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借貸中介第三方平台都有哪些
申請貸款建議通過正規渠道:例如農行,網捷貸定義是指農業銀行現金方式向內符合特定條件的農業銀容行個人客戶發放的,由客戶自助申請、快速到賬、自動審批、自助用信的小額消費貸款。申請條件(一)基本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60周歲,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3.我行電子銀行客戶,且持有我行頒發的安全認證工具。(目前只支持二代K寶客戶) 4.信用狀況良好, 5.不存在未到期的「網捷貸」貸款額度,不存在未結清的「網捷貸」貸款余額。 6.收入穩定,具有按期償還信用的能力。 7.貸款用途合理、明確
申請網捷貸貸款額度為3000元—30萬元;貸款額度有效期為30天,借款人需在額度有效期內使用貸款,貸款額度不可循環申請、審批、放款幾分鍾以內就可以完成
⑵ 我向民間借貸公司或金融公司貸款會有記錄嗎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回當事人意思答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
無抵押貸款/衣叄劉①扒玲山劉扒玲是。
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願互助、誠實信用原則。狹義的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依照約定進行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借貸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廣義的民間借貸除上述內容外,還包括公民與法人之間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貨幣或有價證券的借貸。現實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狹義上的民間借貸。民間借款包括民營銀行、小額貸款、第三方理財、民間借貸連鎖、擔保、私募基金、銀企對接平台、網路借貸、金融超市等金融形式,其相對於銀行貸款具有靈活、簡便、快速、收益率高等幾點優勢,全國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規《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將於2014年3月1號正式實施,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2015年8月6日,最高法院對外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該司法解釋對當前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新問題予以回應和規置
⑶ 有什麼做互聯網金融借貸的公司了
做這個的有金瑞龍公司
⑷ 金融借貸公司的風險防控是怎麼做到的
一般有自己的方法,也有很多找徵信合作,先查會員情況的,這種也可以避免,安融徵信就可以的,會有專門的防控平台,徵信報告會比較准
⑸ 我國金融體系融資結構與美國的區別是什麼
國金融體系的結構問題:我國一高七偏的金融結構.,非金融機構(居民、企業和政府)的融資結構偏間接融資,金融機構的類型結構偏商業銀行機構,銀行市場結構偏大銀行壟斷。銀行所有制結構偏國有銀行,銀行貸款類型結構偏企業生產經營貸款。銀行貸款對象結構偏國有大型企業貸款。金融區域結構偏大中城市。結構性扭曲的低效能效應個人和企業「借錢難」與「投錢難」同時存在。較多年份國內投資小於國內儲蓄。外資進入和內資外逃同時存在。不同行業和地區企業的資金利稅率相差迥異。作為國有商業銀行主要貸款對象的國有企業的資金使用效率每況愈下。作為銀行主體的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積累了太多的不良貸款
在美國,銀行資產對GDP的比重為53%,只有德國的三分之一;相反,美國的股票市值對GDP的比重為82%,大約比德國高三倍。因此,美國英國的金融體制常常被稱為「市場主導型」,而德國、法國、日本則被稱為是「銀行主導型
一個金融體系包括幾個相互關聯的組成部分:第一,金融部門(FinancialSector,各種金融機構、市場,它們為經濟中的非金融部門提供金融服務),第二,融資模式與公司治理(,居民、企業、政府的融資行為以及基本融資工具;協調公司參與者各方利益的組織框架)第三,監管體制(RegulationSystem)。金融體系不是這些部分的簡單相加,而是相互適應與協調。
因此,不同金融體系之間的區別,不僅是其構成部分之間的差別,而且是它們相互關系協調關系的不同
⑹ 金融公司的借款信審系統目的是什麼
恆昌信審系統的功能就是對申請借貸人信用的審核,防止欺詐,對借款人還款的意願做甄別和判斷,決定是否放款,以及放款數額
⑺ 3. 金融類風險投資公司是如何運作的
通常風險投資交易的運做流程圖
通常風險投資交易始於風險投資公司對商業計劃書的篩選到交易的完成,以至最終風險資金的退出。具體可分下列幾個程序:
1.初次篩選(Initial Screening)
風險投資公司每天都收到大量的執行總結和商業計劃書。在初次篩選時投資專家通常只看執行總結或商業計劃書的執行總結部分,每分通常大約只花幾分鍾時間。一旦發現他們感興趣的他們才會花一些時間看完整個商業計劃書,或要求創業者提供完整的商業計劃書。
2.項目審議(Due Diligence)
風險投資公司對感興趣的商業計劃書提交給其投資小組進行初步審議。通過了初步審議,風險投資通常會建立一個項目評估小組,對項目進行進一步全面的審議。他們會向申請風險融資的企業要求更全面的企業背景資料,通常包括:
●注冊登記文件
●企業章程
●董事會和股東資料
●董事會紀要
●重要的業務合同
●法律和財務方面的合同
●詳細財務報告
●資產清單
●知識產權方面的文件
●管理團隊的背景資料和員工方面的情況
●法律訴訟和保險方面的資料
●政策法規等方面資料
審議將會涉及的方面有:◎行業審議 ◎技術審議 ◎市場審議 ◎財會審議◎法律審議
3.項目談判(Negotiation)
風險投資公司的項目評估小組下一步將與企業的管理層或創業者就有關問題進行談判。涉及到的主要問題通常包括:◎投資形式◎將來融資◎資金使用◎股本結構◎股權轉化價格◎股權注冊許可權◎其他股東的義務◎上市◎董事會組成◎核心人員招募◎財務狀況披露◎股份購買協議◎交易達成的前提條件◎排他性◎交易費用
4.交易完成(Deal Close)
風險投資公司將與投資企業或創業者簽署有關的法律文件,這些文件通常需要有關的律師來准備。同時涉及到對企業的現有章程進行修改,並須報有關部門批准和備案等。
從初次篩選到交易完成通常需要90天-150天。
5.項目跟蹤(Monitoring)
風險投資公司的一名合夥人或投資專家將參與所投資企業的董事會,跟蹤項目的實施,商業計劃的執行情況,經營管理情況等,同時幫助企業制定有關的商業策略、進一步融資計劃和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風險投資公司也會全力以赴地幫助企業,使其風險投資獲得成功,資本最大限度地增值。這種跟蹤和幫助直至風險資金退出投資的企業。
6.風險資金的退出(Exit)
風險資金到一定的時間必須退出,通常為5年-7年,甚至達10年。通過退出來實現資本增值的價值。退出的途徑主要有:上市、被並購、資本重組、被企業回購。
⑻ 什麼是公司金融
完整的公司金融理論應該研究以下三部分內容:一是公司的融資結構即資本結構;二是與資本結構相聯系的公司治理結構;三是公司融資的技術問題,如融資產品定價、融資時機與方式、融資工具創新、融資風險控制等。
⑼ 企業向金融機構借款需要什麼
我們往往把借款合同分為銀行借款合同與民間借款合同。銀行借款合同,又稱貸專款合同、信貸合同,是指屬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與公司、企業或自然人達成的將貨幣交由公司、企業或自然人使用、收益,公司、企業或自然人按借款期限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還本付息的書面協議。在這種借款合同關系中,借款合同當事人一方是特定的,即貸款人必須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以經營貸款業務的銀行等金融機構。需要注意的是,銀行借款中的「銀行」,不限於人民銀行、專業銀行和商業銀行,而是泛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基金公司、信用社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民間借款合同是指非金融機構法人、自然人、其他經濟組織之間,一方將一定數量的金錢轉移給另一方,到期返還借款並按約支付利息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民間借款有個更為熟悉的名詞即「民間借貸」。事實上,借貸的含義,通常是指一方當事人將金錢或者物品借給他方,他方在約定期限內將同等種類、數量、品質的物品返還的行為。借貸的標的物一般包括兩種,即金錢和物品。因此,借貸包括借款和借物(借用)兩種情況。
⑽ 借貸的主體有哪些,金融機構能為民間借貸主
一、民間借貸的主體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法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第十一條規定,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釋的定義擴展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規定,該規定限定民間借貸主體中的一方必須是自然人,將民間借貸限於「公民之間的借貸糾紛,公民與法人之間的借貸糾紛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同時,法釋第一條與第十一條可作整體理解,第十一條對第一條規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民間借貸法律關系的效力作了原則上的肯定,這是對2013年全國法院商事審判工作座談會會議精神的吸收及固化,即「對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的企業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所進行的臨時性資金拆借行為,如提供資金的一方並非以資金融通為常業,不屬於違反國家金融管理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不應當認定借款無效」,同時與國務院授權、由央行及銀監會起草的《放貸人條例》中關於部分認定有效的思路趨於一致。
二、金融機構能為民間借貸主體嗎
法釋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中曾明確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法釋重申了這一規定。自央行《關於調整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銀發[2004]251號)》出台後,金融機構(城鄉信用社除外)貸款利率不再設定上限,商業銀行貸款和政策性銀行按商業化管理的貸款,其利率不再實行上限管理。此後央行取消貸款利率的下限,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空間已全面放開,因此對金融機構的放貸行為亦不涉及對借貸利率是否超出四倍上限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