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目前在英聯邦國家裡,總督的職權是什麼
總督是英國國王在尊其為國家元首的英聯邦(除聯合王國以外的)各成員國版的代表。
在加權拿大,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總督是英王在中央或國家一級的代表;在加拿大各省還有省督,在澳大利亞各州,還有州總督。總督職位隨英聯邦國家的憲法地位的演變而變化。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總督最初,是國王和英國政府的雙重代表;1926年的帝國會議決定,總督在供職國家的作用和英王對聯合王國政府所起的作用完全一樣,這就意味著總督不再是聯合王國政府及其利益的象徵。總督任命的程式也發生了變化。最初,是根據聯合王國政府的建議(事先和當地政府進行過蹉商)而得到任命的;但1930年帝國會議通過協定,確認總督應經過同國王的非正式協商、根據英聯邦有關國家政府的建議而委任。
在某些英聯邦國家的現代憲法中,有專門條款對總督選舉作出規定。在早期,總督通常來自英國。現代習慣作法是任命一個「當地」人為總督。現代總督是實權總督,他們行使職能而無需將他代表的國王置於優先地位;不過,總督通常像英王在聯合王國一樣,行使其憲法及禮儀職能。
② 現在的澳大利亞,馬來西亞都是英聯邦國家和英國有什麼關系
英聯邦國家成員大多為前英國殖民地或者保護國。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英國勢力遭到削弱,各殖民地人民紛紛要求獨立,興起民族解放運動,本土與自治領之間的矛盾也日益加劇,殖民體系漸趨瓦解。
為挽救頹勢,1926年,英國被迫承認自治領在內政外交方面獲得獨立。自治領與宗主國以「共同忠於(英國)國王」而組成英聯邦,雙方權利平等,互不隸屬。
1931年,英國議會通過《威斯敏斯特法案》,批准上述決議,確定各英屬自治領都獲得完全獨立的主權,大英帝國名存實亡,英聯邦正式形成。英聯邦不是一個國家,也沒有中央政府。英國國王是英聯邦的君主與國家元首。英聯邦不設權力機構,英國和各成員國互派高級專員為外交代表。
(2)英聯邦聖文森特金融服務局擴展閱讀:
英聯邦的作用
英聯邦是國際合作的一種獨特試驗,促進來自不同種族、文化和環境的民族之間的協作。各成員國享有平等地位,但在處理英聯邦事務上英國常扮演主角。
成員國在許多領域進行商討和合作,包括貿易、金融、國防、教育、技術、科研、法律、醫葯和農業。但是成員國享有的主要利益為各種貿易協議和資本投資配置帶來的經濟效用。
英國和其他富裕的老成員國是新加入或貧窮成員國工業發展的主要資本來源。援助計劃由英聯邦開發公司(CDC) 等機構執行。
有些成員國根據英聯邦特惠制互相實行關稅優惠,以促進互相之間的貿易往來。1973年,英國加入歐共體(今歐盟),推出了英聯邦特惠制。根據協定,其他英聯邦成員國可以與歐盟協商特別的貿易協議。
③ 英聯邦的由來
英聯邦(又稱共和聯邦,英語︰Commonwealth of Nations)是由53個獨立國家組成,其中多為大英帝國的前殖版民地,元首為
伊麗莎白二世,她權同時是英聯邦王國的國家元首。
英聯邦成員共53個.
安地卡及巴布達、澳大利亞、巴哈馬、孟加拉國、巴貝多、貝里斯、波札那、汶萊、喀麥隆、加拿大、塞普勒斯、多米尼加聯邦、斐濟、甘比亞、迦納、格瑞那達、蓋亞那、印度、牙買加、肯亞、吉里巴斯、南非、賴索托、馬拉維、馬來西亞、馬爾地夫、馬爾他、模里西斯、莫三比克、納米比亞、諾魯、紐西蘭、奈及利亞、巴布亞紐幾內亞、聖基茨與尼維斯、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薩摩亞、塞席爾、獅子山、新加坡、索羅門群島、斯里蘭卡、史瓦濟蘭、坦尚尼亞、湯加、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吐瓦魯、烏干達、英國、萬那杜、尚比亞、巴基斯坦。
④ 為什麼英聯邦的國家有些國旗左上角有英國國旗,而有些卻沒有
英聯邦共有抄53個成員國,襲其中亞洲9個,非洲18個,美洲13個,大洋洲11個,歐洲2個。英聯邦只是由英國和已經獨立的前英國殖民地或附屬國組成的聯合體,並非統一的主權國家,所有英聯邦的成員「地位平等,在內政和外交方面互不隸屬,唯有依靠對英王的共同效忠精神統一在一起」。所以英聯邦各國國旗由各自國家自主決定,並未強求在國旗上加入英國米字旗,但很多國家將米字旗放在國旗的左上角,以示與英國的關系。但也有國家,如加拿大沒有米字旗。
⑤ 澳大利亞和加拿大現在還屬於英聯邦嗎
英聯邦(The Commonwealth)是由英國和已經獨立的前英國殖民地或附屬國組成的聯合體。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英國懾於日益高漲的殖民地民族解放運動,調整了同原英帝國其他成員之間的關系。1926年「英帝國會議」的帝國內部關系委員會提出,英國和已經由殖民地變為自治共和國的一些國家是「自由結合的英聯邦的成員」,「地位平等,在內政和外交方面互不隸屬,唯有依靠對英王的共同效忠精神統一在一起」。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案》從法律上對此予以確認,英聯邦正式形成。
1950年,印度成為共和國,並選舉了自己的國家元首。從此英聯邦成員由以前對英王效忠的原則演變為英聯邦成員「接受英王為獨立成員國自由聯合體的象徵」,英王成為「英聯邦的元首」,有16個國家現在仍將英王作為自己的國家元首。
自英聯邦成立至今,先後有4個國家退出了英聯邦,即緬甸、愛爾蘭、原葉門民主人民共和國和辛巴威。截至2006年9月,英聯邦共有53個成員國,其中亞洲9個,非洲18個,美洲13個,大洋洲11個,歐洲2個。他們分別是:
★亞洲9國
塞普勒斯共和國
孟加拉人民共和國
汶萊達魯薩蘭國
印度共和國
馬來西亞
馬爾地夫共和國
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
新加坡共和國
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
★非洲18國
波札那共和國
喀麥隆共和國
甘比亞共和國
迦納共和國
肯亞共和國
賴索托王國
馬拉維共和國
模里西斯共和國
莫三比克共和國
納米比亞共和國
奈及利亞聯邦共和國
塞席爾共和國
獅子山共和國
南非共和國
史瓦濟蘭王國
坦尚尼亞聯合共和國
烏干達共和國
尚比亞共和國
★美洲13國
加拿大
安地卡及巴布達
巴哈馬國
巴貝多
貝里斯
多米尼克國
格瑞那達
蓋亞那合作共和國
牙買加共和國
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聯邦
聖露西亞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共和國
★大洋洲11國
澳大利亞聯邦
紐西蘭
斐濟群島共和國
吉里巴斯共和國
諾魯共和國
巴布亞紐幾內亞獨立國
薩摩亞獨立國
索羅門群島
湯加王國
吐瓦魯
萬那杜共和國
★歐洲2國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馬爾他共和國
當地時間2007年11月22日午夜,英聯邦在烏干達首都坎帕拉發表聲明,宣布中止巴基斯坦的英聯邦成員國資格。
聲明稱,鑒於巴基斯坦目前的局勢嚴重違背了英聯邦的基本政治原則,並且巴基斯坦政府沒有按照英聯邦部長級行動小組的要求採取必要措施,該小組決定中止巴基斯坦的英聯邦成員國資格。
英聯邦部長級行動小組是英聯邦內部專門處理違反該組織基本政治原則的機構。該小組曾於12日發表聲明,要求巴基斯坦總統穆沙拉夫在22日前取消緊急狀態並辭去軍職,否則其英聯邦成員國的資格將被中止。
⑥ 英聯邦國家有哪些
英聯邦52個國家組成如下:
1. 亞洲8國:塞普勒斯共和國、孟加拉人民共和國、汶萊達魯薩蘭國、印度共和國、馬來西亞、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新加坡共和國、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
2. 非洲18國:波札那共和國、喀麥隆共和國、甘比亞共和國、迦納共和國、肯亞共和國、賴索托王國、馬拉維共和國、模里西斯共和國、莫三比克共和國、納米比亞共和國、奈及利亞聯邦共和國、塞席爾共和國、獅子山共和國、南非共和國、史瓦濟蘭王國、坦尚尼亞聯合共和國、烏干達共和國、尚比亞共和國。
3. 美洲13國:加拿大、安地卡及巴布達、巴哈馬國、巴貝多、貝里斯、多米尼克國、格瑞那達、蓋亞那合作共和國、牙買加共和國、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聯邦、聖露西亞、聖文森特、格林納丁斯、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共和國。
4. 大洋洲11國:澳大利亞聯邦、紐西蘭、斐濟群島共和國、吉里巴斯共和國、諾魯共和國、巴布亞紐幾內亞獨立國、薩摩亞獨立國、索羅門群島、湯加王國、吐瓦魯,萬那杜共和國。
5. 歐洲2國: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和馬爾他共和國。
英聯邦,是一個國際組織,由52個獨立主權國家(包括屬地)所組成,成員大多為前英國殖民地或者保護國。
英聯邦元首為伊麗莎白二世女王,同時身兼包括英國在內的16個英聯邦王國的國家元首(僅名義上,並無實權,英國君主無權干涉各成員國內政),此16國構成了一個現代版的共主邦聯。女王逝世後,英國王儲查爾斯王子將擔任英聯邦元首。
當"英聯邦"這個詞在20世紀20年代第一次被使用時,它形成一種保持聯系的方式而沒有"帝國"這個詞所含的令人不愉快的殖民地味。
第二次世界大戰,特別是1942年新加坡的淪陷,清楚表明大不列顛已沒有能力保衛其帝國,而籠罩其權力的神秘性也同時被去除。在20世紀50和60年代,英聯邦是大不列顛管理那些它已無法統治或保衛的非殖民化國家的工具。
對於這些前殖民地而言,英聯邦的好處一目瞭然。大不列顛有特殊的貿易措施,例如,在香蕉進口上其前加勒比海領地優於中美洲。英聯邦國民有權移居英國,許多人都這樣做了。
居住在英國的英聯邦公民至今仍享有某些選舉特權,而這些特權是其他外國人﹑甚至其它歐盟國家的公民所沒有的。
然而,自英國加入歐盟的30年間,上述許多好處已經消失。歐盟的主要目標之一是建立區域性自由貿易區,因而英國被禁止給予其前殖民地特權。英國的移民政策亦已收緊,現在只有那些親屬已在英國的英聯邦公民才有特殊權利。
⑦ 英聯邦包括哪些國家聯邦和邦聯的區別
英聯邦成員共53個,分別為: 安地卡及巴布達、澳大利亞、巴哈馬、孟加拉國、巴貝多、貝里斯、波札那、汶萊、喀麥隆、加拿大、塞普勒斯、多米尼加聯邦、甘比亞、迦納、格瑞那達、蓋亞那、印度、牙買加、肯亞、吉里巴斯、南非、賴索托、馬拉維、馬來西亞、馬爾地夫、馬爾他、模里西斯、莫三比克、納米比亞、諾魯、紐西蘭、奈及利亞、巴布亞紐幾內亞、聖基茨與尼維斯、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薩摩亞、塞席爾、獅子山、新加坡、索羅門群島、斯里蘭卡、史瓦濟蘭、坦尚尼亞、湯加、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吐瓦魯、烏干達、英國、萬那杜、尚比亞、巴基斯坦、盧安達。
邦聯與聯邦
邦聯是指若干獨立的主權國家為了特定目的而組成的國家聯盟。現在世界上著名的邦聯有獨立國家聯合體,非洲聯盟,東南亞國家聯盟等。
聯邦則是具有統一主權的國家,其成員加入聯邦後不再享有完全的主權,但保留一些管理內部事務的權利。美國是世界上第一個聯邦制國家。
聯邦與邦聯的區別
第一、二者的含義不同。聯邦也稱「聯盟國家」。是由若干成員單位(共和國、州、邦等)組成的統一國家,如現在的美國、德國、印度等。
邦聯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為了達到軍事、貿易或其他共同目的而形成的一種國家聯合,如現代的歐盟、東盟等實際上就是邦聯。
第二、兩者的范圍不同。聯邦的范圍小,邦聯的范圍大,邦聯之中有聯邦,但聯邦之中無邦聯。歐盟中就包含了一些聯邦國家,如德國。
第三、兩者的機構不同。聯邦有自己的立法機關和中央政府,邦聯無聯邦的最高立法、行政機關,其主要機構是邦聯的議會或成員國首腦會議。
第四、兩者的職權不同。聯邦有自己的憲法和法律,聯邦的地位高於組成單位,一切重大權力均屬於聯邦中央政府,聯邦法律為國家的最高法律,各州法律不得與它相抵觸,聯邦法院的判決,其效力適用於全國,各州政府、法院和公民均有遵守的義務;參加聯邦的各州,可以根據聯邦憲法制定本州憲法和法律,可以建立本州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並在自己的管轄區內行使權力,領導下屬各級政府。
邦聯的活動只限於特定方面,其首腦會議的決議必須經過成員國認可才能生效,但無法律效力,各成員國仍是有主權的獨立國家,各自擁有立法、行政、外交、軍事、財政等方面的權力。
第五、兩者的國際交往不同。聯邦是國際交往的主體,不過有的聯邦國家也允許成員國有某些外交權。
邦聯不是國際交往的主要主體,其成員國各自保持內政和外交上的獨立,具有主權實體性質的仍是成員國。
聯邦與聯盟的相似處
第一、從國家結構形式上看,都屬於復合制。
第二、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如:隨著社會經濟、政治的進一步集中和統一,曾屬於邦聯的美國、瑞士、德國先後改組為聯邦,相反,屬於聯邦的原蘇聯於1991年年底成為獨聯體(實際上已成為鬆散的邦聯)。
總之,邦聯是「國家的聯合」,而聯邦則是「聯合的國家」。
⑧ 現在世界上有哪些英聯邦國家都受英國女王管轄嗎
現在的英聯邦有澳大利亞,巴哈馬,孟加拉國,巴貝多,貝里斯,加拿大等一共有53個國家。而現任的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僅僅擔任包括英國在內的16個英聯邦國家的國家元首。
而在成員國之間大家都不相互依靠,都有獨立的外交自主權。各個國家處理同一件事情所產生的態度都不一樣,這也就造成了很多國家之間的矛盾,甚至因此而開始了戰爭,並沒有達到國家之間團結互助的目的。
雖然是這樣,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仍然在盡職敬業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針對缺點作出改善,同時承擔著外界的輿論,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讓英聯邦中的53個成員國都能得到更好的經濟發展,尤其是由自己管理的16個英聯邦王國。
⑨ 印度屬於英聯邦嗎
印度屬於英聯邦。
英聯邦現成員國有印度、安地卡及巴布達、澳大利亞、巴哈馬、孟加拉國、巴貝多、貝里斯、波札那等的國家。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英國勢力遭到削弱,各殖民地人民紛紛要求獨立,興起民族解放運動,本土與自治領之間的矛盾也日益加劇,殖民體系漸趨瓦解。為挽救頹勢,1926年,英國被迫承認自治領在內政外交方面獲得獨立。
自治領與宗主國以「共同忠於(英國)國王」而組成英聯邦,雙方權利平等,互不隸屬。1931年,英國議會通過《威斯敏斯特法案》,批准上述決議,確定各英屬自治領都獲得完全獨立的主權,大英帝國名存實亡,英聯邦正式形成。
英聯邦不是一個國家,也沒有中央政府。英王是英聯邦的君主與國家元首。英聯邦不設權力機構,英國和各成員國互派高級專員,代表大使級外交關系。
(9)英聯邦聖文森特金融服務局擴展閱讀:
1947年,印度在與巴基斯坦分治後實現獨立,1950年,印度共和國成立,為英聯邦成員國。
印度獨立後經濟有較大發展。農業由嚴重缺糧到基本自給,工業形成較為完整的體系,自給能力較強。20世紀90年代以來,服務業發展迅速,佔GDP比重逐年上升。目前,印度已成為軟體、金融等服務業的重要出口國。
印度資源豐富,有礦藏近100種,其中雲母產量世界第一,煤和重晶石產量居世界第三。印度的工業主要包括紡織、食品加工、化工、制葯、鋼鐵、水泥、石油和機械等。汽車、電子產品製造、航空和空間等新興工業近年來發展迅速。
印度是世界上最大的糧食生產國之一,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72%。旅遊業是印度政府的重點發展產業,也是重要就業部門。
印度是中國的重要近鄰。1950年4月1日,中印兩國建交。近年來,中印關系保持良好發展勢頭。2005年,中印兩國建立面向和平與繁榮的戰略合作夥伴關系,中印關系得到全面提升。目前,中國是印度第一大貿易夥伴,印度是中國在南亞的最大貿易夥伴。2013年中印貿易額達654.71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