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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金融機構反假幣聯絡會議

發布時間:2020-11-25 21:33:25

⑴ 國務院反假幣工作聯席會議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反假貨幣聯絡會議的牽頭單位嗎

國務院反假幣工作聯席會議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反假貨幣聯絡會議的牽頭單位。國務院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成立於1994年,是我國反假貨幣工作的最高組織形式,主要負責組織和協調各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防範假幣犯罪活動工作。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反假貨幣工作意見的通知》為了加強反假幣工作力度,1994年11月國務院批准成立了由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國務院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使反假幣工作有了專門的組織領導機構。

在1995年6月3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也使打擊製造、販賣、使用假幣的犯罪活動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為認真貫徹落實《決定》的有關規定,加大打擊力度,現就下一步反假幣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第一條 統一思想認識,加強工作力度。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反假幣工作,充分認識假幣的危害性和反假幣工作的重要性,把反假幣工作當作一件大事來抓。特別是東南沿海走私販運假幣活動猖獗的地區,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反假幣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把打擊走私活動和打擊製造、販賣假幣活動結合起來,加強反假幣工作力度。

(1)銀行業金融機構反假幣聯絡會議擴展閱讀:

《關於進一步加強反假貨幣工作意見的通知》第三條 加強部門協作,共同做好反假幣工作。

(一)目前我國假幣主要來自境外,各級海關要加強對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的檢查,嚴格人民幣出入境管理,防止假幣入境。海關、邊防等部門要在加強海上緝私的同時,注意查緝偷運假幣入境的犯罪活動,並將其列入打擊走私的重要內容。

(二)公安部門要把反假幣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切實加強偵破工作,對發現的假幣案件及時立案,組織力量開展偵破。對跨省(區、市)的案件,各地要積極配合,認真協查案件線索,及時反饋查證結果。同時要加強同國際刑警組織、外國警察機構和香港、澳門、台灣地區警方的合作,共同打擊、防範國際和跨地區製造、販賣假幣的犯罪活動。

(三)工商行政管理和新聞出版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禁止在宣傳品、出版物及其他商品上濫用人民幣和國家債券圖樣的通知》和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等部門《關於禁止在宣傳品出版物及有關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外幣和國家債券圖樣的通知》的有關規定;

對出版社、印刷企業和經營復印業務的企業嚴格管理,定期檢查。對未經批准非法印製、復印、出版貨幣圖樣的單位,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四)司法部門對販賣、運輸、投放假幣者,應根據我國的有關法律規定及時進行審理,從重打擊。對公開審理的假幣案件,新聞媒介應有選擇地進行公開報道,以威懾犯罪分子,教育廣大群眾。

(五)中國人民銀行要加強對各類金融機構反假幣工作的指導,做好反假幣人員的技能培訓。各金融機構要發揮櫃台一線人員在反假幣工作中的作用,採取切實有效的嚴密措施,及時發現、查繳假幣,保證假幣不從金融機構流出或流入。凡收付50元以上大面額鈔票時,所收鈔票應經手工和儀器雙重鑒別,發現假幣一律嚴格按規定沒收處理。

⑵ 國務院反假幣工作聯席會議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反假貨幣聯絡會議的牽頭單位么

是的。國務院反假幣工作聯席會議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反假貨幣聯絡會議的牽頭單位。

國務院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是我國反假貨幣工作的最高組織形式,已承擔起組織開展我國反假貨幣工作的重要任務。主要負責組織和協調各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防範假幣犯罪活動工作,開展反假貨幣宣傳、教育、管理等工作。

根據國務院要求,每年5、6月份全國范圍內組織一次反假貨幣宣傳周活動。近年來,反假貨幣宣傳周活動的宣傳重點面向農村、邊境地區,對於提高農民、邊境地區居民的反假防假貨幣意識和能力,起到了積極有效的作用。在宣傳周期間,由反假貨幣辦公室組織部分聯絡員深入基層進行調研。

(2)銀行業金融機構反假幣聯絡會議擴展閱讀

反假幣工作進展:

反假貨幣工作組織化、制度化、長效化建設取得長足進展,有力地防範和打擊了假幣犯罪活動。當前,假幣犯罪滋生的社會、經濟、文化、法制等現實因素依然存在,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從維護國家金融安全、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和促進正常國際經濟交流的高度認識反假貨幣工作;

要加強務實協作,創新工作方法,下沉工作重心,著力加大反假貨幣數據挖掘整合力度,打造農村地區反假貨幣「安全區」,構建共治共享的基層反假貨幣治理格局,推動反假貨幣工作更上新台階。

⑶ 反假貨幣信息系統運行後,對金融機構假幣什麼業務流程做調整

(一)人民幣防偽技術的研究開發工作,人民幣設計、生產、調撥、回收與銷毀工作的組織;(二)管理人民幣印製生產管理;(三)組織人民幣防偽技術的研發;(四)管理人民幣樣幣;(五)沒收持有人的假幣,接收銀行業機構和公安機關等執法部門收繳、沒收的假幣。(六)負責人民幣與外幣的鑒定;(七)負責統一銷毀偽造、變造人民幣;(八)協助國家質檢部門制定人民幣反假鑒別儀國家標准,並協助組織實施;(九)指導、檢查銀行業金融機構從事假幣收繳、鑒定、保管、解繳業務,開展反假宣傳與培訓等工作。

⑷ 銀行業金融機構反假貨幣工作指引》自哪年哪月起實

2003年4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反假貨幣工作職責,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反假貨幣工作,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反假貨幣工作的指導,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反假貨幣工作有序開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4號發布),制定本指引。
在附則中明確寫著:
第六十九條 本指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⑸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和反假幣考試有什麼區別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
2013年12月原「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ccbp)」更名為「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qcbp)」,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將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也是境外就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辦理技能水平公證的有效證件。
初級和中級職業資格考試開設《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銀行業專業實務》2個科目。其中《銀行業專業實務》下設《個人理財》、《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風險管理》、《銀行管理》5個專業類別。考生可選擇其中任何一科或多科報考。
反假幣考試
是銀行從業技能證書――《反假幣上崗證書》由中國人民銀行組織考試和頒證。
《反假幣上崗證書》是商業銀行從業人員必須擁有的職業技能證書,通過了反假幣考試才能獲得的證書。證書的有效期為兩年,所以說兩年後如果繼續吃銀行飯,還是得要通過考試取證。
反假幣上崗資格證書主要用於辦理假幣收繳業務的人員。
兩個都有用,可以說從業資格考試包含了反假幣考試,前者只不過考的范圍較廣,沒有過多深入,而反假幣因為非常重要,可以說是單獨出來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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