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行業適合大學生在金融方面創新創業,要有創新的。
不是挑戰杯,是教育部原來的「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的延伸和拓展。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是「十二五」期間教育部「本科教學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包含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創業實踐項目三類項目。
Ⅱ 河北省在提升創新創業金融服務水平方面,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引導城市商業銀行回歸服務小微企業等實體的本源,增強村鎮銀行服務能力,鼓勵大中型銀行加強創新創業服務,發揮創業投資支持創新創業作用,促進股權交易融資,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完善財政支持金融創新的方式方法,建立常態化對接機制。
Ⅲ 農村電商是否有政府扶持補貼
政策名稱:《關於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頒發部委:國務院
時間:2015年2月1日
政策概述: 意見指出,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要綜合運用財政稅收、貨幣信貸、金融監管等政策措施,推動金融資源繼續向「三農」傾斜,確保農業信貸總量持續增加、涉農貸款比例不降低。同時,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鼓勵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發行債券。
意見共分5個部分32條,包括:圍繞建設現代農業,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圍繞促進農民增收,加大惠農政策力度;圍繞城鄉發展一體化,深入推進新農村建設;圍繞增添農村發展活力,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圍繞做好「三農」工作,加強農村法治建設。在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創新農產品流通方式方面,支持電商、物流、商貿、金融等企業參與涉農電子商務平台建設。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
政策二
政策名稱:《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頒發部委:國務院
時間:2015年4月2日
政策概述:《決定》分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總體要求;拓展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領域,更好履行為農服務職責;推進供銷合作社基層社改造,密切與農民的利益聯結;創新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治理機制,增強服務「三農」的綜合實力;加強對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領導5部分19條。
在拓展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領域,更好履行為農服務職責方面,決定指出,要提升農產品流通服務水平。繼續實施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工程建設,健全農資、農副產品、日用消費品、再生資源回收等網路,加快形成連鎖化、規模化、品牌化經營服務新格局。順應商業模式和消費方式深刻變革的新趨勢,加快發展供銷合作社電子商務,形成網上交易、倉儲物流、終端配送一體化經營,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發展。
政策三
政策名稱:《關於實施農村青年電商培育工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頒發部委:共青團中央辦公廳、商務部
時間:2015年4月7日
政策概述:通知指出,要部署實施農村青年電商培育工程,鼓勵農村青年抓住信息化進程給農業農村發展帶來的市場機遇,積極利用電子商務等現代商業模式拓寬創業致富渠道,投身農業農村改革和農業現代化。
農村青年電商培育工程的工作內容包括4個方面:
一是技能培訓。依託促進農村青年創業就業培訓項目,圍繞電子商務實操、網路市場營銷、物流配送等內容,為農村青年提供電子商務技能培訓。
二是金融支持。協調金融機構,聯合設計開發「青」字型大小電商創業金融服務項目,在授信額度、利率優惠等方面重點向電子商務創業青年傾斜。
三是領創建站點。擇優選擇依託電子商務發展的涉農創業青年領創建縣級區域電商服務中心;鼓勵農村創業青年加盟或投資建立鄉鎮服務站和村級服務點。
四是跟蹤服務。開展網店貨源對接;打造農村青年電商網路展銷平台或網路集市,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
政策四
政策名稱:《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 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頒發部委:國務院
時間:2015年5月4日
政策概述:《意見》提出了七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營造寬松發展環境,降低准入門檻,合理降稅減負,加大金融服務支持,維護公平競爭。
二是促進就業創業,鼓勵電子商務領域就業創業,加強人才培養培訓,保障從業人員勞動權益。
三是推動轉型升級,創新服務民生方式,推動傳統商貿流通企業發展電子商務,積極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創新工業生產組織方式,推廣金融服務新工具,規范網路化金融服務新產品。
四是完善物流基礎設施,支持物流配送終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設,規范物流配送車輛管理,合理布局物流倉儲設施。
五是提升對外開放水平,加強電子商務國際合作,提升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效率,推動電子商務走出去。
六是構築安全保障防線,保障電子商務網路安全,確保電子商務交易安全,預防和打擊電子商務領域違法犯罪。
七是健全支撐體系,健全法規標准體系,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強化科技與教育支撐,協調推動區域電子商務發展。
政策五
政策名稱:《「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
頒發部委:商務部
時間:2015年5月15日
政策概述:《行動計劃》的主要任務是,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培育農村電商環境;加快電子商務海外營銷渠道建設,助力電商企業「走出去」;支持電子商務進中小城市,提升網路消費便利性;推動線上線下互動,激發消費潛力;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拓展海外市場;鼓勵電子商務進社區,拓展服務性網路消費范圍。
《行動計劃》提出,要力爭在1到2年內,實現在全國創建培育200個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縣;創建60個國家級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培育150家國家級電子商務示範企業,打造50個傳統流通及服務企業轉型典型企業,培育100個網路服務品牌;推動建設100個電子商務海外倉;指導地方建設50個電子商務培訓基地,完成50萬人次電子商務知識和技能培訓;力爭在2016年底,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22萬億元。網上零售額達到5.5萬億元目標。
政策六
政策名稱:《關於推進「快遞向西向下」服務拓展工程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頒發部委:國家郵政局、商務部
時間:2015年5月20日
政策概述:《意見》要求進一步健全城鄉快遞服務網路,加強快遞在中西部、農村地區與電子商務的協同發展,促進農村流通現代化。採取四方面重點措施推進「快遞向西向下」服務拓展工程:
一是完善中西部、農村地區快遞基礎設施。
二是加強資源整合共享與合作開發。鼓勵快遞企業間在業務量較小的鄉鎮和村合作建立服務網點開展快遞服務。
三是健全農產品快遞服務。鼓勵快遞企業積極服務農產品進城,探索與涉農電子商務企業等農產品網路銷售渠道的有效對接,協同提供農產品從農村到城市、從經濟欠發達地區到經濟發達地區的快遞服務。
四是提升中西部、農村地區快遞服務水平。引導快遞企業完善中西部、農村地區網點建設標准和服務標准, 加強服務監督。到2020年,基本實現「鄉鄉有網點,村村通快遞」。
政策七
政策名稱:《推進農業電子商務發展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
頒發部委:農業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商務部
時間:2015年9月24日
政策概述:《計劃》圍繞5個方面的重點任務,制定了20項具體行動計劃。
一是積極培育農業電子商務市場主體,實施能力提升、平台對接、電商拓展3項行動;
二是構建農業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實施網路集貨、產品推介、信息共享、質量監管、運行保障5項行動;
三是大力疏通農業電子商務渠道,實施渠道延伸、市場轉型、模式創新、基礎支撐4項行動;
四是加大農業電子商務技術創新及其應用力度,實施技術創新、示範推廣、標准推進、政策研究、智庫應用5項行動;
五是加快完善農業電子商務政策體系,實施政策支撐、硬體支撐、運營支撐3項行動。
政策八
政策名稱:《關於促進農村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頒發部委:中共中央國務院
時間:2015年11月9日
政策概述:《意見》提出七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加強政策扶持力度。深入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制訂出台農村電子商務服務規范和工作指引。推動電商扶貧。
二是鼓勵和支持開拓創新。開展農村電子商務創新創業大賽和農村電子商務強縣創建活動。
三是大力培養農村電商人才。實施農村電子商務百萬英才計劃,培養農村電商人才。
四是加快完善農村物流體系。加強農村物流服務網路和設施的共享銜接,加快完善縣鄉村農村物流體系。
五是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六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對電子商務創業農民尤其是青年農民的授信和貸款支持,簡化農村網商小額短期貸款手續。
七是營造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加強網路市場監管,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推進農村電子商務誠信建設。
政策九
政策名稱:《農業綜合開發扶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頒發部委:財政部
時間:2015年11月17日
政策概述:《意見》提出,3年時間在各農業綜合開發縣初步形成1-2個優勢特色產業,以省為單位各形成10個左右、在全國初步形成百個資源比較優勢大、產業鏈條延伸長的區域農業優勢特色產業集群。
在扶持方式方面,逐漸形成以貸款貼息為主、以財政補助為輔、財政股權投資基金等多種形式並存的多元化扶持體系。貸款貼息項目優先扶持實力較強、規模較大、示範帶動作用顯著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合作社。
財政補助項目優先扶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及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地區採取財政股權投資基金、貸款項目擔保基金等扶持方式。同時,鼓勵地方積極探索有利於擴大社會資本投入、壯大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的其他扶持方式。
政策十
政策名稱:《關於積極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給新動力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頒發部委:國務院
時間:2015年11月23日
政策概述:意見提出,拓展農村消費市場。優化農村消費環境,完善農村消費基礎設施,大幅降低農村流通成本,充分釋放農村消費潛力。
《意見》提出4方面具體措施。
一是加快推進重點領域制度創新,破除阻礙消費升級和產業升級的體制機制障礙,維護全國統一市場和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
二是全面改善優化消費環境,全面提高標准化水平,完善質量監管體系,強化企業主體責任;
三是創新並擴大有效供給,引導企業更加積極主動適應市場需求變化,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提升行動計劃,增加優質新型產品和生活服務等有效供給;
四是優化政策支撐體系,著眼於發揮制度優勢、彌補市場失靈、引導市場行為,系統調整財稅、金融、投資、土地、人才和環境政策,加強政策協調配合,形成有利於消費升級和產業升級協同發展的政策環境。
意見表示,支持各類社會資本參與涉農電商平台建設,促進線下產業發展平台和線上電商交易平台結合。發揮小城鎮連接城鄉、輻射農村的作用,提升產業、文化、旅遊和社區服務功能,增強商品和要素集散能力。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規劃建設特色小鎮。
Ⅳ 農村電商政府有什麼補貼
政策一
政策名稱:《關於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頒發部委:國務院
時間:2015年2月1日
政策概述: 意見指出,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要綜合運用財政稅收、貨幣信貸、金融監管等政策措施,推動金融資源繼續向「三農」傾斜,確保農業信貸總量持續增加、涉農貸款比例不降低。同時,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鼓勵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發行債券。
意見共分5個部分32條,包括:圍繞建設現代農業,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圍繞促進農民增收,加大惠農政策力度;圍繞城鄉發展一體化,深入推進新農村建設;圍繞增添農村發展活力,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圍繞做好「三農」工作,加強農村法治建設。在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創新農產品流通方式方面,支持電商、物流、商貿、金融等企業參與涉農電子商務平台建設。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
政策二
政策名稱:《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頒發部委:國務院
時間:2015年4月2日
政策概述:《決定》分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總體要求;拓展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領域,更好履行為農服務職責;推進供銷合作社基層社改造,密切與農民的利益聯結;創新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治理機制,增強服務「三農」的綜合實力;加強對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領導5部分19條。
在拓展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領域,更好履行為農服務職責方面,決定指出,要提升農產品流通服務水平。繼續實施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工程建設,健全農資、農副產品、日用消費品、再生資源回收等網路,加快形成連鎖化、規模化、品牌化經營服務新格局。順應商業模式和消費方式深刻變革的新趨勢,加快發展供銷合作社電子商務,形成網上交易、倉儲物流、終端配送一體化經營,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發展。
政策三
政策名稱:《關於實施農村青年電商培育工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頒發部委:共青團中央辦公廳、商務部
時間:2015年4月7日
政策概述:通知指出,要部署實施農村青年電商培育工程,鼓勵農村青年抓住信息化進程給農業農村發展帶來的市場機遇,積極利用電子商務等現代商業模式拓寬創業致富渠道,投身農業農村改革和農業現代化。
農村青年電商培育工程的工作內容包括4個方面:
一是技能培訓。依託促進農村青年創業就業培訓項目,圍繞電子商務實操、網路市場營銷、物流配送等內容,為農村青年提供電子商務技能培訓。
二是金融支持。協調金融機構,聯合設計開發「青」字型大小電商創業金融服務項目,在授信額度、利率優惠等方面重點向電子商務創業青年傾斜。
三是領創建站點。擇優選擇依託電子商務發展的涉農創業青年領創建縣級區域電商服務中心;鼓勵農村創業青年加盟或投資建立鄉鎮服務站和村級服務點。
四是跟蹤服務。開展網店貨源對接;打造農村青年電商網路展銷平台或網路集市,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
政策四
政策名稱:《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 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頒發部委:國務院
時間:2015年5月4日
政策概述:《意見》提出了七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營造寬松發展環境,降低准入門檻,合理降稅減負,加大金融服務支持,維護公平競爭。
二是促進就業創業,鼓勵電子商務領域就業創業,加強人才培養培訓,保障從業人員勞動權益。
三是推動轉型升級,創新服務民生方式,推動傳統商貿流通企業發展電子商務,積極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創新工業生產組織方式,推廣金融服務新工具,規范網路化金融服務新產品。
四是完善物流基礎設施,支持物流配送終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設,規范物流配送車輛管理,合理布局物流倉儲設施。
五是提升對外開放水平,加強電子商務國際合作,提升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效率,推動電子商務走出去。
六是構築安全保障防線,保障電子商務網路安全,確保電子商務交易安全,預防和打擊電子商務領域違法犯罪。
七是健全支撐體系,健全法規標准體系,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強化科技與教育支撐,協調推動區域電子商務發展。
政策五
政策名稱:《「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
頒發部委:商務部
時間:2015年5月15日
政策概述:《行動計劃》的主要任務是,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培育農村電商環境;加快電子商務海外營銷渠道建設,助力電商企業「走出去」;支持電子商務進中小城市,提升網路消費便利性;推動線上線下互動,激發消費潛力;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拓展海外市場;鼓勵電子商務進社區,拓展服務性網路消費范圍。
《行動計劃》提出,要力爭在1到2年內,實現在全國創建培育200個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縣;創建60個國家級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培育150家國家級電子商務示範企業,打造50個傳統流通及服務企業轉型典型企業,培育100個網路服務品牌;推動建設100個電子商務海外倉;指導地方建設50個電子商務培訓基地,完成50萬人次電子商務知識和技能培訓;力爭在2016年底,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22萬億元。網上零售額達到5.5萬億元目標。
政策六
政策名稱:《關於推進「快遞向西向下」服務拓展工程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頒發部委:國家郵政局、商務部
時間:2015年5月20日
政策概述:《意見》要求進一步健全城鄉快遞服務網路,加強快遞在中西部、農村地區與電子商務的協同發展,促進農村流通現代化。採取四方面重點措施推進「快遞向西向下」服務拓展工程:
一是完善中西部、農村地區快遞基礎設施。
二是加強資源整合共享與合作開發。鼓勵快遞企業間在業務量較小的鄉鎮和村合作建立服務網點開展快遞服務。
三是健全農產品快遞服務。鼓勵快遞企業積極服務農產品進城,探索與涉農電子商務企業等農產品網路銷售渠道的有效對接,協同提供農產品從農村到城市、從經濟欠發達地區到經濟發達地區的快遞服務。
四是提升中西部、農村地區快遞服務水平。引導快遞企業完善中西部、農村地區網點建設標准和服務標准, 加強服務監督。到2020年,基本實現「鄉鄉有網點,村村通快遞」。
政策七
政策名稱:《推進農業電子商務發展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
頒發部委:農業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商務部
時間:2015年9月24日
政策概述:《計劃》圍繞5個方面的重點任務,制定了20項具體行動計劃。
一是積極培育農業電子商務市場主體,實施能力提升、平台對接、電商拓展3項行動;
二是構建農業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實施網路集貨、產品推介、信息共享、質量監管、運行保障5項行動;
三是大力疏通農業電子商務渠道,實施渠道延伸、市場轉型、模式創新、基礎支撐4項行動;
四是加大農業電子商務技術創新及其應用力度,實施技術創新、示範推廣、標准推進、政策研究、智庫應用5項行動;
五是加快完善農業電子商務政策體系,實施政策支撐、硬體支撐、運營支撐3項行動。
政策八
政策名稱:《關於促進農村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頒發部委:中共中央國務院
時間:2015年11月9日
政策概述:《意見》提出七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加強政策扶持力度。深入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制訂出台農村電子商務服務規范和工作指引。推動電商扶貧。
二是鼓勵和支持開拓創新。開展農村電子商務創新創業大賽和農村電子商務強縣創建活動。
三是大力培養農村電商人才。實施農村電子商務百萬英才計劃,培養農村電商人才。
四是加快完善農村物流體系。加強農村物流服務網路和設施的共享銜接,加快完善縣鄉村農村物流體系。
五是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六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對電子商務創業農民尤其是青年農民的授信和貸款支持,簡化農村網商小額短期貸款手續。
七是營造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加強網路市場監管,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推進農村電子商務誠信建設。
政策九
政策名稱:《農業綜合開發扶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頒發部委:財政部
時間:2015年11月17日
政策概述:《意見》提出,3年時間在各農業綜合開發縣初步形成1-2個優勢特色產業,以省為單位各形成10個左右、在全國初步形成百個資源比較優勢大、產業鏈條延伸長的區域農業優勢特色產業集群。
在扶持方式方面,逐漸形成以貸款貼息為主、以財政補助為輔、財政股權投資基金等多種形式並存的多元化扶持體系。貸款貼息項目優先扶持實力較強、規模較大、示範帶動作用顯著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合作社。
財政補助項目優先扶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及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地區採取財政股權投資基金、貸款項目擔保基金等扶持方式。同時,鼓勵地方積極探索有利於擴大社會資本投入、壯大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的其他扶持方式。
政策十
政策名稱:《關於積極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給新動力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頒發部委:國務院
時間:2015年11月23日
政策概述:意見提出,拓展農村消費市場。優化農村消費環境,完善農村消費基礎設施,大幅降低農村流通成本,充分釋放農村消費潛力。
《意見》提出4方面具體措施。
一是加快推進重點領域制度創新,破除阻礙消費升級和產業升級的體制機制障礙,維護全國統一市場和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
二是全面改善優化消費環境,全面提高標准化水平,完善質量監管體系,強化企業主體責任;
三是創新並擴大有效供給,引導企業更加積極主動適應市場需求變化,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提升行動計劃,增加優質新型產品和生活服務等有效供給;
四是優化政策支撐體系,著眼於發揮制度優勢、彌補市場失靈、引導市場行為,系統調整財稅、金融、投資、土地、人才和環境政策,加強政策協調配合,形成有利於消費升級和產業升級協同發展的政策環境。
意見表示,支持各類社會資本參與涉農電商平台建設,促進線下產業發展平台和線上電商交易平台結合。發揮小城鎮連接城鄉、輻射農村的作用,提升產業、文化、旅遊和社區服務功能,增強商品和要素集散能力。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規劃建設特色小鎮。
有點長,都是2015年影響農村電商國家政策。
Ⅳ 科技金融驅動創新創業是什麼意思
雲計算、大數據、區塊鏈、移動互聯、人工智慧等一系列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應用,開啟了科技金融時代的來臨,通過強大的科研能力構建和推動科技金融企業將是行業發展的主流,也將帶來全新的挑戰和機遇。
Ⅵ 關於響應國家提倡大眾創業的精神的響應書
以下為湖南省金融機構的:
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新常態下實現經濟提質增效的重要途徑。為了積極響應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號召,進一步加大金融業服務創業創新的力度,落實省委、省政府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湖南新引擎的決定,我們聯合向全省金融業機構發出如下倡議:
一、進一步深化金融支持創業創新的服務意識。主動對接創業創新項目,建立創業創新項目庫,以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創業園區「135工程」、科技型企業、大學生等創業群體為重點,加大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金融支持力度,增強創業創新主體融資的便利性和可獲得性,助推金融業與實體經濟共生共榮。
二、進一步增加金融支持創業創新的資金投放。積極向上爭取信貸規劃,優化資金投放結構,努力實現小微企業貸款「三個不低於」的目標;引導支持創業創新型企業到銀行間市場發行債券,到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和湖南股權交易所掛牌融資,到境外上市融資;引導天使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投資初創期的創業創新型企業。
三、進一步創新金融支持創業創新的產品模式。簡化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流程,探索股權和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方式,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機構實現投貸聯動等;通過股權投資計劃、項目資產支持計劃等方式投資創業創新企業;引進保險資金投資我省創業投資基金;加快發展科技保險,推進發展責任保險、專利保險等創新險種;為創新創業型企業提供人身、財產等保險服務。
四、進一步改進金融支持創業創新的服務方式。向基層延伸服務網點,發起或參與設立村鎮銀行;設立科技支行、小微支行等;探索在園區設立科技支行、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等,在鄉鎮設立農業小額貸款公司;適度提高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完善盡職免責制度,提高創業創新項目貸款審批和發放效率。
五、進一步降低金融支持創業創新的融資成本。清理收費項目,規范收費行為;縮短創業創新型企業融資鏈條,減少搭橋融資行為;對符合產業政策、發展前景好、信用好但暫時出現經營困難的創業創新型企業,不壓貸、不抽貸、不斷貸;對優質創業創新項目貸款利率不上浮或者少上浮。
六、進一步改善金融支持創業創新的服務環境。廣泛開展誠信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創業創新型企業講誠信,加快信用評級推廣應用,對誠實守信的創業創新型企業加大支持力度。強化行業自律,為創業創新主體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
Ⅶ 請問創新創業MBA、互聯網金融MBA和大數據MBA的區別和聯系哪個最實用、最適合自己將來發展
我個人比較喜歡金融,金融的面也比較廣,所以我選擇互聯網金融MBA,而且互聯網金融當前的發展速度是比較快的,而且我相信,在未來互聯網金融會繼續保持這種發展速度。以上純屬我的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Ⅷ 國家出台了多少個推動大眾創業 萬眾創新的政策文件
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
國發〔2015〕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發展的動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計、強國之策,對於推動經濟結構調整、打造發展新引擎、增強發展新動力、走創新驅動發展道路具有重要意義,是穩增長、擴就業、激發億萬群眾智慧和創造力,促進社會縱向流動、公平正義的重大舉措。根據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部署,為改革完善相關體制機制,構建普惠性政策扶持體系,推動資金鏈引導創業創新鏈、創業創新鏈支持產業鏈、產業鏈帶動就業鏈,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意義
——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培育和催生經濟社會發展新動力的必然選擇。隨著我國資源環境約束日益強化,要素的規模驅動力逐步減弱,傳統的高投入、高消耗、粗放式發展方式難以為繼,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需要從要素驅動、投資驅動轉向創新驅動。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就是要通過結構性改革、體制機制創新,消除不利於創業創新發展的各種制度束縛和桎梏,支持各類市場主體不斷開辦新企業、開發新產品、開拓新市場,培育新興產業,形成小企業「鋪天蓋地」、大企業「頂天立地」的發展格局,實現創新驅動發展,打造新引擎、形成新動力。
——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擴大就業、實現富民之道的根本舉措。我國有13億多人口、9億多勞動力,每年高校畢業生、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困難人員、退役軍人數量較大,人力資源轉化為人力資本的潛力巨大,但就業總量壓力較大,結構性矛盾凸顯。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就是要通過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營造公平競爭的創業環境,使有夢想、有意願、有能力的科技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失業人員等各類市場創業主體「如魚得水」,通過創業增加收入,讓更多的人富起來,促進收入分配結構調整,實現創新支持創業、創業帶動就業的良性互動發展。
——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激發全社會創新潛能和創業活力的有效途徑。目前,我國創業創新理念還沒有深入人心,創業教育培訓體系還不健全,善於創造、勇於創業的能力不足,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良好環境尚未形成。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就是要通過加強全社會以創新為核心的創業教育,弘揚「敢為人先、追求創新、百折不撓」的創業精神,厚植創新文化,不斷增強創業創新意識,使創業創新成為全社會共同的價值追求和行為習慣。
二、總體思路
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改革推動,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放寬政策、放開市場、放活主體,形成有利於創業創新的良好氛圍,讓千千萬萬創業者活躍起來,匯聚成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動能。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健全普惠性政策措施,加強統籌協調,構建有利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發展的政策環境、制度環境和公共服務體系,以創業帶動就業、創新促進發展。
——堅持深化改革,營造創業環境。通過結構性改革和創新,進一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增強創業創新制度供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扶持政策和激勵措施,營造均等普惠環境,推動社會縱向流動。
——堅持需求導向,釋放創業活力。尊重創業創新規律,堅持以人為本,切實解決創業者面臨的資金需求、市場信息、政策扶持、技術支撐、公共服務等瓶頸問題,最大限度釋放各類市場主體創業創新活力,開辟就業新空間,拓展發展新天地,解放和發展生產力。
——堅持政策協同,實現落地生根。加強創業、創新、就業等各類政策統籌,部門與地方政策聯動,確保創業扶持政策可操作、能落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創業創新經驗。
——堅持開放共享,推動模式創新。加強創業創新公共服務資源開放共享,整合利用全球創業創新資源,實現人才等創業創新要素跨地區、跨行業自由流動。依託「互聯網+」、大數據等,推動各行業創新商業模式,建立和完善線上與線下、境內與境外、政府與市場開放合作等創業創新機制。
三、創新體制機制,實現創業便利化
(一)完善公平競爭市場環境。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增加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為創業者提供更多機會。逐步清理並廢除妨礙創業發展的制度和規定,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加快出台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建立統一透明、有序規范的市場環境。依法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消除不利於創業創新發展的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清理規范涉企收費項目,完善收費目錄管理制度,制定事中事後監管辦法。建立和規范企業信用信息發布制度,制定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管理辦法,把創業主體信用與市場准入、享受優惠政策掛鉤,完善以信用管理為基礎的創業創新監管模式。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落實「先照後證」改革,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和電子營業執照應用。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放寬新注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住所登記改革,為創業創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記服務。建立市場准入等負面清單,破除不合理的行業准入限制。開展企業簡易注銷試點,建立便捷的市場退出機制。依託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立小微企業名錄,增強創業企業信息透明度。
(三)加強創業知識產權保護。研究商業模式等新形態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積極推進知識產權交易,加快建立全國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台。完善知識產權快速維權與維權援助機制,縮短確權審查、侵權處理周期。集中查處一批侵犯知識產權的大案要案,加大對反復侵權、惡意侵權等行為的處罰力度,探索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完善權利人維權機制,合理劃分權利人舉證責任,完善行政調解等非訴訟糾紛解決途徑。
(四)健全創業人才培養與流動機制。把創業精神培育和創業素質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實現全社會創業教育和培訓制度化、體系化。加快完善創業課程設置,加強創業實訓體系建設。加強創業創新知識普及教育,使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入人心。加強創業導師隊伍建設,提高創業服務水平。加快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破除人才自由流動制度障礙,實現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方面人才順暢流動。加快建立創業創新績效評價機制,讓一批富有創業精神、勇於承擔風險的人才脫穎而出。
四、優化財稅政策,強化創業扶持
(五)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和統籌力度。各級財政要根據創業創新需要,統籌安排各類支持小微企業和創業創新的資金,加大對創業創新支持力度,強化資金預算執行和監管,加強資金使用績效評價。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設立創業基金,扶持創業創新發展。在確保公平競爭前提下,鼓勵對眾創空間等孵化機構的辦公用房、用水、用能、網路等軟硬體設施給予適當優惠,減輕創業者負擔。
(六)完善普惠性稅收措施。落實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適用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按照稅制改革方向和要求,對包括天使投資在內的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等創新活動的投資,統籌研究相關稅收支持政策。修訂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完善創業投資企業享受70%應納稅所得額稅收抵免政策。抓緊推廣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稅收試點政策,將企業轉增股本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股權獎勵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至全國范圍。落實促進高校畢業生、殘疾人、退役軍人、登記失業人員等創業就業稅收政策。
(七)發揮政府采購支持作用。完善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加強對采購單位的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督促采購單位改進采購計劃編制和項目預留管理,增強政策對小微企業發展的支持效果。加大創新產品和服務的采購力度,把政府采購與支持創業發展緊密結合起來。
五、搞活金融市場,實現便捷融資
(八)優化資本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業企業上市或發行票據融資,並鼓勵創業企業通過債券市場籌集資金。積極研究尚未盈利的互聯網和高新技術企業到創業板發行上市制度,推動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建立戰略新興產業板。加快推進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向創業板轉板試點。研究解決特殊股權結構類創業企業在境內上市的制度性障礙,完善資本市場規則。規范發展服務於中小微企業的區域性股權市場,推動建立工商登記部門與區域性股權市場的股權登記對接機制,支持股權質押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發行主體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等企業債券創新品種。
(九)創新銀行支持方式。鼓勵銀行提高針對創業創新企業的金融服務專業化水平,不斷創新組織架構、管理方式和金融產品。推動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加強合作,對創業創新活動給予有針對性的股權和債權融資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創業企業提供結算、融資、理財、咨詢等一站式系統化的金融服務。
(十)豐富創業融資新模式。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引導和鼓勵眾籌融資平台規范發展,開展公開、小額股權眾籌融資試點,加強風險控制和規范管理。豐富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支持保險資金參與創業創新,發展相互保險等新業務。完善知識產權估值、質押和流轉體系,依法合規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專利許可費收益權證券化、專利保險等服務常態化、規模化發展,支持知識產權金融發展。
六、擴大創業投資,支持創業起步成長
(十一)建立和完善創業投資引導機制。不斷擴大社會資本參與新興產業創投計劃參股基金規模,做大直接融資平台,引導創業投資更多向創業企業起步成長的前端延伸。不斷完善新興產業創業投資政策體系、制度體系、融資體系、監管和預警體系,加快建立考核評價體系。加快設立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逐步建立支持創業創新和新興產業發展的市場化長效運行機制。發展聯合投資等新模式,探索建立風險補償機制。鼓勵各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加強創業投資立法,完善促進天使投資的政策法規。促進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協同聯動。推進創業投資行業協會建設,加強行業自律。
(十二)拓寬創業投資資金供給渠道。加快實施新興產業「雙創」三年行動計劃,建立一批新興產業「雙創」示範基地,引導社會資金支持大眾創業。推動商業銀行在依法合規、風險隔離的前提下,與創業投資機構建立市場化長期性合作。進一步降低商業保險資金進入創業投資的門檻。推動發展投貸聯動、投保聯動、投債聯動等新模式,不斷加大對創業創新企業的融資支持。
(十三)發展國有資本創業投資。研究制定鼓勵國有資本參與創業投資的系統性政策措施,完善國有創業投資機構激勵約束機制、監督管理機制。引導和鼓勵中央企業和其他國有企業參與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基金、設立國有資本創業投資基金等,充分發揮國有資本在創業創新中的作用。研究完善國有創業投資機構國有股轉持豁免政策。
(十四)推動創業投資「引進來」與「走出去」。抓緊修訂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相關管理規定,按照內外資一致的管理原則,放寬外商投資准入,完善外資創業投資機構管理制度,簡化管理流程,鼓勵外資開展創業投資業務。放寬對外資創業投資基金投資限制,鼓勵中外合資創業投資機構發展。引導和鼓勵創業投資機構加大對境外高端研發項目的投資,積極分享境外高端技術成果。按投資領域、用途、募集資金規模,完善創業投資境外投資管理。
七、發展創業服務,構建創業生態
(十五)加快發展創業孵化服務。大力發展創新工場、車庫咖啡等新型孵化器,做大做強眾創空間,完善創業孵化服務。引導和鼓勵各類創業孵化器與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相結合,完善投融資模式。引導和推動創業孵化與高校、科研院所等技術成果轉移相結合,完善技術支撐服務。引導和鼓勵國內資本與境外合作設立新型創業孵化平台,引進境外先進創業孵化模式,提升孵化能力。
(十六)大力發展第三方專業服務。加快發展企業管理、財務咨詢、市場營銷、人力資源、法律顧問、知識產權、檢驗檢測、現代物流等第三方專業化服務,不斷豐富和完善創業服務。
(十七)發展「互聯網+」創業服務。加快發展「互聯網+」創業網路體系,建設一批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促進創業與創新、創業與就業、線上與線下相結合,降低全社會創業門檻和成本。加強政府數據開放共享,推動大型互聯網企業和基礎電信企業向創業者開放計算、存儲和數據資源。積極推廣眾包、用戶參與設計、雲設計等新型研發組織模式和創業創新模式。
(十八)研究探索創業券、創新券等公共服務新模式。有條件的地方繼續探索通過創業券、創新券等方式對創業者和創新企業提供社會培訓、管理咨詢、檢驗檢測、軟體開發、研發設計等服務,建立和規范相關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逐步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八、建設創業創新平台,增強支撐作用
(十九)打造創業創新公共平台。加強創業創新信息資源整合,建立創業政策集中發布平台,完善專業化、網路化服務體系,增強創業創新信息透明度。鼓勵開展各類公益講壇、創業論壇、創業培訓等活動,豐富創業平台形式和內容。支持各類創業創新大賽,定期辦好中國創新創業大賽、中國農業科技創新創業大賽和創新挑戰大賽等賽事。加強和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網路建設。充分發揮企業的創新主體作用,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大型企業發展創業平台、投資並購小微企業等,支持企業內外部創業者創業,增強企業創業創新活力。為創業失敗者再創業建立必要的指導和援助機制,不斷增強創業信心和創業能力。加快建立創業企業、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統計指標體系,規范統計口徑和調查方法,加強監測和分析。
(二十)用好創業創新技術平台。建立科技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和專利信息資源向全社會開放的長效機制。完善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國家級科研平台(基地)向社會開放機制,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有力支撐。鼓勵企業建立一批專業化、市場化的技術轉移平台。鼓勵依託三維(3D)列印、網路製造等先進技術和發展模式,開展面向創業者的社會化服務。引導和支持有條件的領軍企業創建特色服務平台,面向企業內部和外部創業者提供資金、技術和服務支撐。加快建立軍民兩用技術項目實施、信息交互和標准化協調機制,促進軍民創新資源融合。
(二十一)發展創業創新區域平台。支持開展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的省(區、市)、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等,依託改革試驗平台在創業創新體制機制改革方面積極探索,發揮示範和帶動作用,為創業創新制度體系建設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依託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區等創業創新資源密集區域,打造若干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業創新中心。引導和鼓勵創業創新型城市完善環境,推動區域集聚發展。推動實施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城市示範。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出台各具特色的支持政策,積極盤活閑置的商業用房、工業廠房、企業庫房、物流設施和家庭住所、租賃房等資源,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辦公場所和居住條件。
九、激發創造活力,發展創新型創業
(二十二)支持科研人員創業。加快落實高校、科研院所等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政策,對經同意離崗的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建立健全科研人員雙向流動機制。進一步完善創新型中小企業上市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制度規則。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通過股權、期權、分紅等激勵方式,調動科研人員創業積極性。支持鼓勵學會、協會、研究會等科技社團為科技人員和創業企業提供咨詢服務。
(二十三)支持大學生創業。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整合發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基金。引導和鼓勵高校統籌資源,抓緊落實大學生創業指導服務機構、人員、場地、經費等。引導和鼓勵成功創業者、知名企業家、天使和創業投資人、專家學者等擔任兼職創業導師,提供包括創業方案、創業渠道等創業輔導。建立健全彈性學制管理辦法,支持大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業。
(二十四)支持境外人才來華創業。發揮留學回國人才特別是領軍人才、高端人才的創業引領帶動作用。繼續推進人力資源市場對外開放,建立和完善境外高端創業創新人才引進機制。進一步放寬外籍高端人才來華創業辦理簽證、永久居留證等條件,簡化開辦企業審批流程,探索由事前審批調整為事後備案。引導和鼓勵地方對回國創業高端人才和境外高端人才來華創辦高科技企業給予一次性創業啟動資金,在配偶就業、子女入學、醫療、住房、社會保障等方面完善相關措施。加強海外科技人才離岸創業基地建設,把更多的國外創業創新資源引入國內。
十、拓展城鄉創業渠道,實現創業帶動就業
(二十五)支持電子商務向基層延伸。引導和鼓勵集辦公服務、投融資支持、創業輔導、渠道開拓於一體的市場化網商創業平台發展。鼓勵龍頭企業結合鄉村特點建立電子商務交易服務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心,推動農村依託互聯網創業。鼓勵電子商務第三方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帶動城鄉基層創業人員依託其平台和經營網路開展創業。完善有利於中小網商發展的相關措施,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支持發展面向中小網商的融資貸款業務。
(二十六)支持返鄉創業集聚發展。結合城鄉區域特點,建立有市場競爭力的協作創業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返鄉人員創業聯盟。引導返鄉創業人員融入特色專業市場,打造具有區域特點的創業集群和優勢產業集群。深入實施農村青年創業富民行動,支持返鄉創業人員因地制宜圍繞休閑農業、農產品深加工、鄉村旅遊、農村服務業等開展創業,完善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環境。
(二十七)完善基層創業支撐服務。加強城鄉基層創業人員社保、住房、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完善跨區域創業轉移接續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加強遠程公益創業培訓,提升基層創業人員創業能力。引導和鼓勵中小金融機構開展面向基層創業創新的金融產品創新,發揮社區地理和軟環境優勢,支持社區創業者創業。引導和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大型物流企業發揮優勢,拓展鄉村信息資源、物流倉儲等技術和服務網路,為基層創業提供支撐。
十一、加強統籌協調,完善協同機制
(二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發展改革委牽頭的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各地區、各部門要立足改革創新,堅持需求導向,從根本上解決創業創新中面臨的各種體制機制問題,共同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發展。重大事項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二十九)加強政策協調聯動。建立部門之間、部門與地方之間政策協調聯動機制,形成強大合力。各地區、各部門要系統梳理已發布的有關支持創業創新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抓緊推進「立、改、廢」工作,將對初創企業的扶持方式從選拔式、分配式向普惠式、引領式轉變。建立健全創業創新政策協調審查制度,增強政策普惠性、連貫性和協同性。
(三十)加強政策落實情況督查。加快建立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有關普惠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督查督導機制,建立和完善政策執行評估體系和通報制度,全力打通決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實的「最後一公里」,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高度重視、認真落實本意見的各項要求,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責任,主動作為、敢於擔當,積極研究解決新問題,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加大宣傳力度,加強輿論引導,推動本意見確定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不斷拓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空間,匯聚經濟社會發展新動能,促進我國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邁向中高端水平。
國務院
2015年6月11日
Ⅸ 新經濟迎來哪些發展機遇
雲計算創新發展推動建設網路強國
政策:1月30日,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雲計算創新發展培育信息產業新業態的意見》。
紅利:《意見》從壯大新業態、強化產業支撐、加強安全保障三個方面提出了六項主要任務。一是增強雲計算服務能力。二是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三是探索電子政務雲計算發展新模式。四是加強大數據開發與利用。五是統籌布局雲計算基礎設施。六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設立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政策:3月12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同意設立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
紅利:《批復》明確了該綜合試驗區的定位和作用,提出要著力在跨境電子商務各環節的技術標准、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打造跨境電子商務完整的產業鏈和生態鏈,逐步形成一套適應和引領全球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管理制度和規則,為推動我國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
政策:5月7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
紅利:《意見》提出了七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營造寬松發展環境,降低准入門檻,合理降稅減負,加大金融服務支持,維護公平競爭。
二是促進就業創業,鼓勵電子商務領域就業創業,加強人才培養培訓,保障從業人員勞動權益。
三是推動轉型升級,創新服務民生方式,推動傳統商貿流通企業發展電子商務,積極發展農村電子商務等。
四是完善物流基礎設施,支持物流配送終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設。
五是提升對外開放水平,加強電子商務國際合作,提升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效率,推動電子商務走出去。
六是構築安全保障防線,保障電子商務網路安全,確保電子商務交易安全,預防和打擊電子商務領域違法犯罪。
七是健全支撐體系,健全法規標准體系,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強化科技與教育支撐,協調推動區域電子商務發展。
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
政策:6月20日,國辦印發《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
紅利:這是新形勢下,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指導性文件。《意見》提出了五個方面的支持措施。
一是優化海關監管措施,優化跨境電子商務海關進出口通關作業流程。
二是完善檢驗檢疫監管政策措施,對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及商品實施備案管理制度。
三是明確規范進出口稅收政策,制訂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
四是完善電子商務支付結算管理,鼓勵境內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跨境電子支付業務。
五是提供財政金融支持,向跨境電子商務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提供有效的融資、保險支持。
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
政策:7月4日,國務院印發《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
紅利:《意見》提出了11個具體行動:
一是「互聯網+」創業創新,推動各類要素資源集聚、開放和共享。
二是「互聯網+」協同製造,加速製造業服務化轉型。
三是「互聯網+」現代農業,構建依託互聯網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體系。
四是「互聯網+」智慧能源,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智能化。
五是「互聯網+」普惠金融,拓展互聯網金融服務創新的深度和廣度。
六是「互聯網+」益民服務,大力發展線上線下新興消費和基於互聯網的醫療、健康、養老、教育、旅遊、社會保障等新興服務。
七是「互聯網+」高效物流,完善智能物流配送調配體系。
八是「互聯網+」電子商務,大力發展農村電商、行業電商和跨境電商,推動電子商務應用創新。
九是「互聯網+」便捷交通,創新便捷化交通運輸服務。
十是「互聯網+」綠色生態,推動互聯網與生態文明建設深度融合。
十一是「互聯網+」人工智慧,提升終端產品智能化水平。
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加快商貿流通創新發展轉型升級
政策:9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加快商貿流通創新發展轉型升級的意見》。
紅利:《意見》提出七個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推進簡政放權,調整完善市場准入資質,推進一照多址等住所登記制度改革。
二是創新管理服務,開展商務大數據建設和應用。
三是加大財稅支持力度,促進電子商務進農村,積極推廣網上辦稅服務和電子發票應用。
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發展第三方支付、股權眾籌等互聯網金融。
五是規范市場秩序,創建公平競爭的創業創新環境和規范誠信的市場環境。
六是加強人才培養,建設電子商務人才繼續教育基地,開展實用型電子商務人才培訓。
七是培育行業組織,建立良性商業規則,促進行業自律發展。
國務院出招促快遞業發展重點城市間48小時送達
政策:10月26日,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快遞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紅利:這是國務院出台的第一部全面指導快遞業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意見》提出,到2020年,快遞市場規模穩居世界首位,基本實現鄉鄉有網點、村村通快遞,快遞年業務量達到500億件,年業務收入達到8000億元;建設一批輻射國內外的航空快遞貨運樞紐,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骨幹快遞企業;國內重點城市間實現48小時送達,國際快遞服務通達范圍更廣、速度更快,服務滿意度穩步提高;年均新增就業崗位約20萬個,全年支撐網路零售交易額突破10萬億元,日均服務用戶2.7億人次以上,基本建成普惠城鄉、技術先進、服務優質、安全高效、綠色節能的快遞服務體系,形成覆蓋全國、聯通國際的服務網路。
國務院出招,加強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治理
政策:11月07日,國辦印發《關於加強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意見》。
紅利:《意見》指出,要用3年左右時間,有效遏制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初步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參與的監管格局。《意見》提出四方面舉措:
一是突出監管重點。堅持線上線下治理相結合,對網上銷售假劣農資、食品葯品、化妝品、醫療器械、電器電子產品、汽車配件、裝飾裝修材料等開展集中整治,嚴厲查處利用互聯網侵權盜版等違法行為。
二是落實企業責任。指導和督促電子商務平台企業加強對網路經營者的資格審查,配合執法部門反向追溯電子商務平台上的侵權假冒商品經營者。
三是加強執法協作。完善部門間執法聯動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完善跨境執法交流協作機制。
四是健全長效機制。加快電子商務領域法規建設,明確網路商品交易規范、爭議解決方式、法律責任以及各類電子交易憑證、電子檢驗檢疫報告和證書的法律效力。
農村商業模式將迎來重大改變
政策:11月09日,國辦印發《關於促進農村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
紅利:《意見》提出七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加強政策扶持力度。深入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制訂出台農村電子商務服務規范和工作指引。推動電商扶貧。
二是鼓勵和支持開拓創新。開展農村電子商務創新創業大賽和農村電子商務強縣創建活動。
三是大力培養農村電商人才。實施農村電子商務百萬英才計劃,培養農村電商人才。
四是加快完善農村物流體系。加強農村物流服務網路和設施的共享銜接,加快完善縣鄉村農村物流體系。加強農產品產地集配和冷鏈等設施建設。
五是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完善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加快農村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寬頻普及。促進寬頻網路提速降費,加快農村公路建設。
六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對電子商務創業農民尤其是青年農民的授信和貸款支持,簡化農村網商小額短期貸款手續。符合條件的農村網商,可按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
七是營造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加強網路市場監管,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推進農村電子商務誠信建設。
Ⅹ 沒有錢真的可以創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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