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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管理案例:鞍鋼銀行資金使用路線圖
鞍鋼:銀行資金使用路線圖
控制室內,幾台精密的電腦檢測著高爐的運行,屏幕上高爐火苗的跳動清晰可見,而在整個廠區,看不見一絲煙塵,也聽不到機器的轟鳴聲。
這里是鞍鋼去年9月在營口新建成的鮁魚圈項目。6月4日,在對鞍鋼傳統廠區采訪完後,一踏入鮁魚圈新廠區,記者就感到其與一般鋼廠的巨大差別。「鞍鋼鮁魚圈項目在建設中,採用了國際最先進的鋼鐵生產工藝、流程和裝備」,該項目負責人吳迪告訴記者,這座現代化程度最高的廠房主要生產船板、汽車板、建築用鋼等高端鋼材,在市場上有著極強的競爭力,即使是在去年行業最不景氣時,仍然取得了不錯的銷售成績。「在經過兩個月的達產期後,鮁魚圈廠區的生產就一直很穩定。」
對於鞍鋼鮁魚圈技改項目的落成生產,鞍鋼集團計財部部長劉申認為,銀行的信貸資金投放功不可沒。如同國內所有的高新科技項目一樣,鞍鋼鮁魚圈項目被寄予厚望,同樣也耗費巨資。從2006年動工後歷時兩年方建成,近300億元的巨額投資全部來自鞍鋼集團。「項目投資初期,資本金為142億元,其餘全部來自集團融資,其中銀行貸款份額較高,共為90億元。」
順流:確保資金進入實體經濟
鞍鋼鮁魚圈項目的建設僅僅是信貸資金流入鞍鋼的一個縮影。
4萬億元投資計劃出台後,銀行的信貸閘門也放開,怎樣確保資金洪流流入實體經濟,成為各地***思考的問題。而在鞍山這個一企獨大的重工業城市,鑒於鞍鋼在地方經濟中的基礎性地位,要確保銀行信貸資金對鞍山實體經濟的支持,就要引導信貸資金對鞍鋼的投入,因為支持了鞍鋼,不僅鞍鋼得益,與鞍鋼配套的一大批中小企業同樣受益。
人行鞍山中心支行行長宋慧中告訴記者,為解決鞍鋼的流動資金需求,鞍山市金融機構今年一季度向鞍鋼集團所屬鞍鋼股份累計簽發銀行承兌匯票36.53億元,佔全市金融機構簽發承兌匯票的比例高達61.2%。
除去票據融資的流入,大量銀行資金流入鞍鋼實際上是在去年。工行鞍鋼支行信貸員劉群告訴記者,去年鞍鋼由於新項目建設和生產,有著巨大的資金需求。去年末鞍鋼貸款余額達到109.4億元,其中鞍鋼集團本部短期流動資金貸款15億元,鞍鋼股份短期流動資金貸款19億元,中長期流動資金貸款39.4億元,鞍鋼營口鮁魚圈項目貸款36億元。而據了解,去年建行鞍山分行也對鞍鋼新增貸款50.7億元,中行為鞍鋼實際新增人民幣貸款16億元。
如此大規模的貸款,如何確保真正用於鞍鋼的生產經營?今年一季度,銀行信貸中票據融資的激增引起了業界的廣泛爭議,有一種觀點認為,票據貼現資金沒有流入到實體經濟中。那麼在鞍鋼,如此大規模的票據是如何使用的呢?
「我們密切關注資金流向,通過到企業調研、資金流向檢測等方式,確保了全部貸款按照申請時的用途使用。」劉群表示。而人行鞍山中支也不斷加強窗口指導,定期召開金融形勢分析會監測、監督鞍鋼信貸資金的流向使用。
對於鞍鋼今年一季度猛增的票據融資,宋慧中認為,這相當於代替了企業的短期貸款,在某種程度上銀行的要求更高。「由於鞍鋼大的項目已基本建成,現在開具的票據主要用於原材料采購。」劉群告訴記者,銀行對鞍鋼的貿易情況審查極為細致,而作為國有大型企業,鞍鋼自身在訂貨和申請銀行承兌匯票上也非常謹慎。此外,2009年中行鞍山分行對鞍鋼發放了1500萬美元外匯貸款,也均用於企業對外采購礦石。
作為遼寧老工業企業的典型代表,無論是用銀行貸款建設高新項目,還是用銀行承兌匯票解決流動資金需求,都表明了鞍鋼在金融危機中確實將資金投入了企業的實際經營和產業結構升級。而銀行資金對鞍鋼的支持效果是明顯的,在經歷了去年年底的低迷後,今年1月至5月,鞍鋼生產鋼748萬噸,比上年同期增長了9.45%。今年一季度,鞍山市完成地區生產總值430億元,同比增長18.5%,比全省高出8.9個百分點,與鞍鋼作為增長引擎的拉動密不可分。
經營轉型
依靠金融支持
巨額信貸資金進入鞍鋼這個巨大實體後,鞍鋼又是怎樣使用的呢?
「信貸資金來源充足,對鞍鋼企業技術改造、產業升級、並購和結構調整都提供了資金保障。」
劉申的話中包含了深層次背景。由於傳統廠區人口多,包袱較重,鞍鋼就把具有區位優勢和技術優勢的鮁魚圈項目作為了增長引擎,以促進整個鞍鋼產品結構和檔次發生根本性轉變。在這個技改項目中,初期投資遇到了資本金不足的問題,最終國開行遼寧分行為該項目提供了50億元軟貸款用於了資本金投入,隨後國開行又提供了45億元的項目貸款,其45億元貸款由工行、建行、中行聯合放貸。
站在鞍鋼鮁魚圈廠區的運貨碼頭上,手指著遠方的海洋,吳迪告訴記者,在營口鮁魚圈建設新廠,使鞍鋼形成了多點布局的態勢,而便利的運輸優勢、環保水平的提升都使鞍鋼鮁魚圈工廠的管理生產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
而實際上,在支持鞍鋼技術改造上,自2000年以來,中行鞍山分行就先後對鞍鋼集團2#、3#冷軋生產線、1#、2#鍍鋅生產線、1450冷軋生產線以及營口鮁魚圈鋼廠項目給予了積極的授信支持,固定資產貸款投入超過70億元,幫助鞍鋼集團實現了主體裝備的現代化和大型化。
此外,由於鞍鋼一般採用集團融資的形式,從近兩年鞍鋼在行業重組方面的大動作看出,信貸資金的支持在鞍鋼並購重組方面也發揮了很大作用。「去年6月18日,鞍鋼與天鐵冶金集團簽訂了協議,投資入股天鐵冶金集團的鋼板公司,與攀鋼的聯合重組也在進行中。」劉申告訴記者。存量貸款的充裕使得集團的資金調配順暢,對實施這些大的動作支持很大。
迴流:
大型國企資金利用新方式
在對鞍鋼的采訪中,一個反常現象引起了記者的關注。與鮁魚圈項目初期投資時大規模貸款相對比,鞍鋼集團從去年開始加強了直接融資力度。2008年7月9日,鞍鋼集團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了金額為40億元的一年期短期融資券,12月31日又發行了50億元3年期中期票據。
據了解,鞍鋼發行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主要是為了置換銀行的貸款。根據人民銀行鞍山中支的統計,2009年4月末,鞍山市各金融機構對鞍鋼本外幣貸款余額為296.12億元,比年初下降38.34億元,主要是短期貸款下降較多,比年初下降39.53億元。僅今年以來,鞍鋼就累計歸還工行貸款25億元。
在當前銀行信貸資金充沛、大舉放貸之時,多數企業也在積極爭取銀行的貸款,此時鞍鋼為何反其道而行,減少存量貸款呢?
「歸還銀行貸款主要是為了降低財務成本。」劉申表示。在金融危機的洗禮中,鞍鋼愈來愈發現一個大型實體企業要具備國際競爭力,必須處處精打細算,從各個方面降低企業成本,提升企業競爭力。
為精簡財務費用,今年年初鞍鋼提出了增收節支、降低財務成本的經營計劃,主要經營策略是償還存量貸款、調整存量貸款利率。「我們簽發的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僅為萬分之五。」建行鞍鋼分行的一名信貸員表示,如果說鞍鋼減少短期貸款是迴流的話,那麼銀行承兌匯票的增加相對於今年一季度全國票據融資的激增則是順流。從財務成本的角度來講,兩者的一退一進反映出鞍鋼資金利用效率的提升,並以此促進鞍鋼的技術改造和經營升級。
盡管暫時出現了短期貸款的退出,但從鞍鋼將來的發展策略來看,將會衍生出新的資金需求。「在長大方式上,鞍鋼將從投資新建為主向投資新建與兼並重組並重轉變。」劉申告訴記者。國家對於鋼鐵行業落後產能的淘汰也為鞍鋼提供了兼並重組中小型鋼企的機會,對於鞍鋼這樣技術先進、實力強的骨幹企業,利用金融危機淘汰過剩產能的機會發力,實施兼並重組,不但能實現自身的發展,同時也能加速整個鋼鐵產業的結構升級,為產業復甦奠定基礎。
對於鞍鋼將來在並購和投資上的需求,宋慧中認為,各家銀行將會跟蹤營銷,支持鞍鋼做大做強。這不僅僅是鞍鋼發展的需要,更是鞍山整個實體經濟發展的需要。「鞍鋼在鞍山有很長的產業鏈,許多中小企業是其原料供貨商,如果鞍鋼發展好了,相應地中小企業、財政收入、就業也就上去了,鞍山的實體經濟就好了。
❷ 中國銀行企業網銀現金管理參數設置主要功能
現金管理參數設置支持流動性參數、限額參數、賬戶看管參數、內部計價參專數、專戶調撥計價參數和額度管理屬參數的在線修改。
溫馨提示:現金管理平台新增了分段限額的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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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商業銀行現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商業銀行現金管理與國外相比存在一些差距,在發展現金管理業務中,存在一版些問題,主要有:
1.觀念滯後權,現金業務發展緩慢
2.現金管理業務品種數量不多,功能相對單一
3.缺乏"一站式"服務的現金管理理念,服務水平.
4.商業銀行現金管理業務的現有技術運行落後,銀企間業務處理系統帳務管理系統難以對接.
所以引進國外的先進經驗來改變我國的現狀.
❹ 商業銀行如何做好現金管理工作
做好現金業務基礎管理,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加強網點99999錢箱管理。每日營業前該行營業經理堅持卡大把制度,並監督99999錢箱操作員、管庫員雙人清點錢箱現金;日終雙人結賬,營業經理或網點負責人對99999庫存現金的真實性進行監督,實物錢箱雙人加雙鎖管理。二、加強現金調撥業務的監督、審核。上、下介頭寸嚴格按現金調撥的業務流程操作,並做到賬務處理、出入庫管理、審批授權三分離,崗位各司其職,互相制約,確保現金調撥嚴格規范、手續完備。三、加強大額現金支付業務的管理。大額現金支付堅持預約及經有權人審批制度,並做好大額支取及可疑交易的報備案工作。四、加強自助櫃員機管理。自助櫃員機的鑰匙、密碼交接和備用鑰匙、密碼副本的保管按規定進行,日常加鈔堅持雙人辦理,網點業務主管人員,定期不定期地清點自助櫃員機的現金,確保自助櫃員機的實物現金與有關分戶賬余額一致。五、加強現金收款錯賬沖正業務的管理。現金存款業務發生的差錯,一律通過規定的內部科目並經有權人審批授權後進行錯賬沖正處理;無論哪種情況造成的現金存款憑證未列印或列印不完善,嚴禁手工填寫「現金存款憑證」,均應嚴格按錯賬沖正業務辦理,防範操作風險。六、加強現金業務管理的自查工作。根據上級行對現金業務管理的有關要求,重點對網點現金、現金調撥、自助櫃員機管理、大額反洗錢等工作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網點負責人及營業經理堅持每月查本、外幣庫存現金不少於六次,確保賬賬、賬款相符。對自查發現的問題進行原因分析,督促問題及時整改到位,不留隱患。真正把現金業務管理各項制度落到實處。
❺ 中國銀行全球現金管理業務是怎樣的
中銀全球現金管理是中國銀行利用分布全球的網路資源,依託先進的核心系統回和現金管理平台,為答客戶提供以資金流動性管理為核心,以賬戶管理、一站式收付款、投融資管理、跨境現金管理等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性金融服務,實現集團客戶對資金集中管理和高效運作的要求。為實現集團客戶提高資金流動性和可見度、降低財務成本等管理目標,中銀全球現金管理支持網點櫃台、網上銀行、銀企直聯和SWIFT交互等多種靈活交易渠道。可支持人民幣、美元、歐元、港幣、英鎊、日元、新加坡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亞元、瑞士法郎等常用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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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商業銀行加強庫存現金管理的意義何在
商業銀行現金管理做到日清日結,錢帳分管.
❼ 簡述商業銀行現金管理業務的現狀
現金管理業務的運作方式
目前,現金管理業務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協助企業對各地子公司、分公司、分賬戶的資金進行實時監控、統一調度和集中運作,提高企業的現金管理效率。
現金管理業務運作方式主要以下述幾種為主:
(1)實體現金池
集團的多個成員單位的賬戶資金通過歸集方式實際轉移到一個指定的主賬戶上,實現資金的實時集中。
適合的企業為控制人具有高度控制權的民營企業或分公司性質的企業,如建築企業等;
(2)虛擬子賬戶
實體賬戶作為主賬戶,下設若干個非實體賬戶作為附屬賬戶,子賬戶的收入全額實時歸集,需通過子賬戶支出時由主賬戶統一支付。
適合各類連鎖門店類的企業,由母公司負責統一采購支付,子公司進行銷售,為各個門店建立虛擬子賬戶,通過虛擬子賬戶實時歸集各門店資金。
(3)虛擬賬戶
實體賬戶作為主賬戶,下設若干非實體賬戶作為簿記賬戶,在使用時針對收支款項的不同用途、不同部門、不同成員單位實現記賬功能,以實現企業內部預算管理和利潤劃分要求。
適合行政事業單位或財政類客戶:通過分部門、分用途虛擬賬戶等方式來實現內部利潤分配和資金管理。
2、現金管理業務優勢
(1)提高控制力。
集團企業通過現金管理產品建立了集中統一的資金管理系統,便於及時掌握成員企業的資金動態,實施有效監督,降低投資風險。
(2)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現金管理產品可實現24小時服務,企業集團能夠及時調劑企業集團與成員企業以及成員企業之間的資金餘缺,合理安排資金用途,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❽ 《山東省銀行業金融機構現金收支分析報告報送管理辦法》
《反洗錢法》
《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
《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管理辦法》
《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以這個為重點,內容如下:
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經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行長:周小川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防止利用金融機構進行洗錢活動,規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下列金融機構:
(一)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
(二)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四)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的其他金融機構。
從事匯兌業務、支付清算業務和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報告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對金融機構履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負責接收人民幣、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發現金融機構報送的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錯誤的,可以向提交報告的金融機構發出補正通知,金融機構應在接到補正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補正。
第五條 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專門的反洗錢崗位,明確專人負責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工作。
金融機構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內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備。
金融機構應當對下屬分支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六條 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報告可疑交易的情況予以保密,不得違反規定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第七條 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其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及時以電子方式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客戶通過在境內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或者發卡銀行報告;客戶通過境外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收單行報告;客戶不通過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報告。
第八條 金融機構應當將可疑交易報其總部,由金融機構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在可疑交易發生後的10個工作日內以電子方式報送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可疑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第九條 金融機構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下列大額交易:
(一)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三)自然人銀行賬戶之間,以及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四)交易一方為自然人、單筆或者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計交易金額以單一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況,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客戶與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進行金融交易,通過銀行賬戶劃轉款項的,由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項的規定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需要可以調整第一款規定的大額交易標准。
第十條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大額交易,如未發現該交易可疑的,金融機構可以不報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後,不直接提取或者劃轉,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續存入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實盤外匯買賣交易過程中不同外幣幣種間的轉換。
(三)交易一方為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但不含其下屬的各類企事業單位。
(四)金融機構同業拆借、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的債券交易。
(五)金融機構在黃金交易所進行的黃金交易。
(六)金融機構內部調撥資金。
(七)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業務項下的交易。
(八)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下的債務掉期交易。
(九)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發起的稅收、錯賬沖正、利息支付。
(十)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信託投資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者集中轉入、分散轉出,與客戶身份、財務狀況、經營業務明顯不符。
(二)短期內相同收付款人之間頻繁發生資金收付,且交易金額接近大額交易標准。
(三)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短期內頻繁收取與其經營業務明顯無關的匯款,或者自然人客戶短期內頻繁收取法人、其他組織的匯款。
(四)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或者平常資金流量小的賬戶突然有異常資金流入,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五)與來自於販毒、走私、恐怖活動、賭博嚴重地區或者避稅型離岸金融中心的客戶之間的資金往來活動在短期內明顯增多,或者頻繁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六)沒有正常原因的多頭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七)提前償還貸款,與其財務狀況明顯不符。
(八)客戶用於境外投資的購匯人民幣資金大部分為現金或者從非同名銀行賬戶轉入。
(九)客戶要求進行本外幣間的掉期業務,而其資金的來源和用途可疑。
(十)客戶經常存入境外開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幣匯票存款,與其經營狀況不符。
(十一)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幣現金方式進行投資或者在收到投資款後,在短期內將資金迅速轉到境外,與其生產經營支付需求不符。
(十二)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投入資本金數額超過批准金額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債,從無關聯企業的第三國匯入。
(十三)證券經營機構指令銀行劃出與證券交易、清算無關的資金,與其實際經營情況不符。
(十四)證券經營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拆借外匯資金。
(十五)保險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對同一家投保人發生賠付或者辦理退保。
(十六)自然人銀行賬戶頻繁進行現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額存取現金且情形可疑。
(十七)居民自然人頻繁收到境外匯入的外匯後,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頻繁存入外幣現鈔並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帶出或者頻繁訂購、兌現大量旅行支票、匯票。
(十八)多個境內居民接受一個離岸賬戶匯款,其資金的劃轉和結匯均由一人或者少數人操作。
第十二條 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客戶資金賬戶原因不明地頻繁出現接近於大額現金交易標準的現金收付,明顯逃避大額現金交易監測。
(二)沒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較小的客戶,要求將大量資金劃轉到他人賬戶,且沒有明顯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
(三)客戶的證券賬戶長期閑置不用,而資金賬戶卻頻繁發生大額資金收付。
(四)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並在短期內發生大量證券交易。
(五)與洗錢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有業務聯系。
(六)開戶後短期內大量買賣證券,然後迅速銷戶。
(七)客戶長期不進行或者少量進行期貨交易,其資金賬戶卻發生大量的資金收付。
(八)長期不進行期貨交易的客戶突然在短期內原因不明地頻繁進行期貨交易,而且資金量巨大。
(九)客戶頻繁地以同一種期貨合約為標的,在以一價位開倉的同時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價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開倉後平倉出局,支取資金。
(十)客戶作為期貨交易的賣方以進口貨物進行交割時,不能提供完整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或者提供偽造、變造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
(十一)客戶要求基金份額非交易過戶且不能提供合法證明文件。
(十二)客戶頻繁辦理基金份額的轉託管且無合理理由。
(十三)客戶要求變更其信息資料但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有偽造、變造嫌疑。
第十三條 保險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釋。
(二)頻繁投保、退保、變換險種或者保險金額。
(三)對保險公司的審計、核保、理賠、給付、退保規定異常關注,而不關注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資收益。
(四)猶豫期退保時稱大額發票丟失的,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內多次退保遺失發票總額達到大額的。
(五)發現所獲得的有關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式或者財務狀況等信息不真實的。
(六)購買的保險產品與其所表述的需求明顯不符,經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解釋後,仍堅持購買的。
(七)以躉交方式購買大額保單,與其經濟狀況不符的。
(八)大額保費保單猶豫期退保、保險合同生效日後短期內退保或者提取現金價值,並要求退保金轉入第三方賬戶或者非繳費賬戶的。
(九)不關注退保可能帶來的較大金錢損失,而堅決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釋退保原因的。
(十)明顯超額支付當期應繳保險費並隨即要求返還超出部分。
(十一)保險經紀人代付保費,但無法說明資金來源。
(十二)法人、其他組織堅持要求以現金或者轉入非繳費賬戶方式退還保費,且不能合理解釋原因的。
(十三)法人、其他組織首期保費或者躉交保費從非本單位賬戶支付或者從境外銀行賬戶支付。
(十四)通過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險費,而不能合理解釋第三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關系的。
(十五)與洗錢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有業務聯系的。
(十六)沒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堅持要求用現金投保、賠償、給付保險金、退還保險費和保單現金價值以及支付其他資金數額較大的。
(十七)保險公司支付賠償金、給付保險金時,客戶要求將資金匯往被保險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客戶要求將退還的保險費和保單現金價值匯往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
第十四條 除本辦法第十一、十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發現其他交易的金額、頻率、流向、性質等有異常情形,經分析認為涉嫌洗錢的,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第十五條 金融機構對按照本辦法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的所有可疑交易報告涉及的交易,應當進行分析、識別,有合理理由認為該交易或者客戶與洗錢、恐怖主義活動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有關的,應當同時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並配合中國人民銀行的反洗錢行政調查工作。
第十六條 對既屬於大額交易又屬於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機構應當分別提交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
交易同時符合兩項以上大額交易標準的,金融機構應當分別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第十七條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本辦法所附的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要素要求(要素內容見附表),提供真實、完整、准確的交易信息,製作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的電子文件。具體的報告格式和填報要求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
第十八條 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處罰;區別不同情形,建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或者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採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金融機構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
(二)取消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任職資格、禁止其從事有關金融行業工作。
(三)責令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發現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的,應報告其上一級分支機構,由該分支機構按照前款規定進行處罰或提出建議。
第十九條 中國人民銀行和其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對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遵守《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如下:
「短期」系指10個工作日以內,含10個工作日。
「長期」系指1年以上。
「大量」系指交易金額單筆或者累計低於但接近大額交易標準的。
「頻繁」系指交易行為營業日每天發生3次以上,或者營業日每天發生持續3天以上。
「以上」,包括本數。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2號)和《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3號)同時廢止。
❾ 什麼企業網銀,什麼叫現金管理
企業網銀是銀行面向企業用戶開發的一種網上銀行服務,相對於個人網銀而言,企業網銀擁有更高的安全級別,更多針對企業的功能等。
現金管理
cash-management 社會主義國家對一切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單位使用現金的數量與范圍進行控制與管理。其目的是為了保證貨幣發行權集中於中央,有計劃地調節貨幣流通,節約現金使用,穩定市場物價。在中國,實行現金管理,結合執行國家對信貸與結算的其他有關規定,可以使中國人民銀行成為國民經濟的信貸中心、結算中心與現金出納中心,充分發揮銀行對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監督作用。對於防止與打擊非法分子進行貪污盜竊、投機倒把,保衛社會主義的經濟建設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中國的現金管理始於1950年4月7日政務院公布的《關於實行國家機關現金管理的決定》。1977年11月28日國務院頒布《關於實行現金管理的決定》,這是中國現金管理制度的基礎。主要內容有:①各單位所有現金,除核定的現金庫存限額外,其餘必須存入銀行,各單位經濟往來,必須通過銀行轉賬結算。②各單位庫存現金限額,一般按本單位日常零星現金開支的三天需要量核定,離銀行較遠,交通不便的單位,可適當放寬,但最多不超過15天的日常開支。③各單位使用現金的范圍:支付職工工資、津貼、福利費、退休金;支付各種撫恤金、學生助學金、喪葬補助費;支付城鄉居民個人的勞務報酬;支付出差人員的差旅費等。④各單位到外地采購,必須通過匯兌或者其他結算形式 ,不得自帶現金。⑤各單位的現金收入及時存入銀行,零星開支的現金可以從單位現金庫存限額中支付,其他一切支出必須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本單位收入現金中直接支付。⑥現金收支量較大的單位,要編報現金收支計劃,在批准范圍內使用現金。為了加強現金管理,按照賬錢分管的原則,凡與現金有密切聯系的賬冊,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人員在監制現金收付記賬貨單時,必須嚴格審查有關憑證,堅持現金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現金管理作為國際銀行界一項成熟的金融服務,歷經30多年的發展,現已成為歐美銀行面向優質企業支柱型的中間業務之一。自從1999年花期銀行首先將企業現金管理產品帶到中國以來,目前國內幾乎全部的全國性商業銀行都推出了自己的現金管理服務。在銀行業內,現金管理已經成為銀行爭奪高端企業和機構客戶的重要競爭工具。近幾年來現金管理業務的在華迅速擴張,幾乎全部的全國性商業銀行都紛紛推出了自己品牌的現金管理產品,工商銀行旗下有財智賬戶,中信銀行有財智合動力,招商銀行有點金現金管理、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有浦發創富、上海交通銀行有蘊通賬戶、華夏銀行有現金新干線。對於銀行來說,現金管理服務已經不再是簡單的收付款服務,而是銀行為客戶量身定製個性化現金管理方案,提供綜合化的服務,協助客戶對現金流入、流出及存量進行統籌規劃,在保證流動性的基礎上,實現客戶效益最大化的金融服務。 在國內的現金管理市場上,各家銀行都打出了自己的品牌。對於國內金融機構來說,工行起步較早,在2002年就在全國推廣現金管理業務的試點。目前,工行已經推出了收款、付款、賬戶管理及信息服務、流動資金頭寸管理等幾大類現金管理業務。 中信銀行現金管理是其為客戶實現對其現金、銀行存款及貨幣等價物等廣義現金進行統籌規劃和管理而提供的系列產品,旨在幫助客戶獲得和保持最佳現金流。中信的現金管理主要包括賬戶信息管理、收付款管理、流動性管理、短期投資管理和資金風險管理。 招商銀行之前和GE合作的外幣現金池業務在業內眾所周知,招商銀行也借著GE的案例打響了現金管理品牌。日前招商還被《亞洲貨幣》(Asia Money)評為「中國本土最佳現金管理銀行」,該行是國內唯一獲評最佳、並且是連續第二次獲得該獎的商業銀行。招商銀行應用名義資金管理、本外幣現金池、集團協議轉賬、集團資金余額管理、集團財資管理平台等現金流動性管理產品的大型集團企業。 浦發銀行全新推出的企業現金管理解決方案是為客戶提供的集收款、付款、賬戶資金管理、信息服務的整體服務方案。該方案以浦發銀行全行一體化的綜合業務處理平台為依託,藉助更新、更便捷、更科學的金融工具,幫助企業有效運作資金,不斷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目前企業現金管理解決方案推出了「中軍帳」、「集團贏」、「匯時達」、「付輕松」、「利多多」、「網上銀」和「及時語」七項現金管理特色產品,突破銀行產品同質性的制約,凸現個性化、差異性和價值增值的服務優勢。 交通銀行蘊通賬戶是其現金管理的服務子品牌。蘊通賬戶集賬戶管理、現金管理、票據管理於一體,通過組合賬戶、現金池、票據池等特色功能,為客戶提供一站式、高質量、個性化的資金管理服務,協助客戶在集團財務管理、流動資金安排、票據集中管理等領域優化流程、提升效率、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提升。 「現金新干線」則是華夏銀行現金管理業務的專屬品牌,包括「集算快線」、「集付快線」、「E商快線」、「速匯快線」、「直聯快線」、「透支快線」、「銀關快線」等七大快線。 國內各大銀行的現金管理產品如同雨後春筍般不斷涌現。另外內資行為了加強自身產品的競爭力和產品優勢,也紛紛與外資行合作。希望藉助外資行的產品和技術優勢,並結合自身的客戶資源和地區優勢,來更好地提升自身現金管理的產品水準的品牌形象。
編輯本段現金管理的原則
會計范疇中的現金又稱庫存現金,是指存放在企業並由出納人員保管的現鈔,包括庫存的人民幣和各種外幣。現金是流動性最大的一種貨幣資金,它可以隨時用以購買所需物資,支付日常零星開支,償還債務等。 在這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現金」一詞,依國際慣例解釋,是指隨時可作為流通與支付手段的票證,不論是否法定貨幣或信用票據,只要具有購買或支付能力,均可視為現金。所以,現金從理論上講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現金是指企業所擁有的硬幣、紙幣,即由企業出納員保管作為零星業務開支之用的庫存現款。廣義現金則應包括庫存現款和視同現金的各種銀行存款、流通證券等。我國所採用的是狹義的現金概念。 現金管理就是對現金的收、付、存等各環節進行的管理。依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現金管理的基本原則是: 第一,開戶單位庫存現金一律實行限額管理。 第二,不準擅自坐支現金。坐支現金容易打亂現金收支渠道,不利於開戶銀行對企業的現金進行有效地監督和管理。 第三,企業收入的現金不準作為儲蓄存款存儲。 第四,收入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的現金收入應於當天送存開戶銀行,確有困難的,應由開戶銀行確定送存時間。 第五,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使用現金,結算金額超過起點的,不得使用現金。 第六,不準編造用途套取現金。企業在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范圍和限額內需要現金,應從開戶銀行提取,提取時應寫明用途,不得編造用途套取現金。 第七,企業之間不得相互借用現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