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有金融機構的勞資糾紛,想跳槽到另一家銀行不成功,領導以影響不良為由,讓我離職,否則調崗降薪,我不
公司強迫要求填寫個人離職,作為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並保留好公司強迫你填寫個人版離職的證據;權
一、如果你過了試用期,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二、如果你發現公司的行為有違法勞動法的行為,你也可以被迫辭職,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㈡ 我在金融機構工作,現已遞交辭職報告,單位不同意
試用期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離職,正式員工提前三十天提出。如果到時間公司不內同意的容,可以自己離婚。以防公司拖欠工資行為,注意保留好證據,事實 勞動關系證據,及提前遞交離職報告證據。像這方面的問題,你還可以到:法律咨詢貼吧 ,詢問下法律人士、
㈢ 我在之前的公司幹了兩年,辭職後現在已經新入職,都是金融機構,之前公司的住房公積金有一萬多,現在這里
如果你還在一個抄城市上班,新的公司給你交公積金還是你自己的公積金賬戶,還是一樣樣你之前的那個裡面交錢,你的余額是加上你之前的和現在又繳納的,可以等到你不在這個城市上班了,在銷戶提取全部的公積金,銷戶了你現在的那個公司就沒法給你交了。還得從新開戶,在你賬戶里的公積金不管到了什麼時候還是你的,都能提取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