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廳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自治區文化廳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對外文化交流處)。
綜合協調、督促檢查機關和直屬單位有關工作;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辦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等工作;指導編制文化立法規劃和起草文化藝術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范性文件;擬訂全區文化事業發展戰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組織文化政策調研工作、指導文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辦機關法律事務、社團審批和管理;歸口管理對外文化工作及對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統籌安排和組織大型對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活動;管理和審批全區對外文化交流事項。
(二)藝術處。
擬訂文學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藝品種,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和代表自治區水準及民族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協調全區性藝術比賽、展覽和非營業性演出等重大藝術活動;指導直屬藝術單位的業務建設。
(三)文化市場處。
擬訂全區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推動地級市以下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部門執法力量的整合;負責本廳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對文化領域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文藝演出、文化娛樂、藝術考級活動和文化藝術品市場進行監管;承擔網路音樂美術娛樂、網路動漫(不含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網路演出劇(節)目、網路表演業務和手機音樂的前置審批工作;協調動漫遊戲的市場監管,指導行業協會工作;在使用環節對進口互聯網文藝類產品內容進行審查;負責對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電子游戲機在生產、進口和經營環節上進行內容監管;對網路游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游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核報批);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四)文化產業處。
擬訂全區文化產業、文化科技發展規劃;指導文化科技工作和科研成果的推廣應用;推進文化產業和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設;協調動漫遊戲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和會展交易,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協調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
(五)社會文化處。
擬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等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群眾藝術館、文化館(站)事業;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基層群眾文化活動,指導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設。
(六)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承辦國家級和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申報和評審工作;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傳承人檔案及資料庫;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傳習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的保護、傳承和普及工作。
(七)文物處(廣西壯族自治區文物局)。
擬訂全區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監督文物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協調、指導文物保護、考古工作和重大項目的實施,承辦自治區文物保護的審核、依法承擔文化遺產審核報批工作;組織開展文物行政執法、文物和博物館安全保衛督察;指導博物館工作,承擔全區博物館業務指導;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和協作;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編制文物事業經費預算,審核劃撥並監督各項經費使用、統計的有關工作。
(八)計劃財務處。
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管理文化、文物行政事業經費;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本建設、財務預算、國有資產、政府采購和內部審計、統計工作;規劃、協調全區重點文化設施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基本建設。
(九)人事處。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人才培訓、機構編制、工資福利等工作;指導藝術職業教育和所屬藝術學校的業務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文化藝術行業人才建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和組織文化藝術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指導文化系統體制改革。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B. 文化創意產業專項發展資金是什麼
文化創意產業資金是政府無償提供給從事文化創意行業的公司的資金補助,是不需要企業償還的。需要企業有一個原創性高,社會效應好的項目。支持行業分八大類:
一、文藝演出業
1.體現時代特徵、弘揚民族傳統文化的原創精品演出。
2.參與國際演出市場競爭的重要商業性演出、藝術節演出。
3.構建國內外營銷渠道。
4.品牌化、產業化的文藝演出。
5.文藝演出場所的改造和利用。
二、出版發行和版權貿易業
1.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及體現時代特徵的精品出版項目。
2.版權輸出、出版物實物出口,以及企業「走出去」在境外從事出版、印刷、發行和版權代理等經營活動。
3.數字出版、網路出版、手機出版的內容製作和技術研發,復合出版平台、出版物網路發行平台的研發應用。
4.數字印刷、高端彩色印刷、按需印刷等先進印刷復制工藝設備的研發應用。
5.版權交易、版權保護平台及技術的開發應用。
6.國內外重大出版、版權交易展覽展示活動。
三、影視製作和交易業
1.具有時代特點、民族特色,較大傳播發展潛力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廣播影視作品(主要包括電影、電視劇、影視動畫、廣播電視節目等)。
2.數字廣播、數字電影、數字電視、手機電視、網路數字音視頻等新媒體的內容製作。
3.數字廣播、數字電影、數字電視、手機電視、網路數字音視頻等新媒體的技術研發。
4.採用雲計算、移動互聯網等新興技術發展網路視頻。
5.影視產業的國際合作、交流。
6.海外營銷網路建設。
四、動漫與網路游戲研發製作和交易業
1.具有中國風格、中國元素的原創動漫網路游戲作品。
2.面向海外市場的動漫網路游戲作品的研發與輸出。
3.基於雲計算和移動互聯網的公共創作、製作和運營平台。
4.原創網路動漫創作展示平台。
5.手機動漫遊戲產品的研發與運營。
6.動漫遊戲衍生產品的開發與營銷。
7.動漫遊戲的教材研發和人才培訓。
五、廣告會展業
1.具有廣告行業品牌引領性,能夠打造廣告行業知名商標,提升北京廣告行業國際市場競爭力的項目。
2.能夠提高廣告從業人員專業水平、提升廣告教育水平、培養廣告行業專業人才,由廣告公司進行的高校廣告專業實訓基地建設項目。
3.有明顯傳播力和影響力的新型廣告業態。
4.促進城市廣告會展業發展的條件改善和服務平台建設。
5.奧運場館設施賽後利用的大型國際會展等活動。
6.在所屬行業內具有較高權威性的專業展會及承辦國際專業協會全球年會等活動。
7.在境外或外省市已舉辦兩屆以上,移植北京且將連續舉辦的專業品牌展會。
六、古玩及藝術品交易業
1.古玩藝術品修復技術的創新、研發。
2.傳統工藝美術品的研發及博物館等相關行業對其衍生產品的開發和產業化。
3.具有創新性的藝術品交易方式。
4.具有專業性、國際化水準的古玩藝術品交易活動。
5.在國內外專業領域中具有廣泛影響、高水平的古玩及藝術品展覽。
七、設計創意業
1.利用設計創意手段對存量工業資源進行保護性開發利用。
2.工業設計、工藝美術設計、建築裝飾設計應用。
3.中國元素、民族品牌服飾設計。
4.高附加值的精品印刷和商務印刷設計。
5.提升工業企業核心競爭力,推動設計與製造業融合的設計開發應用。
6.設計交易渠道暢通、設計交易環境建設。
7.在國內外有較大影響力的設計展覽展示以及各種交流活動。
八、文化旅遊業
1.具有民族、民俗特色的精品文化旅遊項目和旅遊產品。
2.富含高科技、創新性的精品文化旅遊項目和旅遊產品。
3.具有北京傳統和現代特色的文化旅遊商品研發推廣。
4.培育北京文化旅遊演出市場,打造具有影響力的文化旅遊演出劇目以及大型實景演出。
5.具有示範和帶動作用的專項旅遊項目和旅遊產品。
C. 四川省文化廳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文化廳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
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宣傳、信訪、綜合治理和應急管理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組織起草文化藝術、文物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文化文物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等工作;承擔省清理和規范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二)藝術處。
組織擬訂文學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優秀文藝作品和代表省級以上水準及民族特色的重點藝術院團;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
(三)文化市場管理處(行政審批處)。
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依法管理營業性演出、網路文化、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藝術品等文化市場,推動文化市場發展;對電子游戲機在生產、進口和經營環節上進行內容審查;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承擔機關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擔省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四)文化產業處。
擬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開發與實施,指導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協調動漫、網路游戲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
(五)公共文化處。
擬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公共文化領域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指導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及其示範區(項目)創建工作;指導文化藝術普及工作;指導圖書館和文化館(站)事業建設,推動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數字圖書館工程、公共電子閱覽室建設計劃、古籍保護等重大文化工程建設;指導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等各類社會文化工作;指導文化志願者隊伍建設;指導基層群眾文化活動,推動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設。
(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處(教育科技處)。
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保護規劃;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承辦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及傳承人的申報與評審工作;指導特色文化保護區工作;指導、實施優秀民族文化遺產傳承、開發和普及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傳習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擬訂文化藝術教育和文化科技發展規劃,指導、協調重點文化藝術科研項目攻關及重大成果推廣,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設,指導文化行業藝術職業教育。
(七)文物保護與考古處(文物安全監管處)。
擬訂文物保護事業發展規劃,參與起草文物保護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指導、管理文物保護、考古、大型基建工程中的文物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及成果應用工作,承擔文物保護與考古、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相關審核工作,承擔世界文化遺產申報相關審核報批工作,提出文物保護專項資金預算建議並承擔相關審核申報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管文物安全工作,督查文物、博物館重大文物安全事故,督辦文物行政責任追究,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重大案件等工作。
(八)博物館與社會文物處。
擬訂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參與起草博物館事業發展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指導、管理博物館工作,承擔博物館有關審核工作;承擔文物和博物館科技、信息化、標准化規劃的推廣和落實工作;組織開展可移動文物修復保護、徵集和博物館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承擔文物鑒定、拍賣、進出境相關審核工作,指導文物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九)對外文化聯絡處(港澳台辦公室)。
擬訂對外及對港澳台文化交流政策;指導、管理對外及對港澳台文化交流與宣傳工作,統籌協調、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承辦中外文化合作協定簽訂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政府間年度文化交流計劃;推動文化企業和文化產品「走出去」,促進對外及對港澳台文化貿易。
(十)財務處。
編制文化設施重點項目中長期規劃,管理文化行政事業經費;負責機關財務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基本建設、國有資產、政府采購工作;負責文化系統的統計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財務內部審計工作;指導重點文化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十一)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訓、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藝術行業人才建設規劃;承辦文化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指導、推進省級文化系統人事制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文化藝術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十二)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其辦事機構的設置方式,按照省委有關規定確定。
D. 四川文化產業職業學院裡面的文物修復與鑒定專業可不可以升本納 如果可以的話是升到哪個學校的本科啊
雖然文物鑒定。修復的人員很稀缺,但是,川大的考古專業才是全國最好的。
這個專業開設比較晚,就像樓下說的,貌似是09年開的吧。
這種還是去專業一點的學校吧,這學校我怕你學不到實在的
E. 文化部文化產業司司長和國家文物局文物保護司司長哪個大
國家文物局是文化部主管的國家局,屬於副部級,國家文物局的局長一般由文化部副部長兼任或調任。所以,文物局的司長一般來說屬於副司級,而文化部的司長是正司級。
F. 文化局文化產業處
(一)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關於文化、新聞出版、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文物、文化市場的管理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研究擬定全縣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文物發展事業的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劃並指導實施;指導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文物發展事業的科研工作,推動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文物工作科技進步。
(三)貫徹文化產業和新聞出版的經濟政策及宏觀調控措施,擬定全縣文化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統籌安排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文物事業經費,規劃、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四)管理全縣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的創作生產,扶植示範性、地方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縣性的重大文化活動;
(五)管理全縣圖書館事業。研究、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開發、建設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現代化、網路化和標准化建設;
(六)管理全縣文化市場。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的發展態勢;辦理文化市場經營許可證;負責文化市場的稽查工作,查處文化市場的違規經營活動;培育、規范全縣文化市場的健康合理發展;
(七)管理全縣電影發行、放映工作,按照相關政策、法規,規范和管理電影市場,使電影事業的發展與精神文明同步進行。
(八)監督管理全縣印刷業(含打字、復印)。負責對新建書刊、印刷廠、打字復印店的審核、轉報;負責新辦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物的零售(含租賃)單位及非書刊印刷廠的審核、批准及年檢換證工作。組織查處印刷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九)監督管理全縣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物市場和包裝裝潢業市場。負責對出版物市場的進行監測、監控,查處非法出版物;負責對包裝裝潢業進行清理整頓,查處假冒包裝產品擬定全縣「掃黃打非」工作年度計劃和集中行動方案,承辦或協調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專項斗爭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組織或指導對出版物的審查鑒定工作;
(十)管理許可權著作權工作。查處侵犯著作權侵權案件,調解著作權糾紛案;提供著作權法律咨詢。
(十一)主管全縣文物工作。負責文物法的宣傳、貫徹和落實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我縣實際的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規章;指導、協調全縣文物保護、管理、搶救、研究、宣傳、配合發掘等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文物失竊、破壞、盜掘走私等大案要案;開展文物鑽探工作,確保地下文物不遭受人為破壞;加強對縣內文物市場的調控和管理,負責文物經營許可證的審批工作;負責申報全縣范圍內文物(遺址)的升級、維修、發掘等項目;監督檢查各級對文物保護工作投放資金的使用情況。
(十二)負責全縣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及文物執法的監督檢查;負責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及文物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及文物執法工作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及其他法律、法規事項。承辦依法治文的日常工作。
(十三)制定全縣文化(新聞出版)系統職工繼續教育及人才培養規劃並指導實施;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社會保障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G. 文物修復與保護專業四川藝術職業學院和四川文化產業職業學院那個好
選擇抄學校看學校實力,從學襲校成立時間,學校規模社會評價,在校學生等多方面參考 想拿高薪的前提還是要下功夫把技術學到家,學好了技術,自然會有好前途, 到專業的技術學校學習是不錯的選擇,建議可以實地考察一下學校的環境、師資力量等,選擇一個好學校也是很重要的
H. 求文化產業案例分析
三星堆遺址是上起新石器時代晚期下至商末周初的古蜀文化遺址,其出土的大量青銅器、玉石器、象牙、陶器和金器等在中國浩若煙海的文物群體中,具有獨特的歷史文化藝術價值。三星堆博物館被國家旅遊局評為首批4A級旅遊景區,是四川省對外重點推出的五大精品旅遊景區之一,也是世界首家通過「綠色環球21」旅行旅遊業可持續發展標准及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標准認證的博物館,其主要經濟指標和社會效益在全國同類博物館中位居前列。
城市資源優勢和文物資源優勢為三星堆文化產業園奠定了良好的外部基礎。為全面整合三星堆旅遊資源,帶動相關文化旅遊產業的發展,廣漢市政府相繼完成了一批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建成連接城區和產業園的三星堆快速通道、日供水10萬噸的三星堆自來水廠和110萬千伏安的三星堆變電站;完成天然氣管網改造和橫貫文化產業園區的過境公路——青廣什公路的改造。
目前,四川省政府已將三星堆列為自然(九寨溝)、生態(大熊貓)、人文(三星堆)三大旅遊精品之一重點向外推介,並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力求資源共享,將三星堆建設成為世界矚目的文化旅遊勝地。
項目帶頭 文化產業鏈初具雛形
三星堆文化產業園預計總投資60 億元,投資主體為民間資本。緊鄰三星堆博物館的瞿上園酒店,由四川新華發行集團投資控股,首期投資8000萬元,佔地158畝。目前,產業園計劃投資4億元修建「三星堆夢幻城」大型綜合性文化旅遊設施,開展有三星堆文化特色的文化旅遊項目。
三星堆的青銅人像、動物不歸屬於中原青銅器的任何一類,具有器形高大、造型生動、結構復雜的藝術特徵,吸引了許多慕名而來的遊客。四川新概念青銅時代藝術品有限責任公司以此為契機,開發、設計、製作、銷售青銅文物仿製藝術品,其產品風格多樣化,滿足了不同藝術品位的客戶需求。2003年起建設的「三星堆青銅藝術坊」已初具規模,與博物館互為依託共同展示中國古代青銅文明,博物館側重文物方面的陳列,藝術坊則側重於製作工藝的展示。
此外,產業園待建的項目還有四川成都大成順和(集團)有限公司計劃投資2億元修建的佔地2萬平方米的三星堆國際面具文化博覽館、宗教文化館和飛越時空館等。
良好的基礎設施建設為有志投資發展三星堆文化旅遊產業的企業和商家提供了堅實的保障,切實可行的開發項目促進了文化產業鏈的形成。三星堆文化產業園依託三星堆遺址,以文物為背景、文化為支柱、旅遊為空間、產業為主角、游樂為紐帶,有機融合產業項目和旅遊景點,巧妙整合旅遊景區和市場營銷,形成一個項目、多個市場,一種投資、多種回報的格局。園區將承擔各種重大會務活動,舉行重大民間傳統禮儀活動,再現古蜀王國原始風貌,讓遊客在感受三星堆厚重歷史文化的同時,又能體驗產業園各類休閑娛樂項目,創造中國西部單一型文物景點向綜合型文化產業園開拓發展的先進模式和良好範例,帶動以旅遊、商貿、文化、服務為主的第三產業快速發展,為四川旅遊和文化產業的發展做出貢獻。
點評:當文化越來越成為旅遊中的活力因素並為人們所重視時,三星堆文化產業園可謂坐擁得天獨厚的優勢。從制定發展規劃到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都為三星堆文化旅遊產業的起跑掃除了障礙,鋪平了道路。世界文化遺產的申報,進一步吸引了一批資金和項目,實現產業園的「築巢引鳳」,開拓出廣闊的開發前景和市場空間。
I. 文化廣電新聞局職能
文化廣電新聞局是三局合一的,最早合並的是上海「文廣」。
三局合並後,並不是以哪個單位為主導,而是把三個局的業務統一起來。新組建的局的一把手,也許由原來的某個局的一把手擔任,也許外派。原來各局的一把手還享受原來的級別和待遇,不過也許有的調任它職。
文化廣電新聞局職能=文化部+廣播廣電總局 +新聞出版總署 的職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是國務院組成部委之一。其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定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文化事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文化體制改革。
(三)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國性重大文化活動。
(四)擬定文化產業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國家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五)歸口管理文化市場,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六)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擬定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七)管理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標准化、現代化建設。
(八)歸口管理對外文化工作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的文化交流工作,擬定對外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文化交流政策、法規;代表國家簽訂中外文化合作協定、年度執行計劃和文化交流項目計劃;指導駐外使(領)館文化機構及駐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文化機構的工作。
(九)按照國務院規定,管理國家文物局。
(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主要職責
(一) 起草新聞出版、著作權方面的法律、法規草案;研究擬定新聞出版業的方針政策;制訂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規章和重要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 制定新聞出版業的發展規劃、宏觀調控目標和產業政策並指導實施;制定全國出版、印刷、復制、發行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定新聞出版業的經濟政策和有關的經濟性宏觀調控措施;指導、推進新聞出版業的改革。
(三) 審批新建出版單位(包括圖書出版社、報社、期刊社、音像出版社、電子出版物出版社等,下同)和出版物(包括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下同)總發行單位;審批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復制單位;審批著作權集體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機構;核准新聞出版外商投資企業和出版物進出口單位及其在境外設立的類似機構。
(四) 對新聞出版活動(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進出口貿易等)實施監督管理;查處或組織查處違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進出口單位的違規活動。
(五) 審核互聯網從事出版信息服務的申請,對互聯網出版信息內容實施監督管理。
(六) 擬定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方針、政策和計劃並指導實施;查處或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地方的"掃黃打非"工作;組織、協調、指導"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七) 擬定出版物市場的宏觀調控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對出版物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八) 負責音像製品出版、復制管理和電子出版物出版、復制、發行管理。
(九) 負責全國印刷業(包括出版物印刷、包裝裝潢印刷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的監督管理。
(十) 組織、指導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以及教科書和其他重點出版物的出版發行工作。
(十一) 管理著作權工作,查處或組織查處有重大影響的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代表國家處理涉外著作權關系,組織參加著作權的雙邊或多邊條約、協議的談判、簽約和國內履約活動。
(十二) 負責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對外交流與合作的有關工作;承辦政府間文化協定中有關新聞出版、著作權項目的執行工作;管理、協調圖書、報紙、期刊和電子出版物的進口貿易;組織、推動出版物的出國(境)展覽、展銷和出口貿易。
(十三) 負責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工作。
(十四) 編制新聞出版業科技發展規劃和信息化、網路化、標准化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新聞出版業的科技進步工作。
(十五) 編制新聞出版業和著作權管理隊伍建設、人才培養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新聞出版業和著作權管理工作全國性評獎和表彰活動。
(十六) 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電總局的介紹:廣電總局,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原為廣電部。主要職能是監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廣播電視媒體。廣電總局由中宣部和國務院領導。
廣電總局的主要職能有:研究並擬定廣播電視宣傳和影視創作的方針政策,把握輿論導向;指導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影視創作並協調其題材規劃;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管理體制改革。
研究並起草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制訂廣播電影電視管理規章和事業的發展規劃;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負責用於廣播電台、電視台播出的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管理並負責內容審核。
審批縣級以上(含縣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電影、廣播電視節目、電視劇製作單位的建立和撤銷;組織審查在廣播電視中播出的電影、電視劇及其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發放和吊銷電影攝制、公映許可證和電視劇製作、發行許可證。
管理廣播電影電視科技工作,制訂有關技術政策和標准,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系統適用高新技術的科學研究和開發應用;研究廣播電影電視方面的經濟政策。
按照國家的統籌規劃、宏觀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廣播電視專用網進行具體規劃並管理;制訂廣播電視專用網的具體政策、規章和技術標准,指導分級建設和開發工作,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受信息產業部委託,編制廣播電視專用頻段的規劃,指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參與制訂國家信息網路的總體規劃。
領導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和中央電視台,對其重大宣傳進行協調和檢查,統一組織和管理其節目的傳輸覆蓋。
研究制訂廣播電影電視系統外事工作的有關規定;管理並指導廣播電影電視對外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另:地方的文化局+出版局+廣播電視局都在國家大政方針下,根據地方情況做局部調整如下:
文化廣播電視管理局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負責全市文化藝術工作、文物工作和廣播電視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市文化藝術、文物事業和廣播電視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文化、文物、廣播電視管理體制改革;研究貫徹上級有關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方面的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
三、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的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
四、全面貫徹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在新聞宣傳、電視製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協助市委宣傳部做好輿論導向和宣傳管理工作。
五、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積極開展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直接領導和管理崑山市廣播電視台,對廣播電視節目審查把關。組織、指導全市的廣播電視宣傳和節目創作及製作。
六、依法管理,監督全市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和社會公共場所大屏幕;負責開辦視頻點播業務的管理,及對社會上設立的閉路電視、公用天線系統進行審核和管理。
七、指導各鎮文化廣播電視站文化事業、廣播電視事業建設方面的事項,維護廣播電視、網路設施安全,依法對危害廣電網路設施的行為進行處理。
八、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系統高新技術的科學研究、開發、利用,負責全市廣播電視數據網的建設、開發及維護管理方面的工作。
九、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擬定全市社會文化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和產業的建設與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管理全市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標准化、現代化建設。
十、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管理規章,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負責對各類文化經營單位的管理和審批、審核,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十一、歸口管理全市文化藝術、文物事業、廣播電視的對外工作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合作交流工作。按有關規定管理境外來訪電視攝制組和中外合拍電視劇(片)等事項。
十二、研究擬定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文物事業和廣播電視事業的人才發展規劃,制定人才培訓和藝術教育規劃組織實施。
十三、主管全市文物工作,監督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加強文物法制建設,做好全市文物保護工作;管理全市考古事業、文物市場等有關工作。
十四、負責對全市音像製品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上述單位申請設立的初審、申報和年檢工作。
十五、貫徹中央、省、市「掃黃」「打非」工作精神,負責制訂全市「掃黃」「打非」工作計劃和階段行動方案。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新聞出版局職能:
一、 出版業管理 二、 印刷復制)業管理 三、 出版物發行管理 四、 著作權行政管理 五、「掃黃」「打非」工作 六、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