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樣做到將民族文化與旅遊產業融合發展
要想推動文化與旅遊融合,樹立鮮明的主題旅遊形象,實現文化資源保值增值,必須著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文化旅遊品牌。在草原文化的大背景下,要抓好品牌的創意、設計和開發,沿歷史發展脈絡,融入蒙古族原生態文化和現代文化創意,以新型的旅遊產品為載體挖掘特色文化資源,設計出既有民族特色又有時代特點的文化旅遊產品;
要進一步挖掘知名旅遊景點景區的文化潛力,對發展條件好、潛力大的景點景區,以迎合當代人文需求的形式展現景區的歷史文化底蘊、民族風俗習慣、地域文化特色等,豐富文化內涵,提高旅遊產品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將其打造成引領內蒙古文化旅遊發展的新品牌,做到主題突出、特色鮮明、亮點紛呈,從不同層次向外界展示和宣傳全區豐富多彩的文化旅遊資源;要引導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突出的文化旅遊熱點地區建設,以名鎮、名街建設為重點,提高市場化運作水平,打造文化旅遊特色產業集聚區。
另外,我區文化旅遊產品結構相對單一,旅遊體驗也不全面,草原文化旅遊產品設計存在既重復又割裂的現象,品牌效益難以發揮。只有將不同地域的文化習俗進行優化重組,才能使文化旅遊產品形成互補優勢,形成優質文化旅遊產品鏈;只有打破地域界限,資源共享,才能滿足遊客對文化內涵的需求,才能提升整個區域的旅遊經濟水平。
因此,有必要對全區文化旅遊品牌進行有效整合,根據文化旅遊資源空間分布特點,發揮規模效益和聯動效應,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形成文化旅遊產業集群。旅遊產業的創新需要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要注重提高從業者的文化素養,提升旅遊產品的文化創意,把體現人文關懷、提升文化內涵貫穿於旅遊的全過程。文化旅遊化需要培育多樣的旅遊載體,發揮政府的引導功能,拓寬遊客的參與領域,把形象化、通俗化、大眾化的文化元素貫穿其中,讓旅遊產業和文化產業一同肩負起我區建設民族文化強區的使命和責任。
當前,內蒙古旅遊業正站在新的歷史起點:雄厚的產業基礎,獨特的資源優勢,廣闊的發展空間和難得的發展機遇。隨著「十三五」宏偉藍圖的徐徐展開,我區必將迎來文化旅遊融合發展的春天。
❷ 如何促進職業教育與產業融合發展
要優化頂層設計、優化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布局,建立定期溝通協調機制,積極推動職業教育全面協調發展,助力脫貧攻堅。同時,全面強化人才隊伍建設,建議高、精、尖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和各類高素質職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並舉,為職業教育扶貧提供智力支撐;完善考核問責機制,實施「精準任務」之下的「精準考核問責」,提升各層面工作執行力和執行效果。各級政府應當對相關典型人物和事跡多加宣傳,形成全社會重視技能、重視職業教育的氛圍,提高職業教育的吸引力。與此同時,政府部門還應加快推進信息平台建設,提高資源共享效率,深入了解職業教育與產業融合發展的現狀和趨勢,學習借鑒先進地區職業教育與產業融合發展的經驗和做法,助力建設地方產業。
❸ 文化與旅遊融合需要注意處理好的幾個問題
文化與旅遊融合的作用、意義、必要性不少文章已經闡述的非常清晰,這里前瞻產業研究院淺議文化與旅遊融合需要注意和處理好的幾個問題。
一、需要認清文化和旅遊的性質,把握好融合的點和面,避免走入誤區。文化是一個寬泛的大概年,至今還沒有一個各方認可的確切定義,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文化帶有傳統性、民族性、地域性、唯一性特徵,籠統地說,文化是一種社會現象,是人們長期創造形成的產物。
二、需要堅持一個方向。文化與旅遊融合既是一個工作任務,也是長期堅持的努力方向。
三、文化與旅遊融合需要一個突破口,切入點。前瞻產業研究院認為,當今,文化的傳承和發揚光大已進入新階段,旅遊產業依託文化魅力在快速發展,文化產業規模和種類也在不斷的擴大、延伸,文化與旅遊融合提法不如改為文化產業與旅遊產業深度融合更現實、更科學、更具指導意義。
四、文化與旅遊的融合需要一個強推力。中國有自己的國情,文化與旅遊的融合,特別是文化產業與旅遊產業的融合一方面需要市場調節,一方面更需要政府的推動。
❹ 如何實現文化與旅遊融合發展
推動文化產業與旅遊產業融合發展,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推動兩個產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的重要途徑,尤其在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慧燃沒生的背景下,進一步推動文化產業與旅遊產業深度融合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是進一步強化融合即是發展的理念。一方面,根據旅遊市場的需求,通過對文化資源、文化遺產和文化傳統進行深入的挖掘、整理和開發利用,融入到旅遊產品和服務當中,讓遊客在不斷體驗、感受和認知不同文化的過程中傳播文化,有利於推動旅遊目的地文化的交前納流和價值的實現,擴大文化影響力段襪,增強文化軟實力。另一方面,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旅遊產業的融合,是實現旅遊產業提質升級的必然選擇,只有將提升文化內涵貫穿到旅遊發展的全過程,實現景點外觀和文化內涵的統一,才能使旅遊產業更具生命力、吸引力和競爭力。
❺ 簡要說明推動文化與旅遊深度融合的意義。
文化是旅遊的靈魂,旅遊是文化的載體,推動文化與旅遊融合發展,對於促進旅遊業轉型升級,實現文化傳承創新,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旅遊是綜合性的社會文化活動,其實質是體驗文化、尋找文化差異,自誕生之日起,就與文化密不可分。據亞太旅遊組織「遊客願意支付的額外項目」調查結果,有60%的人願意為「有機會獲得更多的文化體驗」買單。文化和旅遊融合是物質和精神的雙豐收。
其次,文化資源為旅遊業發展提供了最深厚、最持久、最具魅力的元素。世界旅遊組織將文化旅遊定義為:「人們想了解彼此的生活和思想所發生的旅行。」濃郁的文化性、民族性、地方性、區域性最符合旅遊的本質特徵,成為旅遊發展的生命和靈魂所在。
再者,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都具有強關聯性、高滲透性、邊界模糊等特點。兩個產業互有交叉,文化產業為旅遊產業提供豐富的內容產品,旅遊則為文化消費創造巨大的市場空間,為文化保護傳承提供有力支撐。
據世界旅遊組織統計,在全球所有旅遊活動中,由文化旅遊拉動的佔40%,在歐洲超過50%。這說明,兩大產業融合發展具有堅實的市場基礎。
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就是要藉助現代技術手段,充分發揮文化資源的旅遊價值,用文化元素提升旅遊產品的文化品質和內涵,形成新的文化旅遊發展業態,推動旅遊業轉型升級,拓展文化市場空間,促進文化消費和文化傳播。
(5)如何推動文旅產業融合發展擴展閱讀:
構建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大格局
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已成為現代服務業發展的必然趨勢,要構建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大格局。
第一,完善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文化與旅遊部門的機構整合,有利於形成協同發力、合作共推、相互支持、相互促進的體制機制。
要加強頂層設計,制定出台產業集群打造、龍頭企業培育、品牌項目開發、復合型人才培養、投融資體制改革等政策措施,積極推進旅遊區域合作,形成資源共享、市場共建、互利共贏的發展格局,把文化旅遊產業真正打造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第二,整合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資源,規劃發展空間布局。圍繞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五大中心建設,《自治區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規劃(2016—2020年)》已編制;
規劃設置了「兩核、三帶、三區、多點」的文化產業空間布局,推動形成「兩核引領、三帶同進、區域聯通、特色鮮明、資源互補」的文化產業發展新局面。
第三,合理利用文化和旅遊資源創新發展模式。發揮新疆旅遊資源富集優勢,促進文化與旅遊深度融合發展。推動數字傳媒、數字娛樂、動漫遊戲、數字音樂、互聯網服務等相關產業與旅遊產業相結合。
通過虛擬旅遊、場景再現等數字化體驗服務、互動服務,提升旅遊參與感。通過文化創意改造轉型升級現有的各類文化旅遊項目,加快智慧旅遊發展,延伸文化旅遊產業鏈,增強文化旅遊產品供給和營銷能力。
❻ 文化旅遊+康體養生如何實現產業融合發展
在資源的高效配置、城市的均衡發展等方面,文化+康養產業特色小鎮均獨具優勢。需要注意的是,在這類特色小鎮建設和運營過程中,文化產業與康養產業不能盲目融合發展,還需形成資源共享、短板互補、循序漸進的發展格局。
前瞻產業研究院指出,文化產業與康養產業融合發展的關鍵在於資源共享、短板互補。優美的自然環境與文化生態,既是做文化旅遊的必要條件,又是打造優質康養基地的良好基礎,一項條件同時滿足二者之需,這就是資源共享帶來的價值。短板互補則是指文化創意設計能夠賦予康養產業更多文化內涵和趣味,從供給側提升康養產業的品質,並且形成產業特色。
文化+康養產業特色小鎮可以依託長壽文化,大力發展長壽經濟,形成食療養生、山林養生、氣候養生為核心,以養生產品為輔助的健康餐飲、休閑娛樂、養生度假等功能集聚的健康養生養老體系;也可以依託醫葯文化發展醫葯產業,推動健康養生、休閑度假等產業發展的醫養特色小鎮;還可以原生態的生態環境為基礎,以健康養生、休閑旅遊為發展核心,重點發展養生養老、休閑旅遊、生態種植等健康產業。
❼ 如何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以下簡稱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是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的重要舉措,是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探索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用工業理念發展農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為核心,以制度、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為動力,以新型城鎮化為依託,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構建農業與二三產業交叉融合的現代產業體系,形成城鄉一體化的農村發展新格局,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為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重要支撐。
2、基本原則。
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嚴守耕地保護紅線,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探索不同地區、不同產業融合模式。堅持尊重農民意願,強化利益聯結,保障農民獲得合理的產業鏈增值收益。堅持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加快培育市場主體。堅持改革創新,打破要素瓶頸制約和體制機制障礙,激發融合發展活力。堅持農業現代化與新型城鎮化相銜接,與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引導農村產業集聚發展。
3、主要目標。
到2020年,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總體水平明顯提升,產業鏈條完整、功能多樣、業態豐富、利益聯結緊密、產城融合更加協調的新格局基本形成,農業競爭力明顯提高,農民收入持續增加,農村活力顯著增強。
二、發展多類型農村產業融合方式:
1、著力推進新型城鎮化。
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新型城鎮化建設有機結合,引導農村二三產業向縣城、重點鄉鎮及產業園區等集中。加強規劃引導和市場開發,培育農產品加工、商貿物流等專業特色小城鎮。強化產業支撐,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穩定吸納農業轉移人口。
2、加快農業結構調整。
以農牧結合、農林結合、循環發展為導向,調整優化農業種植養殖結構,加快發展綠色農業。建設現代飼草料產業體系,推廣優質飼草料種植,促進糧食、經濟作物、飼草料三元種植結構協調發展。大力發展種養結合循環農業,合理布局規模化養殖場。加強海洋牧場建設。積極發展林下經濟,推進農林復合經營。推廣適合精深加工、休閑採摘的作物新品種。加強農業標准體系建設,嚴格生產全過程管理。
3、延伸農業產業鏈。
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鼓勵開展代耕代種代收、大田託管、統防統治、烘乾儲藏等市場化和專業化服務。完善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擴大實施區域和品種范圍,初加工用電享受農用電政策。加強政策引導,支持農產品深加工發展,促進其向優勢產區和關鍵物流節點集中,加快消化糧棉油庫存。支持農村特色加工業發展。
加快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支持優勢產區產地批發市場建設,推進市場流通體系與儲運加工布局有機銜接。在各省(區、市)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農產品加工、倉儲物流、產地批發市場等輔助設施建設。健全農產品產地營銷體系,推廣農超、農企等形式的產銷對接,鼓勵在城市社區設立鮮活農產品直銷網點。
4、拓展農業多種功能。
加強統籌規劃,推進農業與旅遊、教育、文化、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農家樂,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建設一批具有歷史、地域、民族特點的特色旅遊村鎮和鄉村旅遊示範村,有序發展新型鄉村旅遊休閑產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展智慧鄉村游,提高在線營銷能力。
加強農村傳統文化保護,合理開發農業文化遺產,大力推進農耕文化教育進校園,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建設農業教育和社會實踐基地,引導公眾特別是中小學生參與農業科普和農事體驗。(農業部、旅遊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林業局等負責)
5、大力發展農業新型業態。
實施「互聯網+現代農業」行動,推進現代信息技術應用於農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鼓勵對大田種植、畜禽養殖、漁業生產等進行物聯網改造。採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改進監測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發布等手段,健全農業信息監測預警體系。
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完善配送及綜合服務網路。推動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農業,發展農田藝術景觀、陽台農藝等創意農業。鼓勵在大城市郊區發展工廠化、立體化等高科技農業,提高本地鮮活農產品供應保障能力。鼓勵發展農業生產租賃業務,積極探索農產品個性化定製服務、會展農業、農業眾籌等新型業態。
6、引導產業集聚發展。
加強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效銜接,完善縣域產業空間布局和功能定位。通過農村閑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設用地,優先用於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創建農業產業化示範基地和現代農業示範區,完善配套服務體系,形成農產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銷中心。
扶持發展一鄉(縣)一業、一村一品,加快培育鄉村手工藝品和農村土特產品品牌,推進農產品品牌建設。依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農業科研院校和「星創天地」,培育農業科技創新應用企業集群。
三、培育多元化農村產業融合主體:
1、強化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基礎作用。
鼓勵農民合作社發展農產品加工、銷售,拓展合作領域和服務內容。鼓勵家庭農場開展農產品直銷。引導大中專畢業生、新型職業農民、務工經商返鄉人員領辦農民合作社、興辦家庭農場、開展鄉村旅遊等經營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優先承擔政府涉農項目,落實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農民合作社、形成資產轉交合作社成員持有和管護政策。開展農民合作社創新試點,引導發展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引導土地流向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
2、支持龍頭企業發揮引領示範作用。
培育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林業重點龍頭企業,引導其重點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電子商務和農業社會化服務,並通過直接投資、參股經營、簽訂長期合同等方式,建設標准化和規模化的原料生產基地,帶動農戶和農民合作社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龍頭企業要優化要素資源配置,加強產業鏈建設和供應鏈管理,提高產品附加值。
鼓勵龍頭企業建設現代物流體系,健全農產品營銷網路。充分發揮農墾企業資金、技術、品牌和管理優勢,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現代農業企業集團,推進墾地合作共建,示範帶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3、發揮供銷合作社綜合服務優勢。
推動供銷合作社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有效對接,培育大型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健全供銷合作社經營網路,支持流通方式和業態創新,搭建全國性和區域性電子商務平台。拓展供銷合作社經營領域,由主要從事流通服務向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延伸、向全方位城鄉社區服務拓展,在農資供應、農產品流通、農村服務等重點領域和環節為農民提供便利實惠、安全優質的服務。
4、積極發展行業協會和產業聯盟。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自律、教育培訓和品牌營銷作用,開展標准制訂、商業模式推介等工作。在質量檢測、信用評估等領域,將適合行業協會承擔的職能移交行業協會。鼓勵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涉農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產業聯盟,支持聯盟成員通過共同研發、科技成果產業化、融資拆借、共有品牌、統一營銷等方式,實現信息互通、優勢互補。
5、鼓勵社會資本投入。
優化農村市場環境,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向農業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利用農村「四荒」(荒山、荒溝、荒丘、荒灘)資源發展多種經營,開展農業環境治理、農田水利建設和生態修復。國家相關扶持政策對各類社會資本投資項目同等對待。
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連片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高標准農田、生態公益林等,允許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開展觀光和休閑度假旅遊、加工流通等經營活動。能夠商業化運營的農村服務業,要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積極引導外商投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四、建立多形式利益聯結機制:
1、創新發展訂單農業。
引導龍頭企業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與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簽訂農產品購銷合同,合理確定收購價格,形成穩定購銷關系。支持龍頭企業為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提供貸款擔保,資助訂單農戶參加農業保險。鼓勵農產品產銷合作,建立技術開發、生產標准和質量追溯體系,設立共同營銷基金,打造聯合品牌,實現利益共享。
2、鼓勵發展股份合作。
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到戶、集體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戶。地方人民政府可探索制訂發布本行政區域內農用地基準地價,為農戶土地入股或流轉提供參考依據。
以土地、林地為基礎的各種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財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經營者均應成為股東方,並採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形式,讓農戶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探索形成以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業利潤分配機制,切實保障土地經營權入股部分的收益。
3、強化工商企業社會責任。
鼓勵從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工商企業優先聘用流轉出土地的農民,為其提供技能培訓、就業崗位和社會保障。引導工商企業發揮自身優勢,輻射帶動農戶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龍頭企業認定監測制度,實行動態管理,逐步建立社會責任報告制度。強化龍頭企業聯農帶農激勵機制,國家相關扶持政策與利益聯結機制相掛鉤。
4、健全風險防範機制。
穩定土地流轉關系,推廣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等計價方式。規范工商資本租賃農地行為,建立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分級備案制度。引導各地建立土地流轉、訂單農業等風險保障金制度,並探索與農業保險、擔保相結合,提高風險防範能力。
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契約意識,鼓勵制定適合農村特點的信用評級方法體系。制定和推行涉農合同示範文本,依法打擊涉農合同欺詐違法行為。加強土地流轉、訂單等合同履約監督,建立健全糾紛調解仲裁體系,保護雙方合法權益。
五、完善多渠道農村產業融合服務:
1、搭建公共服務平台。以縣(市、區)為基礎,搭建農村綜合性信息化服務平台,提供電子商務、鄉村旅遊、農業物聯網、價格信息、公共營銷等服務。優化農村創業孵化平台,建立在線技術支持體系,提供設計、創意、技術、市場、融資等定製化解決方案及其他創業服務。建設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引導其健康發展。採取政府購買、資助、獎勵等形式,引導科研機構、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等提供公共服務。
2、創新農村金融服務。
發展農村普惠金融,優化縣域金融機構網點布局,推動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綜合運用獎勵、補助、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金融機構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緊密合作關系,推廣產業鏈金融模式,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信貸支持。推進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穩妥有序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
堅持社員制、封閉性、民主管理原則,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穩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試點。鼓勵發展政府支持的「三農」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擔保服務。鼓勵開展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融資租賃業務。積極推動涉農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融資。加強涉農信貸與保險合作,拓寬農業保險保單質押范圍。
3、強化人才和科技支撐。
加快發展農村教育特別是職業教育,加大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導各類科技人員、大中專畢業生等到農村創業,實施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和現代青年農場主計劃,開展百萬鄉村旅遊創客行動。
鼓勵科研人員到農村合作社、農業企業任職兼職,完善知識產權入股、參與分紅等激勵機制。支持農業企業、科研機構等開展產業融合發展的科技創新,積極開發農產品加工貯藏、分級包裝等新技術。
4、改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條件。
統籌實施全國高標准農田建設總體規劃,繼續加強農村土地整治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提升中低產田。加快完善農村水、電、路、通信等基礎設施。加強農村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建設持續健康和環境友好的新農村。
統籌規劃建設農村物流設施,逐步健全以縣、鄉、村三級物流節點為支撐的農村物流網路體系。完善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道路、供電、供水、停車場、觀景台、遊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設施。
5、支持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支持貧困地區立足當地資源優勢,發展特色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業和鄉村旅遊、電子商務等農村服務業,實施符合當地條件、適應市場需求的農村產業融合項目,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相關扶持資金向貧困地區傾斜。鼓勵經濟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開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合作,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投資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項目。
六、健全農村產業融合推進機制:
1、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支持地方擴大農產品加工企業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完善農產品初加工所得稅優惠目錄。落實小微企業稅收扶持政策,積極支持「互聯網+現代農業」等新型業態和商業模式發展。
統籌安排財政涉農資金,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投入,中央財政在現有資金渠道內安排一部分資金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向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傾斜。創新政府涉農資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設立基金、貸款貼息等方式,帶動社會資本投向農村產業融合領域。
2、開展試點示範。
圍繞產業融合模式、主體培育、政策創新和投融資機制,開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示範,積極探索和總結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促進農村產業融合加快發展。
3、落實地方責任。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要創新和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加強分類指導,因地制宜探索融合發展模式。縣級人民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向農村產業融合集聚。
4、強化部門協作。
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抓緊制定和完善相關規劃、政策措施,密切協作配合,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❽ 江蘇省推進文旅事業發展採取的措施包括哪些
一是推動紓困惠企政策落實到位。包括抓好文旅專項扶持政策落實和開展送政策進企業活動。
二是引導和推動文旅項目建設。包括發揮產業引導資金作用和推動政銀企合作。
三是促進文旅消費擴容提質。包括激發文旅市場消費潛力、豐富特色文旅產品供給、培育發展文旅消費新模式和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
四是深化產業融合發展。包括加強文旅融合載體建設和打造數字文旅產業。
五是助力文旅市場恢復。包括加強「水韻江蘇」品牌市場推廣、策劃推介文旅精品線路、放大會展平台推廣效應、大力拓展國內旅遊市場和逐步恢復入境旅遊市場。
六是優化文旅市場環境。包括進一步提升審批效能、規範文旅市場秩序和扎實抓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8)如何推動文旅產業融合發展擴展閱讀:
《措施》提出,推動文化產業園區(基地)提檔升級,支持國家級、省級園區(基地)持續做大做強。
在實施惠民便民舉措,激發大眾消費潛力方面,《措施》提出,要推動國有景區門票降價,鼓勵旅遊景區、鄉村旅遊區實行淡旺季票價和非周末促銷價,落實特殊人群門票減免政策,舉辦文化和旅遊消費季、消費月和數字文旅消費體驗等活動。
《措施》還明確,要充分發揮文化和旅遊財政專項資金引導作用,促進文化和旅遊消費升級。要推動文化和旅遊深度融合,到2022年,建成10個以上省級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區,2-3個國家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