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建局是干什麼的主管那些事
住建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局,也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主要職能:
1、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
2、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
3、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
4、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
5、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
6、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
7、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擬訂全國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
8、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
9、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
10、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11、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12、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13、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1)全國林業產業發展規劃綱要擴展閱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設15個內設機構:
1、辦公廳。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新聞宣傳、政務公開和信訪等工作;按照國家檔案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指導城市建設檔案工作。
2、法規司。
組織起草法律法規草案和部門規章;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普法、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
3、住房改革與發展司(研究室)。
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組織編制全國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指導實施;研究分析住房和城鄉建設的重大問題;起草綜合性文稿。
4、住房保障司。
擬訂住房保障政策並指導實施;承辦中央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的有關事項;組織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5、城鄉規劃司。
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全國城鎮體系規劃;指導城鄉規劃編制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承擔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承擔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制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准並監督實施。
6、標準定額司。
組織擬訂工程建設國家標准、全國統一定額、建設項目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和建設標准、建設工期定額、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
擬訂工程造價管理的規章制度;擬訂部管行業工程標准、經濟定額和產品標准,指導產品質量認證工作;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擬訂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資質標准並監督執行。
7、房地產市場監管司。
承擔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和穩定住房價格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規章制度;擬訂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屋中介的資質標准並監督執行;組織建設並管理全國房屋權屬信息系統。
8、建築市場監管司。
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建設監理、合同管理、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安裝企業、建築裝飾裝修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建設監理單位、勘察設計咨詢單位資質標准並監督執行;認定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
9、城市建設司。
擬訂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措施、規章。
指導城市供水、節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園林、市容環境治理、城建監察等工作;指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配套建設;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承擔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的有關工作。
10、村鎮建設司。
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鎮、鄉、村莊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進城定居農民的住房政策建議;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
11、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
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技術政策並監督執行;組織工程建設標准設計的編制、審定和推廣;組織編制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擬訂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范。
12、建築節能與科技司。
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指導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組織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研究開發;組織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的實施及引進項目的創新工作,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
13、住房公積金監管司。
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國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
14、計劃財務與外事司。
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行業發展規劃;參與研究建設領域財稅價格政策;管理部信息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各項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監督直屬單位、部管社會團體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國際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
15、人事司。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及機構編制管理事項;組織制定行業職業標准、執業資格標准、專業技術職稱標准;按規定承擔組織擬訂高等院校建設類專業的教育標准和評估標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設局
② 林業局的體系建設
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2015年3月22日,中國林業產業聯合會、中國林業產業誠信聯盟在北京聯合發布《中國林業產業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5-2020)》,以期加速推進林業產業信用體系建設,培育誠信理念,規范經營行為,進一步提升林業企業軟實力和整體競爭力。
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主任、國家林業局原局長、中國林業產業聯合會會長賈治邦出席會議,並為中國林業產業聯合會誠信商務促進會、林漿紙分會、木本油料分會3個分支機構頒牌。國家林業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中國林業產業聯合會常務副會長張建龍到會並講話;國家林業局黨組成員、中央紀委駐局紀檢組組長陳述賢,武警森林指揮部原政委閆文彬等出席會議,國家發改委、商務部等相關領導到會並致辭。
張建龍說,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發布了一系列有關推進我國社會信用建設工作的法規和文件。2014年國務院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後,國家林業局作為林業主管部門,積極貫徹落實《綱要》的核心內容,部署、安排國家林業局規劃與資金管理司和中國林業產業聯合會牽頭,具體落實推進林業產業信用體系和誠信制度建設。
張建龍指出,《綱要》的發布,意味著今後我國林業產業信用建設邁入了一個有章可循的標准化時代。張建龍要求從以下四方面推進林業產業誠信體系建設。
一是林業主管部門要大力推進信用建設制度化,建立完善的長效工作機制和運行機制。希望各省(區、市)林業主管部門依照國務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和《中國林業產業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5-2020)》要求,設立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編制落實綱要的細則和規范,推進林業產業信用體系的基礎建設,培育行業信用市場,促進行業信用服務市場化發展,鼓勵和調動林業企業、中介機構等在行業信用建設、信用產品開發使用和信用服務中的基礎性作用,廣泛參與、共同推進林業產業信用體系建設。
二是發揮各級林業產業社會組織的橋梁紐帶作用。要繼續發揮社會組織引領作用,建立健全完善行業信用信息平台,健全行業信用記錄,建立行業誠信自律機制,開展試點示範活動,努力推動全行業形成「崇尚誠信、踐行信用」,不願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良好氛圍,讓守信者處處受益,失信者處處受限。
三是充分發揮林業企業的主觀能動性。以高度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涉林企業要增強責任意識,完善制度建設,加強林業產業信用人才的培養和使用,全面落實主體責任。要按照已頒布實施的誠信標准加快建立和完善企業誠信管理制度,做到制度的標准化和規范化。
四是大力營造有力的宣傳輿論環境,要充分利用社會媒體和行業媒體的宣傳優勢,宣傳、推動中國林業產業誠信企業品牌建設,要持續開展對林產品及品牌建設的常態、動態推廣和監管工作,公正、公平地實施紅榜表彰、黃榜警告、黑榜除名的監管機制,大力宣傳堅守誠信的品牌產品,維護誠信企業的利益,保護消費者權益。
據了解,《中國林業產業信用系統建設規劃綱要(2015-2020)》圍繞林業產業的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等方面展開,全面闡述了林業產業誠信體系建設的總體思路,制定出「建立一套對企業有切實約束力的信用評價體系、疏通一條金融資本接軌小微企業的脈絡、搭建一個信息透明傳遞快捷的誠信產品營銷平台,同時依託政府和行業優勢大力宣傳和推廣誠信企業、誠信產品」的具體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