性和研發設計能力,而不必將自己的主要精力耗費在低價值產出和常規的普通工業生產中,後者完全可以通過國際分工體系由訂貨或合營方式來完成。由此可見,企業虛擬文化的要旨在於具有靈活、柔性、合作、共享、快速反應、高效輸出等素質。虛擬的另外一個含義,是創造消費、「購買消費」。這里,時間是商品,文化的差異是商品,品味是商品。(相關文章推薦: 企業文化落地難的三種表現 家族企業文化的建設方法)二、創新文化在知識經濟時代,創新的作用得到空前強化,並升華成一種社會主題。由於企業文化的獨特性將越來越表現為企業差別化戰略和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創新變成了企業的生命源泉,在劇烈變動的時代,成功者往往是那些突破傳統游戲規則,敢於大膽創新,不畏風險的人,敢改變游戲規則的人,也就是在思維模式上能迅速改變的人。對知識經濟來說,「明天意味著重大事件」,所以企業自上而下,每個毛孔都必須充滿著創新,通過自身主體創新確定性來對付明天的不確定性。創新是知識經濟發展的第一推動力,創新文化涵蓋了產品、管理、服務和市場等各個方面,成為企業經營活動中的主導文化。
三、速度文化知識經濟中的現代企業已沒有決策大小的問題,只有速度快慢的問題。這個世界上充滿著變化,「一個公司的成敗取決於其適應變化的能力」。這就意味著「速度就是一切」。傳統競爭因素的重要性在不斷減弱,而新的競爭越來越表現為時間競爭。在確定了戰略目標、明確了市場定位以後,企業的經營活動就要圍繞市場營銷組合策略迅速展開。企業在營銷產品時應考慮該產品能否滿足客戶的需求、是否安全便利,同時要拓展有效的營銷渠道,提高營銷效率。美國思科系統公司信奉的企業信條是:「在未來的商場中,不再是大吃小,而是快吃慢。」

㈦ 淺談如何建設企業法治文化

(一)在樹立法治文化理念上取得新進展
一是要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的核心內容。牢固確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法治文化建設的基礎。在深入開展普法工作及法治文化建設中,要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教育,牢固樹立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和黨的領導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自覺用它來指導法治文化建設實踐。
二是要強化服務群眾的理念。堅持以人為本是一種對人在社會歷史發展中的主體作用和地位的充分肯定。法治文化建設實質上就是以法治精神塑造人,以法治信仰引導人,以法治實踐提高人,以法治文化熏陶人,最終達到提高人的法律素質,確立法治精神意識。
(二)在法治文化培育陣地上要有新進展
一是要發揮電視專欄的普及作用。電視等大眾媒體是面向百姓進行宣傳最有效、最節約社會成本的方式,可快捷地傳播法律知識,提供法律服務。群眾接受信息最快的方式和渠道更多的不是在課堂里,而是在網路上、電視里、報紙雜志上。
二是發揮法制書刊的引導作用。法治文化具有先導作用,唯有能夠滿足領導幹部依法決策的需求、公務員依法行政的需求、青少年學生提高人文素質的需求、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防範法律風險的需求、農民群眾參與基層自治的需求及流動人口依法維權的需求,才能有效增強親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和滲透力。
(三)在法治文化建設長效機制上取得新進展
一是要完善組織領導責任機制。推進法治文化建設離不開強有力的組織領導。依託法治建設領導小組,進一步加強對法治文化建設的組織領導,要盡早研究制訂關於進一步加強法治文化建設的相關實施意見,以構建推進法治文化建設的制度化、規范化框架。
二是要建立經費保障機制。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必須有必要的經費保障。在政府加大經費投入的基礎上,還應採用財政支持與社會化、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方式保障法治文化建設所需費用。要積極鼓勵運用社會化、市場化辦法籌集法治文化活動經費,將法治文化宣傳過程自然生成的各種產業化資源充分開發利用起來。

㈧ 法制文化創意產業的內容

以政策和法制保障北京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2008-02-20

文化創意產業是20世紀80年代發達國家提出的發展理念,是經濟形態由工業經濟向知識經濟轉變過程中的主導產業,是當今發達國家和地區產業發展的重要趨勢。發達國家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成功各有蹊徑,但共同的規律是政府提供了發展環境並以政策來驅動,這也為北京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啟示: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離不開政策和法制的保障。
一、良好的政策和法制環境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先決條件
1、良好的政策、法制環境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基本生態要素
創意產業在發達國家和地區迅速成長並形成巨大的產業規模,不僅因為創意產業本身具有強大的生命力,更重要的在於各個國家在觀念上高度重視文化創意產業,從政策上積極扶持和培育,為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提供了適宜的政策和法制環境。
文化創意產業不完全是自發的發展過程,而是在政府幹預和驅動下推進的。在政府和市場的關繫上,越來越多的國家意識到,政府與市場結合的必要性,既堅持市場調節,又重視政府調節,兩者不能相互取代。一個尊重市場規律,具有較強預見能力的政府,對於促進產業競爭力的提高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構建良好的政策和法制環境是政府的主要責任。
2、發達國家發展的實踐表明,營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制環境是政府的主要責任
英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利用公共政策推動創意產業發展的國家。政府的推動措施主要集中在支持文化創意產業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對企業的財政支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扶植文化創意產品出口等方面。自布萊爾政府提出創意產業並實施以來,一個產業「新英國」的模式已經出現。
美國全面實施版權戰略,採取加強版權立法、實施數字化版權保護戰略、推動版權保護的國際間合作等方面的措施。版權產業、尤其是核心版權產業已經成為美國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和美國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對美國的經濟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它創造的就業機會遠遠高於飛機、汽車、鋼鐵、葯品、紡織、食品加工等傳統知名產業。
日本政府調整國策,立法發展創意產業,保護和開發文化產品,成為世界上最大的 「動漫王國」。目前全球播放的動漫作品中有六成以上出自日本,從日本政府的國家戰略和產業政策看,日本政府正從重視製造業向重視創意產業轉變。
韓國政策重點是設立文化創意產業振興基金,建立國家級產業基地,構築產業基礎網路體系,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開發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質量的文化產品,培養引導知識經濟的專門人才,集中力量支持重點產業和重點項目。藉助「韓流」和「天堂」游戲向世界展示了韓國文化的魅力,迅速實現了經濟的再崛起。
二、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及實施效果
改革開放以來,北京現代意義上的文化產業在經歷了自發成長、起步階段後,以《北京市「十一五」時期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劃》等一系列政策的頒布和實施為標志,進入了快速發展的新階段。
中央政府先後出台的政策有《關於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文化體制改革試點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國務院關於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關於文化領域引進外資的若干意見》、《關於鼓勵發展民營文藝表演團體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革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工作的意見》等。
與此同時,配合中央的政策,北京市政府也先後頒布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規,主要有《北京市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北京市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意見》、《北京市「十一五」時期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劃》、《北京市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指導目錄》、《北京市「十一五」時期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劃》等。
這些制度規范、政策措施不僅標志著文化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的法制環境改善基本到位,而且指明了文化開放、管理突破、市場拓展的道路。在這一背景下,北京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全面提速。
1、改革的政策——重點培育和發展一批實力雄厚的大型文化企業
原有的文化體制是以國家統包統管為主的文化管理體制,具有高度的集中性、高度的計劃性,經營性單位混同與公益性單位,由政府包攬,游歷於市場經濟體制之外,缺乏活力,長期處於小規模分散狀態,現代大型文化企業寥寥無幾,至今沒有一家文化企業能夠躋身全國500強。
北京市文化局推動了北京兒童藝術劇團、北京歌劇舞劇院、中國木偶藝術劇團、中國雜技團等幾個國有重要的藝術表演團體的公司制改造,引導文化藝術單位進入市場,培育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新型市場主體。
在改制的過程中,支持企業間的業務整合。這種聯合不僅僅是行業內的強手聯合,而且是與系統外的企業聯手,確保在今後的發展中,優勢組合、優勢互補、優勢擴張,完善企業產業鏈,增強產業集中度。
北京兒藝由北京青年報社控股69.84%,注冊資本4000多萬元,形成了藝術院團由媒體控股的嶄新模式。 改制當年營業收入達到1568萬元,是改制前演出收入的18倍,2005年的營業收入是改制前的48.7倍。
北京歌舞劇院是首旅集團等4家股東單位構成,注冊資金6242.32萬元。公司以歌舞演出為主業,把進軍旅遊市場作為突破口,推出了面向旅遊飯店的覆蓋式演出。改制前最多的年經營收入不足500萬元,去年1—6月份營業收入就達到了1035.79萬元。
中國雜技團的改制採取分步推進、分期注冊的方式,首先與中國銀泰投資有限公司聯合組建中國雜技團有限公司,銀泰投資5000萬元;第二步公司將進一步聯合國內優勢雜技資源,組建跨省市、投資主體多元化的集團公司。
中國木偶藝術劇院由民營企業北京永庄文化傳媒公司出資2907萬元,佔51%,成為國內第一家由民營控股的藝術院團。改制一年來就實現經營收入1761.6萬元,增長了一倍多。
這些藝術表演團體的改革,解除了原有體制的束縛,整合了優勢資源,形成了富有活力的文化產品生產經營機制,文化生產力的巨大能量得到釋放,生產實力和發展規模不斷壯大。
2、開放的政策——促進文化產業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
僅僅靠政府的力量無法解決長期困擾文化產業發展所需要的資金、技術、人才、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文化開放的政策就是讓更多的社會力量、民營資本積極參與和投資文化產業,實行投資主體多元化、社會化、公共化,以公共的文化力量來構築文化產業發展的格局。
期間,修訂了《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理實施細則》、《電影管理條例》、《外商投資電影院暫行規定》、《音像製品管理條例》、《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管理辦法》;頒布了《國務院關於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關於文化領域引進外資的若干意見》、《關於鼓勵發展民營文藝表演團體的意見》。
比如,《關於鼓勵發展民營文藝表演團體的意見》,通過政策的導向,從市場准入、演出審批財稅支持、資格認定、參與對外文化交流、人才培養、輿論支持等方方面面,讓不同所有制的表演團體能夠平等競爭,共同繁榮。
一些政策還明確提出,允許民營演出團體以合資、合作、並購等形式參與市縣國有院團轉企改制,允許國有院團演職人員經批准離職自主創辦民營表演團體,鼓勵民營表演團體參加全國性評獎和調演活動,並與國有表演團體享受同等待遇,鼓勵民營表演團體參加政府的對外文化交流項目的招投標活動,對積極開拓國外市場的民營表演團體給予資金支持,鼓勵民營表演團體及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國家專業技術職稱評定,並與國有表演團體實行同一標准。
這些政策給予非公有制經濟在文化領域的合法的市場主體地位,進一步調動全社會參與文化建設的積極性,形成了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格局,並涌現出一大批優秀的民營文化企業。
北京民營文化企業——「北京女子十二樂坊」使用中國傳統樂器,重新演繹中國古典民樂、民歌和世界各民族音樂作品,使經典的中華民族文化享譽世界。首次以文化商品的形式成功地打開亞洲、北美的文化產品市場,並在美國、日本、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印度等國家以及港、澳、台地區掀起一股學習中國民族樂器的風潮,在北美、亞洲等地累計發行銷售唱片500多萬張,產值約合人民幣10億元。
受「北京女子十二樂坊」的影響,學習二胡演奏在日本近期幾乎形成了一個百年難遇的高潮,2005年日本購買兩萬多把中國二胡,目前全國二胡產量為30萬把,與鋼琴的產量旗鼓相當。
《功夫傳奇》是天創國際演藝交流公司以中國功夫為題材創作的劇目,在傳統武術中融入了富有哲理的戲劇情節,表現了一個小和尚出家拜師、成長的過程,學藝、思凡,經歷了種種人生的誘惑、困惑,由最初的蒙昧無知到最後的大智大勇,成為一帶宗師,蘊涵了深刻睿智的人生主題。這台劇目取得了極佳的票房成績,一躍成為北京旅遊演藝的一個新亮點。
《功夫傳奇》落戶在朝陽區幸福大街,帶動了幸福大街沿線的經濟發展,比如:劇場附近的「便宜坊」烤鴨店2004年—2006年效益翻番,周邊的飲食娛樂設施已由原來的幾家發展為二十多家。
大型企業華僑城集團投資2億元,在北京歡樂谷打造的集舞蹈、雜技、服飾表演等多種藝術門類為一體的旅遊演出——《金面王朝》,自去年8月16日上演以來,受到了觀眾的一致好評。
從未來中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宏觀角度來看,民營文化資本的崛起指日可待。
3、協調發展的政策——推進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
文化對於人類發展有強大的能動作用。一個民族一旦有了文化的自覺,就會形成無窮無盡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創造力。政府在推進文化產業發展的同時,應大力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向低收入群體提供免費的文化服務,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
——加大政府對公共文化服務的資金投入。去年北京市文化局投入2.9億元為鄉鎮文化廣場配備了燈光、音響等設備,數字電影院等基礎設施,為區縣配備流動舞台演出車,為基層圖書館配備了新書等。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公共文化設施網布局。北京市文化局出台了鼓勵多廳影院、露天廣場建設的政策以及《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的標准》,完善公共文化服務網路布局。
——創新公共文化服務方式,引入競爭機制,增強公共產品和服務的供給能力。制定了對在郊區縣劇場演出的劇(節)目給予補貼的政策,在密雲、門頭溝等10個郊區縣的劇場中,推出了「周末場演出計劃」, 2006年10個郊區縣城鎮增加演出近1000場,居民每周都能夠觀賞到高質量、高水準的文藝演出。2006年5月,在農村推出了「文藝演出星火工程」。出台了政府補貼政策,引入競爭機制,鼓勵國有和民營的各類專業藝術院團進入本市農村演出,基本實現了試點區縣每個行政村每季度觀看1場現場文藝演出的目標。
三、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相關的政策法規
目前,現行的文化法律、法規體系還不完善,很多法規側重於市場管理、規范經營行為和政府的行政管理權,而在促進產業發展方面的內容較為缺乏。為此,首先需要盡快把成熟的政策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共同制定《北京市文化產業促進條例》;第二,推進重點領域的立法工作,加快研究制定《藝術品管理條例》;第三,做好法規的清理和修改工作,與WTO政策相協調。 WTO所形成的諸多協議廣泛涉及文化產業的各個領域,WTO的基本原則、規定是各成員國政府制定和執行國內文化貿易政策和國際貿易政策的文本基礎。我們必須在一個新的制度、法律和政策平台上形成和構築具有中國特點,又與WTO的基本原則精神相一致的法律政策系統。
(作者:北京市文化局局長助理)

㈨ 從經濟法角度分析如何通過法制方式引導文化產業

法律規定一下版權、電影分級這樣的界限,然後在稅收政策法規方面進行傾斜和引導,使得文化企業(產業)能夠依法經營,健康發展。
文化產業的發展必須規范化。立法機構和相關行政部門應盡快制定完善相應的法規和政策,規範文化行政部門的管理職能和各類文化企業的經營行為,積極引導合法經營,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保障合法經營者的權益,從根本上改變目前各地各行業自發自流開發的狀況。
同時,要在行政審批、土地使用、市場准入、投融資、市場管理、稅收等各個方面制定一系列優惠措施,盡力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吸引包括外資在內的各種資本進入文化產業,鼓勵多種所有制經濟成分參與發展文化產業,壯大文化產業的發展實力和社會影響力。政策法規體系的建立健全,有助於文物古跡的保護和民族民間文化資源的開發與利用,最終推動文化產業健康、有序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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