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央行下半年7次定調房地產市場 房住不炒仍是主基調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在《求是》上撰文指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按照因城施策原則,加強對房地產金融市場的宏觀審慎管理,強化對房地產整體融資狀況的監測,綜合運用多種工具對房地產融資進行逆周期調節。
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下半年以來,央行先後7次定調房地產市場。具體來看,7月29日、8月2日、8月9日、8月20日以及11月16日,央行分別在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結構調整優化座談會、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2019年第二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國新辦舉行的降低實際利率水平有關政策吹風會以及《2019年第三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明確表示,「保持房地產金融政策連續性穩定性」、「保持個人住房貸款合理適度增長,嚴禁消費貸款違規用於購房,加強對銀行理財、委託貸款等渠道流入房地產的資金管理」、「加強對存在高杠桿經營的大型房企的融資行為的監管和風險提示」、「按照『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則,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落實房地產長效管理機制,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
11月25日,央行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9)》,除了對2018年以來我國金融體系的穩健性狀況作了全面評估外,也給出了下一步的政策建議。該報告指出,繼續嚴格遵循「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政策定位,完善「因城施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抑制投機性購房。同時,加大對住房租賃市場的金融支持和規范,促進形成「租售並舉」的住房制度。
「自從2016年『930』房地產調控以來,曾經過於火熱的房地產市場如今已經得到了較為明顯的遏制。」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就目前的形勢來說,我國房地產市場堅持「房住不炒」的主基調依舊沒有改變。同時考慮到各地經濟發展狀況有別的現象,在保持宏觀政策大方向的情況下,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更加有利於不同地區依照當地經濟狀況實現房價穩定。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房住不炒、因城施策,在房價上漲過快的地區收緊貸款,這是央行始終圍繞的政策。預計2020年會根據不同城市的交易情況實施不同的貸款政策,防範金融風險。
易綱透露,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已建立起宏觀審慎管理的專職部門,正在強化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集團的宏觀審慎管理,未來還將逐步拓展宏觀審慎管理的覆蓋面,完善宏觀審慎管理的組織架構,更好地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盤和林表示,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集團是我國金融體系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目前我國金融業總資產300萬億元,其中銀行業總資產268萬億元,在我國金融業總資產中佔比達到89%。可見,銀行作為重要性金融機構在我國金融體系中所處的關鍵位置,強化對這些機構的宏觀審慎管理,對於當前我國金融風險的防範和化解以及拓寬宏觀審慎監管的覆蓋面,都有重要意義。
來源:經濟日報
② 求 農村金融犯罪法律規則 的論文或資料! 答得好再追加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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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房地產公司向個人或其他公司借款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還是屬於其他應付款,借款是屬於資金來源嗎
借款是資金來源。負債的
④ 抵押房產貸款炒房 很賺但是搞不好就犯罪了
最近北京開始盛傳這樣的一種模式,將自己的房子辦理抵押貸款,貸出來的錢再用來炒房。老房子不用動,還可以再賺一套房。
不僅如此,在巨大的投資收益面前,一連串規則、限制被一一打破。無論你有沒有存款,無論你的收入夠不夠,無論你貸款要干什麼,只要你在北京有套房就成,剩下的材料都有專人搞定。
抵押房產炒房的操作辦法?
第一步,將已有的房產抵押。
根據市場上一些擔保公司介紹,房屋抵押流程是先由評估公司對房子估值,評估價常常是市值的八五折,比如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評估價是500萬元。
房主只需要向擔保公司提供身份、工作、收入、財產等證明材料,交由銀行審核辦理消費貸款;一旦審核通過,再辦理抵押登記;最後,銀行放款,一般銀行最高會提供評估價70%的貸款,所以這套房子最終貸出350萬元。
這其中,想要順利拿到貸款,需要支付一筆高額的費用。擔保公司會從中抽取2.8%的服務費,以貸款350萬為例,服務費就是9.8萬元。同時,也要繳納400元左右評估費。
第二步,將消費貸以其他方式貸出。
消費貸是專款專用,一般只能用來房屋裝修、購買傢具和工藝品等。所以,從一開始,貸款用途就不是買房,而是裝修、買工藝品等;最終銀行放款後,這筆錢也不是打入客戶個人賬戶,而是一家商貿公司的賬戶。
比如某銀行一位工作人員就作出如此提示:「原則上不允許用來買房,但你可以找個賣紅木傢具、工藝品的第三方公司,銀行把錢先打給它、再轉給你,你就可以買房了。」
第三步:拿到錢再去買房。
這又回到我們一開始說的情況,以北五環一套市值500萬元的房子為例,經過評估和面簽,這套房子能貸出300萬元,貸款期限30年,月供約1.8萬元。
300萬元全款買房,保守預計10年內總價能漲到800萬元,屆時出手賣掉。扣除前十年還清的218萬元貸款、需一次性還清的253萬元剩餘貸款和房屋抵押中近10萬元的費用,依舊穩賺300萬元。
雖然現在有很多的中介來幫你操作,中間的很多東西都可以偽造,但是購房指南還是在此提醒一句,抵押房產獲取消費貸,真的不可以用來買房,搞不好會有刑事責任。
具體而言,消費貸買房都有哪些風險呢?
一是違約風險,由於消費貸款是「專款專用」,如果將申請的貸款轉而購房,銀行不僅可能會要求買房者提前還款,還可能根據「借款合同」追究其他違約責任;
二是信用風險,在買房者違反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況下,銀行可能會據此對買房者的信用進行不良記錄;
三是刑事責任風險,在買房者向銀行申請消費貸款時,一般需要向銀行提供消費合同,而買房者一旦向銀行出具了虛假的消費合同騙取銀行放貸,根據相關法律,需承擔刑事責任。
據《刑法》第175條之規定:「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要知道,消費貸買房涉及到的利益方包括購房者、銀行、擔保公司、房屋中介等,而其中購房者和銀行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信用、資金甚至法律責任的風險。
所以,買房者的騙貸行為一旦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5-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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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用銀行貸款進行炒股屬於違規操作嗎
用銀行貸款進行炒股屬於違規操作。
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銀行對貸款資金的用途是有要求的,申請人不得將貸款資金用於明令禁止的生產、經營、投資領域,借款人需要提供資金用途證明或者用途聲明。
幾乎所有的銀行、小貸公司等金融機構,都會明令貸款流入股市,也明文規定,借款人不得用自己的貸款,拿去炒股。你鋌而走險,勢必做假,弄出一個虛假材料,騙取貸款。那麼,銀行一旦發現,拒貸是一定的,如果貸款已批復,還能收回,嚴重的話,還會以騙取貸款罪將你起訴到法院。
銀行在放貸款的時候審批都是根據用戶的申請項目來定義放款。所以一般如果申請人以炒股為名義,銀行肯定是不會審批同意,自然申請人的貸款肯定也是以其他名義的形式貸款,然後銀行審批同意了,這個也就是違規了。不過一般銀行放出去的貸款基本上都是個人自行安排,所以即便是違規銀行也不會知道,只要定期償還利息即可。
隨著股市的火爆,越來越多人按捺不住內心的沖動,想要縱身股海,賺得盆滿缽滿,不僅是打算滿倉操作,甚至不惜貸款炒股。那麼,貸款炒股會有怎樣的不良後果呢?
按照現在的無抵押貸款年利率加月費等,大部分銀行摺合年化利率都超過15%,雖然當前股票市場看似火爆,但貸款炒股的最終收益率未必比這一利率高。而且,由於貸款是有固定期限的,如果歸還貸款的時候,正值股市低谷,那麼投資者也只有低點拋售,這樣一來既沒有得到額外收益還容易造成貸款逾期,反而增添了個人信用記錄的污點。
⑥ 央行下半年7次定調房地產市場 房住不炒和因城施策仍是主基調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在《求是》上撰文指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按照因城施策原則,加強對房地產金融市場的宏觀審慎管理,強化對房地產整體融資狀況的監測,綜合運用多種工具對房地產融資進行逆周期調節。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下半年以來,央行先後7次定調房地產市場。具體來看,7月29日、8月2日、8月9日、8月20日以及11月16日,央行分別在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結構調整優化座談會、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2019年第二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國新辦舉行的降低實際利率水平有關政策吹風會以及《2019年第三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明確表示,「保持房地產金融政策連續性穩定性」、「保持個人住房貸款合理適度增長,嚴禁消費貸款違規用於購房,加強對銀行理財、委託貸款等渠道流入房地產的資金管理」、「加強對存在高杠桿經營的大型房企的融資行為的監管和風險提示」、「按照『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則,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落實房地產長效管理機制,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
11月25日,央行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9)》,除了對2018年以來我國金融體系的穩健性狀況作了全面評估外,也給出了下一步的政策建議。該報告指出,繼續嚴格遵循「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政策定位,完善「因城施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抑制投機性購房。同時,加大對住房租賃市場的金融支持和規范,促進形成「租售並舉」的住房制度。
「自從2016年『930』房地產調控以來,曾經過於火熱的房地產市場如今已經得到了較為明顯的遏制。」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就目前的形勢來說,我國房地產市場堅持「房住不炒」的主基調依舊沒有改變。同時考慮到各地經濟發展狀況有別的現象,在保持宏觀政策大方向的情況下,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更加有利於不同地區依照當地經濟狀況實現房價穩定。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房住不炒、因城施策,在房價上漲過快的地區收緊貸款,這是央行始終圍繞的政策。預計2020年會根據不同城市的交易情況實施不同的貸款政策,防範金融風險。
易綱透露,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已建立起宏觀審慎管理的專職部門,正在強化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集團的宏觀審慎管理,未來還將逐步拓展宏觀審慎管理的覆蓋面,完善宏觀審慎管理的組織架構,更好地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盤和林表示,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集團是我國金融體系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目前我國金融業總資產300萬億元,其中銀行業總資產268萬億元,在我國金融業總資產中佔比達到89%。可見,銀行作為重要性金融機構在我國金融體系中所處的關鍵位置,強化對這些機構的宏觀審慎管理,對於當前我國金融風險的防範和化解以及拓寬宏觀審慎監管的覆蓋面,都有重要意義。
⑦ 「國十一條」內容
一、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給 (一)加快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對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項目,要採取促開工、促上市措施,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加快項目建設和銷售。要適當加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力度,擴大經濟適用住房供應范圍。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切實增加限價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供應。 (二)增加住房建設用地有效供應,提高土地供應和開發利用效率。各地要根據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把握好土地供應的總量、結構和時序。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內,抓緊編制2010-2012年住房建設規劃,重點明確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設規模,並分解到住房用地年度供應計劃,落實到地塊,明確各地塊住房套型結構比例等控制性指標要求。房價過高、上漲過快、住房有效供應不足的城市,要切實擴大上述五類住房的建設用地供應量和比例。要加強商品住房項目的規劃管理,提高規劃審批效率。要及時向社會公布住房用地年度供應計劃,對需要辦理農用地征轉用手續的,要加快審批工作,確保供地計劃落到實處。 二、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 (三)加大差別化信貸政策執行力度。金融機構在繼續支持居民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同時,要嚴格二套住房購房貸款管理,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嚴格按照風險定價。 (四)繼續實施差別化的住房稅收政策。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與非普通住房、首次購房與非首次購房的差別化稅收政策。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一律不得給予相關稅收優惠。同時,要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稅收政策,引導居民樹立合理、節約的住房消費觀念。 三、加強風險防範和市場監管 (五)加強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完善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制度,堅持公平、有序競爭,嚴格執行信貸標准。要嚴格執行房地產項目資本金要求,嚴禁對不符合信貸政策規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或開發項目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人民銀行、銀監會要加大對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業務的監督管理和窗口指導。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信貸資金流向和跨境投融資活動的監控,防範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防止境外「熱錢」沖擊我國市場。 (六)繼續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散布虛假信息、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對住房特別是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國土資源部門要嚴格土地出讓價款的收繳,深化合同執行監管,加強對閑置土地的調查處理,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用地和囤地、炒地行為。價格等有關部門要強化商品住房價格監管,依法查處在房地產開發、銷售和中介服務中的價格欺詐、哄抬房價以及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等行為。稅務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偷漏稅行為的查處力度。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進一步規范國有大企業的房地產投資行為。 (七)進一步加強土地供應管理和商品房銷售管理。各地要綜合考慮土地價格、價款繳納、合同約定開發時限及企業閑置地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土地供應方式和內容,探索土地出讓綜合評標方法。對拖欠土地價款、違反合同約定的單位和個人,要限制其參與土地出讓活動。從嚴控制商品住房項目單宗土地出讓面積。要結合當地實際,合理確定商品住房項目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不得分層、分單元辦理預售許可。已取得預售許可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進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網上備案制度,加大交易資金監管力度。 (八)加強市場監測。地方人民政府要繼續加強房地產市場統計、分析和監測,及時針對新情況、新問題提出解決措施和辦法。有關部門要及時發布市場調控和相關統計信息,穩定市場預期。 四、加快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九)力爭到2012年末,基本解決1540萬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各地要通過城市棚戶區改造和新建、改建、政府購置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及經濟適用住房房源,著力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要加快建設限價商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解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全面啟動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繼續推進林區、墾區棚戶區改造。同時,加大農村危房改造力度,適當增加試點戶數。 (十)中央將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適當提高對中西部地區廉租住房建設的補助標准,改進和完善中央補助資金的下達方式,調動地方積極性,確保資金使用效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和資金的落實。同時,鼓勵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提供貸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設計劃、建設進度和資金使用等情況,要及時向社會公示。 五、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責任 (十一)進一步健全和落實穩定房地產市場、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由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市、縣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各地要結合本地區房地產市場情況,認真落實差別化的土地、金融、稅收等政策,抓緊清理和糾正地方出台的越權減免稅以及其他與中央調控要求不相符合的規定。對於境外機構和個人在境內投資購買房地產的,要嚴格按照現行政策執行。要按照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增加有效供給、完善相關政策的原則,加大工作力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各地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情況的檢查和指導,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地區和城市要進行重點督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要加大對市、縣工作的指導力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⑧ 央行:堅持房住不炒 實施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
1月26日,中國央行發布2020年第三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報告顯示,2020年第三季度,全國房價總體穩定,商品房銷售和房地產開發投資逐步恢復。9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同比上漲4.5%,漲幅較6月回落0.4個百分點,二手住宅價格同比上漲2.2%,漲幅與6月基本持平。
1~9月,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同比下降1.8%,銷售額同比增長3.7%。房地產開發投資逐步恢復。1~9月,全國房地產開發投資同比增長5.6%,增速較上半年提高3.7個百分點。其中,住宅開發投資同比增長6.1%,增速較上半年提高3.5個百分點,占房地產開發投資的比重為74.0%。
房地產貸款增速保持回落。9月末,全國主要金融機構(含外資)房地產貸款余額48.8萬億元,同比增長12.8%,增速較6月末回落0.3個百分點。房地產貸款占各項貸款余額的28.8%。其中,個人住房貸款余額33.7萬億元,同比增長15.6%,增速較6月末回落0.1個百分點;住房開發貸款余額9.3萬億元,同比增長11.4%,增速較6月末下降0.6個百分點。
創新和完善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體系,精準設計激勵相容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符合新發展理念相關領域的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支持創新體系,促進新技術產業化規模化應用,圍繞創新鏈和產業鏈打造資金鏈,形成金融、科技和產業良性循環和三角互動。推動供應鏈金融規范發展和創新,聯合有關部門逐步落地具體配套政策,精準服務供應鏈產業鏈完整穩定。
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研究做好金融支持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政策銜接,加快出台商業銀行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辦法。推動商業銀行改進內部資源配置和績效考核評價,建立健全銀行增加小微企業貸款投放的長效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民營企業、「三農」、製造業的信貸支持,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強金融普惠性。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持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堅持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保持房地產金融政策的連續性、一致性、穩定性,實施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
⑨ 不良貸款上升與樓市有何關系資金違規流入樓市有何危害
不良貸款上升與樓市無直接關系,但是與資金違規流入樓市有密切關系。
一、不良貸款上升和樓市其實沒有直接關聯。為什麼這么說,不良貸款上升是一個綜合指標,樓市是一個大的市場,一個市場的發展不能直接影響金融機構的貸款不良率,這是明確的。但是從側面來看,是存在間接關聯的。
我們知道,自2008年金融危機後,四萬億投了下來,全國各地掀起了一波基建熱,同時也帶動了房地產開發市場的發展,據統計2008年到2010年房價上漲了58.87%,而相比2005年到2007年房價上漲是27.8%,這也讓很多企業主十分眼紅,因此帶動了部分企業主從經營實體到投資房地產的轉變。
而且從監管部門的政策動向來看,近期個別地方房價異動上漲,市場炒作熱情升溫,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關注。比如今年4月22日,銀保監會首席風險官兼新聞發言人肖遠企就表示,貸款一定要按照申請用途真實使用資金,不能挪用,要求銀行一定要監控資金流向,對於違規把貸款流入到房地產市場的行為要堅決予以糾正。
此外,監管部門還會根據銀行信貸投放情況,實時開展現場檢查,發現違規問題及時糾正,對問題嚴重的銀行機構要實施嚴厲處罰,切實將經營類貸款資金真正用於企業的生產經營,確保經濟平穩健康和高質量發展,有效防控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