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理公司有金融牌照嗎
你說的是 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吧,是批准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用途:凡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必須先取得與之對應的金融機構許可證。
B. 應收賬款保理 哪些企業有資質除了銀行還有那些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如獨立保理商。具體能不能獲得開辦保理業務資質,要看當地的審批部門。上海,天津,重慶都有一些。具體就不列出來了
C. 銀行保理與商業保理有什麼區別
銀行保理與商業保理的區別:
目前銀行保理更側重於融資,銀行在辦理業務時仍然要嚴格考察賣家的資信情況,並需要有足夠的抵押支持,還要佔用其在銀行的授信額度,所以銀行保理更適用於有足夠抵押和風險承受能力的大型企業,中小商貿企業通常達不到銀行的標准。而商業保理機構則更注重提供調查、催收、管理、結算、融資、擔保等一系列綜合服務,更專注於某個行業或領域,提供更有針對性的服務;更看重應收賬款質量、買家信譽、貨物質量等,而非賣家資質,正做到無抵押和壞賬風險的完全轉移。因此,如果通過商業保理的形式把債權轉嫁給保理公司,就可以實現對賬款的盤活,提高其現金流的使用效率。有數據顯示使用保理的企業比不使用的企業平均利潤水平高出10%以上。
銀行的保理業務可分為國內保理業務和國外保理業務兩類。
國內保理業務通俗點將也叫應收帳款融資,就是公司將您的應收款項在通過銀行的審核後,轉讓給銀行提前獲得資金的業務。根據不同的類型具體可分為買斷型保理業務和回購型保理業務。保理業務銀行的審核點主要在對債務人(就是欠公司錢的公司)的還款能力進行審核。
國外保理業務主要是根據進出口企業的進出口業務而設計出的金融產品,其主要作用也是讓進出口企業提前獲取資金。具體產品有打包貸款,發票貼現等。
商業保理指供應商將基於其與采購商訂立的貨物銷售/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由保理商為其提供應收賬款融資、應收賬款管理及催收、信用風險管理等綜合金融服務的貿易融資工具。商業保理的本質是供貨商基於商業交易,將核心企業(即采購商)的信用轉為自身信用,實現應收賬款融資。
D. 商業保理公司相對於小額貸款公司有什麼優勢和劣勢
經營范圍就不同啊:
保理公司是將賣方所產生的應收賬款進行受讓,向其提供資版金融通、買方資信評權估、銷售賬戶管理、信用風險擔保、賬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務的綜合金融服務方式。
小額貸款公司是其自有資金經營小額貸款業務。
保理(Factoring)又稱托收保付,賣方將其現在或將來的基於其與買方訂立的貨物銷售/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務的金融機構),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資金融通、買方資信評估、銷售賬戶管理、信用風險擔保、賬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務的綜合金融服務方式。它是商業貿易中以托收、賒賬方式結算貨款時,賣方為了強化應收賬款管理、增強流動性而採用的一種委託第三者(保理商)管理應收賬款的做法。
E. 內資商業保理公司和外資商業保理公司的區別是
商業保理公復司看注冊在哪裡,地域不制同,辦理要求也不同,執照的營業范圍也不同。
外資商業保理公司的注冊條件較高,但營業范圍較廣,尤其是天津自貿區的商業保理公司,帶商務部備案證明。
深圳還可注冊內資的商業保理公司,辦理條件如下:
注冊資本滿5百萬,可認繳,但出於業務經營上的考慮,建議注冊一家滿5千萬注冊資本的,可認繳。
流程:先核名---再辦理執照。
營業范圍主要包括:保付代理、從事擔保業務、從事與商業保理相關的咨詢業務。
內資商業保理公司營業范圍相比外資商業保理公司的營業范圍要窄,辦理時間也要快一些,時間需要3周左右,需提供法人、監事人員的身份證件及U盾等材料。
F. 金融保理是什麼
保理(Factoring)又稱托收保付,賣方將其現在或將來的基於其與買方訂立的貨物銷售/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務的金融機構),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資金融通、買方資信評估、銷售賬戶管理、信用風險擔保、賬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務的綜合金融服務方式。
它是商業貿易中以托收、賒賬方式結算貨款時,賣方為了強化應收賬款管理、增強流動性而採用的一種委託第三者(保理商)管理應收賬款的做法。
主要業務:國際保理業務的運作有單保理和雙保理兩種方式。僅涉及進出口商一方保理商的叫做單保理方式;涉及雙方保理商的則叫做雙保理方式。
(6)保理公司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金融保理注意問題:
保理作為比較新的國際貿易結算手段,已經有十多年的歷史了,而且逐漸成熟,並被更多出口商採用。其主要是針對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買方的付款條件要求的更加苛刻,比如D/A遠期,甚至賒銷等情況下。
為了適應出口商既能夠保持出口需要,又要減少出口收匯的風險這樣的需求而產生的一種金融服務產品(就象保險也叫做產品一樣)。但是要做保理,是有條件的,即需要注意以下的問題:
1、買方(進口商)要有較好的信譽或信用,這樣進口保理商才能夠為其核定一定的信用額度,否則是不可能被接受的。
2、在續做保理業務之前,這些申請、信用評估、核定信用額度等大量的工作是要在正式簽訂出口合同就要做的。
3、只有當出口保理商同意出口商敘做該筆保理業務時,即出口保理商為進口商核准了信用額度後,才能夠正式簽定外貿合同或裝運貨物。
4、要注意進口商的信用額度的使用狀況(余額狀況),以及其信用狀況的變化。隨時保持與出口保理商的有效溝通。
G. 注冊商業保理公司條件 需要什麼部門的審批
一:商業保理公司注冊要求:
(1)以公司形式設立,為實收貨幣資本,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首期首次出資
不低於20%,剩餘部分兩年內繳足;
(2)至少擁有一個投資者或其關聯實體具有經營商業保理業務或者相關行業的經歷;關聯實體,是指該投資者控制的某一實體、或控制該投資者的某一實體、或與該投資者共同受控於某一實體的另一實體。控制是指控制方擁有被控制方超過50%的表決權。
(3)商業保理企業的投資者應具備開展保理業務相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有健全的公
司治理結構和完善的風險內控制度,近期沒有違規處罰記錄。
(4)商業保理企業在申請設立時,應當擁有兩名以上具有三年以上金融領域管理經驗且無
不良信用記錄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是指總經理(副總經理)、業務主管、財務主管、風險控制主管以及運營主管等。
(5)商業保理企業不得混業經營。
(6)有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於財務制度、風險評估、重大風險事件應急制度、業務流程操作要求、監控等制度及資產分類管理、風險處置措施。
(7)投資者設立存續滿一年(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資擁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義投資設立商業保理公司,可不要求存續滿一年)。投資者具備開展商業保理業務相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其資產總和不得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且兩年內在稅務、海關、工商等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沒有違法違規和不良記錄。
(8)商業保理企業境內投資者注冊資本已繳足到位,境外投資者符合其他法律法規相關要
求。外國投資者如實披露實際投資人的背景信息及資產情況。業務相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其資產總和不得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且兩年內在稅務、海關、工商等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沒有違法違規和不良記錄。
三:上海自貿區從事商業保理(含融資租賃兼營商業保理)
業務須知
一、法律依據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辦法》、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企業備案管理辦法》、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
驗區商業保理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法規
二、申辦條件
允許存續滿一年的中國境內企業及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以獨資、合資、合作的形式在自貿試驗區投資設立外資商業保理企業(含融資租賃兼營商業保理),符合條件的外方投資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資擁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義投資設立的,可不要求存續滿一年,中國境內企業在自貿試驗區投資設立內資商業保理企業(含融資租賃兼營商業保理),具體申辦條件如下:
(一)企業投資者應具有經營商業保理業務或相關行業的經歷。
(二)企業的投資者應具備開展保理業務相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完善的風險內控制度,近期沒有違規處罰記錄。
(三)企業在申請設立時,應當擁有兩名以上具有金融領域不少於三年管理經驗且無不良信用記錄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企業應當以公司形式設立。注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且全部以貨幣形式出
資。
(五)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於風險評估、業務流程操作、監控等制度。
(六)兼營商業保理業務的融資租賃公司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符合融資租賃公司設立的規定。
H. 保理公司和擔保公司的區別
保理公司和擔保公司有3點不同:
一、兩者的實質不同:
1、保理公司的實質:提供保理服務的金融機構。
2、擔保公司的實質:提供擔保的機構或資質好的個人。
二、兩者的業務范圍不同:
1、保理公司的業務范圍:保理業務是一項集貿易融資、商業資信調查、應收賬款管理及信用風險承擔於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
2、擔保公司的業務范圍: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融資租賃及其他經濟合同的擔保;個人消費貸款擔保、個人經營性貸款擔保、汽車消費信貸擔保、項目投資、融資管理等。
三、兩者的注意事項不同:
1、保理公司的注意事項:
(1)買方(進口商)要有較好的信譽或信用,這樣進口保理商才能夠為其核定一定的信用額度,否則是不可能被接受的。
(2)在續做保理業務之前,這些申請、信用評估、核定信用額度等大量的工作是要在正式簽訂出口合同就要做的。
(3)只有當出口保理商同意出口商敘做該筆保理業務時,即出口保理商為進口商核准了信用額度後,才能夠正式簽定外貿合同或裝運貨物。
(4)要注意進口商的信用額度的使用狀況(余額狀況),以及其信用狀況的變化。隨時保持與出口保理商的有效溝通。
2、擔保公司的注意事項:
(1)檢查貸款是否按用途使用,有無挪用、套用貸款情況。
(2)檢查存貨有無積壓、應收款回籠情況等。
(3)落實企業還款資金來源。
(4)糾正企業經營中的突出問題及所有影響貸款安全性的不利因素,督促企業改進。
I. 保理公司屬於金融機構么
屬於屬於屬於
J. 設立商業保理公司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一、商業保理公司注冊要求:
(一)以公司形式設立,為實收貨幣資本,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首期首次出資不低於20%,剩餘部分兩年內繳足;
(二)至少擁有一個投資者或其關聯實體具有經營商業保理業務或者相關行業的經歷;關聯實體,是指該投資者控制的某一實體、或控制該投資者的某一實體、或與該投資者共同受控於某一實體的另一實體。控制是指控制方擁有被控制方超過50%的表決權。
(三)商業保理企業的投資者應具備開展保理業務相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完善的風險內控制度,近期沒有違規處罰記錄。
(四)商業保理企業在申請設立時,應當擁有兩名以上具有三年以上金融領域管理經驗且無不良信用記錄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是指總經理(副總經理)、業務主管、財務主管、風險控制主管以及運營主管等。
(五)商業保理企業不得混業經營。
(六)有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於財務制度、風險評估、重大風險事件應急制度、業務流程操作要求、監控等制度及資產分類管理、風險處置措施。
(七)投資者設立存續滿一年(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資擁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義投資設立商業保理公司,可不要求存續滿一年)。投資者具備開展商業保理業務相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其資產總和不得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且兩年內在稅務、海關、工商等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沒有違法違規和不良記錄。
(八)商業保理企業境內投資者注冊資本已繳足到位,境外投資者符合其他法律法規相關要求。外國投資者如實披露實際投資人的背景信息及資產情況。
二、申辦條件
允許存續滿一年的中國境內企業及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以獨資、合資、合作的形式在自貿試驗區投資設立外資商業保理企業(含融資租賃兼營商業保理),符合條件的外方投資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資擁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義投資設立的,可不要求存續滿一年,中國境內企業在自貿試驗區投資設立內資商業保理企業(含融資租賃兼營商業保理),具體申辦條件如下:
(一)企業投資者應具有經營商業保理業務或相關行業的經歷。
(二)企業的投資者應具備開展保理業務相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完善的風險內控制度,近期沒有違規處罰記錄。
(三)企業在申請設立時,應當擁有兩名以上具有金融領域不少於三年管理經驗且無不良信用記錄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企業應當以公司形式設立。注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且全部以貨幣形式出資。
(五)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於風險評估、業務流程操作、監控等制度。
(六)兼營商業保理業務的融資租賃公司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符合融資租賃公司設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