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麼才能不被CRS交換信息啊一般都有哪幾種方式
首先可以進行金融資產的非金融化,即把金融資產置換成房產、珠寶等非金專融資產,這樣就可以避免金融屬信息的交換。其次可以轉換稅務身份,辦理一個低稅國家的身份,然後以這個國家的身份在當地納稅,這樣也不涉及納稅信息交換的問題。第三可以配置非CRS國的資產和身份,比如美國的保險和信託。僑外出國在辦理稅務規劃展
B. Crs 在中國實施了嗎
CRS一宣布,國家們紛紛響應,現在已經100多個國家正式簽署了協議(具體名單見文末)。富豪們習慣藏錢的地方都簽了,包括香港,包括新加坡,包括澳洲,包括紐西蘭,包括整個歐洲。
對於在海外有很多錢的中國富豪來說是什麼意思呢?意思是:
如果你仍舊是中國護照持有者,
或者長期居住在中國的外國人,
你在海外的金融資產對於中國國稅局就是透明的了!
中國稅法一直都是緊追美國,抄襲美國的。中國的稅法和美國一樣,是屬人不屬地的。什麼意思?就是只要你是我中國護照持有者,或者住在中國的外國人,那麼你的全球收入都依法必須給中國納稅!
過去,中國苦於國力不夠強大,不能像美國政府那樣強迫全世界的金融機構必須讓每一個開戶的客戶聲明自己是不是美國納稅人,所以追不到富豪們在海外的收入。
但是,中國特別想追到富豪(還有貪官們)在海外的資產和稅款呀。所以,政府就非常積極地參與國際討稅行動。
早在2015年12月17日,中國就簽署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之多邊政府間協議》即《多邊自動情報交換協議》,規定各簽約協議國的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等需要想中國稅務局自動提交(無須通知或得到客戶同意)中國公民和稅務人的一切資產和投資資料。凡持中國公民身份及懷疑是中國稅務居民的,都定義為須向中國稅務總局自動申請的人群。
2017年1月1日起中國將實施AEOI(信息自動交換)系統,2018年9月中國將把CRS下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進行第一次自動交換。也就是說,到2018年年底,中國政府將賬務中國稅務人在全球100多個國家的金融賬戶信息。
小提示:
1. 抓緊時間辦理稅務天堂護照
2. 抓緊時間全家到香港或其他海外開設銀行賬戶。
3. 海外現在已經有賬戶的,盡量將每個賬戶金額減少到100萬美金以下;
4. 利用信託,基金,保險,投資機構,房地產等多種資產配置來分散資產的持倉;
5. 投資海外房產,珠寶,藝術品,股東,貴金屬,公司股權等不屬於金融資產的品類;
6. 「這世界上沒有什麼事兒是一定的,除了死亡和稅收。」--本傑明.富蘭克林。
附錄:
2017年進行首次信息交換的管轄區(早期實施地區):
安圭拉,阿根廷,巴貝多,比利時,百慕大,英屬維爾京群島,保加利亞,開曼群島,哥倫比亞,克羅埃西亞,庫拉索島,塞普勒斯,捷克共和國,丹麥,多米尼加,愛沙尼亞,法羅群島,芬蘭,法國,德國,直布羅陀,希臘,格陵蘭,格恩西島,匈牙利,冰島,印度,愛爾蘭,馬恩島,義大利,澤西,韓國,拉脫維亞,列支敦斯登,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墨西哥,蒙塞拉特島,荷蘭,紐埃,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聖馬利諾,塞席爾,斯洛伐克共和國,斯洛維尼亞,南非,西班牙,瑞典,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英國
2018年進行首次信息交換的管轄區(較晚實施地區):
阿爾巴尼亞,安道爾,安地卡及巴布達,阿魯巴,澳大利亞,奧地利,巴哈馬群島,貝里斯,巴西,汶萊,加拿大,智利,中國大陸,庫克群島,哥斯大黎加,迦納,格瑞那達,香港,印度尼西亞,以色列,日本,科威特,澳門,馬來西亞,馬紹爾群島,模里西斯,摩納哥,諾魯,紐西蘭,卡達,俄羅斯,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薩摩亞,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沙烏地阿拉伯,新加坡,聖馬丁島,瑞士,土耳其,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烏拉圭,萬那杜
C. 中國crs規則什麼意思
中國crs規則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英文縮寫,中文翻譯為「統一報告標准」。
CRS譯作共同申報准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2014年7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布了AEOI標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准),CRS便是其中的一部分,旨在實現跨國間稅收居民金融賬戶的信息透明化,讓逃稅者、洗錢者和腐敗分子的海外資產無處可藏。
CRS要求簽署國系統性及定期性地情報自動交換,以使納稅人居住國與納稅人賬戶所在國自動分享納稅人在境外金融機構如銀行及證券戶頭中的各類財務信息,如股息、紅利等。
簡單來說,CRS就是各國政府通過「相互交換情報」的方式,掌控自己國民的資產狀況,判斷他們是否偷漏稅、行受賄或者洗錢等。不過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成功實現信息交換需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交換金融賬戶信息的必須是已加入CRS的簽署國或地區,二是雙方必須「自願匹配」成功。
(3)crs交換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CRS的運行機制:
以前,有涉外收入的人士通過境外金融機構持有和管理資產,並將收益隱匿在境外金融賬戶,以此逃避居民國的納稅義務。今年5月,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六大部委發布了《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打擊跨境逃避稅,這被看作中國版的「CRS」。
舉例來說,中國和新加坡採納「共同申報准則」(CRS)之後,某中國稅收居民在新加坡金融機構擁有賬戶,則該居民的個人信息以及賬戶收入所得會被新加坡金融機構收集並上報新加坡相關政府部門,並與中國相關政府部門進行信息交換,這種交換每年進行一次。
D. 9月1日起香港與內地正式交換CRS賬戶信息,您的離岸賬戶還好嗎
您好,自從香港於2017年加入CRS以來,銀行要求用戶提交更多的文件以證明其在經營合法業務。對於未履行義務的香港公司,該公司擁有的香港本地銀行賬戶將面臨取消。在2017年底的時候,這些香港本地銀行賬戶的主要信息都已收集完畢,2018年年中,香港金融機構會把這些信息呈報給香港稅務局。香港稅務局會把這些信息一柄呈報給中國的稅務局。
依照CRS規則,屆時中國個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CRS參與國或地區開設的銀行賬戶信息,將會自動呈報於中國稅務機關,於此同時,其他參與國或地區也將自動收到由中國提供的信息。
CRS打擊的是惡意偷稅和非正規報稅的香港公司,或是非法將資產轉移到海外的企業或者個人。所以,你的香港公司和香港本地銀行賬戶只要是正規經營,就不需要害怕CRS。但是在CRS面前,首先你得證明自己的「清白」,而證明「清白」最有利的證據就是——審計報告。
按照香港稅務條例,如果未按實際經營情況申報香港公司利得稅,屬於謊報的違法行為,香港政府有非常嚴格的補稅及罰款條理,嚴重的還將判處三年監禁。被處罰後對公司賬戶的信用將產生極大危害。
香港本地銀行也會向你索要香港公司審計報告,來核實香港公司的經營情況,特別是在CRS實行後,香港本地銀行對公司的審查將會更加嚴格!如若無法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供,會不利於賬戶的開立和維護,嚴重的已有的賬戶也會被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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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CRS是什麼
CRS是「統一報告標准」的英文簡稱,也可以理解為全球稅務信息共享政策。
CRS是一種信息標准,用於在全球層面主動交換稅收和金融信息,經合組織於2014年制定了這一標准。設立該標准主要是為了應對跨境金融賬戶避稅的行為,加強全球稅收合作並提高稅收的透明度。
在2017年,內地在加入CRS協議後,首次交換地區就包括了百慕大、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盧森堡、塞席爾等司法轄區。
在2018年,第二批CRS協議名單又新增52個司法轄區,其中包括澳大利亞、加拿大、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俄羅斯等國家和地區。
由此可見,內地客商通常使用的境外避稅地(包括島嶼國家)基本已全部包括在CRS稅務居民信息交換協議中。而傳統的島國避稅地區,如BVI群島、開曼群島、香港、百慕大群島、塞席爾群島已經無一倖免。
CRS在中國執行的時間表:
2017年1月1日起,對個人和機構賬戶開展盡職調查。
2017年12月31日起,完成對存量個人高凈值賬戶(總余額600萬元)的盡職調查。
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向國家稅務局的首次報送,此後按年度定期向國家稅務總局報送。
2018年9月30日前,中國與其他CRS參與國,完成首次信息交換,此後每年度定期自動交換。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存量個人低凈值賬戶和全部存量機構賬戶的盡職調查。
根據我國「CRS標准」實施時間表,金融機構已在2017年12月31日完成對存量個人高凈值賬戶(截至2017年6月30日金融賬戶加總余額超過100萬美元)的盡職調查。並且於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首次報送信息。這意味著未採取規避措施的高凈值人士,資產隱私將受到嚴重威脅。
F. 中國將參與居民跨境賬戶信息交換 CRS到底和買香港保險有什麼關系
目的是提高稅收透明度和打擊跨國跨境的偷稅漏稅CRS是一個系統,不是偷稅漏稅洗黑錢的正常收入,現在香港實行CRS,只要資金來源正當,在購買保險的時候需要提交身份證號進行申報。也就是說,但是不需要交稅,投保的香港保險仍然是受香港政府保護的。
CRS其實對於很多跨國企業影響應該是非常得大。核心就是每個金融機構,都要把非本國居民的個人或企業賬戶的情況匯報給本國的稅務機構,然後各國稅務機構定期互相交換這些信息。這樣原本逃稅行為就逃不過本國的稅務機構了,該交稅的就乖乖繳稅。
金融機構包括了銀行、券商、信託公司以及保險公司。保險公司需要識別非本國居民的保單持有人,如果這些保單持有人擁有的保單有現金價值也就是能夠退保拿回錢的話,保險公司就要把這些信息匯報給本國的稅務機構,比如香港稅務局。稅務局會定期和CRS范圍內的各個國家交換信息。
最早在這個星球上想做信息交換的國家,其實是美國,美國在2010年就開始推行信息交換原則,就是他的海外賬戶納稅法案FATCA,台灣人給他翻譯成肥貓法案。美國推得很辛苦,但是很有成效,比如說美國一開始找到瑞士,瑞士就把所有的美國人的存款信息都披露給美國。
幫助美國徵得了大量的稅款,於是美國就要求所有市面上的國家都跟他簽訂信息交換規則。美國做的很好,OECD成員國也開始效仿。共同申報准則旨在推動國與國之間稅務信息自動交換,目前正循序漸進地在各國實施,有望在2018年完全覆蓋所有的成員國。
雖然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範本,但發起CRS的組織OECD提倡各成員國應按照要求,簽署公民信息交換的協議。覆蓋的海外機構賬戶:幾乎所有的海外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託、券商、律所、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各種金融投資產品的投資實體、特定的保險機構等。
G. 在英國的賬戶信息什麼時候與中國進行crs信息交換
2015年3月24日,在英國進行首次英美信息交換之前,英國稅收海關總署出版台了行政法規權《國際稅收合規法規》。該法規效力涵蓋CRS與多邊主管當局協定,對CRS於2016年1月1日生效。該法規定義了何為應報送(金融)賬戶,如何適用累加與貨幣匯率原則來計算賬戶凈值;金融機構應於何時、報送何種涉稅信息。該法規採用了CRS第2條至第7條規定的審查金融賬戶的盡職調查程序,並進行了輕微的改動,允許對存量賬戶適用新設賬戶的盡調程序,允許對高凈值賬戶適用低凈值賬戶的盡調程序。
2014年10月29日,英國簽署了《多邊主管當局協定》。2016年5月12日,中國也在該協議上簽字。同時,中國之名也赫然列在英國稅收海關總署《國際稅收合規法規》附表一,合作司法管轄區名單之中。《多變主管當局協定》也對報送金融機構、報送金融賬戶進行了定義,與CRS相一致;同時英國行政法規也與之一致。該協定表示,簽署國應與其他簽署國每年進行信息交換。同時該協定規定了應交換的信息,交換的時間與方式。未來中英會基於該協定進行信息交換。
H. CRS來了 這些海外資產信息會被交換嗎
香港特抄區政府於2016年6月30日頒布《襲2016年香港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為進行自動交換數據訂立了法律框架。自2017年1月1日開始,香港金融機構將依照CRS這一全球統一標准,開始收集非香港稅收居民和公司在港金融賬戶信息並陸續上報至香港稅務機關。香港稅務局將從2018年開始,跟與之相匹配的其他CRS參與國(地區)進行第一次信息交換。
CRS適用於在金融機構開設的金融賬戶,金融機構通常包括存款機構、託管機構、投資機構和特定的保險機構,其相應開設的賬戶包括存款賬戶、託管賬戶、某些投資實體中的股權權益或債權權益、有現金解約價值的保險業務和年金業務。
I. crs交換從什麼時候開始的信息
香港與內地的CRS信息交換於2018年9月6日生效,並於2018年9月完成首次交換。
政府發言人說:「安排簽署後,香港與內地將於本月稍後時間進行首次自動交換資料,香港與其他49個稅務管轄區之間的首次自動交換資料亦會同期進行。香港會繼續履行責任,按照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所訂定的共同匯報標准實施自動交換資料。」
香港早前已根據類似的雙邊主管當局協議或《稅收征管互助公約》下的多邊主管當局協議,與其他49個稅務管轄區啟動自動交換資料關系。
自動交換資料是全球性稅務合作措施,規定財務機構須識辨申報稅務管轄區的稅務居民所持有的財務帳戶,並收集相關資料向稅務當局申報。香港稅務局每年會與申報稅務管轄區的對口單位交換相關資料。截至二零一八年八月底,共有149個稅務管轄區(包括香港)承諾實施自動交換資料。
(9)crs交換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1、CRS概念:
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納稅人通過境外金融機構持有和管理資產,並將收益隱匿在境外金融賬戶以逃避居民國納稅義務的現象日趨嚴重,各國對進一步加強國際稅收信息交換、維護本國稅收權益的意願愈顯迫切。
受二十國集團(G20)委託,2014年7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布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准(以下簡稱CRS),獲得當年G20布里斯班峰會的核准,為各國加強國際稅收合作、打擊跨境逃避稅提供了強有力的工具。
在G20的大力推動下,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有101個國家(地區)承諾實施CRS,96個國家(地區)簽署實施CRS的多邊主管當局協議或者雙邊主管當局協議。CRS旨在推動國與國之間稅務信息自動交換,
從 2017 年起全球各成員國已經開始執行居民的資產信息互換,有望在2018年完全覆蓋所有的成員國。成員國將簽署公民信息交換的協議,居民的個人信息和存款賬戶、託管賬戶、有現金價值的基金或者保險合同、年金合約等資產信息都要被交換。
2、判斷是否被收集信息的方法:
銀行等金融機構需要識別非居民賬戶,並且以信件、郵件、電話等形式要求非居民賬戶持有人填寫「自我證明表格」,在表格內填寫稅務管轄地以及稅務編碼。
以中國內地為例,稅務編碼為中國身份證號碼,最近新開戶的非居民,在開戶時銀行都會要求提供稅務編碼,那麼之後銀行就不再讓客戶提交稅務信息。
J. 我想了解一下什麼是CRS
CRS定義
英文簡寫: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中文簡稱:共同申報准則。
2014年7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布了 AEOI 標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准),CRS 便是其中的一部分,旨在實現跨國間稅收居民金融賬戶的信息透明化,打擊利用跨境金融賬戶逃避稅行為。最早提出信息交換的國家是美國,在2010年就開始推行信息交換原則,他的《海外賬戶納稅法案》(FATCA),也稱肥貓法案。比如說美國一開始找到瑞士,瑞士就把所有的美國人的存款信息都披露給美國,幫助美國徵得了大量的稅款。後來被OECD成員國效仿,目前正循序漸進地在各國實施,有望在2018年完全覆蓋所有的成員國。雖然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範本,但OECD提倡各成員國應按照要求,簽署公民信息交換的協議。
CRS的目的
實質是政府通過國際協作了解稅務居民海外賬戶信息,使得跨國間稅收居民金融賬戶的信息透明化,打擊海外賬戶逃稅的行為
中國金融機構實施CRS時間表
中國早在2014年9月承諾實施AEOI(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准-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 inTax Matters)
2015年12月,中國正式簽署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
2017年1月1日,完成對新客戶開戶流程的改造,對於2017年1月1日以後的新開戶客戶,可以通過盡職調查程序識別出其中的非居民賬戶。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高凈值(在2016年12月31日金融賬戶加總余額大於100萬美金)存量個人客戶的盡職調查程序,識別其中的非居民賬戶。
2018年6月30日前(預計),完成向國稅總局的首次信息報送,並在以後年度每年定期向國稅總局進行信息報送。
2018年9月30日前,中國將與其他參與CRS的轄區完成首次轄區間的信息交換,以後年度也將每年定期進行轄區間的信息交換。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其餘所有存量客戶的盡職調查程序,識別其中的非居民賬戶
CRS覆蓋范圍:
對中國的高客而言,他們最愛的資產轉移目的地排行前5名的中國香港(22%)、美國(21%)、加拿大(16%)、瑞士(9%)、新加坡(6%),除了美國之外,其他四國已經與中國簽署雙邊協議,而美國正在和中方洽談比CRS更為嚴格的「肥貓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