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坤泰文化旅遊產業開發有限公司怎麼樣
四川坤泰文化旅遊產業開發有限公司是2018-05-23在四川省自貢市大安區注冊成立的有限專責任公司(非自然屬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注冊地址位於四川省自貢市大安區大山鋪鎮大山鋪社區五組。
四川坤泰文化旅遊產業開發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510304MA693AWE8P,企業法人陳德基,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四川坤泰文化旅遊產業開發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文化旅遊項目開發、房地產開發、健康養生項目開發;旅遊景區規劃、設計、管理;旅遊、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大型活動組織策劃服務;企業管理服務;貿易代理;文化旅遊用品批發貿易;文化旅遊用品零售貿易;國學文化推廣服務;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廣告;多媒體製作;包裝設計、平面設計、企業標識設計;企業形象策劃、網路營銷策劃、文化活動策劃、市場營銷策劃服務;園林綠化;停車管理服務;公路清掃、保潔服務;房屋、場地、設施、設備出租;市場管理服務;物業管理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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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川文化產業職業學院是事業編制還是公務員
一般這種學院都是學校或研究院性質,都是事業編制,不會是公務員。
3. 四川億聯眾鑫文化產業有限公司是什麼公司,是屬於非法集資嗎是傳銷嗎
1、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佔有"應理解為"非法所有"。從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數額犯、結果犯。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依本節第200條的規定,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主體。在通常情況下,這種目的具體表現為將非法募集的資金的所有權轉歸自己所有、或任意揮霍,或佔有資金後攜款潛逃等。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條【部分金融詐騙罪的死刑規定】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之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條【單位犯金融詐騙罪的處罰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3、至於數額巨大、特別巨大的起點,參照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2月16日《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個人集資詐騙20萬元以上,單位在50萬元以上的,便可認定為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在100萬元以上,單位在250萬元以上的,則可認定屬於數額特別巨大。4、立案標准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A、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這主要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個人集資詐騙數額累計達到10萬元以上的。所謂「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是指犯罪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將非法募集的資金據為己有的目的。所謂「詐騙方法」,是指行為人採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款等手段。B、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其行為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1)攜帶集資款逃跑的;(2)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4)具有其他欺詐行為,拒不返還集資款,或者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對於實施上述非法集資的行為之一,數額達到10萬元以上的,公安機關就應當立案偵查。
4. 四川九彩文化產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是是央企嗎
我記得這個不是。 好像掛靠政府產業部, 投資的一個企業。 私營性質。 有點政府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