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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制定中長期產業發展規劃必要性

發布時間:2020-12-31 01:51:39

⑴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提出時間是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提出時間是2008年8月29日。

200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版治局常委、國權務院總理、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組長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聽取教育部關於制訂《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工作情況的匯報,審議並原則通過規劃綱要制訂工作方案。

(1)國家制定中長期產業發展規劃必要性擴展閱讀:

會議充分肯定製定《綱要》採取問計於民、開放式的有益經驗。《綱要》制定經過了調查研究、起草論證、公開徵求意見三個階段,組織各地、有關部門、學校、社會團體等廣泛參與,兩次在網上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動員人力之多、覆蓋范圍之廣、社會參與度之高在我國制定規劃的歷史上是少見的,達到了廣聚民意民智、凝聚共識的目的。會議提出了進一步修改意見,決定了下一步工作。路甬祥、陳奎元、徐匡迪和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成員參加了會議。

⑵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中關於學前教育的目標及政策有哪些

目標:

1、基本普及學前教育。學前教育對幼兒身心健康、習慣養成、智力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堅持科學保教方法,保障幼兒快樂健康成長。積極發展學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學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學前兩年教育,有條件的地區普及學前三年教育。重視0至3歲嬰幼兒教育。

2、重點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努力提高農村學前教育普及程度。著力保證留守兒童入園。採取多種形式擴大農村學前教育資源,改擴建、新建幼兒園,充分利用中小學布局調整富餘的校舍和教師舉辦幼兒園(班)。發揮鄉鎮中心幼兒園對村幼兒園的示範指導作用。支持貧困地區發展學前教育。

政策:

1、明確政府職責。把發展學前教育納入城鎮、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

2、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的辦園體制。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擔機制,對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給予補助。

3、加強學前教育管理,規范辦園行為。制定學前教育辦園標准,建立幼兒園准入制度。

4、完善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嚴格執行幼兒教師資格標准,切實加強幼兒教師培養培訓,提高幼兒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依法落實幼兒教師地位和待遇。

5、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對學前教育的宏觀指導和管理,相關部門履行各自職責,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發展學前教育。

6、推進農村學前教育。支持辦好現有的鄉鎮和村幼兒園;重點支持中西部貧困地區充分利用中小學富餘校舍和社會資源,改擴建或新建鄉鎮和村幼兒園;對農村幼兒園園長和骨幹教師進行培訓。

拓展資料: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研究制定工作自2008年8月啟動以來,在深入調研、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經反復研究修改,形成了公開徵求意見稿。並於2010年7月29日正式發布綱要。

教育是國家發展的基石。當今世界,知識成為提高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的決定性因素,人力資源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性資源,人才培養與儲備成為各國在競爭與合作中占據制高點的重要手段。我國是人口大國,教育振興直接關系國民素質的提高和國家振興。只有一流的教育,才有一流的國家實力,才能建設一流國家。

教育事關民族興旺、人民福祉和國家未來。當前,我國現代化建設面臨許多困難,國際金融危機的蔓延和加劇,使我國的外部需求急劇減少,長期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體制性、結構性矛盾更加突出,經濟增長方式粗放,人口、資源、環境壓力越來越大。

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推動產業結構升級,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必須緊緊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發展文化、科技、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推進民主法制建設和社會公平正義,同樣需要培養大批高素質的各類人才。

教育事業涉及千家萬戶,關乎群眾切身利益。為群眾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機會,滿足群眾對發展教育的期望,推動教育在更高的起點上實現更大的發展,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極為關注的「上學難、上好學」的問題,這是人民的需要,也是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教育事業發展。1985年中央下發了《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目標。1993年,中央下發《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1995年,中央提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央始終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提出實施人才強國戰略,並採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

黨的十七大對優先發展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提出了新任務新要求。現在,根據中央的總體部署,結合當前教育事業發展的實際,有必要制定教育中長期改革和發展規劃。這是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第一個教育規劃,制訂一個讓人民群眾滿意,符合中國國情和時代特點的規劃,對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乃至整個現代化事業具有重大意義。

我們要制定的規劃是指導未來十二年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必須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相適應,體現全局性、宏觀性、長遠性和戰略性。規劃主要對2009年到2020年教育改革和發展做出安排。

這12年也要分階段規劃,遠期的目標和措施要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對教育的要求聯系起來考慮;近期可以規劃得細一些,與教育「十一五」規劃相銜接,保持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系統性、連續性。但是,教育改革和發展的許多工作不能等規劃全做好了才進行。有些看準了的事情,可以先行試點,試驗成功了立即實行。這也是我們這次制定規劃的一個特點。

⑶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制定歷程

200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組長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聽取教育部關於制訂《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工作情況的匯報,審議並原則通過規劃綱要制訂工作方案。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副組長劉延東,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馬凱等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教育事關民族興旺、人民福祉和國家未來。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教育事業,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為了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要求,適應國內外發展的新形勢,適應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新期盼,有必要制訂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
會議強調,規劃綱要應從我國現代化建設的總體戰略出發,對未來十二年教育改革和發展做出全面規劃和部署。一要在優先發展教育、促進教育公平、培養創新型人才、提高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等方面,提出符合國家戰略和群眾需求、反映教育規律和發展趨勢的指導方針。二要貫徹科學發展觀,體現面向未來、面向世界、面向現代化,立足國情,改革創新。三要以提高國民素質、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為核心,科學確定到2020年我國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戰略目標、總體任務和重大部署,對教育規模、結構、質量以及分階段和分地區的目標提出具體要求。四要綜合考慮人口變化、學齡人口結構、經濟結構、就業結構和社會發展的特點,對各級各類教育的改革與發展作出專題性規劃。五要系統研究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的體制改革和教學改革、教師培養、教育發展保障等重大問題,找准症結,提出思路,使規劃綱要具有戰略性、前瞻性、針對性、操作性。
會議強調,《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是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第一個教育規劃綱要,是指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制訂這個規劃綱要,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廣泛聽取專家學者、社會各界、學生及家長的意見,重大問題在社會公開討論,使規劃編制過程成為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的過程,成為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的過程,力爭制訂出一個人民群眾滿意、符合中國國情和時代發展要求的高水平規劃綱要。
路甬祥、陳奎元、萬鋼、徐匡迪及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成員參加了會議。 2009年1月7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做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公開徵求意見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教育事業的改革發展。近年來,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就研究制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2008年8月29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家科教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規劃綱要》制定工作方案,正式啟動《規劃綱要》研究制定工作,要求廣納群言、廣集眾智,充分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努力制定一個讓人民群眾滿意,符合中國國情和時代特點的《規劃綱要》。根據工作方案的安排,經請示國務院領導同志意見,《規劃綱要》工作小組辦公室在前一階段徵求專家及有關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近日起向社會各界開展第一輪公開徵求意見工作。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廣泛發動,積極組織廣大幹部、師生員工為《規劃綱要》的制定建言獻策,努力使《規劃綱要》編制過程成為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的過程,成為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的過程。要動員幹部、師生員工通過座談、書信、電話、網路特別是電子郵件和來函等方式,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要組織幹部、師生員工積極參加教育部辦公廳和中國教育報聯合主辦的「謀劃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我為綱要獻計獻策」主題徵文活動。要發揮本地本校專家學者優勢,採取舉辦專家座談會、組織專家在媒體發表引導性文章等多種形式,動員專家學者積極參與《規劃綱要》公開徵求意見工作。要圍繞《規劃綱要》需要研究解決的重大問題,深入開展調研,充分挖掘本地本校推進教育改革發展採取的有力措施和積累的有益經驗,為《規劃綱要》的制定提供借鑒和參考。
《通知》進一步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要按照上級宣傳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做好制定《規劃綱要》公開徵求意見工作宣傳報道方案的總體要求和部署,切實抓好有關工作的落實。要主動與地方宣傳主管部門溝通協調,建立通氣和會商機制,為《規劃綱要》公開徵求意見工作順利開展奠定堅實基礎。要加強與當地媒體的聯系,強調《規劃綱要》公開徵求意見工作的政治性、嚴肅性、廣泛性、建設性,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為《規劃綱要》公開徵求意見工作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通知》認為,制定《規劃綱要》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強,社會關注度高。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要加強領導,周密組織,充實力量,落實責任,確保《規劃綱要》公開徵求意見工作有效有序。要引導幹部、師生員工充分發揚主人翁精神,通過正常渠道發表意見和建議,把公開徵求意見工作作為對師生開展國情、教情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契機,作為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載體。要加強輿情分析研判,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正面引導和釋疑解惑工作。同時,有針對性地做好校園網關於《規劃綱要》徵求意見的引導工作。 2009年1月7日,《規劃綱要》工作小組辦公室發布了《教育部研究制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公開徵求意見公告》。《公告》指出:2008年8月29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制定工作方案,正式啟動了《規劃綱要》研究制定工作。這是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第一個教育規劃綱要,是指導未來12年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綱領性文件。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規劃綱要》制定工作,強調這是本屆政府必須做好的一件大事,要求在制定過程中廣納群言、廣集眾智,充分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努力制定一個讓人民群眾滿意,符合中國國情和時代特點的高質量的《規劃綱要》。為此,在前一階段徵求專家及有關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自即日起至2月底,向社會各界開展第一輪公開徵求意見工作。
《公告》希望社會各界圍繞下列問題積極建言獻策:1、改革開放30年教育的成就和必須長期堅持的基本經驗;2、國際教育發展趨勢和對我們的啟示;3、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教育體系;4、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指導方針與戰略目標;5、素質教育基本目標與實施途徑;6、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7、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與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8、實施素質教育的政策與制度;9、義務教育的鞏固和提高;10、關於普及高中階段教育;11、學前教育發展;12、特殊教育發展;13、農村教育發展與農民工子女教育;14、職業教育發展;15、職業教育體制機制與培養模式改革;16、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17、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質量;18、研究生教育的發展與改革;19、高等學校科學研究與社會服務; 20、考試招生制度改革;21、發展繼續教育; 22、繼續教育的制度政策保障;23、促進教育公平;24、促進教育協調發展;25、支持民族地區教育發展; 26、教育體制改革; 27、中國特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28、民辦教育發展;29、教育法制建設;30、教育對外開放;31、中小學教師隊伍特別是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32、高等學校教師隊伍建設;33、教育家辦學與教師教育創新;34、教育投入保障機制;35、教育信息化建設;36、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各界人士可通過電子郵件和來函形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組長溫家寶4月15日上午主持召開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副組長劉延東、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馬凱等出席會議。
會議強調,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教育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建成了世界最大規模的教育體系,保障了億萬人民群眾受教育的權利,但教育的發展還不能適應現代化建設新階段新形勢的更高要求。加快推進教育改革發展,是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的必然要求,對提升國民素質、加快現代化建設進程和促進社會公平具有深遠意義。
會議指出,制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綱要》制定工作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總結新中國成立60年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來教育發展的成就和經驗,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努力把握新時期教育規律、教學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堅持以人為本,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辦人民滿意的教育作為落腳點,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切、反映最強烈的問題;堅持立足基本國情,努力把握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徵,一切從實際出發,充分考慮我國發展水平和城鄉差別大、發展不平衡的現實;堅持突出改革創新,解放思想、大膽突破,尊重基層和群眾首創精神,在改革創新中促進教育發展。
會議指出,《綱要》從現代化建設的全局出發,確定了到2020年的戰略目標,提出了「優先發展、育人為本、改革創新、促進公平、提高質量」的工作方針,把堅持以人為本、推進素質教育作為教育改革發展的戰略主題。按照完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形成終身教育體系的要求,明確了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等6大發展任務,同時還部署了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發展任務。以創新人才培養體制為核心,對教育改革進行了系統設計。對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保障農民工子女就學、高考改革、落實擴大辦學自主權、教師隊伍建設、政府投入責任等熱點難點問題提出了有力可行的措施。《綱要》既系統設計、謀劃長遠,又突出重點、部署近期任務;既注重在理念和思路上進行闡述,又提出一些扎扎實實的政策舉措;既明確了各級政府的職責,又對全社會提出了要求,是一個有戰略意義的指導性文件。
會議充分肯定製定《綱要》採取問計於民、開放式的有益經驗。《綱要》制定經過了調查研究、起草論證、公開徵求意見三個階段,組織各地、有關部門、學校、社會團體等廣泛參與,兩次在網上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動員人力之多、覆蓋范圍之廣、社會參與度之高在我國制定規劃的歷史上是少見的,達到了廣聚民意民智、凝聚共識的目的。會議提出了進一步修改意見,決定了下一步工作。路甬祥、陳奎元、徐匡迪和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成員參加了會議。

⑷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對教育體制改革有哪些新要求

第三部分 體制改革

第十一章 人才培養體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養觀念。深化教育體制改革,關鍵是更新教育觀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養體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養水平。樹立全面發展觀念,努力造就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樹立人人成才觀念,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成長成才。樹立多樣化人才觀念,尊重個人選擇,鼓勵個性發展,不拘一格培養人才。樹立終身學習觀念,為持續發展奠定基礎。樹立系統培養觀念,推進小學、中學、大學有機銜接,教學、科研、實踐緊密結合,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加強學校之間、校企之間、學校與科研機構之間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種聯合培養方式,形成體系開放、機制靈活、渠道互通、選擇多樣的人才培養體制。

(三十二)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適應國家和社會發展需要,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創新教育教學方法,探索多種培養方式,形成各類人才輩出、拔尖創新人才不斷涌現的局面。

注重學思結合。倡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幫助學生學會學習。激發學生的好奇心,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營造獨立思考、自由探索、勇於創新的良好環境。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的要求,推進課程改革,加強教材建設,建立健全教材質量監管制度。深入研究、確定不同教育階段學生必須掌握的核心內容,形成教學內容更新機制。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作用,促進優質教學資源共享。

注重知行統一。堅持教育教學與生產勞動、社會實踐相結合。開發實踐課程和活動課程,增強學生科學實驗、生產實習和技能實訓的成效。充分利用社會教育資源,開展各種課外及校外活動。加強中小學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加強學生社團組織指導,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志願服務和公益事業。

注重因材施教。關注學生不同特點和個性差異,發展每一個學生的優勢潛能。推進分層教學、走班制、學分制、導師制等教學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學習困難學生的幫助機制。改進優異學生培養方式,在跳級、轉學、轉換專業以及選修更高學段課程等方面給予支持和指導。健全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拔方式,改進中學生升學推薦辦法,創新研究生培養方法。探索高中階段、高等學校拔尖學生培養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質量評價和人才評價制度。改進教育教學評價。根據培養目標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學、多樣的評價標准。開展由政府、學校、家長及社會各方面參與的教育質量評價活動。做好學生成長記錄,完善綜合素質評價。探索促進學生發展的多種評價方式,激勵學生樂觀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改進人才評價及選用制度,為人才培養創造良好環境。樹立科學人才觀,建立以崗位職責為基礎,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的科學化、社會化人才評價發現機制。強化人才選拔使用中對實踐能力的考查,克服社會用人單純追求學歷的傾向。

第十二章 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終身的弊端,推進素質教育實施和創新人才培養。按照有利於科學選拔人才、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公平的原則,探索招生與考試相對分離的辦法,政府宏觀管理,專業機構組織實施,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加強考試管理,完善專業考試機構功能,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成立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研究制定考試改革方案,指導考試改革試點。

(三十五)完善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試入學的具體辦法。完善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提供更加科學的依據。改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式,發揮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的導向作用。規范優秀特長生錄取程序與辦法。中等職業學校實行自主招生或注冊入學。

(三十六)完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深化考試內容和形式改革,著重考查綜合素質和能力。以高等學校人才選拔要求和國家課程標准為依據,完善國家考試科目試題庫,保證國家考試的科學性、導向性和規范性。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試的辦法,探索實行社會化考試。

逐步實施高等學校分類入學考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入學考試由全國統一組織;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深入推進研究生入學考試制度改革,加強創新能力考查,發揮和規范導師在選拔錄取中的作用。

完善高等學校招生名額分配方式和招生錄取辦法,建立健全有利於促進入學機會公平、有利於優秀人才選拔的多元錄取機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招生以統一入學考試為基本方式,結合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對特長顯著、符合學校培養要求的,依據面試或者測試結果自主錄取;高中階段全面發展、表現優異的,推薦錄取;符合條件、自願到國家需要的行業、地區就業的,簽訂協議實行定向錄取;對在實踐崗位上作出突出貢獻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專門程序,破格錄取。

(三十七)加強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完善考試招生信息發布制度,實現信息公開透明,保障考生權益,加強政府和社會監督。公開高等學校招生名額分配原則和辦法,公開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結果,公開自主招生辦法、程序和結果。加強考試招生法規建設,規范學校招生錄取程序,清理並規范升學加分政策。強化考試安全責任,加強誠信制度建設,堅決防範和嚴肅查處考試招生舞弊行為。

第十三章 建設現代學校制度

(三十八)推進政校分開、管辦分離。適應中國國情和時代要求,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構建政府、學校、社會之間新型關系。適應國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要求,明確政府管理許可權和職責,明確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權利和責任。探索適應不同類型教育和人才成長的學校管理體制與辦學模式,避免千校一面。完善學校目標管理和績效管理機制。健全校務公開制度,接受師生員工和社會的監督。隨著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推進,探索建立符合學校特點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傾向,取消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三十九)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政府及其部門要樹立服務意識,改進管理方式,完善監管機制,減少和規范對學校的行政審批事項,依法保障學校充分行使辦學自主權和承擔相應責任。高等學校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宏觀政策,自主開展教學活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社會服務,自主設置和調整學科、專業,自主制定學校規劃並組織實施,自主設置教學、科研、行政管理機構,自主確定內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學校財產和經費。擴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職業學校在辦學模式、育人方式、資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辦學、社區服務等方面的自主權。

(四十)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完善治理結構。公辦高等學校要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健全議事規則與決策程序,依法落實黨委、校長職權。完善大學校長選拔任用辦法。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學的有效途徑,充分發揮教授在教學、學術研究和學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強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建設,發揮群眾團體的作用。

加強章程建設。各類高校應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規定管理學校。尊重學術自由,營造寬松的學術環境。全面實行聘任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

擴大社會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學校理事會或董事會,健全社會支持和監督學校發展的長效機制。探索高等學校與行業、企業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進高等學校與科研院所、社會團體的資源共享,形成協調合作的有效機制,提高服務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能力。推進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

推進專業評價。鼓勵專門機構和社會中介機構對高等學校學科、專業、課程等水平和質量進行評估。建立科學、規范的評估制度。探索與國際高水平教育評價機構合作,形成中國特色學校評價模式。建立高等學校質量年度報告發布制度。

(四十一)完善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校長負責制。完善校長任職條件和任用辦法。實行校務會議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不斷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擴大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自主權。建立中小學家長委員會。引導社區和有關專業人士參與學校管理和監督。發揮企業參與中等職業學校發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職業學校與行業、企業合作機制。

第十四章辦學體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辦學體制改革。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辦學主體多元、辦學形式多樣、充滿生機活力的辦學體制,形成以政府辦學為主體、全社會積極參與、公辦教育和民辦教育共同發展的格局。調動全社會參與的積極性,進一步激發教育活力,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教育需求。

深化公辦學校辦學體制改革,積極鼓勵行業、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公辦學校辦學,扶持薄弱學校發展,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增強辦學活力,提高辦學效益。各地可從實際出發,開展公辦學校聯合辦學、委託管理等試驗,探索多種形式,提高辦學水平。

改進非義務教育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完善優惠政策,鼓勵公平競爭,引導社會資金以多種方式進入教育領域。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辦教育。民辦教育是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增長點和促進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級政府要把發展民辦教育作為重要工作職責,鼓勵出資、捐資辦學,促進社會力量以獨立舉辦、共同舉辦等多種形式興辦教育。完善獨立學院管理和運行機制。支持民辦學校創新體制機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質量,辦出特色,辦好一批高水平民辦學校。

依法落實民辦學校、學生、教師與公辦學校、學生、教師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辦學校辦學自主權。清理並糾正對民辦學校的各類歧視政策。制定完善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優惠政策。對具備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單位條件的民辦學校,按規定程序予以審批。建立完善民辦學校教師社會保險制度。

健全公共財政對民辦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委託民辦學校承擔有關教育和培訓任務,撥付相應教育經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設立專項資金,用於資助民辦學校。國家對發展民辦教育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學校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

(四十四)依法管理民辦教育。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和管理工作。積極探索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分類管理。規范民辦學校法人登記。完善民辦學校法人治理結構。民辦學校依法設立理事會或董事會,保障校長依法行使職權,逐步推進監事制度。積極發揮民辦學校黨組織的作用。完善民辦高等學校督導專員制度。落實民辦學校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依法明確民辦學校變更、退出機制。切實落實民辦學校法人財產權。依法建立民辦學校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學校資產、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建立民辦學校辦學風險防範機制和信息公開制度。擴大社會參與民辦學校的管理與監督。加強對民辦教育的評估。

第十五章管理體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統籌有力、權責明確的教育管理體制。以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為重點,深化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務水平。明確各級政府責任,規范學校辦學行為,促進管辦評分離,形成政事分開、權責明確、統籌協調、規范有序的教育管理體制。中央政府統一領導和管理國家教育事業,制定發展規劃、方針政策和基本標准,優化學科專業、類型、層次結構和區域布局。整體部署教育改革試驗,統籌區域協調發展。地方政府負責落實國家方針政策,開展教育改革試驗,根據職責分工負責區域內教育改革、發展和穩定。

(四十六)加強省級政府教育統籌。進一步加大省級政府對區域內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統籌管理義務教育,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依法落實發展義務教育的財政責任。促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合理分布,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重點扶持困難地區高中階段教育發展。促進省域內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和資源共享,支持行業、企業發展職業教育。完善以省級政府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體制,合理設置和調整高等學校及學科、專業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辦學質量。依法審批設立實施專科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審批省級政府管理本科院校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和已確定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的學位授予點。完善省對省以下財政轉移支付體制,加大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支持力度。根據國家標准,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條件、教師編制等實施標准。統籌推進教育綜合改革,促進教育區域協作,提高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支持和督促市(地)、縣級政府履行職責,發展管理好當地各類教育。

(四十七)轉變政府教育管理職能。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統籌規劃、政策引導、監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務的職責,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務體系,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維護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改變直接管理學校的單一方式,綜合應用立法、撥款、規劃、信息服務、政策指導和必要的行政措施,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

提高政府決策的科學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規范決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開討論,充分聽取群眾意見。成立教育咨詢委員會,為教育改革和發展提供咨詢論證,提高重大教育決策的科學性。建立和完善國家教育基本標准。整合國家教育質量監測評估機構及資源,完善監測評估體系,定期發布監測評估報告。加強教育監督檢查,完善教育問責機制。

培育專業教育服務機構。完善教育中介組織的准入、資助、監管和行業自律制度。積極發揮行業協會、專業學會、基金會等各類社會組織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章擴大教育開放

(四十八)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堅持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開展多層次、寬領域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提高我國教育國際化水平。借鑒國際上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經驗,促進我國教育改革發展,提升我國教育的國際地位、影響力和競爭力。適應國家經濟社會對外開放的要求,培養大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事務和國際競爭的國際化人才。

(四十九)引進優質教育資源。吸引境外知名學校、教育和科研機構以及企業,合作設立教育教學、實訓、研究機構或項目。鼓勵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辦好若干所示範性中外合作學校和一批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探索多種方式利用國外優質教育資源。

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專家學者來華從事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計劃地引進海外高端人才和學術團隊。引進境外優秀教材,提高高等學校聘任外籍教師的比例。吸引海外優秀留學人員回國服務。

(五十)提高交流合作水平。擴大政府間學歷學位互認。支持中外大學間的教師互派、學生互換、學分互認和學位互授聯授。加強與國外高水平大學合作,建立教學科研合作平台,聯合推進高水平基礎研究和高技術研究。加強中小學、職業學校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國際理解教育,推動跨文化交流,增進學生對不同國家、不同文化的認識和理解。

推動我國高水平教育機構海外辦學,加強教育國際交流,廣泛開展國際合作和教育服務。支持國際漢語教育。提高孔子學院辦學質量和水平。加大教育國際援助力度,為發展中國家培養培訓專門人才。拓寬渠道和領域,建立高等學校畢業生海外志願者服務機制。

創新和完善公派出國留學機制,在全國公開選拔優秀學生進入國外高水平大學和研究機構學習。加強對自費出國留學的政策引導,加大對優秀自費留學生資助和獎勵力度。堅持「支持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的方針,提高對留學人員的服務和管理水平。

進一步擴大外國留學生規模。增加中國政府獎學金數量,重點資助發展中國家學生,優化來華留學人員結構。實施來華留學預備教育,增加高等學校外語授課的學科專業,不斷提高來華留學教育質量。

加強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國際組織的合作,積極參與雙邊、多邊和全球性、區域性教育合作。積極參與和推動國際組織教育政策、規則、標準的研究和制定。搭建高層次國際教育交流合作與政策對話平台,加強教育研究領域和教育創新實踐活動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加強內地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擴展交流內容,創新合作模式,促進教育事業共同發展。

⑸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制定有什麼重要意義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是今後一個時期指導全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教育是民族振興、社會進步的基石,是提高國民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根本途徑,寄託著億萬家庭對美好生活的期盼。強國必先強教。中國未來發展、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關鍵靠人才,基礎在教育。制定並實施《教育規劃綱要》,優先發展教育,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對滿足人民群眾接受良好教育需求,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傢具有決定性意義。
《教育規劃綱要》提出:注重學思結合。倡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幫助學生學會學習;注重知行統一。堅持教育教學與生產勞動、社會實踐相結合;注重因材施教。關注學生不同特點和個性差異,發展每一個學生的優勢潛能。
《教育規劃綱要》對我國的教育在多方面進行了改革:
在我國,中小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的問題由來已久,原因復雜,涉及考試制度、學校管理、用人制度、家長觀念以及傳統文化消極影響等多個因素。為此,《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必須共同努力,標本兼治,綜合治理」。
針對升學壓力導致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加重的深層次原因,《教育規劃綱要》也提出改革措施:不得以升學率對地區和學校進行排名,不得下達升學指標。規范各種社會補習機構和教輔市場。各種等級考試和競賽成績不得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與升學的依據。
在明確政府和學校的責任後,《教育規劃綱要》也對家庭教育提出了要求:家長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養子女的良好習慣,加強與學校的溝通配合,共同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為了提高職業教育的質量,《教育規劃綱要》要求:實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的人才培養模式。建立健全職業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吸收企業參加教育質量評估。
為了調動行業企業參與職業教育建設積極性,《教育規劃綱要》提出:制定促進校企合作辦學法規,推進校企合作制度化。制定優惠政策,鼓勵企業接收學生實習實訓和教師實踐,鼓勵企業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投入。
針對職業教育發展面臨的師資短缺的問題,《教育規劃綱要》提出要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和實訓基地建設。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職業學校從教的制度。完善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教師資格標准和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辦法。
學生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缺乏也是高等教育教學改革面臨的問題。對此,《教育規劃綱要》在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改革措施中分別提出:探索發現和培養創新人才的途徑;支持學生參與科學研究,強化實踐教學環節。
《教育規劃綱要》的提出對我國教育改革有著重大意義。
《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教育教學改革思路直指應試教育的弊端,有助於進一步提升素質教育的理念。
教育規劃綱要有四大亮點:
第一個亮點是目標非常明確,開宗明義講要從人力資源大國向人力資源強國邁進,把建設人力資源強國作為綱要非常重要的目標。
第二個亮點,要建成一批國際知名有特色的高水平高等學校。建設若干所世界一流的大學,建設一批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大學。
第三個亮點,各級各類教育把提高質量作為重點,各類教育都把提高教育質量作為改革發展的核心。
第四個亮點,整個教育要上一個新的台階。到2020年要基本普及學前教育,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0%,這對中國教育改革來說是一個很大的提高。

⑹ 為什麼國家要制定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

《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根據黨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好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總體要求,著眼於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提供人才保證,制定《人才規劃綱要》。

⑺ 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四、重大政策

(一)實施促進人才投資優先保證的財稅金融政策
各級政府優先保證對人才發展的投入,確保國家教育、科技支出增長幅度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衛生投入增長幅度高於財政經常性支出增長幅度。逐步改善經濟社會發展的要素投入結構,較大幅度增加人力資本投資比重,提高投資效益。進一步加大人才發展資金投入力度,保障人才發展重大項目的實施。鼓勵和支持企業和社會組織建立人才發展基金。在重大建設和科研項目經費中,應安排部分經費用於人才培訓。適當調整財政稅收政策,提高企業職工培訓經費的提取比例。通過稅收、貼息等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用人單位、個人投資人才資源開發。加大對中西部地區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引導中西部地區加大人才投入。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投資人才開發項目。
(二)實施產學研合作培養創新人才政策
建立政府指導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多種形式的產學研戰略聯盟,通過共建科技創新平台、開展合作教育、共同實施重大項目等方式,培養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團隊。實施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發展專業學位教育,建立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高層次人才雙向交流制度,推行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的「雙導師制」。改革完善博士後制度,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渠道,發揮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主體作用,提高博士後培養質量。實行「人才+項目」的培養模式,依託國家重大人才計劃以及重大科研、工程、產業攻關、國際科技合作等項目,重視發揮企業作用,在實踐中集聚和培養創新人才。對企業等用人單位接納高等學校、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等實行財稅優惠政策。
(三)實施引導人才向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流動政策
對在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人才,在工資、職務、職稱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提高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改善工作和生活條件。採取政府購買崗位、報考公職人員優先錄用等措施,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和中小企業就業。逐步提高省級以上黨政機關從基層招錄公務員的比例。制定高校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創業就業扶持辦法。開發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實施公職人員到基層服務和鍛煉的派遣和輪調辦法。完善科技特派員到農村和企業服務的政策措施。實施東部帶西部、城市帶農村的人才對口支持政策,引導人才向西部和農村流動。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培養計劃,繼續做好「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工作。加強和改進幹部援藏援疆、博士服務團、「西部之光」訪問學者、少數民族科技骨乾和少數民族地區小學「雙語」教師特殊培養等工作,為西部地區特別是邊疆少數民族地區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實施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
(四)實施人才創業扶持政策
促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創業貸款等業務的規范發展,完善支持人才創業的金融政策。完善知識產權、技術等作為資本參股的措施。加大稅收優惠、財政貼息力度,扶持創業風險投資基金,支持創辦科技型企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加強創業技能培訓和創業服務指導,提高創業成功率。繼續加大對創業孵化器等基礎設施的投入,創建創業服務網路,探索多種組織形式,為人才創業提供服務。制定科研機構、高等學校科技人員創辦科技型企業的激勵保障辦法。
(五)實施有利於科技人員潛心研究和創新政策
在科研院所、高等學校、企業建立符合科技人員和管理人員不同特點的職業發展途徑,鼓勵和支持科技人員在創新實踐中成就事業並享有相應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待遇。對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全面推行職員制度。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擴大科研機構用人自主權和科研經費使用自主權,健全科研機構內部決策、管理和監督的各項制度。建立以學術和創新績效為主導的資源配置和學術發展模式。改進科技評價和獎勵方式,完善以創新和質量為導向的科研評價辦法,克服考核過於頻繁、過度量化的傾向。加大對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類科研機構的投入力度,建立以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綜合評價制度。完善科技經費管理辦法和國家科技計劃管理辦法,對高水平創新團隊給予長期穩定支持。健全科研院所分配激勵機制,注重向科研關鍵崗位和優秀拔尖人才傾斜。改善青年科技人才的生活條件,有條件的城市可在國家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優先解決住房問題。
(六)實施推進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合理流動政策
完善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交流和掛職鍛煉制度,打破人才身份、單位、部門和所有制限制,營造開放的用人環境。擴大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跨地區跨部門交流任職范圍。拓寬黨政人才來源渠道,完善從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選拔人才制度。完善黨政機關人才向企事業單位流動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
(七)實施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
大力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回國(來華)創新創業,制定完善出入境和長期居留、稅收、保險、住房、子女入學、配偶安置,擔任領導職務、承擔重大科技項目、參與國家標准制定、參加院士評選和政府獎勵等方面的特殊政策措施。建立海外高層次人才特聘專家制度。鼓勵海外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創業或以多種方式為國服務。加強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建設,提供創業資助和融資服務。建立統一的海外高層次人才信息庫和人才需求信息發布平台。完善外國人永久居留權制度,吸引外籍高層次人才來華工作。加大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力度,探索實行技術移民,制定國外智力資源供給、發現評價、市場准入、使用激勵、績效評估、引智成果共享等辦法。擴大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規模。開發國(境)外優質教育培訓資源,完善出國(境)培訓管理制度和措施。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與海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機構建立聯合研發基地。推動我國企業設立海外研發機構。積極支持和推薦優秀人才到國際組織任職。推進專業技術人才職業資格國際、地區間互認。發展國際人才市場,培育一批國際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制定維護國家重要人才安全的政策措施。
(八)實施鼓勵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發展政策
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各種所有制組織中的人才,堅持一視同仁、平等對待。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開發納入各級政府人才發展規劃。制定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隊伍建設意見。政府在人才培養、吸引、評價、使用等方面的各項政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平等享受。政府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資金、項目、信息等公共資源,向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平等開放。政府開展人才宣傳、表彰、獎勵等方面活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平等參與。
(九)實施促進人才發展的公共服務政策
完善政府人才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全國一體化的服務網路。健全人事代理、社會保險代理、企業用工登記、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人事檔案管理、就業服務等公共服務平台,滿足人才多樣化需求。創新政府提供人才公共服務的方式,建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制度,為各類人才平衡工作和家庭責任創造條件。加強對人才公共服務產品的標准化管理,大力開發公共服務產品。
(十)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政策
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制定職務技術成果條例,完善科技成果知識產權歸屬和利益分享機制,保護科技成果創造者的合法權益。明確職務發明人權益,提高主要發明人受益比例。制定職務發明人流動中的利益共享辦法。建立非職務發明評價體系,加強對非職務發明創造的支持和管理。制定國家支持個人和中小企業發明創造的資助辦法,鼓勵創造知識財產。加強專利技術運用轉化平台建設。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措施。完善知識產權工作體系,加大知識產權宣傳普及和執法保護力度。建立健全有利於知識產權保護的社會信用制度。營造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制、市場和文化氛圍,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推進國際合作交流。

⑻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心得,五百字,急!!!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讀後感

在黨的十七大上,國家提出了關於「優先發展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戰略部署,為全面提高國家素質,促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特製定了《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國運興衰,系於教育;教育振興,全民有責。21世紀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世紀,教育的發展極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的素質,推進了科技創新、文化繁榮,為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貢獻。
教育部網站2010年2月28日公布了《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徵求意見稿全文,正式啟動第二輪徵求民意工作,徵求意見時間截至3月28日,公平的允許社會各界人士通過電子郵件、教育部門戶網站發帖和去函形式提出意見建議。這樣開放式的集思廣益制定政策的方式很新穎,我相信也會非常實用,因為第一這教育改革是涉及到每一位國人切身利益的大事,大家都會願意設身處地的去認真思考這個問題;第二對於一個國家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是一件頂級重要的事情,絕對不能朝令夕改,所以一定要特別慎重,努力把所有的可能性都考慮進去是正確制定政策的基礎;第三是根據現在我國致力建設和諧社會的主旋律,力求在了解各個層面各個角色教學人等的情況基礎上,真正去斟酌建立一種可監督可制約可執行可持久的評測制度分配製度,也許國人們都太過於期待了,期待著一個成熟公平會領導我國的教育事業走入良性循環的可行新綱要。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徵求意見稿全文中的每一條我感覺都是針對一些相應的實際問題有的放矢地制定的,脈絡很清晰,應該說把握住了我國教育還不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的脈搏。涉及到方方面麵包括教育觀念相對落後,內容方法比較陳舊,中小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素質教育推進困難;學生適應社會和就業創業能力不強,創新型、實用型、復合型人才緊缺;教育體制機制不活,學校辦學活力不足;教育結構和布局不盡合理,城鄉、區域教育發展不平衡,貧困地區、民族地區教育發展滯後;教育投入不足,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實等等。很多內容都是我一直在特別關注的,因為條目眾多,內容豐富,不可能一一贅述,我在此就著重把我比較有感觸的幾點做一下闡述。
1. 「切實縮小校際差距,著力解決擇校問題。加快薄弱學校改造,著力提高師資水平。實行縣(區)域內教師和校長交流制度。」
——這的確是解決擇校問題的一個方法,但是這種方法本身有三個潛在問題,一個是老師們的工資報酬校際間要至少保持相同水平;第二個是對於不同區域內的教師校長要有統一的管理調配可能,也許對於一個教育學區可以內部調配,對於一個市可能,那麼城市間的差異呢,省際的距離呢。前面提到規劃學校布局,教育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那麼異地政府又怎麼協調這種調配,我們都知道這種調配也是需要的;第三交流的時間多長為合適呢?短期可能還沒有達到效果,中期或者長期,交流教師的生活起居家庭生活如何協調?
2. 「學校要把減負落實到教育教學各個環節,給學生留下了解社會、深入思考、動手實踐的時間。提高教師業務素質,改進教學方法,增強課堂教學效果,減少作業量和考試次數。培養學生學習興趣和愛好。豐富學生課外及校外活動。嚴格執行課程方案,不得增加課時和提高難度。各種考級和競賽成績不得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與升學的依據。」
——這一段話,我理解為改應試教育為素質教育,力求真正引發學生的學習興趣,給他們自主學習的機會。但是這個實現的方法並不是簡單的改進教學方法,減少作業和考試次數就能做到的。首先,請翻開孩子們的課本,告訴我你看著有什麼興趣,我們的教材字里行間都寫著兩個字「應試」——不是么?看那些內容、理論、課後的題目,現在孩子們書本上的知識比我們30年前更新了多少?是不是只是從「來,來上學」改變成了「去,去上學」? 也許我們應該考慮重新認真根據新科技的發展來編排一組更新知識的有趣味的實用教材了。其次,多樣的作業形式,聯系實際的考察方式,或許可以動搖應試教育的根本,如果還只是要用100分的筆試成績來衡量學習效果,一切都不會有大的改變。大學里追求的科研創新,我認為主要是讓大家都不斷學習,努力跟上時代科學的步伐,增強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為什麼我們的孩子上大學之前都不需要知道這個道理?
3. 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國家制定特殊教育學校基本辦學標准、地方政府制定生均公用經費標准。加大對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鼓勵和支持接收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為殘疾學生創造學習生活條件。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採取措施落實特殊教育教師待遇。
——我覺得對於殘疾學生,特別是在聽說讀寫方面有障礙的學生,在義務教育階段最好還是讓他們在特殊教師的幫助下系統的學習,因為在普通的學校里他們是不能得到很好的教育效果的。我們國家應該想辦法多提供一些適合這些特殊學生的教育機構供他們選擇,這個過程需要更多的投入我可以預見,但是世界上任何一個文明國家都會不遺餘力的去努力發展這項福利,這是人性的直觀體現。
4. 「努力造就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樹立人人成才觀念,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成長成才。樹立多樣化人才觀念,尊重個人選擇,鼓勵個性發展,不拘一格培養人才。樹立終身學習觀念,為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這個提議非常美好,但是具體如何執行呢?我打個比方,現在很多知名高校對應聘學生的要求是第一學歷是211的大學,如果不是,即使他後面讀完碩士,甚至博士,還是不予錄取。這是樹立終身學習觀念的典範么?這難道不是一種教育出身論?經過努力,一個人可能改變自己的未來,但是誰能改變自己的過去呢?沒有觸及法律和道德,僅僅因為曾經不夠優秀,如何彌補都被永遠的三振出局,這不公平。教育不僅對那些正在求學的孩子要實施公平,對那些努力完成了學業的孩子也要實施公平,這才是一個完整的制度,讓人覺得有希望的制度。其實教育之所以偉大,就是它不會嘲笑一個人的愚昧無知,而是寬容慈祥地俯身去幫助這個人通過學習來改變自己的人生。如果教育輕易根據一個人的過去就否定他的一切,那麼誰會認為教育是一種善行呢?
5. 教師要關愛學生,嚴謹篤學,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學識魅力教育感染學生,做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聘任(聘用)和評價的首要內容。
——這是每個人的心聲,我舉雙手贊成。但是一點,具體的考核制度,評價標準是什麼?如何來實施?由學生全權做主,還是加入一部分領導同事測評?網上投票還是問卷調查?是以表揚信為主還是以舉報信為主?一個嚴謹篤學的老師可能會愛之深責之切,會不會被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視為不夠愛學生?我們都經歷過這個成長的過程,對我們的父母師長我們每個成人都或多或少都有過相似的錯覺和誤會,而這些以後就會寫在老師們的評語中么?那麼當這些孩子意識覺醒了,他們會回來改寫我們的評價么?如果把老師對學生的不可量化的愛變成評語變成和利益掛鉤的獎勵,我無法想像,我更傾向於把這愛看做一種至高無上的榮譽。
以上是我個人的幾點很不成熟的看法,雖然身為一「草民」,我也要認真考慮說出我想說的,因為我愛我的職業,我的學生,我的祖國,所以我尤其關心這個政策的出台,我祝願一切都會越來越好。

⑼ 國家為什麼要制定《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

可再生能源對我國來講有一些特別的意義:第一,中國幅員遼闊,很多邊遠地區和農村還版沒有納入電權網的覆蓋中,所以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可以帶動這些農村地區的發展;第二,中國的經濟結構要轉型,增長方式要轉變,發展可再生能源是產業和技術發展的一個新的抓手和重點;第三,在可再生能源領域,世界面臨著很多共同的新技術創新問題,中國在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過程中,有條件抓住機遇,在可再生能源技術領域實現較快發展。如果使用無計劃無節制將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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