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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廣度

發布時間:2020-11-25 21:19:43

Ⅰ 我國金融機構的變革對經濟產生哪些影響

中國金融業發展面對的挑戰
記者:「後危機時代」全球主要經濟體經濟實力重新配置,國際金融體系和貨幣體系面臨重構,而國內經濟轉型加速和經濟增速放緩。在這樣的國際、國內背景下,我國金融業發展會面對哪些問題?
苑德軍:中國金融業進入了發展加速和開放擴大的新階段,既面臨著良好的成長機遇,也需要應對各種挑戰。
首先是經濟轉型的挑戰。推進在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基礎上的經濟轉型,是我國未來經濟工作的重心。這種轉型既是提高經濟增長質量、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客觀要求,也是我國經濟面對日趨險惡的國際外部經濟環境和日益強化的國內資源環境約束的必然選擇。可以說,經濟轉型是未來我國經濟發展的主旋律。
經濟轉型要求金融必須轉型,而沒有金融轉型,就無法實現經濟轉型。經濟轉型是金融轉型的依據和前提,金融轉型是經濟轉型的推手和動力。兩者緊密聯系,互相促進,相輔相成。支持經濟轉型特別是產業轉型,是金融業服務實體經濟的主要方面和核心任務。
以銀行為主導的間接融資在社會融資結構中佔有優勢地位,決定了商業銀行在支持經濟轉型方面負有重要使命。適應金融轉型的要求,商業銀行的信貸業務應實現在發展戰略、支持重點、配置結構等方面的轉型,做到四個轉變:一是優化信貸投放的行業結構,使信貸支持重點從製造業向傳統產業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轉變;二是優化信貸資金配置的空間結構,使信貸資金配置從集中於經濟發達地區向區域均衡轉變;三是優化信貸支持的企業結構,使信貸資金投向過度朝大企業傾斜向重點支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轉變;四是優化信貸業務結構,使信貸業務由傳統信貸向綠色信貸轉變。
必須有效發揮直接融資對經濟轉型的推動作用。要優化上市公司結構,優先安排戰略性新興產業所屬企業上市;加快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加快發展產業投資基金、政府引導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並購基金,增加創業資本供給,促進產業擴張、產業融合和產業並購,促進產業升級;大力拓寬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創新直接融資方式,支持更多企業利用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直接融資工具融資。
其次是利率市場化的挑戰。加快利率市場化改革刻不容緩。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義,是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而利率作為資金價格則是資源配置的「指示器」和「調節器」。利率沒有市場化,就談不上金融資源配置的市場化和高效率,自然也就談不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利率市場化也是銀行商業化的一個重要條件。沒有利率的完全市場化,就不會有真正的銀行商業化。長期的存款利率管制損害了存款人利益,使存款人的存款在負利率情況下連保值也做不到,同時造就了銀行的高利差,使銀行可以安享壟斷利潤而阻礙了貸款定價能力、利率風險防控能力的提高,不利於銀行競爭力的培育。利率管制使利率信號失真,使利率難以有效地發揮宏觀調控功能,而且其也是誘發民間高利借貸的重要根源。因為在利率實行雙軌制並且金融市場資金供求關系高度緊張的情況下,市場利率必然大大高於管制利率。當前,整個經濟社會和金融當局都已經認識到利率市場化改革的迫切性,相信「十二五」時期利率市場化改革會有明顯進展。
利率市場化後,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將面對無時無刻存在的利率風險,股市和債市行情的波動將更加頻繁,利率對券商自營業務、資產管理業務、固定收益業務、衍生品交易業務等的影響加大,金融機構的產品定價能力、利率走勢監測分析能力、利率風險控制能力等亟待提高。
再次是金融業綜合經營的挑戰。在金融業綜合經營持續發展的情況下,金融各子行業之間的行業壁壘和市場壁壘被打破,跨行業、跨市場的金融產品大量涌現,金融競爭強度提高,各類金融機構不僅要面對同一金融子行業競爭對手的競爭,還要面對行業外競爭對手的競爭,這對金融機構的營銷能力、適應市場和客戶需求的產品創新能力、風險防控能力、復合型人才的培養和聚合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兩年在我國迅速發展的影子銀行,適應了籌資者和投資者的多樣化需求,在某些方面替代了商業銀行的功能,侵蝕了商業銀行的傳統領地,對商業銀行構成了嚴峻挑戰。這種挑戰,實際上是金融業綜合經營給金融機構帶來現實挑戰的具體反映。
最後是金融發展方式轉型的挑戰。傳統金融發展方式注重金融總量擴張,忽視金融結構優化;注重金融市場廣度,忽視金融市場深度;注重金融競爭,忽視金融效率;注重金融硬實力(金融資產規模、金融機構數量、金融市場份額等)打造,忽視金融軟實力(金融創新能力、金融企業綜合競爭力、金融企業公司治理機制、金融發展環境、金融文化建設等)培育。金融機構都把「做大做強」作為自身發展目標,都在追求規模擴張,業務、產品同質化傾向嚴重,缺少經營特色。必須用科學的金融發展方式取代粗放經營的金融發展方式,加強金融機構的精細化管理,實現金融發展過程中規模和結構、廣度和深度、硬實力和軟實力的和諧統一。

Ⅱ 金融機構的渠道定位應向什麼轉型

渠道定位?你是指4P組合里的place嗎?我覺得現有渠道定位多走廣度延展,也就版是開拓新的客戶渠道權,比如增設網站,APP,微信公眾號等,這種方式最直接。另外形成客戶閉環相當重要,從O2O營銷到線上促銷和品宣。雖然很多機構都有這個戰略,但是我認為深度要加強!前幾十的券商都有實力強大的研究團隊,而從無到有建立研究團隊並不難,因此,深挖互聯網品宣研報是個好辦法。

Ⅲ 請問紐約有哪些著名的金融機構詳細些

花旗銀行(Citibank, N.A.)是花旗集團屬下的一家零售銀行,其主要前身是1812年6月16日成立的「紐約城市銀行」( Bank of New York),經過近兩個世紀的發展、並購,已成為美國最大的銀行,也是一間在全球近五十個國家及地區設有分支機構的國際大銀行,總部位於紐約市公園大道399號。

花旗銀行標志
花旗集團(Citigroup)是當今世界資產規模最大、利潤最多、全球連鎖性最高、業務門類最齊全的金融服務集團。它是由花旗公司與旅行者集團於1998年合並而成、並於同期換牌上市的。換牌上市後,花旗集團運用增發新股集資於股市收購、或定向股權置換等方式進行大規模股權運作與擴張,並對收購的企業進行花旗式戰略輸出和全球化業務整合,使花旗集團在短短五年時間里,總資產規模擴大了71%,股東權益增加92%,資本實力不斷提高;總收入提高72%,利潤增長 2.6倍,表現出不凡的盈利能力;其股票在進行一次送股(每3股送1股)和 22次分紅派息(每股分紅共計$3.82)的情況下,每股凈值仍提高了一倍,價格翻了一番。花旗股票是紐約股市著名的績優藍籌股,如其業務品牌一樣著名。

100周年紀念
花旗集團作為全球卓越的金融服務公司,在全球一百多個國家約為二億客戶服務,包括個人、機構、企業和政府部門,提供廣泛的金融產品服務從消費銀行服務及信貸、企業和投資銀行服務、以至經紀,保險和資產管理,非任何其它金融機構可以比擬。現匯集在花旗集團下的主要有花旗銀行、旅行者人壽和養老保險、美邦、Citi-financial、Banamex和Primerica。
英國《銀行家》雜志對世界前1000家銀行2002年各項指標排名中,花旗集團以一級資本590億、總資產10970億、利潤152.8億美元三項排名第一,盈利水平佔1000家大銀行總盈利2524億美元中6.1%。根據花旗集團最新年報顯示,花旗集團2003年一級資本已達669億、總資產12640億、利潤 178.5億美元,比上年又分別增長了13.4%、15.2%和16.8%。
在過去的 10年裡,花旗集團的股票價格、盈利能力和收入復合年增長均達到兩位數字,而且盈利增長高於收入增長。尤其令同行所嘆服的,在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 2001年阿根廷金融危機和反恐戰爭等一系列重大事件,1000家大銀行總體盈利水平分別下挫14.9%和29.7%的情況下,花旗集團仍達到3%和 4.5%的增長,顯示了花旗金融體系非凡的抗風險能力。
花旗集團目前是全球公認的最成功的金融服務集團之一,不僅是因其在全球金融服務業盈利與成長速度最高的企業中連續占據領先地位,更由於它是世界上全球化程度最高的金融服務連鎖公司。花旗集團為100多個國家2億多位顧客服務,每位客戶到任何一個花旗集團的營業點都可得到儲蓄、信貸、證券、保險、信託、基金、財務咨詢、資產管理等全能式的金融服務,平均每位客戶的產品數在全球同行企業中排名第一,因此花旗集團的客戶關系服務網路是花旗不可估量的一種資源,桑迪·維爾就曾驕傲地說過:「這個網路是我們唯一擁有的真正有競爭力的優勢,不管你到世界任何一個地方,你都可能找到一家花旗銀行的機構可以為你服務。」

紐約銀行有限公司 (The Bank of New York Company, Inc. ,NYSE: BK) 和梅隆金融公司 (Mellon Financial Corporation ,NYSE: MEL) 2007年7月宣布,雙方已經完成合並,形成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紐約銀行梅隆公司),催生出一家資產管理和證券服務領域的全球領先企業。

紐約銀行梅隆公司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代碼為「BK」。

紐約銀行梅隆公司的管理資產超過1萬億美元,躋身全球最大的資產管理商行列,並以其18萬億多美元的代管和託管資產成為全球領先的資產服務商。公司首席執行官 Robert P. Kelly 表示:「我們正建立一個無人能及的全球領先的金融服務增長公司。我們在很多高增長型業務、無可匹敵的產品廣度以及通過戰略投資加快全球拓展的能力方面都處於領先地位。新公司以服務卓越與業績出眾為特色,將形成一個以絕對的客戶為本、注重團隊合作和執行力為制勝法寶的企業文化。」 除了資產管理和證券服務以外,公司還提供企業信託、預托證券、結算和持股人服務。它將以1600多億美元的客戶資產位列美國財富管理商前10位,並且是領先的美國現金管理和全球支付服務供應商。公司業務結構均衡,全球各地的營收和盈餘多樣化,同時在快速增長的資產管理和證券服務行業也擁有業務。公司執行董事長 Thomas A. Renyi 表示:「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有能力為我們的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和價值,為我們的股東帶來更快的增長。我們已經按計劃完成了這項合並,現在已經准備好精心、嚴格地進行我們能力的整合,來滿足我們客戶未來的需求。」

紐約銀行有限公司和梅隆金融公司於2年12月宣布合並計劃,兩公司的股東今年5月份以壓倒性優勢批准了這項交易。公司年營收規模約為130億美元,試算市值約為500億美元,公司總部位於紐約,在全球共擁有40,000名員工。

紐約銀行(Bank of New York)由亞歷山大·哈密頓(Alexander Hamilton)於1784年創立,是全美歷史最悠久的銀行。紐約銀行的業務包括證券服務、全球支付服務、資產管理及私人客戶服務、企業銀行業務、零售銀行及金融市場服務,被喻為世界上最穩健、贏利能力最強的貨幣中心銀行之一。紐約銀行的總部位於美國金融中心地段紐約市華爾街一號,管理著遍布33個國家的分行和分支機構的國際網路。

紐約銀行在亞太地區經營業務有著超過50年的歷史。公司在這個地區的12個國家當中擁有18家辦事處,其中包括上海、東京、香港、新加坡、漢城與台北等地的分行,並僱傭了1,500名員工。

紐約銀行公司(紐約證券交易所:BK)是提供全系列服務的全球領導性企業,幫助機構與個人在超過100個全球市場中轉移與管理它們的金融資產。公司有著與客戶合作來通過其核心競爭力來提供創新解決方案的長期傳統,其核心競爭力包括證券服務、國庫券管理、投資管理與個人及地區銀行服務等。公司廣泛的全球客戶庫包括眾多領先的金融機構、公司、政府機構、慈善基金與基金會等。

Ⅳ 金融機構與金融機構之間必然是此消彼長的關系嗎它們各自在哪些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或絕對優勢

金融體系的功能觀點認為,金融機構與金融市場之間是一種靜態競爭動態互補的關系,中介與市場之間的互動可以解釋為金融創新螺旋,它推動金融體系朝著一個具有充分效率的理想目標演進。就商業銀行與資本市場的關系來說,靜態地看,商業銀行與.資本市場相互競爭,爭奪客戶和資金。如投資者(儲蓄者)直接或通過機構投資者間接持有股票、債券等證券化資產,自然會減少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企業直接進入證券市場籌集資金,會降低對銀行信貸,的需求等,雙方存在此消彼長的關系。動態地看,充滿活力、高度.發達的資本市場為商業銀行提供了大量新興業務,為商業銀行的業務創新提供了新的平台。當然,這就要求商業銀行實現自我轉型,由傳統走向現代,商業銀行必須將未來的業務模式和運作機制建立在資本市場的平台上。資本市場的發展與傳統商業銀行的轉型是相輔相成的,一個更富有效率的具有相當深度和廣度的資本市場可以為商業銀行提供更多的獲利機會、更好的風險管理工具和風險管理方法。傳統商業銀行掌握著龐大的金融資源,它們的參與將對資本市場規模的擴大、流動性的增強、效率的提高、風險的降低以及產品的多樣化等產生重大影響。商業銀行與資本市場之間的這種良性互動必然伴隨著資金在兩者之間的無障礙流動。

Ⅳ 金融監管的目的及意義

金融監管的目的是進行特定內涵和特徵的政府規制。

意義:

(1)維持金融業健康運行的秩序,最大限度地減少銀行業的風險,保障存款人和投資者的利益,促進銀行業和經濟的健康發展。

(2)確保公平而有效地發放貸款的需要,由此避免資金的亂撥亂劃,防止欺詐活動或者不恰當的風險轉嫁。

(3)金融監管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貸款發放過度集中於某一行業。

(4)銀行倒閉不僅需要付出巨大代價,而且會波及國民經濟的其它領域。金融監管可以確保金融服務達到一定水平從而提高社會福利。

(5)中央銀行通過貨幣儲備和資產分配來向國民經濟的其他領域傳遞貨幣政策。金融監管可以保證實現銀行在執行貨幣政策時的傳導機制。

(6)金融監管可以提供交易賬戶,向金融市場傳遞違約風險信息。



(5)金融機構廣度擴展閱讀:

我國現行的金融監管模式是分業監管模式。1983年,工商銀行作為國有商業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離出來,實現了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的分離,標志著現代金融監管模式初步成形。

2003年初銀監會的成立,使中國金融業「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框架最終完成,由此形成了我國「一行三會」的金融監管體制。

其中,銀監會主要負責銀行業的監管,包括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三家政策性銀行和十大股份制銀行,以及規模不一的各地近百家地方金融機構。

對於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將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將銀監會、保監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將銀監會和保監會擬定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劃入中國人民銀行。不再保留銀監會和保監會。

Ⅵ 政治經濟學:當前國際金融的特點。 請簡要回答

當前國際金融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八點:

1、強大的經濟基礎。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必須以強大的經濟基礎和穩定的經濟增長為支撐。一方面,經濟的發展能夠推動貿易和投資的增長、生產規模的擴大,從而產生對資金的大量需求;另一方面,經濟的發展也會帶來收入和儲蓄的增長,從而產生對資金的供給。大量的資金供給和需求帶動金融機構、市場的集聚以及金融環境的完善,推動國際金融中心的形成。
2、發達的國際貿易與優越的區位。國際金融中心在發展初期往往需要國際貿易作支撐,以大量貿易帶動資本集聚,因此,國際金融中心往往也是國際經濟、貿易和航運中心。
3、國際金融業務發達,金融機構集聚。隨著金融市場國際化的不斷加快和國際金融中心競爭的日益激烈,一個金融中心贏得國際外匯交易、國際銀行貸款、跨境兼並金融服務,以及國際債券發行與交易等方面業務的能力,成為衡量其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指針,而跨國公司則是這些金融活動的重要參與者和國際金融中心服務的主要對象。
4、完善的金融市場結構,相對開放、自由的市場體系。多層次金融市場包括金融市場、貨幣市場、保險市場、票據市場、期貨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和衍生金融工具市場等。對於國際金融中心而言,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有利於發揮金融中心的規模經濟與集聚效應,擴大金融中心輻射的深度與廣度。同時,對國內外金融機構而言,開放、自由的市場體系意味著較低的進入成本,因而能夠使國際資本在全球范圍內充分流動與集聚,增強國際金融中心的吸引力。
5、較少的外匯管制,相對自由的貨幣兌換。國際金融中心城市所在國的貨幣一般為完全可自由兌換貨幣,否則以該國貨幣計價的金融產品的交易、資本輸出、結算等都將受到限制,以該國貨幣為基礎的金融創新也將受到制約。
6、有利於創新而又不失規范的監管體系。從國際金融中心發展歷史看,一方面政府要進行嚴格的監管,防範金融風險;另一方面又要提供相對寬松的金融環境,促進金融創新,保持金融中心活力和自身發展能力。
7、發達的信息資訊行業,良好的金融基礎設施。金融業是管理風險的行業,與風險直接相關的是不確定性,與不確定性直接相關的是信息,金融中心需要能夠大量實時、客觀反映市場、機構、工具和產品變化的信息,這就需要高質量的金融基礎設施,比如徵信系統、清算系統,高效率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評估機構等。
8、大量的一流國際金融人才。金融業是專業性強、知識密度高的行業,人才是金融業的核心要素,也是金融機構最重要的競爭優勢。金融中心需要大量的金融、會計、法律、計算機、管理、外語等方面的人才,一個具有充足人力資源供給的地區自然對金融機構具有吸引力。國際金融中心的活力和發展狀況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人才特別是金融人才的數量和質量。

Ⅶ 有序發展金融服務業 對我國有何利弊

「十五」期間,我國金融業發展取得長足進步。2005年末銀行類金融機構人民幣總資產達32.7萬億元,是2000年末的2.4倍;國內股票(A股和B 股)市場五年累計籌資3986億元,企業債券發行額也由2000年的82億元,擴大到2005年的654億元;截至2005年底,保險公司總資產達 15226億元,是2000年末的4.5倍。「十一五」期間,我國將繼續推進金融服務業有序發展。

健全金融體系,完善服務功能。一是規范發展各類金融機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金融機構得到了較快發展,但金融機構的主體主要是大型商業銀行,特別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中小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仍較少,而且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一些不規范現象。為此,《綱要》提出,「規范發展多種所有制形式的中小銀行以及證券公司、財務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力爭在「十一五」期間使我國金融機構體系得到進一步健全,同時又不是簡單地擴張金融機構規模和引進新的金融市場主體,而是強調要在嚴格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規范發展各類金融機構。

二是積極鼓勵金融創新。由於我國目前實行「金融業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模式,加之金融機構鼓勵金融創新的內在機制還不完善,因此,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我國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能力尤顯不足,國外已經很流行的網上金融服務在我國還剛剛起步。「十一五」期間要鼓勵金融機構在制度、機構、產品和服務等方面加大創新力度,將防範金融風險與鼓勵金融創新有機結合起來。借鑒國際經驗,通過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適合國情的綜合經營組織形式,提高金融企業經營能力和競爭實力。同時,要加快金融電子信息化建設,支持發展網上金融服務。

三是發展面向中小企業的融資和小額信貸。我國目前的金融機構主體主要是大型商業銀行,它們主要適應國有大型企業的融資需求。所以,《綱要》明確指出,「積極發展面向中小企業的融資和小額信貸」。為貫徹落實《綱要》精神,要在完善創業投資體制,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股權資本供給的同時,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形成商業銀行和擔保機構「收益共享、風險共擔」機制,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投入。要加強研究和大力推進面向小企業的融資制度創新。

四是加強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健全金融市場的登記、託管、交易和清算系統,提高支付清算效率。繼續按照「完善法規、特許經營、商業運作、專業服務」的方向,加快建立和完善企業和個人信用服務體系,建立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制度。

五是發展境外金融服務。發展境外金融服務業既是實施「走出去戰略」的必然要求,也有利於促進我國金融機構提升國際競爭力。為此,《綱要》明確提出了「發展境外金融服務和外匯風險管理、綜合理財等,為企業跨境經營提供便利服務和外匯避險工具」這一基本思路。

加快保險業發展,拓寬保險服務領域。一是發展養老、醫療保險,發揮商業保險在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作用。積極發展風險保障型和長期儲蓄型產品,研究開發農村簡易人身保險。穩步推進保險業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揮商業保險在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大力發展健康保險和養老保險,推動個人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拓展企業年金市場。

二是發展農業保險、責任保險,建立國家支持的農業和巨災再保險體系。認真總結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經驗,積極探索以農業產業化為紐帶、以龍頭企業為依託的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積極開發銷售涉農保險產品。總結責任保險試點經驗,穩步推廣。積極推進火災公眾責任險、煤炭僱主責任險、醫療責任險等險種,充分發揮責任保險在扶助社會管理方面的積極作用。研究落實國家支持農業保險和巨災保險的政策措施,建立國家支持的農業和巨災再保險體系。

三是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發展網上保險等新的服務方式。強化保險資產集中化和專業化管理。積極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提高保險資金參與金融市場的深度和廣度。積極研究探索保險資產證券化。不斷創新銷售渠道,積極探索電話銷售、職場行銷、網路銷售等新的銷售模式。

Ⅷ 綜合金融什麼概念代表什麼含義

1、 綜合經營表現為一個漸進的過程,在此過程中允許結合的業務范圍越來越廣、區域越來越大、方式也越來越多,即由禁止金融機構的結合、人員的結合、資金的結合到逐步有條件地放開,在效率、監管成本和內部協調成本三者之間尋求動態平衡。 2、 金融監管政策總是滯後於金融業的發展,是一種被動式的迎合。金融業綜合經營一般是通過業務經營形式的融合與相對應的組織體制創新,在法律界定的空白點上進行突破,如美國金融服務法出台之前很多條款已經被突破。其後,再從發展過程中所獲得的事實利益為依據來推動立法的變革。在目前已經允許綜合經營的國家和地區中,除日本等少數金融體系外,一般都經歷了一個對法律與政策逐步突破的漸進過程,但金融業綜合經營模式的正式確立,法律是最後一道屏障。 3、 由於各國分業的起點和金融監管法律法規不同,在不同的金融發展階段會採取不同的方式甚至表現出較大的差異。如在台灣銀行內部可以設立信託部經營證券承銷業務,銀行與證券並未"完全分離",這與美國早年的證券與銀行業完全分離並不相同,又與德國銀行的一體化也不相同。 4、 實現綜合經營的形式多樣化。綜合經營不等同於某一種形式,實現綜合經營的方式不只是一種,在實行金融控股公司制的美、日和我國台灣地區也允許資本或規模較小的金融機構綜合經營採取母子公司制。 總之,綜合經營只是一個程度的概念,不同的國家或地區在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其深度和廣度可能會不同。實踐中,分業經營與綜合經營模式的選擇按其主體不同可分為兩個層次:一是金融機構自身的選擇,關鍵是看哪種模式能為其帶來更大利益或更有利於同行競爭;二是政府對金融機構的強制性要求,其目的是在保證金融體系穩定和提高金融服務效率之間求得平衡,金融政策的開放將給金融業界提供更多選擇的機會。實質上從分業經營到綜合經營只間很難找到一個分水嶺,因為金融制度中各種業務的分離或結合方式呈多樣性,且不同制度對特定的結合方式規定具有差異。所以,我們只需判斷某金融制度是否更趨向綜合經營或者相反,而不需要判斷參照物和被參照物孰是綜合經營孰是分業經營。金融業的發展有其內在的規律性,其發展必須與服務對象需求相適應,同樣我們的金融政策也必須與金融業的發展相適應,並不是我們人為隨意決定的。 目前世界金融綜合經營的模式主要有三種,即直接結合經營模式、間接結合經營模式和混合結合經營模式,而混合結合經營模式的體現就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有業內人士認為,目前保險業競爭正呈現出競爭主體集團化的新趨勢,未來競爭成敗的關鍵將是集團綜合實力的較量。 隨著金融綜合經營腳步加快,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平安保險集團和中國人壽保險集團都已經轉型為綜合金融集團。平安作為國內主要的綜合金融集團之一,擁有一個完整的金融平台,平安旗下有保險、銀行、證券、信託、投資等業務,做一站式的產品組合,滿足客戶多方面的需求,同時提供非金融方面的一些增值服務。有金融專家表示,綜合金融模式長期具有可持續的競爭力和很大的發展空間。

Ⅸ 金融業綜合經營是指什麼

一般認為,金融業可以看作是主要由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三個小行業構成的一個大行業。如果金融業內的經營者只在單個小行業內經營稱為"分業經營",即商業銀行只從事商業銀行業務,證券公司只經營證券業務,保險公司只經營保險業務。至於何種方式可以稱為綜合經營,目前則引起較大的爭議.

發達國家和地區金融業綜合經營制度變遷中的共性特徵:

1、 綜合經營表現為一個漸進的過程,在此過程中允許結合的業務范圍越來越廣、區域越來越大、方式也越來越多,即由禁止金融機構的結合、人員的結合、資金的結合到逐步有條件地放開,在效率、監管成本和內部協調成本三者之間尋求動態平衡。

2、 金融監管政策總是滯後於金融業的發展,是一種被動式的迎合。金融業綜合經營一般是通過業務經營形式的融合與相對應的組織體制創新,在法律界定的空白點上進行突破,如美國金融服務法出台之前很多條款已經被突破。其後,再從發展過程中所獲得的事實利益為依據來推動立法的變革。在目前已經允許綜合經營的國家和地區中,除日本等少數金融體系外,一般都經歷了一個對法律與政策逐步突破的漸進過程,但金融業綜合經營模式的正式確立,法律是最後一道屏障。

3、 由於各國分業的起點和金融監管法律法規不同,在不同的金融發展階段會採取不同的方式甚至表現出較大的差異。如在台灣銀行內部可以設立信託部經營證券承銷業務,銀行與證券並未"完全分離",這與美國早年的證券與銀行業完全分離並不相同,又與德國銀行的一體化也不相同。

4、 實現綜合經營的形式多樣化。綜合經營不等同於某一種形式,實現綜合經營的方式不只是一種,在實行金融控股公司制的美、日和我國台灣地區也允許資本或規模較小的金融機構綜合經營採取母子公司制。

總之,綜合經營只是一個程度的概念,不同的國家或地區在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其深度和廣度可能會不同。實踐中,分業經營與綜合經營模式的選擇按其主體不同可分為兩個層次:一是金融機構自身的選擇,關鍵是看哪種模式能為其帶來更大利益或更有利於同行競爭;二是政府對金融機構的強制性要求,其目的是在保證金融體系穩定和提高金融服務效率之間求得平衡,金融政策的開放將給金融業界提供更多選擇的機會。實質上從分業經營到綜合經營只間很難找到一個分水嶺,因為金融制度中各種業務的分離或結合方式呈多樣性,且不同制度對特定的結合方式規定具有差異。所以,我們只需判斷某金融制度是否更趨向綜合經營或者相反,而不需要判斷參照物和被參照物孰是綜合經營孰是分業經營。金融業的發展有其內在的規律性,其發展必須與服務對象需求相適應,同樣我們的金融政策也必須與金融業的發展相適應,並不是我們人為隨意決定的。

從目前金融控股公司的實踐來看,國務院批準的金融控股集團有中信一家,其他准金融控股公司從其組織形態上看,大致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純控股類型的金融機構,以不久前成立的匯金公司、建銀投資為代表;第二類是金融企業控股其他金融機構而形成的控股公司,以平安保險集團為代表;第三類為實業母公司控制金融機構而形成,包括以招商局集團、華能集團等為代表的國有控股集團以及東方集團、新希望集團等民營性質的控股集團。

Ⅹ 當前金融監管的發展趨勢有哪些

一、我國金融監管的現狀分析

銀監會設立前,我國實行的是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對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進行監管的分業監管模式,而中國人民銀行兼具監管銀行和制定貨幣政策的雙重任務。隨著金融形勢的發展,傳統的金融機構性監管模式(中央銀行監督銀行業、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監督證券業、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監督保險業,彼此相互分離和獨立)已經不能適應新的發展要求。以中央銀行對銀行業的監管為例。在新的金融格局背景下,中央銀行監管銀行業面臨兩難選擇:一方面中央銀行要負責貨幣政策的穩定,要密切關注商業銀行的貸款規模與通貨膨脹指數;另一方面,中央銀行又要注意商業銀行的證券交易風險,保證商業銀行具有充足的流動性,防止商業銀行陷入流動性危機。由於中央銀行的主要職責在於制定適當的貨幣政策,以保證幣值的穩定,因此客觀上存在著中央銀行只注意貨幣政策而忽視監管銀行金融業務的可能,尤其是當貨幣政策與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需求之間產生目標沖突時更是如此.

二、我國金融監管的發展趨勢

(一)監管背景:金融混業經營的趨勢及影響

眾所周知,導致全球范圍內金融混業經營趨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金融創新、金融全球化、信息技術現代化等等。其中,金融創新是根本,金融全球化提出了金融創新的迫切要求,而信息技術現代化則為金融創新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持。金融創新的浪潮集中體現在2世紀七八十年代,當時為了打破資產價格方面的限制(如美國的「Q條例」)、金融機構地理設置限制(如美國禁止跨州設立分行的法規)、金融機構具體行為限制(如美國1933年的《格拉斯一斯蒂格爾法》)等,出現了許多逃避管制、防範風險、追求收益的金融產品創新和金融機構創新,這些創新涉及保險、證券和銀行業,它們在豐富居民和機構投資渠道的同時,也對傳統的金融體製造成了巨大的沖擊。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面前,金融機構為了開展創新業務、謀取利潤,紛紛想方設法繞過金融管制、拓展業務領域。

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特別是從我國金融發展的現狀來看,我國似乎逐漸出現了混業經營的現象。一方面,隨著我國成功加入WTO,無論是金融產品的交易,還是金融組織、金融市場之間的合作與結合都將從廣度和深度上日益加強。從業務合作到股權重組都將使我國金融與全球金融的聯系更加緊密,即金融全球化對我國金融的影響日益深遠。與此同時,隨著我國金融與國外金融的聯系日漸緊密,國內分業經營與全球混業的趨勢、國外大型金融集團的合作使得監管的難度更加凸顯。另一方面,從國內的情況來看,盡管金融混業還沒有成為金融發展的主流,特別是還存在著一些金融混業法律上的障礙,但是,不同金融部門間的業務合作和交叉、金融集團的發展等已經初露端倪。例如,中信集團、光大集團,以及中國建設銀行控股中金公司、中國銀行組建中銀國際等;而銀證合作、銀行與基金的合作等這些不同金融機構在業務方面的相互結合更是勢不可擋。這既是金融機構本身發展的需要,』也是金融滿足經濟發展需求的必然。

(二)監管要求與發展趨勢

監管者分別對不同對象進行監管、彼此間相互脫離的機制已經不再適合新的金融體制。原因在於:國際競爭和技術創新(主要是信息技術)越來越模糊金融機構之間的界限,金融機構往往同時經營多種業務。如銀行並購保險公司從事保險業務、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都是開展基金管理業務等等。這意味著單個金融機構業務的多元化將涉及多個獨立的監管者。在這一背景下,如果多個監管者同時對同一個單獨的金融機構實施監管,那麼將必然造成監管重復、監管低效和浪費成本。於是.功能性監管的思路和設想應運而生。
功能性監管是指中央銀行同其他功能監管者(包括證券交易委員會、商品交易委員會、證券交易商協會、保險委員會)相互配合,共同識別單個金融實體的風險以及整個金融持股公司的整體風險。功能性監管有兩大優勢:首先,在分業監管條件下,金融監管機構各自為政,相互之間的協調、溝通比較困難,監管效率不高,監管成本增加,隨著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變化,金融監管機構一體化(即統一監管)應比分業監管更為有效。其次,金融機構的混業經營現象已經越來越普遍、甚至成為一種趨勢,尤其是通過並購產生了眾多的金融集團,在這種背景下,建立統一的金融監管機構能夠全面覆蓋各類金融機構,堵住金融監管漏洞。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在我國存在金融全球化與金融混業對統一監管的客觀要求,但由於全球化和混業的廣度與深度不夠,從而決定了目前我國實行統一監管還存在許多困難。一方面,我國金融融人全球金融的程度還不深。多年以來,我國的金融業可以說一直處於未開放的狀態;最近一些年,我國金融業盡管從業務合作到股權合資逐漸開放,但很顯然開放的規模和比例都還非常小,尤其是作為金融體系核心的銀行業(以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為主)更是如此。並且目前金融領域的國際合作也多限於一些小商業銀行、證券機構和基金公司的合作與合資。另一方面,我國金融「混業」的規模和比例還較小。就金融組織體系來說,無論是銀行業、保險業還是證券業,獨立的金融機構占絕大多數,還是一種主流。銀證合作、銀行代銷基金等也還僅僅是表層的業務合作,完全突破分業界限的分屬不同金融行業的業務交叉、股權交叉等也才剛剛開始。除此之外,法律也還沒有為混業金融提供暢通的途徑。這些都決定了金融統一監管短期內在我國還缺乏緊迫性、缺乏穩固的基礎。

可以說,到目前為止,我國的金融全球化與「混業」經營還沒有到非進行金融統一監管不行的地步。這意味著,根據我國的具體國情和金融發展階段,當前提高金融監管效率的關鍵在於群策群力、專心致志地做好銀行、證券、保險的分業監管工作,不斷提高銀行、證券、保險監管的專業化水平,並在此基礎上團結協作,形成監管合力,強化金融監管的有效性,提高金融運行的效率。必須明確,做好分業監管工作是實現金融統一監管的前提和基礎,切忌脫離實際、好高騖遠、盲目樂觀,急於從分業監管向統一監管過渡。

金融混業經營不僅導致金融監管體制的重大變化,而且也使金融監管的重心發生明顯的變化。其中的原因在於:金融機構實現混業經營的同時,其傳統的存、貸款業務也在逐步下降,創新業務所佔的比例則逐步增加。基於這一變化,金融體系面臨的風險也隨之加大。因此,金融監管的重心也應該相應地作出調整。

此外,金融監管體系將得到進一步完善。——方面,要進一步加強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的獨立性,加大對違規機構及時發現、查處的力度;另一方面,在當前「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背景下,進一步強化監管機構之間已建立的高層定期會晤制度,經常就一些重大問題進行磋商、協調;再一方面,對業務交叉領域和從事混業經營的金融集團,實施聯合監管,建立監管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機制。

最後,將加強跨境金融監管的合作。根據巴塞爾協議的相關規定,對於跨境銀行,母國監管當局和東道國監管當局應該進行合理的監管分工和合作。通常,母國監管當局負責對其資本充足性、最終清償能力等實施監管,東道國監管當局負責對其所在地分支機構的資產質量、內部管理和流動性等實施監管。同時,兩國監管當局要就監管的目標、原則、標准、內容、方法以及實際監管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協商和定期交流。在金融全球化條件下,為了有效監管本國商業銀行的境外業務以及外國銀行在本國的金融業務,進一步加強跨國間的監管合作已經變得越來越迫切和越來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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