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政府金融辦是干什麼的
金融辦 即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地方政府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
金融辦主要有以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等,督導、檢查落實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拓展業務,加大對地方經濟和各項事業發展的支持。
二、研究分析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的中短期的規劃和工作計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和安全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的服務,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和穩定。
三、積極協助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對本地金融機構的管理或監管。協調、支持和配合上級派駐監管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負責全市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規體系,監管信用中介機構;監督管理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指導本地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工作;認真做好配合協調和信息交流工作,協助協調解決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發展中應由地方政府需解決的問題。
四、負責組織協調規范、整頓和維護本地金融秩序,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促進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的監督管理,維護地方國有金融資產出資人的權益;組織協調地方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監督檢查地方國有金融資產運營情況。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擬訂和協調規范、整頓本地金融秩序的有關事務,確保地方金融安全、穩健和規范運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經營業務活動。加強社會信用和金融信用建設,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區的政策和措施,促進本地金融安全。
五、負責本地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重大事項,研究制定本地資本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處理有關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重大問題,積極協助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並對資本的資金運作進行監管。跟蹤監測本地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和運行情況,匯總分析相關的統計資料;指導協調上市公司配股、增發等再融資工作;指導、規范上市公司購並、資產重組、股權交易等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本地上市公司發展、結構優化的政策性建議。協助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負責組織、指導本地企業境內、外上市工作;篩選、培育擬上市企業,指導企業准備上市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六、研究擬定本地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組織推進金融市場發展和拓寬融資渠道;研究分析全市金融運行和行業發展動態,及時提出金融決策參考意見和建議。負責收集本地金融、保險、證券系統的業務報表和業務統計工作;指導下級地方政府金融工作。
七、承辦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交辦的其它事項。
❷ 國務院有金融辦這個部門嗎,職能是什麼
金融辦是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職能是協調轄區內金融機構的工作,其實也就是管些閑雜事務以及和一行三會之間的扯皮事務,大事兒都是一行三會管著呢(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
金融辦是個處級或者副處級單位,接受上級金融局工作指導,金融局是廳局級單位,也是地方政府搞的機構,沒上級工作指導單位了,只有上級領導單位(一般是市政府)。
國務院管金融的就是一行三會,但嚴格意義上說,只有央行是政府機構,而三會都是屬於國務院直屬事業機構,不算政府機構(聽上去暈不暈啊?)。
❸ 長沙市金融辦是幹嘛的,管什麼的,有哪些領導
長沙市金融辦是市政府授權主管全市金融證券工作和履行社會信用徵信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截止2020年2月23日,有李曉斌和易紅等領導。
長沙市人民政府金融證券工作辦公室是市政府授權主管全市金融證券工作和履行社會信用徵信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
擔負著全市金融證券方面的 協調、服務、管理和信用徵信體系建設及管理監督職能。並且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金融證券方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研究制定全市地方金融證券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組織起草促進全市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信託業、擔保業和期貨業發展的有關法規和政策。
(3)金融辦服務擴展閱讀:
長沙市金融辦對全市地方證券、信託、期貨等機構及中介進行指導、聯系、協調和服務,協助中央相關監管部門做好監督管理;負責涉及全市地方證券、保險及期貨等行業的重大問題,風險防範與處置和維穩工作;指導全市范圍內上市公司的規范運作。
負責承辦我長沙公司上市的前期改制、上市推薦等工作,篩選培育全市擬上市公司;牽頭組織、協調上市公司進行配股融資、資產重組及兼並收購工作。
負責承辦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增資擴股、股權轉讓、合並、分立等有關核准備案服務工作,對市屬國企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實施債務重組等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指導、參與全市事業單位改制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國有投資公司、風險投資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和公用事業類公司的改制、設立、重組和規范運作。
負責指導各類金融工具創新,培育區域性資本市場;指導和監督地方產權交易市場的建立與運行;負責監管三板市場的建立與運行;指導、組織地方債券發行工作。參與投融資體制改革和政府償債機制的建立,組織實施政府投融資項目後評價制度。
❹ 政府金融辦是幹嘛的
金融辦就是政府為企業搭建的一個金融平台,以政府的名義協調企業與銀行之間的關系,主要是為企棗者伏業服務的。以上三個單位各有利弊,應根據自己特長、以嫌握及凳攜上升空間來衡量,不能單純地說哪個單位好。
❺ 縣級金融辦的重要工作職責有哪些
地方金融辦的工作,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的協調服務上,或叫「兩個基本專點」:
一是協調金融機屬構服務地方建設,即要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好務,圍繞中心、服務大局;
二是協調地方政府服務金融機構,即要為金融機構的發展服好務,創造良好的環境。金融機構既包括「一行三局」等金融管理機構,也包括銀行、保險、證券等商業性金融機構。
❻ 請問南京市金融辦是什麼部門主要職能有哪些
南京市金融辦是市政府協調機構,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金融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國家、省有關地方金融發展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地方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金融發展環境和服務體系建設,為在寧金融機構提供服務;建立引導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激勵機制。
(三)牽頭研究制定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扶持政策,建立激勵機制,推動重點企業多渠道多形式直接融資。
(四)牽頭研究制定中小企業融資的扶持政策和建立激勵機制,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整合各類資源手段推動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求。
(五)牽頭制定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政策、戰略規劃,建立引導金融機構支持和服務「三農」的激勵機制。
(六)牽頭制定地方金融體制改革的政策和建議,指導整合地方銀行、證券、信託等各類金融資本,承擔推進地方金融業發展的責任。
(七)牽頭制定金融業招商引資政策,加大引進證券、保險、基金等國際國內各類金融機構的力度,特別是金融機構總部和區域性總部;指導推進金融服務業集聚區建設。
(八)協調全市金融信用體系建設;協助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換機制。
(九)協調配合對金融機構的風險監測和提示,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協助金融管理部門和市有關部門建立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建立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機制,維護金融穩定與安全。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❼ 金融辦怎樣為金融機構服務
地方復金融辦的工作制,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的協調服務上,或叫「兩個基本點」:一是協調金融機構服務地方建設,即要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好務,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二是協調地方政府服務金融機構,即要為金融機構的發展服好務,創造良好的環境。金融機構既包括「一行三局」等金融管理機構,也包括銀行、保險、證券等商業性金融機構。
❽ 區直單位中的金融辦公室具體工作是什麼
金融辦公室,即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地方政府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
金融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有如下內容: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等,督導、檢查落實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拓展業務,加大對地方經濟和各項事業發展的支持。
二、研究分析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的中短期的規劃和工作計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和安全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的服務,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和穩定。
三、積極協助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對本地金融機構的管理或監管。協調、支持和配合上級派駐監管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負責全市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規體系,監管信用中介機構;監督管理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指導本地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工作;認真做好配合協調和信息交流工作,協助協調解決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發展中應由地方政府需解決的問題。
四、負責組織協調規范、整頓和維護本地金融秩序,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促進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的監督管理,維護地方國有金融資產出資人的權益;組織協調地方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監督檢查地方國有金融資產運營情況。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擬訂和協調規范、整頓本地金融秩序的有關事務,確保地方金融安全、穩健和規范運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經營業務活動。加強社會信用和金融信用建設,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區的政策和措施,促進本地金融安全。
五、負責本地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重大事項,研究制定本地資本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處理有關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重大問題,積極協助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並對資本的資金運作進行監管。跟蹤監測本地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和運行情況,匯總分析相關的統計資料;指導協調上市公司配股、增發等再融資工作;指導、規范上市公司購並、資產重組、股權交易等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本地上市公司發展、結構優化的政策性建議。協助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負責組織、指導本地企業境內、外上市工作;篩選、培育擬上市企業,指導企業准備上市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六、研究擬定本地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組織推進金融市場發展和拓寬融資渠道;研究分析全市金融運行和行業發展動態,及時提出金融決策參考意見和建議。負責收集本地金融、保險、證券系統的業務報表和業務統計工作;指導下級地方政府金融工作。
七、承辦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