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叫文化產業
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它的英語名稱為Culture In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如下: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准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
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作為目標,是指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築設計。
胡錦濤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談到「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是馬克思主義政黨思想精神上的旗幟。面對當今文化越來越成為綜合國力競爭重要因素的新形勢,我們必須以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著眼於提高民族素質和塑造高尚人格,以更大力度推進文化改革發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中進行文化創造,讓人民共享文化發展成果。」大家通過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紛紛表示,我們要不斷加快「兩個率先」推進步伐,全面提升文化軟實力、文化競爭力和文化持續發展能力,努力譜寫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新篇章。
❷ 文化產業和藝術產業區別和聯系
文化藝術管理在2007年前被稱為文化管理,其研究內容包括:「當代中國文藝體制改革研究、文化法制建設研究、文化市場研究、文化經濟政策和文化產業研究、文化藝術信息化建設研究、社會文化建設研究、文化人才管理與開發研究、中國圖書館建設研究、外國演出、展覽市場研究、網路文化現狀及發展趨勢研究」十個部分。
全國藝術科學「十一五」規劃2007年度課題指南中對文化管理進行了拓展和重新界定,文化管理演進成文化藝術管理,其研究內容包括:「文化理論學科體系研究;我國文化藝術產業、文化藝術市場與文化經濟政策研究;我國文化安全及其政策法規研究;公共文化藝術服務體系研究;中外文化藝術交流現狀與發展戰略研究;文化藝術信息化建設研究;公共文化服務方式創新研究;公共文化服務質量標准體系研究;公共文化機構評估系統和績效考評機制研究;網路文化現狀、發展趨勢及對策研究;文化娛樂業現狀及發展趨勢研究;音像業現狀及發展趨勢研究;文化藝術產品出口政策研究;國際傳媒產業現狀及發展趨勢研究;外國藝術法規譯介與研究」十五個部分。
文化產業管理:培養具有縱貫古今的文化視野和現代產業理念及經營技能的復合型文化管理人才,為國家文化資源的有效管理、文化市場的科學運營和文化產業的全面發展提供高層次的專業人才。
主要課程: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的課程設置大致可分為六類:(一)文化基礎與文化資源類課程,如文化資源學、文化傳播學、美學、藝術基礎、宗教文化、中外文學藝術、中國傳統藝術、應用民俗學等;(二)一般管理類及文化產業管理類課程,如文化產業學、管理學、文化經濟學、文化投資學、文化貿易學、文化產業管理等;(三)文化產業創意與策劃、文化產業經營管理案例、人文自然遺產保護與開發、傳媒經營管理等;(四)政策法規類課程,如經濟法學、文化法規學、知識產權與文化產業、中外文化體制與產業政策比較、文化法規案例分析等;(五)語言類課程,如專業外語、西方文化原著選講等;(六)信息技術應用與管理類課程,如信息技術與文化產業、網路設計與管理等。
就業去向:學生畢業後,既能從事文化產業管理方面的理論研究,也能在宣傳文化系統、文化管理部門和文化產業各個行業(如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旅遊、藝術演出、文化貿易與投資、文博事業等)的綜合管理層中,從事相關的實際工作,也能到海關、銀行等部門從事國際文化貿易管理及文化投資咨詢等工作。
❸ 文化產業是什麼
文化產業」是阿多諾和霍克海默在《啟蒙辯證法》( 1947 年)一書中率先使用的概念。他們特別強調:「文化產業必須和大眾文化嚴格區分開來。文化產業把舊的面熟悉的東西熔鑄成一種新的特質。在其各個分支中,那些適合大眾消費的產品,那些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消費特性的產品,或多或少地是按計劃生產的。某些分支具有相同的結構,或者至少說是彼此互通,它們被置於一個幾乎沒有差別的系統之中。正是通過技術手段以及經濟的和管理的集中化,這一切才有可能實現」。應該說,文化產業的大規模發展使審美的商品屬性昭然若揭,並使審美生產與消費呈現出規模化的效應。[1]
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它的英語名稱為Culture In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如下: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准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再次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
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作為目標,是指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築設計。
❹ 相對於其他產業,文化產業的特殊性主要表現在哪幾個方面
一、我們都知道,文化產業不同於其它產業,那您覺得文化產業的特殊性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張賢亮:人類文化創造活動古已有之,但要形成為「文化產業」必須具備以下三個社會條件:一、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二、恩格爾系數降低到一定水平以下,人們用來支付食物的開支比例很少;三、主流意識形態壟斷地位較弱,較少宗教或政治上的控制,也就是說文化環境較為自由寬松。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還不具備這三個條件,所以人類的生產活動基本上分為三個部類,即,第一部類農業,第二部類工業,第三部類商業-服務業,那時的文化產業是附屬在第三產業當中的。從19世紀末開始,這三個條件逐漸形成,文化產業才得以發展,迄今,它居然從產業活動中獨立出來,單獨成了一個生產部類。這本身就說明了文化產業的特殊性:一、文化產業是個人心智的產業,而又與科學技術不同,它在很大程度上不像科學技術那樣要依賴集體的力量和較完善、較現代化的設備;它的生產過程是個人的創作過程,也不像科技研發那樣必需遵循一條循序漸進的科學規律。優秀的文化產品幾乎全靠個人天賦、才智以至靈感的發揮,所以我們可以看到許多文化產品(作品)帶有先驗性和超前性;二、文化產品基本上是非物質性的,它並不是為了滿足人們使用上的需要,而是為了滿足人們心理和精神上的需要;三、很多文化產品具有不能批量生產的唯一性和獨特性;四、因此很多文化產品有其不可替代性,不像科技產品那樣必須經常更新換代,不論後來同類的文化產品如何豐富、多樣甚至優越,早先的「這一個」永遠是「這一個」;五、很多文化產品的價值不僅有超越時空的廣泛認同和保值性,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會越來越增值;六、文化產品之所以冠以「文化」,就是因為它能集中反映那個國家、那個社會歷史發展階段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時代要求、集體意識和科技發展水平,這些構成一種人的生存狀態。這種生存狀態又只能通過有創新能力的人將其表現出來,所以優秀的文化產品都具有獨創性;七、因而文化產品就有著非常深刻的個人印記,幾乎每一件文化產品都與創作或策劃它的人有密不可分的關系。創作或策劃它的人的個人素養、氣質、風格、格調、屬於他個人的創作方式等等,會形成一種創作者、策劃者的個人魅力,最後成為他被社會所承認的品牌。僅僅他的名字就產生價值,其價值進入市場就會形成高低不等的價格,所以,文化產業中最主要的生產要素是生產者、策劃者個人。這是一種完全個人化、人性化的產業,是一種「資金投入少,腦筋投入多」的產業。
二、資料顯示,1998年我國文化產業的增加值僅占國內生產總值的0.75%,占第三產業增加值的2.33%,文化產業從業人員只佔就業人數的0.4%。而在許多發達國家,文化產業已經成為經濟增長和吸納勞動力的支柱產業之一。文化產業的從業人員澳大利亞高達10%,加拿大佔6%,芬蘭佔5%。近兩年文化產業迅猛發展,但與我國巨大的文化消費需求相比,文化產業發展還比較緩慢,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精神需求差距還相當大,要加快文化產業發展,就要准確確定文化產業的市場定位。那麼您認為我國發展文化產業的市場定位是什麼?
張賢亮:您引用的還是老資料,只要告訴您2002年英國最大的出口產品是「辣妹」而不是鋼鐵製品,好萊塢的影視出口額早超過了波音飛機加汽車,就可想今天西方國家文化產業更進一步的發展程度。我國需要的是文化市場的寬松和有序化,且不忙於去給我們的文化產業「定位」。只要有寬松而有序的市場環境,從業者自然會給自己尋找恰當的「定位」。中國文化資源的豐富及多樣,中國人民群眾的多層次、多需求,中國人的聰明才智,決定了每一個文化產業的從業人員都能在文化市場上找到自己的「生意」,其「位」上萬,比人民大會堂的座位還多。先「定位」再行動,實際上還是「計劃經濟」的思維模式。目前,中國最大、最有影響的文化出口產品是姚明,請問是誰給他「定位」的?
三、中國加入WTO以後,經濟會受到很大的影響,文化和文化產業同樣也會受到影響,那您覺得入世後,我國的文化產業面臨著什麼樣的挑戰呢?我們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文化策略呢?
張賢亮:還是那句老話:既是「挑戰」也是「機遇」。不過也許我國文化產業碰到的「挑戰」會更大一些,因為我們的文化產業起步較晚,比起其它產業基礎較為薄弱。為何起步晚而薄弱呢?一、我國的「文化專業團體」(包括影視廣播出版等等)的體制改革比其它行業的國企改革滯後,長期以來它們擔負著宣傳的職能,屬於黨政宣傳部門管理,一般是不計經濟效益,不計投入產出比的;二、前面說過「文化產業其實是個人心智的產業」,而恰恰在個人「心智」活動方面,我們一直缺乏一個較為寬松、適於探索和創新的良好文化環境;我們一直在一個怪圈中打轉:一邊是「黃賭毒貪腐」屢禁不止,此伏彼起,這方面好象「寬松」的很,而另一邊留給個人心智活動的空間卻又嫌不足。我設想不出什麼對策,「文化策略」的制訂非我所能。但從近期對待一些暢銷書作家與張藝謀的《英雄》和《十面埋伏》來看,我們開始向一個較對的路子走。暢銷書作家的寫作已享有充分自由,張藝謀的兩部影片雖然評論界和媒體大加撻伐,而政府仍然力薦將其推向世界。政府開始表現出較寬容和愛護並支持文化藝術人才的態度。我相信,我們要大力發展我國的文化產業(因為這是關乎到一個民族精神存亡的大事),最終在「文化策略」上還是會與「國際接軌」。
四、我們都知道,您是文化產業中的領軍人物,您經營的「西部影視城」現在不僅是一個影視拍攝基地,而且還是一個著名的旅遊景點,那麼您覺得您能成功最主要的原因是什麼?
張賢亮:首先申明我決非什麼「文化產業上的領軍人物」。上世紀80年代我在文學創作方面不斷突破「禁區」,也許曾「領」過「軍」,在文化產業上,我作為一名作家只是比其他「下海」的作家成就大些而已。我個人認為,我之所以取得成功是因為:一、我比其他「下海」的作家有經濟理論上的准備,這點可以從我出版於1997年的長篇文學性政論隨筆《小說中國》中看出來,從1997年到今天的中國社會發展基本上沒有脫離我的預見;二、我勞改了22年,鍛煉出有較強的承受力、較強的挑戰性和不怕風險的冒險性;三、其實「西部影視城」不過是我另一類的文學作品,它本身是一個文化產業。如果當初我像其他作家一樣去開餐館、炒股票、搞房地產等等跨出文化行當的產業,恐怕也不會成功。
五、有人說您在「出賣荒涼」,對此,您怎樣看?
張賢亮:中國國土面積有80%是荒涼的,那些荒涼怎麼賣不出去?「出賣荒涼」是當初日本記者在日本報刊上發表報道的標題,當時確實是荒涼。然而要使荒涼「可持續性」地賣出去,僅憑荒涼顯然是不行的。遊客來看、來游的是荒涼中的文化和藝術,決非荒涼本身。我為我的「西部影視城」題寫的楹聯是:「兩座廢墟有藝術加工變瑰寶,一片荒涼經文化妝點成奇觀」。我就是按這個思路去做的,所以它不僅可以「持續性」地賣出去而且能「可持續性」地發展。
六、文化產業發展不僅具有不平衡性,還有不規則特點。即在通常意義上企業乃至產業發展條件並不充分的情況下,卻出現了卓爾不群的企業,甚至帶動整個產業出現旺盛的生機。美國的拉斯維加斯在加利福尼亞荒漠就是一個廣泛引用的例證。在我國也同樣如此,《讀者》不是創辦於經濟發達、文化條件和讀者條件最為充分的北京、上海等中心城市,而是出現在較為偏僻的西部蘭州,而且您也是在西部發展文化產業。那您認為西部發展文化產業的空間有多大?
張賢亮:您這個問題和舉的例證很好。但不妨將眼光再放大一些。說實話,我不太關心什麼「西部發展的空間」,我關心的是整個中國的文化產業在世界范圍的發展。前面說了,因為我認為這是關乎中華民族精神及文化傳統的興旺與延續的大事。您說的對:「文化產業發展不僅具有不平衡性,還有不規則特點」,那麼,經濟相對落後,讀者(觀眾聽眾)條件也不充分具備的中國,為何不能在世界上有「卓爾不群」的文化產業呢?在機械、電子、航空、汽車等等製造業方面,中國要想趕上西方發達國家,還需要一個相當長的時間(我們雖會製造但無核心技術,造一台DVD,我們要給外國人付十幾美元的知識產權費),但恰恰在文化資源上,我國有其他任何國家都少有的優勢。中華民族的「核心文化」只掌握在我們手中。舉例來說,沒有哪一屆政府扶植,中國的「食文化」已風行天下;中國民俗的春節,也沒有哪一屆政府去推動,卻在世界各地盛行,每年,紐約巴黎倫敦的市長都要到華人聚居區「拜年」(而我們這里卻過起了聖誕節)。可見,只要我們稍稍扶植一下,放寬一點,容忍一點,調整一下思路,開闊一點視野,我國的文化資源就會很快轉化為文化產品,成為世界文化產品出口份額中一枝獨秀的產品。別忘了,中國人在世界上是僅次於猶太人的生意人。說句玩笑話,我把荒涼妝點加工一下都能賣好價錢,還有什麼東西賣不出去呢?
❺ 文化產業和文化創意產業的區別是什麼
創意產業:指的是以創意為理念、核心的總體經濟活動,包括了工業創意、農業創意、文化產業創意等等內容。
文化產業創意:以創意為核心,面向大眾提供文化、藝術、精神、心理、娛樂產品的新興產業。是文化產業的高端,也是文化產業中最具有創造性和先導性的核心部分。
【概念上的區別,已經應該可以表明2者之間的不同了。中國文化產業本就是新興產業,對於文化創意這塊,甚至更多,基本沒有一個標準的教材和答案,誰也不能說自己是權威的。對於這2者的概念是上學期上《文化產業創意與策劃》的時候老師給的筆記。】
http://ke..com/view/72807.htm這個是網路里的東西哈。
❻ 文化產業包括哪些
1.文化產業的概念
關於文化產業,截至目前世界各國並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概念。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定義,只包括可以由工業化生產並符合四個特徵(即系列化、標准化、生產過程分工精細化和消費的大眾化)的產品(如書籍報刊等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有聲製品、視聽製品等)及其相關服務,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藝術的生產與服務。日本政府則規定,凡是與文化相關聯的產業都屬於文化產業,包括傳統的演出業、展覽業、新聞出版業,以及他們稱之為內容產業的休閑娛樂業、廣播影視業、體育業、旅遊業等。美國則根本沒有文化產業的提法,他們一般只說版權產業,主要是從文化產品具有知識產權的角度進行界定的。
2003年9月,我國文化部制定下發《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定義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
2004年,國家統計局在與中宣部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將文化及相關產業的概念表述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產業分類仍分為提供文化服務的活動和從事文化產品生產銷售的活動兩個大類。
2.文化產業的范疇及分類
國家統計局在《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編制說明中特別指出,為反映黨中央關於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可將文化產業分為文化產業核心層、文化產業外圍層和相關文化產業層三個層次。
文化產業核心層: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
文化產業外圍層:網路文化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
相關文化產業層:文化用品、設備及相關文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顯然,上述分類方法並不是從文化產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而是按照「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從文化事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分類的。
基於產業鏈構建原理,我們可將文化產業分為內容產業(上游產業,即內容的創意、設計與製作)、通道產業(中游產業,即文化傳播與銷售服務)、製造產業(下游產業,即文化產品及設備的生產製造)三大類。這一分類方法基本體現了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律和價值取向,即內容產業(上游產業)附加值最高、競爭力最強,而製造產業(下游產業)附加值最低、競爭力最弱。
❼ 文化產業與傳統產業
文化產業比如電影 是賣COPY吧 應該重點偏想廣告宣傳為主 現在網路的力量也非常強大 比如去前年非常流行的 明朝的那些事兒 。其生產環節對人的要求更高主要看人為主
傳統產業比如電視 冰箱等製造業 都是需要渠道 終端支持的 當然廣告也不得不要 比如CCTV前些年的標王 起生產環節應該是人和機器並重
可能前者風險相對高所以利潤也高 而後者利潤和風險都要穩定得多 。
❽ 在中國,文化產業和文化創意產業有區別嗎
有區別。
區別1:現代與後現代之分。文化屬於現代,文創屬於後現代,前者在中國以工業化(第二產業)為基礎,後者在中國以知識化(第三產業)為基礎,這是由於兩者誕生時機和基礎不同而決定的。
區別2:工業經濟與產業經濟之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曾把文化產業定義為:「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 「簡而言之,文化工業意指通過工業化和商業化方式所進行的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生產、再生產、供應和傳播。這里,大規模的要求和經濟上的策略,比其他考慮更為重要。」相反,創意產業是一種知識產業或知識經濟,這一點姜奇平先生最先意識到。他認為創意產業第一理論權威凱夫斯的《創意產業經濟學》的致命傷,是沒有把信息革命內生到創意經濟中,而上海的《創意產業》,正沿著凱夫斯的方向展開。 信息革命的成果,是互聯網經濟,知識經濟,新經濟。我非常認同姜奇平先生的觀點,他是少數對創意產業具有真正前衛理念的人。
區別3:大眾消費與分眾消費之分:文化產業是通過傳統的大眾傳媒進行傳播和消費的,大眾傳媒的受眾主要是大眾,從這種意義上說,文化產業的消費者是大眾。工業化的「機械復制」,導致產品一模一樣,沒有個性,這是與大眾傳媒的受眾相適應的。在大眾傳媒強勢的時代,我們很難分清,究竟「機械復制」導致大眾統一偏好,還是大眾傳媒強化了大眾的統一偏好。大眾傳媒本身的生產,也是「機械復制」的。而在互聯網時代,個體獨立化引發小眾趣味滋生爆發,隨著個體意識的增強,分眾消費會變成文化創意產業的核心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