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文化產業化最早由誰提出
在歷史上,「文化產業」概念的提出起源於對「大眾文化」的爭議。法蘭克福學派的阿多諾(THeodor Adono )和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在他們於1947年出版的《啟蒙的辯證法》一書中首次提出了「文化工業」的概念。從藝術和哲學價值評判的雙重角度對文化工業進行了否定性的批判。阿多諾和霍克海默認為,文化產品在工廠中憑借現代科學技術手段,以標准化,規格化的方式被大量生產出來。並通過電影、電視、廣播、報紙、雜志等大眾傳播媒介傳遞給消費者,最終是文化不再扮演激發否定意思的角色,反而成為統治者營造滿足現狀的社會的控制工具。
與阿多諾和霍克海默對文化工業的批判立場不同,同屬法蘭克福派的本雅明(Walter Benjamin)就對文化工業和大眾文化持樂觀態度,他承認大眾文化的積極價值和歷史意義。
阿多諾和霍克海默提出的「文化工業」,實際上是對「文化產業」的否定批判。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文化工業」一詞最初產生的語境被新的語境所置換,它漸漸發展成為一種中性概念,也就是今天所普遍使用的「文化產業」。
1980年初。歐洲議會所屬的文化合作委員會首次組織專門會議,召集學者、企業家、政府官員共同探討「文化產業」的涵義、政治與經濟背景及其對社會與公眾的影響等問題,文化產業作為專用名詞從此正式與其母體脫離,成為一種廣泛意義上的「文化—經濟」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