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機構制定本機構的交易檢測標准時應當考慮哪些因素
1、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發布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規定及指引、風險提示、洗錢類型分析報告和風險逗襲顫評估報告。
2、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出具的反洗錢監管山敗意見。
3、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發布的犯罪形勢分析、風險提示、犯罪類型報告禪散和工作報告
4、本機構資產規模、地域分布、業務特點、客戶群體交易特徵,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結論。
請採納,全是一個一個字打出來的。
2. 金融機構制定本機構的交易監測標准時,應參考以下哪些因素
1、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發布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規定及指引、風險提示、洗專錢類型分屬析報告和風險評估報告。
2、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出具的反洗錢監管意見。
3、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發布的犯罪形勢分析、風險提示、犯罪類型報告和工作報告
4、本機構資產規模、地域分布、業務特點、客戶群體交易特徵,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結論。
請採納,全是一個一個字打出來的。
3. 金融機構制定本機構的交易監測標准時,應當參考以下哪些因素
1、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發布的反洗錢、裂衡瞎反恐怖融資規定及指引、風險提示、洗錢類型分析報告和風險評估報告。
2、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出具的反洗錢監管意見。肆空
3、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發布的犯罪形勢分析、風險提示、犯罪類型報告和工作報告
4、本機構資產規模、地域分布、業務特點、客戶群體交易特徵,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結論。
請採納,全是一個攔閉一個字打出來的。
4. 金融機構分析識別,通過交易監測標准篩選出的交易後,認為不作為可疑交易報告的應當記錄。
正確的。
依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金融機構應當專對通過交易監屬測標准篩選出的交易進行人工分析、識別,並記錄分析過程;不作為可疑交易報告的,應當記錄分析排除的合理理由。
確認為可疑交易的,應當在可疑交易報告理由中完整記錄對客戶身份特徵、交易特徵或行為特徵的分析過程。金融機構應當在按本機構可疑交易報告內部操作規程確認為可疑交易後,及時以電子方式提交可疑交易報告,最遲不超過5個工作日。
(4)金融機構應當對交易檢測標准篩選擴展閱讀:
可疑交易報告的相關要求規定:
1、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專職的反洗錢崗位,配備專職人員負責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工作,並提供必要的資源保障和信息支持。
2、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監測系統,以客戶為基本單位開展資金交易的監測分析,全面、完整、准確地採集各業務系統的客戶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保障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監測分析的數據需求。
5. 金融機構制度本機構的交易監測標准時,應當參與以下哪些因素
1、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發布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規定及指引、專風險提示、洗錢屬類型分析報告和風險評估報告。
2、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出具的反洗錢監管意見。
3、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發布的犯罪形勢分析、風險提示、犯罪類型報告和工作報告
4、本機構資產規模、地域分布、業務特點、客戶群體交易特徵,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結論。
請採納,全是一個一個字打出來的。
6. 簡單說明可疑交易分析要點有哪幾方面
1、金融機構發現或者有合理理由懷客戶、客戶的資金或者其他資產、客戶的交易或者試圖進行的交易與洗錢、恐怖融資等犯罪活動相關的,不論所涉資金金額或者資產價值大小,應當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2、金融機構應當定期對交易監測標准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完善交易監測標准。如發生突發情況或者應當關注的情況的,金融機構應當及時評估和完善交易監測標准。
3、金融機構應當對通過交易監測標准篩選出的交易進行人工分析、識別,並記錄分析過程;不作為可疑交易報告的,應當記錄分析排除的合理理由;確認為可疑交易的,應當在可疑交易報告理由中完整記錄對客戶身份特徵、交易特徵或行為特徵的分析過程。
4、金融機構應當在按本機構可疑交易報告內部操作規程確認為可疑交易後,及時以電子方式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6)金融機構應當對交易檢測標准篩選擴展閱讀:
反洗錢可疑交易的要點分析:
法律依據:人民銀行《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信託投資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者集中轉入、分散轉出,與客戶身份、財務狀況、經營業務明顯不符。
解析: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是指10個工作日內從多個賬戶向一個賬戶轉入資金後,又將與所轉入資金累計金額大額相當的資金轉向另一個賬戶;資金集中轉入、分散轉出是指10個工作日內向某一賬戶轉入資金後,又在短期內分多次將與所轉入資金金額大致相當的資金轉往其他多個賬戶。
(二)短期內相同收付款人之間頻繁發生資金收付,且交易金額接近大額交易標准。
解析:10個工作日內相同收付款人之間(不含同名賬戶之間的交易)營業日發生3次以上,或者營業日發生持續3天以上的資金收付,且交易金額接近大額交易標准。
(三)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短期內頻繁收取與其經營業務明顯無關的匯款,或者自然人客戶短期內頻繁收取法人、其他組織的匯款。
解析: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10個工作日內營業日發生3次以上,或者營業日發生持續3天以上收取與其經營業務明顯無關的匯款;自然人客戶10個工作日內營業日發生3次以上,或者營業日發生持續3天以上收取法人、其他組織的匯款。
7. 金融機構應當多久對交易監測標准評估
1、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發布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規定及指引、風險提示、洗錢類型回分析報告和風險答評估報告。
2、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出具的反洗錢監管意見。
3、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發布的犯罪形勢分析、風險提示、犯罪類型報告和工作報告
4、本機構資產規模、地域分布、業務特點、客戶群體交易特徵,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結論。
請採納,全是一個一個字打出來的。
8. 義務機構對本機構制定的交易檢測標准應當進行定期評估的頻率是多少
在推出新產品或新業務之前,義務機構應當完成相關交易監測標準的評估、完善和上線運行工作。
義務機構應當按年度對交易監測標准進行定期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完善交易監測標准。在推出新產品或新業務之前,義務機構應當完成相關交易監測標準的評估、完善和上線運行工作。
相關因素發生變化時,義務機構應當在發生變化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相關交易監測標準的評估、完善和上線運行工作。義務機構對交易監測標準的評估、完善等相關工作記錄至少應當完整保存5年。義務機構總部制定交易監測標准,或者對交易監測標准作出重大調整的,應當按照規定向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備。
(8)金融機構應當對交易檢測標准篩選擴展閱讀:
交易檢測的相關要求規定:
1、義務機構應當根據交易監測分析工作機制、操作流程、工作量等因素科學配備反洗錢崗位人員,滿足監測分析人員充足性、專業性和穩定性等要求。
2、義務機構總部或可疑交易集中處理中心應當配備專職的反洗錢崗位人員;分支機構應當根據業務實際和內部操作規程,配備專職或兼職反洗錢崗位人員。專職反洗錢崗位人員應至少具有三年以上金融從業經歷。