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藝術產業 和文化產業是怎樣界定的
文化產業是生產和銷售與人們精神消費商品相關的產業。包括影視、廣播、音樂、音像製品、動畫、游戲(包括網路游戲、移動平台的游戲、紙質游戲,傳統游戲)、出版、印刷、傳媒、廣告、娛樂、演藝,藝術設計和藝術品、圖片和攝影、經紀代理、會展、體育(具觀賞性)和教育的培訓部分,休閑和主題公園、旅遊等涉及的內容。
文化產業是以創意為根本手段,以文化內容、創意成果為核心價值,以知識產權實現或消費為交易特徵,為社會創造財富、提供就業並促進城市文化底蘊和居民綜合素質提升的產業。
藝術產業屬於文化產業,是文化產業的一部份,偏向於演繹娛樂。
相關定義引用於齊魯文化產業園網站
❷ 文化產業包括哪些,如何界定有何特點,和文化有什麼關系
1、 為社會公眾提供的實物形態文化產品的娛樂產品的活動,如書籍、報紙的出版、製作、發行等。 2、 為社會公眾提供可參與和選擇的文化服務和娛樂服務,如廣播電視服務、電影服務、文藝表演服務等。 3、 提供文化管理和研究等服務,如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圖書館服務、文化社會團體活動等。 4、 提供文化、娛樂產品所必須的設備、材料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如印刷設備、文具等生產經營活動。 5、 提供文化、娛樂服務所必須的設備、用品的生產和銷售活動,如廣播電視設備、電影設備等生產經營活動。 6、 與文化、娛樂相關的其他活動,如工藝美術、設計等活動。 文化產業是指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文化產業是與文化事業相對應的概念,兩者都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產業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必然產物,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和現代生產方式的不斷進步而發展起來的新興產業。」「文化及相關產業」的界定是: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所以,我國對文化產業的界定是文化娛樂的集合,區別與國傢具有意識形態性的文化事業。具體的內容你也可以去中顧網 ( http://www.zhgu.cn/ )看一下,希望對你有幫助。
❸ 什麼叫文化產業
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專一書之中。它的英屬語名稱為Culture In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如下: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准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
❹ 求文化產業的含義謝了
按照聯合國科教文組織的定義,文化產業指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一系列活動。
文化產業的概念一直在不斷被修改,形成了「學院派」和「應用派」之分。學院派通常從「理論-意識形態」的角度來界定文化產業,應用學派則從社會經濟實踐中關注文化產業的市場性。加上文化產業在各國呈現的地域差異,其所涵蓋的范圍也隨著產業本身的發展越來越寬泛,有的國家將文化產業稱為「創意產業」(或是「內容產業」)和「核心版權產業」。
總的來說,西方「文化產業」概念通常包括:
「大眾文化」或「流行藝術」,如流行音樂、商業設計、電視劇等。
大眾傳播媒介。
把文化推向市場,不僅按照文化藝術的規律來生產,更要按照一般商品生產的模式來生產的產業模式。
與其他產業一樣,按資本運行邏輯生產,追求利潤最大化和資本增值。
一種造成當今世界文化存在方式、文化格局、文化觀念、文化生產方式、文化接受和消費方式、文化作用方式的的改變的文化現象。
中文表述中需要區分的概念
文化工業與文化產業:
「Instry」在英語中既是「工業」,也是「產業」。國內學者認為,霍克海默爾使用的「文化工業」一詞,是將它看成一種控制社會意識形態和思想的力量,持批判態度,和現在常說的「文化產業」有一些區別,所以譯為「工業」。直到歐洲委員會和聯合國科教文組織把「Instry」的概念變成復數,用來指代文化在當代社會中的存在和作用時,他才被稱為「文化產業」,成為一種廣泛意義上的文化經濟類型。
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文化事業特別用來指代文化產業中非盈利的部分,或是還未產業經營化的文化產業。
❺ 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
文化創意產業最早誕生於英國,英國政府對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為:
文化創意產業指那些從回個人的創造答力、技能和天份中獲取發展動力的企業,以及那些通過對知識產權的開發可創造潛在財富和就業機會的活動。
它通常包括廣告、建築藝術、藝術和古董市場、手工藝品、時尚設計、電影與錄像、互動式互動軟體、音樂、表演藝術、出版業、軟體及計算機服務、電視和廣播等等。此外,還包括旅遊、博物館和美術館、遺產和體育等。
英國的約翰霍金斯被稱為「創意產業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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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文化產業,定義是什麼
通俗講:就是以創意為核心,科技為載體,工業化生產標准,滿足人類精神需要的產業,就是文化產業。
具體來說: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於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它的英語名稱為Culture In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文化產業的定義如下: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標准,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准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
❼ 文化產業的概念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這一定義只包括可以由工業化生產並符合四個特徵(即系列化、標准化、生產過程分工精細化和消費的大眾化)的產品(如書籍報刊等印刷品和電子出版物有聲製品、視聽製品等)及其相關服務,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藝術的生產與服務。
事實上,世界各國對文化產業並沒有一個統一的說法。美國沒有文化產業的提法,他們一般只說版權產業,主要是從文化產品具有知識產權的角度進行界定的。日本政府則認為,凡是與文化相關聯的產業都屬於文化產業。除傳統的演出、展覽、新聞出版外,還包括休閑娛樂、廣播影視、體育、旅遊等,他們稱之為內容產業,更強調內容的精神屬性。
2003年9月,中國文化部制定下發的《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文化產業界定為:「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文化產業是與文化事業相對應的概念,兩者都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產業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必然產物,是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和現代生產方式的不斷進步而發展起來的新興產業。」2004年,國家統計局對「文化及相關產業」的界定是: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所以,中國對文化產業的界定是文化娛樂的集合,區別與國傢具有意識形態性的文化事業。
盡管世界各國對文化產業從不同角度進行了不同的定義,但文化產品的精神性、娛樂性等基本特徵不變,因此,文化產業是具有精神性娛樂性的文化產品的生產、流通、消費活動 。
❽ 文化產業概念在我國成為正式的概念,范疇有幾年左右的時間
定義:文化產業是在全球化的消費社會背景中發展起來的一門新興產業 , 是全球化的消費社會背景中發展起來的一門新興產業。被公認為 「21 世紀全球經濟一體化時代的 「 朝陽產業 」 或 「 黃金產業」。
上世紀90年代初,美國前總統柯林頓提出了文化產業(Culture Instry)的概念。
幾年後,英國首相布萊爾又提出Creative Instry的新概念。直譯為創造型產業,新加坡開始譯成創意產業,甚為確切。
英國的創意產業特別工作組給「創意產業」(Creative Instry)做出了如下定義:
「創意產業」就是源於個人創意、技巧和才華,通過知識產權的開發和運用,而形成具有創造財富和就業潛力的行業。
按照英國和專家的意見,「創意經濟」的范疇包括13個行業,即:廣告、建築、藝術和文物交易、工藝品、設計、時裝設計、電影、互動休閑、音樂、表演藝術、出版、、電視廣播等等。
文化產業更為廣泛;文化創意產業又高於傳統文化產業。通俗講:就是以創意為核心,科技為載體,工業化生產標准,滿足人類精神需要的產業,就是文化產業。
特點:文化產業正在以全新的方式改變著中國文化建設與文化發展的形態,影響著中國社會的發展和國家戰略的創新與實現,在創造性的改革計劃經濟爺件下形成的文化形態和文化結構的同時.正在創造性的建構中國的新文化、新經濟和新政治格局。創造性的構建中國文化的新體制;構建和諧社會的偉大目標,將成為校正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戰略走向的指南;文化產業在為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同時,也將面臨自身增長方式的戰略性轉移。以版權產業為核心的文化產業創新體系建設,將成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主流和文化產業綜合競爭力強弱的戰略性標志;能否把文化產業的積極成果轉化成可供公共文化消費的公共文化產品和公共文化服務,經濟效益轉化成社會效益,為社會公平和公民精神健康提供價值體系和價值觀支持,將成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戰略新的價值取向和衡量標准。
❾ 文化產業的定義及其特點
文化產業」是阿多諾和霍克海默在《啟蒙辯證法》( 1947 年)一書中率先使用的概念。他們特別強調:「文化產業必須和大眾文化嚴格區分開來。文化產業把舊的面熟悉的東西熔鑄成一種新的特質。
在其各個分支中,那些適合大眾消費的產品,那些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消費特性的產品,或多或少地是按計劃生產的。某些分支具有相同的結構,或者至少說是彼此互通,它們被置於一個幾乎沒有差別的系統之中。正是通過技術手段以及經濟的和管理的集中化,這一切才有可能實現」。
應該說,文化產業的大規模發展使審美的商品屬性昭然若揭,並使審美生產與消費呈現出規模化的效應。
(9)文化產業界定擴展閱讀
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的內容包括:
1、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
2、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必需的輔助生產活動;
3、作為文化產品實物載體或製作(使用、傳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
4、為實現文化產品生產所需專用設備的生產活動(包括製造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