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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監管存在的問題研究

發布時間:2020-12-01 21:36:58

A. 我國農村金融服務中還存在哪些問題

(1)農村金來融體系結構與運作自機制存在嚴重缺陷,機構網點少。農村金融機構網點分布不均勻。在東部地區,網點過於集中,但是在中西部有些鄉鎮都沒有設立農村金融服務機構。

(2)現有農村金融機構的法人治理結構還不完善。2003年以來,作為主力軍的農村信用社改革已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但仍存在一系列問題。

(3)農村金融機構的不良貸款率相對來說還是比較高的。比如2007年末,全國縣域金融機構不良貸款平均數達到13.4%,而這個比例高於全國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比例。

(4)產品和服務單一,支農功能不強,農村資金外流嚴重,農民貸款難和農村中小企業貸款難等問題依然存在。

(5)財政資金和信貸資金,政策性金融和商業金融沒有形成合力,在農村地區進行信貸資金投放缺乏寬松的政策環境和信用基礎。

B. 六盤水的金融是如何支持農業發展的 也可以這樣說,全國的金融支持農業發展的態度和措施有些什麼。

建議你去查一下國家有關「三農」的政策。還有小額信貸這些內容

C. 農村信用社改革存在的問題,問題的成因,解決對策

近幾年來,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管理體制初步建立、產權制度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服務「三農」方向進一步明確、資產質量和經營狀況得到好轉。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農村信用社在產權關系、法人治理、經營機制、管理體制等方面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嚴重製約著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因此,正視這些問題,認真分析成因,制定切實可行的對策措施,在當前顯得尤為重要。

一、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產權關系仍需進一步明晰

多年以來,農村信用社產權不明晰,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管理責任不落實,成為制約農村信用社發展的一個核心問題。以法人為單位改革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關鍵就是要農村信用社作為一個市場主體,實現「誰出資、誰管理、出了問題誰負責」這一目標。這就要求股東在依照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以自己的出資額來清償債務,股東享有所出資產的收益權,企業由出資人或其僱用的經理人員來經營。按照市場經濟理論,產生這種效應的前提是生產要素的市場化流動、組合,而非政府行政主導。農村信用社由於歷史原因,使其自建社以來的所有改革均是政府行政主導的結果,社員投入資本的增多並不意味真正獲得更多的表決權和管理權,使社員沒有增加股本金份額的動力。目前,股本金補充仍處於被動引導而非主動增資的局面,導致農村信用社股本金經過多次的清產核資和改革規范都難以達到真正意義上的股權意義,這種非真正意義上的「股權」成為制約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的關鍵問題。

(二)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

農村信用社在由合作社轉向現代金融企業制度過程中,現有的法人治理結構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還沒有建立起決策、執行、監督之間的相互制衡機制,激勵和約束也沒有得到很好的匹配。具體表現為:決策機構、執行機構、監督機構各自的職責分工尚未明確,現有的許多規定在實際操作中難以執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在實際工作中沒有得到有效分離,股東會和理事會很難對信用社法人代表實施有效的監督和制約,「一長獨大」的現象仍然嚴重。

(三)經營機制僵化和內控乏力

由於長期受「官辦」思想和國有商業銀行管理模式的影響,農村信用社在管理上形成了「鐵工資」、「鐵飯碗」、「鐵交椅」的痼疾,難以實行有效的正向激勵制度,相當一部分農村信用社處於粗放經營狀態,員工素質普遍偏低,與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相比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在同業競爭中處於劣勢。在內控管理上存在著制度不健全、制度執行力差、風險控制力弱等問題。

(四)歷史包袱沉重,資產質量差,經營困難,潛在金融風險仍然很大
為了明晰產權關系,真正轉換農村信用社的經營機制,國家對試點地區的農村信用社不僅發行了專項央行票據,置換了部分不良資產,彌補或部分彌補了歷年虧損掛賬,減免了稅收,希望達到「花錢買機制」的目的。應該說,這些扶持政策的貫徹落實,對於化解農村信用社的歷史包袱,改善資產質量,提高盈利能力發揮了巨大的促進作用。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農村信用社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並未得到根本解決,風險狀況也沒有得到根本改善,今後改革發展的問題仍然不少。這主要表現在:農村信用社票據兌付條件「門檻」較高,「出門」困難,即使票據兌付後歷史包袱仍然較重,不良貸款總量仍然很大,而且還有許多潛在不良資產沒有反映出來;人均利潤、資產利潤率等指標較小而虧損面、虧損額仍然較大;撥備嚴重不足,抗風險能力尚未得到明顯增強;農村信用社股金雖然增加很多,但是不少股金在本質上仍然是存款化股金,基礎很不穩固;農村信用社在提足各項風險撥備後實際資本充足率仍然很低;內控制度很不健全,案件時常發生,潛在風險不容樂觀。

(五)管理體制不順,管理職權和責任需要進一步明確

經過改革,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發生了重大變化。按照國務院關於「農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負責」的要求,由省級人民政府全面承擔對轄內農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風險處置責任,形成了「國家宏觀調控、加強監管,省級政府依法管理、落實責任,信用社自我約束、自擔風險」的農村信用社監督管理體制。但是這一新的監督管理框架在實際操作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省級政府依法管理的職責范圍沒有具體劃分,造成職責定位模糊、職責邊界不清,政企難以分開;省級聯社受省級人民政府和基層聯社雙重授權管理(即省級政府授權省級聯社對農村信用社進行行業管理,社員單位授權省級聯社對農村信用社進行自律管理)缺乏法律依據,且多重授權管理對基層聯社違規違制行為缺乏約束力,多級法人體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分散決策、低層次決策。同時,金融監管與行業管理、行業管理與自主經營、依法管理與自律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內涵還不清晰,各自的職權和責任還有待明確,職能交叉、責任不清的現象還在一定范圍內存在。

二、成因分析

解決農村信用社在產權關系、法人治理、經營機制、歷史包袱、管理體制等方面的問題是農村信用社今後改革和發展仍需努力的方向。總的來說,這些問題是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是由傳統的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產生的。

(一)股權分散和經營虧損是農村信用社產權關系難以真正清晰的重要原因
按照2003年和2004年的農村信用社改革方案,構建新的產權關系,按照股權結構多樣化、投資主體多元化原則,因地制宜進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進一步完善合作制的產權改革,構建法人機構新的產權形式和組織模式。一是提高入股起點金額。根據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收入的實際狀況,因地制宜確定入股金額。二是拓寬入股范圍。以農村信用社原有社員為基礎,廣泛吸收轄區內農民、個體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入股。三是積極探索建立新的股權結構。但在實際運作中,尚存在著以下問題:首先,重新認定股東和吸收新的股東後,信用社的股東人數有所下降,人均股本有所提高;企業股東數量少,但所持股份很多。但總的來說,股權結構仍較為分散,股東對信用社的監督成本過於昂貴,分散的小股東往往缺乏關心和監督農村信用社的激勵。其次,政策制定者在引進大股東後,希望大股東能夠對農村信用社切實起到監督制約的作用。但在信用社經營機制未轉換,又存在大量虧損的情況下,農戶和個體工商戶是不願意投資入股的。如果入了股,其目的也只可能有兩個:獲得貸款服務和獲得比存款更高的利率回報。在大量虧損情況下,股東又要獲得更高的利潤回報,這只能說他們關注的是信用社短期利益,而不是信用社的長遠利益,更不會對管理層有什麼監督了。第三,由於農戶和個體工商戶不願意加入虧損的信用社,而虧損信用社為達到專項央行票據發行及兌付條件,採取分配任務、存款股金化等辦法募集股金,造成虧損信用社存款化股金較多。因此,其股權結構的變化未必會引起法人治理結構的實質變化。

(二)股東會的先天缺陷是法人治理結構仍然不完善的根本原因

由於股權分散等原因,造成了股東會的先天缺陷。表現在小額股東「搭便車」傾向嚴重,對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缺乏責任,從而造成出資人在信用社治理結構中處於虛置狀態,不能發揮作用。由於股東會的先天缺陷,農村信用社出現了「外部人」控制問題和「內部人」控制問題以及「外部人」內部化問題。這三個問題的存在和發展,使得農村信用社難以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制衡的機制,造成農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結構難以完善。這里的「外部人」控制是指「外部人」(如基層政府)利用直接或間接的權利影響農村信用社領導人作出不一定符合經營原則的決策。「內部人」控制是指農村信用社的管理人員在信用社的資產使用、處理和收益的分配等方面作出違背股東利益行為的現象。「外部人」內部化就是與農村信用社相關但不在農村信用社經營者行列的「外部人」通過實施一定權利而能直接或間接地從企業中獲得收益,從而與經營者串謀的現象。這三種現象都會使農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結構無法完善。

(三)治理結構不完善是農村信用社經營機制難以轉換的主要原因

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使得農村信用社不能按照「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我發展、自擔風險」原則來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在這種情況下,勞動用工、幹部任用、績效考核和薪酬確定等制度僵化,不能與現代企業的經營機制相適應,影響了農村信用社的進一步發展。

(四)傳統體制慣性是農村信用社內控制度不健全的直接原因
首先,表現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互制衡、有效分離的法人治理結構尚未真正建立,有其「形」而無其「神」。其次,表現在制度建設步伐落後。自1996年行社脫鉤以後,信用社內控制度沒有象商業銀行一樣自成體系,在人事政工、勞動工資、審計監察等方面的內控建設上還存有盲點,有些甚至仍在沿用原農業銀行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模式,導致一些制度與信用社的管理實際脫節;一些新業務的管理制度跟不上,無法適應業務發展的需要。第三,內控制度執行不力。對已出台的制度真正落實的少。這些問題的成因主要是傳統的、不適應發展形勢的習慣方式在農村信用社從業人員的思想上、行動上還未根除,新的思維方式、行為方式還未真正建立和完善。

(五)擔負政策性金融任務是造成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沉重等問題的關鍵原因
農村信用社作為企業,只有走市場化、商業化道路才能使自己生存和發展,但同時農村信用社又要執行國家的金融支農政策,這種政策性金融任務使農村信用社違背市場操作規律去發放貸款,造成信用社資產質量低下、虧損嚴重、歷史包袱沉重等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由於行政干預、指令性貸款造成貸款損失。如八十年代支持鄉鎮企業貸款等。二是體制轉換過程中產生的新呆賬。主要是:行社脫鉤時農業銀行向農村信用社劃轉的呆帳、合作基金會撤銷帶進來的呆賬和保值儲蓄貼息支出三個包袱。三是由於擔負的政策性金融任務而使借款人認為農村信用社貸款是「不用白不用」的財政資金,造成信用社不良貸款的增加。在本次改革中,國家對虧損信用社因執行國家宏觀政策開辦保值儲蓄而多支付的保值貼息給予補貼,解除了這一歷史包袱;對於農村信用社的歷年掛帳虧損和實際資產損失方面,人民銀行按照2002年年底實際資不抵債數額的50%,以安排專項再貸款和發行專項中央銀行票據來給予農村信用社資金支持,減輕農村信用社的歷史負擔;還通過稅收減免、允許信用社貸款利率靈活浮動的政策,增加農村信用社的盈利能力,進一步減輕農村信用社的歷史負擔。但是,中央對農村信用社實際資不抵債額的計算基數是按照信用社2002年的財務報表數確定的,由於較多的信用社受短期利益沖動等方面的因素,造成報表反映失真,因而尚有很大一部分資不抵債額未能獲得專項再貸款或專項央行票據,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尚未真正化解。

(六)省級信用聯社職能定位不清是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不順的重要原因

按照有關規定,省級人民政府全面承擔對當地農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風險處置責任,在省級人民政府對農村信用社的管理職責中,省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對當地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目標規劃等重大事項進行研究決策,並通過省級聯社實現對當地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省級聯社對指導、督促轄內農村信用社完善內控制度和經營機制負主要責任。同時,省級聯社既是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發起設立、受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委託對其實施行業自律管理的聯合體,又是可以經營部分資金業務、清算業務的獨立的金融企業法人。因此,省級聯社是集政府行政管理、行業自律管理和金融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三種職能於一身的機構組織,其體制設計使省級聯社難以「政企分開」、「職責明確」。

三、對策措施

(一)進一步明晰產權結構
由於股份制在促進產權明晰、強化約束機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資本聚集能力等方面具有其他產權形式所不具備的優越性,因此,銀監會在2006年2月底召開的「全國農村信用社工作會」上把農村信用社改革方向定位為:堅持市場化、商業化取向,爭取用5-10年時間分期分批逐步過渡到符合現代金融企業要求、有特色的社區性農村銀行機構。按照這一改革定位,農村信用社應圍繞股份制社區銀行來進一步明晰產權結構,以適應改革發展的需要。當前,一是要培養市場機制。由於目前我國經濟金融處於轉軌時期,還不具備完善的農村經濟金融市場體系,因此,要使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得成功,就要求各級政府大力培育和發展與市場有關的機制,如制定經濟金融法規、促進生產要素的市場化組合等。對農村信用社而言,就是要不斷深化市場機制的利用,減少政府幹預,在生產要素市場化組合的基礎上,建立明晰的產權關系。二是建立農村信用社補充資本金機制。制定符合農村信用社實際的資本充足率管理規章制度和資本金管理機制,完善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的識別、計量和報告程序,定期或不定期評估資本金結構的合理性和資本充足率水平。三是創新資本金補充渠道。鑒於目前農村信用社盈利水平有限,不能吸收外資和上市籌資,國家又不能對農村信用社直接注資的客觀實際,國家應允許農村信用社發行次級債券。這樣,既能減輕農村信用社股金分紅的財務壓力,又能優化資本金結構,擴大投資農村信用社的范圍。四是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在經濟較發達、信用社實力較強的地區,可將當地的優質民營企業、合格的國內投資機構、合格的境外金融機構引進為農村信用社的戰略投資者,這樣不僅可以有效解決增資擴股的難題、規范增資擴股行為,而且可以改善農村信用社資本結構,解決「內部人」控制問題,加速農村信用社改革進程。在實施中,應適當提高戰略投資者持股比例上限。建議監管部門比照《境外金融機構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將國內戰略投資者向信用社入股的比例定為「不得超過農村信用社總股本的20%」。五是增大經營者持股份額。經營者所持股份的增加,有利於對經營者的激勵,使經營者的收入與資本所得掛鉤,從而使經營者與股東利益趨於一致。六是根據入股金額實施差別優惠政策。按照不同的入股金額,在貸款方式、貸款金額、貸款利率、辦理程序和時限等方面對股東體現差別優惠服務。

(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是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環節,也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基礎。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三會」制度。嚴格實行決策權、經營權、監督權分離,形成各司其職、分工協作、相互制約、真正發揮作用的新型法人治理結構。二是規范操作機制。積極探索建立理事會經營決策機制,充分發揮高級管理層和內設專業委員會在經營管理中的作用;要把經營班子深化為經營執行機構;要把監事會深化為經營監督機構,積極探索在聯社高級管理層下設置專職合規部門,對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章、行業管理准則和內部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三是引入獨立理事參與農村信用社管理。獨立理事既不是農村信用社的股東理事,也不是農村信用社的經理理事,是從農村信用社外部產生,不是農村信用社的直接利益相關者。獨立理事依照法定程序由農村信用社股東大會聘任,獨立依法行權,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獨立理事以客觀公正的立場參與理事會決策,有助於農村信用社決策的科學有效,有效制衡經理理事或執行理事的決策立場,保證決策的專家性。

(三)轉換內部經營機制

一是按照「授權經營、分級考核」的原則,合理設定各項管理和業務工作權責。二是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推行全員考核、競爭上崗、崗位輪換等用工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優勝劣態的用人機制;要精簡機構、壓縮人員,有效治理農村信用社職工總量過大、結構不合理,分布不均衡問題。三是改革分配製度,全面推行績效掛鉤的工資分配製度。加大考核力度,根據崗位責任的大小、工作質量的高低、經營業績的好壞和所作貢獻的多少拉開收入差距,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四是要改進管理人員的選拔辦法和選拔方式,推行競聘上崗、擇優選用的方式,加大交流力度,防範管理人員的道德風險。五是遵循「精簡、高效」原則,分類實施「定崗、定員、定編」制度。通過明確職責和任務,解決有人無事乾和有事無人乾的問題,解決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中長期存在的無人承擔失職、瀆職責任,無人彌補經營損失等問題。
(四)全面加強內控建設

一是樹立正確的內控觀念。要加強「合規文化」建設,使全體員工在思想上、行動上摒棄傳統體制慣性,樹立理性、穩健、審慎的管理理念;要堅持「制度先行」的原則,在全體員工中推行誠信與正直的職業操守和價值觀念,統一思想,形成合力。二是健全內控制度。要通過深化改革建立健全農村信用社的機構控制、崗位控制、程序控制和業務操作程序與授權授信的規章制度,制定風險防範責任制和防範措施。三是創新內控方法。通過管理體制和崗位職責的調整,實現內控的組織控制要求,使不相容職務徹底分離。四是明確業務流程,實現內控中的同步控制要求,如雙重控制、賬款分開、換人復核、雙線核對、日清月結、貸款「三查」等。五是明確職責和許可權,實現內控的授權控制要求。理清授權事項,明確授權的責任和審批程序,建立檢查制度等。六是嚴格規范操作,實現內控的實物保護控制要求。如對現金及其他有價證券嚴格執行雙人守庫、雙人押運、雙人管庫、交接登記、相互監督約束、定期盤點等。七是建立員工管理的制約機制和優勝劣汰機制,實現內控中對人的控制要求。嚴格執行辭退制度、競聘制度、用人失察責任追究制度以及幹部交流、輪崗、迴避、休假稽核制度等。嚴格稽核監督和合規管理,實現內控的監控職能,並引入客觀評價體系。

(五)加大金融創新力度
一是創新經營理念。克服傳統思維、定勢思維和順向思維的障礙,樹立效益意識、市場意識、服務意識。二是創新金融技術。建立起以省為單位的大集中網路電子平台,在此基礎上實現全國范圍的大聯網。三是創新金融產品。按照「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的原則,加強對中小企業和個人金融業務的創新,大力推進中間產品創新。四是創新服務方式。建立「個人貸款服務中心」和「個人投資理財服務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務;推進信用共同體建設,構建以利益共同體為支撐的聯保服務體系;按照「社區銀行」、「零售銀行」品牌戰略,合理布局網點,完善業務功能,健全個人業務優質服務體系,打造標准化和精品化網點,提升形象。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比照國家對國有商業銀行財政注資和不良貸款剝離的方式,降低專項央行票據兌付「門檻」。同時,2002年底實際資不抵債額應以權威中介機構在清產核資後的確認數為准,而不以農村信用社報表數為准,以體現政策公允性原則。二是對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發放的農業貸款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專項補貼。三是對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的稅收減免扶持政策再延長10-15年。四是取消對農村信用社的經營限制政策,幫助拓展優良客戶市場。五是妥善解決行政機關、公職人員向農村信用社承貸、擔保及私貸公用形成的不良貸款等問題,化解歷史包袱。六是切實解決接受農村合作基金會的遺留問題和對已關閉城市信用社的債權問題,保全農村信用社資產。七是地方政府要切實改善信用環境,出台保護農村信用社合法權益、降低農村信用社維權成本的相關辦法,以增強農村信用社支持「三農」和縣域經濟發展的積極性。

(七)完善省級管理體制

為解決現行省級聯社職責定位不準、管理體制不順的問題,增強農村信用社抗風險能力,提高決策層次和決策水平,實施有效管理,應在現行體制下,先將縣級聯社建成統一法人、合作銀行和商業銀行,再用3-5年的時間建成全省統一合作銀行或商業銀行。這樣,既有利於加強行業管理,形成較為完善的風險防範體系,又有利於完善業務功能,加快金融創新步伐,增強信用社市場競爭能力,使農村信用社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D. 關於農村信用合作社存在與發展的論文『『『跪求『『『『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概念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銀行類金融機構,所謂銀行類金融機構又叫做存款機構和存款貨幣銀行,其共同特徵是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負債,以發放貸款為主要資產,以辦理轉帳結算為主要中間業務,直接參與存款貨幣的創造過程。
農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機構,所謂信用合作機構是由個人集資聯合組成的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機構,簡稱「信用社」, 以互助、自助為目的,在社員中開展存款、放款業務。信用社的建立與自然經濟、小商品經濟發展直接相關。由於農業生產者和小商品生產者對資金需要存在季節性、零散、小數額、小規模的特點,使得小生產者和農民很難得到銀行貸款的支持,但客觀上生產和流通的發展又必須解決資本不足的困難,於是就出現了這種以繳納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組織。
農村信用合作社作為銀行類金融機構有其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1、農民和農村的其他個人集資聯合組成,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組織,其業務經營是在民主選舉基礎上由社員指定人員管理經營,並對社員負責。其最高權利機構是社員代表大會,負責具體事務的管理和業務經營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
2、主要資金來源是合作社成員繳納的股金、留存的公積金和吸收的存款;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其成員的資金需求。起初主要發放短期生產生活貸款和消費貸款,後隨著經濟發展,漸漸擴寬放款渠道,現在和商業銀行貸款沒有區別。
3、由於業務對象是合作社成員,因此業務手續簡便靈活。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務是: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歷史沿革
合作金融組織在我國有悠久歷史,在共和國建立以前合作金融在實踐中得到一定的發展。但在建國初期的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個人對生產資料所有權被取消,隨著共公有化程度的提高,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合作性質被淡化,並被轉化成國家銀行在 農村的基層機構。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後,這種「官辦」的制度安排已不適應農村經濟的發展變化。1984年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開始推行以恢復組織上的群眾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經營上的靈活性為基本內容的體制改革。1996年農村信用合作社與國有商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脫鉤,受人民銀行代管,並開始按合作性原則於作。2003年,8個省開始進行推行改革試點,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2004年,在全國范圍那進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並持續至今。

E. 目前農村存在的問題

唐湘鵬:當前農村存在的多和少問題
來源:中國鄉村發現網(作者授權發布)

去年以來,我走訪了個鄉鎮和250個村子,所見所聞所感,歸納起來就幾多幾少?
一、老弱病殘、婦女兒童多,青壯年少。所到之處就像堅壁清野,沒有青年近衛軍,只有996138部隊。每個村莊異常寂靜,難聞歡聲笑語。挨家逐戶去尋訪,才偶爾看到幾個老人和小孩。有的卻養狗成群,牛羊很少。
二、老屋舊房多,新洋樓不少,有規劃建設的村莊極少。所見村莊里,古屋破爛不堪,舊屋閑置很多,大都是七、八十年代修的。有的新修了小洋樓,老屋拋荒空閑,有的在外打工,長期鐵將軍把門。有的房子甚至剛竣工或快竣工了就停建不管了,造成不少基地浪費。而新的小洋樓拔地而起,摻雜在各個角落。強烈反差,很不協調,極不和諧,生活也不方便!農民無奈地說,政府為何不來操心,幫我們規劃一下呀?!
三、公房閑置多,利用起來的少。農村老祠堂,老學校,老會場,老廠房,老公社不是任其雨雪侵蝕,自行倒塌,就是利用不當,浪費資源。如祠堂和廠房,老公社列入國有資產,但沒人管。有的完小房屋設施齊全,卻因不當並遷後,校舍被閑置和出租改造成養豬場,而小學生無法就近上學,令人嗟嘆不已!
四、孤獨老人多,侍候父母的少。每個村莊都有好幾個古稀之年以上的老人帶病守家。守著偌大的房子,自我照顧,生病無人管。七里山農場一位88歲的老人,因尿道膀胱問題,一直靠導管排尿。沒有自來水,靠自己用陶罐到百米遠的水井去取水,生活全靠自己。感冒不能動,就只有挨餓。兒孫在廣州一去十多年,每年給老人1000多塊錢生活費。平時靠一部電話問候,一年難回家一次。三個女兒都在農村,外甥和外甥女都在上學,負擔重,農活忙,一個月最多來看一兩次。其餘時間,老人就守著兩座屋,面壁嘆息。他對筆者無奈地說,要是大病一來,死在家裡也沒人知道。
五、荒蕪土地多,綜合利用少。一些農民進城定居或外出打工了,家裡的責任田就荒蕪沒管了,有時讓給別人種也沒人要。看到不少良田中野草比人還高,有的成片拋荒了,實在可惜。農民急功近利,只願掙現錢,對種糧不發財沒勁頭,種幾畝田打幾擔穀子,夠自己吃就滿足了。一些土地山塘可以種養業綜合利用,但是很少有人去開發。
六、垃圾污染多,環境衛生好的少。幾乎每個村的空坪隙地都是雜草叢生,垃圾隨處可見,有的病死豬和家禽不將其深埋掉,而是往塘庫、溪流或河裡拋,嚴重污染水源。有的水井處在低窪地,垃圾污水就浸流到井中,直接威脅村民身體健康。有的集鎮垃圾也往村邊傾倒,有些廢品如玻璃瓶沒人收,那些醫院葯瓶針劑、酒瓶到處亂扔。而重視環境衛生的農民很少,影響農村文明建設。
七、違法犯罪活動多,能夠破案打擊的少。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農村老人婦女沒見識的弱點,不擇手段詐騙錢財,盜牛偷狗。一些失學青少年三五成群,在村莊周圍游盪,撬門開窗進屋翻箱倒櫃偷錢物。一些賭博團伙開車到較偏僻的院子日夜狂賭,烏煙瘴氣。有的青壯年無心務農,整天打麻將賭博,買六合彩,只想一夜暴富,輸了就四處偷盜。嚴重破壞治安秩序,導致農民極為不滿。公安部門打擊不力,能夠破案退贓的少,農民有意見。
八、迷信活動多,文化活動少。現在農民募捐集資修建祠廟積極高,一個集鎮甚至一個村就建廟宇有兩座,燒香拜佛絡繹不絕。而看書看報,拉琴吹笛子的廖若星辰,除了電視就別無選擇。政府很少組織文體活動,農民文化生活單調,政策法規宣傳不到位,使農民處於盲目自流狀態。
九、紅白喜事講排場多,移風易俗講節儉的少。現在少數農民富起來了,紅白喜事大操大辦,擺闊氣講擺場,鋪張浪費嚴重。沒有富的農民有壓力,有的怕沒面子,硬著頭皮負債去攀比。而移風易俗沒人帶頭,政府的工、青、婦、宣傳、文化組織也不去引導,任其自然。
十、村委會有些辦事不公,農民非常氣憤。由於腐敗之風影響,一些村幹部以權謀私,欺上瞞下,中飽私囊。評低保指標時,只顧親友。有錢的項目自己承包,上面撥款不公開,不明不白進腰包。群眾有氣無處出,只有罵娘發牢騷。對幹部持不友好態度,不願配合工作。
十一、擴建修墳墓的多,火化不佔地的少。在鄉村看到不少山坡上,祖墓構築豪華,擴建佔地寬闊。最多的耗資數萬,面積一百多平方。而且攀比之風正在上升,有的幹部和暴發戶不惜百里運靈柩回鄉土葬,驅車近百輛,助長了奢侈之風。而響應政府的號召,實行火葬實行節儉的人少。
十二、狂放煙花爆竹的多,文明節約辦喜事的少。城鄉紅白喜事燃放煙花爆竹成風,愈演愈烈。嚴重污染空氣和環境,擾得周圍居民日夜不得安寧。互相攀比為榮,鋪張浪費太厲害,文明節儉辦紅白喜事的人少。沒有錢的打腫臉充胖子,負債講面子。影響脫貧致富的步伐,不利於農村文明建設。
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靠黨委和政府加強領導,宣傳、工會、共青團、婦聯、團委、科委、文化、體育、衛生等部門要各盡職責,通力合作,真抓實干。長期堅持為農民著想,多宣傳,辦實事,加強法制教育,依法打擊違法犯罪分子,使農民多點安全感。基層幹部要加強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設,切實認真推行政務公開,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心為民所系,施惠與民,取信於民,才能贏得廣大群眾的擁護和支持。才能落實科學發展觀,共建文明和諧富庶的新農村。

農民自助服務終端:"村莊里的"銀行"
〔 作者:青島財經日報 來源:中國鄉村發現網 〕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三農」工作,陸續出台了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加大對農民、農業財政補貼力度,並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與合作醫療制度,農村地區經濟和社會發生了巨大變化。伴隨著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多元化經濟發展進程的加快,農村地區特別是村莊一級的支付結算體系建設滯後問題日趨突出。如何讓廣大農民「足不出村」就享受到便利的金融服務,在家門口就能領取惠農補貼,辦理基本金融服務?「農民自助服務終端」事情倒是農村信用社拿出的一個頗具創意的解決方案。
延伸到最後一公里
2010年8月10日,即墨市王村鎮卧龍村宋吉航家裡安裝了一款金融電子設備,從此他家朝向大路的屋子熱鬧了起來,村民們紛紛前來辦理金融業務。而宋吉航也隨之擔負了新的角色三農服務信息員,負責設備的基本維護,負責向村民宣傳支農信息、宣傳農村信用社的金融產品。
2011年 3月 15日下午 1點,在農民自助服務終端服務室內,宋吉航一邊忙著幫村民辦理業務,一邊在設備上演示,如數家珍地向記者介紹起機器功能。
「這個設備叫農民自助服務終端,是即墨農村合作銀行安裝的,除了具備ATM取現、轉賬、余額查詢、修改密碼等基本功能外,還能實現惠農一本通、泰山卡(農村信用社的借記卡)、活期存摺的小額存取款、定活期互轉、交易明細查詢、口頭掛失及繳納話費、代理保險等功能。 」
只見辦公桌上一台電腦一端連接著列印機,一端連接著詞條感應器,與銀行櫃員使用的計算機基本一樣。管理員接過村民的存摺在上面一刷,村民輸入密碼,鍵入取款金額,列印機隨即列印出交易明細,一系列的業務操作不一會兒就順利完成了。
「以前要辦這些業務,必須到六七里地的鎮上,騎自行車得十幾分鍾,在網點還得排隊,很不方便;現在村民根據自己的時間,手頭沒活了,隨時就能到這里辦理。 」來取錢的小夥子小王告訴記者,他在五金廠上班,廠里把工資打到他的存摺上,他可以隨時來這里查詢、取錢。
「真是太方便了! 」村民李大姐感嘆,她告訴記者,她是來存款的,准確地說,是來還利息的。李大姐是村裡做鋁合金門窗的個體經營戶,從即墨卧龍鎮農村合作銀行貸款7萬元。「每月21日結息,她總是在21日前把利息存到存摺里,到21日農合行就直接從她的存摺的扣劃了。如果客戶給她匯款,她還隨時查詢是否到賬,所以來得很勤。 」三農服務信息員宋吉航說。
「這台設備幫了大忙! 」宋吉航向記者描述了一些鮮活例子:老李夜裡家裡有事取了3000元錢;老高家的孩子在江蘇上學,每月定期來匯款;退休老教師王老師按月來查詢退休工資到沒到賬;「特別是領取糧食補貼、發放農村養老保險的時候,每天能辦理100多筆業務,鄰村的都來。大家都說這種設備幫了農民的大忙。 」
「在村莊布設農民自助服務終端,使我們的服務觸角從鄉鎮延長到了村裡,解決了我們代理55萬戶農村養老保險和80萬戶惠農補貼發放問題。今年,我們計劃在農村社區、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莊和人口2000人以下但相鄰的村莊,再布設83台農民自助服務終端,到那時我們的服務將真正做到 "延伸最後一公里"。 」即墨農村合作銀行董事長董常進說。
「村莊銀行」的背後
青島市農村信用社業務發展部總經理張才棟向記者介紹,農民金融自助服務項目是青島市農村信用社在農村地區實施金融服務全覆蓋項目的其中一項內容,其它還包括農村信用工程建設全覆蓋、送金融知識下鄉全覆蓋,目的就是讓農民享受到與城市居民同等的金融服務。
董常進董事長說:「農民自助服務終端能辦理儲蓄所能辦的基本業務,不僅為農民省去了長途奔波和排隊等候之苦,而且也降低了我們服務成本。」他接著補充道:「布設一台ATM大約需要17萬元的費用,並且年齡稍大的農民還不會使用,另外,農民有使用存摺的習慣,ATM在農村地區的使用率不是很高;而布設一台農民自助服務終端,設備費、線路租賃費等大約在2萬元左右,成本低廉,並且還有三農服務信息員的輔助操作,存摺、銀行卡都可以使用,極易在農村地區推廣。 」
青島市農村信用社科技部總經理朱光遠向記者介紹,目前還在對農民自助服務終端的功能進行更深層次的研究,完善他行卡受理功能,增加自助指紋辦貸功能,實現農民外地打工、家門口取現和家門口辦理貸款;並且協調財政、供電、醫療等部門,將惠農補貼、水電費、通訊費、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貸款利息等各類支付結算全部通過惠農一本通實現,將農民自助服務終端打造成農村特有的、多功能的公共服務平台,讓每位農民充分享受均等的、貼近生活的金融公共服務,真正構建起遍布城鄉、服務農民的農村支付結算新網路,切實提高農村信用社在農村地區的金融服務水平。
采訪結束後,記者又翻閱了一些專家關於農民自助服務終端的評價:」農民自主服務中斷是鄉村金融服務模式的一個創新,對於填補村莊一級的金融服務空白,具有重要意義;能促進農村金融生態的良好發展,促進農村金融體系完善,對於促進城鄉統籌和諧發展善莫大焉!
曾經被遺忘的鄉村終於感觸到「普惠金融」的陽光,沉睡的鄉村金融正在被一台台「村莊銀行」喚醒,開掘鄉村金融更深處的 「富礦」,農民自助服務終端承載著更深的期許、更大的希望。

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要通過其他途徑創新
〔 作者:陳錫文 來源:中國鄉村發現網〕
今天向媒體表示,金融確實已成為我國農村改革發展的瓶頸。《擔保法》規定農村土地和農民住房不可以作為擔保,這是符合實際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要借鑒好的相關經驗,通過其他途徑大膽創新。但要明確一點:僅僅依靠商業金融絕搞不好農村金融。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天上午舉行新聞吹風會,邀請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介紹「十二五」期間的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的提問。 陳錫文在回答記者相關提問時表示,金融確實是農村改革發展中的瓶頸,但並不是說責任都在金融機構方面。在中國發展農村金融確實有特殊的困難和條件。很多人講發展農村金融難在農民沒有有效抵押物。我國《擔保法》規定農村土地和農民住房不可以作為擔保,這是符合實際的。
陳錫文表示,據他所知,在所有國家商業銀行都極少到農村去,拿農民的住宅來做抵押。雖然很多國家沒有如我國擔保法那樣的規定,但是敢做的人也極少。在韓國、日本以及一些其他小農戶的國家中,拿農戶的小塊土地和住房來做抵押的現象也不多。
陳錫文表示,從這個角度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要通過其他途徑大膽創新。這幾年我國有關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比如發展小額信貸公司等等。民間資本現在可以進入農村金融,金融部門也在積極想辦法。目前發展村鎮銀行,如果有一家國有銀行牽頭,並且認購其中20%的股份外,其他80%都可以對民間資本開放。小額信貸公司也是允許發展的。從中國的實際情況來看,錢是不缺的,問題是有什麼好的制度,能讓農民用得上錢。
在陳錫文看來,韓國、日本、台灣等等在農村金融方面都有很多好的作法,我們應該更積極大膽地借鑒。「但是一定要明確,僅僅依靠商業金融絕搞不好農村金融。」

湘獲批國家農村信息化示範省建設試點
〔 作者:龐革平 來源:中國鄉村發現網 〕
湖南日報4月2日訊 (記者 胡宇芬 通訊員 侯峻 龍群) 今天從省科技廳傳出好消息,科技部、中組部、工信部已正式下文,批准湖南依託全國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網路開展國家農村信息化科技示範省建設試點,這標志著我國農村信息化科技示範「北魯南湘」格局的形成。
農村信息化建設事關新農村發展大計。我省是全國少數幾個實現星火科技「12396」全地域、全網路覆蓋的省份之一,也是全國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網路首批試點省份,多年來為農民增收、農業增效作出了重要貢獻。此次被列為南方唯一的國家農村信息化科技示範省建設試點,就是要按照「三網融合」的要求和「平台上移、服務下延」的原則,以全國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網路為基礎,以科技等專業信息化服務為特色,整合共享信息資源,推動「一網打天下」的農村信息綜合服務體系發展。
據悉,我省將圍繞現代農業的發展,完善農村信息服務功能。按照公益性服務和經營性服務並重的原則,組織農業物聯網技術的開發和集成,注重加強數字媒體、遠程呼叫、雙向可視等信息技術的應用,開展電子商務、農產品物流、農村科技咨詢和遠程培訓等服務。同時,充分發揮村級綜合信息服務站作用,按照「一處固定場所、一套信息設備、一名信息員、一套管理制度、一個長效機制」的要求,進一步豐富其功能。近期,湖南將進一步修訂試點工作方案,爭取盡快通過國家農村信息化指導專家論證後實施。試點工作通過驗收後,我省將獲得「國家農村農業信息化示範省」稱號。

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行動的意見
〔 作者:佚名 來源:中國鄉村發現 〕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提出的「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示範社建設行動」的要求,農業部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部、司法部、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部門,從2009年起組織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行動」。主要依託部、省、市、縣四級平台,在全國擇優培育扶持一批經營規模大、服務能力強、產品質量優、民主管理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使之成為各產業領域的示範社,率先成為引領農民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的現代農業經營組織。為此,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行動的重要意義
當前,農民專業合作社蓬勃發展,為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建設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做出了積極貢獻。但從總體上看,農民專業合作社還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不少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管理有待規范、市場競爭力有待提高、帶動農戶能力有待增強,需要不斷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近年來,各地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活動,總結典型經驗,擴大示範效應,有力地推動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快速發展。實踐證明,通過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樹立一批可學可比的典型,發揮示範引路作用,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完善運行機制,增強內部活力和發展後勁,是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上水平發展的有效措施,是探索新形勢下政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提高服務水平的有效工作方法。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行動,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今年中央1號文件精神、指導和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的重要舉措,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進一步提高認識、創新思路、加大力度,確保有效地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行動。
二、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行動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行動,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今年中央1號文件精神,始終圍繞把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育成為引領農民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的現代農業經營組織的戰略目標,牢牢把握服務農民、進退自由、權利平等、管理民主的核心要求,牢固樹立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是扶持農業和農民的觀念,緊緊抓住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的關鍵環節,引導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強內部制度建設,夯實產業發展基礎,提高產品質量水平,增強市場競爭能力,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
通過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行動,努力使農民專業合作社制度建設更加健全、內部管理更加規范、市場競爭能力明顯提高、帶動農戶能力明顯增強,60%以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現標准化生產、品牌化經營、規范化管理,成員收入比當地未入社農戶高10%以上。示範社標准化生產率達到100%,主要生產資料統一購買率達到80%以上,產品統一銷售率達到80%以上,商標注冊率達到90%以上,生產生鮮農產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農超對接」的達到50%以上,成員收入比非示範社成員收入高出20%以上。經過幾年努力,使一批示範社率先成為引領農民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的現代農業經營組織,引導和帶動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又好又快發展。
三、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行動的主要內容
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行動,要著力加強規范化建設,提高民主管理水平;著力加強標准化生產,提高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著力加強品牌化建設,提高市場競爭能力。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加強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提高成員民主管理水平。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依法辦社,按照法律規定實行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結合實際建立健全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三會」制度,充分保障全體成員對合作社內部各項事務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努力實現自我組建、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受益的宗旨。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依章辦事,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章程》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好本社章程,貫徹執行好章程的各項約定。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規定,建立健全會計賬簿、財務管理制度和盈餘分配製度,為全體成員建立完整的個人賬戶,確保成員出資、公積金份額、與合作社交易情況、盈餘分配等產權資料記錄准確無誤。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良好的內部積累和風險保障機制,保持資產狀況良好,最大程度地增加成員收入。通過開展這一行動,切實提高成員民主管理水平,不斷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活力。
(二)加強標准化建設,建立健全農產品生產記錄制度,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引導、鼓勵和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有標采標、無標制標」的原則,率先實行標准化生產,嚴格遵守《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建立健全生產記錄制度,統一質量安全標准和生產技術規程,統一農業投入品采購供應,統一產品和基地認證認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廣泛開展農產品標准化生產和相關技術規程的培訓,加強生產信息監管,使成員的標准化生產水平明顯提高。通過開展這一行動,全面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不斷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可持續發展的技術支撐能力。
(三)加強品牌化建設,建立健全良好規范的信用管理制度,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率先成為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典範。建立健全規范的信用管理制度,樹立誠信意識、風險意識和品牌意識,實施品牌化經營戰略,加強品牌宣傳和保護,以信譽和品牌贏得市場。引導、鼓勵和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擁有自主注冊商標,開展無公害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和地理標志產品等相關認證。鼓勵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產品直接進入城市大型超市,與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和大型農副產品流通企業建立各種產銷關系,在城市建立連鎖店、直銷點,參加有關農產品交易洽談會、博覽會,逐步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主產品的市場佔有率,擴大主產品銷售半徑,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市場定價能力。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主動參與國際農產品市場競爭。通過開展這一行動,不斷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經營管理水平,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可持續發展的市場競爭能力。
四、加大扶持力度,為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行動提供有力保障
(一)落實有關規定完善有關政策。目前,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配套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章程》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稅收等政策都已頒布實施,各地要結合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行動認真抓好具體執行工作。加強對有關金融機構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工作情況的檢查指導,推動落實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減免農民專業合作社商標注冊收費、組織機構代碼證收費的具體辦法;明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人序列,在組織機構代碼信息系統中實現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分類匯總。進一步研究完善登記辦法,簡化登記手續。研究制定和完善農業保險、用電、綠色通道、科技以及人才支持等相關政策措施,並推動落實到位。
(二)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健全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的支持保障體系,加大財政扶持力度,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按照農業部《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2008—2015)》和《特色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2006—2015)》,在糧食、油料、棉花、蔬菜、水果、馬鈴薯、生豬、奶業等優勢農產品主產區,大力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主導產業,開發有地方特色的名特優農產品,加強原產地保護。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農業標准化、生豬和奶牛標准化規模養殖小區、農村實用人才和陽光工程培訓等各類農業財政專項和基本建設項目,優先委託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各地有關部門要主動組織和指導有關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相關支農建設項目。
(三)加強培訓教育。按照分類指導、分級負責、注重實效的原則,制訂培訓規劃,採取學歷教育、遠程教育、短期進修、參觀考察等多種形式,大力加強合作社幹部培訓教育。廣泛開展面向以理事長為主的經營管理人才,以會計為主的理財能手,以專業技術人員為主的種養能人,以經管幹部為主的縣鄉基層業務輔導員的培訓。建立健全培訓網路體系。支持農業大專院校和農業職業技術學校等開辦相關專業和課程,培養農民專業合作社專門人才。落實好今年中央1號文件關於「加強合作社人員培訓,各級財政給予經費支持」的要求,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提供人才培訓支持。
(四)加強業務指導。結合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行動,培養造就一支政策理論水平高、業務工作本領強、熱心合作事業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輔導員隊伍,建立健全農民專業合作社輔導員隊伍體系。推動加快地方立法進程。研究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與發展的業務指導操作規程,依法加強業務輔導,建立業務輔導員工作考核激勵機制,提高輔導員的業務本領和工作水平。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依法登記為農民專業合作社。
(五)加強輿論宣傳。利用各種方式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宣傳,擴大社會影響。認真組織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成功事例及示範社帶頭人先進事跡的總結和經驗交流,充分發揮其示範帶動作用。進一步加大法律宣傳力度,把《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宣傳工作納入農村普法規劃,結合「法律六進」活動,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廣泛深入開展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工作,努力使廣大基層幹部群眾切實掌握運用好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各地有關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加強協作配合,共同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行動扎實開展。各級農業部門要主動加強與發改、科技、司法、財政、商務、金融、稅務、工商、質檢、銀監等部門的溝通,積極向黨委、政府匯報情況、提出建議。要按照本《意見》精神,結合各地實際,採取有效措施,創造性地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行動。

F. 我國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1、農村抄基礎設施不足:我國農襲村基礎設施不足表現為:生產性基礎設施支撐力脆弱,服務性基礎設施執行力減弱,社會性基礎設施安全力薄弱,流通性基礎設施承載力孱弱。

2、資金來源過於單一,農村投資份額偏小:在我國,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所需資金多數是由農村集體及農戶自主承擔,政府投入、外資及金融機構貸款比例較小。

3、重短期效益,輕長期效益,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後:道路、供水、供電等生產性基礎設施建設直接作用於城市經濟增長,短期經濟效益明顯,而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雖關繫到城市社會與生態可持續發展。

(6)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監管存在的問題研究擴展閱讀

(1)農業生產性基礎設施:主要指現代化農業基地及農田水利建設;

(2)農業生活性基礎設施:主要指飲水安全、農村 沼氣、農村道路、農村電力等基礎設施建設;

(3)生態環境建設:主要指 天然林資源保護、防護林體系、種苗工程建設,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和建設、濕地保護和建設、退耕還林等農民吃飯、燒柴、增收等當前生計和長遠發展問題。

G. 農村改革當前面臨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面臨的難題及對策研究

摘要:農業、農村、農民這一問題是政府關心的重點,是學者研究的焦點。中國的改革第一步源起於「三農」,中國未來的成敗,也必將取決於「三農」,這是顯而易見的。泱泱大國,農為根本,只有「根本」的問題解決好,才是最徹底的,最有價值的,最革命的。

2006年4月,國家發改委下達了關於開展農村經濟重大問題調研的指令,按照國家發改委下達的調研課題,筆者有針對性的深入湘潭縣農村開展調研,並運用湘潭縣縣委基層辦、縣委政研室和湘潭縣政府經研室的相關調研成果,形成了綜合性調研報告。
調查結果表明:村級集體經濟薄弱、農民增收乏力,村莊建設規劃滯後和尚未建立長期投入機制,成為我國當前新農村建設面臨的四大難題。影響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主要原因是與「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鄉村」相悖的政策失衡、體制障礙、城鄉隔閡。要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偉大目標,筆者以為要做好做活五個方面的文章: 一、生產發展 用工業化的理念 實現經濟重建--關於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研究;二、生活富裕 用產業化的布局 實現社會重建 --關於增加農民收入研究;三、鄉風文明 用市場化的思維 實現制度重建 --關於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研究;四、村容整潔用城鎮化戰略 實現生態重建 --關於農村環境污染研究;五、管理民主 用科技化的手段 實現文化重建 --關於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研究
關鍵詞:農村經濟,經濟發展,和諧發展
近三年,中共中央制定出台了關於「三農」問題的三個一號文件,有力促進了農民增產增收,提高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開創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局面。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下發,即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第六個一號文件。文件要求,要調整農業結構,擴大農民就業,加快科技進步,深化農村改革,增加農業投入,強化對農業支持保護,力爭實現農民收入較快增長,盡快扭轉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趨勢。
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下發,即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第七個一號文件。文件要求,要穩定、完善和強化各項支農政策,切實加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繼續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努力實現糧食穩定增產、農民持續增收,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下發,即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第八個一號文件。文件要求,要完善強化支農政策,建設現代農業,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積極調整農業結構,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快社會事業發展,推進農村綜合改革,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確保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良好開局。
難題之一: 鄉村債務問題
據調查,一般規模較大的行政村年剛性支出需15萬元左右,規模相對較小的行政村也不少於10萬元。但目前大多數村的經濟現狀都不樂觀。原因有幾個方面:一是受政策性制約,企業改制斷了收入,稅費改革少了收入,招商引資沒了收入;二是經濟發展空間小,受制於有限土地資源、資金和自然資源;三是財政轉移支付入不敷出,不可預見性支出不斷攀升,正常運轉難以為繼。村級集體往往經濟薄弱、無錢辦事,這成為建設新農村的突出難題。
一、鄉村債務結構分析
~~縣鄉村兩級負債總額為55161.99萬元,其中鄉一級負債42586.33萬元,村一級負債12575.66萬元,其債務結構如下:
按成因劃分:A、地方上項目、辦企業,造成決策失誤或因管理、市場原因虧損形成的債務14992.45萬元(其中鄉級13814.10萬元、村級1178.35萬元)佔27.18%。B、辦福利事業、「普九」、鄉鎮醫院和村辦福利事業建設形成的債務5853.77萬元(其中鄉級4819.21萬元。村級1034.56萬元),佔10.61%。C、民間高息借貸、完成各種上交任務,因本金、利息形成的村級債務3599.48萬元(其中鄉級2484.72萬元、村級1114.76萬元),佔6.53%。D、如通鄉鎮油路、農田水利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形成的債務4922.01萬元(其中鄉級3070.66萬元、村級1851.35萬元),佔8.92%。E、因村級財務管理混亂,幹部因素形成的歷史性債務1335.54萬元(其中鄉級968.14萬元、村級367.4萬元),佔2.42%。F、農戶欠交稅費, 逐年欠款而增加形成的集體債務10640.2萬元(其中鄉級4659.72萬元、村級5980.48萬元),佔19.29%。H、其它原因形成的債務13818.54萬元(其中鄉級12769.78萬元、村級1048.76萬元),佔25.05%。
按債權人劃分:A、欠銀行、農村信用社、基金會及其他金融機構20131.79萬元(其中鄉級17614.46萬元、村級2517.33萬元),佔36.49%。B、欠鄉村工程業主3418.82萬元(其中鄉級2755.70萬元、村級663.12萬元),佔6.2%。C、欠鄉村幹部7682.6萬元(其中鄉幹部5769.09萬元、村幹部1913.51萬元),佔13.93%。D、欠鄉村教師2518.4萬元(其中鄉級2452.30萬元、村級66.1萬元),佔4.57%。E、欠民間個人2568.06萬元(其中鄉級l537.07萬元、村級1030.99萬元),佔4.66%。F、欠其他經濟組織10881.74萬元(其中鄉級6049.24萬元、村級4832.50萬元),佔19.7%。H、欠其他債權人7960.58萬元(其中鄉級6408.47萬元、村級1552.11萬元),佔14.42%。
二、鄉村債務成因分析
1、財源有限。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撤區並鄉、農村稅費改革、免徵農業稅等農村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推行,村集體不再有剩餘產品的分配權和經濟收入的支配權,「五統三提」、農業稅附加等鄉村集體收入也隨之消失,鄉縝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大多數被取消,預算外收入銳減,鄉村集體收入來源被逐漸抽空;由於人才、技術、資金、市場缺乏、企業組織化程度低等方面的先天不足,曾經紅火一時的鄉鎮企業,在90年代紛紛破產倒閉或改制重組,每個鄉鎮每年幾十萬元乃至上百萬元的企業管理費收入頓時化為烏有;1988-1993年,國家實行:劃分稅種、核實收支、分級包干」的財政管理體制,地方財政的留成比例較高,理財自主權較大,財政狀況相對寬裕,而94年以後實行的分稅制,地方的獨享稅種只有營業稅、地方企業上繳利潤、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小額稅種,而增值稅、所得稅地方只分享25%、40%,地方財源嚴重「縮水」。
2、剛性支出居高不下。由於機構雍腫,隊伍膨脹,鄉村二級的工資、誤工補貼,辦公費、交通費等基本支出使鄉村不堪重負,政策性增資只能「掛空檔」。旱澇災害、山林火災、礦山事故等突發事件而導致的不可預算費用,使原本拮據的鄉村財力更加捉襟見肘。,
3、財源流失嚴重。分田到戶後,村級集體財產被一分而盡;撤區並鄉、企業改制過程中國有資產流失嚴重;人情稅、關系稅、稅收征管力度不夠,導致稅收不能按國家政策足額徵收;農民增收緩慢,,農業稅費收繳缺口大,尾欠收繳難度大,徵收成本高;實行分稅制以來,一定四年的鄉鎮稅收任務必須無條件完成,不能完成的鄉鎮只能高價買稅(20~30%的手續費)或高息借貸墊交;成立於1994年的農村基金會、互儲會,一開始就以高息和分紅瘋狂吸收存款,違規大額放貸,直接威脅金融秩序,99年國家下令強行關閉時,鄉鎮財政向國家舉債1.181億元兌付農民存款,農村「兩會」清收不僅使縣、鄉、村支付了巨額的清收成本,還承擔了1368萬元的利息債務,至今還有9000多萬元的不良貸款沒有收回,
4、盲目性建設投資強力擴張。改革開放初期,由於政企不分,政府辦企業、政府為企業擔保貸款,使鄉鎮不得不花巨資為企業虧損買單,為企業償還不良貸款本息;各種達標工程、政績工程勞民傷財,使鄉村債務陡增;為推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政府運用行政手段組織農民發展新的生產經營項目,並和農民簽訂保產保利合同,項目失敗後,政府不得不替農民交納巨額學費。
5、預算約束力不強,揮霍浪費嚴重。鄉鎮人大會議上通過的財政預算報告往往是一個形式,鄉鎮的財政支出一是拆東牆,補西牆,毫無預算可言。二是鄉鎮財政支出往往是書記、鄉鎮長說了算,管他預算不預算,支出決策不僅脫離預算而且基本上沒有民主可言、更不要說財務制度了。三是村級財務管理混亂,鄉級財務賬性違規違紀支出現象較為普遍,有限的鄉村財力「跑、冒、滴、漏」嚴重,鄉村債務雪球越滾越大。四是鄉鎮主要領導異動頻繁(平均任期2年左右),在領導的潛意識中,根本就沒有長遠打算,大多是過日子、守攤子、找路子,希望早日脫離「苦海」,支出的隨意性也就被無限放大。五是村一級的支出就更沒有計劃了,「到手就是財、今朝有錢今朝用,管他明天怎麼過」,是大多數村幹部的理財之道。
在現行的鄉村績效考核機制中,數字化強制性硬指標不少,唯獨沒有行政成本的考核指標,鄉村幹部在行政過程中,沒有成本意識,從客觀上助長了鋪張浪費的不良風氣。個別鄉村幹部為了自己的仕途和聲譽,不惜花公款製造虛假政績為自己臉上貼金。在鄉村財力日益拮據的狀況下,辦公費、交通費、通信費、公務接待費卻節節攀升,大吃大喝儼然成風,公費請客送禮愈演愈烈。在公款消費上講排場、講檔次、互相攀比,債務包袱越背越重,群眾怨聲載道。
三、鄉村債務影響分析
巨額的鄉村債務對基層組織運轉、農村社會穩定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
1,是違法行政的重要誘因。鄉村出現收支失衡後,鄉村幹部首先想到的是利用行政資源,巧立名目向行政相對人收取各種費用,因而,農村「三亂」久治不止;為了彌補工作經費的不足,鄉村兩級均熱衷於違規徵用土地搞建設,通過炒地皮,從中獲取20-30%的收益;由於經費緊張,驅使政府機關和幹部採取各種隱蔽手段經商辦企業;為確保正常運轉,鄉村幹部千方百計找門路,以項目建設為幌子,通過非正常途徑,採取非正常手段,爭取上級支持,以彌補工作經費不足。
2、直接影響黨的執政能力。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沉重的債務包袱,使鄉村主要領導整天處於「借新債、還舊債、躲追債」的狀態下,影響了他們謀劃經濟發展的精力;湘潭縣的幹部工資只有~~市的1/2、長沙市的1/3,並且還不能按時發放。鄉村幹部為墊交稅費、墊付工作經費,每人手裡攥著幾千元、上萬元乃至10多萬元的「白條」,兌付遙遙無期,鄉村千部人心渙散、意志消沉;面對存量和增量均嚴重不足且強制帶病超負荷運行的農村基礎設施、亟待完善的社會事業公益設施,鄉村二級無力改造和建設,農村公共產品供需脫節的現象更加嚴峻;由於缺乏足夠的資金保障,有限的農業技術推廣經費和教育經費被鄉村挪用已習以為常,直接影響農業科技推廣和農村基礎教育。沉重的債務包袱,致使鄉村二級運轉困難,公共服務職能難以正常發揮,勢必影響黨的執政能力,同時,由於公共投入不足,也直接制約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影響農民增收致富。

3,有損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巨額的鄉村債務使鄉鎮政府、村委會成為農村最大的債務人。對內,欠鄉村幹部的工資和公款私墊費用,對外,大到欠金融機構貸款、施工單位工程款,小到欠水電費、運費、餐費、辦公用品費,而且在目前狀況下,鄉村根本不具備償還能力,只能採取能拖就拖、能躲就躲的應對之策,社會公信度大打折扣。債主為了早日拿回欠款,無奈之下,只能無休止地糾纏鄉村幹部,圍堵幹部家門和鄉村駐地、封堵學校大門、強行搬走農具和辦公用品,搞得鄉村幹部聲名狼藉,無法開展工作。
難題之二: 農民增收問題
近年來國家實施了一系列惠農政策促進農民增收,但受多種因素制約,農民增收依然十分困難。農民富裕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根本目的,增收困難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大挑戰。
首先是種養業增收難。農業抵禦市場風險和自然災害的能力很弱,增收的不穩定性較大。雖然國家對農民實行了種糧補貼,但生產資料和機械作業費等持續漲價,無形中增加了生產成本,農民從事種養業增收困難。二是產業化帶動難。近幾年農業產業化有了一定發展,但農業競爭力總體還不強,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還不高,帶動農民增收不明顯。公司加農戶和協會加農戶等模式並未給農民增收帶來多少實惠。公司、協會和農民之間還未真正形成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農民幾乎沒有在企業或協會的二次分配中獲益增收。有的地方將合作經濟組織或協會作為普通企業對待,有的作為社會團體對待,還有的地方根本沒有適當的名分。這種混亂局面使得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在貸款、納稅、保險等諸多方面困難重重,嚴重妨礙其發展。三是轉移性增收難。隨著農村勞動力轉移到二、三產業的比例逐年增加,外出打工和就地轉移的勞動力隊伍龐大,但由於綜合素質低,大多數勞動力仍從事著低收入的工作,技術型、技能型勞動力轉移輸出很少,無法獲得較高收入,農民工資性收入增長受到抑制。四是政策性增收難。自2005年起,國家取消了農業稅及其附加,「一免三補」政策提高了農民的種田積極性,但農民依靠政策增收的空間也在縮小,沒有更多途徑。
一、農業政策執行情況
稅費改革前的2001年,~~縣農民的稅費負擔情況為:農業稅28404509元、農業特產稅5160000元、生豬屠宰稅1352700元、鄉統籌47604645元、村提留18886556元,共101408410元。人平負擔98元,畝平(按計稅面積計算)負擔108元。一些臨時性攤派和搭車收費(約30元以上/人)尚未計算在內。
2002年稅費改革時,湘潭縣核減一批不合理計稅面積,合理確定計稅產量,取消農業特產稅、生豬屠宰稅和「五統三提」,將農業稅費門類規范為農業稅和農業稅附加,2002年和2003年因稅費改革使農民減負約30元/畝。
2004年農業稅稅率由7%下調至4%,全縣農業稅及附加總額3304萬元,人平負擔31.98元,畝平負擔35.30元,較2001年下降67.42%。 2005年,農業稅全免,全縣預計免徵農業稅6046.4萬元,從此,農民完全從稅費負擔的梏桎中解放出來。
2003-2004年,~~縣共減免農業稅10116.4萬元,得到了上級財政等額專項轉移支付。
2002-2004年,~~縣共下援農業稅災社減免2163.7萬元,重點照顧貧困村組的農戶、五保戶、烈軍屬、殘疾人、受災群眾和水庫庫區內的困難群眾。
2004年,~~縣嚴格執行國家政策,發放直補資金970萬元,糧補資金1544.4萬元,使農民直接增收2514.4萬元,人均增收24.51元。
二,2000~2004年~~縣農民收入情況
〈一〉、農民人均純收入總量及構成的變化情況。
農民人均純收入由2000年的2644元增加到2004年的3681元,5年內增加1037元,增長39.2%,年均遞增8.62%。
2000—2004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度增長具有極大的不均衡性(2000年較1999年增長3.97%,2001年較20001年增長5.3%,2002年較2001年增長5.7%,2003年較2002年增長7.5%,2004年較2003年增長16.3%)。5年中,農民收入雖穩步上升,但有四年的年間增速低於8.62%的年均增速;其增長規律具有較強的階段性和明顯的跳躍性,前四年為低速期,年均增速僅6.17,2004年為快速增長期,較2003年增加516元。增長16.3,首次超過城鎮居民純收入增返5.3個百分點。若沒有2004年的高速增長支撐,就不可能實現8.62%的年均增速。
5年間,農民純收入的構成基本穩定。家庭經營收入佔60.78%,5年間的增減幅度穩定在58—2.5%之間;工資性收入佔36.19%,5年間的增減幅度穩定在34.3~38.9%之間;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僅佔0.87%、2.16%。湘潭縣2004年農業總產值44.3億元,農業增加值25.21億元,糧食種植面積187.4萬畝,糧食總產量85.72萬噸,出欄牲豬234.49萬頭,農民人均純收入3681元,分別比上年增長8.6%、8.5%、17.3%、14.7%、8.4%、16.3%。以上數據顯示,隨著一系列以「多予、少取、放活」為核心的支農扶農政策的頒布實施,農業和農村取得了多年以來難得一見的好形勢,糧食生產在短期內實現了恢復性增長,農產品全面豐收,農業效益明顯提高,特別是農民收入增幅首次超過城鎮居民,成為國家宏觀調控下,縣域經濟特別是農業大縣縣域經濟的最大亮點之一。
〈二〉、農民收入增長的主要特點
1、農民收入的增長仍然依賴於家庭經營收入和工資性收入,收入來源渠道依然狹窄。
2、農民收入增長與國家政策緊密相連,2004年農民收入的快速增長主要是政策效應。免徵農業稅不僅使農民減輕了負擔,更重要的是從源頭根治了農村亂收費的痼疾,使各種巧立名目的搭車收費失去其依附的載休,廣大農民群眾可謂歡呼雀躍,拍手稱快。直補、良補給了農民一條穩定的政策性增收渠道,減負和增收使農民在長期的「高負低收」的惡性循環下解脫出來。
3、較長時期內農民收入增速一直低位徘徊。以2000~2004年為例,年均增速僅8.62%,其中,2000年較1999年僅增長3.97%,2001年增長5.3%,2002年增長5.7%。扣除物價上漲因素,2000~2003年的農民收入增長處於停滯和負增長狀態。
4、農民收入的內部分化日趨加劇。2003年,我們調查了8個鄉鎮20個村50戶農戶的收入情況,戶均收入8400元,其中年收入10000元以上的17戶,佔34%;年收入在5000~10000元的26戶,佔52%;年收入1000~5000元的5戶,佔10%;年收入1000元以下的2戶,佔4%。
三、農民收入增長的影響因素
1、農民增收的空間非常有限。1998年以來,農民收入持續低迷的原因除政策等因素外,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經歷了10多年的家庭經營後,農村生產力、單位土地面積的生產效率已經發揮到了極至,在新的經濟體制、產業格局、生產經營模式沒有出現以前,農業生產和農民增收必然進入「休眠期」。2004年的增產、增收、增效緣於政策好、市場旺、人努力、天幫忙,政策的引扶效應和市場的刺激效應又一次發揮到了極至,要保持2004年的良好發展態勢已屬不易,要謀求新的發展和突破,難度可想而知。
2004年,農作物產量和價格也接近峰值,依靠提高單產和市場漲價增收顯然「內存」嚴重不足。在世界農產品生產與貿易不斷集中、全球農產品貿易的壟斷性經營、發達國家對農產品進行巨額補內貼並對其他國家的農產品進口設置綠色壁壘的國際背景下,中國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不強。
2004年,我國農產品的平均關稅從45%下降到17%,許多農產品的關稅普遍下調20—30%,國際農產品在中國的市場價格也將下降20—30%,農產品價格回落的壓力越來越大。一家一戶的小生產已經無法經受國際國內大市場的沖擊,國內農產品生產和加工企業面臨新的考驗和挑戰。
進入雞年,農產品價格就遭遇「寒潮」,首先是稻穀價格比2004年下跌5~8元/50kg,接著是4月下旬~5月下旬的牲豬價格直線下跌,良雜豬由去年的10.2元/kg跌至8.4元/kg ,良良豬由去年的11元/kg跌至8.4元/kg,在經歷了一個月的低價運行後,牲豬價格才觸底反彈,小幅上揚,但仍然沒有恢復到2004年的價格水平。工資收入己成為農民收入的「創業板」。受國民經濟繼續保持較快增長和就業機會相對較多的影響,尤其是城鎮建築業、製造業等對農民工需求大的產業增長強勁,民工外出務工尋找工作的機會相對較多。當地經濟的快速發展,也將為農村勞動力就地轉移提供一定數量的就業崗位。估計在近幾年,工資性收入會成為農民收入增長最主要的貢獻因子。但,從發展的角度看,勞務經濟也面臨諸多制約,一是競爭越來越激烈。全國共有農村勞動力42億,農業自身的勞動力需求只有1.7億,尚有3.1億的農村剩餘勞動力,加上城鎮下崗失業工人和新增就業人員,城市的承載能力相對有限。二是隨著工業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對勞動力的需求越來越少。三是勞動力的供大於求,對勞動者的素質要求越來越高,體力型務工人員的薪金待遇會越來越低。四是湘潭縣的勞務經濟至今是一種自發經濟,管理鬆散,組織化程度低,若不引起高度重視,就有可能失去部分勞務輸出市場。
2、農民增收的風險性系數大。農村是一個龐大的「露天工廠」,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農民是「靠天討吃」。目前,我國尚末建立農業風險救助機制,一遇自然災害,農民就只能望天興嘆。改革開放以來,國民經濟實現了超常規的快速發展,資源、環境壓力也與日俱增。眾所周知,過度開發和盲目擴張所帶來的環境污染、水士流失、生態失衡、資源緊缺必然導致氣候的反常,自然災害發生頻繁,農民增收的風險系數也就不斷放大。
3、農民增收的自主性非常有限。面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受思想觀念、認知水平的限制,農民死抱自己的一畝三分自留地不放,適應市場經濟規律的土地浪轉機制難以形成,產業結構調整步履艱難。作田、養豬、打工不可能使農民收入出現量的飛躍和質的變化,增收動力明顯不足。
農產品價格是農業的「晴雨表」,農資價格又是農業的「風向標」,農民對「二價」只能無條件的被動接受,農民增收的不確定因素增加。今天以來,農產品價格有較大幅度的下跌,農資價格卻一路飈升,尿素零售價(下同)1950元/噸,同比(下同)上漲14.9%;鉀肥2200元/噸,上漲29.4%;碳胺540元/噸,上漲17.4%;復合肥1050元/噸,上漲32.9%;種子9元/kg,上漲28.6%;農地膜14元/kg,上漲4%;拋秧盤0.65元/塊,上漲160%;農葯的平均漲幅也在20%以上。因農資漲價,農民種田成本增加50元以上/畝。按2004年湘潭縣「二補一免」55.72元/人計算,政策給農民帶來的收益被農資漲價全額抵消。
受煤、電、油、運緊張和原材料漲價等因素的影響,農資價格上漲有其客觀原因。但透過漲價現象還是可以發現一些不可忽視的深層次的問題。一是近年來,輿論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宣傳有失偏頗。農業和農村經濟剛有轉機和起色,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把農村形勢說得天花亂墜,片面宣傳和誇大成就,對仍在存在的各種問題或是忽略不計,或是輕描淡定,給人以「三農」問題已經解決,農民已經富裕的輿論誤導,各行各業,特別是農資生產商和經銷商也就爭先恐後來分「蛋糕」,為農資漲價埋下伏筆。二是農民對農資生產成本、進零差率等生產經營信息全然不和,漲不漲價、為什麼漲價、漲多少,全是生產企業和經銷商的一面之詞。三是國家在農業生產資料的「產前」補貼方面出台了許多優惠政策,投入大量資金,但真正的「好處」往往落到了生產企業和經銷商手中,他們一方面享受國家的行業政策優惠,一方面叫苦不迭,大呼虧本經營,一次又一次提高農資市場價格,最終受「擠榨」的還是農民。
難題之三:村鎮規劃問題
一、農村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情況
二、98年以來建設的農村基礎設施項目當前存在的問題
難題之四:投入機制問題
1,金融資源流失嚴重,經濟發展受資金「瓶頸」制約
2、上學難、看病難、貸款難,打官司難。
主要原因:政策失衡、體制障礙、城鄉隔閡
原因之一:生產經營模式落後,產業科技含量不高。
原因之二:基礎設施薄弱,綜合生產能力脆弱。
原因之三:鄉鎮機構雍腫,幹部隊伍龐大。
表現之四:鄉村兩級經費緊張,基層組織運轉困難。
原因之五:黨群關系疏離、干群關系緊張。
原因之六:社會保障體系嚴重缺失 勞務輸出引發社會問題
生產發展 用工業化的理念 實現經濟重建
----關於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研究
參考資料:http://www.cn880.com

H. 農村中小金融機構主要風險點,經營管理中存在哪些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明確規定了「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專、效益性為屬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銀行業是「經營風險」的金融機構,因此,能否化解和管控風險,將決定商業銀行的經營成敗。20世紀90年代以來,一系列金融災難事件警告世人,有效的風險管控能夠促進銀行業穩健經營、健康發展並在競爭中處於不敗之地。農信社要建成農商行,就必須對經營管理中的風險進行識別、計量、監測,並採取科學的化解和防控措施。客觀地講,農村信用社對風險有一定的意識,但做得還不夠,未建立並形成一套科學的風險管控體系。如在貸款風險的識別中,對關聯交易關注得較少;在客戶信用評級過程中,主要依賴信貸人員自身的專業知識和經驗,而基於風險量化的信用評分模型、違約概率模型尚未建立和應用;目標明確、結構清晰、流程合理、職能完備、功能強大的風險管理傳導機制也有待建立和應用;風險管理文化有待深層次培植。

I. 求有關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問題研究的開題報告 急 如有論文 可以加分

農村金融體系問題研究

[摘要]農村金融問題是近些年理論界、政府及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之一。文章從農村金融機構體系、農村金融市場體系、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農村金融監管體系和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五個方面全面地分析了當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中存在的問題,最後有針對性地提出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構建普惠制農村金融,加快農村金融機構改革和職能定位,加強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等政策建議。
[關鍵詞]農村金融機構;農村金融市場;農村金融生態;普惠制農村金融
一、問題的提出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農村金融體系不斷地進行著改革。2004年以來,先後有8個金融文件對農村金融改革進行了部署和安排,分別是2004—2009年每年的中央一號文件,2007年的中央三號文件及2009年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的農村金融改革部分。
農村金融問題也是理論界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嚴瑞珍、劉淑貞(2003)從國有商業銀行從農村的退出的視角分析農村金融體系的重建,宋艷林、劉小玲(2004)和李鋒(2004)從金融抑制的角度分析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重構,周天勇(2004)從「三農」特點人手提出創新農村金融體系,姚翟軍(2006)、李喜梅(2006)基於「金融功能觀」的視角分析如何完善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周立(2005)分析和研究中國農村金融體系發展邏輯,叢丹陽(2005)、王曉雲(2005)從功能定位與戰略調整的角度分析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完善,吳曉靈(2006)從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角度提出如何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溫鐵軍、姜柏林(2007)從把合作金融還給農民的角度提出重構「服務三農的農村金融體系」的建議。除此之外,杜曉山、焦瑾璞、高偉、韓俊、何廣文、吳曉靈等都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構建進行了大量的研究。雖然已取得了一些積極的成效,但到目前為止我國農村金融改革仍然滯後、農村金融體系仍不完善。

二、目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金融機構體系不健全
現行農村金融機構體系是以農村信用社為主體,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為輔助,以郵政儲蓄銀行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貸款公司)為補充。這種機構體系總體來看較合理,但各金融機構在產權關系、管理體制、經營機制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
1.農村信用社
一是管理體制不合理。具體表現為:一方面,省級聯社政企合一的性質與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則不一致。省級聯社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從而具有企業的性質;同時又是省政府的行業管理機構(正廳級單位),故其具有政企的雙重屬性。從現實運行上看,省級聯社的高級管理人員基本上均由省政府任命,從而形成了省政府的行政權力對其所有者權力的一種「替代」。就這一點而言,這與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則不吻合。另一方面,省級聯社與下級聯社之間關系與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股權與控制權的配置相違背。省級聯社與下級聯社的關系主要表現在股權和控制權兩個方面,從股權關系來看,信用社之間是自下而上的持股關系;而從控制權來看,信用社之間是自上而下的控制權。這種制度設計與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股權與控制權的配置相違背。
二是產權制度不健全。具體表現為:一方面,沒有形成「權、責、利相稱」機制。目前入股農信社的社員,入股的目的要麼是為了得到穩定的股金分紅,要麼是為了得到信用社的優惠貸款,但他們並不關心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結構是否真正轉變,而最終風險基本由政府承擔。另一方面,股權結構非農化傾向嚴重。很多地方在農村信用社的增資擴股改革中,對股東既沒有身份要求,也沒有社區范圍限定,法人、職工、國家公職人員持有的股份明顯增加,農民被邊緣化。股權結構的非農化易導致農村信用社經營方向的非農化。
三是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主要表現為農村信用社在形式上具有由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共同構架的「三會」制度構成的法人治理結構,但其法人治理有其「形」無其「神」。由於許多農村信用社所有權虛置,導致社員代表大會流於形式;由於理事會成員素質普遍不高、外部理事特別是企業法人理事和自然人理事的貸款問題、理事會議制度不完善等原因,理事會很難真正執行其作為農村信用社社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和決策監督機構的職能;此外,監事會也沒能真正發揮各項監督作用。
2.中國農業銀行
一是機構大量收縮。自從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確定「各國有商業銀行收縮縣及縣以下機構,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基本策略,農行開始大幅收縮縣及縣以下機構,至2007年初只有60%的網點、51%的員工、42%的存款、35%的貸款分布在縣域范圍內,與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對金融服務需求的不斷增加是背道而馳的。鍾笑寒,湯荔(2005)構建信息模型分析認為,農村金融機構的收縮主要是農業銀行農村機構的收入對農村信貸市場的影響,研究表明:農村信貸市場受到了農村金融機構收縮帶來的負面影響。二是產權主體虛化、法人地位殘缺。國家與農業銀行財產權益缺乏真正的利益關聯,銀行經營者缺乏追逐利益的內在動機,政府對經營者缺乏有效的監督和激勵機制。此外,地方政府對農業銀行的人事、業務經營等方面仍有許多行政干預。
3.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一是經營非效益化傾向嚴重。由於經營觀念陳舊,經營意識淡漠以及地方政府的干預,導致經營中不太注重成本核算,致使業務運行成本較高。二是經營核算考核機制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各項經營管理指標設置的有效性和科學性需要完善和改變。三是風險防範機制不健全,業務管理機制非科學化,內部管理機制不規范,各項規章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嚴格、不徹底。四是內控非剛性,自我約束力不強。五是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活力不足,創新、開拓精神欠缺。六是缺乏現代信息技術支撐。
4.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一是股權結構單一,公司治理結構很難發揮應有的效能。雖然郵政儲蓄銀行已經成立,但是郵政儲蓄銀行由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全資所有。現代公司治理結構是建立在股權透明和股權多元化基礎之上的,而股權結構過於單一將會影響董事會、監事會職能作用的發揮。二是風險管理缺失,表現為風險管理的理念還不到位,對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重視不夠,缺乏實施不同業務、不同地區之間的差異化管理;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嚴重滯後,風險管理所需要的大量業務信息缺失。三是人員素質還偏低。據調查,某市郵儲銀行共有員工667

名,其中:大專以上學歷的共有238名(佔比35.6%),具有中級職稱僅12名(佔比1.8%),這兩項佔比遠低於其它各大商業銀行。
5.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一是數量不足。截至2009年6月末,全國已有118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開業,然而這一數量與農村金融的供求缺口相比還顯得有些不足。二是結算渠道不暢。比如目前絕大多數村鎮銀行的結算渠道不是直接與當地人民銀行對接,而是通過其他的金融機構代理,勢必給人民銀行監測其資金流動帶來困難,也無法控制其流動性風險。三是經營人才匱乏。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由於規模小,工作環境欠佳,難以吸引合格的金融人才。

(二)農村金融市場體系存在缺陷
現行農村金融市場體系以農村信貸市場為主,同時還包括規模較小的農村資本市場和農業保險市場。
1.農村信貸市場
一是農村信用社形成壟斷,農村信貸市場缺乏競爭。由於近些年國有商業銀行的大規模機構收縮,農村信用社逐漸成為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的主體,在農村信貸市場中占據了壟斷地位。如果將「三農」貸款局限於農業、鄉鎮及收購貸款三類,據統計2005年農信社貸款佔50.96%,農發行佔27.84%,農行佔12.97%;其中,農信社貸款占所有農業貸款的8l.78%,鄉鎮貸款的58.52%;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占農戶正式渠道貸款的71.8%。農村信用社壟斷的形成並非農村信貸市場各利益主體激烈競爭的結果,而是由於國有商業銀行紛紛退出農村市場的結果。
二是貸款利率定價不合理。具體表現如下:第一,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利率上限還存在,而在農村地區的商業銀行則已經取消了貸款利率上限,這樣就存在政策歧視問題,也與市場經濟原則不相符合。第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還受到嚴格管制,從而缺乏實行風險定價的機會。
2.農村資本市場
農村資本市場發展滯後。具體表現為農業板塊上市公司占整個市場的比重大大落後於農業在GDP中的比重。比如:2006年我國農業的國內生產總值為2.48萬億元,佔全國C,DP的比例為11.80%,而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國農、林、牧、漁業上市公司的總市值僅為740億元,佔A股市場10.4萬億元市值的比重僅為0.71%。很顯然,資本市場對農業發展的貢獻度遠遠低於農業發展對國民經濟發展的貢獻程度,從而說明資本市場沒有給農業的發展提供足夠的支持。
3.農業保險市場
農業保險市場發展緩慢,其主要表現在農業風險日趨嚴重而農業風險保障卻在減少。據統計,20世紀90年代,我國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額年平均達1747億元,近年來自然災害損失更是呈上升趨勢,2005年我國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甚至高達2042.1億元。然而由於農業保險承保的風險發生的概率高,損失巨大而且覆蓋面廣,因此,保險公司的賠付率也相對更高,追逐利潤的天性使得作為商業公司的保險公司不願過多涉足農村保險。據統計,農業保險承保面占可保面的比由1992年的約5%下降到2004年的不足2%;農業保險賠償金額從1992年的8.1億元下降到2004年的3.0億元。雖然近些年,隨著中央政府及社會各界對農業保險關注度的不斷提升,加之以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為主要內容的政府大力支持,農業保險承保面、保費收入及保險賠償金額都得到了大幅提升,但與農村經濟發展對農業保險的潛在需求相比還有些不足。

(三)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不完善
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不完善主要表現為服務范圍過窄、總量不足、品種有限、結構不合理。比如,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雖然近些年業務品種有所增加,但仍然主要是專注於糧棉油流通領域的政策性貸款;農村信用社的業務基本還停留在中國傳統銀行業的存、貸、匯三種基本業務上,近些年銀行業發展的新興業務基本上沒有開展;農村金融供求缺口嚴重,據楊兆廷(2009)測算,從1998~2006年我國農村金融供求缺口從5397.50億元增加到13002.03億元,且仍然還有不斷增大的趨勢。

(四)農村金融監管體系不完備
目前,我國雖然己經初步建立起一個分工負責、相對獨立的金融監管體系,但從審慎性風險監管和農村金融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來看,至少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缺陷。首先,風險主體缺位,難以實現監管的全面有效。其次,農村金融監管目標錯位,使得外部監管職能難以發揮應有作用。再次,監管理念落後,監管內容陳舊,監管效率低下。我國農村金融監管理念基本上還停留在機構設立、業務審批和合規性檢查階段,而非現代意義上的金融監管。比如現有的農村金融監管組織體系對農村信用社日常經營活動的風險和合規性監管不夠。最後,監管法規標准、監管方式和技術手段不適應市場監管要求。

(五)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欠佳
具體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一是法律建設不完善,對失信者缺乏有力的懲罰機制;二是有關農村金融的行政和中介機構服務水平不高,而且收費高,「三農」融資成本高,比如客戶在辦理房地產抵押時,有關地產評估和登記的費用達2%~6%。而且金融機構在處置抵押資產時,各項費用也很高;三是農村徵信體系建設嚴重滯後,社會信用服務的市場化程度較低。

三、完善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對策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構建普惠制農村金融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其核心是打破原來只有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才能提供政策性金融的局面,讓所有的農村金融機構開展的支農業務都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稅收等各種優惠政策,並逐步建立普惠制農村金融。普惠制農村金融的構建主要是基於以下理由:由於農村信貸市場的信息不對稱,農村金融需求數額較小、層次較多和農業風險性較高等特點,導致了以效益為生命的農村金融機構的有效金融供給不足;而解決這些問題需要這樣的思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財政實力的不斷增強,出於解決「三農」問題和糧食安全戰略考慮,加大農村經濟發展的政策支持是當前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而農村金融是現代農村經濟的核心,所以當前為了大力發展農村金融、不斷增加農村金融的有效供給,應該逐步構建普惠制農村金融。

(二)加快農村金融機構的改革和職能定位
第一,繼續推進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改變現在僵化的信貸管理體制,其省級機構應合理向下級機構授權授信,發揮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項目和重點企業融資主渠道作用。第二,完善農業發展銀行的經營機制並擴大其業務范圍。農業發展銀行在確保政策性農副產品收購的同時,還應增加對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科研開發與科技推廣的資金投入。第三,改善農村信用社的現行管理體制、健全產權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繼續發揮農村信用社(合作銀行)支農主力軍的作用,堅持為「三農」服務的宗旨不動搖,重點支持農業結構調整和專業戶、專 業村的發展。第四,加強郵政儲蓄銀行的風險管理、完善內控機制、努力提高員工素質,並擴大其業務范圍。郵政儲蓄銀行在試點小額貸款成功的基礎上,逐步開展抵押貸款、保證貸款等業務。第五,加大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試點力度並盡快出台配套措施。

(三)大力發展資本市場
第一,盡快出台推動農業企業步入上市進程的政策。根據「國九條」和「非公36條」的精神,農業主管部門和農業大省的政府部門要出台扶持農業企業上市政策,使企業盡快做大做強,從而帶動一批相關企業的發展。第二,發展農業產業投資基金。投資基金具有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優勢,能較好地滿足創業企業早期的資金需要,對於中小企業的發展能夠發揮重要的作用。在高科技領域和基礎設施領域,我國的風險和產業投資基金已經有了較大的發展。但農業產業往往伴隨著較大的自然風險,對民間資本吸引力較弱,因此,政府需要出台扶持政策,發展民間資本與政府共同參與的農業產業投資基金。

(四)加快推進農業保險的發展
鑒於農業保險成本高、風險大、收益差,為推進農業政策保險的起步,可以通過政府的適當補貼和政策優惠,吸引和鼓勵社會各方力量投資設立農業保險機構。建議中央財政出資建立中央級農業救災保險基金;探索將農村財產險、壽險和農業生產的政策性保險合並經營,用財產險和壽險的盈餘,適當補貼生產保險的不足,實現險種的搭配互補;鼓勵地方政府、農業大企業、社區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個人各出一點資金,各級政府補一點資金的辦法辦保險;對經辦農業政策性保險的保險機構適當減免所得稅;對農業政策性保險實施再保險。在發展政策性保險業務的同時,同樣通過一定的稅收優惠,鼓勵發展投資主體多渠道、經營主體多樣化的農業保險機構,並鼓勵引入外資保險公司開辦農業保險業務。

(五)加強農村金融產品的創新
具體可以在農村金融信貸產品、農村存款業務及農村金融服務方式上實施創新。例如農村金融信貸品種可以進行如下創新。農業銀行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可舉辦「企業+協會+基地+農戶」的「訂單農業」貸款,創辦票據貼現、項目融資、科研貸款、訂單貸款等;農業發展銀行在農村公共事業貸款上,創辦「信用共同體」貸款;農村信用社要在小額貸款和聯保貸款的基礎上,開辦農村公職人員為農戶保證貸款。隨著《物權法》的實施,擴大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以動產和不動產抵(質)押貸款范圍,可創辦倉單質押貸款、灘塗承包經營權和林業資源抵押貸款、農民住房貸款、農民外出務工和回鄉創業貸款等。

(六)加快農村利率市場化改革
一方面要端正思想認識,走出理論誤區。要糾正「農村利率越低越好」、「低利率就是對農民的支持」、「低利率才能讓城鄉人民用得起貸款」等諸如此類的錯誤認識。涉農貸款應在利率覆蓋風險的原則下進行,即借貸利率要能覆蓋貸款業務的全部成本。另一方面應盡快明確在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互助資金組織等領域取消貸款利率的上限規定。

(七)完善農村金融監管體系
一方面,要改進監管理念,完善監管技術,提升監管質量和效率,充實監管力量。另一方面,中央銀行要根據有關金融法律法規,加強對農村金融市場的監管,以維護其良好的運作,並促使農村金融機構建立健全內控制度。

(八)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
一是強化法制建設,夯實金融生態的制度基礎。首先,盡快修訂完善《破產法》《刑法》《擔保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嚴肅追究惡意逃廢債務的自然人和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責任。其次,在《商業銀行法》的基礎上,針對農村金融發展實際,盡快制定出台《農村合作金融法》等農村金融法律法規。最後,要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大力支持司法公正,保障政府信用,杜絕不應有的行政干預。
二是完善徵信體系,優化金融生態的信用環境。首先,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宣傳、輿論監督等手段,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的正向激勵和逆向懲戒機制。其次,要廣泛開展企業信用評級和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社區、信用戶、信用企業建設,進一步營造重信用、講誠信的社會風氣。再次,要加快對工商、稅務、公安、銀行等部門的信用信息資源聯網步伐,推進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建設,實現社會信用信息資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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