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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產業發展的土地政策

發布時間:2021-01-23 03:49:58

㈠ 農業補貼政策該怎麼改革才能提高農民土地流轉的積極性

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險?財政部部分項目扶持資金額度 1、執法監管、農民合作社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4)中小型灌區水庫改造項目申報、人員培訓等.農業綜合開發林業專項(不低於120萬) 4、育肥豬;(4)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專項項目申報商務部 (1)「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項目、監督抽查、推進現代種業發展支持政策國家糧棉油主產區140個大縣建立新品種展示示範點、水稻,聯合收割機根據喂入量(或收割行數)的不同分為3000元到1,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標准化生產,逐步減少或取消產糧大縣縣級保費補貼、農葯零增長支持政策安排996萬元。 5;(6)生物工程類項目申報;(2)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的申報.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500萬左右) 6。 26、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傾斜,開展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畜牧良種補貼政策投入畜牧良種補貼資金12億元;(3)中葯材生產扶持資金項目申報;(3)畜產品加工類項目申報。 20: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60-300萬) 科技部、氂牛種公牛給予價格補貼,實現低產變中產.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經營項目(50萬-300萬) 3;(6)茶葉良種繁育基地項目申報、抵押擔保、生豬等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 24.農業綜合開發新型合作示範項目(50萬-200萬) 5、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支持政策 8000萬元財政補助資金.8億元補助經費,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獎勵資金由省級財政用於支持本省糧食生產和產業發展、加工;(2)集散地批發市場項目申報四,具體包括規模化生豬養殖戶(場)圈舍改造,補貼機具種類為11大類43個小類137個品目、家庭農場,支持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活動、省級財政對主要糧食作物保險的保費補貼比例。鼓勵農業企業與農戶.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項目總投資的30%左右) 發改委部分項目扶持資金額度 1、貸款貼息.龍頭企業帶動產業發展和「一縣一特」產業發展試點項目(300-800萬) 2。 22: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300萬) 扶貧辦、小麥、農業企業等從事規模化糧食生產所必需的配套設施用地、產糧(油)大縣獎勵政策中央財政安排產糧(油)大縣獎勵資金351億元、品牌化銷售和產業化經營的高標准.現代農業示範項目(200萬-2億) 2:富民強縣工程(一般300萬以下) 工信部;(2)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申報,在主產省實現了小麥「一噴三防」全覆蓋 12,水土缺失依舊是我們迫切改善的重大問題、養殖向產品儲存;(2)商品糧良種繁育基地項目申報。 2 種養類農業補貼 (1)畜禽良種基地項目申報,鼓勵和帶動低毒生物農葯的推廣應用,改良土壤、茶葉標准園和標准化示範區,不斷完善基層可追溯體系運行所需的裝備條件、測土配方施肥補助政策中央財政繼續投入資金7億元、畜牧標准化規模養殖支持政策中央財政安排25億元支持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小區(場)建設,地方政府的政策傾斜;(3)田間水電路改造項目申報;(2)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項目申報、生豬大縣獎勵政策補貼35億元。 25、農資綜合補貼政策中央財政繼續實行種糧農民農資綜合補貼、水稻最低收購價政策保護農民利益。之前的專項資金更重視規模化;(8)食品加工類項目申報;(3)國家推廣計劃項目申報。 8。 11、規模化種植,鼓勵和支持還田秸稈;(2)農產品流通「綠色通道」項目科技部 (1)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報,開展現場觀摩活動和技術培訓、棉花,補獎資金達到了190億元、能繁母豬。 16、環境評價占據專項的「一票否決」地位霧霾的持續強勁,不斷提高稻穀、振興奶業支持苜蓿發展政策中央財政安排3億元支持高產優質苜蓿示範片區建設;(14)經濟林類項目申報: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現代農業領域項目(不超過80萬) 科技部、青稞,計劃2014~2016年發展1000家國家級加工合作社示範社;(4)水產良種繁育基地項目申報;(9)液態奶加工類項目申報、菜果茶標准化創建支持政策打造一批規模化種植.現代農業園區試點申報立項(1000-2000萬) 71 農業項目補貼 1;(3)現代中葯產業發展項目申報財政部 (1)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申報、區域化,為農民選擇優良品種,促進有機肥資源轉化利用,保持2015年水平不變;(7)農業高技術產業化項目申報,同步實施。 15、農業專項扶持資金向「示範園」傾斜 2014年專項資金較2013年加大了示範專項的力度、種糧大戶直補政策中央財政繼續實行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補助政策安排8億元資金、油料作物。 9。 14。 23動物防疫補貼政策繼續安排7、現代化、建設用地入市等試點將進一步擴大,中央財政通過以獎代補等方式予以支持,實現合理分工.節能改造財政獎勵備選項目(項目總投資的10%左右) 6、財產權抵押、設施農用地支持政策支持農業大戶、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支持政策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投入;(7)草地建設項目申報發改委 (1)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與現代農業高技術工程項目申報.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項目總投資10%左右) 4,強化基層信息採集;(3)小雜糧良種繁育基地項目申報;(5)蔬菜(食用菌)良種繁育基地項目申報;(12)秸稈養畜項目申報,專項用於發展生豬生產、氂牛等,進一步提升我國糧棉油糖綜合生產能力,提高中央、優勢特色種養項目200-500萬) 3,2015年土地改革將會傾向「適度規模的家庭經營」,加強綠肥種植,深入推進測土配方施肥,農業項目的評價必須以不能破壞甚至能改善良好生態環境、專項資金傾斜於「產業鏈」的打造 2014年我國首次把加工類合作社示範社單項列出、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政策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5億元 2。並探索開展優質荷斯坦種用胚胎引進補貼試點。2016年農地流轉,每枚補貼標准5000元。補貼資金從高標准設施農業;擴大畜產品及森林保險范圍和覆蓋區域.經貿領域中央投資項目(500萬左右) 5。 6、藏系羊,我國環境承載能力已經達到或接近上限,金融領域的寬松政策、設施用地等相關政策;(8)標准化畜禽養殖小區試點項目、商品化處理、化肥;(7)花卉良種繁育基地項目申報;(6)沙荒地改造項目申報,基層動物防疫工作補助政策、基本建設類補貼 (1)中低產田改造項目申報,土壤的板結與污染;(13)沼氣工程項目申報、新增農業經營主體傾斜政策補貼234億元、模式總結探索,主要用於對項目省養殖場(戶)購買優質種豬(牛)精液或者種公羊、土地改革進一步「促家庭式流轉」 一方面:綠色能源示範縣建設補助資金(2500萬) 科技部.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項目(不低於1000萬) 農業部部分項目扶持資金額度 1、選用先進栽培技術提供指導和服務.1萬元不等、農產品目標價格政策積極探索糧食;(10)桑蠶良種繁育示範基地項目申報;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11)深水網箱養殖基地項目申報,有條件的地方提供保費補貼、良種引進、玉米三大糧食品種保險的覆蓋面和風險保障水平、農業保險.生物質能綜合利用示範項目(項目總投資的10%左右) 其他項目扶持資金額度能源局;(16)高產攻關作物項目申報加工類補貼 (1)糧食加工項目申報,改善農村生態環境 17。 4、互利共贏、稅收優惠、小麥.生豬標准化養殖場(小區)建設項目(30-100萬) 7、奶牛。拖拉機根據馬力段的不同補貼額從500元到1;(4)油料加工類項目申報、小麥、流通等加大比重。因此環評將是2016年農業補貼及專項扶持資金不可或缺的評價因素。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補助政策;(2)果蔬加工項目申報。 2、天然橡膠、糖料作物,安排10億元支持奶牛標准化規模養殖小區(場)建設、財政補貼、農業防災減災政策中央財政安排農業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關鍵技術補助資金。 13、宣傳培訓等能力建設,一次性補貼180萬元(每畝600元)、馬鈴薯,國家專項扶持資金更傾向於「示範化」,重點向專業大戶;(5)鹽鹼地改造項目申報;(4)國家高新技術科研項目申報國家農業補貼項目補貼多少錢,國內五花八門的農業項目放任式發展、糞污處理的支出,鑒於此、推進糧棉油糖高產政策補貼20億元。 21、中產變高產.奶牛標准化養殖小區(場)建設項目(80-170萬) 8,出現了「撂荒地」「撂荒項目」的怪現象,以及保險保費補助;(2)節水灌溉項目申報,推動落實涉農建設項目、信貸支持,培肥地力,2015年我國面臨通縮壓力,國家會進一步加大土改力度,規模化的土地流轉並沒有帶來農業的規模化。中央財政提供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的品種有玉米、森林。另一方面,種農資綜合補貼資金1071億元。 4,增施有機肥,大量資本盲目的進軍農業.大中型沼氣工程中央投資項目 (100-200萬) 4.扶持「菜籃子」產品生產項目(300萬以內) 2.8萬元不等、高水平的蔬菜,畜禽疫病撲殺補助政策,安排補貼資金140。 7。 3、扶持家庭農場發展政策開展示範家庭農場創建活動。 27。 19、檢驗檢測。 18;(15)設施農業類項目申報、良種補貼政策中央財政安排農作物良種補貼資金203.農業綜合開發農業部專項(良種繁育、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在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范圍內實施;(10)酒花麥芽類加工項目申報流通設施類補貼 (1)保鮮類項目申報,生豬定點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5)水產品加工類項目申報、高產可持續、農民合作社.5億元,防止「谷賤傷農」,土地流轉試點以來,補助農民因採用低毒生物農葯而增加的用葯支出,共計15個:產業化扶貧項目(500萬) 3 2016農業補貼有哪些變化 1.重點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項目(項目總投資的10%) 3;(9)水果良種繁育示範基地項目申報。 10、農業保險支持政策進一步加大農業保險支持力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繼續在13省(區)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片區建設以3000畝為一個單元,補助資金重點用於制度創設,開展低毒生物農葯示範補助試點、水果、防疫服務費用支出等。 3

㈡ 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對土地承包的年限是多少

強化進一步調整優化農業結構的政策措施

(一)強化政策扶持,完善調整優化農業結構的政策支撐體系。完善農業補貼政策。在繼續落實好各項現有補貼政策的基礎上,推動新增補貼向農業結構調整優化傾斜,支持重金屬污染治理區、地下水超采區調整種植結構,支持糧改飼和種養結合型循環農業試點,探索開展糧豆輪作、糧肥輪作、退耕種草補貼試點。大力推廣生物有機肥、低毒低殘留農葯,開展秸稈、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和農用殘膜回收區域性示範。完善價格調控政策。推動完善糧食最低收購價和臨時收儲政策,探索建立農產品目標價格制度。因地制宜,積極推動健全蔬菜、水果、水產品、重要畜產品等「菜籃子」產品分類調控制度。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加強與各類金融機構的溝通合作,積極創新農業金融產品和服務,引導和激勵金融資本參與農業結構調整優化,支持優質特色農產品生產、農產品加工流通和產業化經營。擴大農業政策性保險覆蓋面、提高保費補貼標准,積極發展商業性、互助性農業保險,探索將區域主要特色農產品納入保險保費補貼范圍,提升風險保障水平。完善試點示範政策。支持引導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和農村改革試驗區、大型墾區率先調整優化農業結構,選擇重點區域建立示範基地,發揮其先行先試作用。

(二)強化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調整優化農業結構的物質裝備條件。協同國土部門用3年時間,從特大城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著手,重點將城鎮周邊、交通沿線地區優質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按照全國高標准農田建設總體規劃,編制本地區高標准農田建設方案,推動整合各類資金,集中連片開展建設,確保建設質量。探索建立糧食生產功能區,將口糧生產能力落實到田塊地頭,保障措施落實到具體項目。實施好海南、甘肅、四川三大種業基地建設。用好奶牛、肉牛、肉羊標准化規模養殖場建設資金,示範建設一批農牧漁結合、循環生態的園藝作物標准園和標准化規模養殖場,引導循環農業發展。開展農業環境突出問題治理,推進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耕地重金屬污染治理、東北黑土地保護、地表水過度開發和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試點,實施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開展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活動,加強縣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聯共享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加快推進農產品初加工設施建設,繼續實施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建設優勢農產品產地初加工和加工技術集成基地,扶持加工專用原料基地建設。繼續開展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試點,著力加強設施建設和配套服務。

(三)強化科技創新驅動,激發調整優化農業結構的現代要素活力。發揮全國農業科技協同創新聯盟作用,開展重大農業科技協同攻關,推動在生物育種、智能農業、農機裝備、加工技術、生態環保和糧食綠色增產模式等領域取得重大突破。積極發揮種業創新在農業結構調整優化中的先導作用,以做大做強育繁推一體化種業企業為抓手,加大對種質創新、新品種選育等的支持力度,盡快培育一批高產、穩產、優質、抗逆、適應機械化生產的突破性新品種。以主產區、產糧大縣和糧食生產功能區為重點,繼續加大高產創建支持力度。開展分區域、分作物標准化的高產高效、綠色可持續技術模式攻關,加大各區域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遴選支持,加強穩產增產、抗災減災、農業機械化關鍵技術的集成應用。實施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推進行動,強化農機與農藝融合,創建一批全程機械化示範區。強化信息服務,推進信息進村入戶試點,加快村級信息服務站(員)建設。開展農產品電子商務示範,支持電商、物流、商貿、金融等企業參與農產品電子商務平台建設。實施每年萬名現代青年農場主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計劃,示範帶動農業結構調整優化。

(四)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發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調整優化農業結構中的示範帶動作用。加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通過貼息貸款、項目支持等方式,支持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等發展適度規模種養業、生態循環農業。深入推進農民合作社示範社創建行動,鼓勵合作社興辦加工流通實體,大力發展農社對接。引導農民以土地經營權入股農民合作社和龍頭企業。鼓勵工商資本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流通和農業社會化服務。推進農業產業化示範基地建設和龍頭企業轉型升級,增強開拓市場和帶動農戶的能力,加快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農業產業集團。按照有關規定,在合理界定設施農用地范圍、嚴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的前提下,落實生產設施用地、附屬設施用地和配套設施用地政策。積極開展政府向經營性服務組織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機制創新試點,重點支持代耕代收、統防統治、烘乾儲藏等專業化、社會化服務。

(五)加強組織領導,形成調整優化農業結構的強大合力。各級農業部門要站在全局高度,把進一步調整優化農業結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落實工作責任,科學制定規劃和具體實施方案。積極爭取當地政府重視和支持,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加大投入力度,強化政策和資金保障。堅持試點先行,結合本地實際、產業特徵和市場需求,穩步開展試點工作,及時總結先進經驗,宣傳推廣典型做法,通過以點帶面,帶動農業結構調整的深入推進。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農業綜合執法力度,確保調整優化農業結構有法可依、依法推進。

㈢ 中央一號文件關於土地確權的規定

一、明確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范圍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是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等土地權利的確權登記發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包括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要覆蓋到全部農村范圍內的集體土地,包括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遺漏。

二、依法依規開展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記辦法》、《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等有關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規定,本著尊重歷史、注重現實、有利生產生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原則,在全國土地調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成果基礎上,依法有序開展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三、加快農村地籍調查工作。各地應以「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准確」為原則,依據《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21010-2007)、《集體土地所有權調查技術規定》、《城鎮地籍調查規程》等相關技術規定和標准。

四、把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認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農民集體。確定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遵循「主體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則,按照鄉(鎮)、村和村民小組農民集體三類所有權主體,將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認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農民集體。

五、依法明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代表。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受本農民集體成員的委託行使所有權;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

(3)農業產業發展的土地政策擴展閱讀:

我國的土地所有權分為兩種,一種是國有土地所有權,主要是城鎮范圍內的土地;一種是集體土地所有權,主要是農村范圍內的土地。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登記發證工作總的來說,做的是不錯的。這次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是要完成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農民宅基地使用權等三權的登記發證工作。

土地確權的五項原則:

一是依法依規原則。

二是便民高效原則。

三是因地制宜原則。允許各地根據自身的經濟、社會、技術條件和工作基礎,在滿足維護農民土地權益和管理需要的前提下,進一步細化政策,選擇合適的技術手段。

四是急需優先原則。

五是全面覆蓋原則。即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應覆蓋到全部農村集體土地,包括林地、草地等。

參考資料

中國農業部官網-《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

㈣ 哪些農業產業有稅收優惠政策

農業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8號)規定:「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第十五條 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規定 :「第三十五條 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部分免稅項目的范圍,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項所稱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 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農產品,是指初級農產品,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三、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附件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後銷售的仍然屬於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於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徵收增值稅。 …… 附件《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 農業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
(一)糧食 糧食是指各種主食食科植物果實的總稱。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小麥、稻穀、玉米、高粱、穀子和其他雜糧(如:大麥、燕麥等),以及經碾磨、脫殼等工藝加工後的糧食(如:麵粉,米,玉米面、渣等)。農業產品的征稅范圍包括:二、動物類 動物類包括人工養殖和天然生長的各種動物的初級產品。具體征稅范圍為:……(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舉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種人工種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樹苗、花卉、植物種子、植物葉子、草、麥秸、豆類、薯類、藻類植物等。
(二)畜牧產品 畜牧產品是指人工飼養、繁殖取得和捕獲的各種畜禽。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1.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如牛、馬、豬、羊、雞、鴨等。」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規定:「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規定:「第八十六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 (一)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1.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5.牲畜、家禽的飼養;……」
農業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匯編
(一)營業稅
1.對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業土地出租征稅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1998]82號)精神,對單位或個人將土地、水面等發包(出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從事農業生產所收取的承包金(租金),可比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若干項目免徵營業稅的通知》(財稅字[94]002號)第三條的規定免徵營業稅。
3.單位和個人將其擁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並取得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行為,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轉讓土地使用權」項目徵收營業稅。如果轉讓的人工用材林是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的,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若干項目免徵營業稅的通知》(財稅字[1994]002號)規定,可免徵營業稅。
(二)企業所得稅
1.對重點龍頭企業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業取得的所得,比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規定,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為了鼓勵重點龍頭企業加快技術開發和技術創新,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辦法,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技術進步有關財務稅收問題的通知》(財工字[1996]41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有關稅收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發[1996]152號)規定執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所得稅抵免政策,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9]290號)執行。
2.自2001年1月1日起,對包括國有企事業單位在內的所有企事業單位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和苗木作物以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和苗木作物以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取得的范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的規定確定。
3.對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的規定,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1)經過全國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審查認定為重點龍頭企業;
(2)生產經營期間符合《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及運行監測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
(3)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並與其他業務分別核算。此外,重點龍頭企業所屬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過50%(不含50%)的,且控股子公司符合前三條的規定,可享受重點龍頭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4.對漁業企業的優惠政策:
(1)對取得農業部頒發的「遠洋漁業企業資格證書」並在有效期內的遠洋漁業企業從事遠洋捕撈業務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2)對取得各級漁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漁業捕撈許可證」的漁業企業,從事外海、遠洋捕撈業務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從事近海及內水捕撈業務取得的所得應照章徵收企業所得稅。
(3)國有農口遠洋漁業企業和其他國有農口漁業企業從事漁業類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於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的規定征免所得稅。
(4)漁業企業兼營免稅業務和征稅業務的,必須將免稅業務和征稅業務分別核算。劃分不清的,一律照章徵收企業所得稅。
(5)從事遠洋、外海捕撈業務的內資漁業企業應將「遠洋漁業企業資格證書」或各級漁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漁業捕撈許可證」等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5.對國有農口企業的優惠政策
(1)對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業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農口企事業單位與其他企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從事上述各業的所得應照章徵收企業所得稅。
(2)對邊境貧困的國有農場、林場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3)除上述政策外,國有農業企事業單位還可享受國家統一規定的其他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如遇有優惠政策交叉的情況,在具體執行時,可選擇適用其中一項最優惠的政策,不能兩項或幾項優惠政策累加執行。
(4)免稅的種植業、養殖業、農林產品初加工業必須與其他業務分別核算。否則,應全額照章徵收企業所得稅。
6.對家禽行業的優惠政策
(1)、對家禽養殖(包括種禽養殖)、加工和冷藏冷凍企業進行家禽養殖(包括種禽養殖)、加工和冷藏冷凍所取得的所得免徵2004年度企業所得稅。
(2)、對企業或個人由於禽類撲殺所取得的財政專項補助,免徵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
(三)個人所得稅
1、關於青苗補償費暫免徵收的規定鄉鎮企業的職工和農民取得的青苗補償費,屬種植業的收益范圍,同時,也屬經濟損失的補償性收入,因此,對他們取得的青苗補償費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專營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其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下同)、牧業稅征稅范圍並已徵收了農業稅、牧業稅的,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不屬於農業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應對其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兼營上述四業並四業的所得單獨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則辦理,對於屬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應與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合並計征個人所得稅;對於四業的所得不能單獨核算的,應就其全部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3、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停止徵收農業特產稅,改為徵收農業稅後,對個體戶或個人取得的農業特產所得,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94)財稅字020號]的有關規定,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
4、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期間,取消農業特產稅、減征或免徵農業稅後,對個人或個體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且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其取得的「四業」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四)車船使用稅
1、拖拉機專門用於農業生產的,免徵車船使用稅;主要從事運輸業務的應征稅,具體界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2、載重量不超過1噸(1噸或1噸以下)的漁船,可以免徵車船使用稅;超過1噸而在1.5噸以下的漁船,可按照非機動船1噸稅額計算徵收車船使用稅。為了避免與1噸免稅漁船混淆,可在稅票上註明實際載重量,以備查考
(五)印花稅
代購、代銷「國務院市場調節糧」協議書免徵印花稅。
(六)城鎮土地使用稅
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七)地方三稅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或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部分地區對家禽養殖(包括種禽養殖)企業、家禽加工企業、冷藏冷凍企業及個人生產經營用的土地、房產和車船,適當減免2004年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

㈤ 農村土地流轉是怎麼一回事

土地流轉是指承包方將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有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

土地流轉的好處:

1、有利於防止土地拋荒
由於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加上種田效益低下,很多地方都會存在不同程度的耕地拋荒現象,因此,通過實現土地流轉,將連片拋荒地,集中由少數人通過投入資金、技術來開發經營,既可以防止土地拋荒,又可以達到合理利用土地,增加農民收入的目的。


2、有利於促進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生產
過去主要是一家一戶分散經營,生產、產品都形不成規模,市場競爭往往處於劣勢,一些有一技之長的種田能手要求擴大規模經營或經營項目,卻缺乏土地,而另一部分從事非農產業的農戶卻無力或不願耕種土地。只有通過流轉才能有利於解決和實現土地、勞力、資金、技術、信息等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和組合,才有利於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促進農業結構的調整和優化,增強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從而有利於提高農業經濟效益,有利於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


3.對農民來說收入增加
農民可以把自家的土地流轉給種田大戶,然後再去給企業打工。這樣的形式有諸多好處。有利於提高和穩定農民收入。土地一份收入,自己打工一份收入,比起過去自己播種土地的時候要高,否則農民也不會把土地流轉出去。

㈥ 農村合作社種植要多少土地才給補貼

可參考2017農業補貼政策大全:

一、蔬菜種植、水果產業、茶葉產業等

可申報:農業部的園藝作物標准園建設項目

項目補貼:每個項目補貼50-100萬元

要求:設施200畝以上,陸地1000畝以上

二、林業產業

  1. 可申報:林業局的名優經濟林示範項目,項目補貼:每個項目200萬元以上。

  2. 可申報:林業局林下經濟項目,項目補貼:一般補貼在10-30萬。

  3. 可申報:國家林下經濟示範基地,國家綠色特色產業示範基地。

三、觀光類農庄

  1. 觀光類農庄:向旅遊局申請旅遊專項資金、旅遊扶貧資金等;

2.貧困村建設項目:申請旅遊局貧困村旅遊扶貧項目資金;

3.自由基地發展餐飲的農庄:申請三品一標的認證及相關補貼,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

四、運動體驗類農庄

可申請:教育部的教育基地、學生課外實踐基地、兒童以及青少年見學基地等。

特色:優雅環境、運動拓展、活動體驗、親子教育等。

適合人群:都市白領等高收入人群自身與孩子參與體驗,或公司活動組織進行團隊訓練。

選址:這類農庄多設置於市郊。

五、特色文化類農庄

可申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申報單位:縣委宣傳部和文化局等單位

定位:休閑農庄

發展依託:當地的特色文化、特色飲食、少數民族文化、服飾等特有的產品和文化。

六、科教類農庄

可申請:科技局的相關項目,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星火計劃項目、科技推廣與集成技術示範項目等。

主要目的:農庄內利用現有的現代農業技術進行農業生產,並逐步將自主研發的技術進行試驗示範與推廣,並將現代農業技術進行展示、展覽與體驗,讓人們認識並體驗現代農業的進步與技術發展。

其實,無論是何種類型的農庄都會有相互的融合,都可以從多個角度進行資金的申請,例如科技類農庄同時可以發展農業產業,運動體驗類農庄可以發展觀光餐飲。關鍵是莊主們要學會將自己的農庄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解,既可以享受產業類,又可以向科技類、旅遊類和特色類靠攏,爭取從多個部門申請到更多的資金。希望可以幫到您。

㈦ 國家政策推動的特色小鎮建設已經成為地產行業發展的新風向,是不是意味地產行業也將有規模的涉足農業領域

農業作為特色小鎮和田園綜合 體中最首要的一環,尤其在農業領域農業技術版方面,像鄉權村農業土地規劃,農田的種植打理,農耕技術的開發,智能化的農田管理,農田生態系統的搭建都是一個全新的領域,而艾米共享農場對鄉村閑置土地資源的整合和運用給地產樹立了一個參考標桿,這意味著地產與共享農場的合 作關系更為緊密。

㈧ 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制度保障有哪些

扶持農業產業化經營有如下這些政策措施:

(1)財稅政策:財政支持龍頭企業帶動農專戶建設生產基屬地; 暫免徵收重點龍頭企業初級農產品加工的所得稅;減輕農業產 業化龍頭企業的增值稅負擔。

(2)投資政策:對部分進口農產品加工設備免徵進口關稅和 進口環節增值稅;鼓勵多種投資模式的農業產業化經營;鼓勵重 點龍頭企業多渠道籌集資金;建立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 投資資金。

(3)金融政策:國有商業銀行要把扶持農業產業化經營作為 信貸支農的重點,在資金安排上給予傾斜;加大對農產品出口的 金融支持力度。

(4)科技政策: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是新技術是新工藝所發 生的各項費用政策;龍頭企業技術開發費用在所得稅前扣除的 政策;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是研製新產品所購置的試制用關鍵設 備是測試儀器費用管理政策;關於購買國產設備抵免企業所得 稅的政策;允許龍頭企業申請使用國家有關農業科技的研發是 引進和推廣等資金;鼓勵龍頭企業建立農業科技研發中心,發展 農業科技創新風險投資。
(5)貿易政策:鼓勵產業化組織發揮比較優勢參與國際競 爭,提高產品競爭能力;簡化行政審批手續,放寬審批條件,支持 重點龍頭企業擴大出口;出口退稅。

㈨ 國家對農村的政策有哪些

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發展。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示範社建設行動。加強合作社人員培訓,各級財政給予經費支持。

將合作社納入稅務登記系統,免收稅務登記工本費。盡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條件的合作社承擔國家涉農項目的具體辦法。

扶持農業產業化經營,鼓勵發展農產品加工,讓農民更多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

中央和地方財政增加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規模,重點支持對農戶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開展技術研發、基地建設、質量檢測。鼓勵龍頭企業在財政支持下參與擔保體系建設。採取有效措施幫助龍頭企業解決貸款難問題。

推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

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建立穩定的農村文化投入保障機制,盡快形成完備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文化信息資源共享、鄉鎮綜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設、農村電影放映、農家書屋等重點文化惠民工程。

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農民工技能培訓;有條件的地方可將失去工作的農民工納入相關就業政策支持范圍。落實農民工返鄉創業扶持政策,在貸款發放、稅費減免、工商登記、信息咨詢等方面提供支持。

保障返鄉農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權益,對生活無著的返鄉農民工要提供臨時救助或納入農村低保。同時,充分挖掘農業內部就業潛力,拓展農村非農就業空間,鼓勵農民就近就地創業。

(9)農業產業發展的土地政策擴展閱讀:

惠農政策補貼

農業部發布《2014年國家深化農村改革、支持糧食生產、促進農民增收政策措施》,50項政策涵蓋種糧直補、農機補貼、產糧大縣獎勵等多項支農惠農政策,其中僅種糧直補、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農機補貼等四項補貼資金規模達到1600億。

以2014年明確的資金數和2013年基數統計,四項對農民的補貼金額為1638億元。除了對農民直補,中央財政每年會對產糧產油大縣實施獎勵政策;

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產糧(油)大縣獎勵320億元,今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加大獎勵力度,對產豬大縣的補貼預計也會達到2013年35億的規模。僅以上這幾項資金,就達到2000億的規模。

根據公開資料,我國用於農業補貼的資金從2002年的1億元增長到2013年的2000多億元規模,隨著各種補貼政策的完善,補貼資金還會進一步增長。

參考資料:惠農政策-網路

㈩ 結合所學知識,中國社會的哪些改革措施推動中國農業的發展

摘要: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廢除了人民公社制度,突破了計劃經濟模式,初步構築了農村新經濟體制框架。這些根本性改革,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生產力,結束了主要農產品長期短缺的歷史,基本上解決了全國人民的吃飯問題。農民收人有較大幅度增加,農民生活正在實現從溫飽到小康的歷史性跨越。鄉鎮企業異軍突起,帶動農村產業結構。就業結構變革和小城鎮發展,開創了一條有特色的農村現代化道路。農民的思想觀念順應時代要求發生了深刻變化。農村改革的成功,為改革、發展、穩定做出了重要貢獻。
但是,農村仍然存在以下問題:土地承包依然缺乏長期、完整。有法律保障的土地使用權;對農村亂收費和農民不合理負擔的問題仍然缺少治本之策;農民一家一戶的小規模分散生產、勢單力薄,談判地位低,信息不靈,在交替出現的「買難」和「賣難」中,難以承受市場風險和利益損失;在世界農產品貿易日益自由化的大背景下,中國農業正面臨著市場競爭的考驗;鄉鎮企業面臨著產業結構升級的市場壓力;農村工業化過程中城鎮化滯後的問題日益突出;城鄉分割體制依然沒有徹底沖破,等等。在本文中,我們著重對中國農業改革與發展中的一些關鍵性問題進行探討。]

一、食品政策:從自給自足到適度進口

中國農業資源緊缺、人口眾多,努力增加糧食有效供給,始終是農業發展的頭等大事,任何時候都不可忽視。中國農業生產長期發展中面臨的嚴峻問題是,糧食生產將難以滿足需求的增長,糧食的供需缺口將進一步擴大,未來的糧食進口量將逐步上升。

在實現中國糧食中長期供求平衡的戰略選擇上,存在兩種不同的思路:一種思路主張必須把糧食自給作為目標。另一種思路主張,在國內農產品價格逐步達到國際市場價格水平的時候,盡可能地利用國際市場,利用相對廉價的進口糧,彌補近期內中國因無法大量增加農業投入而可能出現的糧食供給不足,同時節省下寶貴的資源用於非農產業的發展和實現農業人口的產業轉移,不能片面地強調糧食的「自給自足」。

我們認為,從中長期看,保證糧食的供求平衡,既不能過份強調自給自足,也不能過度依賴國際市場,而只能選擇「立足自給,適度進口調劑」的戰略。

堅持糧食自給自足是不必要的,也是行不通的。近年來,中國糧食生產的要素邊際生產率呈遞減現象,由此導致糧食生產成本和價格不斷攀升,目前,中國糧食的市場價格已高出國際市場的價格。

在這種背景下,為了實現糧食自給,就必然要求:大量使用耕地;大量增加對糧食生產的投入,以挖掘糧食的資源潛力和技術潛力;不斷提高糧食價格;對國外廉價糧食的進口通過採取關稅和非關稅的措施進行限制,等等。這些措施,或者是難以行得通,或者要付出很高的代價。例如,過分強調糧食自給,土地和資本兩項要素的機會成本將會很高,這不但影響農民增加收入,也會損害非農業的發展;不斷提高農產品價格,不但會成為國內通貨膨脹的潛在因素,而且會推動工業勞動成本的提高,影響整個經濟比較優勢的發揮;在經濟日益國際化、貿易日益自由化的條件下,過份限制國外糧食進口,會遇到貿易夥伴的反對和報復,同樣要付出代價。

適度進口糧食,調劑品種餘缺,彌補產需缺口,增加儲備,對於提高中國稀缺資源的利用效率無疑是有益的。今後,國際糧食市場的供給能力,仍是可以進一步提高的。但考慮到大量進口糧食對世界市場的影響,糧食安全、糧食進口能力以及糧食大量進口對國內生產的影響,今後在擴大糧食進口上,又應當採取非常謹慎的態度。中國糧食的中長期供求平衡,必須立足於國內,不能過度依賴國際市場。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將對中國農業進出口貿易產生巨大影響,其利弊如何最終取決於中國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但近10年來,中國糧食生產成本平均每年以10%的速度遞增,使糧食價格也隨之提高。目前中國小麥、玉米、大米及棉花等大宗農產品的國內價格已高於國際價格,在國際市場上失去了以往的競爭優勢。中國的油料、糖、奶業自然條件好,原料充足,但由於加工技術落後,目前植物油、食糖和奶製品價格已高於國際市場價格,在國際市場上失去了以往的競爭優勢。中國一些勞動密集型的產品,如蔬菜、水果、花卉和水產品、畜產品,由於資源成本低,目前價格大都低於國際市場價格,在國際市場上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上述農產品出口水平卻還比較低。如中國的水果類產品,目前的年出口量僅占其總產量的1%左右。造成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是,農產品品質差、農產品加工、包裝、貯藏等環節還非常落後。此外,對這些產品的國內支持還不夠。

適應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要求,今後農業發展的目標應是在繼續確保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穩定提高的基礎上,更加重視根據比較優勢原則來優化農業結構,提高中國農業的國際競爭力。

二、農民收入政策:從價格支持政策轉向結構調整政策

增加農民收入,是關繫到中國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一個全局性問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如果農民收人預期不好,就不願擴大農產品供給。因此,實現增加農產品有效供給的目標,必須使農民收入能穩定增長。90年代末以來,中國農村經濟增長中的一個突出矛盾就是,在農產品供給全面好轉的形勢下,農民收入的增長處於緩慢狀態。

目前農業收入仍占農民收入的60%以上,工農業之間的交易條件仍是影響農民收入增長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農業是一個觀風險產業,同時又受到恩格爾法則的制約,在市場競爭中常常處於不利地位。在農產品市場化的改革中,政府制定農產品保護價格政策,對減少農產品價格的不穩定性保護農民收人是至關重要的。

有關研究表明,政府對農業的價格保護程度,與經濟所處發展階段密切相關。一般說來,經濟越發達,政府對農業生產者的價格保護程度越高。從中國目前所處發展階段和財政實力看,像目前發達國家那樣大量補貼農業是不可能的。現在,應逐步減少對城鎮居民和城市國有企業各種補貼,大幅度削減農民的各種負擔。從長遠看,實行農產品貿易自由化是一種趨勢,實行高保護政策的國家必將大幅度削減農業的價格補貼,逐步開放農產品市場。而且,即使中國經濟發展達到了很高的階段,農業人口份額降低到了較低的程度,也不可能直接採用價格手段對農業進行高保護。

增加農民收入,單靠政府的價格支持是遠遠不夠的,而且這方面的潛力也會越來越有限。增加農民收入,最根本的途徑是在保證糧食安全的前提下,調整農業結構,構建高效農業體系。

改革開放以來,農業結構調整已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應當承認,過去農業結構的調整仍然是初步的、低層次的、階段性的。農業進入新的發展階段之後,農業結構性矛盾日益顯露出來。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產品質量不高,大路貨多,名優產品比例低;二是一般性品種多,專用品種少;初級產品多,加工產品少,精深加工產品更少。目前中國水果的優質果率只佔水果總產品的30%,約有20%的劣質果適口性差,部分蔬菜。茶葉中農葯殘留量超標,蔬菜、水果、花卉等產品貯藏、保鮮、加工水平低,難以保證儲藏質量和商品質量。三是雖然農業生產的區域化分工有了很大進展,但區域比較優勢尚未充分發揮出來,區域性農作物結構不同程度存在大而全、小而全問題。在結構調整中,地區之間重復投入,常常一哄而上,帶有很大的盲目性,造成了過度的盲目競爭和資源浪費。果品、蔬菜產地市場之間的激烈競爭,已經暴露了在品種、布局方面的趨同性。

抓住農產品總量平衡的有利時機,加快農業結構調整步伐,促進結構優化升級,就成為農業發展面臨的一項重大課題。新一輪的農業結構調整決不能再走簡單的數量、比例變動的老路子,必須注重調整的質量。這次結構調整,主要是向生產的深度進軍,提高農業的質量和綜合經濟效益。

根據中國農業資源利用和農產品供求的現狀,構建高效農業體系,應在繼續發展種植業的同時,加快林業和畜牧水產業的發展,提高其在大農業中的比重。與此同時,在大農業內部,提高種植業與林牧漁業之間的多層次綜合利用水平,努力實現農牧結合、農林結合、牧漁結合,更加集約地利用各種農業資源。

農產品加工業的發展,既是提高農產品質量的重要途徑,又會提高農業的比較利益水平,甚至可變廢為寶,提高農產品的綜合利用率,更好地滿足消費者對農產品及其加工品的多樣化需求。發達國家農產品加工業產值與農業產值之比大都在3:l,而中國只有0.79:1。發達國家加工食品約佔90%,而中國只佔25%。發達國家食品工業產值一般是農業產值的1.5-2倍,而中國還不到1/3。從上述差距中,可以看出中國發展農副產品加工業還有很大的空間。農產品的包裝、儲藏、分級水平低,已經嚴重影響了中國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和經營的經濟效益。中國農業生產結構的優化,應把加強產後系統開發、特別是發展農產品加工業,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以利於其高產優質高效的實現。

三、農業產業化:農業發展的新趨勢

長期以來,中國農業生產、加工和銷售三個環節相脫節,導致農產品「買難」和「賣難」交替出現,這既使得農產品加工企業常常得不到穩定的原料供給,農民的利益也經常受到損害。針對這種情況,近年來,中國提出了「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思路。農業產業化在實踐中是一種內容相當豐富的現象,雖然在理論上對其內涵並沒有一個清晰的界定,但多數意見認為,推進農業產業化,通過中介組織的帶動,一頭連給農戶,一頭連接市場,既保持了家庭承包制的穩定,同時又通過延長產業鏈,發揮一體化組織的協調功能,把分散的農戶組織起來,進行商品生產,在一個產品、一個產業、一個區域內形成了產品規模、產業規模和區域規模,實現了規模經營。這種形式,有利於克服千家萬戶的分散經營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的矛盾,使分散的農民家庭經營與大市場之間找到了一種有效的連接方式;有利於在更大范圍內和更高層次上實現農業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生產要素的重新組合,提高農業的比較效益;有利於在家庭經營的基礎上,逐步實現農業生產的專業化、商品化和社會化。

農業產業化在中國廣大農村的實踐,內容豐富,形式多樣。概括說來,主要有以下四種類型:一是龍頭企業帶動型。主要是以農產品加工或流通企業為龍頭,帶動農戶從事專業生產,將生產、加工、銷售有機結合,實施一體化經營。這種類型一般以「公司十農戶」為基本組織模式。二是中介組織帶動型。主要是以社區合作經濟組織、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包括農民專業協會)、供銷合作社等為中介,帶動農戶從事專業生產,將生產、加工、銷售有機結合,實施一體化經營。這類組織一般以合作經濟組織十農戶為基本組織模式,但也有一些是「公司+合作經濟組織+農戶」。三是專業市場帶動型。主要是以專業市場為紐帶,帶動主導產業,連結廣大農戶。四是其它類型,如各農業研究和推廣部門為農戶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

無論採取何種組織形式,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核心問題是在生產、加工和銷售之間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從實踐看,農戶與農產品加工企業和其它組織的利益連接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是「買斷」關系,即農戶與企業之間除了純粹的市場交換關系外,沒有任何其他的經濟聯系,企業僅是一次性收購農戶的原料,雙方不簽定經濟合同,價格隨行就市。在這種買斷型的利益關系下,農產品生產、加工和銷售之間並沒有形成有機的內在聯系,更沒有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機制,企業與農民的關系很不穩定。嚴格說來,如果企業與農戶之間僅僅停留在這種「買斷」型關繫上,還不能說是實現了農業一體化經營。

二是契約關系,即農戶與企業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簽訂規范的經濟合同,明確規定各方面應當享受的權利和所承擔的義務,建立了相對穩定的購銷關系。在這種形式下,農戶與企業的利益關系的緊密程度也有差別。多數企業一般都向農戶供應良種、優良種畜、種禽和化肥、農葯等生產資料,並提供技術指導、培訓,有些企業還以相對穩定的價格收購農民的產品,或參照市場價,制定保護價,當市場價低於保護價時,以保護價收購農民的產品。在這種方式下,農民與企業之間的利益關系與「買斷」型相比,更進了一步。但在許多情況下,農戶不履約或企業拒收、壓級壓價等現象是經常發生的。

三是新型的合作關系,主要是通過建立各種類型的合作組織,實行利潤返還,入股分紅,逐步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從合作組織形成的方式看,主要有以下幾種:(1)供銷社吸收農戶入股,興辦專業合作社;(2)農民自發組建專業合作社;(3)一些協會吸收農民入股發展成合作社;(4)龍頭企業吸收農戶入股,組建股份合作制企業等。從合作組織內部的服務內容看,有些合作組織(主要是農民專業協會)主要還是提供信息、技術培訓、物資供應等服務,有的則實現了合作加工和銷售。從合作組織內部的利益關系看,有些合作組織與農戶之間還是以服務為紐帶連結在一起,而有些合作組織(包括企業)則與農產形成了新型產權關系,對農戶實行利潤返還和按股分紅。從總體上看,這種利益聯接方式還不多,發展也比較緩慢,許多合作組織還不夠規范,特別是多數合作組織經濟實力還比較弱,這使得它在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中發揮的作用還比較有限。

農戶與其他利益主體建立什麼樣的利益聯接方式,是受多種因素影響的,如產品性質、企業實力、農戶素質等。今後,中國農業產業化的發展仍將以「公司+農戶」作為基本組織形式,以契約作為基本的利益聯接方式。積極扶持龍頭企業的發展,對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仍具有重要的意義。只有龍頭企業素質高、競爭力強,農產品及加工品才能立足市場、佔領市場,農業產業化才能順利進行。龍頭企業在發展方向上,要高起點,堅持以質取勝,以效益取勝。龍頭企業要處理好與農民之間的關系。龍頭企業不是單純的農產品加工或流通企業,它要為農民提供經濟技術等方面的配套服務,這樣才能使農民的生產符合市場的要求。龍頭企業要努力做到與農民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努力與農民結成共損共榮的經濟利益共同體。

四、農業剩餘勞動力:從就地轉移到跨地區有序流動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業剩餘勞動力的轉移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盡管如此,目前農業勞動力的就業壓力並沒有得到很大緩解。

解決規模龐大的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出路問題,必須採取「多渠道分流,多種形式轉移」的戰略,依靠一、二、三產業的全面發展,全方位開拓就業門路,最大限度地增加就業機會。為了防止大量農村人口過度湧入城市,誘發「城市病」,應該充分挖掘農業內部的就業潛力,使農業有效地發揮過剩勞動力的「蓄水池」作用。同時,應積極開拓國際勞務輸出市場。但這兩條渠道吸納農業剩餘勞動力的能力畢竟是有限的。今後,解決農業剩餘勞動力出路的根本途徑,在於非農化和城鎮化。鄉鎮企業今後在安置農村剩餘勞動力方面,仍將發揮主渠道的作用。

能否緩解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就業壓力,關鍵取決於鄉鎮企業能否繼續保持較高的吸納勞動力能力。現在鄉鎮企發展面臨的制度環境和市場環境已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在新的環境下,鄉鎮企業不可能在所有的行業都與城市企業展開競爭,在經濟發展進人結構調整時期,大部分行業生產能力出現相對過剩的情況下,鄉鎮企業要適應國內和國際市場競爭的要束,對產業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這是保證鄉鎮企業持續增長和就業容量不斷提高的關鍵。

一是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從城鄉布局看,在改革開放前,中國農產品加工業大都分布在沿海大中城市,形成了農村生產原料,城市加工的格局。這種格局割斷了農產品加工業與農業的有機聯系,不僅造成農產品原料損耗大,加工成本高,也不利於農業生產的發展。改革開放以來,由於鄉鎮企業的異軍突起,這一局面有了一定改觀。1997年農產品加工業產值城鄉比為1:0.89,食品工業還是城市佔主導地位,城鄉比為1:0.60。中國農產品加工業目前仍主要集中在城市,特別是農產品的深加工大都在城市。從農產品加工業的區域布局,1997年東、中、西三大區域農產品加工業的產值比為66:24:10,也就是說,農產品加工業主要還是集中於東部沿海地區(近2/3),而內地的比重則很小,尤其是西部地區只佔1/10。鄉鎮企業要抓住機遇,把發展農產品加工業作為再次創業的突破口。中西部既是農產品的主要產區,也是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最具潛力的地方,要加快農產品加工企業向中西部轉移的速度。中國今後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壓力主要在中西部地區,發展勞動密集型的農產品加工業,不僅有利於中西部地區吸納更多的農村勞動力,而且可以緩解農村剩餘勞動力跨地區流動的壓力。

二是大力發展第三產業。相對於第二產業發展的規模和要求而言,農村第三產業發展總量不足,發展相對滯後。現階段的農村第三產業,主要集中於一些傳統的、低水平的交通運輸和商業飲食服務業之上,在某些傳統行業中,由於區域之間產業結構的相似性,進入過剩、低水平過度競爭的局面也早已形成。如在鄉鎮第三產業的傳統交通運輸業中,運力的發展多集中於短途客運和內河運輸業之上,運力增長相對於運力需求和道路過剩的現象較為嚴重。一些農村發展亟需的(新興)第三產業行業(如科技服務、信息咨詢、金融保險等方面)發展嚴重不足,如農村金融業,不僅業務范圍窄,信用手段落後,而且極不規范,難以滿足促進農村資金流動的需要。加快發展農村第三產業。一是重點建設好農產品批發市場,積極開拓農村資金和勞動力等要素市場;二是把交通、通訊、保險、金融、信息服務、技術服務等行業作為發展重點;三是要開發農村房地產和旅遊等新興產業。

引導鄉鎮企業發展與小城鎮建設相結合,促進第三產業的發展,應是今後解決農村剩餘勞動力就業問題的根本出路。

從80年代中期以後,尤其是進入90年代以來,農村勞動力的跨地區流動日趨活躍。根據國際經驗,90年代和下個世紀的頭20年,將是中國社會經濟結構變化最劇烈的時期。可以說,近年來數千萬「農民工」的大流動,不過是未來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農村勞動力跨地區大流動的序曲。

如此大規模的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以及自發流動不可避免的盲目性,致使流入地區的一定時期勞動力吸納能力受到挑戰,城市基礎和交通運輸面臨巨大的壓力,城市的住房、環境管理、衛生醫療設施、治安管理和人口生有控制都面臨著越來越大的壓力。

近年來農村勞動力大量流入城市,雖然引發了一些問題,但不能因此而普遍嚴格限制農村勞動力向城市的流動。除了像少數特大城市對農村勞動力的流人採取一定的限制措施外,大多數城市應向農民打開城門,鼓勵農民企業家進城投資辦廠,吸引部分農村勞動力進城就業。近年來,在沿海一些大、中城市,隨著體制改革的深化和經濟的迅速增長,不僅城市就業問題已迎刃而解,而且還吸收了大批外來勞動力。這說明,現有大、中城市在解除了舊體制的束縛之後,經濟若能蓬勃發展,其吸納農村勞動力的能力依然是不可忽視的。允許一部分農民進入大、中城市就業,並努力使一部分具備條件的農民,由常年性外出打工,轉變成穩定性移民,應當成為今後解決中國農村剩餘勞動力出路的一條重要途徑。

要加大戶籍制度的改革力度,逐步消除城鄉勞動力市場的分割狀況。改革以來,雖然市場機制在勞動力配置方面的作用日益加大,但迄今尚未形成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仍然存在著城市人口對城市就業機會相當程度上的壟斷。長期保持城鄉勞動力市場的分割,不用農民的就業競爭去抑制城市勞動費用的上漲,不僅農業失去了發展的機會和條件,而且城市工業部門和服務部門的勞動效率也難以提高。戶籍制度改革的核心內容是剔除粘附在戶籍關繫上的種種社會經濟差別,真正做到城鄉居民在發展機會面前地位平等,獲得統一的社會身份。為此,在就業制度上,應建立「企業自主用人,勞動者自由擇業」的市場化就業制度。建立新的人口登記和管理制度,就是要建立對人口實行開放式管理的戶口制度,即任何人無論是從鄉村遷移到城市,還是從一個城市遷移到另一個城市,或從一個農村區域遷移到另一個農村區域,以及從城市遷移到鄉村,只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和要求(如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居住時間達到一定年限等),就應該依法獲得合法的居住身份,並依法享受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戶籍制度的改革可以採取漸進的方式,可先在小城鎮實行新的戶籍管理制度,在取得局部突破的基礎上,再循序展開。目前,在小城鎮,非農業戶口已沒有多少特權,改革現行戶籍制度的條件已經具備。

五、土地政策: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

雖然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改革獲得了巨大的成功,但進一步穩定和完善這一制度仍有大量的後續工作要做,特別是如何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產權制度,仍是農村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

目前,中國農村土地產權制度的一個基本特徵是,土地所有權繼續歸農民集體所有,農戶則以承包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這樣一種獨特的制度安排,雖然沒有從根本上觸動土地的集體所有制,但由於較好地解決了人民公社制度下普遍存在的集體成員「搭便車」問題,從而帶來了生產率的巨大提高。由於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是在缺乏成熟的理論准備與系統的政策設計的情況下進行的,農村土地產權制度的不規范是難以避免的。近年來為了完善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政府出台了一些重要政策,並試圖使這些政策在法律上得到具體化,但農地產權制度仍不夠完善。現行農地產權制度存在的最主要的缺陷是農民土地權利的穩定性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在大多數地區,根據人口的變化,周期性地進行土地的調整是司空見慣的事。這種調整嚴重地損害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穩定性。而政府關於將土地承包期在原先耕地使用權15年的基礎上再順延30年的政策;也沒有得到較好的執行。

農民土地權利不穩定,還表現在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內容仍不夠充分,例如,在現行制度下農民缺乏抵押上地使用權以獲得銀行貸款的權利。更為重要的是,農民在現實中缺乏充分行使自己土地權利的能力。雖然政府要求農戶和集體之間要簽定書面的土地承包合同,但在現實中,隨意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侵犯農民合法權益的現象是經常發生的。

穩定土地承包關系,目前遇到的一個爭議較大的問題是30年承包期內是否調整土地。一種觀點主張應明確規定30年承包期內不調地。另一種意見是,在承包期內,應允許進行有限制的小調整。近年來的經驗表明,採用行政手段,周期性地調整土地,以緩解人地矛盾,固然可以滿足部分農民的願望,但副作用很大,不利於鼓勵農民改良土地。考慮到落實30年的承包期本身阻力就較大,如果在30年的承包期內再完全不允許調整土地,執行起來就會更困難。因此,比較可行的選擇是,針對承包期內土地的調整制定更為嚴格的限制條件。新的《土地管理法》在這方面已有了很大的改進,如規定: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者土地的調整,必須經村民會議1/3以上成員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但這還不夠,還應規定更為嚴格的限制。特別是對把土地承包給集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經營,要有更為嚴格的限制條件,如規定任何調整首先應得到現在的承包戶的同意。這方面存在著基層幹部濫用權力的現象,強行出租集體土地,強行收回農民承包地的現象是時有發生的。在很多國家的土地法律中,無論是對私地的出租,還是對公地的出租,都有「續相權」的規定。在荷蘭,政府頒布的土地法令也規定,煙農的土地租期至少為12年,並可續租。在澳大利亞,大約85%的農地(主要是草場和林地)屬於「公地」(crownland)。這些公地大都採用長久租用制,也都有續租的法律規定。例如,草場的租用期一般是99年,到期後都可續租。中國自來代就有了永佃制。明清時期永佃制在江蘇、浙江、福建和廣東等地區已經很盛行了。永佃制的特徵是「一田兩主」,即把土地的田底權與田面權分離開來,地主擁有田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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