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牌照是什麼
金融牌照,即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是批准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目前金融許可證由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部門分別頒發。金融監管根據時段劃分為事前監管、事中監管、事後監管,市場准入制度是事前監管的核心,金融許可證則是市場准入制度的常態表現。
用途:凡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必須先取得與之對應的金融機構許可證。
拓展資料:
我國的金融牌照及申請條件
設立全國性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十億元人民幣。設立城市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一億元人民幣,設立農村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五千萬元人民幣。
信託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注冊資本為實繳貨幣資本。申請經營企業年金基金、證券承銷、資產證券化等業務,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注冊資本要求。
2. 京東金融沒有支付牌照為什麼可以使用,有什麼風險
牌照都不齊,京東金融如何成為全球金融科技公司TOP3
首先糾正下樓主的問題,京東金融是有支付牌照的,但是牌照不全。
京東金融現持有的牌照為第三方支付、基金銷售、商業保理、小額貸款、支付許可,以及跨境電商牌照。
京東金融現已建立的七大業務板塊,分別是供應鏈金融、消費金融、眾籌、財富管理、支付、保險、證券。在發展模式上,京東金融與螞蟻金服、騰訊金融似乎相差不大。
風險這東西不好說,背靠大樹好乘涼,依託於京東集團,肯定是朝著好的趨勢發展。
3. 現代金融控股(成都)公司是不是第三方支付有牌照沒有
現代金融來控股(成都)公司自是第三方支付公司,有牌照。
中國人民銀行官網-已獲許可機構(支付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官網-政務公開-現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
4. 如何取得人民銀行的支付牌照
中國人民銀行《第三方支付牌照》
申領程序
申請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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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為非金融機構法人;
(二)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三)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出資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錢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業務設施;
(七)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九)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
第九條申請人擬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擬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千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實繳貨幣資本。
本辦法所稱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包括申請人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分支機構從事支付業務,或客戶可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辦理支付業務的情形。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調整申請人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外商投資支付機構的業務范圍、境外出資人的資格條件和出資比例等,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准。
第十條申請人的主要出資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為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截至申請日,連續為金融機構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或連續為電子商務活動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
(三)截至申請日,連續盈利2年以上;
(四)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
本辦法所稱主要出資人,包括擁有申請人實際控制權的出資人和持有申請人10%以上股權的出資人。
應提交的資料:
第十一條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書面申請,載明申請人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組織機構設置、擬申請支付業務等;
(二)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公司章程;
(四)驗資證明;
(五)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支付業務可行性研究報告;
(七)反洗錢措施驗收材料;
(八)技術安全檢測認證證明;
(九)高級管理人員的履歷材料;
(十)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十一)主要出資人的相關材料;
(十二)申請資料真實性聲明。
第十二條申請人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後按規定公告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的注冊資本及股權結構;
(二)主要出資人的名單、持股比例及其財務狀況;
(三)擬申請的支付業務;
(四)申請人的營業場所;
(五)支付業務設施的技術安全檢測認證證明。
第十三條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依法受理符合要求的各項申請,並將初審意見和申請資料報送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審查批準的,依法頒發《支付業務許可證》,並予以公告。 《支付業務許可證》自頒發之日起,有效期5年。支付機構擬於《支付業務許可證》期滿後繼續從事支付業務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出續展申請。中國人民銀行准予續展的,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5年。
5. 申請第三方支付牌照人民銀行公示多少時間才最終發放牌照
公示期為三天。
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請流程:
1, 准備相關申請材料;參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四十二條;
重點提示:
1)公司章程、公章、注冊實繳資本(銀行憑證)
2)直接申請人佔50%以上股份;五名以上金融/支付行業高級管理人員;
3)10%以上持股人,無犯罪記錄;財務2年盈利;金融公司服務合同; 企業無犯罪記錄;企業兩年盈利;
4)支付業務可行性研究報告(重要) a) 市場機會; b) 市場計劃(目標,定位,戰略) c) 企業競爭力,swot; d) 產品、技術闡述;
e) 業務推廣及運營管理辦法;
f) 主要體現:業務流、產品流、資金流
g) 主要體現:企業本身能力;
5)第十五條 《辦法》第十一條第(八)項所稱技 術安全檢測認證證明,是指據以表明支付業務設 施符合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業務規范、技術標准 和安全要求的文件、資料,應當包括檢測機構出 具的檢測報告和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書。
6. 互聯網金融公司全部經營范圍,哪些業務需要牌照
公司主要經營范圍為:金融信息服務、投融資咨詢、財務咨詢、民間資金網路借貸及轉讓、眾籌融資及轉讓、電商金融、金融產品銷售及轉讓、其他金融信用中介及網路金融中介業務。
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預付卡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目前央行共發放270張支付牌照,吊銷3張牌照,存量為267張支付牌照。為了規范行業清理違規行為,央行逐漸收緊牌照發放,具體表現在:1>新增牌照發放減少,2015年僅發放1張,2016年沒有發放;2>牌照續展工作從嚴把控,牌照5年到期後,將面臨嚴格的續展審核;3>對支付機構實行分類監管。
2016年2月發布報告《支付產業鏈及相關標的值全梳理》
2015年3月發布報告《東方證券互聯網金融研究系列——支付:互聯網金融入口、移動化和數據運營趨勢》
風險提示
支付產業政策調整風險,標的業務進展不達預期風險
7. 為什麼非金融機構願意出高價買支付牌照
一是不想讓別的公司知道自己的數據,如銷量和銷售額之類。
二是能降低成本,走別人通道比自己的通道貴一般以上,如果自己的交易量很大的話這筆錢很快就能省回來的。
三是可以打通上下供應鏈的支付方式,運作得好還能夠賺手續費和資金沉澱產生收益。
8. 什麼是第三方支付牌照
第三方支付牌照(即支付業務許可證)是為了加強對從事支付業務的非金融機構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制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並由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非金融行業從業資格證書。
第三方支付平台要遵守的法律法規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
第三方支付在給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產生了巨額的資金沉澱,關於第三方支付巨額沉澱資金的很多方面還存在著法律空白和不適應。正是因為存在著空白和不適應,第三方支付平台運作也不盡規范,近年來國家加大力度進行了整治規范。
1、2013年6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13】第6號令,為規范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管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支付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維護金融和社會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現予發布實施。
2、2014年11月12日發出《關於進一步明確違規整改相關要求的通知》(下簡稱「通知」),意圖規范銀行與第三方支付直連情況,要求將繞過銀聯的業務逐步遷移至銀聯平台。此次銀聯整頓第三方支付與銀行直連行動,大概涉及30家銀聯會員,但不涉及線上支付,更不涉及支付寶。
3、2015年7月31日晚間,央行發布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簡稱《意見稿》),網路支付出台一系列新規,其中包括對網路支付進行限額。
4、2016年12月1日起,央行下發的《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正式實施。《通知》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銀行在為存款人開通非櫃面轉賬業務時,應當與存款人簽訂協議,約定非櫃面渠道向非同名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轉賬的日累計限額、筆數和年累計限額等,超出限額和筆數的,應當到銀行櫃面辦理。
與對銀行的要求類似,自12月1日起,支付機構在為單位和個人開立支付賬戶時,應當約定支付賬戶與支付賬戶、支付賬戶與銀行賬戶之間的日累計轉賬限額和筆數,超出限額和筆數的,不得再辦理轉賬業務。
5、2017年1月份,央行發布《關於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該賬戶資金暫不計付利息。
6、2017年12月央行下發《關於規范支付創新業務的通知》(281號文)(下稱《通知》)以來,整頓第三方支付的相關政策形成一輪密集發布的勢頭,並在2018年上半年陸續得到實踐。
7、2018年6月29日央行發布《關於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關事宜的通知》(銀辦發【2018】114號),要求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
(8)金融支付牌照公司擴展閱讀:
第三方支付風險
1.主體資格和經營范圍的風險,第三方支付從事的業務介於網路運營和金融服務之間,其法律地位尚不明確。雖然多數第三方支付試圖確立自己是為用戶提供網路代收代付的中介地位,但是從所有這些第三方支付實際業務運行來看,支付中介服務實質上類似於結算業務。此外,在為買方和賣方提供第三方擔保的同時平台上積聚了大量在途資金,表現出類似銀行吸收存款的功能。按照中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是銀行的專有業務。第三方支付平台經營的業務已突破了現有的一些特許經營的限制,究竟應當如何定位,是我們應該深思的問題。
2.在途資金和虛擬賬戶資金沉澱的風險,在支付過程中,無論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還是內部交易模式,都有一種資金吸存行為,當吸收的資金達到相當的規模以後,就產生了資金安全問題和支付風險問題。
(1)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中,沉澱下來的在途資金往往放在第三方在銀行開立的賬戶中,一般商家的資金會滯留兩天至數周不等,這部分在途資金,可能發生的風險有:第一,在途資金的不斷加大,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本身信用風險指數加大。第三方支付平台為網上交易雙方提供擔保,那麼誰來為第三方提供擔保?第二,第三方支付平台中有大量資金沉澱,如果缺乏有效的流動性管理,則可能引發支付風險。
(2)在內部交易模式下,涉及到虛擬貨幣的發行和使用。目前虛擬貨幣尚未納入央行的監管范圍,且游離於銀行系統之外,難以跟蹤平台內部的資金流向,它將對現實社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還不明確。但目前虛擬貨幣的發行是完全不受控制的,當越來越多的人認可和使用虛擬貨幣後,一旦虛擬貨幣與現實貨幣對接出現問題時,將是一個巨大的災難。沒有人願意為這種風險買單,也買不起。
3.《反洗錢法》帶來的洗錢風險央行在發布的《反洗錢報告》中稱,網上銀行在銀行業務中占據的比重上升迅速,而且交易大都通過電話、計算機網路進行,銀行和客戶很少見面,這給銀行了解客戶帶來了很大的難度,也成為洗錢風險的易發、高發領域。
9. 上海銀嘉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有沒有支付牌照
第一批拿到支付牌照的企業一共有27家,除了你說的環迅支付、支付寶、銀聯快錢,還有資和信、財付通、通聯支付、拉卡拉、網銀在線等國內實力比較強的企業。
10. 如何在人民銀行系統查詢第三方支付牌照
央行正式對外公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對國內第三方支付行業版實施正權式的監管。根據相關規定,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需要按規定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成為支付機構。支付機構依法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管理。
取得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受央行的監管,意味著支付服務更規范,資金更安全保障。
【第一步】:登錄中國人民銀行政務網:http://www.pbc.gov.cn;
【第二步】:在首頁找到政務公開→行政許可,點擊進入;
【第三方】:進入到如下頁面,點擊行政審批公示;
【第四步】:進入到如下頁面,找到非金融機構支付業務許可,點擊進入;
【第五步】:進入到如下頁面,找到已獲許可機構(支付機構),點擊進入;
可以在【已獲許可機構】檢索欄直接輸入支付牌照編碼或者輸入支付公司中文全名,也可查詢到該支付公司已獲支付牌照信息,若查詢不到,則代表該支付公司尚未取得支付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