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P2P線下債權轉讓,第一債權人為什麼都是自然人(一般是公司的法人)轉讓給投資者
P2P線下債權轉抄讓,第一債權人為襲什麼不是以公司名義貸出去,主要以下3點原因:
普通公司不能進行放貸行為,特別是大量放貸。(1)法律有規定,可以放貸的公司為小貸公司,而小貸公司能放貸的話也是自有資金,而非用別人的錢,進行放貸。(2)大部分的公司都是以投資公司、擔保公司、網路公司運營、金融信息技術公司注冊運營的。
如果以公司名義進行轉讓,勢必會讓公司的賬務出現很多問題。比如:(1)資金流水問題:公司賬戶會有很多來路不明的錢,這個風險很大。(2)稅務稅收問題:目前P2P借貸公司的稅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不好做進出賬。
為什麼是自然人:法律規定,民間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合法有效的。
【個人原創,若有問題請繼續追問】
㈡ 互聯網p2p平台轉讓公司嗎
有此類公司轉讓資源在手,主要是具體有哪些要求以及區域。
㈢ p2p公司要求投資人把債權轉讓給平台,理由是方便追討債務,對投資人有
債權轉讓在我國的《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釋中是有相關的明確約定的,要把法律關系及其權責分清楚,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目前多數平台在對債權轉讓這一法律關系主體都未認清的情況下,還是要對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給與足夠的認識。
在債權轉讓中,一般存在以下四種情形:
1、合同債權轉讓,指不改變合同的內容,債權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方式將債權移轉於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合同中債權人的地位,享有原債權人的債權,原債權人完全從合同關系中消失,不再享有原合同的債權。債權轉讓必須通知原債務人。
2、債務轉讓,是指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達成轉移債務的協議。債務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義務,第三人取代原合同中債務人的地位,承擔原債務人的義務,原債務人完全從合同關系中消失,免除對債務承擔的義務。債務承擔必須徵得債權人的同意。
3、向第三人履行,是指債權人和債務人通過協議由債務人將債務向第三人履行,第三人沒有因為接受債務而成為合同的當事人。
4、第三人代為履行,是指債務人與債權人約定由第三人代替債務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並沒有因為履行債務而成為合同的當事人。
目前在我國P2P的實踐中,債權轉讓的出讓方有個人、小貸公司、典當、保理公司等,通過平台將已經形成的債權進行轉讓,由投資人(第三人)認購,期限屆滿則由債務人直接向受讓方清償或轉讓方回購債權。一般情況下,該債權轉讓關系中包含三方,即居間方-平台、轉讓方、受讓方-投資人。平台作為居間方,是以法人形式(即公司)參與,而轉讓方或者是受讓方,多數是以自然人(即個人)形式存在,以小貸公司、典當、保理等主體來參與的,因其屬於金融機構或類金融機構,准入門檻較高,因此此種情況相對較少。
㈣ p2p債權轉讓是否合法
p2p債權轉讓不合法。
2016年4月出台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明內確要求「P2P網路借貸平台和股容權眾籌平台未經批准不得從事資產管理、債權或股權轉讓、高風險證券市場配資等金融業務」。
2016年8月份出台的《網貸暫行辦法》第10條明確規定網貸機構不得從事或接受委託從事「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託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
1、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2、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3、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㈤ P2P平台,投資人把債權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他們有什麼利益
這種平台,投資人轉讓債權,應該是投資權益吧
㈥ 小額貸款公司已經形成的債權放到p2p平台進行轉讓,是否可行
理論上來說可行,實際很難,不安全
㈦ p2p網貸平台債權轉讓是什麼意思
債權轉讓,是指合同債權人將其債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債權轉讓分為全部轉讓和部分轉讓。
債權全部讓與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原合同關系的新的債權人,原合同債權人因合同轉讓而喪失合同債權人權利,債權部分讓與第三人,第三人成為合同債權人加入到原合同關系之中,
成為新的債權人,合同中的債權關系由一人變數人或由數人變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債權人與原債權人共同分享債權,並共享連帶債權。
(7)p2p網路金融公司轉讓擴展閱讀:
債權轉讓的幾個類型:
第一種:自生債權轉讓:指網貸平台的存量債權,由出借人在本平台發布債權轉讓邀約,其他投資人自願受讓債權。
第二種:超級貸款人模式:指網貸平台在線下尋找借款人.對其進行風險評估.經風控審核後推薦給專業放款人,此時的專業放款人實際上是 「居間人」,居間人向借款人放款、取得債權後,再通過網貸平台將債權轉讓給平台投資人,投資人獲得債權帶來的利息收入。
第三種:與金融產品相關的債權轉讓模式。不過隨著網貸監管細則《暫行辦法》的出台,明文規定禁止平台「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託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後。「發行證券」和「金融產品拆分出賣」在債權轉讓領域成為絕對禁忌地帶了。
㈧ 轉讓一家P2P公司需要多少錢
P2P公司來的價值評估大概可源以分三點
公司的經營規模,直白來講要看公司每月的融資額度;還有公司的代償額度。
公司的資質是否齊全,是否有金融局備案;是否有ICP備案;是否有對接的銀行。
公司的注冊地也很關鍵,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的公司肯定要比二三線城市的價格要高
綜合以上三點還有公司知名度可以給一個比較客觀的價格。
㈨ 什麼是p2p債權轉讓
網貸債權只要是屬於合法有效的債權,那就是可以轉讓的,其轉讓行為內合法。合同法明確規容定如下情況不得轉讓債權: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例如由擔保合同而產生的債權,由於擔保合同是從合同,由從合同所產生的權利是從權利,從權利只能隨主權利一同轉移,因此,根據擔保合同的性質,擔保債權不能單獨轉讓。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這有兩種情況:其一是禁止性約定,即合同中明確約定不得轉讓;其二是限制性約定,即對轉讓規定了條件或期限等,在條件未滿足或期限未屆至時,不得轉讓。例如,合同中規定轉讓必須經過合同另一方同意,則未經對方同意,不得轉讓。
㈩ p2p公司轉讓給別人後提現困難,前法人有法律責任
這個不好說的。
牽扯很多法律上的,具體要看情況而定。
要找就找安全的如雪山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