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發展是什麼 應當選擇用什麼樣的指標來衡量金融發展的程度
金融系統是有關資金的流動、集中和分配的一個體系。它是由連接資金盈餘者和資金短缺者的一系列金融中介機構和金融市場共同構成的一個有機體,主要是以下4個指標:
1、利率、匯率的彈性與水平面。
2、金融資產的存量和流量。
3、金融體系的規模和結構。
4、金融市場的運作和功能。
(1)衡量金融服務水平擴展閱讀:
相互關系
(一)金融發展對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
1、金融發展有助於實現資本的積聚與集中,可以幫助實現現代化的大規模生產經營,實現規模經濟的效益。
2、金融發展有助於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從而提高社會經濟效率。
3、金融發展有助於提高用金融資產進行儲蓄的比例,因而有助於提高社會的投資水平。
(二)經濟發展對金融發展的作用
1、經濟的發展使社會的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因而提高人們對金融投資和理財服務的需求。
2、經濟發展形成越來越多的大企業集團,這些大的企業集團要求與其融資需求相匹配的現代金融機構為其提供服務。
2. 衡量金融發展的指標
1、利率、匯率的彈性與水平面。
2、金融資產的存量和流量。
3、金融體系的規模和結構。
4、金融市場的運作和功能。
3. 金融業增加值佔gdp的比例可以用來衡量金融發展水平嗎
金融業增加值是指金融業的全部基層單位一定時期內新創造出來的價值之和。如果按照核算國民經濟的方法之一———收入法計算的話,金融業增加值是金融從業人員報酬、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凈額以及金融機構營業盈餘等項目的總和。金融業增加值比重則是金融業的相對規模,反映了金融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金融業發育程度。
4. 什麼是衡量各地金融發展水平的主要指標
我國目前已有很多省市提出了建設區域性經濟中心的戰略目標,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大力發展金融業、建設區域性金融中心以推進各地經濟中心建設就成為各地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戰略部署。但各地經濟金融發展的政策措施、功能定位多有雷同,實際工作中又往往以簡單粗放的招商競爭模式吸引外資或外地企業及金融機構落戶來增強經濟金融總量和區域輻射力,求大求全的現象非常明顯,並未能從各地經濟金融的本質特徵提出適宜的發展路徑。
在對北京、上海、深圳三大金融中心及各省市經濟金融結構實證分析的過程中,我們可發現各地以存款結構為特徵的金融資金分布形態和以產業結構為特徵的經濟發展形態對當地的金融、經濟發展規模、質量起到了重要的決定性影響,北京、上海、深圳三大經濟金融中心均體現出了企業存款超過居民儲蓄存款的金融資金分布形態和第三產業產值佔比較大的經濟發展形態,且三地的兩方面指標在全國各地排名中名列榜首,天津、浙江、江蘇則名列其後。可見,建設區域性經濟金融中心必須促進金融資金分布形態和經濟發展形態兩方面為主要內容的經濟金融結構調整。
北京作為政治中心,是大部分國有大型企業、金融機構的總部所在地,企業資金集聚效應明顯,因此企業存款佔比較高;上海、深圳是我國兩大證券交易所的所在地,當地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有著較為便利的途徑,同時也是較多企業和金融機構的總部,企業資本實力雄厚,所以企業存款佔比也較高。這些優勢都是其他地方所不具備的,必須在現有條件下尋找能夠提升企業存款佔比和第三產業產值佔比的可行途徑,以促進金融資金分布形態和經濟發展形態優化,從而加速經濟金融中心建設步伐。
5. 衡量一個國家金融發展水平的指標
選D. 金融相關比率是由美國經濟學家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Raymond.W.Goldsmith)提出,指一定時期內社會金融活動總量與經濟活動總量的比值.這個屬於金融發展理論裡面的東西
6. 衡量金融安全性的主要指標有哪些
衡量金融安全性的主要指標有:
1.償債率。
傳統意義上的償債率是指當前的外債還本付息額與當年商品與勞務出口收入的比率,國際上一般認為這一指標在20%以下是安全的。由於這種計算方法僅考慮了經常項目對償債能力的影響,與當前國際資本流動日益頻繁的現實相差甚遠,因此,經修正的償債率Ⅱ=當年還本付息額/當年外匯儲備。由於外匯儲備來源於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短期內都可以提供償債保證,作為分母較為合適。一般認為,償債率Ⅱ不超過30-50%是安全線。
2.債務率。
它是一國當年外債余額占當年商品勞務出口收入的比率。這是衡量一國負債能力和風險的主要參考指標。國際上公認的債務出口比率為100%,超過100%為外債負擔過重。
3.負債率。
是指一國當年外債余額占當年國內生產總值(GDP)之比,表明一國經濟發展對外債的依賴程度,國際上公認的最高限度為10%。有時也用外債余額與國民生產總值(GNP)的比率來表示負債率,一般參考安全值為20%以下。
4.短期債務比率。
它是指在當年外債余額中,一年和一年期以下期限的短期債務所佔的比率。這是衡量一個國家外債期限結構是否安全合理的指標。國際上公認的短期債務比率為25%以下。
5.其他的衡量指標
除了上述幾種常用的衡量一國償債能力和承受能力的指標之外,還有一些其他的衡量指標可供參考:
(1)外匯儲備/外債余額。這是反映一國償還能力的重要指標,國際警戒線區間為30-50%,上下增減10%作為警戒線。
(2)外匯儲備/短期外債。這是衡量一國快速償債能力的重要指標。該指標的國際警戒線為不小於100%,以此為基準,上下增減100%作為警戒線。此外,一般認為當外匯儲備超過短期外債余額的5倍時,將會因大量的資源閑置而承受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當外匯儲備/短期外債>500%時,金融安全度又下降到\\\"風險\\\"狀態。
(3)經常項目差額/GDP。該指標主要反映一國對外經濟部門的競爭能力,如果逆差佔GDP的比重持續過大,說明其創匯部門在競爭中處於劣勢。持續巨額的經常項目逆差構成一國經濟對外均衡的主要因素。對於實行固定匯率制度或釘住匯率制度的國家而言,為了達到新的均衡,其匯率可能會在某一因素的觸發下突然間大幅貶值,引發金融危機。國際上一般認為不超過5%是安全的,以此為准,上下增減1%作為警戒線。
(4)外匯儲備/M2。該指標是基於供求平衡原則下(是指一國外匯儲備不僅能保證正常的國際收支,還能有效地抵禦金融危機的沖擊)衡量外匯儲備是否適度的一個指標。這一指標在國際上沒有統一的標准,國內學者根據中國經驗以12%作為基準,上下增減3%作為警戒線。
(5)(FDI+經常項目差額)/GDP。資本流動的構成及一國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程度成為一國對外經濟部門穩定與否的重要因素。用外商直接投資來彌補經常項目逆差還是用易於外逃的證券投資來彌補將會產生不同的後果。外國直接投資的比例越高,接受投資國就越不會因為資本突然外逃而遭受損失。國際上公認的合理區間為-2.5%-5%,以此為准,上下增減1%作為警戒線。
7. 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的金融指標有些什麼
通常能夠有效地通過大幅度變化來預兆金融危機的金融指標包括 : 貨幣供應增長版率、實際利率、權通貨膨脹率、國內信貸增長率、實際 GDP 增長率、財政手指差額 /GDP 、外匯儲備可供進口月數、外匯儲備 / 短期外債、貿易差額 / 外債總額、 實際匯率及波動程度、外國直接投資 / 外債、經常項目 /GDO 、貿易差額 /GDP 、外匯儲備 /GDP 、外債總額 /GDP 、短期資本流入 /GDP 、股市價格指數波動幅度、不良資產 / 銀行總資產、銀行資本充足率等。
8. 金融支持應該用什麼指標來衡量
金融支持並不是一個專有名詞,而是為了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金融方面所提供的貨幣支持與流通以及信用交易,比如針對小微企業,政府出台的關於小微企業貸款優惠政策,關於大學生創業基金,以及貸款貼息等等。
9. 如何判斷和衡量一國的金融發展水平
主要通過以下兩個指標衡量一國的金融發展水平:(1)金融相關率。是指一定時期內金融活動總量與經濟活動總量的比值。衡量金融發展程度實際上是衡量金融結構狀態,採用5個指標:金融資產總額與實物資產總額的比重;金融資產與負債在金融機構間的分布;金融資產與負債在金融機構與非金融機構之間的分布;各經濟部門擁有的金融資產與負債的總額;由金融機構發行、持有的金融工具總額。(2)貨幣化率即社會的貨幣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