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林業扶持政策
林業新政策:推動現代林業發展的加速器
國家林業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林業產業政策要點》。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發布的第一個林業產業政策要點。《要點》在引領、規范和扶持林業產業發展,提高林業產業素質,擴大林業產業規模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具有極高的含金量。
《要點》的出台,是為了貫徹落實中央林業決定,適應現代林業三大體系建設的發展指導思想,並及時把以集體林權制度為主的林業相關改革激發出來的農民、企業和全社會發展林業的積極性,引導好、保護好、發揮好。
建設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是現代林業三大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姚昌恬說,《要點》在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體制背景下反映了林業發展的時代特徵,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社會的必然選擇,是現代林業建設的重要舉措和政策保障。《要點》的出台與實施,對於建立公平合理、競爭有序、發展協調的市場環境,加快構建三大體系良性互動、和諧共進的新格局,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對於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實現興林富民,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木材和林產品的多樣化需求,以及緩解全球資源、能源和生態的矛盾,都具有重要意義。
《要點》堅持了「六項原則」
《林業產業政策要點》是去年初由國家林業局起草,各有關部門大力配合支持完成的。總體結構包括前言,目標和原則,類別劃分,區域發展政策,組織政策,技術政策,扶持政策,服務政策8部分55條。
姚昌恬說,《要點》的目標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和國家的宏觀調控作用,逐步建立起門類齊全、優質高效、競爭有序、充滿活力的現代林業產業體系,充分發揮林業的多種功能,大力提升林產品的供給能力,最大限度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林產品與服務的多樣化需求。
《要點》總的原則是,堅持宏觀引導、生態優先、因地制宜、多元化投入、科教興林和對外開放。
《要點》將林業產業劃分為三大類別
《要點》根據林業產業的發展現狀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將林業產業發展類別劃分為鼓勵(扶持)類、限制類、淘汰(禁止)類等類別。」姚昌恬說。
《要點》鼓勵發展的重點領域有21條。分別是:林木種質資源保護、林木良種選育和林木良種基地建設;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建設;珍貴用材樹種和珍稀樹種的培育;名特優新經濟林基地建設;經濟林果品儲運、保鮮、分選、包裝、精深加工和綜合利用技術及現代物流配送產業;花卉和林木種苗產業;林業生物質能源林定向培育與產業化;生物農葯和植物生長劑生產技術及產業化;制葯技術開發和產業化;竹藤基地建設及竹藤新產品生產技術研發;生態旅遊業;野生動植物馴養、繁育利用;木漿造紙業;人造板製造業;林產化工產品精深加工;木材功能性改良、木基復合材料和非木質材料林產品開發及綜合利用;次小薪材、沙生灌木、三剩物的綜合利用和廢舊木質材料、一次性木製品的回收利用;林產品深加工及資源綜合利用的設備製造;森林資源開發與利用國際合作;林業重點生態工程示範區及其配套項目建設;草原圍欄及舍飼圈養、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沙產業;山區基礎設施和林業綜合開發。
《要點》中限制類項目有5個,即以優質林木為原料的一次性木製品和木製包裝的生產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綜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項目,新建單線規模生產能力在5萬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纖維板項目,單線規模生產能力在3萬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質刨花板項目,新建生產能力在1000噸/年以下的脂松香生產項目。 《要點》淘汰(禁止)類項目包括:加快淘汰並禁止新建未達到國家環保標準的小型人造板企業、直火法等土法生產松香的小企業、濕法生產纖維板及未達到國家質量標準的林產品。嚴格禁止超過生態承載力的旅遊活動和葯材等林產品採集活動。禁止在嚴重缺水地區建設灌溉型造紙林基地。禁止砍伐天然林特別是熱帶雨林、季雨林營造大規模工業原料林基地。 《要點》明確了九大主要扶持政策 針對林業產業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點》第一次全面、系統地明確了在財政、金融、稅收等方面扶持林業產業發展的政策。姚昌恬說,《要點》中許多條文有較高的含金量,主要體現在9個方面。
一是嚴格執行國家出台的各類林業稅費減免優惠政策。對企業從事農、林項目的所得,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對以三剩物及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的綜合利用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對進口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 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免徵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實施企業和單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國家鼓勵投資項目的進口自用設備,除《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鼓勵有條件的林業企業"走出去",並在資金、信貸等方面給予支持。
二是完善並實施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扶持政策。凡符合國家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條件的林業企業予以積極支持,鼓勵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籌集擴大再生產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重點龍頭企業在國內資本市場上市。
三是對用於國內建設的速生豐產用材林、珍稀樹種用材林等基地建設,及其森林防火、生物災害防治和林木種質資源保存利用、林木良種選育、繁殖、推廣、使用,都給予積極扶持。
四是改革育林基金管理辦法,合理制定育林基金的徵收標准,逐步將其返還給林業生產經營者,用於發展林業生產,基層林業管理單位因此出現的經費缺口納入財政預算。
五是政策性銀行將積極提供符合林業特點的金融服務,延長林業貸款期限。國家開發銀行對速生豐產用材林和工業原料林基地建設項目,根據南北方林木生長周期不同,貸款年限為12年~20年;珍貴樹種培育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經濟林和其他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業項目,貸款年限為10年~15年。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對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期限一般為1年~5年,最長為8年;對速生豐產用材林、工業原料林、經濟林和其他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項目貸款一般為5年,最長為10年,具體貸款期限還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與企業協商確定。
考慮到林木生產周期長,貸款寬限期可適當延長,具體由銀行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商業銀行林業貸款具體貸款期限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與企業協商確定。
六是研究建立面向林農和林業職工個人的小額貸款和林業小企業貸款扶持機制。適當放寬貸款條件,簡化貸款手續,積極開展包括林權抵押貸款在內的符合林業產業特點的多種信貸模式融資業務。
七是加大貼息扶持力度。中央財政對林業龍頭企業的種植業、養殖業以及林產品加工業貸款項目、各類經濟實體營造的工業原料林貸款項目、山區綜合開發貸款項目、林場(苗圃)和森工企業多種經營貸款項目、林農和林業職工林業資源開發貸款項目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貼息。基本建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資金對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建設和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轉產項目給予適當支持。地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支持。
八是發揮信用擔保機構作用,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林業信貸擔保機制,各級政府應因地制宜支持開展林業擔保工作。
九是積極研究探索建立政府扶持的林業保險機制。
《要點》實現了四大突破 姚昌恬說,《要點》在扶持政策,林業產業發展的內涵、目標、方向,林業產業發展方式,建立和完善林業產業管理新機制方面實現了新的突破。
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財政、金融、稅收3個方面。在財政上明確鼓勵有條件的林業企業"走出去",並在資金、信貸等方面給予支持;對符合國家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條件的林業企業予以積極支持;首次提出探索研究建立林業信託基金制度;建立多種形式的林業擔保機制;建立政府扶持性林業保險機制。在金融政策上,國家開發銀行延長了對林業產業發展的貸款期限和寬限期,並增加對珍貴樹種培育給予扶持;農業發展銀行首次明確對林業龍頭企業予以貸款扶持;配合林權制度改革,首次提出了建立面向林農和林業職工個人的小額貸款扶持機制。在稅收政策方面,將原來各自分散、獨立的相關稅收政策進行全面整合,使國家對林業產業的稅費扶持政策更加明確。
在林業產業發展的內涵、目標、方向上,突出了林業產業自己的特色,體現了現代林業產業的內涵,與傳統的林業產業相比,林業產業發展的目標、任務更加明確,發展的方向更加清晰。
在林業產業發展方式上,明確提出了調整林業產業發展道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產業,即促進林業產業4個轉變:由低科技含量向高科技含量轉變,結構趨同向突出特色轉變,由傳統的單純木材利用向資源綜合開發轉變,由單一、傳統型企業向聯動、現代型企業轉變。
在建立林業產業管理新機制方面,首次明確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輔之以政府宏觀調控的產業管理新體系,提出了林業產業發展的市場准入機制。
2. 如何加強林業生態工程建設及其發展對策分析
林業生態工程投入不足做好任何一種社會公益性的事業,都離不開資金上的支持。特別是在林業生態工程建設過程中,由於資金不足,工程建設就會陷入困境。基於林業生態工程建設面涉及較廣,並承擔著治理水土流失、防沙固沙,以及動植物資源保護與保護農田牧場等方面較重的任務。所以,各地相關部門及政府,要加大林業生態工程建設的投入力度,並實施專項資金制度,專款專用。
1.2林業生態工程監管水平低、監管模式滯後一些地區,雖有相應的監管機構,但管理水平不高。有些地區仍沿用以往計劃經濟管理模式,顯示並存在著政策、技術標准,以及管理措施多變的一些問題。其管理人員大多缺乏林業專業技術,經濟管理經驗更是不足。
1.3林業生態環境日益惡化由於市場經濟競爭日益激烈,一些行業為了追求更大的經濟利潤,而對現有的林地亂砍亂伐,非法獲取建築基地;還有部分企業為了市場的需求,對林地資源毫無限制地開發利用等。這種種行為,最終會導致生態林業環境日益惡化的不良後果。1.4法律法規不健全且執法不嚴在我國對林業的生態環境保護中,盡管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但隨著林業經濟的不斷快速發展和對木材需求的加大,現有的法規已明顯不能滿足現代林業發展管理的需求。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和時效性的缺乏,造成在林業生態工程建設中,部分執法人員玩忽職守、執法不嚴等,對生態林業工程建設進程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1.5林業生態建設意識薄弱由於森林資源不斷的被開發,使我國的森林規模減少,導致生態環境的不斷惡化。此外,人們對生態意識的認識不夠,造成林業工程出現邊治理、邊破壞的現象。若生態環境得不到廣大群眾的正確的認識,無疑會對林業生態工程建設產生影響與制約。
2加強建設現代生態林業工程建設對策
2.1做好林業各項工作的規劃及建設,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要做好造林各項規劃與編制,體現宏觀性與戰略性;要抓好法制建設,保護森林;要搞好檢查、驗收、監督保證人工林質量;抓好典型示範,推廣經驗;抓好信息工作,利用現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對目前工程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穩妥地解決,以促進實現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2.2加強林業生態工程建設資金的投入對於林業生態工程發展,離不開資金的支持。因此,要加強林業生態工程建設資金的籌措,擴寬資金來源。1)加強政府對林業生態工程發展的資金投入,並積極調動企業事業單位與社會大眾個人的閑置資金,多渠道的資金收集對加強林業生態工程建設很有必要。2)國家的相關服務部門要為林業生態工程發展提供福利,利用信貸政策的推出以及稅收政策的實行,來支持林業生態工程建設資金的充足。對於林業生態工程,尤其是大規模的生態工程,金融部門要給予資金補助支持與貸款優化政策。3)林業部門要加強公益林的發展力度,提高公益林的補償標准,使更多的社會穩定資金參與到林業建設中來。
2.3完善法律法規,使生態林業工程建設逐漸規范化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做任何事情都要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來約束,完善的法律法規,可使生態林業工程建設得以順利開展。因此,各級政府部門要加大力度對現有的法律法規進行不斷完善,以滿足現代生態林業工程建設的需求。在實際工作中,各級政府要把建設現代生態林業的成效納入領導的工作業績考核中,對影響與阻礙現代生態林業工程建設開展的相關領導,要給予處罰;對那些工作有方且能力強的人員,則給予肯定或一定的物質獎勵,以激發其熱情。另外,對於各級林業工程建設機構與單位,要制定相關的制度,並以此來約束相關人員的思想及行為,推動林業工程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
2.4提高造林質量不同的土壤類型及氣候特點,以及樹種不同,適應性也有差異。因此,在林業生態工程建設過程中,對不同的區域性治理要採取不同的造林與營林措施。同時,要加強對病蟲害的檢測檢疫,並可通過營林措施的改善來解決病蟲害問題,要調整林種、樹種結構,以及營造混交林,提高林分穩定性,以增強林分的抗病蟲害能力。
2.5強化森林經營與管理保護要規范造林技術,不斷完善造林機制,切實提高造林質量,充分調動群眾造林積極性。同時,要及時加強造林後的管護工作,並建立與組建管護機構與管護隊伍,完善及建立管護制度,真正把管護工作落到實處。
3. 種植業、養殖業、水產業、林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和賬務處理
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包括種植和養殖都算。(農業,是指種植內業、養殖業、林業容、牧業、水產業。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農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從事農產品生產和農產品初加工的企業(屬於初加工農產品目錄的)免徵企業所得稅從事海水養殖、內陸養殖的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從事養殖業的農民的農業稅已經停徵。
4. 林業政策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5. 《國家經濟行業分類》中的農林業可享受什麼免稅政策
門類
A 農林牧漁業
大類
01 農業
02林業
03畜牧業
04漁業
05農林牧漁服務業
B采礦業
06煤炭開采和洗選業
07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
08黑色金屬礦采選業
09有色金屬礦采選業
10非金屬礦采選業
11其他采礦業
C製造業
13農副食品加工業
14食品製造業
15飲料製造業
16煙草製造業
17紡織業
18 紡織服裝、鞋、帽製造業
19 皮革、毛皮、羽毛(絨)及其製品業
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製品業
21 傢具製造業
22 造紙及紙製品業
23 印刷業和記錄媒介的復制
24 文教體育用品製造業
25 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
26 化學原料及化學製品製造業
27 醫葯製造業
28 化學纖維製造業
29 橡膠製品業
30 塑料製品業
31 非金屬礦物製品業
32 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
33 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
34 金屬製品業
35 通用設備製造業
36 專用設備製造業
37 交通運輸設備製造業
39 電氣機械及器材製造業
40 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
41 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用機械製造業
42 工藝品及其他製造業
43 廢棄資源和廢舊材料回收加工業
D 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44 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
45 燃氣生產和供應業
46 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E 建築業
4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築業
48 建築安裝業
49 建築裝飾業
50 其他建築業
F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51 鐵路運輸業
52 道路運輸業
53 城市公共交通業
54 水上運輸業
55 航空運輸業
56 管道運輸業
57 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
58 倉儲業
59 郵政業
G 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
60 電信和其他信息傳輸服務業
61 計算機服務業
62 軟體業
H 批發和零售業
63 批發業
65 零售業
I 住宿和餐飲業
66 住宿業
67 餐飲業
J 金融業
68 銀行業
69 證券業
70 保險業
71 其他金融活動
K 房地產業
72 房地產業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73 租賃業
74 商務服務業
M 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
75 研究與試驗發展
76 專業技術服務業
77 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
78 地質勘查業
N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79 水利管理業
80 環境管理業
81 公共設施管理業
O 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
82 居民服務業
83 其他服務業
P 教育
84 教育
Q 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
85 衛生
86 社會保障業
87 社會福利業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88 新聞出版業
89 廣播、電視、電影和音像業
90 文化藝術業
91 體育
92 娛樂業
S 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
93 中國共產黨機關
94 國家機構
95 人民政協和民主黨派
96 群眾團體、社會團體和宗教組織
97 基層群眾自治組織
T 國際組織
98 國際組織
6. 林業的基金策略
國家林業局林業基金管理總站(簡稱基金總站)是由中編辦於1989年批復原林業部回成答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1998年中央國家機關機構改革後,明確基金總站為國家林業局直屬正司局級事業單位。2005年國家林業局核定基金總站下設7個處室,即綜合處、財務處、稽查一處、稽查二處、稽查三處、貸款管理處和生態補償基金管理處,並明確國家林業局林業基金管理總站(國家林業局林業重點工程稽查辦公室)的工作職能。
7. 林業政策是什麼
(forestry policy)
(陳燕芬)
國家在一定時期,為保護森林資源,發展林業生產,達到為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及人民生活提供服務的目的,而規定在山林權屬,林業的生產、分配、消費、交換,以及科研、教育等各方面的行動依據和准則。林業政策的總目標是保護森林,發展林業,實現森林資源的永續利用,使國土上有適當的森林覆蓋,以發揮森林資源的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木材及其他林特產品等多種效益,保持林業的經濟效益、自然生態效益及社會效益的統一。
林業政策是國家經濟政策的組成部分,是政府在林業方面的施政綱領,又是一切林業管理的基礎。國家各級林業主管部門依據林業政策以指導、干預和影響林業的發展方向,解決林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一般通過國家的指示、決定、通知、主要會議文件及報刊社論等方式,公之於眾。林業政策通過立法程序,定型為法律如森林法,是保證林業政策實施的工具。
制定林業政策的依據
林業政策是依據自然規律及經濟規律的要求,適應林業生產的特點,從具體國情出發,考慮到國家的自然條件、現有森林資源狀況、國家施政總方針、國民經濟現狀及發展趨勢、人民生產生活需要以及世界其他各國林產品的供需情況等。
林業政策的特點
林業是利用森林生物及其自然環境為人類服務的物質生產事業,具有生產周期長,分布地域廣,受自然地理、社會經濟因素制約較為明顯,有資源再生性及效益多樣性的特點。林業生產的這些特點反映到林業政策上的特點是:①嚴格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林業政策穩定,可以吸引經營者投入資金和勞力,長期經營林業。如果政策多變,長期經營者得不到保證,再加以林政管理鬆弛,則森林資源有遭受破壞的極大可能性。②與其他政策的相關性。林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林業政策與工交政策、農業政策、土地政策、水利政策、礦業政策以及輕工、勞動、教育等政策都有密切聯系。為保證林業政策的實施,許多林業政策要由林業主管部門會同其他部門聯合發布,共同執行。由於森林及宜林荒山荒地分布廣,大部分山區、平原,歷來多是農林交錯,林牧混雜,林業政策和農業政策的關系尤為密切,是大農業政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農村有豐富的勞力資源和土地資源,林業生產與農、牧、副業生產協調發展,做到長短結合,農民可以從林業上得到長期而穩定的經濟收益,應從政策上鼓勵和保護農民經營林業的積極性。在農業政策有變化時,林業政策應該得到相應的調整,以保持與農業的同步發展。③依環境不同的可變性。森林分布地區廣大,各地區的自然條件不同,社會經濟條件各異。中國森林資源約有1/3在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為鼓勵各民族經營林業的積極性,促進民族自治地區林業的發展,需要採取一些特殊政策,如森林開發、木材分配、利潤分成、資金使用等比一般地區有更多的自主權和經濟利益。④隨時代發展的適應性。隨著歷史的發展,人類對森林認識的不斷提高,過去著眼於森林資源的經濟利益,經營林業的目的在於獲取木材。現在,對森林的多種效益在認識上有較大的突破,認識到經營林業的目的也要充分發揮森林的各種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重視森林保護,發揮森林在維持自然生態平衡中的重要作用,制定了限制採伐量、發展人工造林、設置自然保護區及外材進口等政策。而森林的各種效益之間往往相互牽制、沖突,如林內放牧、林內開辟旅遊區與林木生長、木材生產及國土保安有矛盾。需要通過林業政策協調,並權衡利弊,擇其收益最大而為害最輕者。⑤較強的群眾性。林業生產在遼闊的國土上進行,森林又具有社會公益效能,林業政策要體現人民群眾的利益,依靠群眾去執行。植樹造林,綠化祖國是人民的義務。正確的林業政策才能調動廣大人民群眾保護森林、發展林業的積極性和增強責任感。⑥林業政策不當造成的損失,短期內難以彌補。林木生長周期長,政策失誤造成的損失,要經過相當時間才能反映出來。如歐洲曾在18世紀大規模地營造針葉純林,造成土壤灰化,地力減退,病蟲害蔓延的後果,延續達一二百年之久。
林業政策的種類
林業政策有以下幾種分類:
①按層次可分為目標性政策、決策性政策、業務性政策以至程序性計劃及時間性計劃。高層次政策決定目標及實行的方法,低層次政策決定執行的程序和時間。②按業務性質分類,有森林永續經營政策、森林權屬政策、植樹造林政策、森林保護政策、木材利用政策、木材及其他林產品供需政策、林業勞動政策、林業科學技術及教育政策等。③按經濟過程劃分,有林業生產政策、林業流通政策、林業經營政策、木材及其他林產品的價格政策、林業財政及稅收政策等。
中國現行林業政策
集中反映在1981年3月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關於保護森林、發展林業若干問題的決定》及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森林法中。有以下幾項重要政策:①明確山林權屬,長期穩定不變。國家、集體、個人的林木權屬一經確定,長期不變。由縣及縣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林權證具有法律效力。②嚴格控制森林採伐量,對採伐實行統一管理。有計劃地利用現有森林資源,嚴格遵循森林資源年消耗量低於年生長量的原則,保證森林資源的永續利用。③對林業實行經濟扶持政策,保證林業有必要的資金來源。建立林業基金制度,把國家的林業投資、財政撥款、銀行貸款,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資金列入林業基金,實行分級管理,專款專用。從地方財政中,從支援邊區不發達地區的基金中拿出一部分資金扶持林業。對個人或集體造林給予補助費或長期貸款。④木材綜合利用與節約代用政策。充分利用林區採伐、加工和造材的剩餘物,開展小材小料加工,發展人造板生產,推廣金屬、水泥、塑料等代用品,並鼓勵研製新的代用品。用經濟補貼辦法鼓勵林區單位和群眾燒枝椏、茅柴。實行以煤代木,發展沼氣、小水電等,以解決農區、林區的能源不足。⑤植樹造林誰種誰有和義務植樹政策。⑥適當增加外材進口的政策。為保護森林資源,創造休養生息的條件,減輕國有林區及集體林區木材生產的壓力,根據國力的可能,適當增加國外木材及紙漿、紙板的進口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