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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金融服務

發布時間:2020-11-25 17:36:22

『壹』 國家防疫政策有哪些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7號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財稅政策、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有關情況。

財政部:各級財政已安排資金667.4億元,疫情防控經費有保障

財政部副部長余蔚平(劉健 攝)

財政部副部長余蔚平在會上表示,在資金保障方面,截至2月6日下午5點,各級財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資金667.4億元,實際支出284.8億元。其中,中央財政共安排170.9億元,主要包括:疫情防控專項補助57億元,含對重點疫區湖北省補助的18億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層疫情防控資金99.5億元;對科研、物資儲備等經費也足額作了安排。目前看,各地疫情防控經費是有保障的,中央財政正在根據疫情發展態勢和防控需要,繼續做好經費的保障工作,並管好用好資金。

財政部:新冠肺炎患者個人負擔費用實行財政兜底

余蔚平介紹,截至2月6日,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已經出台十餘條財稅支持措施。明確患者治療費用,對確診患者個人負擔費用實行財政兜底,中央財政補助60%;對疑似患者,由就醫地制定財政補助政策,中央財政視情給予適當補助。

三方面措施確保政策聚焦疫情防控 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余蔚平介紹,2月5日就「保供」問題國務院常務會議進行了專門研究和部署,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的部署推出一系列貼息和稅收優惠政策來支持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一是貼息,貼息政策主要是為了對防控物資保障的重點企業加大資金支持,支持恢復產能、擴大產能,全力保障物資的供給。財政部聯合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首次實施了專項再貸款與財政貼息,進行捆綁發力的政策。

第二個方面,關於收儲的政策,為了鼓勵企業保質保量增加緊缺的重點醫療防護物資的生產,比如N95口罩,比如防護服等等,對企業多生產的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購收儲,給重點生產產品的這些企業一個定心丸。

第三個方面是有關稅費方面的政策,比如物資保障供應方面,一方面是對支持重點企業擴大產能,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給予稅費的優惠,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底稅額,這是增加企業的現金流。取消單位價值500萬元的限制,對擴產能購置的生產設備,都允許一次性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這是鼓勵企業購置設備擴大產能。對相關的防疫葯品、醫療器械免收注冊費,加大對葯品和疫苗研發的支持。

另外,為加快防控物資及時運送到位,對運輸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的企業給予免徵增值稅的政策。稅費方面還有一個政策是幫扶相關的行業,為了控制疫情的蔓延,多地採取了一些管控措施,對交通運輸、生活服務等事關百姓生活的民生行業影響比較大。此次、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比如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快遞、民航等行業給予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的優惠,這是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稅費方面的政策,還鼓勵社會各界捐贈,為鼓勵社會各界踴躍捐款捐物,緩解醫療救助物資資金的壓力,一方面加大現有政策的力度,擴大接收捐贈的單位范圍,允許直接向醫院捐贈享受優惠。同時取消稅前扣除比例的限制,對企業和個人捐贈給予全額的稅前扣除。另一方面,免徵貨物捐贈的增值稅、消費稅等有關稅費的政策。此外,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臨時性的工作補助、獎金給予免徵個人所得稅的政策。

余蔚平說,下一步我們還將跟蹤政策實施情況,對各方面反映的一些突出問題及時研究政策預案,確保政策聚焦疫情防控,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央行:對受疫情影響暫時遇到困難的企業 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劉健 攝)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在會上表示,對受疫情影響暫時遇到困難的企業,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潘功勝說,人民銀行設立3000億元專項再貸款,實施優惠貸款利率,加強對重要醫用、生活物資重點企業的金融支持。繼續加大對小微、民營企業和製造業等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降低綜合融資成本。對受疫情影響暫時遇到困難的企業,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潘功勝表示,2月3日和4日,人民銀行超預期開展公開市場操作,兩天累計投放流動性1.7萬億元,保持疫情防控特殊時期銀行體系流動性的合理充裕,發出加大逆周期調節力度的信號,穩定市場預期。

潘功勝說,股票市場和外匯市場,在開市首日出現大幅調整之後,在過去的幾個交易日,股票市場企穩回彈,人民幣匯率仍然呈現有升有貶、雙向小幅波動的特徵。這些表明了中國金融市場韌性增強,中國金融市場逐步走向成熟。

有充足資源應對小微企業不良率上升

銀保監會副主席周亮(劉健 攝)

銀保監會副主席周亮在會上表示,2019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是3.22%,比2018年下降了1個百分點。客觀來講,疫情對小微企業特別是住宿、旅遊、餐飲類小微企業造成了一定的影響,我們預判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率會有所上升。但從整個金融體系的運行情況來看,去年銀行業化解了2.3萬億元不良資產,小微企業的不良佔比較小,另外銀行業撥備覆蓋率達到180%以上,有充足的資源應對不良率上升。疫情是暫時的,從中國經濟的韌性和迴旋餘地來看,不會對金融造成大的影響。

對受疫情影響的群眾:靈活調整住房按揭及信用卡還款安排

周亮表示,銀行在信貸政策上對受疫情影響的群眾要予以適當的傾斜,比如靈活調整住房的按揭,信用卡的個人信貸的還款安排,保險機構要優先處理新冠肺炎患者客戶出險的賠付。

周亮說,為保障金融服務安全和順暢,銀保監會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對所有的銀行營業網點進行消毒、清潔,確保安全。再一個合理安排營業的時間,保障基本金融需求和關鍵設施穩定運行,特別鼓勵發揮線上的作用,減少人員到實體網點去辦事,便捷方便群眾。

(責任編輯:彭煜欣_hf55)

『貳』 預防網路金融詐騙手段有哪些

作為網路金融用戶,只要做到保管好「一卡、二碼、三要素」,牢記「四要三不要」,就可有效防範金融詐騙。

「一卡」:妥善保管好銀行卡和網銀盾等安全產品,不要借給他人使用。
「兩碼」:指電子銀行密碼及簡訊驗證碼。不要「一套密碼走天下」,要將電子銀行密碼設置為數字+字母等復雜組合並定期修改;簡訊驗證碼是支付密碼,絕不能以任何形式透露給他人。
「三要素」:身份證號、賬號、手機號碼等個人私密信息,切勿隨意泄露。
「四要」:一要認准官網網址;二要隨時關注賬戶變動,開通賬戶變動簡訊、微信提醒服務;三要在辦理電子銀行轉賬、支付等交易時,仔細核對收款賬戶、商戶、金額等信息是否正確;四要對手機電腦殺毒,使用電子銀行交易的手機、電腦要安裝專業殺毒軟體,及時升級、定期查殺病毒。
「三不要」:一不要使用公共網路;二不要點擊不明鏈接和掃描二維碼;三不要輕信電話、簡訊、QQ、微信中的所謂退款、貸款驗資、司法協查、商品退款、積分兌換、中獎退稅等信息。

『叄』 防範與化解金融風險的對策主張有哪些

|論金融危機的法律防範
作者: 劉俊海 | 2004年12月12日22時19分 | 【內容提要】 內容提要

本文從分析金融危機的爆發原因入手,主張從從公法與私法(民商法)兩個層面上構建防範金融危機的法律機制。作者指出,政府幹預過多過濫,不可能有效地預防和化解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只能加劇和推動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的爆發;腐敗行政、低效行政、黑箱行政本身就是金融隱患,過多過濫的審批本身就是金融風險;為防範金融風險,政府幹預市場經濟的法律形式必須限制在五個層次上。本文還從民商法的視角提出了防範金融危機的法律對策,即:積極穩妥地完成全部國有專業銀行的公司制改革;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和國家控股的商業銀行全面推行強制擔保貸款制度;及早改變目前過分依賴於商業銀行的危險局面,依法鼓勵發展直接資本市場;盡快建立公司重整制度,實施公司拯救計劃,避免公司、企業不必要的破產;預防泡沫經濟,必須預防泡沫企業的滋生和蔓延;強化商業銀行、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義務與責任;進一步強化公司的社會責任,避免由於過分強調公司的營利性而破壞應有的信用關系、金融秩序、交易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作為股東有限責任原則的例外,人民法院應當適用否認公司法人資格的法理保護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一、引言

源於1997年下半年的亞洲金融危機,先是給泰國、印度尼西亞、韓國和馬來西亞經濟以重創,1998年底又席捲了菲律賓、香港、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對當前發生在亞洲地區和其他地區(如巴西、俄羅斯)的金融危機的實質應當有清醒的認識。金融危機的背後隱藏著深刻的經濟危機,經濟危機又可能進一步誘發政治危機和社會危機。雖然我國的金融市場和人民幣幣值在東南亞金融風波面前保持了相對穩定,但金融法制不健全,金融監管薄弱,金融秩序仍有待整頓。1998年12月9日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指出,「加快制定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有效機制」。因此,必須採取切實有力措施完善現行的中國法治,從制度上防範金融危機。

一國金融危機的爆發既有國內的原因(內因),也有國際大環境的原因(外因);就內因而言,既包括市民社會和市場機制本身存在的金融隱患,也包括政治國家和政府幹預誘發的金融隱患。因此,要從根本上防範金融危機,必須對症下葯,從公法與私法(民商法)兩個層面上構建防範金融危機的法律機制。由於篇幅所限,本文僅探討國內公法與國內私法中的金融危機防範問題。當然,從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角度探討國際金融秩序與經濟秩序的安定性與可信賴性、加強各國之間的立法協調與金融監管合作也是非常必要的。

二、從公法的視角看政府幹預在防範金融危機中的應有角色

(一)政府幹預過多過濫,不可能有效地預防和化解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只能加劇和推動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的爆發

現在有一種觀點,認為我國目前能夠倖免金融危機的原因在於,政府對經濟生活進行了有效的干預,於是開始懷疑市場機制的作用,認為市場機制不如政府幹預可靠。筆者認為,必須承認以下事實:我國目前能夠倖免金融危機的原因很多,不僅有正確、及時的政府幹預,也有20年來改革開放所逐漸形成的堅實的基本市場經濟體制框架;亞洲金融危機給我國經濟生活已經造成了負面影響,而且這種影響有可能繼續加深;雖然我國人民幣的匯率穩定,但我國也為此付出了巨大代價;我國存在著不少爆發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的隱患。

毋庸置疑,為避免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的陰影,我國離不開政府幹預;即使亞洲金融危機過去了,我們仍然要充分發揮政府幹預的積極作用。但問題在於,如何界定政府幹預市場經濟的范圍,如何處理好政府幹預這只「有形的手」與市場機制這只「無形的手」之間的相互關系,如何規范政府幹預市場經濟的行為。如果片面迷信政府幹預萬能論,不注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一味縱容、鼓勵不符合公正、效率、法治精神的政府幹預行為,不僅不會阻撓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最終建立,而且會加劇和推動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的爆發。成也蕭河,敗也蕭河。過去人們經常把「亞洲經濟奇跡」主要歸因於強大的政府幹預;今天亞洲金融危機的爆發在很大程度上也主要歸咎於強大、過度的政府幹預。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腐敗行政、低效行政、黑箱行政本身就是金融隱患;過多過濫的審批本身就是金融風險。

(二)為防範金融風險,政府幹預市場經濟的法律形式必須限制在五個層次上

恰當地界定政府幹預市場經濟的范圍,必須遵循以下原則:既要重視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方面的基礎性作用,又要注意發揮政府在彌補市場機制缺陷、維護良好市場秩序方面的導向和校正作用;既要著力塑造和保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市民社會,預防政府行政權對商法自治領域的不當侵入,又要強調和樹立政府在經濟生活中的應有權威;既要告別政府萬能論,避免重彈政府大包大攬的老調;又要摒棄政府無為論,反對漫無邊際地削弱政府職能;既要堅決轉變和革除政府直接管理企業的舊職能,又要創造性地擴充和發展政府幹預市場經濟的新職能。

上述理念已經成為我國當前經濟體制改革的主導思想。但是,把理念轉化為現實,比起把理念表達清楚更為不易。在操作層面上如何解決好政府幹預與市場機制、企業自治之間的銜接與契合,法學界似乎還缺乏深入的探討。筆者認為,以經濟行政機關和企業的相互關系為座標,政府幹預市場經濟的法律形式可以從以下五個層次上去觀察:

1• 尊重企業商法自治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 簡稱尊重型干預)。

這是第一層次的干預。商法自治是私法自治原則(Prinzip der privatautonomie
)或意思自治原則(L』 autonomie de la volonte
humaine)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根據該原則,企業在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容忍的范圍和限度內,有權為了追求自身的經濟利益,以自己的名義實施各種商事行為,從而為自己創設一定的商事權利、設定一定的商事義務,國家對此只能消極地予以確認和保護,而不能積極地予以干涉和妨礙。企業商法自治原則是市場經濟和市民社會的需要和體現,也是現代商法和經濟法的共同基礎。企業商法自治原則又可以引申出三項基本原則:(1)企業財產所有權尊重(所有權絕對或所有權不可侵)原則。企業的生存和盈利,要求這個企業擁有實實在在的財產所有權(包括法人所有權)、特別是可以使用的資源,最為典型的包括資本、勞動、管理與技術。(2)企業的商事行為自由(含契約自由)原則。盡管有些當代法學家發出了「合同死亡」的慨嘆,但契約自由在商法中作為一項根本原則並未發生動搖。(3)過錯責任原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誰有過錯,誰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營風險。該原則有利於鼓勵企業放心大膽地開展商事流轉、締結各種商事關系,更好地取得利潤的最大化。

在市場經濟社會,市場風險和金融隱患無時不在、無處不在。企業商法自治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要求建立利益與風險、權利與義務對稱機制,要求實現決策權利、決策利益與決策風險的企業化、分散化,能夠在微觀層次上自動、公平地抑制體制性金融危機的爆發。這種避險功能的發揮表現在兩個層次上:首先,有利於實現市場風險與政治國家的隔離,既避免了政治國家製造的市場風險,又能把現有的市場風險局限於市場機制之中,從而防止了市場風險對政治國家的沖擊;其次,能夠合理地在市場主體之間分配市場風險,從而實現市場機制本身對市場風險的吸收和消化。因此,在一般情況下,債務人的違約、企業的資不抵債與關門破產不會誘發體制性的金融風險與信用危機。可見,為避免政府幹預製造不必要的金融風險,為避免全體納稅人與全社會承擔本不應由自己承擔的金融風險,必須強調企業商法自治、誠實信用、契約自由與自己責任等基本市場法則。

當前,經濟行政機關轉變職能的重要內容就是,尊重企業財產所有權和企業的經營自由,滿腔熱忱地推動企業主體的商人化、法人化和平等化,推動企業行為的市場化、自由化、契約化、競爭化、公平化、公正化、規范化和誠信化。政府作為市場經濟中的「裁判員」,要主動撤離資源的配置活動,不得隨意越過市場、直接干預企業的投融資等商事活動,更不得與民爭利。政府投資上項目,應當精而又精,把有限的財政資金用在刀刃上。重復建設,重復投資本身就是金融隱患。強調企業自治或企業意思自治,是政企分開、轉變政府職能、實現商事權利由政府回歸企業的關鍵。因為絕大多數商事活動是靠無形的手,即市場主體的個體自我調節機制去實現的。在這個意義上說,尊重型干預就是不幹預、少干預;微觀干預最少的經濟行政機關是最好的經濟行政機關。

鑒於我國多年實行計劃經濟體制,政府尚未完全養成自覺尊重企業商法自治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的習慣,政府的這種尊重義務應當被視為當前我國經濟行政機關對企業所負的首要義務。要在實踐中做到這一點,就需要在觀念上打破人們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盲目迷信國家和政府、甚至認為國家和政府萬能的固有觀念。在相當長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階段,我國將實行「小政府、大市場、大社會」的市場經濟體制,國家和政府不可能為公民個人和企業提供「從搖籃到墳墓」的一攬子福利,並因此而取消公民個人和企業的自我奮斗。

2•保護企業公平競爭與公正交易應有秩序( 簡稱保護型干預)。

這是第二層次的干預。僅僅尊重企業商法自治還是不夠的。因為企業的經營自由,在不法利益和不良動機的驅使下,有可能被濫用。假冒偽劣、限購排擠、商業賄賂、商業欺詐、虛假廣告、非法傳銷、傾銷、搭售、圍標、行政壟斷、經濟壟斷等丑惡商事現象也會滋生蔓延。沒有健全的市場管理法治,就沒有消費者和企業賴以公正交易和公平競爭的大舞台,政府進行宏觀調控的信號也會失真,從而誤導企業行為。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政府應當堅決制止和反對損害消費者和競爭者利益的不法、不正當行為,為企業和經濟組織創造良好的公平競爭與公正交易秩序,努力培育和維持一個涵蓋各類生產要素的、成熟、開放、誠實、公平、統一的社會主義大市場。要維護市場經濟的公正性、公開性、公平性,經濟行政機關必須發揮應有的保護性職能。但政府不得為了私利而限制公平競爭、壘起行政壟斷和地方保護主義的「籬笆牆」。行政壟斷和地方保護主義不僅保護落後,壓抑競爭;而且阻礙資金流、物流與信息流在全國大市場內部的循環,在深層次上潛伏著金融隱患。所謂「地方保護主義是塊臭豆腐,聞著臭、吃著香」的實用主義態度必須予以糾正。

保護型干預與尊重型干預是密切相連的。因為,保護企業公平競爭與公正交易應有秩序,實際上就是要保護企業商法自治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不被濫用。但要明確,企業商法自治原則受到了侵害,並不必然導致行政權的干預。在很多情況下,博大精深、體系嚴密的民商法原則和制度,包括誠實信用原則、公序良俗原則、合同制度、民事侵權制度和民事責任制度等,都足以被企業和市場主體自覺引用,從而鏟除不法、不當的市場行為,理順受害人與不法、不當行為人之間的利益關系,恢復市場的正常秩序。而且,即使行政權介入的結果,導致了不法、不當行為人的行政法律責任,也不能代替受害人與不法、不當行為人之間私法關系的再調整。經濟行政機關以行政罰款代替民事賠償的做法更是錯誤。

3•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 簡稱宏觀調控型干預)。

這是第三層次的干預。政府直接管理經濟的傳統模式要盡快向宏觀經濟調控模式轉變。在真正還權於企的同時,把大多數經濟行政行為由政府對企業的直接、微觀管理模式轉變為間接、宏觀調控模式。把綜合經濟管理部門改為宏觀調控部門,絕不是簡單的名稱更換。宏觀經濟調控要「抓大放小」,該管的管住、管好;不該管的,放開、放活。宏觀經濟調控的對象與其說是企業,不如說是市場。因為,政府原則上不能直接介入企業的微觀商事活動,對企業決策直接產生影響作用的,與其說是政府,不如說是被政府引導和調控的市場。政府、市場、企業這三者的關系可以概括為政府調控市場、市場引導企業。

宏觀經濟調控以追求社會整體經濟利益、宏觀利益為目標。如果說市場機制和商法自治原則的主要功能是保持和增強企業活力,那麼宏觀調控和宏觀調控法律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對國民經濟進行合理的調節,確保國民經濟經濟有序運行。所謂「沒有微觀管理權,宏觀調控權必然用不好」的觀點是錯誤的。

要確保國民經濟宏觀調控的方向正確、效果良好,就必須明確宏觀調控的目標。在實踐中,對此存在著廣狹不同的解釋。狹義解釋僅限於經濟增長率和全國商品零售價格漲幅;廣義解釋除覆蓋這兩項內容外,尚包括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率、居民消費價格漲幅、財政收支差額、貨幣發行量、外貿進出口總額、人口自然增長率、城鎮登記失業率、農村貧困人口減少數量、主要工農業產品產量、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基本建設計劃新增主要生產能力、廣播電視人口覆蓋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實際增長率。

筆者認為,宏觀調控的目標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在不同的社會經濟政治背景下,有著不同的內容。但不管在何時何地,宏觀調控的目標還是具有一些本質性的要求,那就是:平衡經濟總量,優化經濟結構,防範金融風險,抑制通貨膨脹,推動國民經濟的穩定、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其中,總量平衡與穩定發展是宏觀調控目標中的精髓。當然,這種目標需要因時制宜、因地制宜,允許在不同的情形下有所側重。但是,片面追求國民經濟發展速度是錯誤的,在當前亞洲金融危機加深和世界經濟衰退的情況下,更是有百害而無一利。本世紀初的「泰坦尼克號」就是因為船長輕信了一位記者的建議、為創造輿論轟動而全速行駛、最終撞遇冰山而沉沒的。

為了實現宏觀調控的目標,就要設計一系列宏觀經濟調控手段。這些手段主要包括:(1)政策引導。即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方針和產業政策,在此基礎上制定行業規劃和行業政策,控制總量平衡,規劃和調整產業布局;(2)杠桿引導。即根據產業政策和規模經濟要求,運用利率、稅率、匯率和價格政策等經濟杠桿,引導企業調整產品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調整,實現資源合理配置;(3)信息引導。政府要及時發布各類與企業經營密切相關的宏觀調控政策及其貫徹情況的反饋信息,從而引導企業決策行為;(4)市場准入。即政府為了實現特定的宏觀調控的目標,根據法律規定,對適格企業發放行政許可。未獲行政許可的企業不得進入特定市場。為兼顧宏觀調控的有效性與經濟行政的廉潔性與公正性,應當嚴格規制政府發放行政許可的范圍與程序。行政許可的適用范圍要少些,少些,再少些;精些,精些,再精些。鋪天蓋地的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不僅起不到防範金融危機的作用,反而會對金融危機的爆發產生推波助瀾的作用。既然行政審批無法擔保上市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對投資者和社會負責,保障不了企業在被審批後一定能夠承擔社會責任,為何不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審批,代之以行政登記和高強度的社會信息披露制度呢?(5)行政指導。即政府為了實現特定的社會經濟利益目標,運用其享有的行政權,引導和規勸企業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6)法律監督。事中和事後的監督,與事先引導同等重要。政府要加強對企業商事行為的監督檢查,制止違反宏觀調控法律制度、破壞宏觀調控的企業活動。

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絕不是互相孤立、互不搭界的。它們應當彼此協調、相互銜接、相輔相成,共同構成一個內在統一的有機整體,即宏觀調控體系。在一部龐大的全國性宏觀調控大機器中,每個調控部門只不過是一個螺絲釘。因此,各個宏觀調控部門一定要識大體、顧大局,隨時牢記共同的宏觀調控目標。要強調部門間的團結、合作、溝通、默契和團隊精神。宏觀調控機制內部不能發生內耗。尤其是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這四家宏觀調控部門,要力戒不同的宏觀調控手段之間各自為戰、互不協調,甚至互相矛盾、互相抵銷、讓企業和市場主體搞不清究竟以哪個調控手段的馬首是瞻。值得指出的是,雖然我國的金融風險監管機構體系已經初步形成,既包括中國人民銀行,也包括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保監會等監管機構。但是,這種多頭監管的體系也存在著各自為政、互不協調的弊病,亟待改革。這對於深化金融改革,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金融調控監管體系,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應當明確,宏觀調控法的重心與其說是規制被調控者的行為,不如說是規制調控者的行為。宏觀調控者應當自覺接受法律的規制和監督。

4•促成企業享受法定權利和利益( 簡稱促成型干預)。

這是第三層次的干預。這一干預的特點是促成和幫助企業取得最佳的經營效果。它既不同於消極的尊重型干預和保護型干預,也不同於直接的給付型干預。其表現形式多種多樣。例如,提供企業決策和經營活動所需要的信息和咨詢;協調企業與其他單位之間的關系,保障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為企業正常的購並活動、投融資活動和其他商事活動,清除地方政府、政府部門或其他社會組織的不正當干預;為企業擺脫歷史包袱、輕裝上陣而建立和完善職工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體系。

政府進行促成型干預要注意度的把握,力求幫忙而不添亂、熱情而不專斷,力戒喧賓奪主、包辦代替,更不得助紂為虐。例如,政府可以為民營企業的合並和重組創造條件,但不得越位干預,硬性捏合、拉郎配;政府可以為企業的股票上市清除障礙,但不得搞「捆綁上市」、「包裝上市」的惡作劇;若此等等。

5• 向企業提供某種經濟利益( 簡稱給付型干預)。

這是第四層次的干預。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適當的經濟利益給付也是必要的。經濟行政機關有義務為了推動整體社會經濟利益(如鼓勵開發中西部地區、鼓勵開發高科技產品、鼓勵產品出口創匯、鼓勵民間投資、鼓勵企業承擔社會責任),而向企業政府采購、政府補貼和獎勵(如出口補貼、退稅、貼息)等經濟利益。當前,我國固定資產投資不是過熱,而是偏冷。為確保國民經濟的可持續增長,政府應當加大對科教、農業和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資力度,從而拉動市場內需,帶動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政府還可以直接向企業提供定單,與企業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包括政府采購合同在內的經濟行政合同將會愈來愈成為國家干預市場經濟的重要有效形式。

政府的給付型干預不僅適用於企業,而且也適用於作為公民個人的勞動者、消費者等市場主體。如政府有義務為勞動者創造就業機會、提供社會保障體系等。從廣義上說,經濟行政機關向企業提供的信息和社會服務,實質上也是一種給付,只不過與傳統的財物型給付有所不同而已。

給付型干預是圍繞特定的宏觀經濟調控政策,或者為了國民經濟的整體利益而展開的,不是為了企業的個體經濟利益而搞扶貧救濟、「普渡眾生」。應當充分體現平等對待的原則,不得開後門。因而,這與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無止境地向企業輸血、企業無休止地向經濟行政機關要錢要物的「跑部錢進」現象不同。

(三) 經濟行政權的行使要遵守法定、效率、公平、人權尊重四原則

1•經濟行政權法定原則

經濟行政權法定原則應予尊重。雖然政府與被干預企業之間不平等,但也要貫徹經濟行政權主體法定、內容法定與發動程序法定原則。要杜絕違法行政、脫法行政、賣法行政、弄法行政。經濟行政權的行使不僅要合乎行政法,也要合乎民商法和經濟法的規定。民商法和經濟法實質上都是對經濟行政權的限制。因為行政權力與商事權利都是資源的法律配置方式,二者此消彼長,是一種零合關系。商事權利的應有生存空間被確認、擴大了,行政權力的濫用空間也就相應地縮小了。行政權力製造的金融風險就能降到最低限度。

經濟行政行為本身就是法律手段。不少官方文件經常把經濟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相提並論,有違法治精神。因為,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都是法律手段;二者有時很難劃分,如稅收手段;法治經濟也不容忍超法律的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建議把上述提法改成「民事手段、行政手段和刑事手段」或者「立法手段、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的三分法。

不僅具體行政行為要合法,抽象行政行為也要合法。在政府制定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時,既要大膽地推進經濟體制改革、果敢地進行制度創新,也要注意避免無謂的名詞創新,預防和減少不應有的概念混亂。經濟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中的術語應盡量與現行法律和基本法學原理中的術語一致起來。為解決好這一問題,政府部門應當自覺、主動地聘請法學家參與經濟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論證、起草和把關。

2•效率原則

經濟行政權的行使要體現合法性原則,也要體現效率原則。政府要增強服務和效率意識,自覺樹立尊重市場主體合法利益的市場主體本位意識,從骨子裡面剔除輕視企業權利、鄙視商法自治的封建官本位意識。要增強政府的公僕意識,必須十分強調納稅人的主人意識、公民的人權意識。一些政府工作人員誤以為「經濟法治」是指政府用法律手段(法)治企業、整企業,而不是指依法保護、成全、服務於企業。這種觀念急需轉變。要破除官氣十足的衙門作風,克服「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說、事難辦」的怪現象,制止公文丟失、公文旅行、審批速度過慢、甚至謊稱公文丟失、拖著不辦、坐等進貢行賄等封建社會舊官場上惡劣伎倆的重演。經濟行政機關應當有一部可資遵循的、對辦事期限作出明確規定的《行政程序法》。依筆者之見,如果經濟行政機關超過了法定辦事期限,仍然不給予明確答復,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對;那麼,有關的企業和市場主體有權推定經濟行政機關已經默示地表示同意。此種推定權,應當得到所有經濟行政機關,乃至全社會的尊重。其他經濟行政機關不得以該機關沒有審批、蓋章為由,拒絕為企業和市場主體提供行政服務。

3•公平原則

『肆』 如何防範金融服務外包所潛在的風險及相應措施

要防範金融服務外包過程中各種風險,我國須重視在岸服務外包市場開發,走有中國特色的「內外結合」發展道路。
要想更好地發展中國的金融服務外包需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1.建立並完善外包服務商的資格審查和信用評級制度,以及有效的外包監管制度。2.制定相關法律。完善的法律可以保證外包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3.政府合理規劃和建設金融服務外包園區和城市。充分發揮政府前瞻性的長遠規劃,應將各大城市分開管理,給予差別的政策,以最大程度充分發揮各城市的優勢,避免各城市之間的盲目競爭。
我國金融服務外包風險防範      
(一)合理確定金融服務外包的業務范圍和服務商      (1)實行業務外包以前,金融機構應制定外包的具體政策和標准,主要包括對哪些業務適合外包做出評估。同時,應該全面考慮業務外包的程度問題、風險集中問題,以及將多項業務外包給同一個服務商時的風險問題。      (2)外包服務商的業務水平直接關繫到外包活動的成敗。在做出外包決策後,金融機構的管理層應聽取來自內部或外部的法律、財務專家、人力資源的意見,然後才可以按照自身的需求去尋找擅長該業務的所有高級公司,通過仔細的調查、分析和比較,選擇最合適的外包服務商。此外,也要考慮外包服務商的財務狀況。      (二)外包風險內部評估      在開始實施金融服務外包之後,為了確保及時將風險消滅在萌芽之中,或者在風險來臨之前獲得信號,把風險帶來的損失降低最小,必須在外包的過程中時刻對風險進行內部評估。      (1)派專人到外包服務商的公司任職,及時與外包服務商溝通在外包業務中存在的問題,特派員作為一個中間人協調和處理在業務中可能出現的矛盾。這種方法相對比較可靠,但容易受到地域等因素的影響。      (2)縮短金融機構和外包服務商溝通的周期。由於外包業務的關系,外包服務商肯定要定期向金融機構匯報業務報表或有關業務的進展情況。盡量控制一個合理而有效的溝通周期以便於及早發現問題。     (三)完善金融外包監管制度      (1)金融監管當局應採取不同的監管程序。金融監管當局針對不同的業務和不同的外包服務商應採取不同的監管程序。對於明確規定可以外包的業務,只需要經過備案程序即可,而對於規定之外的業務,則應經過監管機構的審查與批准程序。對於不同的外包服務商,也應採取有差別的監管程序。      (2)金融監管當局應進行外包業務的持續監管和系統性風險監管。為了實現持續監管,可借鑒國際監管組織制定的監管原則,要求金融機構在外包合同中制定相關條款,確保監管當局隨時可獲得監管所需的資料。      (3)金融機構及外包服務商均應制訂應急計劃。金融機構應該盡力要求外包服務商制訂應急計劃,保證信息技術的安全性,以及發生意外情況時災難恢 烏骨雞苗雞苗0.2元/只 送全程飼料 養殖死傷全賠 廣告 一年養4批利潤40萬 每戶10000元補貼 45天死傷全賠 培訓養雞技術 查看詳情 > 紹興 雞苗批發 0.2元/只 訂1000隻送800隻 包銷成品 廣告 大型禽苗孵化基地 常年出售雞苗 品種齊全 免費防疫 訂滿1000隻免費上門建溫棚 送飼料 查看詳情 > 復能力。對業務外包的各種意外情形,外包商應設計必要的應急計劃。

『伍』 大連市防疫口罩如何供應

大連市防疫口罩如何供應?個人都是自己買的單位,有的是供應

『陸』 防疫物資包括哪些東西

通過研究各省級防控需求用葯及各社會公益組織、醫療機構的需求用品,小編整理了一份必備防疫物品的清單,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防護物資主要包括:

(1)防護耗材物資:N95口罩、醫用外科口罩、一次性醫用口罩、醫用手套、醫用帽子、醫用防護服(B、C類,含護目鏡、面罩、靴套)、全面型呼吸防護器、負壓救護車、負壓擔架等。

(2)消毒類用品:速干消毒液、84消毒液/消毒泡騰片。

(3)葯品:①抗病毒葯:干擾素、洛匹那韋、利托那韋、阿比多爾等;②中成葯:金花清感顆粒、金葉敗毒顆粒、連花清瘟等;③輔助用葯:免疫球蛋白、甲潑尼松龍等。

(4)診斷類用品:手持紅外體溫測試儀、診斷試劑等。

其中,醫用口罩主要分3種:

一是防護級別最高的醫用防護口罩,與面部具有良好的貼合性,對非油性顆粒的過濾效率可達95%以上,是應對空氣傳播疾病常用的個人防護用品;

二是醫用外科口罩,是手術室等有體液、血液飛濺風險環境常用的醫用口罩,可阻隔血液、體液穿過口罩污染佩戴者,同時對細菌的過濾效率有95%以上,可作為本次新型冠狀病毒群眾公共場合防護用口罩;

三是普通級別的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名稱上沒有「防護」「外科」字樣,僅限用於普通醫療環境佩戴使用。

消毒品中的速干消毒液、84消毒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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