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承兌匯票是直接信用工具嗎
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是非金融機構,屬於直接信用工具。銀行匯票的出票人是金融機構,屬於間接信用工具。
B.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除了銀行還有其他渠道嗎
銀行各級分支機構公司業務部門是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的經營部門,負責該項業務的營銷、申請受理、調查評價以及客戶服務工作。
銀行承兌匯票:是銀行在商業匯票上簽章承諾付款的遠期匯票,是由銀行承擔付款責任的短期債務憑證,期限一般在6個月以內。銀行承兌匯票多產生於國際貿易,一般由進口商國內銀行開出的信用證預先授權。
銀行承兌的作用在於為匯票成為流通性票據提供信用保證。匯票是列明付款人和收款人的雙名票據,經銀行作為第三者承兌後則成為三名票據。承兌銀行成為主債務人,而付款人則成為第二債務人。實際上,銀行承兌匯票相當於對銀行開列的遠期支票。持票人可以在匯票到期時提示付款,也可以在未到期時向銀行尤其是承兌銀行要求貼現取得現款。銀行貼進票據後,可以申請中央銀行再貼現,或向其它銀行轉貼現,更一般的做法是直接賣給證券交易商,再由其轉賣給其它各類投資者。銀行承兌匯票的最重要投資者是外國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
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期限為6個月或以下
1.貼現的概念。貼現是一種票據轉讓方式,是指持票人在需要資金時,將其持有的商業匯票,經過背書轉讓給銀行,銀行從票面金額中扣除貼現利息後,將餘款支付給申請貼現人的票據行為。
2.貼現的性質:貼現是銀行的一項資產業務,匯票的支付人對銀行負債,銀行實際上是與付款人有一種間接貸款關系。
3.再貼現和轉貼現:再貼現是指貼現銀行向中央銀行再轉讓匯票,轉貼現是指貼現銀行向其他商業銀行轉讓匯票,二者都是貼現銀行以未到期的貼現票據,經背書後的再次貼現,中央銀行或其他商業銀行按規定扣除再貼現或轉貼現的利息後,給申請貼現行兌付票款。
C. 如何認定非金融機構的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效力
銀行承兌匯票 是銀行的承諾
D.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中承兌人信息為財務公司,改承兌匯票是由銀行兌現還是由財務公司兌現
財務公司。
E. 這張是商業承兌還是銀行承兌
電票來說,承兌人是財務公司,屬於「銀行承兌匯票」;紙票來說,承兌內人是財務公容司,屬於「商業承兌匯票」
國內的財務公司是隸屬於大型集團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從定義來看財務公司是金融機構,其開出的電子銀承承兌人也自然是財務公司。能成立財務公司的一般是具有相當經濟實力並且信用評級較高的集團下設,其開具的電子銀承可以說是以集團信用及財力作為擔保到期兌付的,風險當然比銀行電子銀承要高,但是一般是可接收的,畢竟大型集團的經濟實力一般是可信賴的。
F. 根據《關於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跨省票據業務的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審慎開展跨省票據承兌業務
開展跨省票據業務本身並不必然導致違規,但異地承兌、貼現業務應符合下列規定「四、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審慎開展跨省票據承兌、貼現業務,業務開展規模和發展速度應與其跨省授信管理能力相適應。擬開展或已開展相關業務的,應建立包括票據承兌、貼現等授信方式的異地授信內部管理制度;應實行嚴格的授權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法人總部根據本機構相關業務管理規定、分支機構風險管控能力、區域經濟發展狀況、目標客戶類別等實施差異化授權。」(21號文)。據此,您提問中描述的情形,應該要防範三個合規風險:1、貿易背景是否真實;2、異地授信管理制度是否建立;3、是否有差異化的授權。如果貿易背景真實性有把握,只需要落實異地授信制度和差異化授權是否具備即可。本身該筆業務沒有風險敞口的話,信用風險到不是問題。另外,您可以關注「誠拙雲學堂」我們再詳細交流。
G. 我有一張電子商業匯票,怎麼能知道他說商業承兌還是銀行承兌
看票面上的承兌方,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進行承兌,到時候銀行付錢 風險小, 電子商業承兌匯票是企業承兌 企業承諾到期付款 風險大。
H. 商業承兌匯票屬於銀行票據以外的結算方式嗎
商業承兌匯票是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出具的,承諾到未來某個時間點付款的內票據。一般有實容力的大企業才能夠辦理商業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是一種結算方式,屬於銀行票據以外的結算方式(因其不屬於銀行票據,不屬於銀行開具的)
I. 什麼是銀行承兌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種。指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簽發,向開戶銀行申請並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於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