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運用經濟生活的有關知識民營企業投入養老產業的原因
①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現階段的基本專經濟制度。支持中小特別是小屬微發展,是由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多層次的生產力狀況決定的。②中小數量大,是市場經濟活動的重要參加者,支持中小發展,對於促進經濟增長、礦大就業、增加財政收入推動科技創新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㈡ 如何更好地推進南京養老服務產業發展
以下內容參考,轉載自知道合夥人飄零下線
從發達國家經驗來看,發展養老服務業是最終形成完善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發揮各類資本優勢、滿足多元化養老服務需求的最佳途徑。在我國,養老服務業既是公認的朝陽行業,也是處於起步階段的幼稚產業。一方面發展前景廣闊,這是人口、社會發展規律的必然趨勢;另一方面,過去幾十年來公立機構一統天下的格局還沒有被打破,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業還面臨著很多的困難,雖然有中央層面多個文件開路,但沒有能夠落實到操作層面的政策,具體到地方各級政府更是流於形式,政策效果總體來看是「雷聲大、雨點小」。因此下一步必須打破多層體制機制障礙,培育養老服務市場,形成多元辦養老格局。
(一)從增量入手,培育養老服務供給市場主體
從新增市場主體入手,原則上新增養老服務供給主體交由市場主體興辦或經營。政府大步退出養老服務領域,不再插手具體經營。凡社會能辦好的,盡可能交給社會力量承擔。
一是明晰產權,鼓勵民營機構向「專、精、優」方向發展。從法律制度上保障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特別是,按照現行民辦非企業養老機構的管理辦法,出資人不享受機構的所有權。建議修改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界定民辦養老機構產權歸屬,在合理范內出資財產屬於舉辦者所有。鼓勵支持民營機構提供特色服務,建成一批技術能力強、服務質量好、社會贊譽高的服務新品牌,轉變民眾對民辦機構的不信任感。二是打通人力資源流動渠道。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在不同的養老服務機構流動時,不影響職稱評定、工齡累積、科研經費等與從業人員息息相關的利益,由市場引導優質資源的流動方向。
(二)基本養老服務供給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為突破口減少對市場的干預
基本養老服務供給責任主體為政府,但這並不意味著政府也要充當生產者,政府可以通過購買養老服務的方式,借力市場,減少對市場主體的直接干預,為各類市場主體打造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
一是盡快將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納入政府采購體系。購買程序原則上按照部門預算和政府采購的程序組織實施,統一規劃、統一使用。研究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養老服務的指導性目錄,明確政府購買的服務種類、性質和內容,並及時進行動態調整。二是建立公開透明的養老服務購買流程。規范並公開服務項目申請、評審、立項、招標、訂約、實施、調整、結項、評估、反饋等環節的操作流程,以保證各類承接主體的公平競爭,並引入獨立的監督機構對委託合作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管。三是建立嚴格的監督評估體系。在健全機制和量化指標的基礎上,堅持結果導向和顧客導向,以實際效果和顧客滿意與否作為評判標准,積極引入獨立的第三方專業評估機制,建立由政府、公眾和第三方構成的綜合性、立體式的監督評審機制,建立政府購買服務承接主體退出機制,形成優勝劣汰的動態調整機制。
(三)積極推動公辦機構管辦分開、政事分開
民政部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我國共有各類養老服務機構42575個,床位數493.7萬張,其中公辦養老機構約佔72%。存量公辦養老服務興辦機構應努力推動管辦分開、政事分開,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實現各類機構競爭的公平性、有效性,這是在養老服務領域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的關鍵性步驟。
一是推動存量公辦養老服務興辦機構成為完整意義上的獨立法人。建立和完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對其所有活動獨立承擔所有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養老服務機構之間只有規模大小、服務領域、服務水平之別,而沒有行政級別的高低上下之分。政府機關向養老類事業單位下放決策權和管理權,逐步退出對這類機構的微觀管理。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事業單位逐步轉企,參與市場競爭。二是以PPP模式等多種形式建立政府與社會資本的合作關系。公辦民營、委託管理、民辦公助、PPP(即公私合作模式)等都是養老服務領域構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關系的有效形式,特別是有利於改變現有公辦公營機構為主的格局。其中,PPP是下一步我國可以著力發展的模式。
(四)轉變當前民辦養老機構管理模式,解除民營主體兩難困境
在多地調研過程中,民辦養老機構普遍表示當前營利與非營利機構分類管理體制直接造成了運營的困境。絕大部分機構出於稅費優惠、土地使用等方面考量,登記為民政部門管理下的民辦非企業,但這意味著失去了定價權和資本營利的權利。一方面是高額稅費和租金,另一方面是違背資本逐利本性,民辦機構陷入進退兩難境地。一些地方如浙江,已經進行了現行政策外的探索,允許合理營利的存在。
營利是社會資本投資的基本需求,不能因為養老服務的正外部性而否定社會資本的營利性。下一步除少數純慈善性、公辦機構由民政部門進行管理外,其他養老服務機構不論出資人成分均在工商部門登記為社會企業,允許自主定價和合理營利;同時享受土地、稅收等方面的政策扶持。依法建立健全退出機制,社會資本有權力收回與其投資相對應的部分。對內外資實行一致的市場准入和配套政策。
通過轉變管理方式最終打造這樣的格局:一是政府辦公益性機構按照政府定價,彌補市場失靈,向公眾提供免費的基本養老服務;二是社會辦慈善組織,遵照非營利原則,嚴格財務管理和過程監管,一旦發現營利行為嚴格懲處;三是其他提供養老服務的各類主體不論是何種出資形式都作為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企業,享受稅費減免、土地優惠、金融擔保等扶持政策。
二、高度重視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按需發展機構養老
盡管國家層面以及一些地方文件都明確指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是今後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重點,但全國范圍內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系遠未建立起來,造成了現實中的需求與供給不匹配。2013年我國各類老齡機構空床率為25%左右,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一床難求與大量二三線城市高空床率並存。目前,居家和社區服務資金主要來自於政府,供給主體也主要是各類政府興辦機構,服務內容停留於基本公共服務,遠未形成多元化、多層次的估計格局。基於人口老齡化的風險和老年人實際需求,推廣居家和社區養老勢在必行。
(一)政策支持重點轉向鼓勵社會資本發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
目前大部分補貼只針對養老機構建設,而真正將重心放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供給上的還非常少。將發展養老服務業等同於養老機構和養老床位建設的地方大量存在,養老服務業的發展發生嚴重偏離。整體來看,不論是宏觀層面還是微觀層面,居家和社區養老資金都嚴重不足。長期來看,必須依靠社會力量,以市場為導向,形成多渠道資金來源,擴大居家養老服務覆蓋面。下一步要轉變政策支持方向,尊重市場規律,用需求引導供給,取消床位率等政府規定市場規模的考核指標,加大對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補貼力度,引導服務供給從機構養老服務供給的迷思中走出來。
(二)強化社區建設,形成社區對居家養老的有效支撐
我國社區在養老服務中的作用還遠沒得到充分發揮,在政策支持、資金投入、服務內容、資源整合、人員安排等方面都存在著很多問題,需要通過加大政府對社區的財政投入、完善社區養老服務管理體系、提高社區養老人員素質、加強社區養老機構建設、建立社區養老服務效果評估制度等系列措施構建一套新型社區養老服務體系,。通過健全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發展以社區為中心的各項養老服務事業,發揮社區的養老功能,為老年人提供活動場所、做飯、送餐及家政等多種形式的生活服務,讓大多數老年人不用離開家和社區,就能夠享受到優質的養老服務以解決居家養老面臨的一系列問題。
推廣多形式的社區內部互助養老。我國擁有大批身體健康的老年人,他們的參與將為社區養老服務帶來新的生機和活力,成為社區養老服務的生力軍。社區養老服務不僅是為老年人提供身體和精神上的幫助,還應該滿足他們發揮余熱的需求,為他們提供力所能及的工作崗位,讓有能力的老年人參與到社區服務中來。
(三)建設信息平台,提高需求與供給匹配度
將需求與供給匹配起來是當前發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迫切需要完善的環節。在養老服務市場發展初期,政府可以著力於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建設,為市場供給與需求搭建中介平台。實際上天津的虛擬養老院就是信息平台建設的一種,這種形式節省了大量的成本,更重要的是滿足了很多老年人對於居家服務的需求,使服務供給形式更加靈活多樣。而對於想要進入養老服務的社會主體來說,也節省了尋找消費者的成本,獲得了更大的潛在市場空間。
三、強化養老服務需求管理,形成供需良性互動
從成熟國家經驗以及我國地方實踐來看,需求上不去,供給也沒有動力,也就形成不了有效市場。整體來看,未富先老的現實決定了我國老年人對養老服務的有效需求轉化能力不足,這就需要在供給端管理的同時強化需求端管理,增強老年人的有效需求能力。同時,更要注重老年人的需求調查,以更好地實現需求與供給的匹配。
(一)強化老年人有效需求轉化能力
一是加強需方補貼。政府可以向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券」,老年人可以憑券自己選擇為其提供服務的機構,這將有利於各類主體在良性競爭中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提高養老保障水平和貨幣收入水平。目前我國退休人員養老資金主要來源於基本養老保險金,整體平均替代率不足50%,如果除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替代率更低。下一步針對養老服務需求,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特別是要通過稅收政策鼓勵企業建立年金制度。通過減免營業稅、利潤減免所得稅等激勵保險公司開發多樣的護理保險種類。
二是建立社會護理保險制度。建立面向所有老年人的基本社會護理保險制度。可以在醫療保險制度中建立護理保險項目,通過醫療保險的盈餘形成護理保險基金,護理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中高收人家庭的老年人可以根據需要選擇商業護理保險,而對於低收入或貧困老年人應該建立社會護理救助制度來保障他們的基本權益。護理保險項目與醫療保險的其他項目分開運作、結算。各級政府應形成護理保險項目基金投入機制並承擔起財政托底的責任。
(二)推動服務供給內容與需求匹配
一是加快滿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護理需求。伴隨著空巢化、獨生子女一代、純老家庭不斷增加,高齡化的加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護理服務需求將越來越迫切。未來中國失能老年人口將大幅增長(增長趨勢見圖1)。日益龐大的失能老年人群體的醫療費用和養老服務費用將造成稀缺醫療、養老服務資源的極大浪費,給國家、地方政府及老年人家庭等造成極大壓力,進而影響到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作為世界上失能老年人人口最多的國家,我國面臨的照護服務壓力超過世界上任何國家,失能老年人特別是完全失能老年人的長期照護問題,不僅是老年人個人和家庭的迫切需要,也是一個嚴峻的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
㈢ 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的民營企業投入智慧健康的養老產業
我國人口老齡化形勢十分嚴峻,據預測,2015年,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2.16億,年均增加800多萬老年人口。如此嚴峻的形勢,是擺在我們面前的客觀實際,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發展養老服務業。
利用先進的IT技術手段,開發面向居家老人、社區、機構的物聯網系統平台,提供實時、快捷、高效、互聯化、智能化的養老服務。藉助「養老」和「健康」綜合服務平台,將醫療服務、運營商、服務商、個人、家庭連接起來,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的需求。智能化、科技化已經成為養老產業新的發展熱點,是目前中國養老產業發展中的一個重要方向。
智能居家養老系統採用電腦技術、無線傳輸技術等手段,在居家養老設備中植入電子晶元裝置,使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處於遠程監控狀態。它能延伸到養老生活的各個方面,如飲食起居、醫療醫護、消防安保、休閑娛樂、報警呼救等等,讓養老生活更加安全與便利。而這,也是老齡化時代智慧養老的內在要求。
廣西金中智能居家養老服務平台的。現在對養老機構實現免費使用平台所有功能,注冊成功後,還贈送簡訊及語音使用點數。這個系統包括有老人檔案管理、派單呼叫平台、健康監測、定位管理、居家安防、服務預訂管理等各種智慧養老所必備功能。
養老事業,與你同行,專注於智慧養老管理系統平台的開發
㈣ 養老院這一行業的現狀和前景怎麼樣
養老是我國今後發展面臨的最主要問題之一。從2002年起,我國老年人口規模就不斷擴增內。據統計,到2015年,我國容60歲以上的老人已達到2.2億人。預計到本世紀中葉,老年人口規模將達到4.8億人。
不過,當前養老資源短缺,不利於養老服務業進一步發展。據前瞻產業研究院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我國養老床位數量為551.4萬張,與龐大的老年人口相比差距巨大。我國每一千名老年人中,擁有養老床位約有27張,這個比例遠低於發達國家50~70‰的平均水平。
我國養老院行業仍舊是處於摸索階段,整個行業的硬體設施、服務環境都需要大幅提高。總體來看,我國養老院行業的外部環境是:我國老齡化、失智化、空巢化問題日益嚴峻,同時體制、扶持政策的匱乏。在這樣的背景下,就造成了我國養老院極度緊缺、但現有的養老院經營狀況又難以得到社會認可的尷尬局面。
㈤ 接手了一家民辦非營利健康養老產業有限責任公司需要上繳哪些稅
養老院需要交納來的稅種全是免稅的。具自體如下:
養老院享受的稅收優惠涵蓋多個稅種。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一)項規定,養老院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徵營業稅。不管養老院由誰投資興建,也不管營利性或非營利性,一律免徵營業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97號)和全國老齡委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等十家單位聯合下發的《關於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全國老齡辦發〔2008〕4號)規定,對各類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免徵自用房產、土地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雖然財稅〔2000〕97號文件還規定了對老年服務機構自用車輛免徵車船使用稅,但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已於2007年1月1日起廢止。現行車船稅法對養老機構沒有優惠。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為免稅收入。
所以,除營業稅外,享受優惠都以非營利性為前提。因此,能否享受優惠,關鍵在於民政部門是否認定養老院為非營利性。一定要實事求是,稅務機關除了要求你提供各種證明材料,還會每年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