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具體什麼是金融居間業務
金融居間業務其實是金融中介公司服務的一種,金融居間就是金融方面的中介公司。內
辦理金融居容間業務需要簽訂金融居間服務合同,合同需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信、互利的原則,經過協商,達成相關協議,並保證認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合同中要表明甲乙雙方義務、責任,對居間服務費用和支付方式也有明確的說明。
B. 金融服務公司和房產抵押客戶,簽訂了居間合同。之後客戶自找了一家P2P
可以,p2p貸款手續需要明確的詳細。
C. 從事金融居間服務是否需要取得金融業許可證
這個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只是針對個人而言,需要取得諸如理財師、金融分析師等證件;如果是金融機構的高端理財,還得該機構具備從事金融中間業務的資質許可才行。
D. 貸款居間服務費合法嗎
某天在地鐵上,聽到有人在議論,a:「你貸款幹嘛不去銀行,而專去找信貸服務平台呢屬?還要付大筆的手續費。值得嗎?」
「想貸款,就去銀行!」這個念頭一直深深的紮根在我們的心裡。事實上我們也是這樣做的,但是最後大多數都是鎩羽而歸!
然後將目光投向了信貸服務平台!但是對於貸款居間服務費一直都受到大家的爭議,那麼貸款居間服務費是否合法?很多人持懷疑的態度。
所謂服務平台是一種以向客戶提供中間代理服務的機構,它本身並不能直接提供相應的物品,但是它能夠替你尋找並安排這些物品,供你選擇並決定。
一些平台本身不提供貸款,但是它與各大銀行和金融機構有合作,能替你解決貸款難的問題。
既然向你提供了服務,而在服務期間產生的勞務費、代辦費等則需要你來負擔,畢竟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所以收取一定的費用是必須的。
所以貸款居間服務費是合法的收費項目,只要不是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法律就會給予支持。
E. 我去一家金融公司 想要辦理貸款 之後跟我簽了一個居間合同 然後銀行工作人員
金融公司不是銀行,一般都是沒有金融准許證的公司,不正規。
F. 金融公司接觸,我跟我朋友簽訂居間合同有效嗎
問題不大但要注意把控合同風險。
居間合同,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回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答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論上,居間合同又稱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務合同。向他方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的一方為居間人
G. 金融個人居間跟公司居間是什麼意思
金融個人居間和公司居間都代理金融的業務,與金融公司是合作關系版,沒有隸屬的上下級關系。權個人居間是以個人的名義進行展業,取得的收入以個人名義繳納勞務稅。公司居間是以法人的名義對外進行展業,取得的收入要繳納公司稅的。一般公司居間要比個人居間繳納的稅多,但公司居間的服務和比個人居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