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現金支付好還是手機支付好
如今科技越來越發達,對於年輕人來說手機支付相對要便利一點,不用擔心找零,不用擔心掉錢,對於不會用智能手機的人來說,現金支付要便利一點。
手機支付,首先我們出門不需要再攜帶大量現金。身上帶著現金,一是不安全,二是也容易弄丟。三是錢不用再找來找去,整錢換零錢。不衛生也不幹凈。而手機支付卻很好的解決了以上問題。
手機支付讓購買東西簡單方便了許多。不管是網上購物還是實物店消費,輕輕一掃,就可以支付成功。一機在手,真的可以走遍全中國。
總結來說,手機支付和現金支付相比有哪些便利?
1、手機支付比現金支付速度快、省時,並且不用去銀行、ATM機取款。
2、手機支付比現在支付方便,不會有零錢或者討厭的硬幣。
3、帶手機支付比帶現金支付安全。有時候大額的不會引人注目,能更加能保證我們的安全性。
4、帶手機基本不會遺忘,優勢出門會忘記帶現金,但是基本不會忘記帶手機。
5、用手機支付經常會有領紅包、積分等活動,能一定程度節約點小零花錢。
手機支付讓借貸更簡單。以前沒錢是沒有辦法消費買東西的。而現在手機支付有借貸功能,不管是哪種軟體只要實名證後,都可以提前消費,後續再還款。方便了很多年輕人。
手機支付刺激了用戶消費,用戶消費越來越不理智。手機支付因為簡單方便,用戶對錢的概念就變成了大小不同的數字,有時對於自己不需要的東西,也會有購買慾望,但卻無法控制。等到每月賬單到時,才會發現錢已不知不覺用光了。
手機支付在方便我們生活的同時,那麼有沒有它的弊端呢?任何一種新事物出來,我們只關注它帶給我們的好處,卻忽略了他帶給我們的壞處。任何事都是有利必有弊的。手機支付也不例外。
手機支付容易暴露個人信息。想要手機支付,必須綁定銀行卡,個人信息,實名認證。在我們在一次次的付款之後,支付軟體會記錄我們的個人信息,如果軟體平台不好好的保護用戶隱私,這些個人信息就會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對個人用戶造成不必要的困擾,所以一定要保護好我們的個人信息。
② 電子商務概論移動支付主要商業模式
一、我國移動支付的關鍵資源分析
移動支付的本質就是在客戶購買商品和服務時,應用移動終端完成資金從客戶賬戶向商戶賬戶轉移的過程,因此,客戶、商戶、賬戶、支付渠道和支付終端就構成了移動支付產業鏈的關鍵資源。對移動支付產業鏈的參與主體來說,占據主導優勢的關鍵就是部分或全部掌握或控制這些關鍵資源。
(一)客戶與商戶資源
客戶是移動支付的使用者。根據CNNIC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5月底,全國行動電話用戶總數達到9.1億戶,手機網民用戶達3.18億戶,這構成了移動支付產業中最為重要的客戶資源。對於使用移動支付的客戶來說,通信服務是其使用手機等移動通信工具的首要需求,其次才是金融服務、商務活動和娛樂等需求,因此,客戶資源的主要擁有者為移動運營商。在使用移動支付時,客戶關注最多的是支付操作是否方便、支付是否安全等。
商戶是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由於直接面對客戶,其是否參與移動支付和參與的領域將會直接影響客戶對於移動支付業務的選擇。各類商家一般都對支付、結算等金融服務具有較強的需求,其關注的重點在於支付服務商的價格水平、支付產品能否滿足客戶的需求、資金的到賬速度等。由於商戶群體存在很大的流動性,因此,商戶資源較為分散。目前,中國銀聯擁有的商戶資源相對集中,截至2009年底,境內聯網商戶達157萬戶,聯網POS機達241萬台。
(二)賬戶資源
移動支付賬戶包括手機話費賬戶、銀行賬戶和專有賬戶三類。其中,手機話費賬戶是客戶以手機號碼作為賬號,在移動運營商處建立的賬戶。此類賬戶的建立、管理及資金的使用均無銀行參與,但其應用范圍也多局限於移動運營商銷售的商品或服務,其風險控制和安全管理的級別較低。銀行賬戶是客戶在銀行開立的資金賬戶,利用移動終端登錄銀行進行賬戶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資金通過開戶行、中國銀聯、移動運營商和支付服務商等進行流轉。此類賬戶的資金調動操作相對復雜,但安全性較高。專有賬戶是客戶在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平台上建立的資金賬戶,用以支付交易費用。此類賬戶的資金流轉可以與銀行、中國銀聯相關聯,也可以不經過銀行、中國銀聯以及移動運營商,這使得擁有較大規模客戶資源的第三方支付機構與銀行之間形成了既合作又競爭的關系。
(三)支付渠道和支付終端資源
在移動支付中,支付渠道包括遠程支付和近場支付兩種。在遠程支付中,客戶應用移動終端,登陸銀行網站或者登陸手機銀行,調動銀行賬戶的資金,來購買商品或服務;在近場支付中,客戶需要應用手機和專用的非接觸卡,藉助射頻、紅外、藍牙等技術,實現手機與自動售貨機、POS機終端等設備之間的本地通訊。無論遠程支付還是近場支付,移動支付渠道需要移動通信網路的支持,因而支付渠道資源主要為移動運營商所控制。
支付終端主要是客戶使用的各類移動終端設備,支付終端需要移動終端設備製造商的支持,為了適應客戶對移動電子商務的需求,移動終端設備製造商投入了大量資源來從事移動支付相關設備、軟體的開發與推廣。與此同時,為了使客戶更加簡便快捷地使用移動支付,移動運營商大力推廣定製手機,使其對客戶資源的控制力得到進一步加強。因此,對支付終端資源的控制主要由移動終端設備製造商和移動運營商共同完成。
二、我國移動支付產業鏈參與主體對關鍵資源的掌控能力分析
在移動支付產業鏈中,移動運營商、銀行、中國銀聯以及第三方支付機構等幾個主要參與主體的實力是不同的,對關鍵資源的掌控能力也有很大差別,這種差別帶來的直接結果就是各參與主體在移動支付產業鏈中的地位上的差異,由此引起產業鏈利益分配的不同,因而形成了不同的移動支付商業模式。
(一)移動運營商
擁有移動通信網路的移動運營商首先具備開展支付活動的技術基礎,同時,其擁有龐大的客戶資源和手機話費賬戶資源,能夠直接為客戶提供支付服務,而不需要銀行的參與,因而能夠在移動支付產業鏈中獲得顯著的優勢。以移動運營商為核心,由其負責搭建支付平台為用戶提供支付服務,並管理資金流,形成了移動運營商主導的移動支付商業模式。移動運營商以客戶的手機話費賬戶或專門的小額賬戶作為移動支付賬戶,客戶所發生的移動支付交易費用全部從話費賬戶或小額賬戶中扣減,以小額支付為主。由於移動運營商不具備開展金融業務的資質,在支付過程中需要承擔金融機構的責任與風險,由於存在巨大的沉澱資金及其利息收入,基於預付費賬戶的移動支付業務將會受到金融監管。同時,移動運營商在經營移動支付業務時,為用戶提供的信用度明顯不如銀行。此外,客戶主要以簡訊確認、話費扣除等形式完成支付,賬戶的安全級別較低。因此在這種模式下,難以推廣大規模、大額度的移動支付活動。
(二)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具有在個人、企業賬戶管理和支付領域的豐富經驗,並擁有客戶的銀行賬戶資源以及長期以來積累的支付用戶群對銀行的信任。在移動支付活動中,銀行可以通過專線與移動通信網路實現互聯,客戶利用移動終端登陸個人銀行賬戶實現移動支付,或者客戶將銀行賬戶與手機賬戶綁定,完成移動支付。這種由商業銀行為客戶提供交易平台和付款途徑,移動運營商只為銀行和客戶提供信息通道而不參與支付過程的模式,就是商業銀行主導的移動支付商業模式。目前,我國大部分提供手機銀行業務的銀行都已建立了移動支付平台。這種支付模式的安全性較好,因而能夠獲得客戶對其較高的信任度。但是,不同的商業銀行之間移動支付業務的兼容性較低,從而提高了消費者使用移動支付業務的成本;同時,由於銀行不具備移動運營商在移動通信網路方面的技術優勢,而且移動支付並不是銀行的主營業務,因此,商業銀行很難成為對移動支付產業的關鍵資源具有掌控能力的參與主體。
(三)中國銀聯
在移動支付產業中,中國銀聯不同於商業銀行那樣只擁有各自的支付網關,其最大優勢在於擁有連接各商業銀行的信息交換網路,並具備多樣化的支付渠道,可以向行業客戶和重要商戶提供一攬子的支付解決方案,從而增強銀聯對商戶資源的掌控能力。但是,中國銀聯的產業定位使其無法直接掌握客戶這一關鍵資源,也無法直接控制客戶的賬戶資源,這就決定了銀聯很難直接地、大規模地將服務和商戶資源導入到其所掌握的統一支付平台上。此外,中國銀聯主要由銀行參與組成,其資本實力、獨立運營能力、創新能力等相比商業銀行更低,因此,中國銀聯必須通過與其他參與主體的合作間接地介入移動支付產業。
(四)第三方支付機構
第三方支付機構是獨立於銀行和移動運營商的第三方經濟實體,是移動支付的中間環節。客戶可以利用移動通信網路登陸第三方支付平台,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管理運營的統一支付介面,進入個人的銀行賬戶,完成支付的身份認證和支付確認。由於其集成了多家銀行的內部網關,能夠使不同銀行之間的手機支付業務實現兼容,因而成為連接客戶、移動運營商、銀行和商家的橋梁及紐帶。由於這種方式對第三方支付服務提供商的資金運轉能力、市場管制能力、客戶管理能力等要求比較高,因此,目前我國移動支付行業還沒有占據絕對優勢的第三方移動支付平台,因而對移動支付產業的關鍵資源掌控能力較弱。
綜上所述,由於移動運營商掌握著移動支付產業的關鍵資源,並具備資本實力、網點和渠道等多方面的優勢,因而成為整個產業鏈的核心和最主要的驅動力量。但是,這種核心地位並不能決定移動運營商在移動支付產業中掌握完全的支配權,其優勢是相對的,銀行處於金融業務的起點和歸宿的地位,中國銀聯擁有統一支付平台的優勢等,也都不容忽視。因此,要實現整個產業鏈競爭力的提升,提高移動支付產業給客戶創造價值的能力,必須構建起一個開放與合作的平台,探索移動支付商業模式的創新,使各參與主體能夠充分發揮各自的核心能力,實現資源互補。
三、我國移動支付商業模式的構建與創新
移動支付是移動通信、金融以及電子商務三大領域的結合體。由於移動運營商和銀行所掌握的關鍵資源最多且最為核心,目前移動運營商與銀行合作開展移動支付業務的模式已經得到我國移動支付行業的普遍認可。但是,由於我國商業銀行眾多,而且介面標准不同,這增加了移動運營商與銀行合作的成本。因此,最適合我國移動支付產業發展的商業模式應當是構建起由移動運營商、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組成的戰略聯盟,即以移動運營商和銀行緊密合作為基礎,以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協助支持為推動的整合運營模式,以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多方共贏。
(一)創新商業模式
在移動支付產業戰略聯盟中,三方的合作建立在各自的核心競爭力之上,三方應明確各自的分工和責任,通過相互協作發揮各自的優勢,推動產業鏈價值增值。移動運營商負責維護移動通信網路,在移動終端上增大定製終端的份額,引導客戶形成新的消費習慣;銀行負責解決移動支付業務的安全問題和信用問題,在技術上與移動運營商合作,提高移動支付的安全級別,同時,利用自身在風險管理的信用體系方面的經驗和優勢,為移動支付業務的安全提供保障;第三方支付機構負責推動不同運營商之間的業務進行互通,協調各個銀行之間的不同標准,推動跨行支付在技術上的實現,既可以是銀聯,也可以是其他具備較好的業務創新能力、市場反應能力以及協調能力的移動支付平台。
(二)推動競爭合作
這種整合運營模式,一方面,需要移動運營商與銀行之間保持積極的競爭合作關系。移動運營商擁有良好的網路基礎和手機用戶群,銀行則擁有龐大的銀行卡用戶群,在實行手機實名制後,能夠實現客戶的手機賬戶和銀行賬戶綁定進行支付,不僅能夠為客戶帶來更加便捷的支付體驗,更能夠推動移動支付由小額支付向大額支付發展。針對雙方掌握的資料庫,移動運營商擁有客戶的位置信息、業務使用習慣等數據,而銀行能夠對客戶的消費結構、消費傾向等跟蹤分析,雙方應將數據進行共享,據此為客戶制定個性化的移動支付服務。另一方面,需要移動運營商與第三方在技術方面開展積極合作,開發移動支付系統,並研發具有快捷移動支付功能的終端和各類應用軟體,增加業務內容,對消費者的使用習慣產生影響。
(三)提升客戶體驗
客戶對移動支付業務的接受與使用是促進移動支付產業發展的決定性因素。在我國,受傳統消費模式的影響,相比電子化支付,客戶更青睞現金交易的支付方式,對於移動支付,其認知和接受程度則更低。要改變這種狀況,需要以移動運營商為核心採取多項措施。首先,移動運營商應選取易於接受新鮮事物的年輕客戶作為目標群體,向其推廣移動支付應用服務,鼓勵客戶了解並嘗試使用移動支付,逐漸培養客戶的支付習慣。其次,運營商也可以通過推行以較低的資費或贈送的方式為客戶提供移動支付業務的使用機會,增加客戶體驗,鼓勵他們了解並使用移動支付。再次,移動運營商可以在適宜小額支付的行業或場所進行試點推廣,宣傳移動支付的知識,提升客戶對移動支付的認知程度。最後,移動運營商應積極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開發更為先進的移動支付技術,如RFID等非接觸式移動支付,為客戶提供更加簡單便捷的操作體驗,以進一步鞏固客戶對於移動支付的使用習慣。
(四)拓展應用服務
移動支付業務的擴展離不開移動電子商務市場規模的擴大。目前,受人們消費習慣的影響,客戶應用移動支付大多限於小額購買,以簡訊支付為主要形式,以購買電子化的商品,以電信運營商代收費為主。要改變這種狀況,不僅要培育客戶的支付習慣,更要大力開發各類移動支付應用服務。網上支付、網上繳費等可以作為移動運營商向客戶提供移動支付應用服務的起點。當客戶對移動支付有所了解之後,可以向其推廣手機錢包業務;當客戶逐漸形成支付習慣之後,移動運營商可以在餐飲店、加油站、自動售貨機等適宜進行小額支付的場所推廣移動支付業務,再逐漸向其他傳統行業,如製造業、交通運輸業等,充分拓展移動支付的業務領域,促進移動支付向傳統市場的深度滲透。
③ 什麼是產業鏈支付
金融機構、運營商、移動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商、商家和設備及解決方案提供商。特別是前三者是主要的移動支付提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